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经济论文范例6篇

全球经济论文

全球经济论文范文1

一、国际经济法对经济全球化已做出的回应

如果将经济全球化定义为经济增长要素在市场规律的支配下日益突破国界限制的过程,那么,经济全球化已经历了一个相当长的发展历程。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已决定了该生产方式之下的经济必将是全球性的,对此,马克思和恩格斯早在150年前即已做出深刻的论述。然而,经济全球化规模的扩大和进程的加快则是最近几十年中的事情。从下列数字,我们可以看到经济全球化的发展现状:1997年世界商品与服务贸易额合计已达6.7万亿美元,预计2010年将增加到16.6万亿美元;国际金融市场年金融交易量已达500万亿美元;作为经济全球化载体的跨国公司目前已有4.45万家,其设在境外的分支机构多达27.6万家;1990年国际直接投资额为2430亿美元,1996年这个数字已增长到3600亿美元。

既然经济全球化在过去的半个多世纪已得到蓬勃的发展,那么,以国际经济关系作为调整对象的国际经济法就不可能对此无动于衷。事实上,伴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国际经济法也一直在发生着相应的变化。可以说,国际经济法对经济全球化早已做出、而且正在不断地做出回应。这种回应主要表现在以下3个方面:

(一)国际商法统一进程的加快

经济全球化首先意味着不同国家之间的商人的交易的增多。为了降低交易风险、保障预期利益,除了其他方面的努力之外,就需要为商人之间的跨国交易设立规则,特别是推动世界范围内商法规则的统一。事实上,在过去的几十年的时间里,国际商法的统一进程已取得快速发展,其主要表现为,第一,商人通过自己的机构创设或统一了大量的商法规则;第二,一些国家制订出与多数国家相一致的商事法律规范;第三,国家以国际公约的方式制订出相当数量的统一商法规则。

关于商人自己的立法,可举出国际商会近几十年来所主持制订的各种商事惯例。国际商会是1919年由比利时、法国、意大利、英国和美国等国的工商界领导人发起建立的世界各国工商业者的国际团体。推动国际商事立法的发展是国际商会的重要功能之一。1936年国际商会就编订了《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以此确定了若干国际贸易惯例规则。1953年、1967、1976年、1980年、和1990年,国际商会根据实践的需要对该《通则》分别做了修订,而目前适用的则是最新修订的2000年版本。《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已被公认为是最重要的商人自己的立法之一,在实践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此外,国际商会还于1933年编订了《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1951年、1962年、1974年、1983年和1993年分别做了修订),适用于跟单信用证支付;1956年编订了《托收统一规则》(1967年、1978年做了修订),适用于所有商业单据和资金单据的托收。这两项惯例规则已成为国际支付领域中最重要的规则,被各国银行所广为采用。国际商会的上述造法实践的意义,在于将商人们于实践中所形成的习惯做法确定化,便于更多的商人采用这些规则,从而使这些规则具有更广泛的适用性,成为统一的商事规则,以便利商人们所从事的跨国交易。

国际商法统一进程加快的另外一个重要表现是各国国内商事立法的趋同。众所周知,世界上不仅存在着各具特色的三大法系,而且,每个法系之内的各个国家的法律制度也各不相同。但就商法而言,直到最近一、二十年,最重要的差别存在于社会主义国家与资本主义国家之间。正如有的学者所指出的那样:“如果把法律规范的性质作为划分法系的标准,就可能划分为两大集团,即‘资产阶级的’或‘资本主义的’法和社会主义的法。……如果采用这种二分法,以下基本法律原则最能表明资本主义这组法律制度: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当然要受到某种规定的限制和约束);强调个人自由并把个人利益置于社会利益之上;对政府权力的行使不同程度地规定了宪法上审查和制约。”社会主义法与资本主义法的上述差别,可说明为什么商法在社会主义国家的长时期的不发达。在实践中,为了克服这种差别所带来的对外商业交往上的不便,社会主义国家往往寻求“国际惯例”(其实是西方国家惯例)的适用。然而,这种情况在过去的十几年的时间里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前苏联和东欧国家已经纷纷选择了资本主义制度;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的中国、越南等国也从计划经济转向了市场经济。这种制度的改变或改革所带来的法律上的重要变化之一,就是这些国家的商法向西方国家的商法的靠拢。十几年前,一位同中国商人交往的美国商人或律师还可能因为中国法律中缺乏“要约”与“承诺”的概念而心怀忧虑,而今天他们则可以从中国法中看到他们所熟悉的各种法律制度和法律规范。

国际商法的统一还在很大程度上借助于近几十年来大量的国际公约的制订。仅在国际货物买卖和国际货物运输方面,已制订的国际公约就有:1964年4月在海牙外交会议上通过的《国际货物买卖统一法公约》、《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成立统一法公约》、1974年制订的《国际货物销售时效期限公约》、1980年制订的《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1978年制订的《联合国海上货物运输公约》、1980年制订的《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等。当然,这些确立国际商事规则的国际公约的影响范围并不一致,有些公约至今尚未生效或仅在很小的范围内发生效力,但是,它们在国际商法统一进程中所起的作用则是不应忽视的。

(二)国家对国际商事交往的管理的弱化

规范国家对国际商事交往的管理的法律是国际经济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回顾这部分法律规范在过去几十年间所发生的变化,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即国家对国际商事交往的管理呈弱化趋势。所谓管理的弱化,是指国家对商人的跨国交易的限制在不断放松。在国际货物贸易领域,二战结束后所缔结的《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即以推动国际贸易自由化作为其核心宗旨。经过50多年的努力,各国的关税水平大幅度下降,非关税壁垒措施受到越来越严格的限制。在国际直接投资领域,各国市场的准入条件也逐渐放宽。多数发展中国家已从排斥外资的立场转为以各种优惠政策吸引外国投资者前去投资。

国家对国际商事交往的管理的弱化,主要是基于以下两方面的原因:一是商人们在利益的驱动下,要求市场规律突破国家疆界的限制(其实是各国的管理措施的限制)而在全球范围内发挥作用;二是各国政府认为扩大的对外经济交往从总体上是有益于本国的发展的。国家管理的弱化还有一个比较具体的原因,即冷战的结束导致西方发达国家重新设计其因政治原因所实行的出口管理制度。

国家管理的弱化并不当然意味着管理措施的弱化。事实上,由于管理的弱化是以促进全球范围内的经济自由化为原则的,因此,对于妨碍经济自由化的行为,甚至需要采取以前未曾采取过的、或者更为严格的管理措施,如知识产权的关境保护措施。

(三)国家之间在经济领域中彼此约束的加深

国家对商人的跨国交易的限制的放松,可以是单方面的行为,也可以是协议行为。国家通过协议确定彼此在对外经济活动管理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使得本来可由一国自行决定的事情须受其他缔约国的约束。近几十年来,国际条约所涵盖的国际经济领域不断扩大,而且其调整的经济关系也趋向具体,使得国家之间的彼此约束不断加深。例如,最初的《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只涉及国际货物贸易的政府管理问题,而且主要是规定关税问题,对于非关税管理措施只做了笼统的规定。但在随后的几十年时间里,总协定条约体系所涉及的领域不断扩大,至乌拉圭回合谈判结束,世界贸易组织条约体系已从国际货物贸易扩展到国际服务贸易、国际投资、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在贸易管理措施方面,已具体到反倾销、反补贴、政府采购、许可程序、海关估价、动植物检疫、技术标准等各个领域。目前,几乎所有国家的对外贸易管理制度和措施都已置于世界贸易组织的各类规则之下。一国已不能任意确定其关税水平,也不能任意行使配额、许可等进出口管理措施,除非其准备承担由此所产生的国际法后果。某些国家可以在经济区域化、经济一体化方向上走得更远。欧盟成员国之间已取消了商品、资本和人员流通上的限制;一些成员国甚至已放弃了货币发行权。

国际经济法在以上三个方面所出现的变化,无疑是对经济全球化所做出的积极回应。这些变化既是经济全球化力量推动下所产生的结果,也是经济全球化进一步发展的原因。如果没有经济全球化的客观要求,就不会产生今天这样的国际经济法;而如果没有相适应的法律制度,经济全球化也不会发展到今天这样的水平。

二、决定国际经济法未来走向的几大力量

未来国际经济法的走向显然将受经济全球化的基本趋势的影响。经济全球化过程中各种社会力量的斗争、妥协将决定国际经济法的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在这一过程中,商人的力量、国家的力量和非政府组织的力量将是对未来的国际经济法的发展产生决定性作用的三大主要力量。

(一)商人的力量

在当今世界,商人力量的代表者应该是那几万家跨国公司。它们有足够的力量引导世界经济走向。据统计,目前跨国公司的年生产总值已占西方发达国家总产值的40%,跨国公司内部贸易和跨国公司之间的贸易约占全世界贸易总额的60%.跨国公司还控制着75%的技术转让、80%以上的对外直接投资。全世界100个最大的经济实体中,有一半以上是公司,而不是国家。1982年,世界200家大公司的销售量占世界各国国内生产总值的24.2%,到1995年,这个比重已达28.3%.

由于经济全球化的实质是市场经济的全球化,因此,商人是经济全球化的主要推动力量。为了追求最大的商业利润,商人将力求冲破各种自然的和人为的限制,将价值规律推向全球。正如一位外国学者所说的那样:“全球化是一个将近1000年前始于地中海,并随着15、16世纪的地理大发现而取得了决定性大发展的过程的继续。它不过是重新恢复了资本主义那既是国际的,更是跨国的原始使命,这就是把疆界和国家,传统和民族统统踩在脚下,迫使一切更加服从惟一的价值规律。”

为了更好地实现其追求的目标,商人们也将推动国际经济法向有利于经济全球化的方向发展。在构造新的国际经济法律规则方面,商人自己可以做到的是编撰统一的商事规范并使其得到普遍运用和政府的承认,而其他方面的国际经济法律规范的创设,商人则必须借助国家的力量,推动国家创设他们所需要的法律规则。可以预计,在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期里,商人将主要推动国家在以下领域充实国际经济法的内容:

一是要求政府赋予其更为优惠的投资条件。他们不仅有能力迫使发展中国家赋予其更为优惠的投资条件,“即使在北方,政府也无法控制跨国公司。如果某项法律有碍于他们的扩张,他们就威胁要离开,而且立即付诸行动。他们跑遍整个地球,自由选择到最好的地方去,那儿有最便宜的劳力、几乎不受法律保护的环境、最低的税收、最多的资助。”在跨国公司的这种撤走资本的压力之下,政府有时不得不做出让步。

二是要求政府进一步放松对商品、资金和人员流动的限制。尽管在关贸总协定和世界贸易组织框架之下,商品国际流通的限制已大大降低,但无论在关税方面还是在非关税措施方面,政府的管制还依然存在,所以,商人将继续对政府施加压力,以使商品进出口的政府限制进一步减轻。与商品的国际流通相比,资本的国际流通所受到的政府限制可能更为严格,特别是在直接投资领域,绝大多数国家都规定了产业领域的限制,对于关系到国家安全(包括经济安全)的产业领域,通常都禁止外国资本的进入。然而,由于资本全球化是经济全球化的核心,所以,对于商人来说,对资本流通的限制将是最不能容忍的限制。因此,在未来的经济全球化的过程中,商人将以推动政府削减资本流通障碍作为主要的努力方向。事实上,世界贸易组织有别于原先的关贸总协定的一个重要特征,就在于将资本市场的准入问题纳入多边谈判领域。《服务贸易总协定》在确立各成员国管理国际服务贸易的一般规则的同时,开启了相关领域的资本准入的谈判;《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更是直接涉及了直接投资问题。尽管这两个协议还都不是专门规定国际直接投资问题的协议,但是,这两个协议的签署已传达出明确的信息,即资本市场的准入问题将归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决策范围。

三是要求政府对本国商人的海外利益给予更为严格的保护。商人所要求的对其海外利益的保护将体现在货物贸易、技术转让、直接投资等各个领域。例如,随着世贸组织内容丰富的知识产权协议的实施,商人的知识产权国外保护将成为一个重要问题。其他发达国家很可能步美国的后尘,以类似“301”条款之类的机制来保护本国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利益。又如,认为在外国受到“不当的”反倾销、反补贴指控的商人,也可能会求助本国政府通过外交手段寻求“公平的”或更好的结果。此外,在一些传统问题上,商人也会推动本国政府迫使外国政府做出新的让步,以使自己的利益得到更好的保护。众所周知,在外资国有化的补偿标准问题上,已有越来越多的发展中国家在越来越多的场合接受了发达国家的“充分、即时、有效”的补偿标准。在其他方面,例如在外国国家及其财产的司法管辖豁免问题上,采取相对豁免主义的国家(主要是经济发达国家)也可能迫使坚持绝对豁免主义的国家做出新的让步。四是要求本国政府对来自国外的竞争加以限制。来自国外的竞争可分为正当竞争与不正当竞争两类。对于来自国外的不正当竞争,一国商人自然可以要求本国政府依法加以保护。一国的反垄断法、世贸组织的反倾销、反补贴协议都可以提供这方面的法律依据。问题在于,对于来自国外的正当竞争,商人也可能寻求本国政府予以限制。在这里,我们需要将商人加以区分。有国际竞争力的商人希望市场不受国界的限制,他们不怕来自国外的竞争,并希望能够不受限制地竞争于其他国家的市场;而不具备国际竞争力的商人则希望以国界挡住外来的竞争。他们将推动本国政府在各种借口之下采取貌似合理、合法的措施(如环保措施),将强有力的竞争者挡在国门之外。可以看出,缺乏国际竞争能力的商人将是经济全球化的拦路者;在他们的影响下所形成的法律规则当属国际经济法演进过程中的一股暗流。

(二)国家的力量

国家是国际经济法的制订者,但国家在制订国际经济法的过程中必须要考虑商人的利益,反映商人的意志。经济全球化要求尽量扩大市场规律的作用范围,尽量减少政府对国际商业交往的限制。在最近一、二十年当中,政府的确在向市场力量让步,其表现就是政府对国际商业交往的管制的放松。

然而,国家对经济全球化也不能采取完全放任或一味支持的立场。这是因为:

第一,市场经济除具有优化资源配置和提高效率等优点之外,还同时具有盲目性、自发性和置后性等缺陷。资本扩张可带来经济发展,但不一定带来综合的社会发展,因为资本扩张的目的是高额利润。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社会财富在大量增加,但财富的集中程度也更为提高。据统计,1960年全世界20%的最富有国家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是占人口同样比例的最贫穷国家的30倍,而30年后,这一差距已扩大到60倍。正如有的学者所指出的那样:“今天,我们的社会就像19世纪和20世纪初的社会一样,正面临着同样一个问题,这就是资本主义的过度放纵。……例如:在金融与工业产业部门的数量日益增多的条件下,存在着走向寡头政治结构的强烈发展趋势。在加强本地区全球竞争能力的借口下,进行区域或全球范围的公司联合兼并;政府放弃对劳动岗位的管制,削减甚至逐步取消社会福利纲领,与此同时,大规模的失业成为今后15年以至20年内最主要的社会问题。促进本国公司的竞争能力被说成是创造劳动岗位的最佳途径;对受社会排挤的居民越来越冷漠;在保护竞争能力的借口下,越来越频繁地要求推迟或者干脆废除生态保护决定。”第二,经济全球化还对国家权力的行使带来挑战。在相对封闭的社会中,一国的政治、经济的稳定,主要受国内因素的影响,而经济全球化则使维护国内政治、经济稳定的工作变得更加艰巨。例如,当今的“通讯革命……打破了国家对信息的垄断,穿越国界,使人可以听到和看到外国人是如此以不同方式行事的。它也使富国和穷国之间比50年前更了解它们之间的差距,刺激人们进行合法的和非法的移民。这些变化使社会甚至整个国家都越来越难以控制本身的命运。”

第三,在世界范围内,本来就缺乏政府对市场进行有效调节的机构和机制。经过近100多年的实践,政府已建立起国内市场调控制度,并积累了相当的经验。政府可通过各种措施来纠正市场经济的缺陷给社会带来的不利影响。而在国际社会中尚不存在可对市场经济进行调有效调节的机构和机制。如果在这种情况下放弃必要的政府控制,经济全球化将意味着很大的社会风险。东南亚金融危机的爆发更使各国政府强化了这种意识。

所有这些都决定了政府在推动经济全球化的同时,也会积极探求建立某种有效的调控机制,以减少经济全球化对国际社会所带来的负面影响。

在考虑国家力量对国际经济法的走向的影响时,还应该意识到:不同国家具有不同的影响力,而且各种力量的作用方向也会不同。尽管依据原则、平等原则,每个国家在参与国际经济立法的过程中均应享有平等的地位和权利,但事实上,国际经济法总是更多地表达了强国的意愿。同时,“一般说来,国民经济最强大的国家总是要求最迅速、最广泛、最强烈地推进贸易、资本、人员、服务流动的自由化。”尽管从法律角度看,任何国家都没有义务参加经济全球化的过程,然而,如果经济落后的国家不参与经济全球化的过程,则会处于被进一步边缘化的境地。因此,在经济全球化的过程中,在相应的国际经济法律制度的创建过程中,将充满着不同国家间的利益冲突。

(三)非政府组织的力量

当今,无论是在国内社会还是在国际社会,非政府组织(Non-GovernmentalOrganizations简称NGOs)都已成为一种十分重要的社会力量。《联合国》即已对非政府组织予以关注,该第71条规定:“经济暨社会理事会得采取适当方法,俾与各种非政府组织会商有关本理事会职权范围内之事件。此项办法得与国际组织商定之,并于适当情形下,经与关系联合国会员国会商后,得与该国国内组织商定之。”经过战后50多年来的发展,非政府组织对社会生活的影响不断扩展和加深。例如,许多人将国际人权法的发展主要归功于非政府组织。

在国际经济及相关领域,非政府组织也在、并将继续发挥重要作用,这就不能不对国际经济法的发展产生影响。例如,在1999年年底世贸组织在西雅图举行会议期间,美国的劳工团体与环保团体曾发动持续的声势浩大的抗议活动,反对世贸组织的自由贸易政策。虽然当地警察向数千名示威群众发射了橡皮板子弹和催泪瓦斯。但大规模的抗议活动使得世贸组织的这次会议未能取得预期的成果。

对国际经济法的未来走向可产生重大影响的非政府组织当首推环境保护组织和工会组织,至少在国际贸易体制方面会是如此。环境保护组织将进一步推动各国政府提高环境保护标准,而这些标准将成为限制自由贸易的屏障。发达国家的工会组织则将继续推动政府推行最低劳工标准,以增强自身的竞争力,由此所产生的法律制度也将对经济全球化发生影响。已有学者指出:在今后几十年,以世界贸易组织为核心的世界贸易体制所面临的“一项重要的挑战将是遏制在环境和劳工标准问题上保护主义的操控。”而这种挑战之后的各种非政府组织的力量不可低估。

三、经济全球化与我国的国际经济法学

国际经济法对经济全球化已经做出的回应,以及经济全球化对国际经济法未来发展的影响都在提示我们,国际经济法正在走向体系化、完备化。因此,国际经济法的研究将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重要。在过去的20多年的时间里,我国的许多学者为国际经济法学在中国的成长倾注了大量的心血,同时也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如果说在经济全球化的趋势面前检讨我国的国际经济法研究还有什么不足话,我认为其中最主要的不足是我们经常对现实中的国际经济法与理想中的国际经济法未加区分。因此,我们经常依据我们自己的理念来描述国际经济法,将那些尚未形成(或正在形成)的规则看成是法律规则。“传统理想的国际道义主张诚然是值得称赞的,但在今天这样远非和谐的国际状态下,国家间的协调和合作很难以特定的道德和价值标准来加以规范和判断。合乎实际的选择只能是制定出为大多数国家认同和接受的国际准则,通过促使国际关系走向法制化来规范国家的行为和国际间的利益分配与协调。”当经济全球化使得国家之间、私人之间以及国家与私人之间的法律约束变得更加广泛而具体时,如果我们不是认真地研究这种在现实中的实际发挥效用的规则,而仍然以理想中的国际经济法作为关注重点,那么我们的研究就会同现实脱离开来。我想以下面几个问题的研究来说明我前面的判断。

(一)关于南北关系与国际经济新秩序

我们常从南北关系的角度来讨论国际经济新秩序问题,这固然是一个正确的角度。但问题在于我们往往高估了发展中国家的力量,并对国际经济新秩序抱有过多的期望。事实上,发展中国家(特别是那些最不发达的国家)在国际社会中正日益被边缘化。南北互相依赖的神话不复存在,最穷的国家并不被依赖。1980年世界102个最贫困国家在世界商品交换中所占的比例,占世界出口的7.9%,占世界进口的9%;仅10年之后,这个比例就分别降到1.4%和4.9%.与此相反,北美、西欧、日本及南亚和东南亚新近工业化国家这3个发达区域在世界出口中所占的比例从54.8%上升到64%,在世界进口中所占的比例从59.5%上升到63.8%.发展中国家所得到的国际直接投资的数量也在不断下降。1960年世界投资总额的1/3投向这些地区,1980年有1/4,而1990年只有1/5.

南南合作也已被证明是不成功的实践。到目前为止,发展中国家内部已建立起近百个区域性经济集团,但这些区域集团的内部贸易额通常很小。有人将南南合作举步维艰的原因归结为以下4点,即:发展中国家的国内市场狭小,难以大量吸纳其他成员国的商品;发展中国家难以形成紧密的分工关系;发展中国家之间政治体制、经济政策乃至文化传统的差异阻碍了集团内部经济政策的协调;发展中国家区域性经济集团的成员国经济发展水平普遍很低,在大多数产品上都不具有成本优势,又无法通过发展区内贸易而达到促进本国技术进步和提升本国产业结构的目的。

在经济全球化的进程当中,发展中国家又面临着更为严峻的相互之间的竞争。“竞争的原则与实践使每个国家都把主要力量用于自我改善,努力使自己能够被西方经济大国与经济活动主体所接受。为了能够更多地获得来自北美、西欧、日本的直接投资,每个贫困的发展中国家都被迫进行反对其他国家的斗争。”这必然导致发展中国家的分裂。一些发展中国家正在成为发达国家,另外一些发展中国家则几乎被国际社会所遗忘。此外,还存在着石油输出国、群岛国等这样一些具有特别利益和要求的国家群体。

上述现实都将促使我们重新考虑发展中国家在国际经济法中的地位问题以及发展中国家所一直倡导的国际经济新秩序与现实中的国际经济法的关系问题。

(二)关于公平原则

我国的许多学者都认为,在国际经济法体系中,公平原则已取代了平等原则。这些学者们所经常提出的证明就是互惠制的出现。应该说,普惠制确实反映出国际经济法中的平等原则向公平原则的过渡的趋势,但以此证明公平原则的确立似乎为时尚早,因为普惠制自身还很难说是一项稳定的国际经济法律制度……

普惠制要求发达国家单方面向发展中国家提供优惠的关税待遇而不要求发展中国家给予回报,并且不得将这种优惠待遇给予其他发达国家,这冲破了以互惠制和最惠国待遇制度所体现的平等原则,为实现国家之间利益分配上的公平创造了条件。但也应该看到,目前国际社会中所实行的普惠制还远非理想,给惠国与受惠国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缺乏稳定的法律基础。从表面上看,普惠制的法律依据颇为充分,既有众多的国际组织决议、宣言,又有关贸总协定的有关条款;既有给惠国的详尽的国内立法,又有给惠国(集团)与受惠国(集团)之间的双边协议。但是,如果我们能从国际经济法的渊源的角度对普惠制进行一下认真的分析,就会发现,普惠制的法律基础其实是相当薄弱的。

首先,并不是所有的国际组织的决议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尽管许多国际组织的决议,包括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宣言》、《各国经济权利和义务》,都对普惠制问题作过不同程度的规定,但这些国际组织的决议通常都不具备法律效力。我们不能期待这类国际组织所通过的决议之类的文件会实际约束普惠制之下的各方。

其次,我们也看到,像《关税与贸易总协定》这样的具有确定的约束力的国际条约也对普惠制问题作了规定。但是,不是说一项法律文件的所有条款都可以为人们创设具体的权利义务关系。我们可以看到,关贸总协定这类法律文件在规定普惠制问题时,都在使用十分笼统、模糊的语言。而根据这种规定,任何一方都无法向他方提出确定的权利主张。如果发展中国家不能通过联合国大会这样的机构使得发达国家就普惠制承担确定的义务的话,我们当然也就无法期待发达国家会通过签订有约束力的条约的方式,把这种义务接受下来。

再次,一国的国内立法当然可以调整国际经济关系,但却不能调整国家之间的关系。普惠制所涉及的是国家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这种权利义务关系不能以国内立法作为基础。作为权利方,它不可能通过本国的立法来给它方设置义务;作为义务方,义务的内容不应该通过本国单方面的立法来加以确定和变更。当美国宣布某个国家从其普惠制方案中“毕业”时,被宣布“毕业”的国家无法就此提出什么主张,因为其原先的未“毕业”的资格本来就是美国的国内立法所单方面确定的。

最后,国家(集团)之间的条约当然具备法的约束力;而且,由于双边条约对普惠制内容的规定多较为具体,因而这类法律文件应该认为是普惠制作为一项国际经济法律制度而存在的比较确定的法律基础。但是,国际条约法中最重要的原则之一便是自由同意原则。任何国家不得强迫他方接受自己的意志,任何国家都可以自己决定如何通过条约来争取自己的权利和确定自己的义务。因此,在是否向其他国家提供单向的优惠待遇问题上,每个国家仍是根据自己的意志来做出最后的决定。

因此,仅以普惠制来论证公平原则的存在,不免是对国际经济法的理想化。

(三)关于联大决议的法律效力

同多数第三世界国家的学者一样,我国学者通常也都认为联合国大会决议是国际经济法的渊源。其实,判断某一国际组织或其特定机构所制定或通过的决议性文件是否具有法律性质,首先应考察该国际组织或该组织的特定机构是否具有立法权。如果该组织或该组织的特定机构具有立法权,那么它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自然具有法律性质;如果该组织或该机构不具有立法权,那么所它所制订的文件当然就不具备法的约束力,而不管这一决议从字面上看如何具备法的特点。那么,如何判断某一国际组织或该组织的特定机构是否具有立法权呢?简单的方法是查阅这一国际组织所据以设立的性文件,即成员国为设立这一国际组织所制定的国际公约。《联合国》第25条规定:“联合国会员国同意依之规定接受并履行安全理事会之决议”,因此,联合国安理会的决议即具有法的效力。而联合国大会是不具有立法权的,因为《联合国》对联合国大会的权限的规定主要是“讨论”和“建议”,也就是说,联合国成员国在制定《联合国》这一国际公约时,无意将联大决议作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因此,联大决议基本上只属“建议”性文件,无法对成员国产生法律约束力,很难被视为法律性文件。1945年旧金山制宪会议上曾讨论过是否赋予大会制定对会员国有拘束力的国际法规则的权力,但有关提案都被绝对多数的反对票所否决。

全球经济论文范文2

关键词:经济全球化;中国经济;策略。

全球化是一个包含经济、政治、科技、文化、军事、社会生活等多方面、多层次的复杂过程。全球化的基础是经济全球化。推动全球化的动力大致可分为两类:一是生产力和科学技术革命,这为全球化提供物质手段;二是生产关系和制度,资本为了获取更大、更多的利润,资产阶级为了维护和扩张资本主义生产方式。

一、经济全球化给我国经济带来的机遇。

经济全球化作为不可阻挡的历史浪潮,到底能给我们带来什么呢?衡量经济全球化的利弊与得失,最关键的问题是要研究经济全球化给我国提供了哪些机遇,带来了哪些风险和挑战。综合起来说,全面客观地看待经济全球化对中国经济发展的双重效应就是既有机遇又有挑战,搞好了会促进中国经济的发展,搞不好则会遭到挫折和损害。

就中国的情况而言,作为一个发展中的大国,我们的经济在经过改革开放20多年的发展之后正在积极地走向世界。我们不断扩大开放,发展同世界各国的交往和联系,并通过这种开放的联系成功地促进了自己的发展。经济全球化的到来,应该说首先是利于我们,是我们能够有更多机会吸取国外经济及发展的好的经验和成果,引进和利用技术、资金等国际资源,并在国际市场的竞争中提升自己的素质。但另一方面,我们也要看的,我们在全球化过程中必然会面临种种压力和风险;我们将不得不面对实力差距很大的全球竞争,同时还要面对同发达国家所主导的这种不合理的经济秩序,包括各种不公平乃至苛刻的条件和限制,以及由此带来的种种不利后果。

党的十五大报告指出:“能否抓住机遇,历来是关系革命和建设兴衰成败的大问题。过去我们抓住了重要历史机遇,也丧失过某些机遇。现在全党一定要高度自觉,牢牢抓住世纪之交的历史机遇,迈出新的步伐。”从80年代兴起的全球化浪潮为中国复兴带来了机遇,中国应抓住这次机遇,本着平等互利,互谅互让,求同存异,克服困难的原则,主动、健康有序地参与和融入全球经济大潮之中,自觉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迅速发展经济,摆脱贫穷落后状态,最终实现现代化。

(一)经济全球化加速了我国对外开放的步伐。

我国底子薄,人口多,科技落后。这就决定了我国发展经济需要长期的艰苦奋斗。而关起门来搞建设只会越搞越穷。邓小平说:“总结历史经验,中国长期处于停滞落后状态的一个重要原因是闭关自守。经验证明,关起门来搞建设是不成功的,中国的发展离不开世界。”我国要使经济迅速发展起来,必须实行对外经济开放。事实上,在对外开放政策的作用下,我国利用外资的规模不断扩大,利用外资的质量显著提高,对外经贸的规模也不断扩大。

“八五”期间,我国共吸收外商投资1845亿美元,预计“九五”期间会达到2300亿美元。“八五”期间,货物满意额由2808亿美元,增加到3606亿美元。2000年突破了4000亿美元。

(二)经济全球化有助于我国改革攻坚阶段棘手问题的解决。

改革既要从我国实际出发,又要与国际接轨,遵守国际规则和惯例。我国的改革是从农村开始的,从解决原有经济体制僵化封闭的弊端入手的,经过放权让利、全面改革、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等几个阶段后,现在进入了解决棘手问题的攻坚阶段,如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积极探索和发展公有制的多种实现形式、改革政府管理机构、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积极推进粮食流通体制、住房制度、投融资体制、财税体制、社会保障体系等方面的改革。但是,应该看到,我国经济运行中的许多做法与国际规则和惯例有很大出入,达不到国际要求的水平,所以一些发达国家以此为借口对我国的贸易加以封锁和限制。参与经济全球化就要按世界市场经济的规则办事,遵守国际规则、惯例和标准,只有这样才能与世界各国发展正常的贸易关系,从国际规则的遵守中获得利益。因此,在改革的攻坚阶段,一定要解决改革中积攒下来的棘手问题。

另外,与国际市场接轨的外在压力,也会变成改革的内在动力,因为这种压力有助于我们实现政企分开,机构精简,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高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因此,经济全球化对于深化改革,完成改革攻坚阶段的任务是个良好的机遇。

(三)经济全球化促进了我国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较长时间以来,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处于相对封闭和较为落后的状况。产品市场主要依托国内,也可称之为以国家为主体的自给自足经济。经济全球化必然打破我国经济的自我封闭,促使其融入世界经济大环境之中,其进出口贸易会出现较大幅度的增长。同时,快速增长的国际贸易也给我国获得了由国内市场走向国际市场的更大经济空间。我国应不失时机地实施对外开放和对内经济体制改革的战略,尽可能多地分享经济全球化扩大的投资和商品市场。同时只要发达国家不为维护其自身利益而采取保护主义的强硬政策,不对贸易自由设置阻碍,只要能够建立起资本流动的合理规定──保护生产性投资,预防如投机之类的负面影响,那么,经济全球化完全有可能提高我国的经济效益。我国要实现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的转变,除了有赖于国内经济体制的转变外,经济全球化条件下国际竞争的压力也是一个重要的方面。

此外,在贸易保护的条件下,企业在国内市场上可以享受到许多来自政府政策上的优惠,实际上进行的是不平等竞争,使国内企业对提高自身素质缺乏紧迫感。加之我国原有经济体制的作用,企业的设立、经营和产出往往不根据市场的需要,盲目投资,重复建设,浪费严重,经营粗放,集约化程度不高。经济全球化要求各国相互开放市场,降低关税和非关税壁垒,这必然带来国外有竞争力的商品和服务大量涌入,从而对我国国内同类商品和服务行业带来冲击。为了把这种冲击减至最低程度,政府、行业和企业都要抓紧时间,做好充分准备,利用世贸组织允许的过渡期,实现结构优化和素质提高。

(四)经济全球化加速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

融入经济全球化浪潮,能够学习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经验,有助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

搞市场经济,我们还缺乏经验,这就要通过对外开放,在同世界各国特别是当代资本主义国家的交往和接触中,考察和总结各国活生生的实践,使我们更全面、更深刻地认识世界上各种经济体制的优点和缺点,各种市场经济模式的利弊得失,从而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提供可以借鉴和选择的经验。80年代兴起的经济全球化浪潮的体制基础是现代市场经济。经济全球化从体制上讲,也可以说是市场经济的全球化。现代市场经济与传统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不同,它在政府的作用、企业制度、市场规则、信用制度、贸易方式、国际协调等方面都实施了改造和创新,发展出了几种不同模式的现代市场经济体制。今天,我们已经解除了把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等同于社会制度的思想束缚,认识到了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我们应当向搞了几百年市场经济的资本主义国家学习和借鉴有用的知识和经验,汲取别国的经验教训,少走弯路。但是我们不允许也没有必要从传统的市场经济开始,沿着西方资本主义老路慢慢地发展到现代文明、有序的市场经济。

此外,经济全球化有助于提高国际地位,扩大我国的国际影响。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和外交等等都有很大发展,在国际社会中的地位和影响也在不断增强。但是,综合看来,中国并不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大国。

中国的国民生产总值虽然名列世界前八名,但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却属于发展中国家之列;中国对国际社会、世界问题的影响力越来越大,但中国作为一个大国的国际影响力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在世界经济事务中,中国现在已成为世贸组织的成员,所以对国际经济事务的影响力也越来越大,从而也不断地增加中国在国际经济事务中的发言权。从这个意义上讲,中国参与经济全球化有助于推进国际经济政治新秩序的建立,改变不合理的国际旧秩序。

二、经济全球化给我国经济发展带来的挑战。

(一)经济全球化给我国民族产业的发展带来了威胁。

经济全球化意味着关税和非关税壁垒的减少,贸易和投资不断自由化。在经济全球化的条件下,想在一国范围内保持我国经济的自给自足已经不可能了,我国的国民经济处于世界经济的普遍联系之中。我国的原材料、技术、劳动力和市场的供求状况都有国际因素的影响。我国对国民经济干预权的削弱正在成为普遍现象。同时,我国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这种冲击对一些产业来讲更是一个严峻的考验。据有关方面分析,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外国产品和企业更多地进入我国市场,冲击我国汽车、制药、农业、电信、航空、计算机、金融等七个方面,同时将取消大部分非关税壁垒,形成严峻剧烈的竞争局面。其中就汽车行业而言,汽车工业是受冲击最大的产业之一,主要表现在:第一,面临缺乏规模经济的冲击。汽车工业具有典型的规模经济特征,只有规模上去了,价格才能降下来。而我国1998年全国汽车产量是163万辆,轿车是50.71万辆,只相当于外国一家汽车制造厂的产量,甚至只相当于外国汽车制造厂一条流水线的产量。第二,面临全球汽车生产能力过剩的冲击。目前全球汽车生产能力过剩2000万辆,通用、福特、大众、丰田等几大生产巨头纷纷加大开拓海外市场的力度,中国目前200人拥有一辆汽车,显然是一个潜在的汽车大市场,必然会受到外商的青睐并尽最大可能挤入中国市场,这无疑会对我国汽车工业产生严重的冲击和威胁。第三,面临关税逐步下降的冲击。目前我国汽车平均关税为80%~100%,尽管正式文件尚未面世,但关税降低20%是起码的,这意味着关税降低后的进口汽车的竞争优势更加明显。此外,汽车工业自主开发能力弱、劳动生产率低下、缺乏竞争优势等都使其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面临巨大的压力。虽然中国的轿车工业可以作为幼稚产业进行保护,但保护的时间也只有五年左右,充其量十年。那些规模小、成本高、技术水平落后的企业将难以生存。汽车工业进入大规模资产重组将是大势所趋。

(二)经济全球化对我国经济管理职能提出了挑战。

经济全球化条件下,各国经济的互相依赖空前加强,任何一个国家的内部失衡都会反映为外部失衡,进而很快影响到与其有紧密联系的国家,最后极有可能世界各国陷入失衡和危机的境地。1997年爆发的东南亚金融危机就是有个最好的例证。这就要求我国务必提高经济管理智能,防范经济波动和金融风险的发生。健全的宏观经济政策和财政货币政策、较为灵活的汇率安排是减轻失衡和外部冲击的有效手段。经济全球化对我国经济管理职能的挑战来自两个方面:一是国际经济组织的挑战,一是跨国公司的挑战。经济全球化条件下,面对诸多的贸易、投资等问题,哪个国家也无力单独解决,不得不求助于国际组织。这就使国际经济组织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同时也意味着原来国家部分经济管理权利的消失或转变。

在这种情况下,坚持权利和义务的平衡显得至关重要。否则,国家的经济就会受到威胁。跨国公司对我国政策和措施有一种本能的抵抗和规避,它们经常钻法律和政策的空子,大搞投机活动。因此,经济全球化使国家的经济管理职能受到国际因素的限制和制约,使其作用的发挥要困难得多。我国要适应经济全球化发展对国家经济管理职能转变的要求,及时加以调整。否则,就会殃及国民经济发展和国家经济安全。

(三)经济全球化对我国政治的稳定带来的挑战。

政治稳定是中国社会发展的关键所在。经济全球化对我国政治稳定的威胁和挑战加大了。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1.为西方的干预主义提供了很多的借口。美国一直奉行干预主义。在经济全球化的条件下,美国更以各国利益的相互依存为借口,打着“人权高于”的旗子干涉别国内政。美国的一些政客和学者宣称,在冷战后的世界里,国家内政与国际问题之间的区别一直在减少,推广民主、对付动荡及非人道主义、建立集体安全是美国对外政策目标的三项内容。美国必须帮助那些“没有能力保护本国少数民族、种族和宗教的政府”履行其职责。北约就是以民族问题为借口,对南斯拉夫动武的。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有许多民族和宗教问题,还有诸如、问题等等需要处理,如果解决方法失当,就有可能成为西方干涉我国内政的借口。

2.为西方的经济政治化倾向提供了方便。冷战时期,美苏两大集团出于对抗的需要,为了笼络住盟友,将政治问题经济化,竞相对集团内部的成员实施经济援助。如美国通过马歇尔计划,给欧洲和日本进行大量的援助和贷款,帮助它们恢复和发展经济。苏联也用同样的办法使一些东欧国家与它靠近。冷战结束后,以经济为核心的综合国力的竞争加剧,经济成为最大的政治。发展中国家把经济的发展作为政治成功的标准,发达国家把经济问题政治化,用经济手段解决政治问题。比如,西方国家为了制止波黑战乱,通过安理会对南斯拉夫实施经济禁运;为了消除伊拉克的军事和政治威胁,迟迟不解除对伊的经济制裁。在与中国的关系上,多年来西方更是把经济问题政治化,压迫中国就范。1989年中国发生后,西方国家对中国实施了经济制裁。在中国“复关”和“入世”问题上,西方更是漫天要价,把单纯的贸易问题变成了一个深刻的政治、经济和外交问题,使这一谈判持续了十多年。

美国国会把中国正常贸易关系待遇与人权问题挂钩,每年审议一次,就是要把美国的人权观念强加到中国人民的头上。西方一些怀有“西化”和“分化”图谋的人用经济手段来达到他们的政治目的。中国在这方面必须高度警惕。

此外,经济全球化对我国的文化和意识形态提出了挑战。

在经济全球化时代,文化、宗教和意识形态的传播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具有全球性。西方文化日益明显地呈现出一种霸权化的趋向。西方意识形态正有计划有步骤的侵入我国,一些有害的文化价值观念也随着经济交往的频繁愈来愈多地被输入我国。这些意识形态、文化价值观念极其严重地动摇着中国人传统的思想价值观念。如,在理论的层次上,他们宣传“人权高于”、“经济自由化”、“政治多元化”等等,抵制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在大众文化层次上,他们把色情、暴力等文化垃圾通过各种手段传播进来,消除人们的意志;在民族宗教问题上,他们给分裂主义分子以国际活动空间,授予其“和平”奖章,提供先进武器,支持其分裂活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文化价值观和意识形态的渗透和反渗透不仅不会消失,反而会在各种领域和渠道上表现和展开。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将始终受到来自西方的威胁和挑战。

三、在经济全球化的趋势下我国经济的发展策略。

应从总体上明确,我国对外开放的方针不能也不应有任何的动摇。邓小平同志曾一再强调指出:“经验证明关起门来搞建设是不能成功的,中国的发展离不开世界。”要进一步促进中国经济发展,就必须继续积极开展对外经济交流与合作。在全球化浪潮到来之际,我们决不能采取消极退缩的做法,而必须以积极进取的态势,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因此,在这里,我们的策略关注点也就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一)大力推进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进程。

信息化是当今世界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是我国产业优化升级和实现工业化、现代化的关键环节。信息网络化是当今全球化四大潮头之一,也是全球化形成的重要动力。全球体系得以形成的现代科学基础是微电子学的迅速发展以及由此而推动的信息工业的蓬勃兴起,微电子计算技术与现代通信技术相结合,特别是光导纤维通讯技术的运用,将使世界进入一个信息革命时代。今天,以无线电话、电视、电脑、人造卫星等现代信息手段为主体的传播网络,已使全球结合成一个紧密的信息整体。这种信息传播、处理的共时性,不仅推动了整个人类社会的通讯化、计算机化和自动控制化的进程,而且也大大缩短了现实生活中的时间和空间距离,使人类具有了前所未有的活动范围和创造能力。根据有关资料,全球互联网的用户每年以高达162%的年增长率递增,几乎可以说已在全球普及。如今,国际互联网络已扩大到155个国家和地区,它使几万亿美元的贸易、投资和金融业务片刻之间就能在国际间完成,这不仅推动了生产力的巨大发展,而且加速了经济全球化高潮的到来。正是因为信息化的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我国在“十五”计划中将大力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作为覆盖现代化建设全局的战略举措,并提出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发挥后发优势,实现社会生产力的跨越式发展。事实上,大力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进程,也是我们迎接经济全球化挑战的重要对策。我们必须以积极、务实和奋进的态度,把握信息网络技术发展和信息化给我国带来的难得机遇。经济全球化给我国带来了深刻影响,也带来了机遇和挑战。人类文明进程以及世界各国竞相发展的态势,已不允许我们再次与机遇失之交臂。我们必须正视挑战,形成共识,整合力量,统一行动,努力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我们别无选择,因为这是关系到我们中华民族生死存亡与未来的重大抉择。

(二)加强我国对外开放力度和快速融入国际市场。

经济全球化使我国对外开放的体制环境发生变化,我国的对外开放由政策性开放变为体制性开放。市场经济体制是全球资源配置的基本机制,是经济全球化的制度基础,市场经济规则是参与经济全球化的各国必须遵守的规则。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进程,使资本、技术、人才、市场等资源的配置和重新配置变得越来越快,对产业结构和生产力布局的影响深刻而频繁。适时开放市场,只有市场开放了,才能成为世界经济的组成部分,但中国是发展中国家,市场不能马上无条件地全面开放,而是要有条件、有步骤地在适应自身发展水平的情况下开放,这样才能产生对贸易双方都有利的效益。同时必须遵守国际贸易规则,因为市场经济从某种程度上讲是法制经济,所以中国必须遵守规则并参与规则的制定。还须发展资本市场。任何一个想要让企业家大展宏图的国家,都必须发展其资本市场。

但中国虽然拥有高储蓄率,却只有很小一部分流进了私人企业,流入高科技公司的储蓄更是少之又少。在这方面,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竞争力还处在劣势,因此在准入领域和准入时间上一定要与国家的长远发展相适应。中国经济发展这么快,中国企业是做了很大贡献的。努力搞好国计民生的国有大型企业,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解决国有企业机制转化和结构调整中暴露出来的棘手问题,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我们要把中国企业的实践经验认真地进行案例研究,上升到理论来指导我们的实践,专家学者要深入到企业里,总结中国企业的经验,然后上升到理论。

这些应是逐步进入国际市场应具有的条件。

(三)努力提高民族创新能力和加速推进我国经济法制改革。

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相比有明显差距。在面向未来的国际竞争中,面对经济全球化不可逆转必席卷世界各国的发展趋势,我们必须强化中华民族的忧患意识以及知难而进的顽强斗志,积极创造竞争优势。应加速推进我国经济法制改革,促进市场机制的完善,尽快建立和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宏观调控和管理体系。同时,我国还应积极参加经济全球化,进一步提高我国经济的对外依存度,包括贸易依存度和投资开放度,提高参与国际分工的能力,为微观经济主体进入国际市场创造宏观环境。拥有标准占领技术高点,现在我们造成财富差距主要的原因是知识差距,就是由于我们现在没有自主创新和自己独立自主知识产权的东西少,技术依存度有50%是依靠我们自己国家,50%依靠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知识包括标准、品牌,也包括技术、专利等等,这些东西的价值是很难用实物跟它比较的。比如说标准,谁拥有了标准,谁就可以说占领了技术的高点。因此,在提高国民科技文化素质方面,我们必须实行社会塑造与自我强化双管齐下,使我国最丰富的人力资源得到真正的开发;在提高民族创新能力方面,我们必须着力于创造知识的创新和应用知识的创新两个层面,真正激发蕴藏在我国广大人民群众中的创造潜能,使创新成为中华民族进步的灵魂,成为我国兴旺发达和可持续发展的不竭动力。与此同时,我国应继续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和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法制国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取得胜利和成功的根本保证。党的十五大确立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几年来,我们在健全民主制度、加强法制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显著进步。但建设民主政治和法治国家是一项长期任务,根本的还必须从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入手,建立实行民主和法治所必要的、行之有效的机制、规则和形式。我们应该努力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趋势下,“不断推进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使它在二十一世纪展现出更加蓬勃的生命力。”

从总体上看,我们的经济发展战略应注意将以下两个方面有机结合起来:一方面,我们固然要借助于全球化而更好地发挥我们的后发优势,尽可能地吸收国外的先进成果,力求实现某种程度的“跨越式”的发展;而另一方面,我们又不能急于求成,要在增强经济发展的坚韧性上下功夫,要认识到我们得要面对的压力和冲击力会是很大的,只有依靠坚韧的努力,才能站稳脚跟,才能以此为基础而寻求发展,寻求“跨越”。这两个方面应该是一致的和统一的。

21世纪,国际竞争和综合国力的较量将会更加激烈,与国际相比,我国的经济实力还有相当大的差距;我国的国际竞争力还很脆弱;在信息技术领域,我国的优势有限,信息化整体水平还很低;在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能力方面,我国也存在着巨大差距。因此,我们必须立足现实,正视差距,直面困难,增强紧迫感和忧患意识,从差距和困难中找到发展的潜力、发展的动力。

参考文献:

[1]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G].北京:人民出版社,1997:4.

[2]王东,丰子义,聂锦芳。马克思主义与全球化———《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当代阐释[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全球经济论文范文3

摘 要 全球化是一种社会历史现象,二战以后,特别是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全球化的步伐明显加快。全球化首先表现为经济全球化,同时,由于经济与文化、政治等密不可分的关系,经济全球化也带来了文化全球化。

关键词 全球化 经济 文化

全球化是一种社会历史现象,其起源可以追溯到16世纪。从意大利航海家哥伦布在1492年率领船队横渡大西洋,远航美洲起,重大的地理发现就使人类有了“全球”的观念,并逐步开始了全球化的进程。二战以后,特别是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全球化的步伐明显加快。全球化首先表现为经济全球化,同时,由于经济与文化、政治等密不可分的关系,经济全球化也带来了世界多元文化的交融。从全球化到经济全球化、文化全球化,是一个不断深化,并且速度越来越快的过程。

一、全球化

“概念……是我们认识事物的工具。”任何一项研究的进行,都以对象的确定为前提。然而在对全球化问题的研究中,却存在着一个奇怪的现象,即:随着研究的展开,“全球化”成了一个使用频率极高的概念,但对这一概念本身,却始终缺乏基本的界定,这就阻碍了讨论的深入。有鉴于此,我们拟对全球化做一个限定。

1985年,T?莱维提出了“全球化”一词,以此来概括上个世纪60年代以来世界经济发生的巨大变化,即商品、资本、技术、服务行业在世界性生产、消费和投资等领域的扩展已经突破国家的边界,走向全球化。从这个最初的涵义来看,“全球化”显然指的是经济全球化,而不是别的什么全球化。

全球化(globalization)是一个非常模糊和容易产生歧义的概念。对全球化问题的系统研究,始于上个世纪80年代。在陆续出现的一系列的全球化思潮中,阿明和弗兰克等人的“依附理论”,萨伊德、德里克等人的“后殖民理论”,沃勒斯坦等人的“世界体系理论”,杰姆逊等人的“晚期资本主义文化批评理论”,吉登斯等人的“第三条道路理论”和亨廷顿的“文化冲突论”是影响较大的几种。90年代以来,随着我国社会转型及与国际的接轨,全球化问题也引起了我国学术界的广泛关注。不同学科的学者各自从不同的角度出发,围绕这一问题展开了广泛而热烈的讨论,据《中国哲学发展报告1999》统计,对全球化的理解,至少可以概括为5种基本观点。在对这些观点进行仔细研究和认真思考的基础上,我们认为:从根本讲,全球化是一种社会历史过程。具体地说,它是指在市场经济的基础上,在科技进步的推动下,不同国家和地区之间相互渗透、相互依存的程度不断加强,最终使人类活动突破了区域的限制,并使世界成为一个统一的发展整体。

全球化作为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从不同的角度去观察,会得到不同的认识。为了进一步深入地理解全球化现象,我们可以从以下四个角度去分析。首先从事实的角度看,全球化不是人们的主观臆想,而是一个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再者从综合性角度看,全球化不仅仅是经济的全球化,它还包括以经济全球化为载体的文化、科学、政治等综合性的全球化;第三从存在方式的角度看,全球化不是一个既定的、已完成了的结果,而是一个未完成的不断发展变化的过程;最后从发展的角度看,全球化不仅属于现在,更加属于未来,它是一个趋势,一个未来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我们今天之所以如此关注全球化问题,就在于它不仅对现在具有重要的意义,而且对未来具有更为重要的意义,因为未来的社会,将是一个综合性的全球化社会。

二、经济全球化

经济全球化是指世界各国之间的商品和生产要素,包括技术、劳动力、资本、信息等在全球范围内的自由流通和配置,它使各国经济的相互依赖、相互联系、相互渗透日益加深,即生产要素以空前的速度和规模在全球范围内流动,以寻求相应的位置进行最佳的资源配置。经济的全球化是世界科学技术和市场经济高度发展所造成的必然结果,它意味着生产的全球化、消费的全球化和竞争的全球化,这使得国际分工进一步向广度和深度发展。

应当说,经济全球化从资本主义世界市场形成之日就开始了,并在世界经济的发展过程中逐步构建和完善。当今世界所有的国家,不管其发达还是不发达,都已经不可能脱离与其他国家的经济联系而孤立地从事经济建设。各国已不是要不要投入经济全球化的问题,而是怎样投入才能对本国经济的发展更为有利,也更能符合总的潮流和趋势的问题。面对着经济全球化的汹涌潮流,我们只有坚持对外开放的方针,以积极的姿态走向世界,充分利用经济全球化给我们提供的历史机遇,加快本国经济的发展,提高整个国民经济的竞争实力,争取立于不败之地,并逐渐变地被动为主动。那种害怕经济全球化的冲击及其消极后果而置身事外的想法不但于事无补,而且只能把自己隔离在世界文明之外,等于自己开除自己的“球籍”。正确的态度是积极主动地融入,清醒地面对挑战,及时调整产业结构和有关经济政策,提高防范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因时顺势,趋利避害。在充分发挥本国资本、本国资源、本国市场、本国人才作用的同时,借助国际资本、国际技术、国际市场、国际先进管理方式,来发展自己,才能使中国较快地改变贫穷落后的面貌,使人民富裕起来,使国家强大起来,从而提高我国的综合国力。因势利导应当是我们面对全球化问题的基本态度。

全球经济论文范文4

1、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国有企业与世界各国、各地区的往来与合作越来越频繁、越来越紧密,任何企业都不可能在封闭的状态下进行生产和经营,都需要不断地与其他国家、其他地区的企业进行生存与发展的交流与学习,由中国走向世界、由国内市场走向国际市场。国有企业的经营和发展需要在与世界各国、各地区的双向互动、交流、合作中进行,国有企业的发展和壮大需要以积极的姿态走向世界、走向国际市场,这才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选择。在经济全球化时代国有企业坚决维护政治、经济和文化安全的爱国主义,与积极主动地面向世界、面向国际市场的开放姿态是并行不悖的。国有企业要以全球意识,培养开放胸襟,不断向国外学习,处理好世界性与民族性的关系,为经济全球化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奠定思想基础。

2、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信息网络丰富了国有企业爱国主义教育的途径和形式经济全球化促进了科技进步和大众传媒的迅速发展,尤其是互联网等高新技术的广泛运用,给社会发展和人们的生活带来深刻的变化。当前,许多国有企业在科研、生产、管理等方面广泛运用信息技术,在企业内部建设了具有广泛覆盖的网站、网页,这为共享信息资源,降低运营成本,提高生产效率提供了便利条件,同时也为有针对性地开展企业爱国主义教育构建了平台。借助和运用信息技术推动爱国主义教育方法手段的现代化,建立爱国主义教育信息渠道,把互联网作为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阵地,使广大员工迅速了解党的方针政策、国内国外形势、市场动态、社情厂情,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做出反馈,增强员工主动积极的参与意识。这很容易在受教育者的头脑中不知不觉地形成爱国意识和情感。同时,有效利用网络,也便于领导掌握舆情、做出科学的决策,完善多方沟通,共同为企业发展贡献聪明才智。企业爱国主义教育就可以根据需要,用好信息网络系统,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因素,共同做好爱国主义教育工作,丰富爱国主义教育途径及形式。

二、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国有企业爱国主义教育面临的挑战

经济全球化作为势不可挡的时代潮流,正深刻地影响着世界政治、经济和文化的走向。然而,经济全球化在推动世界经济发展和文明成果共享的同时,对传统的民族国家观、安全观和民族文化产生了前所未有的冲击,不可避免地淡化了人们的民族国家意识和爱国主义观念,从而使爱国主义教育面临新的挑战。作为我国国民经济支柱的国有企业的爱国主义教育面临着什么样的挑战?是值得我们重视和深思的,具体如下:

1、企业利益与国家利益产生冲突,使国有企业爱国主义教育弱化经济全球化要求生产要素在世界范围内进行最优化的配置、寻求最大的市场,以获得最丰厚的经济效益。企业个体的价值被赋予了前所未有的重要地位,在社会的主流意识中,人们越来越多地认同企业个体价值的大小是由其所获利益的多少来衡量的。然而,我国的爱国主义倡导的是国家利益至上、集体主义价值观,这就会在一定程度上与企业个体价值的实现产生冲突。[3]其实,突出国家利益至上的原则与追求企业自身价值的实现并不矛盾。因为,企业是社会的细胞,企业受社会的制约,企业的自身价值实现是与社会发展、社会关系、社会条件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如果片面强调企业自身利益,把企业自身价值当作企业的价值的最高标准,那就势必导致企业个个都孜孜以求于企业自身利益,置国家利益于不顾,其结果是国家利益遭到破坏,企业利益的实现也终成泡影。所以,在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中,“国家的、国家的安全要始终放在第一位。”[4]必须高度强调国家的整体利益高于一切,只有国家利益得到维护和保障,国家才能反过来为企业、个人提供充分的物质资料,才能为企业开拓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和选择空间,从而使企业的价值得到最大限度的实现。

2、爱国主义与民族主义的关系发生变化,使国有企业爱国主义教育受到冲击经济全球化使国有企业有机会走出国门,走向世界,其经营和发展的范围大大拓展。在这样的形势下,很多国有企业便开始认为在当今的时代我们应该提倡全球意识、全球思维,再讲爱国主义就是狭隘的民族主义。这种观点无疑是错误的,我们所大力倡导的爱国主义是绝对不能和那些狭隘的民族主义划等号的。我们的爱国主义除了倡导爱自己的国家,也积极倡导人民爱世界,与其他国家和民族和平共处、积极合作。我们倡导的爱国主义教育不是误导企业不分是非地高唱“民族至上”论,而是主张在与世界各国平等的交往合作中共同谋求进步,积极推进人类文明的健康发展和企业价值的实现。在此背景下,国有企业爱国主义教育的一项重要使命,就是要帮助国有企业和企业员工形成一种理性的爱国主义精神,帮助他们辨证地看待中国的传统文化和世界各国的优秀文化成果,辨别国际社会中形形、良莠不齐的理论与观念体系,认清中国在国际社会中所处的形势和地位以及企业自身的发展目标。只有中华民族繁荣强盛才能在世界民族之林中有立足之地,作为中华民族的一份子,国有企业职工要把对祖国的满腔热情与现实的深刻而理性的思考结合起来,把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与国家发展、民族振兴的宏伟大业联系起来,用实际行动促进祖国的繁荣与壮大。

全球经济论文范文5

一、经济全球化和经济一体化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

众说纷纭的经济全球化并无统一的定义。一般说它是指商品、劳务、技术、货币、资本在全球大量流动,使各国经济紧密联系,日益互相依赖的经济现象。经济全球化的根本原因是生产力的发展和推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商品的世界市场才得以形成;生产力发展使资本积累空前剧增,那些拥有相对过剩资本的国家便可以向全球资本短缺的国家输出资本;生产力发展使得运输成本降低,那些具有经济和技术巨大优势的国家,便可以充分利用外国的资源优势、国际分工优势,大规模地进行跨国直接投资,就地生产、就地销售或全球销售。当然,经济全球化决不仅仅是一个生产力的概念。生产力的发展总是在一定生产关系内进行的,经济全球化必然也表现为各国之间的国际经济关系。

经济全球化是一个从局部经济全球化到全面经济全球化的历史演进过程。随着世界市场的形成,商业资本首先实现了全球化,从而开始了局部经济全球化。当时发达国家的“产品不仅供应本国消费,而且同时供应世界各地消费”,闭关自守被“互相依赖所代替”,“一切国家的生产和消费都成为世界性的”。从19世纪末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前,以外国债券为主的借贷资本也实现了全球化。20世纪初,英、法、美、德四国的金融资本占全球金融资本的80%。世界上其他各国,差不多都成为这四国的“债务人和进贡者了”,“金融资本的密网可以说确实是布满了全世界”。[2]各帝国主义国家形成经济垄断同盟,瓜分殖民地和经济领土。正是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各帝国主义国家的利益不均衡性,才触发了两次世界大战。从20世纪60年代以来,随着第三次科技革命,跨国公司崛起,并奔向全球,到处投资,从而实现了产业资本的全球化。跨国公司还是国际贸易的主力军,进一步加深了商业资本全球化。产业资本全球化必然产生全球融资需求,于是跨国银行兴起,完全新兴的全球借贷市场——欧洲货币市场和欧洲债券市场——也应运而生。于是,一个完备的、全面的经济全球化出现了。(注:全面的经济全球化是各种资本形态都实现了全球化。)对经济全球化发展史的考察有助于我们认识经济全球化的实质及其二重作用。国内外有关经济全球化的起始年代的争论的重要原因之一是没有区分局部经济全球化和全面经济全球化。

不少论者把经济全球化等同于全球经济一体化,这是不确切的。经济一体化是经济全球化的组成部分。地区集团一体化虽然具有排他性,但也同时具有对外开放性,参加国都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活动。由于各国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经济全球化本身既包含各国经济紧密联系的普遍性,也包含部分国家经济更加密切联系的特殊性。经济一体化必有共同遵守的协定,参加国受一体化规则的制约,享有一定权利,承担一定义务。而参与经济全球化的其他国家并不受某种特定协定的限制,当然也不能享受一体化中的排他性权利。欧共体及其部分成员国的货币联盟是高度一体化的地区集团,而其他国家不参与该种一体化并不等于不参加经济全球化。经济一体化也有不同层次的区别。北美自由贸易区、东南亚国家联盟、安第斯集团自由贸易区等等仅拟在预定期限内实现关税和贸易一体化。这些地区集团一体化还远不是全球经济一体化。就全球而论,关税和贸易总协定和世贸组织协定,由于全球140多个国家参加,使国际贸易实现了一体化。至于国际投资、劳动力跨国自由流动等等在可预见的将来也决不会实现全球一体化。经合组织29个成员国于1995年发起的“多边投资协定谈判”迄今未达成协议。除8个接受外资倾向较大的国家外,广大发展中国家都不参加这一谈判。当今世界,对外直接投资仍以双边协定为主,而间接投资更受到资本流动管制的严格限制。1993年底,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155个成员国中,有119个国家保持着某种资本流动限制。其中,67个国家对资本流入流出实行广泛限制,107个国家对直接投资有某种限制,61个国家对证券投资(间接投资)实行限制,78个国家对金融交易实行限制,83个国家对非居民存款实行限制,78个国家对其他资本转移实行限制。[3]广大发展中国家对资本自由流动的一定程度的限制是为了保护民族利益,防止国际垄断资本,特别是国际投资冲垮民族经济,发生社会动荡。广大发展中国家不开放资本账户自由兑换并不等于它们不参加经济全球化。

二、经济全球化的实质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全球化

我们需要把对经济全球化的现象表述进一步深入,以揭示其实质。从自由竞争的资本主义时代起,直到当代和可预见的将来,只要资本主义经济居于全球统治地位,经济全球化的实质就只能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全球化。这一论点基于以下几点理由:(1)商品、货币、资本、技术的全球流动,跨国公司的全球生产,都是在一定生产关系中进行的。没有脱离生产关系的纯粹物质流动和物质生产。我们需要把握物的背后的人与人的生产关系以及与此相适应的国际经济关系。(2)当代世界是以发达国家为主导的资本主义经济制度居统治地位的世界。社会主义国家数量少,经济实力不够强大,对国际经济关系的影响力甚小。所以,全球经济基本上按照资本主义经济规律运行。(3)发达国家的垄断资本不仅剥削本国劳动人民,也剥削全球其他国家的劳动人民。国际经济关系中的不公正、不平等是不争的事实。不合理的国际经济秩序是迄今的经济全球化的固有内容之一。

生产力的发展是经济全球化的根本原因,但它并不是经济全球化的实质。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是推动人类社会进步的决定性力量,然而生产力只说明人与自然的关系,不能取代生产关系,直接说明人与人的经济关系。生产力可因分工程度、科技进步程度而有高低水平的区别,人们不能说经济全球化的实质就是电子、原子、信息、纳米技术的普遍化。生产力不能直接说明国际经济关系,不能说明经济全球化中因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而产生的种种弊端,例如,不能直接用生产力说明当代日益严重的全球两极分化。把生产力的发展当做经济全球化的实质就会掩盖经济全球化中的各种矛盾,并把经济全球化看做同日出日落一样的纯属自然现象。

关于经济全球化及其实质的主要争论是新自由主义者为一方,与马克思主义拥护者、受马克思主义影响的激进派人士以及维护本国经济利益的民族主义者为另一方之间的争论。新自由主义的杰作是美国的“华盛顿共识”(注:指上世纪80年代以来,同在华盛顿的美国政府、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共同形式的主要针对发展中国家和“转型”国家的政策。),其中心内容是“自由化、市场化、私有化”,扫除一切民族障碍,扫除一切国家干预,使商品、资本以及其他生产要素(不包括劳动力)在全球完全自由流动,实施非调控的市场化,扫除一切国有经济,实现私有化。显然,“华盛顿共识”最符合以美国为首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垄断资产阶级的利益,因为它们具有经济和技术的绝对优势。全球经济愈是自由化,它们就愈加方便地征服全球,实现它们的利益最大化。它们牢牢记住自由放任主义鼻祖亚当·斯密的教诲:“贫国不能和富国竞争”。[4]

关于商品和资本的跨国自由流动,马克思早有科学的评论。他说:“在现代的社会条件下,到底什么是自由贸易呢?这就是资本的自由。排除一些仍然阻碍着资本前进的民族障碍,只不过是让资本能充分地自由活动罢了”。[5](P227)又说:资产阶级迫使一切民族采用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按照自己的面貌为自己创造出一个世界”。[5](P276)马克思的论断完全适合于揭示当代新自由主义的意图,这就是用“华盛顿共识”创造出一个符合美国等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利益最大化的经济全球化。美国激进派学者诺姆·乔姆斯基说:“华盛顿共识……是由美国政府及其控制的国际组织制定”,“意欲筹划如何运用这一强国地位及影响去建立一个符合自身利益的全球体系”。[6]美国另两位激进派学者阿·伍德和阿·洛赫写道:经济全球化是“资本主义本身的普遍化,它的社会关系、它的运动法则、它的矛盾普遍性——商品经济、资本积累和追求最大限度利润的逻辑已经渗透到我们生活的各个方面”。[7]不少民族主义者也极其尖锐地揭示出经济全球化的实质。科特迪瓦前总统贝迪埃说:“西方国家关于全球化的观点远没有被其他国家接受。在这场实行垄断的全球游戏中,非洲不是参加者”。[8]2000年4月中旬在哈瓦那召开的首届南方首脑会议上,一些国家领导人指出:“拥有先进科学技术的发达国家是经济全球化的主要受益者。发达国家在经济领域中独断专行,横行霸道,它们的资金成了富国征服穷国的大炮。由于国际社会的不平等,发展中国家不可能在国际金融和贸易关系上有决定权”。[9]关于经济全球化的实质,我们也不妨引述著名金融大鳄乔治·索罗斯的观点。他说:“全球经济实际上应被视为全球资本主义体系”。[10]“我们可以把资本主义体系比作一个帝国……它也有中心地区和边缘地区之分。中心地区往往以边缘地区的牺牲为代价来获取利益。更重要的是,全球资本主义具有扩张主义倾向。它一味追求征服,决不是寻找一个均衡状态。只要还存在着没有被纳入该体系的市场和资源,它的扩张就不会停下来”。“中心地区是资本的供给者;边缘地区是资本的使用者。中心地区也是领导者、创造者和信息交换中心,其最重要的特征是它不仅控制着自己的经济政策,同时还掌握着边缘地区的经济命脉”。[11]

美国政府、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一贯以发展中国家进一步开放商品市场和资本市场、允许外国大型跨国公司收购本民族支柱企业和国有企业,实行私有化等为条件,给予发展中国家贷款。其结果是,发展中国家不仅进一步依附化,而且经济形势更加动荡不定。有鉴于此,一些多少正直的西方经济学家也对新自由主义提出异议。著名美国经济学家、前世界银行副行长斯蒂格利茨于1998年1月首次提出“后华盛顿共识”(即超越“华盛顿共识”),用其他共识取代“华盛顿共识”。他说:“往好里说,它(华盛顿共识)是不完全的,往坏里说,它是误导的”(拉美新自由主义改革已经造成灾难性后果,例如近期的阿根廷经济危机)。其实,新自由主义只不过是西方经济学的一个流派,其他学派对它多有异议。更甚者,在西方国家内,政府从来没有放弃国家调控和政府干预,从来也没有放弃贸易保护主义,然而在国际经济关系中,它们历来推行新自由主义(世界主义),因为新自由主义式的经济全球化最能使它们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三、对我国学术界关于经济全球化一些论点的看法

有的论者认为:经济全球化不是资本主义化。尽管目前的经济全球化是以发达国家为主导,但不能据此认为经济全球化就是发达国家剥削和掠夺发展中国家的工具。笔者认为:社会主义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以及发展中国家之间不乏平等互利的经济关系,各国商品如果按照国际价值交换当然不存在剥削问题。因此经济全球化并非是百分之百的资本主义化。然而由于发达国家主宰全球经济,我们只能从主体、主导方面观察经济全球化的实质。事物的性质只能由矛盾的主导方面规定。而发达国家剥削和掠夺发展中国家是不争的事实。要利用外资就决不能拒绝合法剥削,但是我们利用外资无需说外资没有剥削。

有的论者认为:经济全球化的实质是市场经济化,也就是实现资源在全球范围内的最优配置,达到“以最有利的条件生产,在最有利的市场销售”这一世界经济的最优状态。对于这一观点,笔者持以下看法:国家和中国都实行市场经济体制,实行对外开放政策。这确实扩大了经济全球化的空间,但是,经济全球化早已存在,从来不以这些事件为转移;商品、货币、资本、技术的全球流动只能通过市场来进行,说经济全球化的实质是市场经济化,这是同义反复,不能说明经济全球化的实质;即使在发达国家内,按照西方经济学标准,资源配置的最优化(即所谓的帕累托最优)从来也没有、也不可能实现,至于所称的全球经济的帕累托最优更是空谈;不能把经济全球化仅仅看做商品、资本等的物质流动或纯粹的自然现象。这种观点拒绝从生产关系、从国际经济关系方面把握经济全球化的实质。然而资源配置仅仅是手段而不是目的。其目的是获取最大限度的利润。因此,我们绝对不能脱离资本主义经济规律去观察经济全球化的实质;“以最有利的条件生产,在最有利的市场销售”确实是西方跨国公司的经营战略,但是这种西方国家利益最大化的“最优资源配置”,一旦达到控制发展中国家支柱产业、商品市场和资本市场时,对发展中国家来说决不是“最优资源配置”。主要来源于西方国家的巨额国际投资在全球流动,进行它们的“最优资源配置”,但对发展中国家而言,其结果是金融市场动荡,甚至引发金融危机,从而可能成为最劣的资源配置;“在全球范围实现最优资源配置”就等于说经济全球化有百利而无一害。可惜,客观事实并非如此。我们赞成经济全球化具有二重作用的观点。

有的论者认为:全球化在很大程度上触及具有根本性意义的经济体制,经济制度的选择又具有国际的外部约束,要求各国不顾自己的条件,选择一种普遍的发达的市场经济制度。这段话的意思是,中国不必顾及自己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经济制度,要选择全球普遍实行的私有制经济制度,这才符合经济全球化的要求。有人更公开主张国有经济从竞争性领域退出,像发达国家那样,只保留公共产品、自然垄断和国防几个部门。还有人认为,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惟一出路是私有化”。笔者认为,这些观点正符合“华盛顿共识”的要求。中国加入经济全球化并不需要放弃社会主义经济制度,资本主义道路绝非强国富民的道路。

与上述问题相关的一个问题是,在经济全球化的大潮中,民族独立还是否应当存在?有人认为:“今天的世界,与其说是国家的总和,不如说是跨国公司的总和”。有人说:“股票在全球发行,零部件在全球采购,生产在全球进行,跨国公司已无国籍”。另一些人认为:“不管中国资本、外国资本,只要在中国领土的公司,就是中国的公司,其产品就是本民族产品”。笔者不赞成这种观点,其理由如下:这些观点赋予国际垄断资本一种神秘的隐身术,它是无国籍的,属于全球的,或者赋予民族领土一种黑洞般的吸引力,外资只要掉入这个黑洞,一下子就变成“本民族的”。于是民族独立在经济全球化的大潮中竟然成为多余的话题。我们当然应当拒绝这种观点。一向强调产权清晰的某些论者,为什么此时此刻故意模糊产权呢?须知,跨国公司虽然在全球发行股票,在全球采购零部件,在全球利用各种资源,但是资本所有权、关键技术所有权、专利、品牌都主要掌握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大股东们的手中。例如,在巴西领土生产的汽车绝大部分是属于美国汽车公司的,而不是属于巴西的。所有权决定分配权,跨国公司所获全球利润大部分流回母国,流入大股东们的银行账户。跨国公司无国籍论,在本土的跨国公司等同民族公司论可以休矣!这种观点的政策含义是,敞开国门,吸收外资多多益善,无需顾及本民族支柱产业被控制,市场纵,因为据说,外企一到某国领土,其产品也就是某国本民族的。显然,这种迎合“华盛顿共识”的资本流动自由的观点,我们是决不能苟同的。当然,笔者必须马上说明一点,在维护本民族经济独立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外资是非常正确的。然而合理利用外资与依附于外资会产生两种天壤之别的结局。参加经济全球化是为了本民族经济更好地自主发展,而不是被外资操纵和控制。这里我想引述一位美国学者的有益观点,以供比较和思考。在2001年1月我国举行的第二届全球化论坛会议上,美国哈佛大学教授安东尼·赛奇说:“全球化和加入WTO……更不能代替一个国家国内有效的发展战略。……政府首先应该考虑的还是国内的需求,融入世界经济必须视为国内经济发展的一步,其本身并不是一个目标。我们不提倡国际经济一体化在国内政策的制定中起主要的作用。”[12]

四、经济全球化的二重作用

经济全球化具有二重作用还是单一正作用,以及利弊孰大孰小是另一个值得讨论的问题。二重性是利弊互见,正效应与负效应共存。笔者针对新自由主义的批评决不低估经济全球化的积极作用。在历史上,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摧毁了封建经济和自然经济。资本主义较之封建主义当然是一种历史进步;国际贸易使交换双方获得国际分工的比较利益。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许多发展中国家所采取的“进口替代”或“出口导向”政策都不能脱离世界市场;发展中国家一般都缺少经济增长所必须的资本和外汇。适度接受外国资本,可以弥补资本和外汇缺口(钱纳里和斯特劳特的“两缺口”理论说明发展中国家参加经济全球化的必要性);发展中国家普遍处于科技落后状态,购买外国技术或接受外国直接投资可以促进技术进步,从而带动经济增长;参加经济全球化可以增加财富、增加就业、增加税收;接受外国直接投资还可以学习外国的社会化大生产的先进管理经验。正因为以上这些积极作用,发展中国家都纷纷主动参加经济全球化。实践证明,适度的对外开放政策是完全正确的,而闭关锁国政策是完全错误的。闭关锁国必然带来落后,落后就要挨打。我国人民不会忘记这一沉痛的历史教训。

经济全球化所产生的利益是有条件的、有代价的。经济全球化又必然具有消极作用。其根本原因是,国际垄断组织经常在损害别国利益的条件下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第二次世界大战前经济全球化的历史是帝国主义殖民地半殖民地的统治史、掠夺史,是当展中国家经济落后的主要原因之一;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凭借其经济与技术的强大优势,依然使众多发展中国家处于依附地位;垂直分工体系使发展中国家的贸易条件恶化,在国际贸易中处于不平等地位;跨国公司操纵和控制了众多发展中国家的支柱产业和市场,抑制了民族工业的自主发展;对西方国家的巨额债务(1988年为1.2万亿美元,2000年初为2.5万亿美元)支付成为许多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的严重障碍,经常引发经济与社会动乱;西方国家的大量游资不时冲击发展中国家的金融市场,甚至引发金融危机,造成如同战争般的破坏;经济全球化使发达国家的经济周期、汇率、利率的变动传导给发展中国家,使它们的经济经常出现不利波动,难以同时取得内部与外部的均衡;国际经济组织由美国等发达国家操纵,经济全球化的游戏规则主要由发达国家来制定。发展中国家很难改变国际经济旧秩序。作为上述各种原因的综合反应,在经济全球化中,南北贫富差距不是缩小,而是扩大了。世界银行于2000年4月13日发表的《世界发展指数》承认:“经济全球化的某些因素已使最贫穷国家受到损害,使富国和穷国之间巨大差距的扩大面临着更大的风险。……在一个不能打破贫国周期且愈来愈不平等的世界中,集中于工业化国家占世界人口1/6的人垄断了全球近80%的收入。与此同时,居住在63个发展中国家占世界人口60%的人,仅得到世界收入的6%,人均每天不足2美元”。以上关于经济全球化的消极作用是不可否认的事实。

关于经济全球化的利大还是弊大的讨论不可以抽象进行,需要根据一定条件,做出具体分析。首先要明确两个问题:其一,对什么类型国家利大于弊,或者弊大于利;其二,在什么条件下利可以大于弊。对于发达国家来说,经济全球化肯定利大于弊,因为“贫国无法和富国竞争”。当然,它们也得付出一点代价,这就是,对外直接投资往往引起工厂外迁,从而加剧了国内失业。在当今的反全球化运动中,发达国家的工会组织,失业工人是积极参加者。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交往一般来说是互利的,不至于产生控制与被控制的问题,因为它们的发展水平、竞争能力相近。同理,发展中国家之间的经济交往,一般来说也是互利的,也不至于产生控制与被控制的问题。一个发展中国家无能力控制另一个发展中国家,更不能先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去控制另一个发展中国家。对于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经济交往来说,发展中国家所得的利并不必然大于弊。所谓经济全球化“有百利而无一害”,或者利无条件地大于弊的说法并未得到事实的证明。当然,我们也不能说,在一切场合下弊必定大于利。在经济全球化中,发展中国家为寻善于趋利避害,可以使利大于弊,否则弊必然大于利。至此,问题的讨论不可避免地涉及利的标准是什么。笔者认为利的标准从原则上来说应当是既要经济发展,又要民族经济的自主独立(不被外国操纵或控制),二者缺一不可。如果一国仅着眼于经济发展,置经济自主独立于不顾,那么这种发展只不过是对发达国家的依附式的发展,非常不利于该国的长远利益和根本利益;相反,一国如果仅着眼于经济自主独立,闭关锁国,或者保护过度,不能积极地利用商品和资本的世界市场去促进自身的发展,那么,这种经济自主与独立终会因国力孱弱,不能长久保持。新自由主义者所谓的经济全球化只不过是要求发展中国家永久处于依附地位,而我们所采取的利大于弊是上述二者的兼得,同时又付出一些次要代价。

如何使利大于弊是一个很大的论题。根据广大发展中国家和我国的经验教训,以下各点是至关重要的。

1.务必要加入经济全球化的大潮。经济全球化是大势所趋,不可抗拒。要积极参加国际贸易,积极而又适度地利用外资,积极学习和利用外国的先进科学技术和管理经验,积极开展有益的国际经济合作,特别是南南经济合作。

2.适度保护,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有条件地参加经济全球化。一国“从弱小转变到强大”,重要的是“长期生存保障”。[13]自保和当前的生存是竞争、发展和全胜的前提。具体说,国际贸易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不可以过大,发展经济务求以内需为主;外资比重适度,外资不可控制一国的经济命脉和支柱产业;借外债要适度,不被外债锁链套住,外债要保持在公认的国际警戒线之内;在条件不成熟时不贸然开放资本账户自由兑换,以防国际游资冲击,等等。

3.重视科技创新,用新科技改造传统产业结构,建立和发展新科技产业,提升商品的科技含量。主要靠亦步亦趋引进技术或主要靠组装外国零部件都不能彻底摆脱依附地位。当代各国竞争的核心是科技竞争。科技创新是经济独立的充足条件,是国力强大的发动机。

我国是惟一的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大国。在经济全球化大潮中,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是我国的特殊任务。借经济全球化,妄图瓦解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实现与西方国家的资本主义经济制度接轨是新自由主义者的战略图谋。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的核心是始终不渝地坚持我国公有制为主体,国有经济为主导,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经济制度。公有制为主体是我国劳动人民根本利益的制度保证。参加经济全球化是手段,不是目的。目的是发展生产力,巩固和发展我国社会主义制度。

[收稿日期]2002-03-28

【参考文献】

[1]列宁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626、630.

[2]IMF.资本账户兑换性——经验评论和IMF的政策含义[R].华盛顿:IMF,1995.35.

[3]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上卷)[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8.

[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5]诺姆·乔姆斯基.新自由主义和全球秩序[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0.4-5.

[6]阿·伍德,阿·洛赫.国际经济的成长:1820-1990[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1996.21.

[7]人民日报,2000-04-27.

[8]人民日报,2000-04-14.

[9]乔治·索罗斯.走向全球的开放社会[J].大西洋月刊,1998,(1).

[10]乔治·索罗斯.开放社会,改革全球资本主义[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188-190

全球经济论文范文6

一、经济全球化的主要表现

(一)生产活动全球化。生产活动的全球化主要表现为传统的国际分工正在演变成为世界性的分工:1国际分工的内容发生变化。国际分工从传统的以自然资源为基础的分工逐步发展成为以现代工艺、技术为基础的分工;从产业各部门间的分工发展到各个产业部门内部的分工和以产品专业化为基础的分工;从沿着产品界限进行的分工发展到沿着生产要素界限进行的分工;从生产领域分工向服务部门分工发展。2国际分工的形成机制在变化。即由市场自发力量决定的分工,向由企业,主要是由跨国公司经营的分工和由地区经贸集团成员内组织的分工发展,出现了协议性分工。3水平型分工成为国际分工的主要形式,其内容为产品型号的分工,产品零、部件的分工和产品工艺流程的分工。4形成了世界性的生产网络。5世界性的国际分工使各国成为世界生产的一部分,成为商品价值链中的一个环节。它有利于世界各国充分发挥优势,节约社会劳动,使生产要素达到合理配置,提高经济效益,促进世界经济的发展。

(二)世界多边贸易体制形成。1国际贸易对世界经济拉动作用增强。它表现为国际贸易增长率大大高于世界经济增长率。如以1990年为100,世界货物出口值指数从1985年的56,上升到1995年的144,同期世界生产指数从86上升到107;世界实际国内生产总值指数同期从85上升到106。1990-1995年间,世界贸易出口量年均增长率为6%;同期世界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率为1%。2服务贸易发展迅速。世界服务贸易额从1985年的3809亿美元增加到1995年的11,678亿美元,在国际大贸易(货物与服务)中的比重同期从163%上升到188%。3国际货物贸易交换品种多样化。在世界贸易中,占世界出口1%以上的货物从1980-1981年的11种增加到1993-1994年的21种。在发展中国家出口货物中,80年代中期,制成品所占比重开始超过一半;在出口中占1%以上的货物种类从1980-1981年的6种增加到1993-1994年的19种。4发达国家同类货物相互交换增加,主要的经济贸易大国一般既是某类商品的主要出口国,也是该类商品的主要进口国。5国际贸易趋同化。它表现为:电子化贸易手段普遍使用,EDI(电子数据交换)已在国际贸易中广泛使用,其他如电子商务(EC),电子贸易撮合(ETM),电子资金转账(ETF)等已在许多国家开始使用;ISO9000系列成为国际贸易商品的共同标准;贸易合同标准化。6世界贸易组织建立,多边贸易体制正式确立。1995年1月1日诞生的世界贸易组织,标志着世界贸易进一步规范化,世界贸易体制开始形成。作为世界多边贸易体制组织和法律基础的世界贸易组织,以其法人地位对所有成员方都有严格的法律约束力。因此,世界贸易组织的建立标志着一个以贸易自由化为中心,囊括当今世界贸易诸多领域的多边贸易体制大框架已经构筑起来。

(三)各国金融日益融合在一起。1金融国际化进程加快。90年代以来,西方国家的大银行根据《巴塞尔协议》的要求,开始了大规模合并、收购活动,以提高效益。如法国里昂信贷银行买下了大通曼哈顿银行在比利时和荷兰的附属机构。德意志银行、巴克莱银行和国民希敏寺银行也吞并了一些欧洲其他国家的小银行,以扩大在欧洲的网络。为了提高本国银行的竞争能力,很多国家对于大银行的合并表示了支持的态度,1993年以来,世界排名在200名之内的大银行之间至少发生过25次合并。2地区性经贸集团的金融业出现一体化。欧盟统一大市场建立后,银行、证券公司和投资基金等金融机构可在欧盟内经营不受国界限制的保险和投资业务;美国和日本的银行则可通过收购、兼并等形式加紧渗透欧洲市场,欧洲的金融市场将演变为真正的国际金融市场。3金融市场迅猛扩大。到1995年,外汇交易额已上升为世界贸易额的60倍,全球外汇日交易额已超过12万亿美元。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特别是国际信息的网络化,外汇市场的资金交易正以"光的速度"从一个市场转移到另一个市场。

(四)投资活动遍及全球,全球性投资规范框架开始形成。其主要特点如下:

第一,投资成为经济发展和增长新支点。国际直接投资额年均额与年均国际贸易额的比例在缩小,国际直接投资额年均增长率高于国际贸易年均增长率。1990-1996年年均世界出口贸易额为41,14571亿美元;同期,世界各国对外直接投资额为2,56535亿美元,二者之比为160∶1,差距进一步缩小。1991-1996年对外直接投资年均增长率为118%;而同期世界出口贸易额年均增长率为7%,后者大大低于前者。

第二,国际对外直接投资与吸收外国直接投资主体多元化。据统计,全球对外直接投资总额已从1985-1990年年均1,55578亿美元增长到1996年的3,46824亿美元。同期,发达国家对外直接投资额从1,45005亿美元增长到2,94732亿美元,在全球对外直接投资中的比重从932%下降到849%;发展中国家对外直接投资额从10554亿美元增长到51469亿美元,在全球对外直接投资中的比重从67%提高到148%。同期,全球吸收外国直接投资额从1,41930亿美元增长到3,49227亿美元,其中,发达国家从1,16744亿美元增长到2,08226亿美元,在全球吸收外国直接投资额中的比重从822%下降到596%;发展中国家从24736亿美元增长到1,28741亿美元,所占比重从174%上升到369%。第叁,对外直接投资与吸收外国直接投资并行,一些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与地区成为吸收外国直接投资的主要对象。发达国家中主要对外直接投资的国家同时也是吸收外国直接投资的主要国家。1995年,德国、法国、瑞典、英国、加拿大、美国、澳大利亚、荷兰和日本等发达国家占当年世界对外直接投资总额的756%;同年,除日本以外的上述国家占当年世界吸收外国直接投资总额的53%。与此同时,一些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成为吸收外国直接投资的主要对象。1985-1995年,有20个国家和地区成为世界外国直接投资的主要吸收者。第四,国际借贷资金流动量增长很快,证券股权投资迅速发展。1993年流动金额为8185亿美元,1994年增加为9534亿美元,1995年增加为12,584亿美元。与外国直接投资一样,证券股权投资依然偏向于少数新兴市场国家,1995年亚洲就占了流向新兴市场的外国证券股权投资净流量的53%。此外,外国证券股权投资的来源存在一定程度的集中性。1992-1994年,流向新兴市场的这种投资35%以上来自美国,15%来自日本,11%来自英国。近几年来,香港特区和新加坡的投资者也向新兴国家进行这种投资。第五,投资自由化成为各国国际直接投资政策的目标,国际直接投资规范安排提上日程。90年代以来,保护和促进投资的双边投资条约数量大幅度增加,截至1997年1月1日,全世界已签署这种条约1330个,涉及162个国家,在5年里条约数增加了2倍。1991-1996年,各国政府共对外国直接投资管理体制进行了约600次调整,其中95%是放松对外资管制的措施。1995年,在64个国家的112项立法变化中,106项属于趋于自由化或促进外国直接投资的立法。国际社会为达成国际性的投资协议开始行动。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第一次将投资问题纳入多边贸易的体系,并达成《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出现通过协商建立一个综合性多边国际直接投资框架的行动,1996年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第九次会议对未来多边投资框架进行了探讨,并已达成协议。

(五)跨国公司作用进一步加强。90年代以来,跨国公司蓬勃发展。第一,跨国公司的数目剧增。据统计,1996年跨国公司已达到44,508家,在全球的附属企业已达到276,659家。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增加到36,380家,所占比重下降到817%;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跨国公司增加到7932家,所占比重上升到178%。第二,以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为基地的最大跨国公司日益全球化。按外国资产排列的100家最大的跨国公司在它们的外国附属企业中拥有17万亿美元的资产(控制了约1/5的全球外国资产)。第叁,跨国公司开始结成新型的"战略联盟"。面对竞争压力、自由化浪潮和新投资领域的开放,越来越多的企业,包括发展中国家的企业采取各种办法参与全球化经济的活动,通过各种形式结成联盟。通过兼并与收购在国外建立自己的生产设施,以保护、巩固和增强自己的竞争能力。1988年到1995年间,全球跨国兼并与收购总额增加了一倍,达到2290亿美元。1996年,有45起跨国兼并与收购的规模超过10亿美元。与此同时,一些跨国公司以协定(股份和非股份)方式加强联合。1995年缔结了近4600项这样的协定,而1990年只有1769项。1990年以来,跨国公司之间在核心技术(信息和生物)方面也加强了战略性研究与开发伙伴关系。第四,跨国公司国际生产的规模和重要性日益增加。跨国公司内部贸易在其国家贸易中的比重提高,出现了无国界经济。

(六)经贸文化、人才出现世界性。以全球化、高速化、个体化为特征的多媒体网络正在覆盖全球;出现了经济生活和贸易文化的全球性趋同现象;"国际人"开始走俏,全球性的共同发展目标形成。为了在经济竞争中取胜,"国际人"正在成为各个国家、各大公司的首选目标,培养"国际人"、寻找"国际人"已成为世界性的人才战略潮流。日本公司率先提出"国际人"战略。他们认为,国际人应具备以下10个基本条件:积极肯干,但是不蛮干;人际关系融洽,不以自我为中心;兴趣广泛,知识丰富;外语出色,乐意结交外国人;行动迅速,快食、快眠、快便;迅速适应并爱上异国他乡;意志刚强,富有忍耐性;深谋远虑,但不优柔寡断;安排、处理好家庭生活关系;身体健康,精神焕发。此外,绿色主义、环保哲学,共同反黑、扫黄、打白(毒)和反腐败,共同致力于发展与和平,共同把可持续发展作为经济发展战略目标,均成为国际社会的共识。

二、经济全球化对世界经济贸易的影响

经济全球化对世界各国的经济贸易发展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对传统的衡量国家之间经济贸易权益的概念与统计构成了严重的挑战。

(一)经济全球化使得各国经济相互依存与互动加强。

1.经济全球化使得世界各国经济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局面,相互依存进一步加强。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发达国家之间货物、服务、资金、技术和市场高度融合,而且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上述关系也在加强。

2.经济全球化使得各国经济相互传递障碍在减少,互动性加强。在经济全球化趋势加强下,对外贸易与国际资本流动在各国之间的经济传递中的作用在加强。80年代以来,在经济全球化趋势下,对外贸易与投资逐渐变成双向传递渠道,发达国家把经济发展与衰退通过对外贸易与投资传递到发展中国家;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和金融波动也将影响到发达国家。1994年底,墨西哥金融危机震动了全世界;1997年7月由泰国引发的金融危机并未使发达国家幸免。

(二)经济全球化迫使人们的概念在创新。1大国际贸易概念出现。在经济全球化下,一国对外经济交往合作中,不能只考虑货物贸易,还要把货物贸易与直接投资、金融、服务、技术综合考虑。因为,货物贸易与投资相辅相成,互相促进,已成为各国经济发展的两个支点。2将大国际贸易概念与本国经济的调整优化、改革开放密切地结合起来;"贸易立国"、"贸易为本"的传统信条已让位于"经济接轨"和"市场融合"。3变被动接受经济全球化为主动参与经济全球化。越来越多的国家认识到经济全球化是科技革命作用的结果,是大势所趋,纷纷主动改革本国经济体制,发展开放性经济,推行贸易、投资和金融自由化,为跨国公司创造投资条件,并积极参与多边贸易体制和活动。4变单边制裁为求得"双赢"。在经济全球化下,一国对另一国单方面采取"贸易保护"、"贸易摩擦"、"贸易制裁"等以邻为壑的措施,已开始由自我保护的工具变成了双刃剑,在制裁别国的同时也会使自己受到伤害。其上策是通过谈判,达成互惠互利的协议,促进双方的经贸发展,取得"双赢"。

(三)经济全球化使国家受到冲击,相互协调成为时代主旋律。面对经济全球化的新形势,传统的国家内容发生了一定程度的改变。原本是一国独有的权利,日益成为国际社会共同拥有的权力。各国的经济活动越来越多地遵循国际条约、协定、规范和惯例来运作;跨国公司在各国经济生活中地位的提高,使国家对产业政策的干预作用在减弱。在国家存在的情况下,出现了让与,但它是以对等为原则的。当今世界各国都是拥有的独立国家。共享是让与的前提,没有共享也就不会有让与。经济全球化迫使各国把二者结合起来,出现了相互协调,使它逐步成为各国处理对外经济贸易关系的基石。随着乌拉圭回合谈判的结束和世界贸易组织的建立和运行,协调管理贸易政策在国际上和各国贸易政策中开始成为主流。

(四)经济全球化要求贸易理论与国际直接投资理论一体化。20年来,面对国际贸易格局的变化,特别是产业内部贸易的增长,新贸易理论将产品差异、规模收益递增和不完全竞争等工业组织理论引进传统的比较优势框架,为国际贸易理论分析做出了贡献。但它仍然假定企业只在某一个区位生产商品和服务,将对外直接投资排除在分析之外。同时,对外直接投资(跨国公司)理论成功地解释了不同类型跨国公司直接或间接地创造的各类贸易流动,但仍是以单个企业为依据的投资分析,未推广到国家层次。80年代初以来,经济全球化要求把贸易与投资理论结合在一起分析贸易与投资利益与效益,出现了新的理论分析,其理论模式主要集中于纵向或横向一体化。在这些理论分析中,产品增值链活动的不同假定可以在不同地理位置上进行,在不同的国家可以进行完全相同的生产加工。在贸易与投资一体化理论中,企业行为被分为两大类型:

第一,总部行为。总部行为包括工程、管理和金融服务,以及信誉、商标等甚至可以无偿转让给远方生产区位的服务,这类行为有时被简化概括为研究与开发。

第二,实际生产行为。实际生产行为又可再分为上游生产(中间产品)和下游生产(终极产品)。所有这些行为都被假定为具有规模收益递增效应。由于总部服务的运输成本极低,企业可以将生产行为从总部分离出去,但为了获得规模经济效益,企业将某些生产行为集中在某一区位。在贸易分析中典型采用的两国均衡框架,国外市场和国内市场之间不存在任何差异。企业在两个国家进行活动时,可以将总部行为安排在母国进行,但其实际生产或转移到东道国进行(纵向一体化),或者既安排在国内,又安排在国外进行(横向一体化)。因此,现在的企业不仅通过价格和质量进行竞争,而且还通过生产的组织进行竞争。这些理论模型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是单个企业的经营活动决定了国内、国际经营企业的总格局。这一问题属于理论分析中的国际化生产部分。一旦国际化生产活动分布格局形成,国际贸易的格局便随之确定。贸易与投资理论的一体化表明,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不能以单纯的贸易行为来衡量国家之间的经济利益。

(五)经济全球化对表明国家之间经贸权益的传统概念和统计方法提出了挑战。1传统的对外贸易差额概念未能反映经济全球化下国家之间实际的贸易利益。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国家之间的经贸利益出现了几种变化。第一,在产业内部和跨国公司内部贸易大量增加下,按总贸易和专门贸易划分的国家之间的进出口掩盖了国家之间在产品价值上的实得;第二,母国公司对东道国的直接投资在一定程度上替代了母国公司对东道国的商品直接出口,变相地进入了东道国的国内市场,因此,母国公司在东道国国内的投资和商品、服务的销售收益应计入母国的经贸收益;第叁,在一国以加工贸易为主的情况下,把该国进出口贸易额作为该国的贸易利得,更加失实。因此,在经济全球化下,在计算各贸易国的贸易收益时,上述几个现象不能忽略。2以原产地规则为核心的国际贸易统计滞后于经济全球化的现实,应予修正。以原产地规则为核心的国际贸易统计制度来源于美国,并逐渐成为世界贸易各国的贸易规则的重要组成部分,原关贸总协定和世界贸易组织对之都有相应的条款和协定。在国际贸易局限于产业间和投资不普遍的情况下,按原产地进行统计基本上可以反映贸易国的贸易利益。但在经济全球化趋势下,按原产地统计则会出现两种误差。第一,未能如实反映跨国公司在全球的大规模的直接投资活动。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进行全球化经营,它们生产的零部件、产品的进出口,按价值链、资本所有,理应属于母国,但却计入东道国的贸易统计。第二,原产地规则以货物贸易为主,未包括服务贸易等,因此,原产地统计在不能真实反映货物贸易的同时,也不能全面如实地反映国与国之间的大贸易关系。

(六)经济全球化对发展中国家来说机遇与挑战并存。经济全球化给发展中国家提供了发展的机遇。

第一,有利于发展中国家利用外资和资本外投。1996年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的《1997年世界投资报告》指出,发展中国家1996年接受了1290亿美元的外国直接投资,对外投资了510亿美元,二者都创造了历史最高纪录。它们在获得世界投资总额中的比重从1995年的30%上升到1996年的37%。其中,48个最不发达国家在1996年的资本流入量也增加了56%。

第二,促使发展中国家的出口商品结构优化。由于资本的流入、跨国公司的直接投资活动和本国产业结构的改造,发展中国家出口商品结构有所改善,制成品在出口中的比重从1980年的560%上升到1990年的733%和1994年的777%。

第三,迫使发达国家把发展中国家面临的问题予以考虑和解决。发达国家日益认识到在经济全球化下,它们的经济稳定和发展有赖于发展中国家。在债务解决、地区经济一体化和联合国的改革等问题上不得不考虑发展中国家的权益。

第四,经济全球化有利于发展中国家的整体改革。

经济全球化对发展中国家构成了严峻的挑战。1经济全球化有利于发达国家构筑以其为中心的国际经贸基础。在此情况下,发展中国家的将会受到更大的削弱。2发展不平衡在加剧。

第一,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不平衡在加剧。经济全球化为以发达国家为主的国际资本开拓了寻求更高利润的地域和空间,在发达和发展中国家经济实力相差甚大的背景下,经济全球化,使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收入差距在拉大。1965年,七个主要发达国家人均收入是世界最贫困国家的20倍,1995年扩大到39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