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普法宣传内容范例6篇

大学生普法宣传内容

大学生普法宣传内容范文1

关键词:法律宣传教育;依法治国;小康社会

普法宣传教育是建设法治社会和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途径之一。农村的普法宣传教育更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内涵的要求,我们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第一步就是要提高村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权利。

从”一五“普法到”五五”普法我国已经实施了四个五年普法规划。我国农村的法制建设有了明显的变化,农民的法律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农村法制宣传取得了显著成果,但是在建设过程中也发现了问题,下面就我个人观点谈谈农村普法宣传的重要性。

一、在当前进行农村普法宣传教育的意义

中国的问题归根到底就是“三农”问题。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目标,加强民主与法制建设是重要的前提条件,因此在农村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很有必要。农村普法宣传教育的意义是:①提高农民法律知识水平的重要途径之一。市场经济依靠法律,不懂法律就难以参与经济活动,农民不参加经济活动发展就难以持续,农村依然落后小康社会就无法实现。②进一步推动农村经济又快又好的发展的重要保障。推进农村经济快速健康有序发展,就必须推进基层法制政府建设,提高政府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监管市场的能力,促进农民和农村经济实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从而保障实现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经济又快又好地发展。③实现“五五”普法目标的重要举措。“五五”普法规划提出了“‘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的目标。加强农村普法宣传教育有利于提高农民发刘意识和知识,这样就有助于“五五”普法规划的目标就会圆满实现。

二、当前农村普法宣传教育的现状分析

1.普法教育是一项长期而艰难的工程

由于我国历史原因、地理原因、民族原因等各方面因素的影响,我国的普法教育尤其是在农村的普法宣传教育这一块还存在不少问题。①思想上认识不足, 很多地方都出现敷衍上级,应对检查的状况。②经费上保障不力,大部分农“空头支票”现象存在,致使普法教育无力进行,因此经常性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难以开展。③时间上集中困难 村民有各自的农业活动,且不农忙时还有各自的工作,时间 协调上比较困难。④形式上手段单一,大部分农村依然是讲讲课、出板报、搞专栏、开动喇叭、张贴标语,进行普法宣传形式传统单一。观念陈旧,形式单调的教育方法,给人感觉是走过场,影响了农村普法宣传教育的深入。

2.法制教育内容乏味

法律内容本身具有很强的理论性,对于学历程度不高的农民而言,对普法宣传内容的理解会有一定的难度。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内容没有考虑到农民的接受程度以及生活实际,仅仅就是照本宣科的将法律条文传达给农民,这种脱离农村、农业、农民实际的普法内容肯定无法得到农民的广泛认同。举例而言,农村普法教育内容中,有很大的一块内容就是宪法,宪法固然重要,但是对于农民而言,对于这一内容的关注度比较低,没有侧重的进行法制教育内容的宣传无法有效达到普法教育目的。

三、针对现状问题提出以下几个方法

1.健全组织机构,强化具体领导的责任

要把普法宣传教育当作一项长期而艰巨的政治任务来对待。我们实施法治国以来广大农村还残存着封建意识和封建做法,通过普法宣传教育用以案说法、以理服人等方式启蒙农民兄弟的法律意识之门,唤醒其了解法律、学习法律、掌握法律的自主性和自觉性。强化政府机构的责任制,做到每个政府官员都能做好自己的事情,提高办事效率和质量。

2.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方法

一改以往用大喇叭喊,出黑板报 看电影等宣传方式,我们可以通过比赛、歌会、晚会等形式,通过地方剧种、歌舞、小品、相声等手段进行普法教育。我们要想尽一切方法,只要是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形式都可以承载普法宣传的内容。其实“不管白猫黑猫,抓住老鼠的就是好猫”,普法宣传教育也同此理。

3.宣传具体到位,讲授农民实用的法律知识

要明确宣传的内容,根据自己村子的现状,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加强那个薄弱的方面。但我们不能“闭门造车”同时我们也不能“坐而论道”,自我臆想和空谈理论的做法在农村普法宣传教育中会适得其反,挫伤广大农民兄弟的学法积极性。这就需要我们的普法宣传工作者进行实地调研、制定长期规划、提出具体目标、采用有效手段、宣传实用内容。

解决好农村普法宣传教育问题,不仅有利于实现“五五”普法的实现,更重要的是农民掌握了更多的法律知识,提高了法律意识,使农民的思想高度更上一个层次。同时还有利于依法治国的更好实现,推动社会进步,更快更好地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

4.增加法制宣传教育供给

农村居民获得法制宣传教育的渠道非常狭窄,更少有机会获得法制知识,在此背景下,地方政府管理者应进一步强化对农村法制宣传教育重要性的认识,通过不断增加法制宣传教育的有效供给,来解决农民接受法制宣传教育机会偏少的问题。增加法制宣传教育供给可以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方面是政府层面应多多开展“送法下乡”活动,通过这类活动的开展,来让更多的农民有更多的机会来接受到法制宣传教育;另一方面将加大基层普法队伍建设,通过壮大普法队伍,建立一个常态化的法制教育供给机制。通过这些措施的采取可以让农民有更多的渠道去获得法制方面的知识,有利于农村整体法治水平的提升。

参考文献:

[1]王静然.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问题与完善[J].岳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1.

大学生普法宣传内容范文2

【关键词】法律宣传教育;依法治国;小康社会

普法宣传教育是“依法治国”、建设法治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应有之意。农村的普法宣传教育更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内涵的要求,我们要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即繁荣富裕、民主法治、文明和谐的新农村,就更加需要发挥法律规制、调解纠纷的作用。

自1986年以来,全国已经实施了四个五年普法规划。我国农村的法制建设有了明显的变化,农民的法律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我们在农村法制建设中取得的成绩是有目共睹的,但是在建设过程中也发现了问题,笔者仅就农村普法宣传教育方面谈谈自己的看法,以飨读者。

一、在当前进行农村普法宣传教育的意义

中国的问题归根到底就是“三农”问题。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目标,加强民主与法制建设是重要的前提条件。在农村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中之重。“五五”普法把农民作为普法的重点对象之一,充分表明了普法教育对于建设新农村具有深远意义。

(一)是提高农民法律知识水平的重要途径之一

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不懂法律就难以参与经济活动,农民不参与市场经济活动,就会影响和滞缓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因此,加强农村普法教育是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证。

(二)是进一步推动农村经济又快又好的发展的重要保障

推进农村经济快速健康有序发展,就必须推进基层法制政府建设,提高政府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监管市场的能力,促进农民和农村经济实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从而保障实现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经济又快又好地发展。

(三)是实现“五五”普法目标的重要举措

“五五”普法规划提出了“‘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的目标。我国是一个农业人口众多的国家,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重要的是要提高广大村民的法律素质。实践表明,农民的法律素质提高了,法制化建设进程就会加快,“五五”普法规划的目标就会圆满实现。

农村是社会稳定的基础,通过普法宣传教育,农民法律意识增强了,基层稳定了,才能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农民群众享受到经济发展带来的成果,其物质文化生活才能得到满足,根本利益也才能得到体现和维护。

二、当前农村普法宣传教育的现状及原因分析

普法教育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程。我国虽历经“一五”、“二五”、“三五”、“四五”四个阶段的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取得了累累硕果。但是由于我国历史原因、地理原因、民族原因等各方面因素的影响,我国的普法教育尤其是在农村的普法宣传教育这一块还存在不少问题。

(一)思想上认识不足

一些乡(镇)级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有名无实,忽略了此项工作,如有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检查时,就突击安排敷衍了事,甚至有时出现“推一步走一步”的状况,有的村干部把普法宣传教育当成是“听话”教育,要求农民学法主要是要农民听话,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没有正常开展。

(二)经费上保障不力

大部分农村普法宣传教育经费严重不足,有的地方普法宣传教育经费没有能列入财政预算内,有的虽然能列入财政预算,但仅仅只是一小部分或者是“空头支票”,经常性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难以开展。

(三)时间上集中困难

自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民生产、生活的自由化程度高,自主安排自己的耕种。另外村民居住比较分散,他们的规律是早出晚归,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村部分人员外流,加之普法宣传教育力量不足,集中学法难组织这种情况一直困扰着农村普法宣传教育的正常开展。

(四)形式上手段单一

一些农村的普法宣传教育还习惯于借助行政化的手段来进行,依然是讲讲课、出板报、搞专栏、开动喇叭、张贴标语,进行普法宣传形式传统单一。另外,由于普法宣传教育人员和宣传员深入农村少,编写的教材不能满足农村普法教育的实际需要,观念陈旧,形式单调的教育方法,给人感觉是走过场,影响了农村普法宣传教育的深入。

针对存在的种种问题,原因分析如下:

1.宣传教育认识上的偏差:有的认为,经过近20年的普法教育,广大干部群众已经掌握了不少法律知识,一些常用的法律法规知识都已学过,已经达到了普法的目的。因此,大规模、全民性的普法任务已经完成,普法工作该结束了。还有少数基层单位认为,普法是软任务,搞好搞坏无足轻重,对此项工作持轻视态度,产生组织领导上的“疲软性”。由于认识上的偏差,使普法工作摆不上位子,挂不上号,上级抓一抓就动一动,完全处于应付状态,在组织领导上不够得力。

2.教育内容缺乏针对性:绝大多数单位在制定计划时,没有针对本地实际需要,针对不同层次和不同对象,根据不同时期和阶段的特点来确定学习内容,制定的“规划”、“计划”上下一个样,学习的内容也是各地一个样,缺乏针对性。

3.部分干部工作方式难以服众:近年来,有极少数干部,特别是农村干部在工作中,存在着以言代法,以权压法,以罚代法,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因此造成一些农民认为:“法律条文讲起来容易,但执行起来就走了样,法讲的是一回事,执行又是另一套,学法无用”。由于这种学法脱节、执法不公的现象,挫伤了农民学法的积极性。

三、当前农村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思考

农村普法教育工作,由于其范围广、人员多,文化层次差异大、组织程度低,始终是普法教育的薄弱环节。尤其是进入新的社会转型期,无论是在组织形式上、实施方法上、学法需求上等诸多方面,与前四个五年普法相比,都已发生了较大变化,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主要是:1.由于农村生产经营方式、生活方式的转变,农民集体活动的时间和机会明显减少,使得过去采用的利用农闲时机进行集中普法教育的方法也难以实施。2.由于行业分工的细化,农民对经济活动方面的法律法规关心程度明显高于过去,尤其是对了解和掌握与自己所从事的行业相关的专业法律知识的欲望日益强烈。这就使农村普法工作出现了多样化、专业化的要求。3.由于经济发展,农民需要学以致用、解决实际问题的法律,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了提高,使农村普法呈现出新的发展趋势。

笔者结合农村普法宣传教育的新特点,对“五五”普法教育中的农村普法宣传教育有一个初步的思考,现将思考认识表述如下:

(一)健全组织机构,强化具体领导的责任

首先,从思想上要重新认识在我国普法教育任务重。普法教育不是一朝一夕之事,我们不能“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搞突击、搞运动。要把普法宣传教育当作一项长期而艰巨的政治任务来对待。我们实施法治国家仅仅半个世纪左右,广大农村还残存着封建意识和封建做法,改变一个人的观念和思想不是靠打压封杀,要靠教育慢慢的影响从而改变其思想。我们的普法宣传教育就是要做到通过以案说法、以理服人等方式启蒙农民兄弟的法律意识之门,唤醒其了解法律、学习法律、掌握法律的自主性和自觉性。

其次,我们还要在组织上给予保障。我们要明确机构,确定专人负责,真正做到“保障有力,责任明确”。法律宣传教育工作人员要有一定的专业素质,要经过一定的考核,不能随便找人说教宣传,最起码从事普法宣传教育的工作人员自己要“知法、懂法,守法”。同时相关的政府机构应该在财政预算中增加专属的普法宣传教育经费,经费要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再次,对于普法宣传教育不能搞标准化检查、突击检查。我们不能拿一个量化的、精细化的普法宣传标准来进行考核。我国地域辽阔,风俗迥异,区间差别很大,我们不能拿一个地方的做法去要求其他地方的做法,我们要本着“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路线,因地制宜,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只要农民的法律意识提升了,法律的文明程度改善了,任何方法、方式都可以尝试。同时,我们也不能搞突击、临时检查。这种随意性检查有可能既起不到检查的目的同时也伤害了当地群众的情感或利益。

最后,我们要真正做到“赏罚分明,奖惩得力”。我们既不赞成搞突击检查和标准化检查,但是我们也不能漠视或姑息普法宣传的涣散、无力。如果具备了相应的条件,我们要对相关人员的工作进行考核,我们应该从组织建设到措施保障、从长远规划到具体计划、从实现目的到阶段目标等各个方面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考察,发掘、表彰一批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机构或人员,惩戒一批敷衍了事、推诿扯皮的人员,真正做到让有能力的人肯干,肯干的人愿意干。

(二)探索宣传方法,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方法

我们很多地方的普法宣传工作人员目前还停留在“说”的阶段。一进入农村就是用大喇叭说法,或者在宣传墙上用图画文字的形式说法。一般情况下来的时候兴师动众,效果却差强人意。其实借鉴国内外一些成功的做法,我们不仅仅要会“说”,同时我们还要会“学逗唱”;我们不仅仅要会编排“法制黑板报”,还要会利用网络、电视等影像设备进行宣传。我们可以通过比赛、歌会、晚会等形式,通过地方剧种、歌舞、小品、相声等手段进行普法教育。我们的工作人员也不仅仅是主持人或者宣讲者,他同时可以是参与者或者是听众。我们要想尽一切方法,只要是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形式都可以承载普法宣传的内容。其实“不管白猫黑猫,抓住老鼠的就是好猫”,普法宣传教育也同此理。

(三)宣传具体到位,讲授农民实用的法律知识

我们不仅要能宣传、肯宣传、会宣传,而且还要知道宣传什么。由于我们从前的普法宣传教育在很大程度上存在着全国一盘棋,村村都相似的问题,我们现在就急需解决广大农民兄弟目前需要什么样的法律?目前他们破切需要解决的法律问题是什么?他们感到迷茫困惑的法律问题又是什么呢?等诸如此类的问题。我们不能“闭门造车”同时我们也不能“坐而论道”,自我臆想和空谈理论的做法在农村普法宣传教育中会适得其反,挫伤广大农民兄弟的学法积极性。这就需要我们的普法宣传工作者进行实地调研、制定长期规划、提出具体目标、采用有效手段、宣传实用内容。

我们只有解决了“谁宣传、怎么宣传、宣传什么”的问题,才能在农村真正推广普及法律知识,真正实现“提高全体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的目标,从而才有可能实现“依法治国”的伟大方略和构建和谐、民主社会的宏伟蓝图。 【参考文献】

[1]刘建发.“新农村”背景下的农村法治教育[j].世纪桥,2007,(1).

[2]陈万岭.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法制宣传教育至关重要[j].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07,(5).

[3]马建新.论农民现代法律意识的培养路径[j].大连干部学刊,2007,(1).

[4]秦晖.农民中国:历史反思与现实选择[m].河南:河南人民出版社,2003.

[5]梁文平.我国农村的民主法治状况及对策建议[j].今日中国论坛,2007,(1).

大学生普法宣传内容范文3

 

行署民族宗教局:

根据行署民族宗教局大民宗字(2006)21号《关于做好“四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的要求, 我区“四五”普法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按照“四五”普法规划总体要求和部署,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目标要求,精心组织,扎实工作,积极开展普法工作,不断加大措施,强化指导,狠抓落实,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民族工作干部依法行政观念得到增强,依法能力和水平得到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得到增强。机关工作人员通过自学、法制讲座、法律培训、集体学法等形式,增长了法律知识,掌握了宪法、其他基本法律以及民族方面的专业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运用多种行之有效的法律宣传活动,增强了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普法宣传教育顺利开展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制定普法规划。根据区委、区政府和行署民族宗教局关于“四五”普法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按照加区 “四五”普法规划要求,在普法活动开始之初,就成立“四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区法制办的工作安排和计划,抓好全体民族干部学法用法工作, 组织全体民族干部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以少数民族法律法规为核心的基本法律、法规,全面提高全体民族干部的法律意识,扎扎实实开展普法工作。还结合工作实际制订普法工作计划,确定学习内容,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在学习内容上结合工作实际,将行业法律法规、基本法律知识与政治理论学习穿插学习,加强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和运用,保证普法工作落到实处。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了我区2000年至2006年普法教育五年规划。明确了“四五”普法目标为“两个转变,两个提高”,即由提高广大少数民族群众的法律意识向提高广大少数民族群众的法律素质转变,由主要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转变。

      二、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形式大力宣传法律、法规,营造普法宣传氛围。为增强普法宣传效果,增强全社会的少数民族法制意识,我局把开展以少数民族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为实施“四五”普法规划的重要任务,把学习宣传少数民族法律法规列入年度普法计划,重点宣传《宪法》、《黑龙江省城市民族工作条例》和《黑龙江省民族教育条例》、《黑龙江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等有关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 “四五”普法以来,通过开展“民族政策法规宣传周”、“12.4法制宣传日”等重大纪念日以及各类少数民族法律法规新出台的有利时机,积极探索新的宣传方式,加大对社会的宣传力度,力求取得更好的宣传效果。在宣传方法上,除了利用电视、广播媒体、宣传标语等常规方式进行宣传外,每年在宣传形式上都有新的突破。通过召开座谈会、举行法律知识竞赛、建立法制专栏、举办法律讲座、送法进村入户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学习宣传少数民族法律法规活动。2005年7月18日在新世纪广场与行署民族宗教局联合开展“民族政策法规宣传周”活动,制作宣传展版,设立咨询台,发放少数民族法律宣传单千余份。大力宣传以少数民族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法律知识,增强各族干部群众的民族法制观念,增强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的意识,提高民族工作的依法行政水平,在全社会形成维护民族团结的良好风气。

三、行政执法与普法教育相结合

    在推进少数民族法制宣传工作中,加区还特别强调普法与执法实践相结合,努力转变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式,做到普法、执法相互促进、相互推动。把执法巡查工作与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不仅使防范涉及到有关少数民族群众案件发生的执法工作到位,而且将普法宣传教育的“关口”前移。提出“由事后查处为主,向事前防范为主、防查并重”的口号,在处理涉及到少数民族群众案件中,主动做到先对当事人和周围群众进行少数民族法律法规的宣传,再依法进行查处,取得了查处一件,教育一片的效果。

四、推进依法行政,提升法治管理水平。

 1、强化执法责任。执法公示制、评议考核制、过错追究制等制度得到落实。结合实际,积极落实执法责任制的各项措施,做到执法权限法定、执法内容明确、执法程序公开,有效规范了执法行为。

2、落实政务公开。加大政务公开透明度,实行规范性文件公开、设立公示栏、印发公开手册等政务公开措施。公示办事权限、内容、程序、时限、结果及收费依据标准,简化办事手续。

经过多年的普法宣传, 加区民族宗教局坚持法治教育和法制实践相结合,切实加快推进依法治理进程,取得了较好成绩:

    一是广大人民群众和民族干部法律意识不断增强。通过开展少数民族法制宣传教育,广大人民群众和民族干部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明显增强,广大民族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得到提高,在各项民族管理工作中较好地实现了从行政手段管理向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

二是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通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加区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民族干部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收效显著,进一步提高了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初步实现了领导方式和管理方式的转变。民族行政执法人员自身的法律素质、依法办事的水平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有了较大进步。

五、“四五“普法工作的体会

    1、普法工作要重在经常。普法工作是宗教法制建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作为一项经常的基础性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定期研究,常抓不懈,督促检查,持之以恒。

2、普法工作要重在开拓。要积极探索务实开拓的普法工作机制,努力做到“三个“坚持,即坚持点面结合,加强分类指导;坚持常用结合,严格依法办事;坚持上下结合,努力营造氛围。要使普法工作下到广大人民群众中去。要用生动活泼、寓教于乐、赏心悦目、灵活多样的形式,让广大人民群众易学、易懂、易接受,增强普法宣传效果,营造普法工作氛围。

六、“四五”普法工作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1、经过多年的法制宣传教育,群众的法律意识有了显著增强,但依法办事、用法守法的法律素质尚需进一步提高,全民性的普法活动还要在形式和手段上注重实效,不断创新。

2、合理安排普法内容。普法工作是项必须长期坚持的任务,因此,今后要继续坚持长期普法的指导思想。在普法内容方面,要围绕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的新形势,研究探讨些难点、热点问题,加大教育的深度;对全社会而言不仅要宣传公共法律法规,更要宣传少数民族专业法律法规的普及教育,还要增强普法内容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感染力,注重不同层面的宣传,力求通俗易懂。

 

 

大学生普法宣传内容范文4

随着社会网络和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如今社会已经进入一个“新媒体”的时代,新媒体的广泛应用改变了传统的信息传播和接收途径,同时也给新阶段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带来了重要的影响。

一、河北省高校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现状

大学生是社会进步与发展的主要力量,对于当代大学生而言,法律素质的提升要求其做到知法、守法、懂法。然而现如今社会上大学生犯罪、被骗、欠缺维权意识等案例层出不穷,这也反应了当代大学生的法律素养有待提高。高校在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责任,高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和运行情况,直接影响着整个学生的法律素养,进而影响着整个社会的法治水平。

如今,在河北省各大高校内均已经普遍开展了法律宣传教育工作,且取得了一定的成果。通过对各大高校的调研,我们发现现阶段我省高校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主要取得了以下几方面的进步:一是形式丰富多样,在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作为公共必修课传授法律知识的基础上,各高校同时也开展了丰富的法制教育活动,如在各种节假或纪念日进行法制宣传、设立“法治宣传月”进行各种活动等;二是高校学生的法律素养有所提高,大学生的自身维权、自我保护等法治意识不断增强,必要时能够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利益,同时能够认识到哪些行为属于违法犯罪的行为并加以避免。

然而现阶段高校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首先,普法宣传教育的内容相对简单,在思修这门课程中涉及到的法律方面的知识篇幅有限且较为浅显,校园普法宣传内容相对笼统和刻板,无法满足大学生的实际法律知识需求;其次,大学生法律知识相对匮乏,通过对高校大学生进行调查问卷方式的调研反馈结果来看,许多大学生对于比较简单的法律知识和概念不确定,诸如“违法是否等同于犯罪”、“公检法系统与政府之间的关系”等问题显示的正确率均不足四成,普法教育流于形式;除此之外,也存在着高校重视程度不够、教师专业水平不足等问题。

二、新媒体带给高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机遇与挑战

近些年来,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新媒体这一平台的广泛运用改变了原有的传统信息传播方式,在使人们的工作生活变得更加快捷方便的同时,也对许多工作的开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新媒体也给我省高校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带来了全新的机遇和挑战。

(一)新媒体在高校大学生中的使用情况

如今的新媒体形式多种多样,在高校师生中,微信、qq等即时通讯工具已经普遍使用,并且成为即时信息沟通传播的主要方式。微博、微信公众号、社区贴吧等也为信息传播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平台。通过这些新媒体手段,高校师生获取信息更为便捷,并且能够很快从中获得有效信息,同时通过新媒体的评论、点赞等功能,进行信息的交流。新媒体在高校师生中广泛应用,也得到了师生的广泛认可,成为了新时期高校交流、沟通、联络与开展工作的主要平台。

(二)高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面临的机遇

1.具有良好的互动性。长期以来,我省高校的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还停留在灌输式的模式上,通过课堂、广播、宣传展板等方式进行法治宣传和教育工作,传递方式基本是单向的,且较为简单,普法教育者难以切实掌握和了解学生的受教育情况,信息无法得到有效的反馈。然而新媒体的出现改变了这种灌输式的单向教育方式,使得信息沟通渠道变得更加畅通和多样。教师和学生可以通过网络平台进行交流,同时利用微博、微信等平台进行普法宣传教育,具有更好的参与性和互动性。随着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互动性的增强,宣传的效果能够更好地显现出来,通过互动了解受众的接受程度和需求,并且在对法律的理解方面能够给师生带来更深刻的启发。

2.丰富了普法方式。新媒体工具的丰富性和广泛应用以及开发潜力,极大地丰富了普法宣传教育的方式,由于使用虚拟平台的成本较低,利用新媒体的方式节约了资源,避免了纸张等的浪费,同时也提高了普法的效率。例如,在学校中建立普法宣传教育微信公共号,开通微博,通过消息推送的方式宣传法律信息;在移动视频、校舍教学楼等电子屏幕播放法制宣传片,这些方式都使普法宣传更为生动地呈现在高校师生面前,内容更加丰富,受众更加广泛,在节约成本的同时,也大大地提高了效率。

(三)高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遭遇的挑战

新媒体的出现在给人们带来了无限便捷的同时,也为高校普法宣传教育机制的创新带来了严峻的挑战。新媒体作为新兴的信息载体,在其迅速发展的同时,隐藏在其中的弊端也逐渐凸显出来。

信息真伪难以鉴别。利用新媒体工具传播的信息,其鉴别难度较传统媒体来说要大得多。在高校普法宣传教育中,各级宣传主体通过各种新媒体渠道能够众多的法治教育信息,收集反馈信息的内容也相当丰富,在这些反馈中,主体需要认真筛选鉴别哪些是真实有效的信息就具有了较大的难度。除此之外,对于新媒体工具上传播的大量法治宣传信息,信息的者不同,权威性也有待明确,作为师生等受众很难分辨其中的真伪,极易出现造谣等现象。新媒体有可能成为别有用心者传播谣言的工具,因此甄别信息的真伪成为新媒体广泛应用于高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新媒体有关规章制度的空缺。新媒体作为一个新生事物,由于其发展迅速,相关领域的法律规章制度难以跟上现实情况,相对滞后。现阶段,各地区的地方人大或政府为了便于管理,也相继制定了规范新媒体宣传工作的法规和行政规章,但是在全国范围内并没有出台一部权威性的法律来规范新媒体工具下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这同时也给高校开展这项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三、新媒体视域下河北省高校普法宣传教育创新机制探讨

我省各高校要利用好新媒体的有利平台,抓住机遇,积极创新普法宣传教育机制,扬长避短,不断提升高校师生乃至全民的法律素养和法治意识。

(一)搭建普法宣传教育网络平台

1.各高校应当在门户网站的首页设立专门的普法宣传教育专栏,通过这一专栏各项法律宣传信息。通过调研发现我省许多高校并没有普法宣传教育的专门网站,或者虽然有专门的网站,但内容不健全,比较单薄,并没有起到实际的宣传教育作用。网站的维护可以交由学校的法制部门管理,定期在网站上更新相关法律信息和政策,宣传法治活动,增加互动留言模块等,丰富其内容。专门网站建设,应当成为高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核心和重点内容。

2.运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打造交流共享空间。在智能手机已经完全普及的今天,大部分的大学生都能够熟练运用微信、微博、qq等移动客户端,高校的普法宣传教育应当抓住这些APP软件使用率高、信息传播快捷的特点,来开展普法工作。高校可以建立普法宣传的官方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在即时、高效地进行法治宣传的同时,也能更便捷地跟师生进行交流,提高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效果。

大学生普法宣传内容范文5

论文关键词:企业法制宣传;宣传教育;科学发展观

科学发展是对企业发展提出的新要求,这不仅体现在“硬实力”的快速扩张,还有与之相匹配的“软实力”。良好的法治环境就是企业“软实力”的一种体现。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前提是企业员工具有较高的法律素养,这一切都需要通过法制宣传教育来实现。只有具备较高的法律素养,才能依法妥善处理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使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一、把握发展主题,跃升普法理念,是企业法制宣传教育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首要任务

用科学发展观来指导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就是要紧扣时代脉搏,用发展的眼光、发展的思路、发展的办法解决法制宣传教育实践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但首先要跃升普法理念,理念的跃升是发展进步的基础。

(一)从注重面上普法向注重培育法治精神跃升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弘扬法治精神。法制宣传教育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传播和普及法律知识,更重要的是通过广泛深入持久的教育,使全体公民普遍建立起对法律的信仰。经过20多年的法制宣传教育,企业员工法律知识的普及程度有了很大的提高,法制观念也有了明显增强,但法律信仰还相对缺乏。比如,一些员工只讲权利、不讲义务,反映和解决问题只靠信访、不信法律,信访只信闹,不信理等情况仍然比较突出。因此,要在继续抓好法律知识宣传普及的同时,更加注重培育员工的法治精神,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员工依法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理性表达诉求,维护合法权益,建立起对法律的普遍尊重和自觉信仰。

(二)从注重形式过程向注重实际效果跃升

任何宣传教育都必须借助一定的表现形式,但注重形式并不意味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可以容忍形式主义,效果才是法制宣传教育生命力的根本。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有其内在的科学规律,其成果显现是隐性和渐进的,如果带着功利心去搞法制宣传教育,就容易产生急躁情绪,为了所谓的“业绩”而去搞形式主义。因此,在法制宣传教育中必须出实招,求实效,教育形式要为教育内容服务。评价一个单位工作做得好不好,既要看工作的形式、过程,还要看工作的内容,更要看工作的作用和成效。在新形势下,要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取得实效,需要建立一套较为科学的、准确的、清晰的评估体系。

二、立足企业实际,推动企业发展,是企业法制宣传教育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使命

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根本任务,是进一步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企业是国民经济的细胞,是物质财富的创造者,在企业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必须服务和服从这个大局,在助推企业科学发展上下功夫。

(一)正确把握与中心工作的辩证关系

企业的生产经营、改革发展需要法制宣传教育为之创造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反言之,企业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也只有在促进和服务企业发展的前提下,才能体现出自身的价值。一切从实际出发是做好各项工作的起码要求。因此,法制宣传教育要与行政工作紧密结合,只有融入到企业生产经营改革发展的各个环节中去,才能获得勃勃生机和源源活力。同时,法制宣传教育要与依法治理工作紧密结合,推进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为企业持续有效和谐发展保驾护航。

(二)正确把握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

全国普法办副主任、司法部副部长张苏军同志明确指出:要从实际出发,根据不同的对象和单位的特点,确定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企业中的法制宣传教育必须结合行业特性和发展需求来确定宣传教育的重点。对石油化工企业来讲,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企业是必由之路,与之对应的《安全生产法》、《清洁生产促进法》、《循环经济促进法》、《节约能源法》等法律法规与企业发展休戚相关,必须要重点普及和掌握。因此在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上要以满足企业发展需要作为基本出发点,深入学习宣传与企业生产经营建设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以内控制度、安全生产禁令为核心的企业规章制度,确保企业的发展在法律法规的框架范围内健康发展。

三、突出人文关怀,服务企业员工,是企业法制宣传教育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这是法制宣传教育体现人文关怀的重要的理论基础,这也是法制宣传教育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一)在理念上,树立服务企业员工的意识。张苏军同志在部分中央和国家机关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座谈会上强调:服务群众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根本出发点,要通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学法需求。企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要以满足员工的需要为立足点,只有契合了员工的需求,才会有持久的生命力。员工需要哪方面的法律知识,就宣传哪方面的法律知识,最大限度地满足员工的学法用法需求,充分调动员工学法用法的积极性。结合员工在日常生产、生活中反映出的普遍性的法律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对员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主动提供法律服务。针对不同对象施以不同的形式和内容,以适于员工掌握、满足员工需要作为检验工作的标准。

(二)在方法上,从硬性灌输到软性渗透。随着时代的进步,员工的综合素质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如果继续采取“照本宣科”、“传声筒式”、“填鸭式”等机械灌输的老一套,已经不合时宜了。要在宣传教育的方法方式上体现与时俱进。通过创新载体,拓展阵地,主动适应形势和任务的发展变化,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到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以贴近员工为指导,采用文化渗透的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员工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摒弃教条式、纯理论性的宣讲,让员工在潜移默化、润物无声中接受教育和熏陶,在学习实践中树立法治理念。

四、区分教育层次,加强分类指导,是企业法制宣传教育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有效途径

(一)抓好重点对象的法制学习。全国普法办主任、司法部部长吴爱英同志明确指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是“五五”普法的重要内容,是加强领导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任务。毫无疑问,领导干部是企业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一方面,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法治社会的逐步推进,迫切需要广大领导干部提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另一方面,企业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需要领导干部率先垂范,成为学法的表率、守法的典范、用法的楷模,引领职工知法用法。要固化中心组学法等制度,把法制学习列为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方面,在时间和次数上提出明确要求,并在学习形式上不断创新。

(二)按照专业需求开展法制学习。专业技术人员和技能操作人员是企业法制宣传教育的主体。把员工的职业需求与企业的发展需求融合在一起,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思路,法制宣传教育才有可能持久深入。围绕专业需求,重点开展与本职工作联系紧密的有关清洁生产、安全环保、产品质量、合同管理、食品卫生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努力增强员工依法从业的能力。普法教育内容与企业职教计划有机融合,做到一起布置、一起落实、一起考核。例如,针对安全管理人员复证培训和特殊工作取证(复证)培训,分级分类进行安全法律法规教育和考试;针对专兼职驾驶员举办交通法规方面的学习班等。

五、完善普法格局,强化队伍建设,是企业法制宣传教育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根本保证

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在开展普法教育过程中同样需要用统筹兼顾这一科学发展观根本方法来指导工作,总揽全局,统筹安排,整合资源,发挥合力。

大学生普法宣传内容范文6

一、指导思想

高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认真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县委十五届十次全会精神,加快法治乡镇建设进程,围绕“三农”热点难点问题,坚持贴近农村农民生产、生活的原则,以农民群众为主体,以法治教育为载体,以提高农民法律素质为目的,深入开展送法进村、送法入户活动,进一步增强农民群众的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意识,为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工作任务

1.重点领域普法。围绕农村土地、林地、动迁、用工等群众关注度高的问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解读,边境村屯还要加强边境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

2.精准内容普法。农村的法治宣传教育必须在内容上有选择、有取舍,抓住关联性、突出针对性。把事关农民群众权利义务、事关基层社会稳定和农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联系紧密的法律法规作为重点内容深入宣传,主要突出七个方面:

一是宪法类基础知识:重点宣讲《宪法》,使农民明确宪法和法律不仅是全体公民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同时也是保障公民权利的法律武器。

二是民商事方面有关法律知识:主要宣讲《婚姻法》、《继承法》、《合同法》、《劳动法》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

三是农业生产有关法律知识:主要宣传《森林法》、《种子法》、《动物防疫法》及禽流感防治知识等,重点宣传禽流感防治知识。

三、形式内容

为了提升法治宣传取得成效,使广大农村群众真正在生产生活中树立起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意识。可以通过扶贫爱心超市+普法驿站、法治(媒体)讲堂等载体开展农村农民普法宣传。

1.扶贫爱心超市+普法驿站普法。配合脱贫攻坚任务,在扶贫扶志基础上,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在入户走访过程中,了解群众掌握法律法规情况,提高群众学法积极性。

2.法治(媒体)讲堂普法。充分利用新媒体、客户端、朋友圈、微信群等媒体,做好农村农民普法工作。结合本单位普法计划,组织设计相关宣传内容,利用新媒体进行宣传。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把农村农民普法做为推进精准扶贫、完成扶贫攻坚任务的有力保障。

2.抓准重点,结合实际情况,选择活动内容和形式,充分利用好主要阵地,打造一个亮点普法宣传工程。农村农民普法工作不搞一刀切,不设模板框架,要突出重点,打造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