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建筑装修规范范例6篇

公共建筑装修规范

公共建筑装修规范范文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建筑装修行为,保障建筑装修质量和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和装修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装修活动,实施对建筑装修活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筑装修,是指为使建筑物、构筑物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和使用要求,使用装修材料,对其外表和内部进行处理的建筑活动,包括公共建筑装修和住宅装修。

本办法所称公共建筑,包括办公建筑、商业建筑、旅游建筑、科教文卫建筑、通信建筑以及交通运输用房。

第三条建筑装修应当符合城市规划、工程质量、安全、消防、抗震、环保、物业管理等国家和本省的有关标准、规定。

鼓励建筑装修采用节能、节材、节水、防火和环保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建筑装修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规划、房地产、消防、环境保护、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与建筑装修活动相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建筑装修行业协会的指导,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

建筑装修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开展行业服务,规范行业行为,受理建筑装修咨询和投诉,协调解决装修纠纷。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六条从事建筑装修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以下简称装修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建筑装修工程。

从事建筑装修的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七条建筑装修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建筑装修设计,并对设计的质量负责。

建筑装修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并对施工的质量负责。

建筑装修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装修承包合同,代表装修人实施工程监理,并承担相应的监理责任。

第八条用于建筑装修的材料和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设计要求、产品质量和有害物质限量及燃烧性能控制标准,并附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企业名称及地址。

禁止使用质量不合格、国家明令淘汰或者不符合国家室内环境污染控制等相关标准的建筑装修材料、构配件和设备。

第九条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装修的业主、使用人或者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装修人)应当依法与建筑装修施工单位签订建筑装修承包合同。合同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装修人和建筑装修施工单位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二)装修工程基本情况和承包方式;

(三)用于装修的主要材料名称、品牌、型号、规格、等级、数量;

(四)开工、竣工日期;

(五)工程价款及其支付方式、期限;

(六)工程质量要求和验收办法;

(七)保修范围、期限;

(八)违约责任和解决纠纷的途径。

第十条建筑物、构筑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进行装修:

(一)新建的建筑物、构筑物的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

(二)原有的建筑物、构筑物存在结构安全隐患的。

第十一条在装修活动中,禁止下列行为:

(一)未经原设计单位同意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擅自变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

(二)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

(三)拆除与消防安全有关的建筑设施或者建筑构件;

(四)自行拆卸、改装管道燃气设施;

(五)影响建筑结构安全或者使用安全的其他行为。

第十二条建筑装修工程涉及变动承重结构、使用功能或者超过设计标准增加楼面荷载的,其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依法报送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其消防设计图纸应当依法报送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未经审查、审核或者经审查、审核不合格的,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不得交付施工。

建筑装修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或者消防设计图纸需要修改的,应当依法报经原审查、审核机构同意。

第十三条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改变建筑物使用功能,不得擅自变动原设计立面、色彩、外观格式;未经公安消防机构批准,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物防火间距、耐火等级、防火分区、消防安全疏散条件、消防设施、燃油设施及实施其他增加建筑物火灾荷载或者影响火灾扑救的行为。

第十四条建筑装修应当处理好排水、供水、供电、通行、通风、采光、环境卫生、油烟排放等方面的相邻关系。

第十五条建筑装修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对易燃材料、物品的使用安全管理,控制和处理施工现场的各类粉尘、有害气体、固体废弃物、污水、噪音、振动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第十六条装修工程投入使用时,其室内空气质量应当符合室内空气质量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

第十七条从事室内空气质量检测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

检测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检测规范进行检测,出具的检测结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八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筑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2年,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最低保修期限为5年。双方约定长于上述期限的,按约定执行。

保修期自建筑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十九条中午12点到下午14点30分,夜间22点到次日早上6点,不得进行影响邻里正常休息的装修活动;中考、高考期间,除抢修抢险外禁止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从事产生噪声的装修活动,具体时间和区域范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告。

第二十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建筑装修行业协会应当建立装修单位信用档案,开展信用等级评定,并将评定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

第三章公共建筑装修工程

第二十一条公共建筑装修工程应当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装修单位。

公共建筑装修工程施工依法必须招标的,招标文件应当明确建筑装修主要材料的规格、型号和质量等级。

第二十二条公共建筑装修工程单独发包的,装修人应当依法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与主体工程一并发包的,随主体工程一并依法办理施工许可证。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不得开工。国家规定的限额以下建筑装修工程除外。

第二十三条装修人收到公共建筑装修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并依法办理消防验收手续。

装修人应当在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竣工验收报告和公安消防机构出具的认可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四条公共建筑装修工程投入使用前,装修人应当委托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单位对室内空气质量进行检测。经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四章住宅装修工程

第二十五条业主可以自行装修住宅,也可以委托依法取得相应资质证书的装修单位装修住宅。

业主自行装修的,负责室内水电管线施工的人员必须依法持有岗位证书。

第二十六条装修人在住宅装修工程开工前,应当告知物业管理企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住宅承租人进行装修的,还需提供出租人同意装修的书面证明。

第二十七条物业管理企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应当将住宅装修中的禁止行为以及允许施工的时间、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等事项告知装修人。

装修人要求建设单位或者物业管理企业提供房屋结构图、电气及其他管线线路图的,建设单位或者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提供。

第二十八条装修施工人应当在施工现场挂牌,告示装修施工人名称(姓名)及联系方式。

第二十九条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和其他垃圾,应当按照物业管理企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指定的位置、方式、时间进行堆放和清运,不得向户外抛洒,不得向垃圾道、下水道、通风孔、消防通道等倾倒。

第三十条改动卫生间、厨房间防水层的,应当按照防水标准进行施工,并做闭水试验。

第三十一条物业管理企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发现住宅装修存在违法行为的,应当予以劝阻、制止;对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劝阻、制止无效的,应当在24小时内报告业主委员会;对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告有关执法部门,有关执法部门应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或者依法处理。

第三十二条委托装修的工程竣工后,装修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装修单位应当出具住宅装修质量保修书和各类管线竣工图,并按合同约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对室内空气质量进行检测。

装修单位负责采购装修材料及设备的,应当向装修人提交主要材料和设备的说明书、保修单和环保说明书。

第三十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制定的业主临时公约,应当包含装修规范的内容;向购房人提供的《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当明确装修中的禁止行为、装修规范、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要求等相关事项。

第三十四条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投资兴办住宅装修交易市场,为装修人选择住宅装修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单位及装修材料提供便利服务。

第三十五条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实行统一装修的商品住宅时,购销双方应当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就装修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作出约定。交付使用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购房人提供装修竣工图、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合格报告和包含装修内容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第五章罚则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公共建筑装修人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住宅装修人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二)项、第(四)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按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的,对装修单位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自行拆卸、改装管道燃气设施的,对装修人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将未经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的建筑物交付使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装修人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三十条规定,未按照防水标准进行施工或者做闭水试验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建筑装修施工单位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条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交付使用统一装修的商品住宅时,未向购房人提供装修竣工图、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合格报告或者包含装修内容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一条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二条因履行建筑装修合同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向建筑装修行业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投诉,也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

建筑装修影响公共利益或者相邻权人利益的,相关权利人可以请求业主委员会依照业主公约进行处理,也可以依法向有关执法部门投诉、举报,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

第四十三条有关部门和执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接到物业管理企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对装修人或者装修单位违法行为的报告后,未依法予以调查处理;

(二)不履行本办法规定的监督检查职责,造成重大安全事故;

(三)违反本办法规定审批、发放施工许可证;

(四)其他、、行为。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新建的商品住宅统一进行装修的,适用本办法有关公共建筑装修的规定。

公共建筑装修规范范文2

[关键词]多产权多使用权建筑;火灾隐患;对策

[中图分类号]F416.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158(2013)05-0204-01

多产权、多使用权建筑是指同一幢建筑物内具有不同的产权所有者或不同的承租使用者的建筑。主要有商住楼、综合楼、办公写字楼等几种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八条规定:同一建筑物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应当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并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统一管理。消防法明确规定了多产权多使用权建筑公共区域消防安全实行统一管理的原则,对于如何确定责任人,产权人、租赁人、转租人以及物业管理部门应承担的具体消防职责,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及隐患整改经费来源等现实中遇到问题尚未做具体规定,多产权建筑消防管理还有待进一步探析。

1多产权多使用权建筑主要的火灾隐患

1.1功能复杂多样,诱发火灾因素多

多产权多使用权建筑内使用性质多样,都存在使用大量可燃材料装修的现象,建筑火灾荷载增加,防火阻燃处理不到位。同时,为了方便或者省钱,建筑中经营、储存、住宿共存的“三合一”现象时有发生,加之,多产权建筑人员物质密集,人流、物流量大,发生火灾和导致人员伤亡的概率普遍较大。

1.2消防安全管理混乱,责任主体不明确。

多产权、多使用权建筑日常管理大多由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承担。一是由于物业管理单位是靠收取物业管理费来维持并开展工作的,而物业管理费中没有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费用的列支范围,造成自动消防设施日常维护保养得不到真正落实。二是物业管理费用收取往往不能全部到位,致使管理无法深入,造成“管理不到位,业主不肯交钱;业主不交钱,管理更不到位”的恶性循环现象,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更是无从谈起。三是物业管理单位消防意识淡薄,认为发生火灾的概率也很小,经常人为造成消控中心无人值班,消防设施无人检查、无人维护。

1.3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完好率不高。主要有三种『青况:一是许多建筑由于在消防验收后未能及时与物业管理公司移交,致使双方都无人管理,时间长了,设施不能正常使用,而维修需要资金,造成双方互相扯皮,时间越拖越久,设施越拖越坏,维修费用越拖越高,形成恶性循环。二是整幢建筑的装修时间有先有后,业主在装修过程中,因要局部调整消防设施的位置,不得不暂时关闭自动消防设施,而调整结束后不能及时与物业管理单位沟通恢复设施运行。三是建造时间较早的老建筑由于缺乏维修资金,消防设施一直处于瘫痪状态。

1.4业主人员成分复杂,消防安全意识淡薄,不依法办理相关报审手续,建筑内部改造随意性大

多产权建筑使用性质多为商业办公,相关职能部门对其约束力较小,导致部分业主在进行内部改造装修时,不按法律规定进行程序申报,私自进行改造装修,从而造成“先天性”火灾隐患。

2多产权多使用权建筑消防管理的对策

2.1健全多产权建筑消防管理法律法规

对多产权建筑存在的问题,各地消防部门应当积极提请政府决议,极力促成多产权建筑管理办法的出台,或者由各级政府牵头,协调公安、建设、规划、消防等职能部门,专题对本地区多产权建筑安全监管状况进行研究分析,在《消防法》、《物权法》基础上,制定完善本地区的《多产权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弥补法律法规不完善的地方,明确和规范物业管理和业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落实各方法律责任,改善多产权建筑的消防安全难以管理的状况,确保本地区多产权建筑消防管理规范化。

2.2严把多产权建筑装修改造监督关口

为防止擅自改变建筑结构及使用性质,杜绝人为制造先天火灾隐患,必须严把装修改造审核验收关口。消防部门应在建筑竣工消防验收意见书中明确建筑使用性质及管理要求,规范开发商与业主、业主与租赁方签订的合同形式,如要改变使用性质,必须报经相关部门审批。在“二次装修”时,应当层层把关,实施监管。对装修面积较小的场所,业主与物业单位签订《装修责任书》,物业单位派员现场监督,确保装修过程中不破坏消防设施,同时,物业单位与消防机构建立定期回访协作机制,及时反馈建筑装修改造情况。对面积较大且改动原消防设计的场所装修改造,明确物业公司必须告知业主申报消防审核,未经审核合格不得施工。

2.3协调多产权建筑部门联动管理

消防部门应当主动与房管、工商、物价、文化、旅游等部门沟通,争取相关部门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联合工作机制。房管部门对物业公司资质有审核、验收、年检的职能,可以把多产权建筑消防安全『青况纳入物业公司资质评定范围,对达不到消防部门标准的,资质核发时不予以通过或者降级。工商部门可对其吊销其营业执照或者不予以年检。物价部门可降低其收费标准。文化部门将多产权建筑内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纳入经营许可证年审范围。旅游部门把多产权建筑内宾馆饭店消防安全管理作为星级评定的准人条件。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综合把关,提高多产权建筑消防管理的工作成效。

2.4、从源头上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主体。物业管理单位在接手管理的同时就明确了物业管理单位是消防安全责任的主体,应当按照《消防法》第十八条的要求落实其管理职能,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含建筑的自动消防设施、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及安全疏散设施等)、消防车通道进行统一管理。特别是在装修过程中,监督业主不得使用易燃材料,不得改变消防布局,不得拆除圈占消防设施。

2.5、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由于多产权、多使用权建筑业主多,业主素质参差不齐,因此要加大消防安全宣传和教育的力度,提高每一个业主的消防安全意识,让每一位业主掌握必要的消防基础知识,知道建筑的火灾危险性,平时管理要做好哪些事情,发生火灾如何来处置。俗话说得好,“贼偷一半,火烧全光”,可见消防安全尤为重要。

2.6、加强对自动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一幢建筑是否安全重点在于其布局是否合理,管理是否到位,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几个方面,特别是自动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直接关系到大楼的整体安全。物业管理单位应与有维护资质的单位签订维护保养协议,确保自动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要在物业管理费和房屋维修基金中落实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的费用。

参考文献

公共建筑装修规范范文3

关键词:建筑节能 建筑防火 系统防水 设备设施改进

中图分类号: TS958 文献标识码: A

办公楼改造的初衷,通常主要从建筑外立面不美观、内装修陈旧、建筑物设备设施老化、照明照度不足、弱电满足不了正常工作需求等。但随着办公楼修缮项目的提出,也不得不重新梳理这座办公楼的各项综合指标,在满足使用功能的同时,还必须在建筑物结构鉴定安全的前提下解决现行规范条件下的建筑节能、建筑防火、系统防水、设备设施改进等功能设计。

一座老建筑的改造意味着面临很多综合问题,需要建筑、结构、内外装修及其他专业的工程师共同精雕细琢、揉和整理,共同付出很多努力才能实现对建筑物的改造。改造项目与新建项目最大的不同就是要结合其原有的建设现状,识别哪些是可利用的、哪些是改变不了的,所有这些问题的汇总梳理并得以解决,也只是完成了其内部功能,最重要的还是整个建筑物的外立面是否能达到甲方的满意,这个过程漫长而繁琐,往往要经过多次方案调整、现场调研、沟通汇报,才能使改造后的建筑物更适用、美观、现代、并符合使用单位的文化需求。

现以本次改造的办公楼为例,对办公楼改造的的要点具体分析如下:

首先要了解办公楼的自然状况,分析改造前存在的最矛盾的典型突出问题:办公楼建设于1985年,主楼为十层框架结构;局部十一层为出屋面楼梯间及电梯机房。一、二层层高4.2米;三至九层为3.3米;十层为3.6米。水箱间净高4.2米。西侧二层附楼,框架结构,层高为4.2米(建筑面积1182.18平方米)。东侧三层砖混结构,层高均为4.2米(建筑面积1040.18平方米)。办公楼占地面积为328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9114平方米,建筑物高度为41.7米。

外墙装饰面层为水刷石,有污染脱落;钢窗透风、屋面渗漏、墙体长毛;室内装修陈旧,保留着初建年代的装修风格,暖气包在暖气罩里,影响散热;室内墙体也还是老式的胶合板墙裙,墙面面层有龟裂,需要粉刷;办公用电配置负荷不足,办公室的插座数量不够,电气线路老化,照明灯具陈旧。网络布线均为线槽明装,乱且易遭到破坏,经常需要维修,临时增加的室内监控点数不足,留有死角,没有室内喷淋系统等。

提出改造的意图不仅改善办公楼内部房间的办公条件,主要考虑整栋建筑的疏散通道梳理、防火防烟分区划分,还要解决外保温、防水系统的具体实施等实际问题,从根本上解决建筑物面临的诟病。更重要的是根据公司形式的发展,办公楼是主要部门的办公场所,也是公司经济文化中心,内外装修均要体现公司文化,要经济、适用,严格控制办公使用面积指标、控制工程造价等。所以在制定改造方案的过程中,从装修风格、内外饰面选材上做到因地制宜,做了多个方案进行分析对比,力争在预算范围内完成改造设计。

外装修改造实施要点:

1、增加外保温及防水系统。在原有基层的情况下,外挂100厚的燃烧等级为A级的矿棉板做外墙保温,与外墙装修共同形成外保温系统。屋面防水等级I级,两层3mm厚的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加气混凝土墙身按照03J104-O52做防水。

2、外装修材料则采用陶板。陶板作为高温烧制建材,有很多优良性能,如保温性好,质量相对较轻,具有自洁功能。在最近几年,国内已经有多条生产线,生产工艺相对成熟,且在北方有成功的工程案例,颜色多样,板材规格多样。本色具有红砖的色彩,很适合公司文化和北方气候。具体方案实施中,为了配合窗下空调室外机的放置,做了格栅设计,相对应的墙面板也选用了槽型板给予呼应,使本来没有任何变化的平板立面灵活起来。

内部改造的要点:

1、首先改造功能平面,完善立面。重新划分防火分区,设室外疏散出口、防烟楼梯间,防火卷帘等。扩大门厅,采用幕墙形式增加了弧形阳光大厅,结合一层、二层实体墙的拆除,形成中庭,上下空间通透,功能布置上,划分出功能展区,一层满足了公司主产品展出的功能,二层又实现管理上接待、会议等缓冲空间,使办公楼入口处门厅视觉开阔、现代。对于老办公楼外窗是双层钢窗,窗面积大、透风的现状,从节能角度换成断桥铝合金、L-e玻璃节能外窗,每个房间活扇窗至少有一扇既能平开又能上悬,考虑冬季通风、夏季防雨;外墙重做保温、防水系统;出于对安保的需要,此次改造将对办公楼各层及主要区域增加监控系统。

一层平面图

2、增加消防系统。原有的消防系统及应急疏散照明不符合现行防火规范要求,且大部分已经损坏,失去其基本功能。原建筑内未设置消防喷淋系统,按现行《高规》在主楼及附楼的会议室、办公室、走廊等均应设置消防喷淋系统。对已有的消防水箱进行改造。现有十一层屋顶水箱容积为20立方米,满足消防要求,但不得作为生活饮用水箱,应按消火栓及喷淋系统规范要求增设稳压水泵和气压罐各一套。增加室外消防水池:在办公楼北侧绿地内重新建设地下消防水池,以满足消火栓系统20L/S两小时和喷淋系统21L/S小时消防灭火出水量,共计220立方米;地沟内、室内及室外管网:室外消防用水量20L/S,设置室外消火栓2个,且建成环状给水管网;地沟内主楼部分消火栓管道系统成环,改造附楼枝状管网且管径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管材,与主楼合并考虑改造;地沟内增加喷淋管道系统;室内增加的消火栓系统在顶楼连成环状。

改造后的办公楼已经投入使用,反应良好,外立面温暖、庄重、现代,内部空间开敞、办公环境整洁、明亮,实现了建筑节能、建筑防火、保温防水及设备设施完善的改造目的。

参考文献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版)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08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规范》GB50222-95

公共建筑装修规范范文4

乙方(装修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丙方(装修施工单位):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为了规范小区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以下简称装修)活动及管理行为,维护小区正常秩序和公共利益,根据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对本小区_________栋_________房装修管理服务事宜,达成本协议。

一、装修项目或方案(可加附页)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4、_________。

二、装修期限

装修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如超期装修,乙方应与甲方续签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三、装修禁止行为

1、破坏或擅自改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2、擅自增加楼面荷载;

3、在承重墙上穿洞或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墙体;

4、将厅、房、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将雨水管用于排放生活污水;

5、破坏卫生间、厨房的地面防水层;

6、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7、破坏或擅自改变住宅外观,擅自在非承重墙上开门窗;

8、擅自改动、接驳燃气管道设施和公共管线;

9、占用、损坏或者擅自变动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

10、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四、装修管理规定

1、装修施工人员进入小区需佩带《装修出入证》,并接受甲方人员的查验。乙方向甲方申领装修施工人员《装修出入证》_________个,交纳押金_________元/个共_________元。

2、装修施工人员一般不允许在装修住宅室内内住宿,如需留人看守施工现场,乙方应向甲方申报登记。

3、装修施工作业应当遵守消防规定,作业现场至少配备2个灭火器。

4、施工时间为每天8:00-12:00、14:00-18:00,其余时段禁止施工。

5、装修施工期间,丙方须对各种管道口采取保护措施,避免杂物进入管道造成堵塞。

6、甲方在履行管理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乙方及丙方不得拒绝或阻碍:

(1)要求乙方或丙方提供有关资料;

(2)进入装修现场进行检查;

(3)制止违规装修行为,要求停工或整改;

(4)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5)采取_________措施;

(6)_________;

(7)_________。

五、室外设施及防盗门窗的安装规定

1、室外各种设施如空调、太阳能热水器等,应当安装在建筑设计预定的位置,尺寸不得超出设计要求。如原设计未预定位置,则按照甲方指定的统一位置进行规范合理安装。空调机冷凝水应当接入管道内,不得滴漏。

2、室外防盗门窗应按规定安装,不得违反有关法规。

3、_________。

六、装修材料与装修垃圾的存放、清运与处置

1、装修材料应存放于装修住宅室内内,不得堆放在公共部位或公共场所,因装卸需要暂时堆放的应尽快清理;不及时清理的,经甲方通知后,乙方或丙方仍未做出适当安排的,甲方有权进行处置,处置费用可从乙方的装修保证金中扣除。

2、装修垃圾清运采用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

(1)自行清运。乙方或丙方必须于每天18:00前清运堆放在指定地点的装修垃圾;未按时进行清运的,甲方将代其进行清运,清运费用按_________元/车(不足一车按一车计)从装修保证金中扣除。

(2)委托甲方清运。乙方或丙方应在需清运垃圾前一天通知甲方,并将装修垃圾用包装物装载或捆扎后放在指定地点;乙方或丙方须向甲方缴交装修垃圾清运费_________元/车,不足1车按1车计。

3、_________。

七、装修保证金及管理服务费用

1、本协议一经签订,乙方即按下列标准向甲方交纳装修保证金:

【】住宅物业每户_________元;

【】非住宅物业每户_________元。

2、装修工程完毕后,经甲方检查确认无违章装修、无损害公共利益及其他业主利益行为的,甲方在验收后_________天(不得超过30天)内将装修保证金退还乙方。

本站合同范文·建材订货合同范本·简单装修合同·工装装修合同·门面店面装修合同·办公室装修合同·室内装修合同3、乙方按约定向甲方支付装修服务费_________元。

4、_________。

八、其他约定

1、因装修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损坏、共用管道堵塞、渗漏等,乙方应当立即组织修复;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与受损人协商进行合理赔偿。协商不成的,可申请仲裁或者提讼。属于丙方责任的,乙方可向丙方追偿。

2、_________。

3、_________。

4、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负责人(签名):_________ 装修人(签名):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名):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1、本协议文本为示范文本,也可作为签约使用文本。适用于物业管理单位受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申报登记时,与装修人(指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签订。使用之前,双方应当仔细阅读协议示范文本的内容,对本示范文本条款或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以国家、省、市的法律、法规、文件、规范为准,也可向珠海市建设局、珠海市物业管理处咨询。

公共建筑装修规范范文5

关键词:建筑装饰业;发展特点;现存问题;发展趋势

中图分类号:F2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1)34-0189-02

建筑装饰是根据用户需要和环境要求,专门设计、定做的成套产品,是创造完美艺术空间的系统工程,是一个跨地区、跨部门的多产品、高技术的新兴行业。随着住宅产业的发展,室内装饰业也越发活跃。据了解,全国从事建筑装饰行业的人员已有55万人,创造总产值每年达2 400亿元。建筑装饰业的发展带动了化工、纺织、五金、家电、木材加工、卫生陶瓷、劳动力等市场的发展,已经成为今年以来国民经济增长的新亮点。

一、建筑装饰业的发展特点

1.全行业飞速发展。2009年装饰业产值已达18 500亿元,是国民经济重要的组成部分,容纳了1 400万劳动就业人员。从建材市场的情况来看,全国3 000平方米以上的建材市场有3 000家,销售额在2 000亿元以上。

近年来,中国建筑装饰业发展迅速,产值年增长率近20%,低碳环保将成为今后建筑装饰业的发展趋势。目前中国建筑装饰业已发展成为有企业18万家,年产值1.85万亿元的大产业。近二十年来,建筑装饰业发展迅速,远远高于同时期GDP的增长速度[1]。

2.企业管理逐步规范。近年来,装饰企业管理逐步规范化,大多数企业内部建立了一支高素质管理人员,懂技术、懂管理。同时,完善了企业内部的组织机构,成立了市场研发部、设计部、质量保证部、项目管理部等部门职责。

市场研发部:收集市场信息,研究、策划创品牌意识,编制高标准的商务标、技术标,编制公司的形象策划(IC计划),灵活的谈判运作以及沟通的能力。设计部:提供优秀的设计作品,积极和业主沟通,处理整改方案,参与市场开发。质量保证部:为业主提供优质的服务包括事前承诺服务、事中过程服务、事后回访服务。检查保证施工质量安全,完善档案资料,提供预控措施。项目管理部:负责管理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投资、进度以及档案资料。调动资源(人力、设施、工作环境、技术标准),确保优良工程及零安全事故及隐患,对质量、安全负责。

3.从业水平不断提高。(1)整体水平不断提高。多年来,形成了一批有一定市场知名度的企业,通过近十年的住宅装饰装修市场的发展,中国已经有了一大批住宅装饰装修行业的骨干企业,拥有比较成熟的适应住宅装饰装修市场要求的企业运作的体制、机制和管理制度,在地区乃至全国有较高知名度和一定的市场占有率。并都形成了一批有年产值超过亿元的龙头企业,并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能力。(2)工程质量水平不断提高。目前,装饰设计更为科学,施工更为规范,选材、用材更为准确,企业的专业化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已经形成了与公共建筑物装饰装修企业完全不同的专业化发展方向,随着国家一系列标准、法规的颁布实施及住宅装饰专业施工经验的积累,中国住宅装饰装修的整体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在一些骨干企业中企业质量管理与质量保证体系逐步科学化、程序化,施工工艺水平、质量检验体系等基本建立,部分专业住宅装饰装修公司取得国际认证。(3)行业自律意识不断提高。近年来,装饰业诚信服务意识开始在业内逐步树立,并开始贯入企业的经营思想,有些地区已经出现了诚信联盟,通过市场的大浪淘沙,发展好的企业在价格的透明度,工程的材料选择与使用,后期配套服务等方面都达到了一定的水准,假冒伪劣、粗造滥造,坑蒙拐骗等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抑制,行业的社会形象有所提高。(4)施工水平不断提高。近年来,装饰施工技术有所突破,使得住宅装饰装修工程在质量、成本和工期控制方面都有了保证,其中木制作的工厂化,墙体处理的防开裂技术,涂料的涂刷技术、新型装饰吊顶材料等,都使得工程内在质量与外观质量有了极大的提高,甚至出现了“一周内完成家装”的新的住宅装修工期承诺。(5)自身素质不断提高。前几年许多装饰企业自身素质低,装饰工程质量低劣,安全问题较多,特别是本地企业不找自身原因,而是一味的抱怨,使自己越走越窄,难以立足市场。随着市场的发展,企业慢慢认识到这一点,加之外地大企业进入西安市场,要求企业必须有一支高素质的管理队伍,为业主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包括事前、事中、事后服务,这样才能参与市场的竞争,创造自身价值。

4.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目前出台的《建筑法》、《合同法》、《房地产法》、《规划法》、《招投标法》以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条理》等法律法规,使装饰市场逐步规范化,政府加大管理力度,特别工程招投标市场化更加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度高,使有实力、高素质的装饰企业占领市场,成为工程的中标者。

二、建筑装饰业的现存问题

1.建筑装饰企业信息资源共享和开发利用水平较低。近年来,建筑装饰企业的的项目管理能力、内部协同效率和企业管理水平日益成为行业企业关注的焦点。建筑装饰企业掌握信息的能力不够,企业与分支机构间、企业与项目之间、企业内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与交换渠道不畅,大量的信息资源和应用成果积淀在各级管理分支中,形成了一个个“信息孤岛”的格局,直接影响了信息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再开发,制约了企业管理层的科学决策和有效监管。

2.标准化体系建设尚不完善。信息化标准的建立是行业信息化发展的基础。现阶段,行业信息化标准规范体系还不够完善,同时由于在信息化开发建设中对标准规范的贯彻和执行力度不够,符合性审查缺失,导致各信息系统相对孤立和分散,信息资源缺乏关联和综合运用,开发利用程度低,业务系统间协同能力弱。

3.应用系统集成度不高。由于涉及业务流程的重组,应用系统整合不够,特别是部门职能分割,严重制约了应用系统集成程度的提高,综合性的管理和服务系统的开发应用尚处在起步阶段,且举步维艰,缺乏应用中间件支持下的综合性行业基础支撑平台。

三、建筑装饰业的发展趋势

1.长期看好短期严峻。由美国次贷危机引起的金融风暴席卷全球,并开始向实体经济蔓延。受这次金融危机的影响,中国经济增长已经放缓,房地产市场出现萎缩,建筑装饰行业也受到冲击。中国建筑装饰协会的一项调查显示,2008年,住宅装饰装修市场首次出现大幅下滑趋势,全年下滑幅度达30%以上。建材的生产和销售量也大幅下滑。幕墙业虽然受影响较小,但是在2008年第四季度以后,不利因素也逐步显现,签约量大幅下降,资金链更加紧张。

2.公共建筑装饰将迅速增长。过去中国公共建筑注重装饰的不多,许多公共建筑低矮、陈旧、灰暗。改革开放以来,城市规划建设步伐加快。无论是旧城改造,还是新区开发,无论是金融商贸小区,还是住宅小区、公共游乐场所,城市总体规划、城市小区规划与控制性规划,都对公共建筑的布局、设计、装饰基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共建筑的形象、色调要与城市整体轮廓、城市自然环境相协调。特别是一年一度的城市环境卫生大检查和全国十佳卫生城市的评选,对推动公共建筑装饰走向科学化、艺术化与环境意识的提高,起到了积极作用。目前中国公共建筑年竣工面积7 000万平方米以上,其中约有10%~15%需要适当装饰,年装饰量将达35亿元~52亿元。

3.硬装潢与软装潢并重,软装潢将异军突起。随着小康住宅建设步伐的加快,居民住房条件不断改善,家庭装潢需求档次提高。在普遍重视天棚、墙壁、地板等室内硬环境的自我改造和装潢的同时,随着人们审美情趣的逐步提高,软装潢也受到普遍重视,形成与硬装潢并驾齐驱之势。软装潢即面料装潢,用各种面料根据居室的不同需求进行设计和装潢,经过适当搭配使家具、地板的色彩和风格更加完善和谐。软装潢在不影响适用性的前提下,更注重艺术效果,更注意个性特点。这与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紧密相关。

4.格调逐步简捷明快、洒脱美观。人们已不仅仅满足于一般的卫生洁具、灯具、厨房用品,特别是一些中高收入的用户,对羊毛手编或机织艺术品较为喜爱。简捷的装饰材料,施工方便,图案明快,用于装饰住宅、公寓的房门、过道,可增加室内高雅气氛,深受用户欢迎。脱卸式护墙板,不需要大面积施工,流线大方美观,拆装方便,已大步进入家庭住宅和商场、商店。房地产开发商在提供商品房时,考虑用户装饰需求变化,对于促销无疑是更为有利的。

5.东方风格逐步浓郁。民族特色的装饰独具魅力,在国际上享誉很高,创汇潜力大。面对国内外巨大市场,今后建筑装饰在装饰材料、配套用品、施工机具等技术上有较大突破,并着力提高设计、施工水平,推行企业联合和产业协作,走集团化、专业化、综合化的发展道路。中国建筑装饰不仅要在国内赢得市场,而且要勇于走向世界,勇于在国际市场上去开拓、竞争。加强建筑装饰业的行业管理与法制、法规的制定实施已成为当务之急。唯有如此,建筑装饰市场才能做到规范有序、健康发展,潜力才能够真正挖掘出来,才能够走出小打小闹的误区,取得较好的规模经济效益。

6.产业发展集群化。建筑装饰将成为国民经济的新兴产业。它的经济、社会效益已显示出来。它涉及建材、轻工、机械、纺织、化工、建筑等。建筑装饰的发展能够带动和促进相关产业的发展,这已为人们共识。首先,建筑装饰配套用品绝大多数是轻工产品,发展建筑装饰能够促进轻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其次,建筑装饰需要大量建筑装饰材料,地面与墙面、门窗与家具、卫生间和厨房用品等系列产品已成为新的市场热点。建筑装饰业在促进建筑、化工等行业的发展方面也意义重大[2]。

中国建筑装饰行业近年来发展很快,既有“国家队”,也有私营业主;既有专门高级人才,也有“半路入门”者。从业人员成倍增长,装饰产品系列配套,承包项目从中、低档发展到中、高档,经营范围从国内逐步扩展到国外,建筑装饰已初具规模,并向着产业化、高级化方向发展。中国房地产业、住宅建筑业和旅游商店服务业的迅速发展,以及小康住宅试点的推动,将促进装饰业的进一步兴旺发达,刺激装饰市场需求的进一步增长。

参考文献:

公共建筑装修规范范文6

关键词:防火涂料;使用;问题分析;措施

中图分类号: X928.7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前言

随着高分子材料在各种场合的广泛应用,火灾的潜在危险也在增加,随之产生大量涉及消防安全的隐患,一旦发生火灾,给人们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关于阻燃高分子材料的研究在近20年来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并且在许多国家已经以立法的形式强制在某些领域必须采用阻燃材料与阻燃技术。过去常采用卤、锑阻燃体系来提高高分子材料的阻燃性,但由于该体系在燃烧时产生大量的烟雾及含卤的有毒有害气体造成二次灾害,危及人们的生命安全。为此,低烟无卤阻燃材料的研究和开发倍受人们的重视,并有逐渐取代含卤阻燃材料的趋势。本文重点探讨的公共娱乐场所属于人员密集型场所,其内部环境一般比较嘈杂,内部装修也往往大量地使用易燃、可燃材料,使火灾荷载加大,一旦发生火灾,会加速火灾蔓延。因此我们只有对建筑物内部的结构、组件和家具等进行阻燃处理,才能有效的预防和控制初起火灾。

2防火涂料的发展历程

防火涂料可谓历史悠久,早在古罗马时代就有人开始把木材漫涂醋和粘士浆液来进行难燃处理。发展到近代,则用石膏、灰泥、水泥等与水调和,涂覆于建筑物表面,使之隔热防火。后来,有人曾仔细观察蛇被烧的变化,蛇体膨胀、冒气和起泡,蛇体发生蜷缩,而内部机体则受到一定程度的保护。由此启发而发明了以汽油、二甲苯之类为有机溶剂的膨胀型防火涂料。20世纪30年代已有以水玻璃为黏结剂,加矿粉为填料的无机防火涂料。我国的防火涂料研究起步较晚,但发展速度很快。近代的防火涂料的研制和应用起始于50年代后期,即以硅酸和开发新型防火涂料的工作,主要是溶剂型的。70年代末,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开始研究防火涂料,首先研究出膨胀型过氯乙烯防火涂料,后来又研究出膨胀型丙烯酸乳胶防火涂料。从80年代中期开始,公安部四川消防科学研究所率先研制成LG钢结构防火涂料,与北京建筑材料防火公司共同研制成LB钢结构膨胀型防火涂料。1990年开始,防火涂料得以迅速发展,防火涂料的产量和品种数目剧增,全国注册生产厂家不下百家。随着经济建设的不断深入,防火涂料的需求量会迅速大增加。

3公共娱乐场所的定义

所谓公共娱乐场所一般是指舞厅、酒吧、卡拉OK、夜总会、歌舞酒楼、桑拿娱乐中心等供人们潇洒娱乐的地方。从消防角度来讲,就是人员相对集中、可燃物多、电器设备多、装修豪华、火灾条件下易造成人员伤亡的娱乐场所。

4公共娱乐场所火灾的特点

4.1 燃烧猛烈迅速、易形成立体燃烧

公共娱乐场所尤其是歌舞厅、影剧院、礼堂等,建筑跨度大,空间巨大,空气流通快,加之可燃物多,一旦发生火灾,室内温度迅速升高,火势发展速度快,燃烧猛烈,快速形成大面积立体燃烧形势,并极易造成房屋的倒塌,往往会给扑救工作带来很大的困难。

4.2 燃烧产物毒性大,易造成人员伤亡

公共娱乐场所内可燃物的燃烧产物烟雾浓、毒性大,如一般的公共娱乐场所内都陈设有大量桌椅、木隔断及吊顶、墙板等木制材料,木材在受热分解后发生热裂解反应,在200℃左右开始,主要生成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水蒸气、甲酸、乙酸等产物。娱乐场所内还大量使用地毯、窗帘、饰物等麻织物,而纺织品燃烧时产生的二氧化氮和其他氮的氧化物,会引起肺的强烈刺激,从而引起即刻死亡及滞后性死亡。尤其是一些公共娱乐场所在装修施工中,业主往往为了效果、美观,而大量采用高分子聚合物,燃烧时会散发出大量有毒气体,仅产生的氰化氢达到350ppm 时,就可迅速致人窒息性死亡。

4.3 人员高度密集,疏散工作难度大

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期间人员密集性高,特别在节假日期间,超员严重,一旦发生火灾,极易出现拥挤,踩踏等情况,严重影响人员疏散。同时,部分公共娱乐场所为防止客人“跑单”等,擅自锁闭安全出口,在门窗上设置铁栅栏等障碍物,也是发生火灾时影响疏散和灭火救援、导致重大人员伤亡的主要原因。如2000 年12月25日洛阳东都商厦火灾,舞厅定员200 人,但失火时严重超员,建筑物共4座敞开式楼梯,其中3座装有铁栅栏并上锁,另1座敞开楼梯被浓烟封堵,导致309人死亡。

4.4 公共娱乐场所建筑外窗随意封闭装修

国家对地下建筑内设置公共娱乐场所有更加严格的要求,但值得关注的是,近年发生的多起公共娱乐场所亡人火灾。究其原因,建筑物原先本设计了多处窗户,用于自然排烟,而在后期经营过程中,经营者出于建筑保温、减少噪音、遮蔽光线、装修美观、封闭空间等种种目的,通过装修、装饰将窗户部分遮挡甚至完全封堵,使原合格建筑变为地上密闭场所形同地下建筑,致使发生火灾时大量高温有毒烟气聚集,造成火灾时排烟不畅或无法排烟,导致大量人员伤亡,并妨碍了消防官兵的灭火救援工作。

5公共娱乐场所防火涂料使用依据及存在的问题

5.1 公共娱乐场所防火涂料使用依据

针对公共娱乐场所火灾频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较大的情况,我国已对建筑装修材料的耐火性能倍加重视,国家的防火设计规范对相关材料、构件等提出了严格的防火、阻燃要求,主要有:

1. GB50045-9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 耐火等级为一、二级的建筑物,其柱、梁、楼板、疏散楼梯和屋顶承重构件应采用耐火极限在0.5~3h 非燃烧体,虽然钢材是非燃烧体,但其耐火极限仅为0.25h,在火灾中很容易因丧失机械强度而坍塌。因此,为避免产生二次灾害,使承重钢结构能在火灾事故中,在规定的时间内保持必要的强度,须对其采取涂覆防火涂料等防火措施加以保护,以满足规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