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文员的工作职责范例6篇

行政文员的工作职责

行政文员的工作职责范文1

岗位责任制

一、各股(室)、二级机构要根据所承担的职能,制定部门和每一位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包括每个岗位的工作范围、工作目标、履行岗位职责的具体要求以及对不履行职责所产生的后果应承担的责任等内容,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

二、制订岗位责任制要科学、合理、严密,体现效率原则和权利、义务相对应原则。要在保证工作质量和充分履行职能的前提下,尽量简化工作程序,方便群众办事。

三、加强对岗位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岗位职责中能量化的要尽量量化,并制定科学、合理的量化考核标准;不能量化的要提出明确的、具体的要求,作为考评依据。

四、定期组织考评,并把考评结果同评优、评先、职务晋升和奖惩挂钩。

工作人员首问首接责任制度

为规范办事程序,明确工作人员责任,杜绝办事拖拉、推诿扯皮等现象,保证来计生委办事人员能得到及时、高效、优质的服务,根据我委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首问(接)责任人

本单位工作人员对来委办事(包括办理业务、上访、投诉、咨询等)的人员要主动热情招呼,不得互相推诿、冷淡办事人员。主动接办人员、来办事者先找到的人员或首先接电话的人员即为该事项的“首问接责任人”。

二、首问(接)责任人的职责

(一)首问(接)责任人负有主动、文明、礼貌、热情接待来办事者的责任;

(二)首问接责任人要向来办事者主动出示胸牌,问明来意。对来电话者,要主动告知对方单位和工号,问清对方意图;

(三)对来访内容在自己职责范围内能答复或解决的,首问责任人对属于自己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必须受理接办,并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予以办理;

(四)首问责任人对不属于本部门或本人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要解释清楚,并引领来委办事人员到有关科室部门,落实承办单位和责任人。对电话咨询的,要告知负责答复部门的电话和联系人。

(五)首问责任人对不属于本单位办理范围内的事项,要认真说明理由,介绍或联系到其他职能部门办理。

三、违反本制度者,第一次予以诫勉教育,第二次予以效能告诫,并责令采取相应补救措施,经告诫仍不改正的,予以待岗处理。

顶岗工作制度

一、顶岗工作制度是指在工作日内,岗责任人因各种事由不在岗,岗责任人应顶岗的工作制度。

二、实行顶岗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限时办结制、政务承诺制、办事预约制等制度的有效落实,更好的提高工作效率和办事效率。

三、各股室都要确定岗,避免出现无人顶岗现象。

四、岗责任人在顶岗期间应做好本职工作,并享有岗责任人的职责权利,对岗的工作认真负责。

五、岗责任人因事由不在岗,必须提前一天做好工作的移交,因特殊原因来不及移交的,岗责任人要主动顶岗。

六、因推诿扯皮等原因造成工作失误的,按《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的有关规定追究在岗责任人的责任。

限时办结制度

一、限时办结制度是指群众到人口与计划生育部门办事,在符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手续齐全的前提下,应当根据政务服务承诺,在承诺期限内办结群众提出的有关事务。

二、承诺期限

⒈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入户粮关系证明、非农一孩生育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有关证件的,应当随到随办。

⒉对群众的申诉、举报或投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是否受理答复,并及时依法处理。

⒊对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办理各类证件的,应向服务对象说明具体情况。

三、未按上述规定时限办理的,第一次予以诫勉教育,第二次予以效能告诫,并责令采取相应补救措施,经告诫仍不改正的,予以待岗处理。

服务承诺制度

一、服务准则。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便民利民的服务标准和原则,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

二、承诺内容。根据职权范围、工作职责,结合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确定服务承诺内容。服务承诺的内容应包括服务的具体事项、服务时限、行诺监督及投诉办法以及违诺责任等。

三、公开承诺内容。应在办公场所醒目位置设置办事程序流程图等公布承诺内容。

四、行诺监督。通过设立服务承诺监督台、投诉电话和举报箱或举办群众接待日活动等方式,接受对违诺行为的监督和举报。要认真受理群众的投诉和举报,及时调查处理,并向当事人反馈。

五、违诺处理。本单位人员违反承诺制的行为,要从行政论文、法律、经济论文等方面作出处罚规定,并严格执行。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要按承诺的标准予以赔偿。

办事预约制度

一、办事预约制度是指当事人因工作需要或情况,需要预约办理有关事务或进行上门服务的,计生委应根据预约要求,在职能范围内办理当事人提出的有关事务。

二、预约范围

⒈人口与计划生育部门职能范围内应受理的业务工作,可以预约。

⒉异地人员办理有关计划生育证件等有关事项的可以预约。

⒊广大人民群众需要人口与计划生育部门帮助解决及服务的有关事项,可以预约,必要时也可以上门服务。

⒋因特殊情况需要人口与计划生育部门延长服务时间的,可以预约。

⒌其它需要预约的有关事务或事项。

三、违反本制度者,第一次予以诫勉教育,第二次予以效能告诫,并责令采取相应补救措施,经告诫仍不改正的,予以待岗处理。

政务公示制度

第一条政务公示制度系指行政论文机关向行政论文管理相对人和社会大众公开履行行政论文职能的标准、要求、程序等的机关效能建设制度。

第二条县计生委依据行政论文管理相对人办事方便、行政论文要求公开透明、行政论文行为接受监督的基本原则实行政论文务公示。

第三条县计生委各股室以及工作人员,应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公示制度的基本内容和形式:

一、机关工作人员的像片、姓名、部门、职务;

二、机构设置、行政论文职能、位置分布、股室职责;

三、办事程序、标准;

四、机关的对行政论文管理相对人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五、其它公示内容。

以上公示内容通常做法采用墙上悬挂、桌上摆放、带身份牌、编印办事服务指南、公示栏张贴、上网络公示栏以及其它公众媒体公开等形式。

各股室负责提供各自应公示的内容,办公室负责统一组织实施工作。

第五条委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每月不定期检查和每季度定期一次检查各股室公示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六条凡应该公示而没有公示以及公示内容不规范、不标准的,委效能建设领导小组书面责成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给予通报批评,并按《干部诫勉制度》处理。

第七条政务公示制度的执行情况作为单位、股室、个人的年终考评的一项内容,并由委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检查并提出奖惩建议。

效能考评制度

一、委机关及下属二级机构的干部职工均列入考核范围。

二、考核内容和标准:根据县委、县政府规定的内容,按照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成绩。版权所有

三、考核办法

⒈实行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由各股室负责人对本股室干部职工的德、才和工作表现逐月作出考评,半年进行小结,形成书面意见,为年度考核提供依据,年度考核在每年末或翌年初进行。

⒉平时考核实行分级负责,委主任负责对委机关科级干部进行考核;分管领导负责对分管股室长进行考核;股室长对本股室的干部职工进行考核。

⒊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由委机关效能办公室负责实施。在年度考核时,除负责对本机关干部职工考核综合评定外,还要对二级机构的考核进行审核。

四、年度考核的时间、内容、标准、具体方法步骤,应根据县委、县政府、县人事局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由委机关效能办公室拟定实施方案,提交机关效能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五、年度考核结果存入干部、职工个人档案,作为干部奖惩、任免、工资晋升的依据。

六、凡属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的给予降职或调整工作岗位处理。连续两年评为不称职的,予以免职或按有关规定予以辞退。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应予辞退。二级机构干部职工参照以上办法处理。

七、本单位科级领导干部的考核按县委组织部规定的要求参加考核。

八、本制度由委机关效能办公室负责监督执行。

行政论文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为规范本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明确个人岗位责任,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增强廉政建设和遵纪守法意识,制定本制度。

一、行政论文过错责任追究制

行政论文过错,是指本委工作人员因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规定的职责,造成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有关制度的事实,以致影响行政论文效率和行政论文秩序,给行为对象或者国家、公共利益造成其它不良后果的行为。行政论文过错责任追究制,就是对工作过错责任人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行政论文和经济论文处罚的制度。

二、行政论文过错的主要情形

本委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视为过错:

(一)首问责任人不履行首问责任,贻误办事者办事的;

(二)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应予受理、许可而不予受理、许可的;

(三)服务态度不热情,与办事者顶撞争吵的;

(四)私自进行有偿咨询或服务,违规收取押金、保证金和其他费用的;

(五)超越规定权限实施许可,或者擅自提高、降低许可条件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六)未履行办事承诺制度,无特殊原因和理由,在规定时限内未完成许可事项或告知办理结果的;

(七)对明显虚假的材料,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的;

(八)故意制造虚假材料或谎报事实的;

(九)办理业务明显违反法律、法规或其它有关规定的;

(十)其他应该追究工作过错的行为。

三、行政论文过错责任追究

(一)行政论文过错责任追究方式分为:

⒈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⒉通报批评;

⒊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⒋扣发当月岗位工资和年终奖金;

⒌轮岗或停职离岗培训;

⒍引咎辞职或者责令辞职;

⒎给予行政论文纪律处分。

以上追究方式可以单处或并处。

(二)工作过错行为是由数个行政论文环节过错造成的,工作人员分别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三)工作人员的行政论文行为造成本单位赔偿,有过错的工作人员应承担—定的赔偿责任。

(四)在年度考核期内,工作人员的行政论文行为被群众投诉,经核实的,第一次扣除当月岗位工资的%,第二次扣除当月岗位工资的%,第三次扣除当月全部岗位工资,对本人进行离岗培训、轮岗或降级使用处理。

(五)工作人员过错行为性质特别严重,触犯刑法的,依法移交司法部门追究责任。

(六)有过错工作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从重追究过错责任:

⒈在被调查过程中拒不交代过错事实的;

⒉有索贿受贿、敲诈勒索、、徇私枉法和吃、拿、卡、要等行为的;

⒊对投诉人、检举人、控告人打击、报复、陷害的;版权所有

⒋其他经行政论文过错追究机构认定,应从重追究过错责任的。

(七)有过错工作人员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从轻追究过错责任:

⒈主动承认过错行为并及时纠正的:

⒉其过错行为没有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⒊其他可从轻或免予追究过错责任的。

行政文员的工作职责范文2

一、充分认识开展“履职尽责、勤政为民”主题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需要有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和公务员队伍;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需要各级干部、公务员具有很高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推动*文化又好又快发展,需要市直文化系统各级干部、公务员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完成区域文化旅游中心的战略任务,需要市直文化系统各级干部、公务员具有很强的执政能力、创造能力。从目前情况看,市直文化系统的干部和公务员队伍总体上是好的,是能够担当重任的。但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部分干部和公务员的素质和能力还有很多不适应的地方。突出表现为:宗旨意识、群众观念淡薄,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漠不关心、麻木不仁;执政意识、责任意识不强,只要权力,不要责任,不尽义务;工作敷衍赛责,不尽心尽力,事业发展、市场监控、公共服务职能不到位;履职能力、执政能力不强,办事效率低下;存在职能错位、缺位、越位,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在全体干部和公务员队伍中开展“履职尽责、勤政为民”主题活动,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迫切需要,是推动全市文化科学发展的迫切需要。

二、开展“履职尽责、勤政为民”主题活动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履职尽责、勤政为民”这一主题,明确职能,强化责任,加强监督,跟踪问责,着力解决市直文化系统各级干部和公务员在执行层面的突出问题,改善政务环境,推动科学发展、和谐发展。

开展“履职尽责、勤政为民”主题活动要重点把握以下原则:

(一)教育为主原则。坚持以正面教育和自我教育为主,不搞人人过关,不针对具体人、不纠缠具体事,重在通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强化宗旨意识、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履职尽责、勤政为民的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依法行政原则。坚持依法行政、权由发授,任何处室和单位不得随意扩大职权,也不得逃避责任。依法规范各级干部、公务员的行政行为。

(三)权责一致原则。坚持在行使权力的同时,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建立和完善权责统一的行政体系,做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既各司其职又各负其责。

(四)质量效能原则。坚持既要提高工作质量,又要提高工作效能;既要按程序办事,又要简化办事程序。做到工作质量高标准、办事效率快节奏。

(五)强化监督原则。坚持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扩大党务、政务、公务公开,强化法律监督、纪律监督、群众监督、民主监督和舆论监督,提高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各级干部、公务员的公认度和公信力。

三、开展“履职尽责、勤政为民”主题活动的目标要求和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

通过开展主题活动,要实现五个方面的目标要求:

(一)提高道德水准。市直文化系统各级干部、公务员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核心价值观和勤政为民理念,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权力观、利益观,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形成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的良好风尚。

(二)增强履职能力。市直文化系统各级干部和公务员整体素质明显提高,业务能力、工作能力明显增强,能够胜任本职工作、解决复杂问题,创造新经验、新业绩,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三)完善体制机制。着力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逐步建立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运转协调、监督有力的管理体制。

(四)转变工作作风。局机关、各单位、各级干部和公务员执政能力明显提高,能够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成为自觉行动和一种常态。

(五)实现群众满意。市直文化系统各级干部和公务员办事效率、服务水平明显提高,一些行政弊端得到克服,一些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得到解决,一些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得到惩处,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机关各处室、各单位、各级干部和公务员要按照上述目标要求,紧密结合自身实际,突出解决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着力解决“职能不清、责任不明”问题。主要是量化、实化、细化每个部门、每个单位、每个职位、每个岗位的工作职能和责任,重点解决“职能交叉、职能重复”、“无人管理、多头管理”、“自由裁量权过大”,只行使权力,不履行义务,不承担责任等问题。

二是解决“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主要是不求上进、不思进取、得过且过,业绩平平,无所建树;、吃拿卡要、弄虚作假、不讲诚信,甚至失职渎职,严重损害人们群众利益,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等。

三是着力解决“责任心缺失、工作不到位”问题。主要是党性不强,宗旨观念淡薄,对工作没有激情,对群众没有感情,缺乏事业心和责任感,在其位不谋其政、不尽其责、敷衍了事、不深入实际、不调查研究、不解决问题,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等。

四是着力解决“程序繁琐、效能低下”问题。主要是因循守旧、墨守陈规,不改革、不创新、不发展,为了小团体利益,人为抬高门槛、设置障碍,故意刁难企业和群众;办事拖拉、推诿扯皮,不干事、干不成事等。

五是着力解决“政令不畅、执行不力”问题。主要是对上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事不办,形成中梗阻、下梗阻;对内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行而不果,相互掣肘、内耗严重等。

四、开展“履职尽责、勤政为民”主题活动的总体安排和方法步骤

这次主题活动时间大体安排5个月,从2008年11月开始,2009年3月基本完成。参加的范围包括:局机关、局属各单位(含市文物局机关)的全体工作人员。

这次主题活动的方法步骤是:

1、明责。就是按照机构设置与“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把工作职能和责任量化、实化、细化到每一个单位、每一个职位和岗位,实现全覆盖。做到职能清晰,责任明确,不重不漏,公开透明。同时,根据每个处室、职位和岗位职责分工,建立规范的工作流程、完成时限和质量标准。这项工作由局人事处负责,2008年11月底完成。

2、履责。就是按照职责分工,高效运行,协调运转。每个干部和公务员都能做到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坚持严、细、深、实、快的工作标准,严谨细致、勤奋务实、精益求精。创新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履行职责是一个长期的并不断完善提高的过程,也是对每个干部和公务员的最基本的要求,2008年12月底前要基本建立履责的程序、方式方法、质量标准体系。

3、验责。就是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方法对每个干部和公务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评议和检验。要把自验与互验、上验与下验有机结合;个人述职与民主评议有机结合;日常验责与年度考核有机结合,做到全面、客观、公正。验责和评议结果记入本人档案,作为年度考核的主要依据。由局监察室、人事处负责制定《验责实施办法》,2009年2月底前基本建立验责机制。

4、问责。就是按照《公务员条例》和《纪律处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不能履责尽责的干部和公务员进行问责,追究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责令作出检查,限期整改;情节较重的,给予离岗培训,调整岗位,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情节特别严重的,依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给予党政纪处分,责令辞职或建议免职;违法施政,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由局监察室、局机关总支负责,2008年12月底制定出《行政问责实施办法》,2009年1月正式实施。

明责是基础,履责是核心,验责是关键,问责是保障,四个环节相辅相成,构成“履责尽责、勤政为民”主题活动的有机整体,要实现明责具体化、履责规范化、验责制度化、问责常态化的目标。

五、切实加强对“履职尽责、勤政为民”主题活动的组织领导

“履职尽责、勤政为民”主题活动在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由局办公室牵头,局人事处、监察室、机关总支参加,组成“履职尽责、勤政为民”主题活动办公室,局办公室主任孙建东任办公室主任,局人事处处长赵芳坤、监察室主任杨连成、机关总支专职副书记张宏任办公室副主任,各单位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门工作机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指导。

行政文员的工作职责范文3

职责一:行政文秘岗位职责

一、接听前台电话

1、前台任意一台电话机在铃声响起三声之内接起电话,即使是你正在接听一个电话,公司行政文秘工作职责。

2、做好前台电话的转接工作,有人需要转接到总经理办公室、财务室时需要与总经理、财务相关人员沟通好后方可接入。

3、出现电话没有办法转接或是需要听电话的员工不在办公室时及时留下顾客的电话与姓名,方便公司员工与他取得联系。

二、接待好来公司拜访的客户

1、来公司上门维修的顾客先将顾客的维修机做一个初步检查方可将机器交到维修员手中并告知此机器的详细故障后维修员再进行详细检测,在维修员给顾客检测时可以请顾客做下喝水或是介绍公司的相关新产品。

2、在接待上门下载客户时做好客户下载登记,多询问顾客的使用情况及周围朋友有无在使用同类产品,留下客户的重要信息资料。

3、来公司洽谈业务的客户先让客户做下喝杯水再来通知此项目的相关负责人洽谈相关业务。

4、一次性接待顾客三个以上时可以叫维修员帮忙接待上门维修客户。

5、认真接待每一位顾客,做好公司的形象窗口。

三、及时处理与打印公司相关文档资料

1、商场在办理相关事项需要公司出示相关证明时及时打樱

2、公司有相关新品订价与货品调价时出示相关货品价格通知。

3、公司有员工调动是及时出示调动通并及时更改公司的通讯录。

4、每月9日、17日、25日、1日将公司商场部的电子报表与批条按照合理的格式通过打印机打印出来交给财务。

5、及时整理电脑中的文档资料,合理归档。

四、考勤的制作

1、文秘在每日早晨做好考勤的严格把关。

2、每月月初将上个月的考勤用电子表格制作出来,在制作过程中注意请假、转正人员及已满周年人员的详细标注。

五、人事处理

1、新员工在入职时一定要将入职书、个人担保书及担保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起存档放入档案库中。

2、新员工在入职后要将新员工的员工档案输入电脑中的电子档案之中。

3、所有员工离职均要办理好公司的离职书并及时发放离职员工通知告之公司所有部门同事。

4、员工离职后均有一份离职书保存在公司档案资料。

六、后勤处理

1、为公司所有员工名片制定的确定与核实。

2、及时收取公司电子邮箱的电子信件。

3、收理好送上公司的包裹。

4、公司日用品的采购。

5、报销公司相关开支费用及公司的邮寄费用。

6、及时处理好客户的投诉问题。

七、与维修部的紧密合作,及时收取维修费用并将维修费用上交到公司财务。

八、业务部客户资料的入档

1、每天早上到公司提醒业务员及时整理昨天的工作日记,在业务员整理完毕之后输入到电脑电子档案之中,分企业与客户电子档案两份资料进行输入。

2、业务员没有及时填写的要向他的上级反应要求及时补加功课。

九、协助仓库整理一些新货的入仓盖章。

十、熟悉公司每一个品牌、每一个型号的下载工作。

职责二:行政文秘岗位职责

一、负责做好计算机打字、复印等行政工作。

二、负责公司办公设备的管理,计算机、传真机、签字长途电话、复印机的具体使用和登记,名片印制等工作。

三、负责公司邮件和报刊的收娶分发工作。

四、负责公司电话小总机的接线工作。对来往电话驳接准确及进、声音清晰、态度和蔼,恰当使用礼貌用语;对未能联络上的记录在案并及时转告;对紧急电话设法接通,未通者速报行政部经理处理。

五、负责低值易耗办公用品的发放、使用登记和离职时的缴回,管理制度《公司行政文秘工作职责》。

六、负责各类办公用品仓库保管,每月清点,年终盘存统计,做到入库有验收、出库有手续,保证帐实相符。

七、按标准定额,做好添购办公用品的计划编制和申购手续工作,做到既不脱档又是不长期积存。

八、完成各项勤杂、采购工作。

九、负责公司办公场所的室内外绿化、盆景状况的检查监督,保证舒适良好的工作氛围。

十、负责下班时对整个办公区的巡视,查看门窗、水机电源、电脑电源等、关闭情况并做记录。

十一、完成行政部经理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职责三:行政文秘岗位职责

一、及时处理与打印公司相关文档资料

1、商场在办理相关事项需要公司出示相关证明时及时打樱

2、公司有相关新品订价与货品调价时出示相关货品价格通知。

3、公司有员工调动是及时出示调动通知并及时更改公司的通讯录。

4、及时整理电脑中的文档资料,合理归档。

二、考勤的制作

1、文秘在每日早晨做好考勤的严格把关。

2、每月月初将上个月的考勤用电子表格制作出来,在制作过程中注意请假、转正人员及已满周年人员的详细标注。

三、人事处理

1、新员工在入职时一定要将入职书、个人担保书及担保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起存档放入档案库中。

2、新员工在入职后要将新员工的员工档案输入电脑中的电子档案之中。

3、所有员工离职均要办理好公司的离职书并及时发放离职员工通知告之公司所有部门同事。

4、员工离职后均有一份离职书保存在公司档案资料。

四、后勤处理

1、为公司所有员工名片制定的确定与核实。

2、及时收取公司电子邮箱的电子信件。

3、收理好送上公司的包裹。

4、公司日用品的采购。

5、报销公司相关开支费用及公司的邮寄费用。

6、及时处理好客户的投诉问题。

五、与跟单部署的紧密合作,及时收快递费用单并将快递费用单上交到公司财务。

六、跟单部客户资料的入档

职责四:行政文秘岗位职责

一、执行办公用品的采购、发放、管理

1、新员工入职时,由部门经理根据办公用品实际需要,提出申请,向行政文秘签字领龋其余时间,员工急需领取办公用品,必须签字,并写清楚领用时间、项目、数量等。

2、员工离职时,部门经理应认真清点其办公用品,并到行政部填写移交清单并签字。

3、行政文秘每月对办公用品进行一次盘点,办公用品采购原则上由各部门向行政部提出申请后统一采购,特殊物品采购由部门主管、副总同意后另行购买。

二、信件的收发、文件资料打、复印,传真管理

1、公司所有打英复印文档工作及信件、报刊收发管理工作由行政文秘统一负责。收到信件资料由行政文秘及时通知或递送给收件人。对投递错误的信件,退回或转移。发件时,由发件人填写好资料,再由行政文秘执行发送。

2、行政文秘妥善保管外部提供的文件资料打英复印或快递的结账单据,并负责核对单据数量、金额,便于财务结算。

3、员工不得利用公司机器打印或传真与工作无关的文件,行政文秘有权监管教育。

三、执行印制名片的联系、校稿与管理

1、公司名片格式统一化,由公司行政文秘依据企业形象规划并联系印刷业务。

2、需做名片的员工,先填写名片印制申请单,经部门经理签字后交由行政文秘负责办理。

3、名片印制前需校稿,确认名片职务、部门是否相符,姓名、联系办法等需确认无误。自确认名片内容起,一周内,行政文秘将做好的名片发放给名片印制申请者。

四、执行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1、负责对公司的固定资产进行盘点、登记。做到编好号、贴标码、注明使用状况、统计数量、并责任到具体员工。使用者离开本公司时,公司资产收归行政部管理。对需要报废的资产进行报废登记处理。

2、行政文秘根据盘点状况,制作《公司固定资产使用情况登记表》,发给公司相关负责人。

3、行政文秘负责对打印机、传真机等其它办公设备、设施的保养维护和联系维修工作。

五、执行书籍、文件、资料的规范管理

1、公司所有书籍应编码贴号、做好编目、分类存放、按顺序排列整齐,及时更新登记表。

2、公司员工借书、领取文件资料时,必须签字登记。应注明“日期、姓名、编号、项目名称、数量、归还日期、备注”等。

3、员工借书的限期不超过一个月,行政文秘应提醒催还。员工离开公司时,应归还所领文件、资料给行政文秘。书籍、资料被归还时,行政文秘应备注说明归还日期。

六、执行公司证照、年检及员工社保卡的申办

1、公司变更或申请办理分支机构,先准备办理营业执照相关资料,然后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登记申请表;营业执照申办完毕后,持营业执照原件及公司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办理完毕后,准备相关资料办理税务登记证。

2、公司年检一般从三月份开始,至六月底结束。可登录“深圳市工商行政物价管理局”网站,了解当年度办理年检的需要的资料,先进行网上申请,再交实物资料到工商局办年检。

3、需办理社保卡的员工,先提交“劳动保障局数码照片回执”,行政部打影制证清单”后,行政文秘到社保局四楼交钱办理。后凭社保局回执领取社保卡。

七、饮用水管理、订餐、订会议厅、订房、订票等

行政文员的工作职责范文4

【摘 要 题】党建纵横•热点聚集

【关 键 词】党政领导干部/引咎辞职/政治责任

【 正 文】

为加强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制度化建设,2002年7月,中共中央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行例》(1995)的基础上,总结近8年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成果,制定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简称《条例》),并首次将引咎辞职纳入领导干部制度。本文将对党领导干部的辞职制度,特别是引咎辞职制度,从政治责任的角度进行理论上的分析。

辞职是否责任追究形式

《条例》使用的“辞职”概念是指党政领导干部于某种原因辞去自己现任领导职务的行为,而不一定是辞去公职、从而脱离公职部门的行为。根据辞职原因的不同,《条例》将辞职分为因公辞职、自愿辞职、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四种。

因公辞职是指党政领导干部因职务变动而依照法律或者政协章程的定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人大常委会或者政协提出辞去领导职务的行为。基于职务变动原因而发生的因公辞职是领导干部职务管理的程序性为,基本上不具有追究责任的含义。

自愿辞职是指党政领导干部因个人或者其他原因而自行提出辞去现任领导职务的行为。基于个人或者其他原因而发生的自愿辞职需要就不同情况做具体的分析。领导干部若基于自身的健康状况、工作或专业志趣、人际关系状况、实际工作能力等个人原因而申请辞职,则不具有追究责任的含义;领导干部若基于自己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政治言论、工作作风、工作纪律、职务行为等方面出现的瑕疵或过失的其他原因而申请辞职,则可能含有了自我追究责任的含义,即具有了引咎辞职的含义。尽管基于个人和其他原因的辞职都是领导干部自愿提出的,表达的都是个人意愿,但“个人意愿”的程度是有区别的,也就是说,自愿辞职可能会成为领导干部自我追究责任的一种形式。

引咎辞职是指党政领导干部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不宜再担任现职,由本人主动提出辞去现任领导职务的行为。引咎辞职明显是自我追究责任的一种形式,后面将作详细分析。

责令辞职是指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党政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的表现,认定其已不再适合担任现职的,通过一定程序责令其辞去现任领导职务的行为(拒不辞职的,应免去现职)。基于“不再适合担任现职”的原因而发生的责令辞职,同样需要就不同情况做具体分析。“不再适合担任现职”的原因是否包含前述的自愿辞职和引咎辞职的原因,如果包含自愿辞职的个人原因但具有这种情况的领导干部却不提出辞职,则可以启动责令辞职程序,这时的责令辞职不是追究领导干部责任的一种形式。如果包含自愿辞职的其他原因或引咎辞职的原因但具有这种情况的领导干部却不提出辞职,同样可以启动责令辞职程序,此时的责令辞职应该成为追究领导干部责任的一种形式。如果“不再适合担任现职”的原因特指领导干部在各种责任行为方面的原因,那末,由此启动的责令辞职就完全是追究责任的一种形式。

作者认为,应该严格界定不同辞职的原因,并在领导干部辞职制度中引入责任追究机制,以便完善党政领导干部的责任体系。另外需要说明的是,上述辞职制度只是党的政策规定,而非法律规范。干部制度的法制化程度是相当低的,就辞职制度而言,在现行法律体系中,缺乏对领导干部辞职的实体性规定,只有一些简单的程序性规定。如《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和政府领导人员、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辞职;大会闭会期间,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辞职,由常务委员会决定是否接受辞职。常务委员会决定接受辞职后,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备案。检察院检察长的辞职,须报经上一级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乡(镇)长、副乡(镇)长,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辞职,由大会决定是否接受辞职。所以,如何将领导干部辞职制度纳入法律规范,并建立领导干部责任的法律追究机制,将是干部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

引咎辞职是党政领导干部承担政治责任的一种形式

在中国的政治环境中,鲜有党政领导干部引咎辞职的。由于近几年来责任事故频发,民众要求追究领导干部责任的呼声随之高涨,引咎辞职遂成为社会上、学术界和党政机关关注的焦点。如深圳市龙岗区委在2000年颁布的《关于处级领导干部引咎辞职的暂行规定》中明确指出:“引咎辞职是指处、科级领导干部个人能力不够,自身行为不当或因工作失误造成较大损失或影响,不宜继续担任领导职务,而向任免机关请求辞去所担任职务的一种自责行为。”重庆市政府在《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2001)中指出:“一年内发生一次性死亡10人以上事故两次或发生死亡30人以上事故一次的地区、部门和单位的分管领导要引咎辞职,对党政领导也要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因管理不到位,严重的或失职、渎职而酿成社会影响大、性质恶劣的事故的地区、部门和单位行政一把手也要引咎辞职。”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及专门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引咎辞职规定(试行)》(2001)规定了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及专门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在其直接管辖范围内,因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工作发生重大失误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必须引咎辞职。中共中央在总结这些经验的基础上,在《条例》中概括性的规定了党政领导干部的引咎辞职制度。

在现代汉语中,“咎”指过失(因疏忽大意而犯的错误),引咎是指把过失归在自己身上,目的在于自责。引咎辞职一般指领导人因自身过失而给工作造成了一定损失或产生了某种不利影响从而主动辞去领导职务的行为,是领导人自我追究过失责任的一种形式。《条例》规定的“咎”不是一般的“过失”,而是“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在这种“咎”未达到违法的程度或虽违法但依法不追究法律责任时,领导干部应该引咎辞职。

在资本主义国家的政治环境中,引咎辞职是政治官员(指政治选举和政治任命的官员)而非一般文职人员的一种自责行为。所谓自责,是指政治官员对其履职情况和其言行进行自我评价,认为没有认真履行职责或言行违背民意,而自我发动的责任追究。自责的方式通常有道歉和引咎辞职两种。道歉是政治官员就自己的不良的履职情况或言行公开地向公众道歉,争取公众的宽恕;引咎辞职是自责的最严厉形式,政治官员的不称职行为或严重违背民意的行为,通过道歉也难以取得公众的谅解,只有提出辞职。

政治官员在公共政策的制定和执行中起着关键的作用,他必须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一切言行对人民负责。另外,政治官员又是政治责任的判断者,应该能够从理性上对自己的言行做出恰当的评价。政治责任感和政治责任评价是政治官员实施自我追究责任的两个内在条件,但建立在此基础上的自责是“凭良心”的自责,仅有此还不够,要想在现实政治生活中实现政治官员的自我追究责任,还必须有环境压力的外在条件。这种压力来自于两个方面:权力的制约和自由的舆论。追究政治责任本身就是对政治官员行使权力的正当性的怀疑,权力的制约使得政治官员在行使公共权力的同时,权力制衡机制自动发挥作用,纠正权力的不正当行使。另外,政治官员是受人民委托行使公共权力并履行职责的,人民有监督政治官员的权利,自由的舆论可以传达民众的呼声,引起群众的共鸣。权力的制约和自由的舆论给政治官员以无形的巨大环境压力。内在条件和处在条件同时具备,才可能在现实政治生活中迫使政治官员承担政治责任。总之,引咎辞职是政治官员承担政治责任的一种形式,其“咎”的范围不仅仅局限于“工作上的失误或失职”,还包括有违法或违背民意的言论,或者有悖于社会公德或法律精神的个人行为(如吸食、聚众、篡改或伪造学历、偷漏税、帮子逃避兵役等)。

同样,中共中央制定的引咎辞职制度,不是追究党政领导干部法律责任的制度,而是追究其政治责任的制度,只不过党政领导干部引咎辞职的原因仅仅局限于与“工作”相关的“咎”,而排斥与“言论”及“个人行为”相关的“咎”。作者认为,应该建立中国政治官员的引咎辞职制度,扩大“咎”的范围,不论是在履行职务中,还是在个人生活中,只要其言行违背民意,就应该主动提出辞职,从而使引咎辞职成为真正意义上的追究党政领导干部政治责任的途径之一。

引咎辞职制度化的问题分析

引咎辞职制度是自律性的政治责任追究制度,其根本目的在于强化领导干部的政治责任感,促进党政领导干部自责行为的形成。从理论层面上讲,建立和推行引咎辞职制度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权责明确和权责一致的问题。管理学理论要求每个领导干部拥有的权力和承担的责任是明确的且二者相应相称。如果在组织设计中能够做到这一点,建立引咎辞职制度就具有了根基。在独任制(首长负责制)机关中,引咎辞职的适用对象是行政首长个人,表现为个人辞职;在合议制(委员会负责制)机关中,引咎辞职的适用对象是委员会集体,表现为集体辞职。就中国的行政机关而言,宪法和政府组织法规定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也就是说,行政首长拥有指挥命令和监督下级的权力,他必须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过失承担责任。但政府的实际运行机制是民主集中制(本质上是一种有限个人负责制),加之我国缺乏科学的职位分类体系,上下左右之间,特别是上下之间的权力边界和责任边界都是模糊的,责任追究起来就比较困难。正是由于权责边界不清,加之裙带关系的存在,致使现实政治生活中鲜有追究党政领导干部政治责任的。就中国的审判机关而言,法院组织法规定,审判案件实行合议制(由数名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共同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轻微的刑事案件和法律另有规定案件的审判可以实行独任制(审判员一人独自审理)。另外,各级法院都设立审判委员会,会议由院长主持。合议庭和审判委员会的运行机制同行政机关一样,实行民主集中制。故中国司法的行政化倾向是十分明显的,建立院长和副院长的引咎辞职制度将会进一步强化审判工作的行政化倾向。可以预言的是,由于审判工作失误而可能导致引咎辞职的压力必然使院长和副院长越来越多地干涉合议庭的审判工作,进一步导致法院领导的独断专行,这与审判工作的改革方向是背道而驰的。这里的基本问题是院长、法官、合议庭和审判委员会各自的权限边界和责任边界是什么?司法独立是否意味着法官独立?法官审判案件是对法律负责还是对院长负责?所以,不少法律界专家认为,引咎辞职制度只是一种治标措施,“要想从根本上清除司法腐败,一方面必须真正实现司法独立,另一方面辅以制度上的有效监督,才是治本之道。”

第二,过失行为(咎)和违法违纪行为的外延问题。根据现有的干部制度,对违纪者应追究其行政责任,对违法者应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也可以追究其行政责任。而引咎辞职是党政领导干部承担政治责任的一种形式,所以建立引咎辞职制度,必须清楚地界定“咎”的范围和界限,以及它与违法违纪行为的区别。党政领导干部必须清楚自己的身份,对外是党、国家或政府形象的代表,对内是公共权力的执掌者,理应成为公众和公职人员的道德楷模和守法楷模。如果党政领导干部的行为与上述要求不相称,那么他就失去了做领导人的资格,属于违法违纪的,就必须给予撤职或开除的处分,不属于违法违纪而属于“引咎”者,就必须引咎辞职。在建立和运行党政领导干部的责任追究制度时,要注意两种不良倾向:一是以较轻的行政处分代替引咎辞职,如给个警告、记过、降级处分而不引咎辞职;二是以引咎辞职代替较重的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如对于具有严重失职或渎职行为的领导干部应该给予撤职或开除的行政处分或给予判刑,而让其引咎辞职,从而逃脱更为严厉的惩罚。

行政文员的工作职责范文5

1、宣传、贯彻执行公路养路费,车辆购置附加费征收政策,定期检查“两费”政策执行情况。

2、负责分解,下达“两费”征收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完成征费任务,督促按时足额上解入库。

3、认真执行财会,劳动人事,工资奖励等规章制度,负责“两费”收、支会计核算和加强财务会计监督。

4、负责财务、费收、劳动工资各项统计报表的编制,综合分析并提出改进措施和意见。

5、根据《审计条例》,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对本单位及本单位的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效益,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6、负责各项报表、帐册、票据的领取、登记、保管、发放和核销工作。

7、负责全区(市)征稽车辆、微机、传真机、无线电等设备的运用和管理,保证微机台帐和各类数据真实、准确。

8、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二、处机关行政机构、岗位设置

三、处长职责

1、带领全处职工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

2、严格执行国家公路规费征收政策,定期检查全市征稽系统对国家费,政策的执行情况,坚持原则,为政清廉,带领全处职工依法征费,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努力完成上级下达的费(税)计划任务。

3、坚持行政领导下的集体分工负责制,不断地改进领导方法,提高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副处长和各职能部门的作用、支持工作。

4、负责组织分解,下达公路规费征收计划,并督促按时足额上解入库。

5、负责公路规费收、支会计核算和加强财务会计监督,认真执行财会,劳动人事,工资奖励等规章制度。

6、根据《审计条例》,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对本单位及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效益,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7、定期召开办公会议和处务会议,检查总结工作,研究布置,及时地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注重人才的培训,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的业务素质,不断提高费收内来,综合档案和稽查管理水平。

8、关心群众生活,注意工作方法,团结同志,在政策允许范围内提高职工的生活福利待遇,解决职工的后顾之忧。

9、加强党政联系,协助党委书记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充分调动职工积极性,努力提高队伍素质和征费管理水平。

四、处副处长职责

1、按照具体分工,抓好各项分管工作,并对处长负责,当好助手和参谋,积极搞好配合,确保工作计划的实现。

2、抓好各分管科室的管理工作,针对各个时期情况定期拟定出工作计划,在征得处长的意见后,再组织实施。

3、坚持工作汇报制度,对各项工作的设想以及组织实施的情况,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4、注重集体领导下的分工协助问题,在副职分管工作中出现交叉的情况下,要做好相互研究,通气工作。

5、对处机关的各项改革、文明建设等重大问题,要积极参与,共同决策,并认真贯彻落实。

6、共同抓好全处职工政治思想工作。协助处工会、团组织开展活动,协助党委开展群众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发挥群团组织作用。

7、处长因公出差,不在处时,受处长之托,代为处长主持全处工作。

五、规费征收管理科职责

1、认真宣传和执行规费征收政策、法规负责检查政策、法规执行情况。

2、负责规费计划的测算和分解,定期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

3、负责规费收入财务和车辆统计管理工作,及时上解入库费款,按时报送财务及统计报表。

4、负责规费票证管理工作,严格领发和核销制度。

5、开展规费征收政策研究工作,制定辖区规费征收管理考核办法,对各征稽所征费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培训。

6、及时收集、整理规费征收的原始数据资料及征费动态信息,随时为领导提供决策数据。

7、负责微机征费系统的开发、运用、指导和管理。

8、负责对全市在籍车辆及进、出驻运车辆的动态管理和费源管理工作。

9、负责全市规费征管中的日常工作。协调好“两费”征收工作中的配合问题,探讨“两费”征收的新办法和新手段。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规费征收管理科科长职责

1、负责科室人员的行政管理工作,组织本科人员进行经常性的政治、业务学习,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不断提高本科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

2、正确掌握、执行国家规费征收法规、政策,及时测算、分解规费征占苹碚鞣压ぷ魅粘J挛瘢斡胝鞣压ぷ髦卮笪侍獾木霾撸焙昧斓疾文薄?BR>3、负责全市规费征收业务的管理和协调工作,拟出期间工作计划,按时完成规费征收计划和上解任务。

4、准确掌握全市规费征收政策和计划进度情况及动态,及时向领导提出意见和建议。

5、加强对全市征稽部门费收政策法规的执行指导和监督。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七、规费会计员职责

1、严格遵守会计法规,执行规费征收政策及各项财务管理制度,负责规费收入财务管理工作。

2、遵照“规费会计核算办未能”规范地制订各项会计凭证、帐表、整理、保管好财务栏案,并按规定时间送交档案室存档。

3、负责全市规费收入票据审核、及时记帐、算帐、对帐,做到帐帐、帐款相符。

4、认真审核各所规费收入情况,做好全市规费收入汇总、分析工作,按时编报规费报表。

5、收集、整理规费征收资料及信息,及时向上级报告情况和动态。

6、负责指导规费会计财务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八、规费征收管理科出纳员职责

1、遵守会计法规、协同会计搞好规费收入财务管理工作。

2、遵照“规费会计核算办法”认真做好记帐、算帐工作,确保帐务整洁、规范。

3、及时与银行核对帐款,做到日清日结,帐帐相符,帐款相符。定期编制银行对帐调节表。

4、按规定及时催促各所上解规费收入费款,办理银行转帐手续,做好规费收入入库工作。

5、执行上级解款计划,按规定做好费款上解工作。

6、收集、整理规费征收资料和信息,及时向上级报告情况和动态。

7、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任务。

九、规费征收管理科票证员职责

1、认真做好各种票据的管理工作,建立票据领发帐薄,严格执行省局关于票据领用、发放的规章制度。

2、掌握各所票证使用情况,及时制定票证发放计划,负责在省局领取所需票据,保证各所规费征收业务的票证使用。

3、认真保管库存票据,做好存放整洁、帐目清晰,领取方便,不出差错,做到领、存、发、销相符。

4、指导各所票证使用工作,及时清理过期旧票,编造清单,报请上级核销。

5、收集、整理规费征收资料及信息,及时向上级报告情况及动态。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十、规费征收管理科统计员职责

1、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执行统计法规。

2、建立健全各种统计台帐,做到资料齐全、准确。

3、按上级要求指导各所统计工作,及时催促各所按期如实报送统计资料,审核统计数据是否准确完整、签署审核意见,并及时整理、汇总,保质、保量地向上级上报各种统计报表。

4、掌握和熟悉本辖区车辆状况,能准确地向领导提供关于车辆的各种数据,当好领导的参谋。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一、规费微机管理员职责

1、根据“省规费征稽系统微机管理规定”,负责管理和使用计算机,计算机只允许供“规费管理系统”使用。

2、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规费的政策、法规,不断地研制开发,修正充实,完善规费征收管理系统,促进规费征收管理工作的现代化。

3、定期维护软、硬件,指导、监督各所微机员按操作程序正确使用微机,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并做好现场记录。

4、严格遵守微机各项管理制度,未经领导批准,不得随意自发和变更现有的征费程序。

5、定期存盘备份,做好微机技术资料的保管工作,按要求汇总、打印各类报表、资料,未经领导批准,不准将微机技术资料借给外单位和提供系统软件。

6、负责全处微机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以及微机辅助使用品的管理发放工作。

7、完成处、科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审计稽查科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公路规费征收政策和审计法规,参与制定本单位规章制度。

2、负责指导各所的审计稽查工作,以及对辖区各专业单位和费收单位的审计稽查和业务培训工作,定期组织下属审计稽查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3、负责对公路规费征收、财务收支计划、经费预算和征缴养路费合同等执行情况及其征稽工作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并对基本建设项目投资来源、开工、复工和专控商品实行审签制度。

4、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对严重违反征收政策,财经纪律的行为进行专项审计,并提出调查报告。

6、负责检查落实本单位审计结论的整改情况,准确、规范、完整报送稽查、审计各类资料、报表。

7、与有关部门协助管理和指导全处的行政执法工作。

8、积极完成公路规费征收工作,以及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

三、处审计稽查科科长职责

1、宣传和贯彻国家审计法规,根据上级要求,负责组织全处内审工作和稽查工作。

2、负责本科的政治、业务学习以及纪律、作风的管理,抓好“双文明”建设工作。

3、审核、编制、综合各种审计稽查数据资料及报表,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4、负责检查落实内审结论的整改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对严重违法、违纪案件进行专项审计。

5、与有关部门管理和指导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组织下属单位审计稽查人员的培训。

6、负责编制本科室的年、季、月工作计划书,并负责督促实施。

7、完成好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按要求完成本科室年终总结。

四、审计稽查员职责

1、宣传和贯彻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执行国家审计法规,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不循私情。

2、按要求编制、收集、整理、汇总、审计稽查报表或其他资料,及时进行汇总分析工作,为领导提供准确的数据资料。

3、定期参加各项内审和稽查工作,若发现有关重大违纪、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的向上级领导报告。

4、搞好行政执法的咨询、复议、整理和保管有关行政执法的档案资料。

5、按要求参加处、科室各项政治、业务学习,遵守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服务效率。

6、认真完成本单位领导,上级内审机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五、处财务科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严格办理会计手续,实行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及时向领导提出建议。

2、严格落实国家财政制度和财经纪律,杜绝坐支,挪用应缴资金,保护国家财产,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3、按照《征稽单位会计核算办法》规定,认真做好记帐、算帐、报表工作,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帐款相符。

4、按规定对本单位和部门的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材料进行全面盘点,做到帐帐、帐卡、帐物三相符。

5、定期检查分析经费计划、预算执行情况,遵守各项收入制度,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加强经费支出管理,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6、按规定做好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妥善保管会计凭证,帐簿和会计报表。

7、负责组织所属单位财会人员的培训和“达标升级”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财务科长职责

1、负责本科室的行政和业务管理工作,领导本科室人员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组织科室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

2、认真执行“会计法”,加强全市会计工作的管理和核算,实行会计监督、健全财会制度,维护财经纪律,保护国家财产,提高经济效益。

3、认真编制经费预算和决算,合理组织、使用资金、当好领导参谋,做到增收节支,保证财务收支计划的实现。

4、参与经济决策,考核执行效果,预测经济前景,提出合理化建设,为单位文明建设贡献力量。

5、负责组织所属单位财会人员的培训工作和“达标升级”工作,主持会计人员因故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时,财务工作移交的监督工作。

6、布置、检查经费费经费使用及节支情况、措施、及时收集和推广财务管理新经验。

7、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会计员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财务政策、法令、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认真执行勤俭办一切事业的方针。

2、加强会计核算,严格执行各项开支标准,保护国家财产,同一切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作斗争。

3、严格按照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编制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并符合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

4、按规定做好记帐、算帐和扎帐工作,自觉专研业务知识,提高会计核算的质量,保管好财务各种档案资料。

5、认真完成科、处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出纳员职责

1、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规定。现金支出限于小额零用,库存现金,符合限额,收入不得坐支。

2、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坚持签字报销制度,对经过审核、签章的收付凭证进行复核,办理款项收付。

3、登记现金日记帐和银行日记帐。现金日记帐必须与库存现金核对相符,银行日记帐必须与银行对帐单相核对一致,按要求每月编制银行帐调节表,对未达帐要及时查询。

4、保管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无差错。现金管理要做到日清月结,确保现金和有价证券的安全,如有短缺,应负责赔偿。

5、完成科、处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处办公室职责

1、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协助处领导,抓好行政管理工作,发挥参谋、助手、综合和协调作用。

2、负责文件的收发、撰写、公文处理及综合档案管理工作,拟写综合性工作计划及总结报告,了解中心工作的进展,贯彻情况,并及时向领导和上级汇报。

3、负责全处征稽行政执法工作,具体抓好执法文书领发、填制;费收法规、政策宣传;执法监督、指导、应诉、复议;执法人员培训、教育;执法情况的报备等工作。

4、负责办公自动化网络的开发、运行、管理、维护等工作。

5、认真搞好报刊和文件的收发工作,按要求办好《宜昌征稽》、《宜昌征稽信息》等通讯报道工作。

6、组织全处各种行政性工作会议,负责会议的通知,会场的布置,做好会议记录。

7、负责接待外来人员,做好来客的食宿安排。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处办公室主任职责

1、领导全室人员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加强科室行政管理,积极落实处务会的各项决定,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2、组织全室职工的正常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提出工作建设,当好领导的参谋,草拟全处工作计划和综合性工作报告。

3、组织全处征稽部门的通讯报道、政策调研和档案的达标升级、开发利用等工作。

4、管理安排好工作用车,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接待来人来访。

5、管理公共财产、拟定维修计划,负责通讯设备、车辆、服装等装备管理工作。

6、组织打扫环境卫生,落实机关人员保卫工作,审核各科室、征稽所的考勤。

7、审核全处的行政发文,负责全处的督办工作和行政执法宣传工作。

8、定期组织人员对全处固定资产进行清理、核实。

二十

一、档案员职责

1、档案管理员在处党办主任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热爱档案管理工作,努力学习,积极钻研专业技术,不断提高档案的管理水平。

3、贯彻执行集中统一的管理原则,自觉维护档案的完整和安全,督促查阅人员爱护档案、资料,最大限度地延长档案寿命。

4、按照文件传阅要求,送阅文件以及有关资料,同时做好文件的回收、归档工作,不断完善管理制度。

5、认真做好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分类、统计、保管、鉴定等一系列管理工作。

6、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核对,发现损坏应及时修补、妥善处理。

7、严格执行档案借阅制度,对于不符合借阅程序和规定者,一律不予借阅。

8、保持档案室、柜整洁,做好防火、防盗、防虫、防潮、防霉等工作。

9、严格执行档案保密制度,不随意泄漏档案资料、文件内容。

二十

二、档案人员保密制度

1、不准说的秘密绝对不说。

2、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

3、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

4、不准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事项。

5、不准在非保密场所谈论秘密。

6、不准在非保密地方存放秘密材料。

7、不准用电话、明电、普邮办理秘密通讯业务。

8、不准在亲友、子女面前谈论秘密。

二十

三、档案借阅制度

1、借、查阅人事档案需经处主管人事领导同意方可借阅。

2、借阅档案需经部门主管领导同意方可借阅。

3、借阅档案需当面点清页码、份数。凡外错档案,不得拆散、撕角、填圈、加注、涂改和污损等。

4、外借档案时间不得超过两周,如因特殊情况和工作需要延期的,应办理延期手续。

5、凡借阅者应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制度,不得将档案转借他人或复制、复印。

6、外单位来我处查阅档案材料,应持介绍信,经处领导同意后方可查阅。

二十

四、文件收发传递清退保管制度

(一)为了加强文件保管,现由处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文件设专柜放置、防火、防潮,做好文件安全和保密工作。

(二)所有文件只允许在机关内阅看,任何人不得将文件带回家中及其它公共场所观看。

(三)领导阅看文件后,应在文件上签署阅文意见、姓名和时间,如需要转给他人阅看时,应由文件保管人员处理,任何人无权横传文件。

(四)保管人中对发放的文件,坚持一月一清,一年一清退的制度。

(五)凡对上级发的文件不准翻印、复印,其他文件资料要翻印,经领导批准同意后,方可翻印和复印。

(六)严格向废品收购部门出售文件,内部刊物和资料处理必须经领导批准。

(七)凡是上级文件,由文件保管人员进行登记,附上文件传阅处理单,在文件夹内进行传递。其他人员无权收、拆文件。保管人员不在,他人代收文件,要交文件保管人员,由保管文件人员先进行登记,然后再按规定范围进行传阅处理。如因工作需要,确需借用时,必须由借文人本人找文件保管员履行严格借阅签字手续,明确归还时间方可借阅,如果阅文人还需看时,文件保管人员不得因借工作忙而拒之门外,应做到及时方便。

(八)文件保管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增强保密观念。及时做好文件的收发(都要登记)传递、借阅、清退及保管等方面的工作,并要求每年一季度以前,必须完成上年的各类文件的立卷归档整理工作。

(九)如果出现文件遗失时,必须根据上述制度查清责任,根据文件密级程度,由于文件丢失者本人负责。

(十)文件保管人员调动工作时,要严格办理文件交接手续,按照文件的收发登记簿清理逐份移交。

二十

五、会议档案分类、编号、调阅、清毁制度

1、会计人员按照国家和上级有关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本单位的会计凭证、帐薄、报表、财务预决算等会计资料,定期收集、整理立卷、编制目录。

2、会计档案管理,要切实做到防盗、防水、防鼠、防潮、防尘、防腐蚀,不得散失和泄密。

3、本单位人员调阅会计档案要经过会计主管人员同意,外单位人员调阅,任介绍信,经单位领导批准进行详细登记,一般不得将会计档案携带外出。

4、对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由会计档案部门共同鉴定,报经批准后,进行处理,对需销毁的,填写“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由档案、财会部门共同源员监销,并在销毁册上签章,销毁册长期保存。

二十

六、处办公室办事员(外勤)职责

1、负责处机关与其他部门的行政协调,搞好计划生育、环境卫生、绿化、保卫及民事调解工作。

2、负责全处房屋水、电、液化气等公共财产的使用、维修管理。

3、接待来客,安排住宿。

4、搞好机动车辆油料、材料供应和职工生活物资的采买、分配、发放等后勤工作。

5、负责办公楼、宿舍楼的水、电管道的检查维修联系。加强防火、访汛、防盗及交通安全方面的管理。

6、完成办公室主任及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

七、处办公室办事员(内勤)职责

1、负责处机关各种行政会议、学习记录,搞好上传、下达、内外联系。

2、收集各科、所的工作资料,提出行政工作建议,草拟综合性文件、报告和工作总结。

3、负责办公用品的购置、保管和发放工作。

4、负责全处文件、材料的打印、复印等内务工作,做到不丢失,不外传、不泄密。

5、负责会议的准备、组织工作,接待来客,安排食宿。

6、负责单位食堂的管理工作。

7、搞好固定资产台帐的建立和管理。

8、完成办公室主任及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

八、劳资管理员职责

1、劳资管理员在党办主任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负责全处劳动工资的管理工作,按要求编制劳动工资计划,报送劳动工资报表。

3、组织制定全处奖金、津贴等各项管理和发放制度。

4、负责办理本处所属单位的临时工、合同工作录用,工资待遇、合同的鉴定、审计结算费用情况。

5、会同工会组织处理好职工生、老、病、死、伤、残等劳动保险工作。

6、负责办理调入或调入职工的劳资手续以及退休离职等事宜。

7、负责全处人事档案管理、定期编制有关人事报表。

8、负责全处技术职称的评定工作以及组织落实工改、工调工作。

二十

九、行政装备科职责

1、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协助处领导,抓好行政管理工作,为领导当好参谋,为各部门做好综合协调工作,为职工解决后顾之忧。

2、负责全处财产、物资以及全处房屋设备维修的管理,抓好处环境卫生及绿化管理工作。

3、负责处机关安全保卫工作,安排好机关人员值班和节假日安全值班。

4、负责处机关工作车的调派、维修、办理车辆的计划供油和年审年检工作。

5、负责无线通讯设备的购买、管理和维护工作,保证通讯畅通。

6、负责征稽人员服装等装备的登记、领发等工作。

7、负责接待外来人员,做好来客的住宿,膳食等工作。

8、采购行政办公用品,做到有计划购买和发放。

9、负责管理门卫和食堂工作。

十、处办公室驾驶员职责

1、必须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上级有关车辆交通安全的规定,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文明驾车,确保安全。

2、服从办公室主任的工作安排,遵守纪律,随时保证用车,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做好服务工作。

3、负责车辆的保管、保养、调整、清洗,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

4、车辆维修和更换配件,驾驶员要先提出申请,造成预算,向办公室写出报告,交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送修。

5、注意节约油料、材料,不随便半车交其他人员驾驶和私自动车,工作时间之外,车辆要停入指定车库

6、协助办公室做好采购物品、文件寄发、生活物资分配等行政后勤工作。

7、完成办公室主任及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十

一、机动车辆使用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全处车辆管理,确保安全、合理、高效地调配和使用车辆,更好地为“两费”征稽工作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一)车辆管理。处机关的所有车辆统一由处办公室管理,城区各所的车辆,除车辆检验、维修、驾驶人员审验管理由处办公室管理外,其余的管理工作原则上由各所自行管理、负责。

(二)车辆的使用。处机关除各科室配置的业务用摩托车,由各科室负责人管理调配外,其余车辆的管理和使用,统一由处办公室负责,车辆使用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派车必须履行手续,否则不于派用。

2、业务用车,实行定人管理,定车使用的原则,做到随叫随到,确保使用。

3、各科室城区内各项业务用车,在未有特殊情况下,原则上一天只安排两次。具体时间为:(上午:9:30-11:30下午3:30-5:30)。

4、各科室城区外各项业务用车,在未有特殊情况下,原则上超过三人用车,可考虑派车,三人以下(含三人)不予派车。

5、各科室摩托车,必须由各科负责人管理,并按规定履行派车手续,做好派车记录。

6、处机关的大客车,一般只负责全处人员的上、下班交通接送,其它车辆一律不得供职工上、下班使用。

7、城区各所的车辆,通常由各所所长负责调配、使用,同时必须健全统一的车辆使用记录,在特殊情况下,必须服从处机关统一调用。

(三)车辆的停放管理,车辆停放,由处办公室统一管理、统一考核。除特殊情况,报处领导同意外,其它非工作时间(下班后、节假日)全处所有机动车辆,包括城区各所的机动车辆,都必须按照指定停车地点(处机关、艾家咀所停放在艾家咀、石板溪所停放在石板溪车库)停放。不得擅自动用。

(四)车辆的油料管理,油料、由办公室专人保管,并严格履行领用签字手续,外单位借用油料,应经处领导批准。油料的使用将采取,处机关车辆的油料,由处办公室负责人合理配置。各科室的摩托车用油。各所的车辆用油(除有特殊情况外),一律采用定额配用制度。

(五)车辆的安全管理。车辆的安全管理实行“处办公室统一组织、管理、各有车部门具体考核、落实”的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车辆安全管理规定,确实抓好车辆安全管理工作。

(六)车辆维修管理。办公室应建立车辆档案,记录和收集各种车辆运行、修理情况。市处机关、城区各所的机动车辆确实需要修理的,必须由各车辆主管负责人,向办公室写出维修书面报告,并由处办公室审核报处分管行政领导签批。签批后,由处办公室负责实施维修计划,结算修理费。

(七)违反本规定的处罚条款

1、未经处领导同意,擅自动用车辆的,发现一次扣月奖10%,造成车辆损坏、人员伤亡,一切经济损失,一律由事故肇事者自行负责。

2、未按本规定要求停放车辆的一次扣月奖10%。

3、开车办私事,擅自将车辆借给无驾驶执照人员使用或者借给外单位人员使用者,一经发现,扣其本人三个月奖金。若发生事故,其一切经济损失,由个人负责。

4、油料使用采取节约留用,超过不补的办法管理。若发现倒卖油料或利用工作之便,用油料做人情交易,经举报和发现一次,扣发其本人一个月奖金外,并责令追回其油料损失。

5、若车辆由于人为的保管不善,造成车辆机械损坏,一次扣责任人月奖50%。

6、未经处办公室,处领导签批维修计划或者不向领导呈报维修计划书,采取先斩后奏的办法,实施车辆修理,处将扣除责任人当月奖金100%。

三十

二、炊事员职责

炊事员在处办公室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其职责是:

1、关心时事政治、热爱本职工作,树立热心为职工服务的思想。

2、努力学习、钻研业务,提高烹调技术。

3、掌握一般主副食原材料质量的鉴定和保管方法,懂得营养学知识,会调剂花样、精打细算,粗菜细做,改善伙食,保证饭菜质量。

4、能够接待外来客人的就餐。

5、勤俭节约,计划用粮,爱护炊具,不浪费主副食品,节约用煤。

6、搞好个人卫生和食堂卫生,定期进行炊具消毒和个人卫生检查。

三十

三、食堂管理制度

1、行政管理制度:处食堂的日常管理工作,必须在处行政办公室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食堂炊事员的录用和工资待遇,由食堂负责人直接确定,但必须征得办公室负责人的同意,其工资待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劳资规定。

2、财物管理制度,购买的主副副食品要严格验收,饭菜票回笼要登记监收,食堂物资要专人保管,不丢失、不浪费。物尽其用,不准私自出售食堂物品,不准存放私人物资。

3、卫生管理制度;食堂卫生要做到勤扫、勤擦、勤洗、勤消毒、无蝇、无蚊、无积尘。不卖、不做腐乱变质食品。

4、帐目管理制度:每月定期公开一次帐目,每年底处财务科和审计科要对食堂帐务管理制度进行审计。

5、周订食谱制度:每周订出食谱表,尽可能做到早餐不重样,中餐多样化,保证按时开饭,并不断改善服务态度。

三十

四、处机关财产管理制度

1、处机关财产通过清理,在移交的基础上登记做帐,做到帐物相符,专人保管。

2、各科室配备办公用品、生活用品、卫生用品,实行固定使用保管制度。

3、处内财产中的贵重物资如:照相机、录音机、电视机、摄像机、复印机、微机、电风扇等一律实行专人管理,不得外借。其它物资外借,要经处分管领导批准。

4、财产的清仓查库工作每年一次,检查是否帐物相符,贵重物资的保管是否得当。特殊物资是否做到防腐、防潮、防锈、防虫、防鼠。

三十

五、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征稽单位必须正确,及时全面地核算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情况,对固定资产的收入、使用、保管进行严格的管理,保证固定资产的完整,防止损坏和丢失,做到妥善保管和使用。

2、购建的固定资产,都应在收入时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办理验收和交换手续,验收合格后,由有关部门填制“交付使用财产交接明细表”或“固定资产验收单”连同有关技术资料交财产主管部门存查验收入帐。

3、固定资产的清理、报废、拆除、调出、价让或转移时,都必须按规定报经批准,办好财务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违反管理制度,擅自拆除、调动、外借、赠送和变更固定资产。每年对固定资产必须全面清点一次,如有短少,要查出原因,属于一般情况或责任事故造成的,应由责任单位报请上级处理。属于违法行为,应当依法处理。

三十

六、财务管理制度

1、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政策法令,遵守财经纪律,加强会计监督、防止截留、挪用应上缴的资金,保护国家财产。

2、财务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三级核算,三级管理。省征稽局为主管会计核算单位,地、市、州处为二级核算单位,县、市所为三级核算单位。

3、认真执行收支计划,做好记帐、算帐、报帐工作,会计帐簿、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符合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

4、会计凭证、帐薄和报表必须按年整理,按照立卷、归档、专室专柜保管。

5、财会人员调离工作时,必须对本人经管的财会工作办理移交,编制移交清册,经接交人和监交人审核签章,办理移交后,才能调离。

三十

七、现金管理制度

1、现金的使用范围:(1)支付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福利等款;(2)支付抚恤金、退休金、丧补费和其他支出;(3)支付出差人员携带的差旅费;(4)转帐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5)征稽规费收入的现金;(6)职工交还剩余差旅费、借款等。

2、现金库存限额一般超过三天零星开支,超额现金要及时存入银行,低于限额可向银行提取补足,一切现金收入应及时存入银行,不得坐支现金。

3、异地采购货款的支付,除采购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外,不得携带现金购买各种公用物资,如有特殊购置情况,必须采用其他方式结算。

4、现金收付必须根据已经执行收付手续的收付凭证,逐笔记入现金日记帐,每日终了,结算出余额,与实际库存现金核对,不得挪用或白条子抵充现金。

三十

八、财务报销制度

为了严肃财经纪律,明确经济责任,现将各种票据报销的审批手续和审批权限权规定如下:

1、经费使用实行计划开支的原则,凡周转购置大宗物品,固定资产物品,房屋维修、车辆检修,办公文具、工具、组织会议、活动等经费支出须报送预算计划,写出书面报告,经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后,方可办理。经办人员应本着勤俭节约、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的原则及时办理完成。

2、会务接待费、学生集资费和第一项规定的物品购置、使用,原则上由处办公室负责经办报销,单据须经主管领导审批签字后,由财务科执行报帐。

3、职工的奖金、补贴、津贴、加班班、夜班费由处办公室按实际情况审核造表,报送分管行政副处长签字后,按国家政策规定发放、报销。

4、职工的差旅费、远交费、交通费、伙食补贴按国家政策规定的标准由个人填表,经处办公室负责和和财务科主管审核签字后,交主管领导签字报销。

5、医疗费凭病历,住院费凭病历和出院证明,按国家规定的标准范围,经主管领导审核后签字报销,对国家规定自费的检查,药品费和住院超标准开支,由报销个人承担。

6、对未领导批准同意的开支,原则上由经办人自己承担,无领导审核签字的单据不予报销。因特殊情况为解决工作方面问题造成的先开支后报告,由处领导酌情处理。

7、处财务实行“一支笔”管理,一切财务开支必须经过处主管财务领导审批,处主管财务领导不在家的情况下,由处主管财务领导委托其他副处长审批职权,但重大开支必须经处长办公会议研究后决定。

三十

九、会计机构内部稽核和钱帐分管制度

1、为了保证会计资料的合法性、合理性、准确性,防止会计核算工作上的差错,会计机构会计内部建立稽核制度。

2、由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指定专人专职或兼职,对本单位的会计凭证、由簿、报表及其它的会计资料进行审核,包括在经济业务入帐前,根据预算、帐簿、报表及其规定,审核财务收支、财务收发等经济业务的会计凭证是否合理、合法、准确。在经济业务入帐后,复核会计凭证、帐簿、报表等,纠正差错,审查记录无篡改。

3、凡涉及货币奖金和财物的收付,结算及其登记的任何一项工作,规定由二人或二人以上分工掌管。加强工作人员间的互相核对,互相牵制,防止差错,及时纠正差错。即钱帐分管、出纳员不得兼稽核员、记录员、档案保管员。

十、票证管理制度

1、票证必须由专人妥善保管,不得遗失,差错。领用发放票证必须严格办理领用手续,避免票证丢失、短缺。

2、各级征稽机关就建立“票证登记簿”,登记各种票证的领取、发放(使用)及结存数量。

3、各类票证按月盘点,实存票证数必须与票证登记簿结存数相符。如发现帐物不符、帐证不符,应立即查明原因,上报各级领导处理。

4、各种票证销号规定,缴讫证、统缴证和免缴证,按盖有征缴双方公章的票证领用单销号,养路费收据、规费收据、罚款收据凭上报联销号,过期的票证按审核后的缴销月报表销号。

5、各种养路费票证未经上报审核和缴销,不得擅自销毁。

四十

一、安全保卫制度

全体职工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守岗位,防患于未然,切实保证本单位治安、财产、现金、票证、行车等工作安全事故。

1、抓好经常性的宣传教育、落实措施,做到制度到位、责任到人,各科室应指定专人兼管安全保卫工作。

2、完善设施、办公、宿舍楼配备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栓、小车配备专用灭火器,财经,票证保管室除执行有关安全措施规定外,门窗需特殊加固。

3、严禁在办公楼和宿舍私接和乱拉电源,严禁使用电炉。

4、外来客人需向门卫打招呼,凡留宿人员需向领导汇报,门卫必须细致的做好外来人员的盘问和了解,发现可疑人员应及时报告。

5、电台、对讲机及执行室有关戒具应严格执行有关管理规定、谨防遗失,被盗和滥用戒具。

四十

二、无线电通讯设备管理制度

1、全处所有的无线电通讯设备,统一由处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建立无线电通讯设备登记簿,按规定记录无线电通讯设备的领用情况和维修情况。

2、持机人员和负责座机、车台保管人员都必须严格执行无线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按照操作规程使用,提高设备作用效率和寿命。

3、持机人员通话时要本着属台服从主台,固定台让流动台的原则,做到随呼随应,呼叫必须按规范化使用代号,不得随意乱呼乱答。

4、不要用设备联络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使用扫描频道干扰其它频道,不得将设备交给他人使用,违章者要严肃处理。

5、持机人员必须妥善保管设备,保持设备清洁完好,损失和丢失,按规定赔偿经济损失。

6、通讯设备工作时间原则上以上午六时至二十二时。(防汛期和特殊情况除外)

四十

三、清洁卫生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特制定此卫生管理制度。

(一)要求:

1、按照办公楼清洁卫生包干区的是分范围,各负责搞好卫生管理,使工作环境有一个新面貌。

2、每天上班前要打扫室内、外清洁,做到无灰尘、纸屑、杂物、室内物品摆放整齐,井然有序。

3、每周星期五下班前,提前半小时打扫卫生,擦洗门窗、桌柜、椅登的灰尘,搞好卫生间的打扫和清洗。

4、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叶痰,不乱抛纸屑、果皮,不随地掸烟灰和丢烟头。

5、做好大、小会议室和其它办公设施的卫生。

(二)考核办法:

1、每周组织一次卫生检查。

2、检查分清洁,一般清洁、不清洁三类。达到五项标准为清洁,达到四项标准为一般清洁,有两项不合格为不清洁。

3、检查结果采取张榜和贴卫生标签的办法予以公布。

4、奖罚标准按月奖考核办法执行。

四十

四、机房规则

1、机房内要保持整洁、干净,严禁大声喧哗,吸烟及乱扔果皮、纸屑。

2、工作人员上机要填写工作记录,如发生重大问题,必须做好详细记录。

3、严格使用微机玩电子游戏。

4、非微机员严禁上机,如需上机学习,须经处领导批准同意后,并由微机员培同上机。

5开机后,人离开后,应将室内所有的电器设备关闭。

6非本室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入内。

四十

五、微机操作规程

1、UPS电源,注意UPS电源的报警信号,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处理。

2、待UPS电源正常后,方能打开微机进行自检一切正常后才能投入运行。

3、在操作过程中,用力一定要适度,避免损坏机件。

4、微机出现故障,要停止微机的使用,及时向处领导汇报并联系修理。严禁自行打开机盖,盲目乱试。

5、对微机的运行状况和运行内容要做好详细的记录。

6、微机操作员工作时,应严格遵守本规程,造成微机系统损坏的,要追究责任,严肃自理。

四十

六、征稽所职责范围

1、积极宣传,认真执行公路征收政策和规定,不能擅自减免,做到“应征不漏”。

2、按照年度征费计划和争取数,制定本所的季、月度征费计划并随时掌握征费进度,定期分析,采取措施努力完成和超额完成年度征费任务。

3、执行上级颁发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做好公路规费征收的各项基础工作。

4、负责公路养路费、车购费、货附费、客附费帐、表、证、据的领取,登记、保管和核销工作,做到手续完备,帐目齐全、报表及时,准确无误。

5、严格执行国家财经纪律,“两费”收入按规定专户存储,及时足额解款,严禁压票、压款、瞒报、挪用和截留收入。做到精打细算节约支出,按规定标准开支。

6、负责“四费”的自审和稽查工作,定期上门、上路发挥审计人员的监督作用。

7、负责本区域的行政执法工作。

8、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9、完成上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十

七、所长职责

负责本所的行政和业务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积极组织职工采取一切措施完成和超额完成“规费”征收任务。

1、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政策。保证费收政策实施、执行,完成上级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负责全所工作的综合、平衡、布置、检查。

2、抓好队伍建设,落实思想政治工作的各项措施,适时开展各项有效的政治,抓好党的组织建设,落实廉政勤政措施。

3、抓好建章建制,搞好内部配套改革,坚持免费车辆签证把关,搞好查漏补征。

4、经常分析费收任务完成情况,科学地组织费收工作,确保月度、季度、年度的费收计划到位。

5、负责财务管理,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坚持一支笔的审批制度。

6、抓好一班人团结工作,及时解决职工的各种思想问题。

7、完成上门、上路、费收目标(包括上级交给的任务)。

四十

八、副所长职责

1、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贯彻“两费”征收政策,协助所长抓好行政业务管理工作。

2、落实“多位一体”新思路,深入开展各项竞赛活动,抓好全所文明服务活动。

3、负责行政执法和“三上”稽查具体工作。

4、抓好职工业务和后勤、福利事业,力所能及的解决好职工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抓好一般日常事务性工作。

5、完成上门、上路、费收目标及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十

九、所办公室职责

1、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在正、副所长的领导下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和宣传教育工作,当好领导参谋。

2、负责文件的撰写及各种文字材料的审核,草拟综合性工作计划及总结报告,了解中心工作的进展,贯彻情况,并及时向领导和上级汇报。

3、负责做好行政执法和通讯工作。

4、负责各项来文的保管和处理以及文字打印、报刊邮件收发、档案管理、通讯设备,公章管理和使用,办公用品的购买、发放等工作。

5、负责人事、工资、劳保福利、职工教育等工作,处理和接待群众来信来访。

6、负责筹备各种会议,安排会务,做好登记,整理纪要,负责各级来客的接待工作。

7、负责单位车辆管理,同时做好值班、保卫、房屋、水电维修等后勤保障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所费收科(股)职责

1、认真执行和宣传养路费征收政策,了解征费政策执行情况,制定堵漏措施,总结推广征费经验。

2、负责养路费收入计划的分解,定期检查,分析养路费收入计划的执行情况。

3、负责养路费收入财务管理工作,努力做到“应征不漏”,按时足额上解费款。

4、及时收集、整理养路费原始统计资料,完成各种统计图表。

5、负责养路费票证管理,严格领发和核销制度。

6、负责微机征费系统的运用和管理。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共它工作及上门、上路、目标承包任务。

五十

一、所财务科(股)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严格办理会计手续,实行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及时向领导提出建议。

2、严格执行国家财政制度和财纪纪律,防止坐支,挪用养路费和其它应上缴资金,保护国家财产,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3、按照《征稽单位会计核算办法》规定,认真做好记帐、算帐、报帐工作,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帐目清楚,日清月结,帐款相符。

4、按规定对本单位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材料进行全面盘点,做到帐帐、帐卡、帐物三相符。

5、定期检查分析经费计划,预算执行情况,遵守各项收入制度、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加强经费支出管理,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6、按规定做好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妥善保管会计凭证,帐簿和会计报表。

7、负责组织本所财会人员的培训和“达标升级”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及上门、上路、目标承包任务。

五十

二、所审计科(股)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审计法规及时、准确报送各种审计报表。

2、对“两费”的征收计划,财务收支计划、经费预算、会计决策及各种报表,是否真实、正确、合理、合法进行审计监督。

3、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对严重违反征收政策、财经纪律的行为进行专案审计,并提出调查报告。

5、负责检查落实本所审计结合的整改情况,并写出执行情况报告。

6、负责上路稽查的组织工作,适时开展夜检,及时上门催收欠款,抓好查漏补征。

7、完成上门、上路,目标承包及领导和上级内审机构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十

三、征稽人员工作制度

1、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严守工作纪律,按时到岗到位,因迟到、早退影响工作者扣“活工资”1%,旷工一天扣“活工资”50%。

2、工作时间坚守岗位,不串岗、不聊天、不做私事,杜绝买菜、打毛线、吵架、下棋、开玩笑等不良行为,遵章守纪,完成工作任务。

3、为了保持优美的工作环境和安静的办公条件,办公时间严禁带小孩。

4、坚持上班着装,做到整洁、端庄、不穿便服上班,不穿拖鞋(微机室除外)工作,违者一天(次)扣“活工资”2%。

5、坚持每周下午业务会议制度,召开民主生活会,工作中疑难问题在会上商量解决并布置下一步工作任务。

6、出门办事、进帐、追款、稽查应向科室及所领导讲明情况,说明去向、时间,否则作早退或旷工处理。

五十

四、征稽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实现我市征稽工作人员的科学管理,保证征稽工作人员的优化、廉洁,提高工作效能,促进规费征收工作,根据国家事业单位有关行政管理政策和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征稽工作人员管理制度贯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基本路线,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征收稽查处除借用人员和临时工以外的全体工作人员。

第四条征稽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征稽工作人员的各级领导机构组成人员的产生和任免,依照各级主管机关的政策规定办理。

(二)义务与权利

第六条征稽工作人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2、积极宣传,贯彻国家征费政策、法规、规章,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公务;

3、忠于职守,团结互助,勤奋工作,尽职尽责,服从命令;

4、公正廉洁,克己奉公;

5、刻苦钻研业务,提高业务素质,接受群众监督,为经济建设服务。

第七条征稽工作人员享有下列权利:

1、非因法定事由和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行政处分;

2、获得履行职责所应有的权力;

3、获得劳动报酬和享受保险、福利待遇;

4、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培训;

5、对各级领导人员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6、提出申诉和控告;

7、依照国家政策和本制度规定辞职;

8、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三)录用

第八条征稽工作人员的录用,应采用公开考试、严格考核的办法,按照德才兼备标准择优录用。

第九条录用征稽工作人员,必须在政策规定的编制限额内按照岗位所需的要求进行。

第十条报考征稽工作人员,应当具备有关规定的资格条件,并符合征稽工作的实际要求

第十一条录用征稽工作人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招考公告或推荐;

2、对报考和推荐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对审查合格人员进行考试;

4、对考试合格人员进行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方面的考核;

5、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提出拟用人员名单,报上级人事部门审批。

第十二条征稽工作人员的录用考试,除国家和省领导机关有明确规定外,一律由地(市)级征稽机构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录用于地(市)处机关工作的人员,应当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专业人材可以酌情考虑)。按照规定录用的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征稽工作人员,应当安排到基层工作一至二年。

第十四条新录用的征稽工作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新录用的征稽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应当接受培训。

(四)考核

第十五条地(市)、县两级征稽机构,按照各自的管理权限,对部门和个人进行德、能、勤、绩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第十六条对部门和职员的考核,应当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

第十七条考核工作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平时考核作为年度考核的基础。

第十八条地(市)、县两级机构在月度、年度考核时,可根据具体情况,由行政管理科室,也可以设立非常设考核小组,在部门负责人的领导下实施月度、年度考核工作。

第十九条月度考核,由考核机构,根据具体的规章制度进行考核。

年度考核,应先由部门和个人总结,由考核机构按照年度目标对照检查,在听取基层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意见,经考核小组和单位领导集体审核后,确定考核等次。

对各级领导人员的考核,必要时可以进行民意测验或者民主评议。

第二十条月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基础。

年度考核,根据综合考评结果,确定不称职、称职、先进、标兵、模范。并以文字卡片形式,记存入档。

第二十一条年度考核结果将作为征稽工作人员的奖惩、培训、辞退以及调整职务级别和工资的依据。

(五)奖励

第二十二条征稽机关必须在国家政策规定条件下,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以及有其他突出事迹的征稽工作人员经予奖励。对征稽工作人员的奖励,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十三条征稽工作人员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应当予以奖励:

1、忠于职守,积极工作,成绩显著的;

2、遵守纪律,说法奉公,作风正派,办事公进,起模范作用的;

3、在工作中有发明、创造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征稽工作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4、受护公共财产,节约国家资财有突出成绩的;

5、防止或者挽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免受或者减少损失的;

6、在执行公务,抢险、救灾等特定环境中奋不顾身,做出贡献的;

7、同违法违纪行为做斗争,有功绩的;

8、在对外交往或具有较大影响的重大活动中,为本征稽部门争得荣誉和利益的;

9、有其他功绩的。

第二十四条对征稽工作人员的奖励分为:嘉奖、记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授予荣誉称号。

征稽机构对受前款所列奖励的征稽工作人员,按照规定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第二十五条征稽工作人员奖励的权限和程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六)纪律

第二十六条征稽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

1、参与违法、违纪活动;

2、,贻误工作;

3、利用职权为自己和他人谋取私利或者贪污、盗窃、行贿、受贿;

4、,侵犯群众利益,损害国家机关和人民群众的关系;

5、对抗上级决议和命令;

6、弄虚作假,欺骗领导和群众;

7、压制批评,打击报复;

8、挥霍公款,浪费国家资财;

9、泄露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10、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迷信、等活动;

11、打架、骂人,违公德,造成不良影响;

12、违反政策规定经商、办企业以及参与其他营利性的经营活动;

13、在外事活动中有损国家荣誉和利益;

14、其他违反纪律的行为。

第二十七条征稽工作人员有本制度第二十六条所列违纪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或者虽然构成犯罪但是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除依照管理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外,应当给予行政处分,违纪行为情节轻微,经过批评教育改正的,也可以免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八条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受撤职处分的,同时降低级别和职务工资。

受行政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除警告以外的行政处分的,并不得晋升工资档次。

第二十九条处分必须依照规定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做出处理决定。

对征稽工作人员的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第三十条给予国家征稽工作人员行政处分,应依照国家规定的各级机构的相应权限,行使各自的管理职能,所级、科级单位有权给予本部门职员,警告和建议记过处分,记过处分必须报处审核、备案,处级单位有权根据所级、科级单位申报的情况,以及个人表现情况,给予责任人记过、记大过、降级处分,处级单位同时有权依照国家法规给予职员撤职、开除处分,但必须报主管局备案。

第三十一条征稽工作人员受本制度第二十八条所列除开除以外的行政处分,分别在半年至两年内由原处理机关解除行政处分。但是,解除降级、撤职处分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

征稽工作人员在受行政处分期间,有特殊贡献的,可以提前解除行政处分。

解除行政处分的,晋升职务、级别和工资档次不再受原行政处分的影响。

第三十二条行政处分决定和解除行政处分的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七)职务升降

第三十三条征稽工作人员的职务晋升,必须坚持德才兼备、任何人唯贤的原则,注重工作实绩。

第三十四条晋升征稽工作人员职务,必须在国家核定的职数限额内进行。

第三十五条征稽工作人员晋升职务,应当具备拟任职备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拟晋升上一级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下一级两个以上职位任职的经历。

第三十六条征稽工作人员的职务晋升,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采取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办法产生预选对象;

2、按照拟任职务所要求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3、在年度考核的基础上进行晋升考核;

4、由任免机关领导集体讨论决定人选。

对晋升领导职务的征稽工作人员,应当进行任职培训。

第三十七条晋升征稽工作人员的职务,应当按照规定的职务序列逐级晋升。个别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特别突出的,可以越一级晋升,但是必须按照规定报有关部门同意。

第三十八条征稽工作人员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或者不胜任现职又不宜转任同级其他职务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予以降职。

第三十九条任免机关根据征稽工作人员职务的升降和年度考核结果,按照规定调整其级别和工资档次。

(八)职务任免

第四十条征稽工作人员职务实行委任制、部分职务实行聘任制。

第四十一条征稽部门各级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的任免权限和程序任免征稽工作人员。

第四十二条征稽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任职;

1、新录用人员试用期满合格的;

2、从其他机关及企业、事业单位调入征稽部门任职的;

3、转换职位任职的;

4、晋升或者降低职务的;

第四十三条征稽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免职;

1、转换职位任职的;

2、晋升或者降低职务的;

3、离职学习期限超过一年的;

4、优化组合中不能胜任工作,离岗待业的;

5、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一年以上的;

6、退休的;

7、因其他原因职务发生变化的。

第四十四条征稽机关必须按照岗位设置原则,安排工作人员岗位(退职位)。

征稽工作人员在未经上级领导机关批准,不得在企业和营利性事业单位兼任职务。

(九)培训

第四十五条征稽机关根据交通事业发展的需要,按照工作职位的要求,有目的、有计划地对国家征稽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征稽工作人员的培训,应严格贯彻理论联系实际,学用一致,按需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

第四十六条征稽工作人员的培训分为:对新录用人员的培训,晋升职务的任职培训,根据专项工作需要进行的专门业务培训和在职征稽工作人员更新知识的培训。

第四十七条征稽工作人员培训的方式、方法,由省、市两级主管机构确定。

第四十八条征稽工作人员培训期间的学习成绩和鉴定作为其任职和晋升职务的依据之一。

第四十九条征稽工作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人提出要求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

1、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且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

2、工作年限满三十年的;

第五十条征稽工作人员退休后,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各项待遇。

(十三)申诉控告

第五十一条征稽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人事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自理机关申请复核,或者向上级领导部门申诉,其中对行政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监察机关申诉。

受理申请复核的机关必须在接到申请复核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答复。

复核和申诉期间,不停止对征稽工作人员处理决定的执行。

第五十二条征稽工作人员对于单位及领导人员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可向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提出控告。

第五十三条征稽工作人员提出申诉和控告,必须忠于事实。

第五十四条征稽机构对征稽工作人员处理错误的,应当及时予以纠正,造成名誉损害的,应当负责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负责赔偿责任。

(十四)管理与监督

第五十五条征稽处负责征稽工作人员、所属征稽机构的全面综合管理指导工作。

县、区级所负责本行政辖区内征稽工作人员的综合管理实施工作。

第五十六条对有下列违反本制度规定情形的,根据不同情况,由市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1、对不按编制限额、所需职位要求及规定资格条件进行征稽工作人员的录用、晋升、调入和转任的,宣布无效;

2、对违反国家规定,变更征稽工作人员的工资、养老保险金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标准的,撤销其决定;

3、对不按规定程序录用、任免、考核、奖励及辞退国家征稽工作人员的,责令其按照规定程序重新办理或者补办有关手续;

4、对不按照公正、合理、团结、高效的原则实施优化组合的,予以批评、纠正。

征稽机关按照征稽机构、征稽工作人员的管理权限,对前款所列违反本制定规定的情况负有主要或者直接责任的征稽工作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行政处分。

(十五)机构的设置与人员的配置

第五十七条征稽机构的设置必须严格按照交通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物价局[91]14号文件执行,并实施其管理职能。

第五十八条各级征稽管理机构的征稽工作人员配置,必须按照在不违反国家有关机构编制规定的总体原则下,采取优化组合的方式,使用和配置各征稽岗位人员。优化组合原则规定如下:

1、征稽部门领导人员按照规定任免权限和程序任免;

2、处管科长、所长一级的干部,由处领导提名,必要时,也可采用群众推荐的形式,由处组织部门考查,经处党委会研究后,报上级局审批,任职录用;

3、处管副科长、副所长一级的干部,由各科、所正职领导提名,必要时,也可采用群众推荐的形式,由处组织部门考查,经处党委会研究后,报上级局审批任职录用;

4、各所、各职能科室其他负责人,由各所领导集体研究,报处组织部门考查,经处党委会研究后,审批任职录用;

5、各科、各所征稽工作人员,在不违反国家人事政策规定的情况下,根据工作岗位,业务素质,政治思想政策规定的情况下,根据工作岗位、业务素质,政治思想素质,由各科、各所通过优化的方法,进行录用。

优化组合掉岗的征稽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后,经所在部门同意,方可重新上岗工作。培训期间只发固定工资。培训后,上岗仍不合格者,单位将给予该征稽工作人员三个月时间联系调出。(此时间只发固定工资),三个月仍不调出的,征稽机构将按照本制度予以辞退处理。

第五十九条优化组合工作,必须在本单位、本部门内部实施,对组合掉的征稽工作人员必须报备案,对本单位、本部门所需求的外部人员,必须向处机关人事部门写出申请,经处党委会研究后,报上级局审批、批准后,才能调入。

行政文员的工作职责范文6

关键词:企业公民意识;思想政治工作;水电类企业;培育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5)024-0000-02

从历史视域下来看待“公民意识”的形成,其应生成于西欧资本主义初期的市民社会,并随着民族国家的形成而逐渐发育成型。具体而言,公民意识所强调的便是责任意识,即对社会、对国家的公民责任,且能主动在行动上贯彻这些责任。通过管理学家将“公民意识”概念移植到企业管理理论之中,便形成了企业公民意识的特有概念。笔者认为,企业公民意识仍需强调“责任意识”,以及员工能在行动上贯彻这种责任意识。另外,企业根据自身的不同类型又具有不同的组织生态环境,从而在实践中培育员工公民意识的路径也应是多样性的。针对笔者所在的水电类企业而言,国企性质和项目制管理模式就决定了,需要充分应用思想政治教育职能,在培育员工企业公民意识上有所作为。

一、对企业公民意识的内涵解读

结合笔者的理解,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来解读企业公民意识的内涵:

(一)企业公民意识的一般内涵

正如上文所提到的那样,企业公民意识也需要强调“责任意识”。那么企业作为一类生产性经济组织,其特有的组织环境所追求的责任意识是什么呢。毫无疑问,在企业内部技术组织分工形态下,员工首先应在自身的岗位上自觉、合规完成本职工作任务。而更为重要的则是,员工能将自身的职业发展规划与企业的发展相融合,自觉关注企业的发展前景并能充分参与到推动企业发展的各种事项中。从中不难看出,企业的公民意识追求的是:“以大我成就小我,并联合众多的小我来推动大我的实现”。

(二)企业公民意识的具体内涵

然而不同类型的企业具有不同的组织生态环境,而不同的组织生态环境又将导致企业员工具有不同的心理素质和行为偏好,最终又将影响到思政工作的开展模式。为此,在一般性内涵解读的基础上,还需要具体到国企(水电类企业)层面进行具体内涵解读。需要指出的,国企员工普遍具有良好的责任意识,但不能将这种责任意识与公民意识相等同。原因就在于,国企员工责任意识的养成主要归因于严格的制度管理,这就意味着,当前还未能从激发起员工的主体性来培育他们的公民意识。从中可以得出,针对国企特有的组织生态环境,以及水电类企业的项目制管理模式,应通过员工主体性的发挥来形成自主、自觉的责任意识。而这里的责任意识便包括:质量意识、安全意识、大局意识,以及正确的自我角色认知

意识。

二、国企公民意识形成的内在逻辑分析

那么将视角具体到国有水电类企业中,其员工的公民意识又应遵循怎样的形成逻辑呢。不难知晓,只有厘清了其中的形成逻辑,才能为思想政治工作的开展寻找到切入点。具体而言,内在的形成逻辑一般沿着:岗位责任意识―班组责任意识―企业责任意识的形成逻辑而展开。可见,这实则体现为员工在对自我责任意识认知的逐步深入的过程。

(一)“岗位责任意识”到“班组责任意识”的形成逻辑分析

员工首先应具备岗位责任意识,这里的意识建立主要通过岗前和岗中培训来实现,而员工之所以容易具备岗位责任意识大多源于,制度化管理和绩效考核的约束使然。同时,在制度化管理和绩效考核作用下,班组(项目组)责任意识的强弱直接影响到员工的切身利益,因此,在利益一体化情形下班组责任意识也是容易建立的。总之,从岗位责任意识到班组责任意识,在国有企业现有的制度管理和绩效考核下,已经不存在太大的难度。

(二)“班组责任意识”到“企业责任意识”的形成逻辑分析

众所周知,水电类企业的工作地点大多处于户外,且按照项目组进行员工管理。这就意味着,在项目组管理模式下“岗位责任意识与班组责任意识”是天然联系在一起的。然而,若是将班组责任意识拓展到企业责任意识来,则会在许多员工的思想中存在疑惑。这一疑惑的形成在于,在严格的技术分工组织形态下,在任务为导向的项目制管理下,员工所展开的工作实践是一个个具体的项目,在实践中所形成的生产关系表现为小组成员之间的物质利益关系。那么在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关系下,水电类企业的员工缺乏企业责任意识也是可以理解的。从中可以得出,思想政治工作的重心应放在:推动员工从班组责任意识提升到企业责任意识的层次上来。

三、思政工作在培育公民意识的职能定位

针对从“班组责任意识”提升到“企业责任意识”的培育过程,思政工作在其中的职能可定位于以下三个方面:

(一)文化塑造职能

这里的文化塑造指向思想文化塑造,其应作为企业文化塑造的组成部分。众所周知,企业文化具有增强企业凝聚力,以及培育企业员工核心价值观的功能。因此,通过企业思想文化的塑造首先发挥该文化的凝聚功能,然后通过企业核心价值的传输来形成员工共有的企业意识形态。与此同时,在群体意识影响个体意识的作用下,就不能不断强化含有“企业责任意识”元素在内的思想文化。在实施文化塑造职能时,政工干部需要在多部门的配合下来展开。

(二)班组交互职能

根据笔者的调研发现,在水电类企业中由于受到项目施工特点的决定,项目组之间的交流较少,即使存在也主要限于业务沟通。需要指出的,若是缺乏一种开放的心态,员工的班组责任意识则难以提升到企业责任意识上来。而且,作为大型国有企业的水电类企业,还存在着技术人员与行政人员交流过少的情形,这也将影响到双方企业责任的形成。因此,通过打破班组职能限制而举行员工集体活动,则可以在班组交互职能下实现员工责任意识的拓展和提升。

(三)意识培训职能

意识培训职能可看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传统职能,但在进行宣传和培训时应科学设计其中的内容。笔者认为,传统那种说教式的培训体系已经不适应新时期的需要,而是需要联系员工的实际和关切,订制化的进行培训内容设计。在本文开篇之处就已提到,可以联系员工的职业发展规划来做责任意识培训,从而实现“小我与大我”的融合。

四、定位驱动下的培育路径构建

根据上文所述并在定位驱动下,培育企业公民意识的路径可从以下五个方面来构建。

(一)厘清企业公民意识的培育重心

在与兄弟单位进行工作交流时发现,国企管理层在对待“培育员工公民意识”这一问题上都显得十分重视,但却未能厘清当前公民意识培育的着力点,而是从社会学角度泛泛而谈。笔者认为,在国企普遍面临转型升级压力的大背景下,员工的公民意识应建立在:自觉意识到企业的发展难处,并能通过自我能力的不断完善来推动企业克服这些难处。毫无疑问,除了这些我们也不可能再要求员工做什么。因此,思政工作的工作重心也就明确了。

(二)挖掘思想政治工作的职能优势

目前国企思想政治工作整体处于被弱化的趋势中,这不能仅从政工干部的身上来找原因,还需要结合思政工作的当前应用要求来进行探究原因。前面已经指出,国企员工普遍具有责任意识,所以思政工作的职能就在于将这种责任意识转化为员工的能动意识。那么在当前国企反腐倡廉大环境下,通过加强党建工作的开展便能为肃清国企组织生态中的不良风气,从而为基层员工能动性的发挥提供保障。思政工作再通过文化塑造、活动开展、意识培育,就能顺势提升员工的企业责任意识。

(三)助推具有责任意识的文化建设

根据企业文化的圈层理论可知,由外到内企业文化分为:物质文化、行为文化、制度文化、精神文化。而思想文化则属于精神文化范畴,所以该文化的塑造需要得到前面三类文化的支撑。为此,政工干部应与人力资源部门、工会组织协同,完善绩效考核中的奖惩制度(物质文化),并在党委的授权下严格规范中层以上干部的行为操守(行为文化),并在强调员工的参与下来优化当前的内控管理制度(制度文化)。通过这些工作,便能增强员工的归宿感和公平感,从而激发起他们的企业责任意识。

(四)开发员工人际交互的多元模式

水电类企业属于集团化公司,因此在现有条件下无法做到全员之间的交互,而只能做到分公司内部之间的人员交互。建立在分公司基础上的人际交互模式,可以通过举行业务比武活动、户外联合拓展活动、班组之间的业务交流和联谊活动来开展。关于活动的开展需要得到企业管理层的支持,这样在实施人际交互模式时才具有权威性,而得到各个项目小组的配合。在活动的主题创设上,应紧密围绕着“增进企业责任意识”、“培育主人翁精神”来展开。

(五)科学制订宣传和培训内容方案

我们应将思想政治工作的说教形态进行转换,转换的逻辑起点便是要与员工的关切相契合。前面反复强调了,需要将员工的职业发展规划与企业的发展联系起来,这样才能在培训中建立起员工的关切。在培训的实施上,应以单方面的授课或讲解,改变为建立员工之间的交流平台,这样才能在员工群体中产生共鸣。

综上所述,以上便是笔者对文章主题的讨论。最后再次强调,企业公民意识的培育应与社会公民意识的培育相区别,前者应紧密围绕着企业的需要来展开,因此具有强烈的功利色彩。

五、问题的拓展

在增强国企思政工作实效性和时效性的要求下,还应思考该项工作与企业思想文化建设间的关系。根据企业文化的圈层理论可知,思想文化是最核心精神文化的组成部分,从而能够放大思政工作的正外部性。为此,在本文最后在就这一问题进行认识。

企业实施思想政治工作的初衷,便在于构建良好的思想文化氛围。由此,结合该项工作的开展,以下将从目的、手段和效果等三个方面进行认识。

(一)思想文化建设的目的

思想文化作为企业文化元素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同样承担着净化企业舆论、提升岗位意识,以及形成组织凝聚力的任务。而上述任务也就构成了思想文化建设的主要目的。然而,在企业外部社会环境动态演化的情况下,实现以上目的已难以借助传统价值观点的支撑,从而在手段上的创新便成为当务之急。

(二)思想文化建设的手段

在企业长期的发展历程中,政工干部积累起了大量的工作经验。特别是依托职工思想政治教育以及定期的政治学习,为支撑思想文化建设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在商品经济大潮中所存在的“拜物教”势力,也不断侵蚀着企业职工的思想。由此,传统“空对空”的建设手段需要得到纠正。因此,“手段”应在价值取向的引导下,触及到职工心中所想、工作生活所需之中。

(三)思想文化建设的效果

所谓“效果”就是强调,思想文化建设是否最终满足了最初的目的。从而,思想文化建设效果需要通过实践来检验。那么何谓实践了。结合新时期的需要,就是要看思想文化是否增进了职工的工作热情,是否提升了他们的团队意识,是否提高了他们的岗位

执行力。

以上对企业思想文化建设的认识,不仅为价值取向的建立提供了思路,也为具体的建设实践提供了路径指向。而在践行过程中,应从思政工作的教育功能出发,通过模式创新来解决思想文化建设问题。另外,从根源上去探寻思想文化建设的落地效应,则在于提炼出符合新时期要求的价值取向来。而若要实现价值取向的时代性,则需要对企业所面临的社会环境进行分析。

六、小结

本文认为,企业公民意识仍需强调“责任意识”,以及员工能在行动上贯彻这种责任意识。具体而言,思政工作的培育路径可围绕着:厘清企业公民意识的培育重心、挖掘思想政治工作的职能优势、助推具有责任意识的文化建设、开发员工人际交互的多元模式、科学制订宣传和培训内容方案等五个方面开展。即,促使员工自觉意识到企业的发展难处,并能通过自我能力的不断完善来推动企业克服这些难处。国企员工普遍具有责任意识,所以思政工作的职能就在于将这种责任意识转化为员工的能动意识。思想文化则属于精神文化范畴,所以该文化的塑造需要得到前面三类文化的支撑。在活动的主题创设上,应紧密围绕着“增进企业责任意识”、“培育主人翁精神”来展开。在培训的实施上,应以单方面的授课或讲解,改变为建立员工之间的交流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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