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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运输的基本方式范文1
关键词:港口物流系统;多式联运;生产运作;物联网
一、港口物流系统概述
20世纪90年代以后,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港口的功能从单一货运生产到综合物流汇集,从传统货流到货流、商流、金融流、技术流、信息流全面大流通,运输方式也从车船换装到联合运输、联合经营,从传统装卸工艺到以国际集装箱门到门多式联运为主要特征的现代运输方式的转变。港口作为现代商品集聚与调度运输的物流中心,依靠其在区位上的特殊优势和多年来在基础设施方面建设的条件优势,在经济贸易和综合运输体系中起着越来越重要作用,逐渐形成了具有自身特性和功能结构的港口物流系统。但是,大多数文献只是从宏观概念的角度对港口物流系统予以分析与定义,很少从具体的角度分析和研究港口物流系统具体的结构和发展模式。因此本文在相关文献研究的基础上,分析给出了具体角度下港口物流系统的体系结构和发展需求。
从物流运输链的角度分析,港口是作为运转中枢的重要枢纽,是公路与铁路、水路、管道等运输方式的结合部。从生产运作的角度分析,港口是作为从事货物装卸、搬运、储存、流通加工以及进行相关信息处理和服务等物流环节有机结合的场所,在较大的生产运作空间内具有复杂的港内物流系统。
二、港口物流系统的定义
关于港口物流系统的定义,王玲等(2005)认为,港口物流系统是国际和地区综合物流服务链中的重要环节,以满足客户的需求为最终目的,以对港口相关的物流活动和物流信息进行有效的计划、实施和控制为手段,从而实现货物在港的高效率、高效益的装卸、集疏和物流服务增值。
莫宝民(2009)参考以上定义,把港口物流系统定义为由提供港口物流服务的码头设施、仓储设施、集疏运条件、运输车辆、搬运设备和工具、通信设施和网络、港口作业及管理人员、口岸配套服务设施体系和港口后方物流园区、物流配送中心、集疏运系统及其信息系统等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若干动态要素组成的具有特定功能的有机整体。本文认为后者的定义更全面、更具体。
三、基于不同角度的港口物流系统分析与发展研究
(一)基于物流运输链角度的港口物流系统
根据以上对于港口物流系统的定义可以看出,物流运输链在整个港口物流系统动态流动中起着基础支撑的作用。基于港口物流基本要素对港口现代物流的诠释,港口物流活动具备三个最基本的要素,即流体、载体和流向。流体是指经过港口的货物,载体指流体借以流动的设施和设备,流向指港内流体从起点到止点的流动方向。这三个基本要素的流动与运作都是基于物流运输链的,因此从物流运输链的角度对港口物流系统进行分析是很有必要的。
港口作为公路与铁路、水路、管道等运输方式的结合部,是运转中枢的重要枢纽。狭义上的港口物流运输链是由船舶运输部分、港口内部的物流运输部分和集疏运系统中水路运输、铁路运输、公路运输和航空运输等部分组成。基于物流运输链角度的港口物流系统具有如下图1的体系结构。
从运输链角度分析港口物流系统,主要分为船舶运输、港内运输以及与港口物流运输紧密相联系的集疏运系统中的港外运输方式。近年来,港口已经巩固了它作为复杂物流网络载体的地位,而由船舶运输、港内运输以及集疏运系统中的多种运输方式在运输链条基础上形成了复杂但很具有发展潜力的多式联运物流运输模式。因此,对于港口物流运输链的研究,可以从对多式联运物流运输的研究着手。
多式联运物流在世界范围内已成为物流系统的一个主要组成成分,在当今的深海运输与近海运输港口中,其他可用运输方式包括公路、铁路、管道以及航空运输。基于高效、友好物流运输的目标,多式联运物流运输方式得到了政府部门的鼓励和促进。例如,近年来欧盟委员会了一系列旨在推进近海运输发展的措施,其目的是使其成为物流链中可持续进行的一部分以解决如今欧洲陆运运输中遭遇的拥堵问题。在欧洲北部,多式联运物流运输的意义可以由近海运输持续增长的重要性反映出来。近海运输由常规的班轮服务和渡口通过快速、有效和灵活的衔接操作方式来搬运不同类型车辆上的大批货物组成,包括大宗钢铁材料和建筑用材料的车辆运输,滚装滚卸操作方式中的整车物流等。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和对外贸易的快速发展,对集装箱运输要求日益增大,多式联运物流运输方式在我国也已经得到了切实的发展。在综合考虑我国沿海港口土地资源紧张、陆运运输拥堵,结合提高效率、优化成本、保护环境等因素的情况下,发展多式联运物流运输中的海铁联运具有可持续发展的现实意义。
顾名思义,海铁联运是指商品货物经过船舶运输到达港口后经由铁路再次转运,或者货物由内陆经铁路运送至沿海的港口,通常情况下只需要一次性的申报、查验、放行程序就可完成的物流运输方式。作为港口多式联运物流中的主要组成方式,近几年来,上海港着重探索和实践海铁联运在集装箱业务方面的应用,取得了很好的效果。现今,上海港已经同合肥、成都、南京等城市开通了集装箱铁路运输车次,而且可以直接同马士基、现代商船等著名船舶运输公司进行对接。尽管如此,海铁联运的业务量占上海港集疏运总体业务量的比例仍然很低,因此仍然有很大的发展空间。物联网技术作为当今信息通信技术新的发展方向,在集装箱海铁联运中具有很好的嵌入性和应用性,将对海铁联运的发展起到很好的推进作用。
由于多式联运物流运输复杂性的特征,进行有效的管理调度必须有复杂的信息和通信技术支持,其对于开发电子物流管理系统和其他应用程序来加强安全和简化物流运输管理来说是不可或缺的,而基于物联网技术DSRC(专用短程无线通信)的智能运输系统及其他物联网技术的应用,具有支撑未来多式联运物流运输方式发展的潜力。
(二)基于生产运作角度的港口物流系统
基于生产运作角度来分析港口物流系统,港口是作为从事货物装卸、搬运、储存、流通加工以及进行相关信息处理和服务等物流环节有机结合的场所,在较大的生产运作空间内具有复杂的港内物流系统。港口物流系统的生产运作研究主要是研究解决港口物流系统优化和资源整合问题,使港口物流系统达到高效运作的目的。
本文根据王玲等(2005)对港口物流运营子系统的定义,参考王玉(2010)对港口物流运营系统的定义,提出了港口物流系统中的港口物流生产运作系统的定义:港口物流生产运作系统主要用于完成港口物流活动的计划、控制与实施,它主要由港口的船舶靠泊、码头装卸、港内搬运与调度、仓储堆场管理、流通加工、港口生产控制与调度、集疏运等环节以及涉及港口物流生产运作的企业部门、基础设施和相关信息和服务等构成。物流生产运作系统作为港口物流系统的核心子系统,是物流系统生产运作的中心环节,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港口的物流生产运作能力及效率,是提高港口物流服务质量和增强港口竞争力的核心部分。
在综合Biehou和Gray(2005 )研究的基础上,王玉给出了一种港口物流系统图的绘制方式见下图2。
从图2中可以看出,港口物流系统主要由港口基础设施、港口信息系统、区域配送中心、由靠泊系统、装卸系统等组成的港内物流运营系统、港口相关因素以及分布在两端的港口自然水域与依托港口的相关产业体系组成。港口物流运营系统是港口物流系统的子系统,主要由靠泊系统、装卸系统、运输系统、仓储系统、集疏系统组成是一个开放的系统。基于上述对港口物流生产运作系统的定义以及港口物流运营系统结构图,本文认为港口物流生产运作系统具有如下图3的体系结构。
港口生产控制与调度环节的有效进行需要依托港口物流信息系统的技术支持,通过运用传感器技术、RFID识别技术、无线定位导航技术、无线(有线)网络通信技术和后台应用管理层等物联网技术实现智能监测与传输,进行高效精确的物流生产运作,实现港口物流生产运作系统的实时控制、科学调度以及合理决策。港口的船舶靠泊、码头装卸、港内搬运与调度、仓储等环节需要依靠港口的基础设施与港口物流信息系统技术的支持,在港口生产控制与调度环节的智能监测与调控下,精确、合理、安全地实施相关的物流运作操作。
图3所示的港口生产与运作系统只是现代港口生产运作系统的基本组成部分,随着我国港口经营体制、管理理念的改变和经济技术的发展,许多港口生产运作的模式已经不限于以上基本的港口物流作业,而是开展多元化发展经营的道路。在以港口基本生产运作环节的基础上同时开展临港物流园区服务、临港集配运输、物流融资租赁等业务,不同的港口具有不同的生产运作模式,没有统一的体系结构,但对于上述的港口内物流生产运作模式却有类似的体系结构。
四、结论
本文主要研究了港口物流系统的定义及港口物流系统的体系结构,通过基于两种不同角度对港口物流系统体系结构和运作模式进行分析和探讨,提出可以应用物联网技术优化和解决港口物流运输链、港口物流生产运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最后得出以下结论。
1.港口物流系统是一个动态复杂的系统和有机整体。尽管基于不同角度分析的港口物流系统具有不同的侧重点,但在整个港口物流系统动态运作中起着基础支撑作用的港口物流运输链和港口物流生产运作系统无疑是最为重要的,而港口物流供应链则是基于以上两者的有效运作,代表着港口物流系统的发展方向。
2.物联网技术在港口物流体系上的应用具有现实意义和经济意义,为港口物流系统的管理提供了有效手段,在保证港口物流系统效益和安全的基础上,将港口物流产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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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K.Bichou, R.Gray. A critical review of conventional terminology for classifying seaports [J].Transportation Research Part A 2005(39).
物流运输的基本方式范文2
关键词:物流业;基础设施;规范市场
安徽省是临江近海的内陆省份,与最具经济活力的长三角对接,内通外畅的综合交通网已逐步形成,并具有承东启西、连接南北的良好经济地理位置。近两年来,安徽省国民经济取得较快发展,2008年,全省GDP达到8874.2亿元,比上年增长12.7%。这给现代物流业的发展创造了巨大的空间,促进了与物流相关产业的较快发展。现代物流是社会化大生产的一种新的组织形式和管理技术,是经济、社会和技术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其核心是突出系统整合的理念,对分散的运输、储存、装卸、搬运、包装、流通加工、配送、信息处理等基本功能运用信息技术和供应链管理技术进行资源整合和一体化运作,以达到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优化服务的目的。随着分工的深入,各类企业将自身的物流业务全部或部分外包给物流服务商,专业物流企业依托并整合社会原有的运输、仓储等资源,逐步形成了一个新兴的产业——现代物流业。
一、安徽省现代物流业的现状分析
(一)物流运输体系基本建成
目前,安徽省已初步形成了公路、铁路、水运、民航和管道5种方式并存的综合运输体系。全省铁路营业里程居华东首位;公路运输能力居中部地区第二位;水路航运较为发达,长江、淮河两大水系连通全国9个省市,运输能力居中部地区第三位;管道运输从无到有,建成西气东输安徽段主管道和合肥等支管道;开工建设的成品油及原油管道已达567公里。信息技术、网络技术、电子数据交换和现代化通信迅速发展。相继建立了安徽省国际电子商务中心的徽商网、安徽农网、省烟草公司的电子商务网、合肥海关电子信息网等一批专门从事电子商务的商贸物流信息平台。
(二)物流产业初具规模
全省已初步规划建设以合肥、芜湖为重点,蚌埠、阜阳、安庆等为补充的物流园区或物流基地。如合肥现代物流园、芜湖港物流园区、安庆市光彩大市场物流中心等。此外,除由流通企业组建的专业化物流企业,如徽商集团外,由传统仓储、运输企业转型而成的初具第三方物流雏形的企业加快了发展速度,如安徽迅捷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芜湖港储公司、蚌埠现代物流公司、阜阳汽运集团等。安徽省主要运输货物包括以粮食为主的农产品、以煤炭为主的能源以及有色金属等,属运量大、运距长、金额高的货物,物流成本较高,现代物流则有力支撑了产业发展,各地区物流业服务与地区产业充分对接。合肥充分发挥综合运输网络优势,以物流园区为载体,基本形成了机械装备、家电为主的制造业物流;马鞍山、芜湖、铜陵沿江地区依托黄金水道,发展以港口为主的原材料及机械装备、汽车等物流业;皖北发挥地方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大流量的煤炭、农副产品物流。
(三)物流市场需求旺盛
一批原有的国有物流企业通过重组改制和业务转型向现代物流发展,已成为全省物流市场的骨干力量。一批全国较为知名的物流企业和外资大型物流企业在安徽设立办事机构、分公司,物流网点逐步延伸至全省主要城市。多种所有制、不同经营规模和各种服务模式的物流企业构成了各具特色的物流企业群体。全省物流服务市场基本形成,全社会物流总费用占GDP的比率逐渐减少,物流增加值稳步上升,物流产业初具规模,市场需求旺盛。安徽拥有6740多万人口,具有广阔的市场容量,是我国中部地区较大的消费市场和物流中心。
二、安徽省现代物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物流市场供给总量基本满足,但结构性矛盾依然存在
由于市场发育不完善,货运枢纽站建设滞后,尚未形成比较完善的现代化运输系统;经营主体过于分散,缺少主导市场发展的大型运输企业;集装箱车辆、厢式车辆、冷冻车辆等各种专用车辆所占比例较低;全省范围内能提供综合物流服务的业户很少。许多企业物流服务仍在企业内部完成,从而限制了高效专业化物流服务的发展。
(二)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存在缺陷
目前多数物流企业只能提供运输和仓储服务,而在流通加工、物流信息、库存管理、物流成本控制等增值服务,尤其在物流方案设计和全程物流服务等方面难以展开服务。只有少数运输企业建立了物流信息系统,工商企业、物流企业、市场间缺乏物流信息平台,造成相互间信息数据是孤立和静态的,难以形成数据共享和实时在线交换,订单处理、货物跟踪、库存查询等物流服务功能较弱。
(三)物流发展缺乏统一规划,难以形成规模效应
政府没有专门机构协调物流产业发展,分部门、分行业规划物流园区、物流中心或物流基地,造成布局不合理,社会资源闲置和重复建设矛盾突出。受条块分割的管理模式影响,现有的物流中心在综合运输服务方面,没有形成多种运输方式的合理衔接,功能较为单一,提供增值服务能力较强,难以形成规模效益。
(四)物流专业人才短缺
企业对物流人才的培养和投入还微乎其微,在物流人才的引进方面还缺乏有吸引力的待遇和工作环境。物流业从业人员普遍缺乏专业知识和技能,从而影响和制约了物流产业的发展。
三、安徽省加快现代物流业发展的对策分析
(一)加快物流基础设施建设
物流基础设施薄弱是制约安徽货运乃至物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加快交通物流发展,必须加快建设合肥、芜湖港、安庆港、蚌埠和阜阳五大物流园区及合肥新港物流中心、芜湖长江物流中心、蚌埠新港物流中心等13个物流中心;改造一批具有良好物流发展前景的货运站;建设以合肥货运交易所为中心,以16个地市货运信息中心为依托的三层次货运交易市场体系。 构筑五大物流服务系统重点培育快速货运、专业运输、城市配送、多式联运和第三方物流五大物流服务系统。发展快货运输,率先建设合肥、芜湖、安庆、蚌埠和阜阳五个省级货运中心之间的快运网络,以此为基础,逐步建设沿江、沿淮之间的快速货运网络,形成连接17个地市的全省快运网络。在快件和零担货物运输领域积极推广应用聚焦运输(集中再运输,即二次分拣)组织方式。发展专业化运输,形成专业的整车运输、零担运输、集装箱运输,以及危险品、冷藏、冷冻食品运输体系。
物流运输的基本方式范文3
按照湖北省制定的物流业发展规划,到2015年,道路与铁、水、公、空多种运输方式有效对接、优势互补的综合运输体系基本形成,城乡一体、衔接有序、方便快捷的道路货运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品牌连锁、诚信经营的运输辅助业服务体系基本形成。
有鉴于此,湖北省确定了十二五期推动交通物流业发展的重点工作:
第一、综合考虑交通条件、产业基础、城市布局、物流关系等因素,以加快国家级物流节点城市武汉、省域副中心城市宜昌、襄樊的物流发展为重点,按照武汉城市圈物流圈、鄂西物流圈、长江物流带部署交通物流基础设施。
第二,组织实施交通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示范工程。突出铁、水、公、空等多种运输方式的“无缝衔接”,加强与产业园区、商贸市场、货物集散地和高速公路的对接,在公路和铁路货运站场、港口码头、机场等重要节点建设一批综合物流枢纽项目。整合现有运输、仓储等物流基础设施。开展交通物流园区示范,支持结构布局优,集聚能力强,服务环境好的交通物流园区设施建设。
第三,组织实施交通物流企业示范工程。建立实施交通物流企业示范制度,积极促进传统运输业向现代物流业融合,鼓励交通运输企业开展第三方物流服务,大力引导交通物流企业与生产制造企业和商贸企业合作联动,引导物流企业采用多式联运、甩挂运输等先进运输组织方式,全面开展我省传统运输企业的重组和改造。
第四,建设交通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分期建设全省交通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包括一个省级平台和武汉、宜昌、襄樊三个信息中心;重点建设交通物流诚信数据库;采购研发推广3―5个物流管理通用软件,支持物流企业提高物流信息化和组织化水平,规模以上交通物流企业软件应用面达到100%。探索应用“物联网”技术。
第五,构建交通物流服务网络。加强客货运站场、邮政网点、超市和供销社等多类型物流节点的融合发展,鼓励发展小件快运、干线快运、城市配送,形成物流园区、物流中心、配送中心、农村综合运输服务站四层物流节点和干线快运、城市配送、农村物流三级物流网络的多方位、多层次交通物流服务网络体系。
第六,加快发展农村物流。依托农村五级客运站,新建改建农村综合运输服务站,大力培育农村物流企业,开展物流发展、运输管理、邮政物流共建活动,统筹农村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副产品配送网络,支持农产品冷链物流发展。
物流运输的基本方式范文4
关键词:铁路货运;现代物流
多年来,我国铁路货运能力不足、服务单一的现状越来越不能满足国民经济发展的需求。随着《中长期铁路网规划》的逐步实施,客货分线后货运能力将得到大规模释放。“十二五”是我国铁路现代化建设的关键阶段,人民群众对铁路“人便其行、货畅其流”的期盼将成为现实。届时,铁路货运将面临新的挑战。与现代物流发展相结合,铁路将货运从单一的运输服务,扩展到集运输、储存、装卸、搬运、包装、流通、配送、信息处理功能于一体的综合物流服务,努力为货主提供多样化的服务以满足货主需求,是实现铁路货运自我完善和自我发展的有效途径。
一、我国铁路货运向现代物流转型的必要性
物流已经成为21 世纪企业公认的第三利润源。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物流业也得到了迅速发展。现代物流在我国的产生与发展虽说只是近些年的事情,其发展并不成熟,但人们亲身经历和目睹了物流业的快速进步也预见到了它的巨大潜力。运输是物流的基本职能,铁路货运因其运量大、运费低成为了我国交通运输体系的骨干和中坚力量,在现代物流体系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铁路货运是使用铁路列车运送货物的一种运输方式,主要承担中长距离、大数量的货运,在没有水运条件的地区,以铁路运输来代替汽车运输将大大降低运输成本,增加社会经济效益。现代物流是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将运输、仓储、装卸、搬运、包装、配送、信息服务等环节有机结合起来的综合服务。传统的铁路货运向现代物流转型,是适应物流发展趋势的客观需要。
另外,随着《中长期铁路网规划》(2008 年调整)的逐步实施,路网规模将不断扩大,客货分线后运输能力将得到大规模释放,铁路货运市场供不应求的局面会有所改变,传统铁路货物组织方式面临新的挑战。铁路货运将越来越多的体会到运输市场竞争的压力,客户的运输需求不仅更加多样,而且更加重视时效性和服务质量,为迎合市场的需求,既有的铁路货运组织方式必须在运输服务、时效性、增值服务等方面做出调整和改进。因此,铁路货运发展现代物流势在必行,这既是促进铁路货运自身发展的内在需要,也是应对运输市场激烈竞争的迫切需要。
二、我国铁路货运现状分析
1.铁路货运发展现代物流的优势
第一,强大的硬件设施。统一的全国铁路路网体系和现代化的货运技术设备,为发展现代物流提供了网络化的基础设施和坚实的设备保障。根据铁路“十二五”规划,到2015 年,我国铁路营业里程达到12 万公里以上,复线率和电气化率分别达到50%、60%。货车车辆达到时速120 公里技术标准,70 吨级及以上通用货车占货车保有量的30%。大能力区际干线和煤运通道基本满足跨区域货运需要,煤运通道总能力达到30亿吨以上,大宗货物运输实现重载化,高附加值货物运输实现快捷化。
突出的运营特点和遍布全国的铁路仓储设备,为发展现代物流提供了基本的物质条件。与其他运输方式相比,铁路运输具有运输量大、受气候影响小、全天候、运费低,以及安全、低耗、污染少等优势。而且铁路拥有遍布全国的6000 多个车站、总面积达1100 多万平方米的货场仓库、较为完备的装卸搬运机具、众多与企业相连的专用线,以及相当规模的集装箱运输体系。
发达的路网通讯能力和拥有丰富市场信息的铁路运输信息系统,为发展现代物流提供了共享的信息资源。对于物流企业而言,拥有良好的信息系统从某种意义上讲比拥有众多运输工具和仓库还要重要。铁路拥有通信线路12 万千米,建立了覆盖铁道部、铁路局和主要站段的计算机网络,以及传输网、交换网、数据通信网三大通信基础网,并且实现了运输管理系统和调度指挥系统的结合。
第二,丰富的软件资源。完善的规章制度、丰富的经验技术以及客户资源,为铁路货运发展现代物流提供了重要的软件资源。铁路货运业作为专业化的运输企业,对货物的装卸、保管、储存、运输、以及客户需求等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在多年的发展中形成了一套相对完整的经营管理制度。长期积累的客户资源是铁路货运发展现代物流的宝贵财富。开发一位新客户的成本往往是留住一位老客户的五倍,有了大量的客户资源使得铁路货运向现代物流转型有了重要支撑。
第三,适宜的外部环境。随着经济的发展使得社会对物流服务的需求日益增长,铁路货运发展现代物流有着广阔的市场空间。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基本建成国家快速铁路网”“发展高速铁路”,这为加快推进铁路现代化建设提供了重要的战略机遇,铁路货运也将随之发展。2009 年2 月国务院审议并原则通过了物流业调整振兴规划,这也为铁路货运向现代物流转型提供了良好的政治环境。另外,在全球倡导低碳经济的大环境下,铁路运输作为一种更节能更环保的运输方式受到更多的关注与支持,必将成为现代物流中一种不可或缺的运输方式。
2.铁路货运发展现代物流的劣势
第一,货运服务品种单一。
铁路货运以大批量整车、集装箱运输为主,特别是取消绝大多数车站的零担业务后更无法满足高频度、小批量的个性化运输服务。而且目前铁路货运的服务项目仍以运输、保管、装卸、搬运等传统基本服务为主,与现代物流相关的包装、配送等延伸服务没有得到开展。
第二,服务意识淡薄,工作不到位。铁路系统具有较浓的计划经济色彩,曾被称为“中国计划经济体制的最后堡垒”。铁路运输的独家经营性使其习惯了以“铁老大”自居,服务意识淡漠,工作效率不高,降低了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和物流活动效率。铁路托运货物手续繁杂,多窗口、多层次的受理承运程序使托运人耗费了大量时间和精力。另外,对货损、货差的理赔等不少问题也暴露出铁路货运需要在相关方面做更多的努力与改进。
第三,缺乏专业人才。铁路企业虽然有多年从事货运工作的相关经验和为数众多的货运工作人员,但大部分人员只懂现有的货运知识,对现代物流的专业知识了解不多,甚至很多管理者对铁路货运发展现代物流也处于学习、探索和实践的阶段。
三、我国铁路货运向现代物流转型的措施
1.拓展服务内容,加强外部合作
铁路货运应在发挥自身运营优势的基础上,结合现代物流发展特点和市场客户需求拓展货运产品内涵。积极研究并开展仓储、包装、流通加工、分拣、库存控制、配送以及市场调查与预测、物流咨询等专业化的物流服务。将传统的铁路货运作业与现代物流专业服务相整合,为客户提供整体货运产品。
满足市场需求的同时,努力以自身货运产品创造和引导市场需求,实现探索市场———适应市场———引领市场的发展。铁路货运要想实现向现代物流全面的转型不能仅凭一己之力,必须加强与其他运输方式的合作。广泛与公路、内河航运、海运以及民航等其他交通行业开展合作,各方密切配合,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降低成本提高效率,通过多式联运和国际联运,为客户提供货物一票到底的“门到门”服务。
2.转变服务理念,提升服务品质
为实现向现代物流的转型,在激烈的运输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铁路货运必须转变服务理念、提升服务水平,完善适应现代物流发展的营销机制,为客户提供专业化、多样化、便捷化、人性化的货运运输服务。彻底转变过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局面。积极调整营销理念,变坐等商机为主动出击,细致全面地了解客户需要,为客户“量身服务”,让老客户有自主权,新客户有亲切感。通过周到热情的服务,争取更多的货源,不断扩大市场份额。
将客运化思想引入货运经营理念,为客户提供安全、便捷、快速的货运服务。全面提升工作人员素质、管理水平和设备性能,确保货物在库在途的安全,建立合理快速的理赔机制,一旦客户发生意外损失,能够及时得到赔偿,消除客户的后顾之忧。一切从客户角度出发,优化改革铁路承运和交付手续,调整窗口设置、简化办理程序,让客户感到业务办理轻松便捷。统筹用好全局全路运输能力,让货物收得下运得了,加大货物列车的提速力度,在部分线路开行集装箱快速班列和快速城际班列,真正实现铁路货运的快速高效。通过服务质量的提升树立铁路物流的良好信誉和优质形象,提高铁路物流的美誉度和客户的忠诚度。
(三)加强物流专业人才的培养与引进
现代物流在全球始于20 世纪初,发展成熟于20 世纪末期,对我国而言更是一个新兴产业。它涉及多学科、多领域,专业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是铁路货运实现向现代物流转型的有力支撑。高素质的物流人才队伍建设可以从培训培养现有职工和引进外来物流人才两方面入手。首先是进行全员培训,组织物流业务学习和管理能力培训,全面提高现有货运人员的物流专业素质,使其明确铁路货运发展现代物流的目标、熟练掌握新的业务技能、团结精神鼓足干劲,逐步实现企业向现代物流发展;二是在全员培训的基础上,选派业务骨干和具有较强学习能力的人员到专业机构和示范物流企业继续深入学习实践,以带动其他职工加快铁路物流发展;三是大力引进具有物流专业知识和实战经验的高素质人才,建立健全人才引进和激励约束机制,让高水平物流人才进得来、留得住,充分发挥他们的强项优势,助力铁路物流发展。通过现有职工培训和引进外来物流人才为铁路物流发展提供不竭的人才动力。
(四)充分利用信息资源提高运营管理水平
物流运输的基本方式范文5
关键词:物流法;系统论;融贯论;整全法;国际运输;鹿特丹规则
一、物流国际化与物流法建构的难点
世界经济已经进入“从战略的高度来考虑物流的时代”,就物流的区域化以及全球化的发展趋势而言,21世纪必将是物流服务全球化的时代。
所谓国际物流,就是组织货物在国际间的合理流动。国际物流的实质是按国际分工协作的原则,依照国际惯例,利用国际化的物流网络、物流设施和物流技术,实现货物在国际间的流动与交换,以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和世界资源优化配置。
国际物流业务必须以法律为保障,通过法律来调整国际物流关系和规范国际物流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我国的物流法律与物流经济并没有同步发展,目前我国还没有一部专门的和统一的物流法,我国现行的调整国际物流方面的法律法规都散见于关于物流各个环节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国际条约、国际惯例以及各种技术规范、技术法规之中。
在物流法律的研究中,我国某些法学家提出物流需要立法的建议是有积极意义的[1],但是,笔者认为:构建我国物流法律制度的困难不在于纵向的物流法律的缺失,而在于横向的物流法律的整合。针对物流市场准入及监管法律的缺失,解决的途径是对空白地带立法,这是在白纸上可以画最美图案的道理。目前物流法律制度最大的困难出现在横向的立法上,即调整物流主体从事物流活动行为的民事法律规范,即所谓的物流行为法上。
物流行为涉及采购、仓储、运输、流通加工、包装、配送、装卸、搬运、信息处理等环节,规范这些环节的法律性质属于合同法的范畴,我国已经构建了包括合同法在内的日益完善的民法体系。如果要对物流行为进行专门的立法,除了统一性较差的运输环节法律的内容之外,对采购、仓储、加工、包装、装卸、搬运等环节的规定,基本只能在现行的民事法律框架内对原有的相关法条进行重述,那样的立法是没有实质的意义的。所以有人建议横向的物流法不需要专门立法,而适用物流行为各环节已有的法律。但是现有的物流各环节相关的内容,并不能满足物流环节的法律适用,比如《合同法》并没有相对于物流合同的特别规定;就物流中的运输法部分而言,各种运输方式(海运、航空、铁路运输)的法律差别很大,国际法与国内法差别很大,目前单是运输法内部的统一都是很困难的事情。一个规则模糊,可预见性差的物流法律体系,如何去满足物流经济的发展要求呢?
可见,现成的物流行为各环节的法律如果不经过有效的整合而应用于物流法律,那只是一些不成体系的法律碎片而已。如果不对这些法律碎片进行整合,而是进行简单的拼接,难免会出现物流法律体系构建的困难以及体系内的不衔接甚至冲突的异象。
二、系统论思想对国际物流法的启示
构建国际物流法体系以及整合法律体系内部各环节法律,首先需要确定物流法律的理念,或者说探寻物流法的基本精神。这需要从物流的概念及物流系统的基本特性作出分析。
我国国家标准物流术语中将物流定义为:物流是物品从供应地到接受地的实体流动过程,根据客户需要,将运输、储存、装卸、搬运、包装、流通加工、配送、信息处理等功能有机结合来实现用户要求的过程。
目前,各种物流理论研究都一致认为:物流学科不仅仅是将传统的运输、仓储等部门的简单加法,而是要让物流中的各个环节有机地融入整个理论体系中[2],这个理论体系就是系统论。物流不仅是一种活动,更是一种科学的理念。如果将物流作为一种活动,本身实际上早已存在,如运输、仓储等任何物品的流动过程,但现代物流却不是简单的活动,而是能使这些单独的物流活动有机协调,以达到节约成本,提高效率的管理目标。国际物流尤其强调系统化,强调每一个具体的物流活动都是整个物流系统中的一部分,需要与其他环节的协调和优化组合,从而使系统成本最低、效率最高。
因此,在构建国际物流法律时,系统论的思想应当是物流法律所具备的根本理念。
任何法律均调整一定的社会关系,调整不同的社会关系成为划分不同法律部门的标准。而国际物流的范畴决定了国际物流法的含义和基本范筹。国际物流法是为调整国际物流活动产生的,它是与国际物流活动有关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国际物流法是以国际物流活动为基础的,国际物流法的精神应该体现国际物流活动的本质。物流活动根本的特征是系统性,用系统观点来研究物流活动是现代物流学的核心思想[3]。因此,构建国际物流法需借鉴系统论的思想运用系统分析法,注重系统整体的协调以及内部各级子系统的相互关系,注重物流法律体系的整体性以及物流各环节法律的衔接和协调。
三、系统论的法律表达——融贯论与整全法
如何使用法律术语将物流学的系统论思想转化为物流法的基本理念,学界鲜有涉及,本文借鉴法哲学的方法论,略作探讨。
在当代哲学中融贯是一个非常流行的概念,英语世界极为重要的哲学家如奎因的知识论与罗尔斯的政治哲学,都可以见到融贯在他们的理论中占据了重要的地位[4]。在法律领域主要有两种融贯理论,一是关于法律体系的融贯,另一种是在法律推理/法律论证中的融贯。 在当代法理学中也有许多学者探讨融贯与法学之间的关系,而一般认为德沃金在《法律的帝国》中所提出的整全法(Law as Integrity),是法学融贯论的重要代表。
德沃金的融贯论可作多维层次上的理解:在认识论和方法论意义上的整全法,在司法语境中的整全法。在论述法的整全性时,德沃金一贯地认为整全性是法的原则,可以分为立法的整全性原则和审判的整全性原则。它们要求立法和司法在原则上保持整个法律的融贯性(coherence),尤其是法官必须把他们所控制的法律视为一个整体。“整全性要求,只要有可能,社群的公共标准必须被做成或看成,表达处于正确关系之正义与公平的单一融贯体系”[5]。
德沃金理论的证成目标是法律体系的融贯,所谓法律体系的融贯所关注的是使整个法律体系的各个组成部分达到融贯。在一定意义上,法律体系的融贯是德沃金融贯性方法论所要达致的目标,并不是德沃金建构性解释理论的逻辑前提。尽管西方分析实证主义法学家对德沃金融贯理论存在批判和争鸣,尤其是德沃金的原则理论存在瑕疵,但他的理论对于把物流系统论转换成物流法律的理念是有借鉴意义的。从本体上,物流法律作为包括原则、规则和政策的整全法体系,国际物流法律体系的各个组成部分达成协调一致;在方法论上,通过对国际物流法的基本原则的论证,以融贯作为法律论证的标准来证成。正因为国际物流法律规范性的融贯与物流社会实践的相关性,制定国际物流法被解读为表达了制定它们的立法机构中最优势的一个融贯信念体系[6]。融贯性应当作为国际物流法律制度的基本理论体系的特性。
以融贯性作为物流法律的精神来审视本文前面提到的运输法的统一难题,不难发现运输法领域所缺乏的正是一种整全法的基本理论支持。当代人们对于运输法的不同质性所造成的不统一进行了尖锐的批评,并试图寻求共同的原理基础,实现法条之间的相互兼容。国际物流运输方式有远洋运输、铁路运输、航空运输、公路运输以及由这些运输手段组合而成的国际复合运输方式,与各种运输方式相对应的国际法律有国际海上运输法律公约、国际铁路运输法律公约、航空运输法律公约及多式联运公约,上述公约存在着明显的不统一。谁也不能否认,航空运输和铁路运输切实存在共同点[7],而运输法各部门法保持着各自的独立性和特殊性,与其说是缺乏运用民法技术对运输法则作出最大化的概括、抽象,在繁杂的细节中找到关联的法律结构进而塑造运输法的基本原理,不如说是缺乏融贯信念和整全法精神。
正如德国著名法学家、外国私法与国际私法研究所所长J. Basedow教授指出的:“如果以为这是运输实践需要的法律,就容忍运输法的这种零碎、分散,这是对现实存在的混乱状态的屈服、投降。所以这种姿态是不能让人接受的,法学研究的任务是要克服这种离心、混乱的状态。只要持续地寻求一般价值才能使法律保持起到社会调整工具的功能。”[8]
运输法的不统一并非仅限于国际公约的层面,国内立法同样存在这个问题。我国《海商法》是获得了国内和国际社会良好评价的国内立法, 尽管它具有适度超前性和先进性,但作为一个特别法它显著的特殊性受到了越来越多的质疑,法学专家提出《海商法》与一般法不协调,海商法修改时应遵循法制统一原则[9]。这亦反应了任何法律不是一个独立王国,而具有整全法的要求。可以这样说,今后物流相关领域的立法指导思想,应当具有整全法的要求,具体说来就是,运输法不能局限于运输领域,而应当考虑到与相关法律的融贯性;物流其他环节的立法也应当考虑到与各环节法律的相互融贯,融贯性是国际物流法的重要品质。
四、国际物流法融贯的技术基础——物流与交通运输的内在关联性
构建一个整全的国际物流法体系,在体系的框架里面各个流程的现行法之间需要形成有机的联系,这种联系需要以其中一个重要流程的法律作为主导,把各个流程的法律统帅成为一个整体。有人认为制订国际物流法最可行的方法就是分析国际物流的主要环节,提取一个已经形成完整的法律制度并具有很强的国际性的环节,以此环节为中心,在该成形制度的基础上发展而来[10]。
寻找符合上述条件的国际物流主要环节,可从物流与交通运输内在的关联进行分析。
物流的狭义概念,是指物品的流动,流动指位置的移动而非商品货币的流通。西方国家对物流的定义都是从物流管理的角度进行定义[11]。“物流”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对于物资实体空间位移活动需要采用一种新的管理方式、运作模式加以指导之时出现的一种概念。物流概念是个舶来品,最初来自于Physical Distribution,指商品实物的配送,是商业学科市场营销里的范畴。以后又出现了Logistics(后勤),再后来又有了Supply Chain Logistics,即供应链物流。从物流的概念可见,物流的英文Logistics不是商业学科中的营销,也不是经济学科中的流通,而主要是交通运输学科中的运输[12]。而美国的物流用语,由实物配送改为运输,是对物流本质的科学选择。
可见物流最基本和最重要的莫过于使物品产生物理上的位移,其他环节均是围绕该位移而发挥作用的,即物流系统中,起着核心主导功能的环节是交通运输环节,国际物流活动中国际运输更是运输环节中的重要环节。国际物流法律建构的核心任务也在国际运输法律的统一部分。
作为国家经济活动的重要领域通常以“交通运输” 这个概念被使用,是因为交通和运输所具有的很高的内在相关联系。一般而言,交通被认为是各类运输和邮电通信的总称,是人、物和信息的传播递送。而运输是将物品和人员从一地运送到另一地及完成此类运送的过程,或可简单解释为人和物的输送。交通运输在各个层次的具体操作过程中较为注重其中“运输”的内涵。
可见,传统意义上的交通运输的内涵已经自觉地蕴含了物流的内核,而物流中的运送环节更侧重于私法范畴的委托他人经由公路、铁路、水运、航空和管道等各种运输方式独自或组合完成运输。国际物流与本文所研究的私法上的国际货物运输在技术上有很大程度的关联,因此,以国际货运运输法为中心,统帅国际物流法律制度的可行性非常大。
专家也认为,建构国际物流法的关键一步,是实现国际货物运输法的统一。以何种运输方式的法律来统一国际货物运输法,需要运用历史与比较分析法作出考量。以海上货物运输法为基础统一国际货物运输法,相比于其他运输方式可操作性更强,各方异议也更少。
具体原因可作如下分析。其一,海上运输成为最早遇到国际统一化问题并着手通过国际立法解决的运输方式,国际岸上运输的很多制度即源于国际海上运输,因此二者本身有很多共通性,具有某一种运输制度扩张适用的制度基础。其二,海上运输在国际多式联运甚至国际物流中的重要地位,海运是国际多式联运中不可或缺的运输方式。在国际多式联运的全程运输中,海运相比其他运输方式,虽然耗时最长但价格也最便宜。这一地位也决定了统一运输法的制定离不开海上货运运输法的应用。其三,各种运输方式的国际公约中,航空运输与别种运输方式相差较大,在多式联运中适用也较少,以其为基础的统一缺乏适用基础;调整国际公路、铁路和内河运输的国际公约起步晚且数量少,没有引起过多的关注,所以也不适宜成为运输法统一的中心。而海上货物运输公约的发展则有着上述公约没有的优点,海上货物运输法天然具有趋同性的特点,即各国具有统一海上货物运输法的欲望,实现海上货物运输法的最大化的统一。面对差异巨大的国情和不同利益的较量,《海牙规则》、《海牙维士比规则》、《汉堡规则》三大海运公约仍分别得到大多数国家的认可并生效,其背后的力量不容小觑,这也是其他运输公约不能与之相较的。更何况当前旨在统一前三大海运公约的《鹿特丹规则》的通过,已为国际门到门运输的法律统一展现全新的视野。分析以上条件可以认为,国际货物运输作为国际物流的中心环节,在国际运输法统一的基础上是完全可能成为国际物流法制订的基础的。
从上述分析同时可以发现,建立以海上国际货物运输法为中心的国际物流法律模式中,海商法为这个法律系统之龙头是毋容置疑的。海商法将在国际货物运输法统一过程中发挥主导作用主要是由于:海商法所体现的国际性、包容性、平和性、自由性、效率性、机动灵活性,也许正代表了人类将来全部运输法律的发展方向[13]。
五、《鹿特丹规则》对国际运输法向国际物流法嬗变的实证法意义
《鹿特丹规则》又称《全程或部分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法公约》(United Nations'Convention on Contract of Carriage of Goods Wholly or Partly by Sea,2008)是联合国贸法会组织制定的旨在调整以海上货物运输为主的门到门运输的国际公约, 是国际社会继《海牙规则》和《汉堡规则》之后,在统一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法律方面的最新成果。《鹿特丹规则》的立法进程可以追溯到1996年,其中凝结着国际社会近13年的立法心血,也记载了运输关系方(即航运方与贸易方)利益的较量和平衡。最终出台的公约文本,大家注意到,《鹿特丹规则》已经不纯粹是一部海运公约,其调整范围扩大到了包含海运的“门到门”运输,《鹿特丹规则》体系庞大,内容覆盖面广,在内容上也已经大大突破了现有海运公约的范围。从立法实践上讲,已经把本文前面分析的理论——以统一的运输法为中心构建物流法律体系变成了实践,也就是说《鹿特丹规则》已经开始了由国际运输法向国际物流法的嬗变。这种嬗变,有三大标志性的成果。转贴于
第一,统一责任制度基础。海上运输法走出它的独立王国,这是各种运输方式法律统一的前提。《鹿特丹规则》在承运人责任制度中有两个最显著的变化:一是航海过失(包括驾驶船舶过失和管理船舶过失)免责取消。与管理船舶过失免责取消相对应,承运人谨慎处理适航义务的时间不仅限于船舶在装货港开航之前和开航当时,而贯穿整个航次,这两者是有着内在联系的。二是承运人责任限制金额提高。责任限额很高,绝大多数情况下,货物灭失货损坏的金额达不到承运人责任限制金额。这就使得各种运输方式的法律规定趋于一致,在此基础上建构统一的物流法才有基础。
第二,扩大了公约管辖的主体。《鹿特丹规则》增加了履约方,履约方是指承运人以外的履行或承诺履行承运人在运输合同下有关接收、装载、操作、积载、运输、照料、卸载或交付货物任何义务的人,以该人直接或间接地在承运人的要求、监督或控制下行事为限。履约方包括履约方的受雇人、人及分合同人,但以其同样履行或承诺履行运输合同下承运人义务为限。从上述定义可以看出,鹿特丹规则中履约方的含义相当广泛,从海运延伸到陆运,几乎涵盖了承运人之外参与到整个货物运输过程中的所有人,不仅包括实际履行运输合同项下义务的人,而且包括中间承包人;不仅包括参与海上货物运输部分的人,而且包括参与陆上运输部分的人;不仅包括参与运输的当事方本人,而且包括其受雇人、人及分合同人。可见,国际物流相关的经营主体,绝大部分被囊括进这一个国际公约里,进一步保障了运输的法律制度与物流法律制度衔接的可行性。因为在一个法律关系中,主体是定性该法律关系的要件之一。在一个完整的国际物流活动中,主体多而复杂,法律制度设计一个统一而明确的主体框架,将国际物流的参与人都纳入到统一的责任义务框架下,对以后的国际物流立法意义重大。
第三,为物流单证的发展提供了空间。传统的国际海运公约和国际海运实践中提单占据着不可取代的重要地位。国际物流业务与传统的海运业务相关性很强,但是在业务性质、服务功能等诸多方面上却有明显的区别,传统的海运提单难以适应新的包含海运在内的物流业务的发展。目前在国际上还没有统一的关于国际物流业务的单证标准,而物流业务中因为缺乏有效的物流单证而存在风险[14]。目前亟需一套有约束力的多边法律机制统一世界范围内对除提单之外的物流业务单证,以达到国际物流单证的统一及操作程序的规范化。《鹿特丹规则》以“运输单证”取代之前运输公约的“提单”,弱化了传统提单的地位[15],并专门规定了电子记录的内容,正是满足为发展新型运输相关业务单证留下空间的这种需求。
尽管目前包括我国在内的很多国家对是否加入《鹿特丹规则》抱着一种谨慎的态度,从立法价值取向看,大家关注的不仅仅是本国航运与贸易的利益,而是一种整体利益或根本利益[16]。这种所谓整体利益或者根本利益中,蕴含着物流法律的整体性价值体系。
六、结 语
通过上述理论分析和实践证明,国际货物运输作为国际物流的中心环节,在国际运输法统一的基础上是完全可能制定国际物流法的。而且从目前情形来看,《鹿特丹规则》已经设立了履约方制度,将辅助承运人运输的人员包含进去,那么将物流中的储存、装卸等主体全部统一调整也不是不可能。因此笔者建议,随着《鹿特丹规则》的推行,我国在修改《海商法》之时或之后,需要有立足于构建国际物流法的考虑,建立一个以国际货物运输为中心,同时将储存、装卸、搬运、包装、流通加工、配送、信息处理等部分全部予以包括的国际物流法律。这是被我国相关行业在考虑新的运输法公约带来影响及应对措施时会忽略的问题,也是需要从更高的战略高度认识的问题。国际运输法律已经开始融入了国际物流大系统,国际物流法的价值体系和制度设计将面临一个新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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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运输的基本方式范文6
使物资信息能够实现及时共享在石油企业当中,尽快建立起相对完整的软件系统用于物资管理,以便在管理物资的过程中,相关人员能够及时记录与保存物资信息,并及时共享不同仓库当中的最新物资资源资料。此外,工作人员还要及时掌握每种物资在生产时的基本情况,并及时将这些基本信息输入到软件系统当中,以实现信息共享与及时调配物资资源,避免出现太多闲置的物资,造成物资浪费以及资产流失。
为了保障物资管理能够实现一个良性循环,则应依据物资信息,及时为生产物资提供材料,并对多余的物资进行及时的回收以及进行有效处理。编制规范化物资管理计划以及管理流程为了确保合理使用物资资源,则应提前做好物资管理计划工作,并将采购物资的计划以及使用物资的计划编制出来。将以上计划编制出来后,对各项信息进行汇总,以便为物资管理总计划的制定提供参考。当计划编制好之后,就能在一定程度上实现各个仓库当中的物资资源信息共享,有效避免出现浪费物资的现象。在编制管理流程时,应将物资入库作为起点,并着重编制质量检查环节、计量环节以及入库环节等。在编制出库流程时没应注意做到合理与科学,严格限制使用物资资源的途径,以预防出现浪费现象;对于库存物资进行定期检查或不定期检查,以便及时添加物资或处理掉闲置物资,对于每种材料出库或入库的情况进行明细核算,并及时将明细材料提交给企业的财务部门。
首先,应积极引进先进的石油仓储设备与技术,以使物流作业效率得以提高;其次,加快周转成品油以及石油原料的速度,以便让使用油库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从而将利用油仓的效率提高;最后,增强物流控制的力度,尽量保持资金流与信息流以及物流的一致性。加快发展用于运偷石油物流的交通工具为了提高铁路运输效率,则应尽快实现电力牵引以及内燃机牵引;还要加快建设石油管道的进程,尽快建设出长距离石油运输管道,从而使运输石油的可靠性以及运输效率得到有效提高。加快发展石油的直达运输方式,采用直达的方式进行运输,有利于建立稳定运输体系以及产销关系,从而将运输效率提高,将物流成本降低。对物流的方式进行优化,从而控制物流成本为了使物流方式得以优化,可以采用以下三种手段。第一,采用配送与加工相结合的方式。石油产品在在完成加工后,可以将其直接投入到下一步的配货流程当中,以便巧妙结合中转流通和流通加工两个环节。第二,采用配套与加工相结合的方式。在流通中进行适量加工,能够促成配套,从而使物流纽带与桥梁的能力得到有效提高,从而降低物流中加工的成本。第三,采用合理运输与油品加工相结合的方式。在加工油品时,应将支线运输要求与干线运输要求作为参考依据,以便提高运输转载能力,有效预防在停顿环节当中出现额外加工成本,从而控制物流成本。
当前,石油生产、运输以及销售体系正处于不断完善当中,在物资管理方面,需要石油企业付出更多的精力,以达到更高要求,因此需要分析现状,并采取措施对现存物资管理体系进行完善。此外,物流成本的控制,也是石油企业的一项重要工作,应当引起重视。
作者:刘丽 单位:辽河石油勘探局物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