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长期投资对会计的影响

企业的长期投资对会计的影响

 

企业的长期投资通常可以分为债权性投资和股权性投资两种.股权性投资一般是投资者以购买股票或联营方式而占有被投资企业一定资本份额的投资形式。股权性投资的会计核算方法主要有成本法和权益法两种。对于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和权益法进行核算,会对会计计量产生不同的影响。   一、对资产的影响   对于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和权益法进行会计核算最明显的区别,在于对“长期投资”帐户的处理不同。采用成本法时,“长期投资”帐户仅仅反映投资主体对外投资的成本;而采用权益法时,“长期投资”帐户不仅反映投资主体对外投资的成本,而且还要反映被投资对象权益变动中,对该投资主体所拥有权益份额的影响额,被投资对象实现的净收益或出现的净亏损中,属于投资主体享有或承担的份额,均应在“长期投资”帐户中予以反映。从实质上看,两种核算方法的差异在于对长期投资这种资产的计量标准和范围不同,一旦投资主体对被投资对象的投资成本与其实际所拥有被投资企业的权益不相符合时,会计上采用不同方法处理,必然导致长期投资这种资产的计量金额也不相同。当被投资企业将实现的净收益不完全作为当期股利分配给投资者,而留存一部分下来的话,投资主体以权益法核算的资产价值会高于按成本法核算的价值;而当被投资企业出现亏损,并且已经侵蚀股本,而未由投资主体补偿时,投资主体以权益法核算的资产价值会低于按成本法核算的价值。   采用成本法进行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投资者由于不反映被投资企业实现收益影响投资主体权益的份额,对于被投资企业按其收益分配的股利,应当在股利公告日确认为流动资产,作为“其它应收款一一应收股利”处理。而采用权益法核算,无论被投资企业实现的收益分配与否,投资者均应在被投资企业财务决算公告后,将应得份额纳人长期资产,调整长期投资.由此可见,两种核算方法不仅影响资产的计量金额,而且还会影响资产计量的归属。   二、对收益的影响   投资主体采用权益法和成本法对投资收益进行会计处理,具有一定的时间性差异。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投资者在被投资企业公告其财务决算报告时,按其在被投资企业股本中所占比例,确认其投资收益额,无论被投资企业股利分配政策和分配比例是怎样的,不管这部分投资收益是否可以实际支配。采用成本法核算时,投资者以被投资企业股利公告时间,作为确认投资收益的时间,并且以可以实际获取的股利金额作为投资收益额。   由于采用权益法核算,投资企业将其在被投资企业拥有的权益增加额全部确认为投资收益,而采用成本法核算,投资企业仅将其可以实际获得的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权益法比成本法所计量的投资收益俪总会高一些,两种方法处理结果的差异倾,为被投资企业已经实现、且属于投资主休而又未分配的留存收益顿,如果被投资企业出现经营亏损,采用权益法核算则要求投资企业确认投资损失,这不仅会出现投资收益帐面借方余额,而且会冲减企业的收益总额.而采用成本法核算,对于被投资企业的经薄亏损不需要进行调整,因此.被投资企业的亏损也麟不会对投资企业收益总额产生负面影响。   三、对税收的影响   两种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对收益计量的时间差异和金额差异,必然会影响所得税的计税依据和金额。从理论上讲,投资收益有“先税后分”和“先幼后税”两种计税方法,在“先分后税”形式下,投资勿业所获取投资收益的所得税由投资企业直接交雏、其投舞喷益纳入计税所得倾,因此,权益法和成本法分职破认的收益顿不同,计税所得倾和应纳所得赘颇也余不同.但实际情况是,对于股权性投资,被投资企业的利润分配只能在交纳所得税后进行,脚权投资收益只能“先脱后分”.在一般情况下,投资企业无论采用权益法还是成本法,股权投资收益都而神佛库科所得撅,也不影响应纳所得税倾.但是,当被扮资企业与越雍企业所适用的所得税率有不相同时,则会幽观所得锐差异.当非经济特区的内地企业向经济特区的企均投资时,由于经济特区企业享受优惠政策,其所得税率往往低于非经济特区的内地投资必业,按照税收欲策,即使接受投资的经济特区企业对于利润先税后分,内地投资企t协‘要按两地税本旅翻补墩所褥税、。在这种情况下,由于权益法和成本法所确认的投资收益不同,计税所得额也会因此不两i投资企业分别采月权益法或成本法核算,应补墩的所得税顿便会不同。   权益法和成本法对企业资产、收益及税收的计童差异,最终必然影响企业的净资产.当被投资企业实现的净利未完全分配时,采用权益法所计量的企业净资产会大于成本法所计量的净资产额,其差额即为两种方法资产计量差额扣除所得税计量差额后,的都分;反之,当被投资企业出现亏损并已侵蚀股本时,采用成本法则会比采用权益法所计量的净资产要大,其差额为两种方法对资产计量的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