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企业的合理化建议范例6篇

对企业的合理化建议

对企业的合理化建议范文1

一、合理化建议活动在企业管理中挥了补充作用

众所周知,要想做大、做强一个企业,必须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寻找企业展的经济增长点和展后劲,以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任何一个高明的管理者、任何精干的管理机构,都不可能把每个岗位、每道工序工作的环境需要、设备需要、技术需要、劳动保护与卫生需要以及安全生产需要,研究布置的淋漓尽致,没有一丝漏洞。因为生产是运动的,运动中的生产所涉及的人和物是在不断生变化的。这些变化时时刻刻都存在于岗位职工身边,而最早现这些变化的当然就是岗位职工。合理化建议活动恰恰能够给职工一个机会,把看到的不利于企业生产与职工健康的变化需要反映给领导,从而就能够起到补充企业管理的作用。通过合理化建议的有效推行,积极倡导企业职工为企业多提合理化建议,通过合理化建议的推广与采纳,提高企业的效益,那么企业就能产生一系列有效地经济与管理效益,就能打破企业内因循守旧、缺少创新的展瓶颈,为企业的展注入生机与活力。

二、合理化建议活动拓宽了职工参与民主管理的渠道

目前,合理化建议活动已成为企业以人为本、实行民主管理的重要形式,也增进了企业与职工的相互信任和理解,给企业职工挥聪明才智提供了舞台。这是因为,一般的民主管理活动都有一定的局限性,或是职别限制,或是时间限制,或是场合限制,或是自身条件限制,例如职工代表大会形式,就受到代表名额、时间、次数、场合等限制。而合理化建议活动则不分职级,不分岗位,不分文化高低,不分时间与场合,只要职工勤于思考,善于现,认为有必要改进的事物,就可以以建议的形式提交给企业。这就扩大了职工参与民主管理的面。当然,由于合理化建议来自不同层面的职工,职工文化素质不同,建议的水平会参差不齐。有的建议写的条条是道,认识事物全面,考虑问题超前,容易引人重视。有的建议人表达内心直言直语,甚至在建议中夹着不切实际的批评,让人听着不舒服。面对种种建议,组织者都必须正确对待,不管是顺耳的还是不顺耳的,不管是生产建议还是生活建议,都要认真分类处理,说明原因。同时,还要对职工参与合理化建议活动的情况进行统计分析,通过这项活动现职工的潜力和特长,从而有针对性地对职工进行培训、培养。让职工感觉到合理化建议活动不仅是职工参与民主管理的渠道,更是企业为职工搭建的一个展现管理能力、技术技能的平台,借助这一平台,企业与职工共同展,实现共赢。

三、合理化建议活动提高了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积极地向企业提出合理化建议,直接反映了职工对企业的热爱,反映了职工对企业管理的关心,也是企业凝聚力与向心力的一种良好体现。而落实好一个建议,不仅会使建议人感受到企业的对自己尊重,同时也会使周围的职工和参与落实建议的职工看到主人地位的真正实现。每次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工会都要把落实建议作为重要的环节抓细抓实,让职工看到合理化建议活动不是摆样子、走过场,而是通过职工的现解决生产中的问题。另外,还可以建立合理化建议的评价机制,让职工对建议的落实情况进行公开评价、监督,只有这样,才能让职工感受到企业对自己的重视,增强自豪感。当然,企业和家庭一样,如果每个成员都能得到尊重,全家人就能够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反之,草率落实建议,职工看不到企业的真诚,是不可能挥工作积极性的。因此,建议的落实情况直接影响着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每一条建议都不能忽视。

四、合理化建议活动使工会工作更务实

对企业的合理化建议范文2

关键词:企业 合理化建议 对策

“卷烟上水平”是新时期加快烟草转变发展方式的具体体现,是行业新的重大变革,将对系统资源配置、组织结构、产品结构、体制机制、管理方式等产生全方位的重大影响,这种重大影响将会增加企业管理的不确定性、复杂性,增大管理的幅度或深度。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充分调动员工参与管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是改善企业管理现状,持续提升企业管理水平的有效手段。

一、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的重要性

合理化建议制度又称为奖励建议制度,改善提案制度,创造性思考制度。企业内员工发现现行办事手续、工作方法、工具、设备等,有改善的地方而提出建设性的改善意见或构思,称为“提案”或 “建议”。公司选择优良且有效的提案加以实施,给予提案者适当的奖励,这种有系统地处理员工提案的方法,就被称为“改善提案制度”。

广大员工是企业管理的主力军,各岗位各司其职,环环相扣。哪个环节出现了问题或者需要改进员工是最清楚的,要充分发挥他们的主观能动性,激发他们参与企业管理的热情,最直接、有效的方式就是鼓励员工向管理层多提合理化建议。

合理化建议活动是员工参与企业管理、增强创新能力、提高经济效益的有效载体,是企业管理的重要补充。合理化建议活动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和与经营实践最直接、最密切联系的特点,是一项最基本的员工创新活动。合理化建议活动的开展有利于增强员工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促进员工的岗位学习,岗位创新;有利于提高员工队伍整体素质,推动企业的科技创新,提高企业的发展能力;有利于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员工聪明才智。

除了稳定队伍、统一思想、增强员工对企业的信心,企业更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用正确的方法激励员工全身心参与到企业管理与经营中去,调动广大员工创新务实,为企业的发展献计献策。要做好这些工作,只有不断加强对合理化建议活动的管理,务实有效地实施和完善合理化建议活动,才能充分体现“人才就在身边”的管理理念,才能使员工合理化建议活动真正做到服务于企业。

二、合理化建议活动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永州烟草自2011年开展合理化建议以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征集、评审、奖励、实施、考核机制,征集建议涵盖了基础管理、烟叶生产、客户服务、专卖行政、企业文化、节能减排和健康安全等多方面内容,全员参与度不断提升。但在活动开展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

㈠思想认识上存在误区。主要表现为有部分单位、部门缺乏大局意识,没有把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提高到深化企业管理的高度,忽视了合理化建议活动的潜在效益,存在“厌倦”情绪。如长期依靠考核来推动此项工作,最终可能不能达到预期效果。

㈡活动全员参与度不够。表现在一些单位、部门宣传力度不大,目的不明确.阶段性较强,热一阵冷一阵,发展不均衡,没有多想办法引导员工积极参与,员工不知如何建议,从何处下手。

㈢合理化建议质量不高。表现在有些单位、部门重数量、轻质量,重形式、轻效益的“广种薄收”现象,对这项工作有“应付”思想,到头来只能使活动流于形式,不能发挥作用。

㈣合理化建议实施难。合理化建议重在实施,再好的建议,不尽快组织实施也是毫无意义的。对已经确定采纳的合理化建议,由于客观原因束之高阁者有之,在实施过程中遇到困难便草率收兵亦有之。三、加强企业合理化活动管理的几点对策

㈠形成完善的管理机制,使活动进入制度化轨道

建立健全合理化建议活动工作机制,持续优化合理化建议流程,逐步完善征集-评审-实施-推广循环闭合,加强过程控制,使合理化建议活动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

成立有公司领导参与的合理化建议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合理化建议管理工作机制,审定合理化建议的采用及评选结果,审定年度奖励计划,并确定奖励项目、金额。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协调合理化建议的采用和实施。下发合理化建议活动实施方案,对流程、奖励、考核进行规范,使合理化建议工作得到各单位、部门的高度重视,成为常态化工作。

通过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员工从身边最基础的工作出发,针对看到、想到的改善点,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改进;对评审通过的优秀建议落实责任部门,通过专项课题攻关,使想法、看法能够快速转化成现实、成果,并在全市进行推广,逐步形成工作合力,促进企业管理持续改进。

㈡规范合理化建议征集的范围和预期效果

员工所提合理化建议应结合烟草实际,围绕“卷烟上水平”的总体战略任务,要实用、管用和好用,可涉及“两烟”生产经营以及基础管理的方方面面,不设定范围,无大小之分,只要有利于工作改进,有利于永州烟草发展,均可提报。合理化建议着重解决工作流程、工作方式方法、降本增效、效率提升、人员素质、工作环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所提建议应做到“内容精炼,通俗易懂,措施得力,操作性强,效果明显”。

结合烟草当前工作任务,合理化建议就着重解决四个方面的问题:

1、烟叶工作更加精准。围绕“产量、质量、特色”这个重点,加强对烟叶生产各阶段、各环节的精细化管理。

2、卷烟营销更加精准。从“精确预测、精准投放、精细管理、精诚服务”四个方面去下功夫。

3、专卖管理更加精准。加强内部监管和市场监督,坚持依法行政,建立良好的生产经营和市场秩序。

4、基础管理更加精细。以降低成本费用、提高资产利用率为目标,以优化资产配置为重点,以预算管理为内控主线,严格控制单箱费用和物流成本,将企业生产经营中各项工作具体化、规范化、标准化,并建立一套可操作性强的落实措施,把每项工作抓细、抓实、抓深。

㈢评选、实施过程控制要做到及时、有效

合理化建议活动要坚持从企业的实际出发,从解决实际问题出发,讲究针对性和实效性,着力提高合理化建议的参与率、采纳率、实施率和贡献率。合理化建议活动不能只讲形式,不讲内容和效果,不能为了活动而活动。

合理化建议的开展重在管理,贵在坚持。如果管理不到位,活动开展就成为一句空话。管理好关键环节,活动的开展才得以受控,才能确保活动的深入开展。首先,要抓好征集评审。对所征集的合理化建议,应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协商建议的可行性,活动中要引导员工正确的提建议,分清意见与建议的区别,把好源头质量关,使合理化建议由意见型向建议型转变,确保建议的先进性、可行性。其次,要注重评审的及时性。定期召开合理化建议评审会议,对近期建议进行公开评审,及时兑现奖励;对采纳的合理化建议采取 “派单实施”、“自主管理”的措施,及时“派单”到具体单位、部门组织实施。对小改革方面的合理化建议应本着“迅速落实到位”的原则,由实施部门自定方案,及时进行落实。对于创造型、研究型的合理化建议,可转化为研究课题,结合系统开展科技创新、对标课题小组活动等工作,成立课题攻关小组进行攻关实施。

㈣营造浓厚的舆论,提升全员参与度

对企业的合理化建议范文3

企业管理创新合理化建议平台系统的业务功能

企业管理创新合理化建议平台系统主要包含了四个模块:合理化建议、通知公告、创新报道,系统管理。

(一)合理化建议

合理化建议主要包括待办事项、建议浏览、信息管理等三部分。

待办事项:包括待办和已办;待办:需要办理和传阅的合理化建议信息;已办:已办理过和传阅过的合理化建议信息;建议浏览:包括我起草的建议、全部建议浏览、按部门浏览、按年度浏览、按专题活动浏览和优秀建议浏览。实现了合理化建议的分类浏览,提供合理化建议的办理、起草、发送、查阅、检索、打印、删除等功能;信息管理:包括专题活动信息、分类信息、职务职称信息和获奖类别信息;专题活动信息:对合理化建议活动专题信息的管理;分类信息:对合理化建议的分类信息管理;职务职称信息:对合理化建议人的职务和职称信息的管理;获奖类别信息:对获奖的合理化建议将别信息的管理。

(二)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包括待发通知公告、通知公告浏览、往日通知公告浏览。

实现通知公告的分类浏览,提供有关通知公告信息的创建、、查阅、检索、删除等功能。

待发通知公告:已起草,但未的通知公告信息;通知公告浏览:已未超过保留期限通知公告信息;往日通知公告浏览:已超过保留期限通知公告信息。

a)创新报道

创新报道包括待发创新报道、创新报道浏览、分类信息。提供有关企业创新报道信息的创建、、查阅、检索、删除等功能。

待发创新报道: 已起草,但未的创新报道信息,只有起草人能查阅、修改;创新报道浏览: 已的创新报道信息,所有系统用户均可查阅;分类信息:对创新报道分类信息维护管理。

b)统计信息

统计信息包括按单位统计信息、按年度统计信息、按部门统计信息、按类型统计信息、按活动统计信息。提供了对合理化建议信息进行分类统计和查询功能。

c)系统管理

系统管理包括人员管理、角色管理、群组管理。提供了对企业管理创新合理化建议平台系统用户基本信息的维护管理。

人员管理:系统用户基本信息的维护管理‘角色管理:系统角色信息的维护管理;群组管理:系统群组信息的维护管理。

技术创新点

通过网络,企业管理创新合理化建议平台让合理化建议工作的开展实现“四化”,常态化、规范化、透明化、高效化;公司管理创新工作与合理化建议的有效结合。优秀合理化建议转化创新成果或生产成果,创新成果引导和提升员工合理化建议热情;实现与企业门户的无缝结合,统一部署两级管理运行方式:充分保证了各地市的系统运行速度,同时满足省公司合理化统一工作流程和管理;对合理化建议的分类统计。

可以对合理化建议收集、整理、归类作出灵活统计分类:如单位统计、年度统计、部门统计、类型统计、活动统计等。根据不同的统计类别,统计出建议个数、人均数、被采纳数、获奖建议以及获奖率等等。可以清晰快速的整理出来合理化建议的数据信息。

总结

对企业的合理化建议范文4

20*年以来,我委按照《*市20*年民主评议工作方案》和《*市20*年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要点》安排部署,结合我委实际,深入开展机关民主评议和效能建设工作,促进机关政风不断优化和工作效能不断提高,为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有力保证。现将一年来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结合工作实际进行公开承诺,确定效能建设工作重点

20*年,我委为深入开展机关民主评议和效能建设工作,向社会公开承诺。1、积极抓好机关建设。加强学习,提高能力;分解任务,强化责任;量化指标,科学考核;加强监督,落实奖惩。规范权利运行,提高工作效能,促进廉洁从政,树立良好政风,为企业、职工群众搞好优质服务。2、加强国资监管。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审备案制度,认真落实统计评价、业绩考核、薪酬管理、责任追究等制度,严格安全生产管理监督,确保国有资产安全运行,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3、在监督服务中促进发展。重点培育发展国有大企业集团,积极引进战略投资伙伴,着眼机制创新和活力增强,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益。对国有资本退出企业,继续抓好帮、扶、促,在壮大民营经济上发挥积极作用。4、依法规范企业改制。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严防国资流失,确保职工合法权益。创新思路,积极探索,破解资金不足等改制难题,多种途径、多种形式积极推进。5、保持企业和谐稳定。抓好企业党的建设,创建和谐企业。及时办理职工事项,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确保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在机关效能建设上,我委确定着力抓好六项效能建设工作。一是抓好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效能建设。坚持应该入驻行政服务中心的行政许可项目一律进驻,并规范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搞好优质服务,加强监督检查,及时解决存在问题。市国资委入驻项目连年被评为优质服务窗口。二是抓好重要事项办理效能建设。将严重侵害职工合法权益、影响企业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列为重要事项。明确包案领导和工作人员,落实责任,限时办结。制定工作计划,采取针对性措施,集中力量,集中时间,落实解决,确保办理效率和质量。

三是抓好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效能建设。严格改制程序,规范操作,搞好职工安置。加强对改制企业监督检查,及时纠正侵害职工合法权益问题。认真做好接待,妥善解决处理各种事项。严肃查处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案件,依纪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是抓好依法行政效能建设。围绕国资监管和国企改制,加强对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增强法律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自觉性。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和行政权力透明运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权力行使。认真全面征求企业、社会各方面意见,搞好民主评议,落实民主监督,坚决防止执法不严、权力滥用等失职渎职问题。

五是抓好治理商业贿赂效能建设。深入开展产权交易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加强教育引导,搞好诚信建设,使工作人员和企业领导人员自觉抵制商业贿赂行为。加强对清产核资、资产评估、产权交易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有效防范商业贿赂犯罪。坚决查处企业改制重组和产权交易中行贿受贿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违法违纪案件。

六是抓好促进国企发展和为民服务效能建设。实行领导干部分包企业责任制,落实分管业务和分包企业双重责任。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深入企业,及时了解掌握企业实际情况,加强沟通协调,认真解决企业困难和具体问题,为企业又好又快发展出谋划策。增强服务意识,为企业和职工群众搞好优质服务,认真热情及时办理企业和职工群众各种事项。以全新的精神风貌树立展现机关良好形象。

二、按步骤分阶段扎实开展机关政风效能建设

1、搞好安排部署。(20*年4月至6月)一是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和标准要求,提出方法步骤,制定具体措施,印发机关贯彻落实。二是动员发动。召开委机关民主评议和效能建设工作动员会,主要领导讲话进行动员,主管领导对年度民主评议和效能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提高全体工作人员思想认识,增强开展机关民主评议和效能建设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三是分解任务落实责任。根据委机关民主评议和效能建设工作重点和科室职责,将年度机关民主评议和效能建设工作任务分解细化落实到每位领导干部和各科室,增强责任意识,抓好落实。

2、落实民主评议和效能建设任务。(20*年7月至9月)一是集中办理落实。就机关五项公开承诺和确定的6项效能建设工作重点任务集中力量办理落实,按照标准和要求认真践诺、提高工作效能,确保践诺质量和效能建设工作事项办结时限和办理质量。二是开展自查自纠。就科室和工作人员践诺、开展效能建设、工作完成、存在问题等情况进行自查,准确分析民主评议和效能建设形势,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找出存在问题,明确努力方向,制定落实整改措施,推动民主评议和效能建设深入开展,进一步完成落实工作任务。三是交流展示民主评议和效能建设成果。召开机关民主评议和效能建设工作交流汇报会,汇报各科室开展民主评议和效能建设及工作完成情况,展示民主评议和效能建设成果,交流民主评议和效能建设经验,促进机关民主评议及效能建设成效和水平不断提高。

3、开展民主评议和效能建设活动。(20*年10至12月)一是广泛征求意见。印发征求意见信,召开监督员座谈会,深入企业走访,广泛征求企业、职工群众、政府各部门及社会对我委机关民主评议和效能建设的评价、批评、意见及建议,认真梳理归纳分析,充分肯定民主评议和效能建设成效,正视自身存在问题,制定措施,抓好落实,积极整改。二是积极参加阳光服务、阳光热线、阳光访谈、听证质询等活动,展示我委加强机关政风行风建设和效能建设所采取的具体措施,取得的成效,接受企业、职工群众、社会的咨询和质询,倾听批评和建议,及时解决存在问题,满足落实有关合理诉求,促进机关民主评议和效能建设深入开展。三是进行工作考核和民主评议。机关按照委民主评议及效能建设考核办法对机关科室及工作人员政风建设及效能发挥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列为机关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参加由市民主评议和效能建设办公室组织的工作考核和民主评议。

4、年度工作总结(20*年1月至3月)一是认真总结年度机关民主评议和效能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向市纪委、委党委汇报。二是进行表彰奖励。对民主评议和效能建设成效突出的科室和个人进行表扬、嘉奖、奖励。三是积极谋划下年度民主评议和效能建设工作,推动我委机关民主评议和效能建设不断深化。

三、创新工作,不断提高机关政风效能建设工作成效

20*年,我委在机关政风效能建设中,坚持“求实、求细、求严、求真”,强化措施,提高机关工作效能,优化部门政风行风:“求实”即夯实基础。一是思想素质基础。为提高机关工作人员思想认识和业务素质,召开班子专题研究会、机关全体动员会、工作人员集中学习及业务法律培训会等,推动机关政风效能建设再掀高潮,深入开展。二是制度基础。进一步完善健全落实岗位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及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等制度,做到有规章可守,有制度可遵。三是机制基础。建立实行工作开展、汇报分析、监督检查、民主评议、考核奖惩五种机制,保证机关政风效能建设扎实推进。“求细”即细化责任。为强化责任意识,将公开承诺分解细化为28项工作内容,机关效能建设任务分解细化为20项工作内容,政务公开暨行政权力分解细化为24项工作内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细化为34项工作内容,做到主管领导、职能科室、工作人员承担任务,所负责任,完成时限,工作标准细致具体,清楚明确。“求严”即严格督办。一是定期汇报分析工作。每周由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按照责任分解目标就效能建设、践行公开承诺、政务公开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履行等情况进行综合系统汇报。针对工作进度及存在问题研究落实具体措施。二是及时印发《国资动态》简报。对政风效能建设工作情况进行通报,表扬先进,鞭策后进。三是创办《督办通报》,对进展迟缓的工作事项进行督办,限期整改办结,定期跟踪问效,直到问题解决,提高工作效能,完成工作任务。“求真”即践诺效能见真效。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坚持服务用真情。在国企改制中积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认真落实政策规定,热情做好接待,及时解决办理落实事项,满足职工群众合理诉求。二是坚持工作倾真力。改革越深化,国资监管任务越繁重,维护稳定的难度不断加大。国资委实行领导干部和科室分包企业责任制,落实领导干部分管业务和分包企业双重责任。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认真履行承担的国资监管职责,加强沟通和协调,解放思想,创新思路,有效破解了制约企业改制,发展,稳定的土地、资金等多个瓶颈问题和工作难点。三是坚持国资监管见真效。以国有资产能否保值增值,国有企业经济效益好坏,发展速度快慢,作为衡量公开承诺是否落实,政风行风优劣,效能建设成效高低的硬指标和高标准,今年以来,企业改制加速推进,发展呈现良好局面。

四、积极采取措施,认真践行公开承诺,完成效能建设任务,促进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发展稳定

1、创新工作思路,搞活国有企业。一是健全完善国资监管体系。把该监管的资产纳入监管范围,防止出资人缺位。认真贯彻落实国资监管法律法规,严格依法行政,加强国资监管,确保国有资产安全,提高国有资产质量,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二是抓好国有资本运作。做好国有经济发展规划,从单纯抓国资监管向资本运作和资产监管并重转变,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实行参股、入股、控股、合资合作等搞好资产经营和资本运作,优化国有资产配置,提高资本运营效益。三是突出抓好项目建设。以现有国有企业为载体,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做大做强国有企业。四是不断深化国企改革。统筹谋划国有资本进、退、留,坚持一企一策,宜进则进,宜留则留,宜退则退,积极破解国企改制资产不足等难题,推进国企改革不断深化。搞好搞活各类国有企业。五是建立企业领导人员激励约束机制。切实抓好《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评价办法》、《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企业重大经营责任追究办法》等法规制度的贯彻落实,全面评定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及时兑现薪酬,落实奖惩,激励企业领导人员搞好生产经营管理,防范约束失职渎职行为。

2、真诚为企业服务,提高经济效益。一是积极打造能提供优质服务的政务环境。通过抓好机关效能建设、民主评议、政务公开、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审批制度改革、廉洁从政、机关建设、信息公开等项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机关服务环境。为搞好服务,办理企业有关工作事项,市国资委机关工作人员坚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快事快办,加班加点尽量满足企业需求。二是定期做好统计分析工作。国资委站在全局位置上,根据企业信息反馈,统计报表,市场状况等,对企业经营状况及时进行统计分析,指导企业采取针对性措施解决存在问题。三是坚持深入企业,主动搞好服务。市国资委机关实行分包企业责任制,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坚持经常深入企业,及时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改革发展实际情况,提出改进经营管理的意见建议,帮助企业搞好生产经营。一方面抓*老白干集团等骨干企业的增效增收,一方面抓若干劣势小微亏企业扭亏增效,提高所属监管企业的经济效益。四是千方百计为企业跑办解决各种具体问题。对企业在项目建设,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能够研究解决的立即研究解决落实,属于某个部门的问题积极进行协调,需要党委、政府研究解决的及时反映汇报,属于上级批办事项,全力进行跑办。市国资委今年以来先后为企业跑办协调解决落实各种具体问题60多件。五是坚持搞好调研创新。根据国企改革经营管理等新形势,加强调查研究,提出新的思路、新的对策、新的方法,指导推动国有企业在体制机制、产品、技术、管理等方面的创新,促进国有企业的又好又快发展。20*年以来,市国资委机关写出有关创新方面的调研报告20多篇。

3、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促使企业和谐健康发展。一是强化企业诚信守法责任。国资委与企业负责人签订诚信守法经营责任书,对各企业坚持守法经营,讲求诚信提出具体要求。并要求企业做出守法经营承诺,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监督,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自身经营行为,搞好诚信企业建设,树立企业良好形象。二是深入开展廉洁诚信守法文化建设活动。把廉洁诚信守法文化渗透、融入到企业制度建设和生产经营管理中,提高企业领导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廉洁从业、守法经营、讲求诚信的自觉性。三是积极治理商业贿赂行为。深入开展产权交易领域和物资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专项治理,使企业领导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自觉抵制和防范各种商业贿赂行为。同时认真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完善落实规章制度,建立形成防范商业贿赂行为长效机制。四是加强监督制约。通过实行重大事项报审,定期进行审计稽核、监督检查、考察评议等有效防范及时发现严肃处理有关纳税、质量、安全、环保、资产、信誉等违纪违法违规问题,促进廉洁从业规定的贯彻落实。五是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严格执行国企改制程序,切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损害职工合法权益,按照规定接续缴纳职工养老医疗保险。加强监督检查,保障各项职工合法权益政策规定的落实。大力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增强企业凝聚力和战斗力,努力建设和谐企业。

五、加强领导和组织协调,促进机关民主评议和效能建设工作不断深入开展

1、加强组织领导。委党委和主任办公会把优化政风和提高行政效能作为加强国资监管、促进国企发展的一项全局性工作,纳入工作目标考核体系,与国资监管、国有资本运营、国企改革发展、反腐倡廉建设等各项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做到责任主体明确、工作要求明确、完成时限明确,以追求卓越的理念,以自我革命的精神,把服务水平做高,把服务质量做优,不断优化政风、提高行政效能,纪委加强组织协调,充分调动各科室和机关全体人员的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

2、加强制度建设。积极创新政风建设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机制,重点建立实施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情况等效能监督检查制度,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AB岗工作制、责任追究制等基本制度,大力推行办事公开制度,对工作职能、许可事项、办事流程等进行全方位公开,方便企业、职工、群众办事,增强制度的严肃性和执行力,下大力解决制度不落实和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实现以制度规范行政行为,促进政风优化、行政效能不断提高,发展环境不断优化。

3、加强监督检查。综合运用明察暗访、自查、联查、抽查等监督检查形式,加大政风建设、机关工作效能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形成监督合力,确保监督实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限期整改。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影响政风优化行政效能、损害发展环境的行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查处,严肃工作纪律,保障工作落实。

4、加强考核评议。把践行公开承诺、落实机关效能建设六项重点工作的情况列入机关效能建设和民主评议日常工作考核评议,按照《机关效能建设和民主评议工作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年终工作考核内容,落实奖惩。

六、关于20*年工作思路和计划

20*年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推动机关政风效能建设,为国企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有力政治保证。具体说要做好五方面的工作。

第一,要继续坚持“四求”深入开展机关政风效能建设,落实“三个延伸”,规范权力运行,积极扮演“三重角色”,促进经济发展环境不断优化。“四求”即坚持“求实、求细、求严、求真”,优化政风,提高效能,搞好优质服务。落实“三个延伸”,即政务公开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在公开形式上向厂务公开延伸,在公开层次上向企业车间班组延伸,在公开内容上向职工群众延伸,促进依法行政,规范权力行使。扮演“三重角色”,即作为优良环境的创建者,要积极开展机关政风效能建设,作为优良环境的受益者,要积极做好国有资本运营和国企改革规划发展工作,作为优良环境的监督者,要积极开展环境监测,促进经济发展环境不断优化。

第二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工作规划》、省委《实施办法》、市委《实施方案》,积极构建国资委惩防腐败体系。继续抓好“四个结合”,即纪检监察专职惩防与国资监管业务惩防相结合,国资监管部门主体惩防与司法执法部门职能惩防相结合,对国企外部惩防与国企内部惩防相结合,国企内部向下惩防与向上惩防相结合,有效预防和惩治国有企业腐败和职务犯罪行为,保证国有资产安全。继续加强教育自律,完善遵守制度,强化接受监督,反面警示自警,使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不想腐败”、“不搞腐败”、“不出腐败”、“不近腐败”。促进廉洁从政和廉洁从业。

第三是要继续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有效防止产权交易中的商业贿赂行为,积极稳妥推进国有企业改制。

对企业的合理化建议范文5

一、非公企业劳动关系的发展历程

改革开放前,国家垄断着所有生产资料,是唯一的就业供给者和劳动雇佣者,劳动关系呈现典型的计划经济特征,属“国家包揽,行政隶属,身份差别,终身固定”的劳动用工制度。

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非公经济逐步恢复和发展,所有制结构逐步多元化,劳动关系市场化特征日趋明显,非公企业劳动关系得以“再生”并渐趋多样化、常态化、复杂化和紧张化,其演进大致可分三个阶段:劳动关系“再生”与平稳过渡阶段(1978―1991年);劳动关系问题逐渐显现与国家尝试干预阶段(1992―2002年);劳动关系渐趋紧张化与国家全面调整阶段(2003年至今)。

从未来趋势看,劳动关系正经历由个别劳动关系调整向集体劳动关系调整转型,非公企业劳动争议也将逐渐从个体劳动争议向集体劳动争议转变,劳动争议的核心也由原来的权利争议转向利益争议。

二、非公企业劳动关系的主要问题

推动劳动关系的良性发展是构建非公企业和谐劳动关系的关键,但前提要厘清当前非公企业劳动关系的主要问题及其成因。

(一)政府职能发挥不足

构建非公企业和谐劳动关系,政府的最大职责是营造良好的基础环境。但从实际看,政府职能发挥至少存在四个不足:(1)基础性的劳动关系制度顶层设计不足。劳动力市场的双重二元结构致使差别化歧视严重,部分法律法规滞后或缺失,科学系统设计欠缺。(2)制度执行机制不合理。现行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因程序过于复杂而常使劳动者望而却步,执法偏向资方,难以有效实现劳动关系的公正调节。(3)行政理念有待调整。地方政府本着“重稳定、重效率、轻公平”的劳动争议干预原则,往往采取非制度化的方式强行介入非公企业劳动争议,甚至出于政绩考虑而牺牲劳动者利益,难免缺乏合法性和公平性。(4)劳动监察执法尚未到位。相对薄弱的劳动监察执法队伍以及执法手段欠缺,导致无法及时发现并查处违法行为。

(二)非公企业社会责任缺失

企业是劳动关系的重要主体,劳资双方的制度约定、承诺执行及争议应对等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内部劳动关系的和谐程度。但当前非公企业社会责任缺失严重,主要表现:(1)劳动合同制度落实不彻底且缺乏规范管理。非公企业内部的事实劳动关系广泛,劳务派遣等用工形式普遍,劳动合同签订率不高,劳动关系短期化明显。即便已执行劳动合同制,大多不规范,甚至缺失劳资双方权利义务的基本公平。集体劳动合同的知晓率、履行率和执行效果并不理想,常流于形式。(2)劳动者正当利益难以保障。非公企业劳动者薪资福利和社会保障水平较低、法定保障制度覆盖面较窄,部分非公企业通过灵活就业或劳务派遣规避风险和转移责任,刻意压低劳动者工资甚至拖欠工资等现象仍屡见不鲜。(3)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机制不健全。资方往往处于相对强势地位,劳动者的民主管理程度相对较低;工会组织化程度不高甚至缺位,缺乏维护劳动者权益的有效机制和组织保障。

(三)劳动者诉求多样化,维权意识提高

非公企业吸纳全国80%以上的流动就业人口,其用工结构一定程度上决定其内部劳动关系的多元化和复杂化。一方面,流动就业人口尤其是农民工群体的短工化明显,特别是“80后”“90后”逐步成为劳动力市场的主力军,其行为约束力较差、职业稳定性更低,但同时又具更高的职业诉求;另一方面,相比于“60后”“70后”,新生代劳动力的受教育水平有所提高,对自身权益的保护意识及法律维权意识更强,特别是2008年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对企业的用工规范有着更高的要求。

(四)工会组织化程度较低甚至缺位

工会等组织本应是维护劳动者基本权益和预防劳动纠纷发生的重要平台,但当前非公企业工会并未发挥其应有功能,其原因:(1)非公企业工会组织化程度较低,缺乏独立性;(2)非公企业领导兼任工会干部,使工会组织及其职能弱化,职工认同感不高;(3)工会组织维权能力较弱,维权通道和机制尚不健全,缺乏对劳动立法的源头参与。

目前,造成非公企业劳动关系日趋恶化涉及多方主体和不同层次,是宏观制度缺失与微观主体缺位共同影响的结果,这决定未来非公企业劳动关系问题将长期存在,构建非公企业和谐劳动关系任重道远。

三、构建非公企业和谐劳动关系的对策建议

适应未来劳动关系的发展趋势,采取有效措施缓解劳资双方利益矛盾是不可回避的现实问题。构建非公企业和谐劳动关系的基本思路是主动干预,多方协商;共同参与,健康成长,具体包括:

(一)落实依法治国,系统推进顶层设计

良好的制度运行既有赖于制度本身,又取决于制度运行的环境。政府应落实党的十以来尤其是三中和四中全会精神,依法系统推进非公企业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做好制度顶层设计。一是在健全现行的《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基础上,积极探索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等专项立法,完善相关配套法律。二是建立以“劳工三权”为基础的集体劳动关系主体的权利制度,推进包括《工会组织法》《集体合同法》《集体争议法》等在内的集体劳动关系法。三是建立与完善适合国情的集体协商谈判和集体合同制度,制定颁布《集体合同法》,对集体协商等诸多内容与实施细则作出规定,并用强制性规范给劳资双方建立沟通渠道。

(二)积极应对变化,科学构建预警系统

未来非公企业劳动关系将更趋常态化、复杂化和紧张化,应认清形势、把握规律,积极主动应对未来非公企业劳动关系可能发生的新情况、新变化。推动非公企业建立劳动争议预防协商调解机制,鼓励和引导非公企业成立内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及时掌握非公企业内部劳资关系变化,构建起由专职管理、多方参与、事先预防、事后调节的非公企业劳动关系预警机制。

(三)推进多方参与,有效营建协调机制

构建非公企业和谐劳动关系应注重发挥劳资政三方的共同协作,构建涉及多方主体参与的协调机制。一是政府应转变原有角色,建立和完善三方协商机制,注意调整“资强劳弱”既有格局,促进劳资双方力量均衡;二是注重从力量平衡、组织建设、机制形成、劳动监察等方面进一步完善与劳动有关的社会经济政策,注重各层级的劳资政三方有效沟通和协商、共同参与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三是探索建立相对独立的第三方组织调解机构,为非公企业提供专业化、中立化的集体协商或第三方介入协商,协助非公企业调解内部劳资纠纷,给予必要的专业咨询和司法处理指导。

(四)立足主动干预,有效发挥政府作用

构建非公企业和谐劳动关系,政府应积极参与并承担应有职责,但须注意干预方式,做到合情合理合法。一是政府要转变“重稳定、重效率、轻公平”的社会管理理念,应在现行制度框架内干预企业劳动争议,积极协调劳资双方进行缔约谈判,而不以第三方直接强势介入集体劳动争议,甚至以行政命令方式强行进行利益分配;二是应注意非公企业劳动主体自身的差异性,做好法律及相关政策的宣传普及工作,扩大其普及利用程度;三是改进现行的劳动仲裁制度和审判制度,探索设立小额薪酬仲裁处等以实现快速审理争议案件,同时加大用人单位滥用诉讼权的成本等。

(五)坚持以人为本,加大劳动监察力度

注重加大对非公企业劳资矛盾的监管力度和监管范围,更好地发挥政府在劳动行政监督方面的作用。一是探索设立专门的非公企业劳动关系监管机构,完善相关的法律条款和指导性意见;二是扩大劳动监管的范围和力度,纠正已有劳动监察的资方偏向,尊重劳资双方的平等权益,改变现行“以罚代法”等方式,探索更为有效的监管措施;三是探索区域划分负责制等更有效的监管执行机制;四是加强对监管执法人员的诚信及资质考核,强化对监察执法人员的业务知识和法律知识的培训。

(六)主动引导参与,培育民主管理作风

缺乏民主管理是导致非公企业劳动关系紧张的重要原因。与国企不同,非公企业所有者拥有真正所有权及经营管理权,故政府应注重引导和培养其民主管理意识。一是引导非公企业所有者在平衡企业利润和劳动者权益保障的基础上,树立人本主义的管理理念,给予劳方以平等地位和权益尊重,创造渠道鼓励劳动者参与公司民主管理与重大决策;二是引导非公企业劳资双方在公开平等的基础上对事关劳动者切身利益的事项依法进行平等协商,塑造劳资双方良性互动的企业文化;三是要注重创新民主管理的途径方式,探索建立以企业、行业或地区等为单位的基层联合职代会制度,尝试建立职工代表巡视非公企业、质询管理者、向职工述职、接受职工评议制度等,同时鼓励非公企业建立劳资恳谈会、职工民主管理委员会、民主议事会等多种形式的劳资沟通制度。

(七)倡导科学管理,积极推进自我协调

劳动关系的自我协调是预防和调解劳资矛盾的重要途径,应积极引导和推进非公企业劳动关系自我协调机制构建。一是注重建立劳资双方利益协商机制,创造渠道确保非公企业就劳资双方核心利益相关事项开展公开平等协商;二是注重完善非公企业内部的权益保障机制,应用厂务公开、职代会、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等方式,支持职工参与企业的民主管理、决策及监督;三是促进建立非公企业内部科学激励机制,创新激励形式,促进劳动者自我价值实现。

(八)组织联合工会,依法维护正当权益

适时有度地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对于非公企业劳资关系良性发展至关重要。一是创新工会的组建及工作方式。要积极引导非公企业适时组建工会,探索区域性或行业性非公企业工会、非公企业工会联合会等多种方式,扩大非公企业工会覆盖面。二是要加快推进工会职业化和市场化改革,增强非公企业工会独立性,确定代表推选规则,确保民主性、代表性,回归“职工群众组织”本来面貌。三是强化工会维权机制。工会的实质是协调劳资双方的权益矛盾以实现劳动过程,应当在公开平等的原则下合规合法行使职权,积极争取员工的合法经济权益,与资方平等协商企业薪酬福利及分配形式、支付方式等事项,维护劳动者权益。四是继续推进工会源头参与制度建设。强化已有的工会与政府联席会议制度、工会参与政府涉及职工切身利益会议制度、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制度等成熟的工作机制;同时,工会还应积极参与劳动立法、宏观政策决策以及劳动执法监察活动,从源头上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九)开展教育培训,持续提高职业能力

劳动者职业素质与能力影响劳动关系和谐程度。一是加强劳动者的职业能力教育。注重保障劳动者正常的职业技能培训需要,适时适地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教育或技能培训,提升劳动者的人力资本、职业能力。二是加强劳动者的职业素养教育,强化劳动者之利益共同体关系的认识,鼓励劳动者遵守劳动法律法规、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自身义务等。三是加强劳动者的法律意识教育,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增强劳动者的守法意识和维权意识,确保劳动者知晓与其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知识和正确合法的维权途径。

(十)创新党的建设,推进建立党的组织

加强和创新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发挥基层党组织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上的积极作用。一是鼓励非公企业依据自身实际情况适时建立基层党组织,规范管理企业党员活动,实现党建工作与和谐劳动关系构建目标相结合,注重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二是探索基层党组织合理干预和有效指导非公企业和谐劳动关系构建的机制方法,积极吸收和借鉴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及部分大型非公企业建设基层党组织的工作经验,为非公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供经验支持和组织保障。三是要借助通讯、计算机、互联网和信息等方面新型科技的发展,搭建非公企业“智慧党建”的新渠道和新平台,形成凝聚非公企业党员的组织文化,内在地促进非公企业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

当前,构建非公企业和谐劳动关系是相对长期、持续适应的过程。政府、工会、企业和劳动者及研究者应共同关注、积极参与、持续努力,注重调查劳动关系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分析矛盾成因、表现形式、解决途径、法律规范、政策执行等,在理论探索和科学研究基础上为构建非公企业和谐劳动关系提供理论指导和经验支持。虽然任重道远,但相信未来的劳动关系是美好、和谐、共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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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企业的合理化建议范文6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武汉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期间,市人大代表共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679件,交由市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办理的有655件。2007年,各承办单位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将各件建议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办理代表建议。截止2007年7月底,655件代表建议已全部办理完毕。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代表所提建议当年得到落实的(A类)241件、占代表建议总数的36%

针对张基广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注重城市建设配套建设中细节问题的建议》(第52号),武昌区人民政府投资1200万元,对长江大桥下桥匝道两侧房屋进行综合整治,完成50余栋(56000余平方米)楼房和平房的改造工作。为落实徐旭东代表提出的《关于转变市级科研立项方式,促进产学研相结合,着力构建区域创新体系的建议》(第100号),市科技局将我市区域创新体系建设与发挥区域科技优势紧密结合起来,按照“资源集约、项目集成、企业集群、产业集聚”的发展思想,组织上百名来自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重点企业的专家,举办了数十次专题座谈会和讨论会,开展研究与探索。我市于2004年启动10大科技专项,包括光电子技术、数字通信设备、应用软件与集成电路设计、电动汽车及汽车电子零部件、生物工程及新医药、环保新技术及设备、新材料、先进制造技术与装备、都市农业与农产品加工、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等。10大科技专项实施3年以来,市财政共投入1.23亿元科技经费,带动社会投入23.16亿元资金,实现新增产值83.94亿元。我市在“十一五”期间,集中约50%的科技经费,重点支持企业的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组织产学研等方面在相互了解的过程中形成更多的共同价值需求,从而提高产学研合作的水平。刘建平等12名代表提出了《关于加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促进武汉城乡一体化的建议》(第250号),为此,市财政局加大了对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投入。据统计,近年来,全市财政对“三农”的投入逐年增加,2003年至2006年分别为9.62亿元、14.15亿元、16.09亿元、20.99亿元,2007年投入达26.3亿元,比2006年增长30%;全市土地出让金中15%以上反馈用于农业。2007年全市公共财政向“三农”倾斜,一是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发展现代都市农业。二是着力建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逐步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三是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卫生事业发展的投入,支持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建设,不断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覆盖范围,确保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投入制度化,促进武汉城乡发展一体化。沈成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交通治理力度,切实改善武东地区交通现状的建议》(第340号)交办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组织专人对武东地区的交通状况进行了调查,先后在相关路段施划了一批交通标线,设置了一批停车泊位,安置了专门的禁停标志牌等。同时,组织电子警察对违停的机动车进行专门摄录,处罚了51起违法停车行为。指定机动中队整治小组加强对王青公路、武东路段的巡查力度。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还针对代表提出的“面的、麻木”非法营运问题,主动派员上门与街道、社区取得联系,征求意见,摸清“面的、麻木”等非法营运车辆的点位和规律,在此基础上,以471厂俱乐部等部位为重点,组织专班采取巡、守、查相结合的方式,不间断的开展专项整治攻坚。对在武东一村、四村两侧违法停放,有非法营运嫌疑的面包车、私家车,加强盘查,对非法上路的无证正三轮车一律予以收缴。同时,根据定向、定点的原则,在早晚高峰时段安排专门警力强化对非法营运车辆日常控管力度,确保整治工作的持续性。关于邵江涛代表提出的《关于改善孤独症儿童康复教育的建议》(第467号),市残疾人联合会一是积极与教育行政部门配合协商,依托特教学校资源,培训特教师资,增办专门的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班,逐步满足广大患儿家属盼望能在公办机构就学的愿望。同时,加大推行普幼、普小随班就读的后续教育力度,让通过机构训练达到一定水平的适龄患儿享受正规教育的机会。二是积极与卫生部门配合协商建立健全新生儿健康筛查机制,将孤独症纳入新生儿筛查范围,依托各级妇幼保健和医疗机构进行早期干预,包括早期发现、早期诊断,对筛查中可疑的新生儿进行跟踪随访,帮助其在最佳康复期内及时进行康复训练,减轻或减少残疾的发生。三是加强对社会孤独症儿童康复教育机构的扶持力度,协调相关部门,规范对各类康复训练机构的引导与管理,通过民办公助等形式,培育一批社会康复训练机构,规范其自律守法经营行为,组织孤独症儿童进行康复训练。四是注重相关机构特别是民营机构师资的培训力度,组织或推荐参加各级各类专业知识学习培训,采用先进、科学的教学、康复训练方法,提升孤独症及相关发育障碍儿童的康复水平,促进康复训练机构和康复训练朝着正规方向发展。五是以扶助贫困对象为重点,多形式、多渠道动员社会营造和谐氛围,资助特困家庭患儿进行康复训练。

二、代表所提建议已列入计划开始或正在办理的(B类)305件,占代表建议总数的47%

为落实石前进等5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武汉市民营经济发展的建议》(第104号),市经委把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服务体系作为切入点。一是拟定了《武汉市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在现有基础上,有计划、分阶段地建立武汉市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及由信用服务中介机构、信用担保机构和商业银行组成的综合信用服务体系,进而营造全市良好的信用环境。二是创建政策平台,积极向国家发改委申报把武汉作为全国发展民营经济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城市,同时制发《武汉市贯彻〈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三是创建服务平台,研究制定《武汉市中小企业服务体系指导意见》,逐步建立由政府扶持的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整合社会资源,为中小企业提供政策、法律、技术、培训、信息、融资等社会化服务,引导各类服务机构及时推出优质的服务项目,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四是实施都市工业园区建设工程。加快园区的国有、集体企业改制进程;加快园区规划和建设步伐;建立健全园区土地资金融资平台,确保土地收购资金的需要;加强园区产业导向,创新招商引资和管理服务机制,完善园区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孵化企业产权交易系统,加大对科技孵化器及在孵企业的财税金融扶持力度,进一步完善科技孵化器的社会服务体系,加快科技孵化器整合重组,促进武汉东湖新技术创业中心等重点孵化器做大做强。五是加强三项服务。首先是加强创新服务。利用在全市设立的55家企业技术中心,促进中小企业共性技术支持,推动中小企业产业结构升级;促进企业加强管理,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开展各类国际认证,提高综合管理水平;积极推进国有中小企业改革重组。其次是加强信息服务。加强武汉市“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分网建设,解决中小企业信息闭塞难题,为中小企业及时提供各种信息。第三,加强国际间经济技术合作。支持中介机构组织中小企业参与各种国际间展览、展销等活动,支持中小企业到境外参展及开展促销活动,促进中小企业开拓国内国际市场。针对郑健、简基松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建立慢性损害食品监控体系的建议》(第288号),市工商局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继续严厉查处、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行为。对监测不合格,申诉举报较多和日常巡查监管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食品案进行严肃查处,对假冒伪劣、有毒有害、屡治屡犯经营企业坚持打击,严厉查处。二是市工商、质监局与检验机构和科研单位一道将常见的、含有慢性损害物质添加剂的食品,以消费提示和消费警示的形式通过媒体予以公示,提醒消费者规避风险,安全消费。三是加强对食品的监测。重点检测那些可能含有慢性损害物质添加剂的食品,一旦发现“问题食品”,立即下架、下柜,就地封存,并依法严肃处理。四是加强市场巡查,督促市场业主以及各大超市坚持每天进行蔬菜残留的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在公示栏中对消费者公示。五是积极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将慢性损害食品的监控工作落到实处。针对吕宗国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建设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大力发展都市农业的建议》(第476号),市农业局一是抓好汉南区绿色食品标准化综合示范区建设。2007年建成蔬菜基地10530亩,其中老基地面积7320亩,新增面积3210亩;建设2万亩水产品生产基地;建设5个生猪养殖小区。二是大力建设农产品加工体系。按照《武汉现代都市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到2011年,全市区级以上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发展到150家(现为136家),实现销售收入300亿元(现为125亿元)。重点打造肉制品、乳制品、禽类制品、粮食、油脂、蔬菜、食用菌、藠头、水产品、饲料等十大加工产业链,推进十大优质农产品的产业化。三是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认真执行国家标准,积极制定、修订地方标准,加大标准化实施力度,不断提高农业标准化水平。以创建部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和无公害生产示范基地为突破口,积极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认证工作。依法实施农产品生产记录制度,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逐步实现生产记录可存储、产品流向可追踪、储运信息可查询。四是构建全市“二级三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立市、区“两级”农产品安全监管机构,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五是加大投入,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逐步提高市、区支农支出的比例,确保财政对农业投入的增长幅度高于财政收入增长幅度;逐步提高农业科技三项经费支出额度;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试点工作;增加农业项目的立项和投入;大力招商引资,推动我市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引导农村能人回乡开展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

三、代表所提建议因财力不足,或因政策所限,或与有关法律规章相悖,或因历史及其它原因,不能解决或暂时不能解决的(C类)109件,占代表建议总数的17%,现略述如下:

39号建议:因拆除老长江广场会引起债务纠纷,目前暂予保留,待时机成熟后再予拆除。

56、177、182、202号建议:根据建设部《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意见》的文件精神,目前暂无法延伸有关公交线路。

57、59、64、126、144、146、152、207、233、245、469、506、688号建议:因缺乏资金,暂不能办理。

66号建议:市编办不宜定编。

69、86、87、88、95、96、97、215、265、268、270、271、272、278、302、304、435、450、468号建议:因没有相关法律依据,暂不能办理。

98号建议:不属财政供养范围。参加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障,应由该单位自行解决。

128号建议:无公交停车场,车辆掉头存在较大安全隐患。135、314、315号建议:因历史原因,暂不能办理。

140号建议:该路段交通流量较大,车辆掉头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176号建议:若停车场搬迁,将严重影响青山居民出行。

178号建议:目前已安排公交站点,不宜另设友谊大道徐东公交站点。

179号建议:修建体育中心,暂不增设公交线路。

185号建议:此站是按照城市规划设计布局的,不宜迁回原址。

194、195、198、199号建议:公交线路已满足了当地居民的出行,暂不宜开设新的公交线路。

196号建议:因城市建设,暂不能恢复鲁巷枢纽站。

205号建议:因道路改造,暂不能恢复703路专线车。

206号建议:鲁磨路公交场站还未竣工,暂不能开通757路专线车。

210号建议:待《武汉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正式出台后,将推行公交网优化。

211号建议:公交线路重复,不宜增设新的公交线路。

214号建议:依法维护武汉市出租车行业管理,该建议不宜采纳。

216号建议:全市共有9家机动车综合性检验中心,检测能力已满足全市需求,不宜新建车辆综合检测中心。

217号建议:此处增设匝道,不符合交通部技术规定。

219号建议:将130辆中巴运营车辆纳入城市公交;一是不符合“公交优先”战略思想;二是政策依据不足;三是运力达到饱和。

220号建议:此处属乡间小道,不宜开通公交车。

221号建议:新华路客运站将整体外迁,该土地将不用于旅游。

224号建议:傅家坡汽车客运站已完成了整体改造,暂不能迁移。

227、229号建议:汉英公路武湖收费站是经省发改委批准的,暂不能迁移。

228、231、232号建议:撤销或迁移新河桥、新施公路、府河收费站将违反《鄂港合作经营合同》,暂不宜办理。

234、235号建议:此收费站属贷款所建,目前还处在收费还贷阶段,暂不能拆除。

238、240、242、244号建议:该路建设未列入我市“十一五”规划。

246号建议:还未将现代农业产业基地的道路建设纳入全市通村(湾)水泥路建设规划。

319号建议:更改地名需由区人民政府申报。

349号建议:此处离人行道很近,不宜再增设人行道。

364号建议:此处一直实行严格的交通管理,不宜再限速。

377号建议:该加油站与相邻小学符合防火间距。

387、388号建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社会救助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396号建议:公办普通高中收费标准是由省物价局、省财政、省教育厅制定,如需调整须经上述三部门同意。

400号建议:开设“科学”综合课程是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的通知》进行的。

424、433号建议:未列入月湖文化艺术中心规划方案。

436号建议:增设银行网点,需由金融机构向中国银行监管委员会湖北监管局提出申请。

441号建议:调整企业基本养老金的职权在国家劳动部和财政部。

443、446、447、448号建议:实施市级统筹条件尚不成熟。

463号建议:武汉市医疗保险服务市场基本形成,布局基本合理。品牌医院暂不进入社区医保范围。

470号建议:条件尚未成熟。

478号建议:建立林区属系统工作,暂不能办理。

485号建议:该路调整有损城市路网的系统性、完整性。

499号建议:南岸嘴地区已立为绿化地。

503号建议:应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直接申请办理手续。

531号建议:江滩部分体育设施收费是发挥价格杠杆对公共资源的调控作用,便于江滩维护与管理。

608号建议:该建设项目未纳入《江汉区园林绿地“十一五”规划》。

625号建议:国家对单退民垸有政策规定,不能建设永久性设施。

639号建议:供燃气还未形成规模。

644号建议:区域供电应保持相应的连续性和安全性。

645号建议:经省环保局评审,该变电站工频电场磁场、无线电噪声等指标均在国家标准允许的范围内,符合环境评价要求。

660号建议:需建立全国集中统一的计算机管理网络。

666号建议:该铁路线属8大站接轨专用线,不宜拆除。

669号建议:此路属铁路系统产权,我市无权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