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保证金范例6篇

外汇保证金

外汇保证金范文1

美国对外汇保证金经纪商并没有形成有效的监管,主要原因是相关立法的落后。美国期货市场监管机构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ommodity Futures Trading Commission,以下简称CFTC)依据的法律主要为: Commodity Exchange Act(1936年商品交易法,以下简称CEA)、Commodity Futures Trading Commission Act (1974年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法,以下简称CFTCA)、Commodity Futures Modernization Act of 2000(2000年商品期货现代化法,以下简称CFMA)。

CEA赋予CFTC对在交易所和场外交易的期货和商品期权的唯一管辖权,同时也赋予了它监管市场中介机构的权利,如期货佣金经纪商(Futures Commission Merchant,以下简称FCM)。不过,场外外汇交易并不受CEA监管,除非这些交易涉及未来在商品交易所交割。CFTCA赋予了CFTC对期货合约的专属管辖权,但是有关外汇合约的监管没有给出明确的界定。

由于陈旧的法案早已无法适应当代日新月异的金融衍生品市场,所以克林顿政府在2000年制定了CFMA。CFMA在很大程度上放松了对OTC衍生品交易的限制。法案规定了“合格投资者”(eligible contract participant,以下简称ECP),用来明确哪些交易者要服从CFTC的监管,而哪些交易者则不必。

所谓ECP是指总资产超过1000万美元的各类投资者,包括经纪自营商、期货佣金商以及资产超过500万美元的商品基金。在ECP之间的外汇期货交易不属于CFTC管辖;非ECP客户的交易要服从CFTC的管辖。

但是,CFTC对OTC外汇衍生品的管辖权只是被限定在期货和期权产品上,远期和现货外汇合约并不在CFTC的管辖范围之内。

不过,作为行业自律组织,NFA(美国全国期货协会)也对其成员作出了一些约束。2007年6月19日NFA提出外汇建议谘询文件(Request for Comments on Forex Proposals):

所有外汇交易成员必须于任何时间维持净值500万美元;

较大型的外汇交易成员,尤其设有交易台的交易商,可能需要符合大幅高于建议新规例所要求的最低资本净值;

NFA可能视乎需要,要求任何外汇交易成员提供经由独立注册会计师核证的年度财务报表。

外汇保证金交易的潜在风险

1、资金安全

交易中最重要的问题就是资金安全。NFA在针对OTC外汇交易零售客户的官方宣传材料中明确指出:OTC 外汇交易没有结算机构的担保,客户用于买卖外汇和约的入金不受任何监管机构保护,且在破产时不被优先考虑;即便客户的资金由经纪商存放在拥有 FDIC 保险的银行帐户中,在经纪商破产的情况下客户的资金也得不到保护。(参见NFA官方网站,nfa.省略/investor/forex/forex.pdf)

所以,即使外汇经纪商在NFA和CFTC进行注册并受其监管,国内客户的资金也一样得不到保护,甚至连“客户”都算不上。根据美国破产法的规定,股票客户或商品客户拥有清算理赔的优先权,所以当经纪商破产时他们保全全部资金的可能性相当高。但是,由于外汇现货既不属于股票也不属于商品,所以外汇现货客户既不是股票客户也不是商品客户。正是由于法律地位的缺失,使得在外汇经纪商开户的国内外汇投资者无法在破产清算中享有“客户”待遇,只能以无担保债权人的资格进入破产清算程序,这将可能导致血本无归。

2、市场风险

外汇市场24小时运转且没有涨跌幅限制,波动剧烈的时候甚至可能在一天之内就走完平时数月才能达到的运动幅度。外汇的走势受众多因素影响,没有人能确切地判断汇率的走势。在持有头寸的时候,任何意外的汇率波动都有可能导致资金的大笔损失甚至完全损失。

3、高杠杆风险

每种投资都包含风险,但由于外汇保证金交易采用了高资金杆杆模式,放大了损失的额度。尤其是在使用高杠杆的情况下,即便出现与你的头寸相反的很小变动,都会带来巨大的损失,甚至包括所有的开户资金。所以,用于这种投机性外汇交易的资金必须是风险性资金;也就是说,这些资金即便全部损失也不会对你的生活和财务造成明显影响。

4、网络交易风险

虽然大部分经纪商有备用的电话交易系统,但外汇保证金交易主要还是通过互联网进行交易。由于互联网本身的特性,所以可能出现无法连接到经纪商交易系统的的现象,在这种情况下,客户可能无法下单,或无法至损现有的头寸,这将导致无法预料的亏损的出现。经纪商对此是免责的,甚至经纪商的交易系统出现当机他们也不会承担责任。同样,国内银行的外汇保证金交易对于此类风险也是免责的,这在交易开户书的协议条款中写得清清楚楚。

此外,前面已经提到,无论是国内外汇保证金交易,还是国外外汇保证金交易,在某些特定时段(比如美国重大数据公布的时候,或者市场价格剧烈波动的时候)无法连接到经纪商的交易系统上进行交易的现象是较为普遍的,投资者应充分认识到此种风险。

5、信用风险

OTC 外汇交易没有结算机构的担保,受到NFA和CFTC的监管也相当有限,所以报价的公正、资金的安全、交易的透明都依赖于经纪商的诚信和声誉;换句话说,客户要自行小心,没有机构会为此负责。

有些客户曾抱怨遇到过类似的情况:在经纪商的走势图上突然出现价格的“毛刺”,然后客户的止损因此被触发执行;但是,在其它第三方走势图上并没有这个价格“毛刺”;也就是说,该止损可能是被经纪商制造的价格而非真实市场价格所触发的。但针对此种情况的申诉往往是不了了之。

6、破产风险

前面已经提过,针对OTC外汇现货交易基本没有监管,外汇经纪商也不需要像期货经纪商那样执行逐日盯市的结算和风险控制制度,所以一旦经纪商破产或者携款潜逃,客户用来交易的资金可能血本无归。

关于外汇保证金的常见错误观点

1、不滑点和保证执行止损/止赢单

经纪商通常承诺客户所见到的价格既是可以立即成交的价格,并且保证执行止损/止赢单,正常情况下的确可以实现。但是各级别的外汇现货ECN上都不保证止损,经纪商承诺不滑点和保证执行止损/止赢单,也就意味着他们承担了一定额外风险。当行情波动剧烈时,风险如果超过了经纪商的承受能力,则可能不能保证原价成交。

FXCM公司就曾经在进行业务推介时,承诺其交易平台可以为客户提供不滑点执行及客户的止损/止赢单保证执行。但NFA在对FXCM的检查中发现,当行情剧烈波动时,客户的下单不一定能以原价成交,止损/止赢单也可能无法正确执行。因此,NFA商业操守委员会认为FXCM及其商使用了具有误导和欺骗成分的销售资料,对FXCM处以了11万美元的罚款。

2、银行间报价

前面提到过,国际顶尖银行主要在EBS和Reuters上交易,这上面的价格才是真实的外汇市场价格。普通外汇保证金经纪商通常不够资格在上面交易,他们一般从某家银行或某个数据商拿到价格数据,过滤加工后再报价给客户,所以客户从经纪商看到的报价一般都是有微小的延迟。ECN上的点差是浮动的,欧元/美元的点差在正常市场情况为1点,而经纪商的点差是固定的,欧元/美元的点差在3点,这样的报价显然不可能是银行间报价。

3、隔离账户或客户资金与公司资金完全分离

为保证客户的资金安全,NFA要求FCM将客户保证金与自有资金的账户分开,且FCM应当在隔离账户(Segregated Account)中存入准备金。隔离账户指单独存放客户保证金的专用账户。准备金是FCM的自有资金,数量与客户保证金量成正比。NFA的账户隔离要求是防止FCM挪用客户保证金的有效手段。在瑞富破产事件中,其子公司Refco LLC的期货客户仍然可以自由提款,这就是隔离帐户的功劳。

但是,NFA只是对从事期货交易的交易商要求建立隔离帐户,并没有要求从事OTC外汇现货交易的交易商为客户建立隔离帐户。所以外汇保证金经纪商宣称他们为客户提供隔离帐户只是一种宣传手段;即使经纪商真的将客户保证金单独存管,也可以随时挪用,因为没有任何机构监管这种行为。

以上是美国FCM财务汇总报表的部分内容,其中Customers' Seg Required 项是要求的隔离帐户资金数,可以看出前三个外汇经纪商都是零。(报表数据来自CFTC官方网站)

4、受FDIC或SIPC保护

某些外汇经纪商宣称在其公司开户的客户的资金受到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ederal Deposit Insurance Corporation,以下简称FDIC)或证券投资者保护公司(Securities Investor Protection Corporation,以下简称SIPC)的保护,但事实并非如此。

FDIC的主要职能是存款保险,它为全美9900多家独立注册的银行和储蓄信贷机构的8种存款账户提供限额10万美元的保险,在银行破产的情况下(而非在外汇经纪商破产的情况下)为储户提供一定额度的补偿;并且FDIC只对支票账户、储蓄账户、存单、退休金账户等银行存款账户进行保险,对共同基金投资、股票、债券、国库券等其他投资产品不予保险。SIPC则是对证券投资者进行保护的,OTC外汇现货交易并不在其保护范围之列。

所以“受FDIC或SIPC保护”只是一种宣传手段而已。目前美国没有任何投资者保护基金对从事OTC外汇现货交易的投资者提供保护。

结束语

随着我国政府逐步放开外汇管制,实行“藏汇于民”并鼓励海外投资的政策,未来将会有越来越多的国内个人和机构投资于海外金融市场。但国内投资者普遍缺乏对海外投资环境的了解,其中包括监管环境、交易环境和司法环境等等。这也是为什么我国投资者屡屡折戟海外金融市场的原因之一。

外汇保证金范文2

08年6月中旬,北京西城区的陈老师接到某投资咨询公司经理的电话,经理在电话中向陈老师介绍,投资外汇保证金业务可以获得10倍甚至更多的收益等等。陈老师挂断电话后真的有些动心了,但慎重的他还是先给在媒体工作的女儿打了电话,这才知道,在6月12日晚银监会已经暂停了外汇保证金业务。

据《科学投资》调查发现,接到电话的并非仅陈老师一人。随着银监会对银行外汇保证金交易业务的叫停,一度沉寂的炒汇公司现在已经加大了推广力度,准备抢占银行退出外汇保证金交易后留下的市场空白。

在此之前,国内大陆地区有中国银行、民生银行等商业银行推出了外汇保证金交易,杠杆比例最高达到30倍。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放大作用,因此即使市场只是出现一朵浪花,在投资者这里都可能会变成滔天巨浪。巨大的投资风险和大部分投资者亏损的事实,是银监会叫停银行外汇保证金交易业务的重要原因。

日前,记者在多家证券公司营业部门前看到,一些手里拿着厚厚一叠传单的人一边向行人手里塞传单,一边快速介绍着自己公司的业务――保证金炒汇。

随意拨通了其中一张传单上的电话,接电话的人自我介绍说是公司的咨询师,该人详细介绍了其公司的外汇保证金交易业务,并表示,近日银行的外汇保证金交易业务被叫停,留下了市场空白,他们这几天加大了推广力度,争取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加入。

目前,炒汇公司的推广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在一些场所发放传单,二是在网上进行推介。这些天,这些推广活动的力度都明显加强。

实际上,外汇保证金交易,由于缺乏具体规定,该领域一直处于监管灰色地带。国内银行的外汇保证金交易从2007年开始逐渐升温,到2008年,开办的外汇保证金产品中国银行“外汇宝”、民生银行“易富通”等。自从各家的外汇保证金交易推出后,这些银行的客户数量迅速增长,而且今年的势头也很好,开户资金每月只增不减,相当火爆。

叫停缘于银行违规

与实盘交易相比,保证金交易更为刺激。保证金杠杆的比例大小,一般由银行自己决定,同时客户也可以根据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自行选择。杠杆比例越大,客户需要付出的资金就越少,比如杠杆比例为20倍,即存入5000美元的保证金就可进行价值10万美元的外汇交易。

与杠杆作用相随的是风险更大,而在实际操作中,开展外汇保证金交易的银行均存在放大保证金杠杆倍数的情况。记者了解到,民生银行的外汇保证金业务的放大倍数极限为30倍,同时银行对一些5000万元或1亿元以上的大客户,有杠杆倍数“协商解决”现象。

此外,按国际惯例,多余头寸要到国际市场对冲,即寻找真正的卖家。但银行没有这么做,而是选择为多余头寸自负盈亏。由于外汇交易难度很高,投资者输多赢少,结果多余头寸最终变成银行的利润,银行不再仅仅是为客户服务,而是间接成了客户的交易对手。

从服务来讲,银行也只是提供平台和客户服务,不仅操作平台出现的问题很多,也缺乏专业的技术指导分析和高技术服务,造成客户的不满;银行又提出解决方法,影响了交易的成功率以及客户的收益。

面对投资者的抱怨,银行似乎有些无奈,最终导致监管部门开始规范银行外汇保证金业务。据悉,今年3月份,银监会开始对国内银行的外汇保证金进行调研。银监会创新监管与协作部主任李伏安表示,银行目前的风险控制能力还不能适应外汇保证金交易的要求。他认为,之所以条件不成熟,更多是因为机构能力的问题,银行将平台交给个人,不能提供相应的服务帮助客户交易,并且不能保证24小时交易,在机构服务能力不足的前提下,是不允许开展的。

银行界人士对该业务突然被叫停感到不解。在他们看来,外汇保证金交易业务自开办以来,投资者热情一直很高,说明市场需求确实存在,停办业务是无益于解决问题的。业务一旦被全面叫停,意味着已提交开办业务申请的银行不能获批,当投资者认为正规渠道被堵死的时候,可能转向非正规渠道,例如外汇网站及外盘经纪商等。

但是银行自己也承认,监管部门确实需要加强监管,促使银行对技术平台和风险控制能力进行改进,使投资者的利益损失降至最小化。

风险大于收益

外汇保证金是一个非常年轻的金融商品,其“以小博大”的交易特点,使其迅速成为目前国际外汇市场主流的交易手段,2006年保证金交易量就占到了外汇市场的40%。与期货、外汇实盘、股票等投资理财产品相比,外汇保证金交易有其独特之处。

保证金交易具有三个优点:一、保证金交易具有资金放大效应,可以提升投资者的购买力。二、保证金交易可以多空双向交易。三、与外汇实盘相比,保证金交易的点差更低。

外汇市场是全球最大的金融市场,同时也是最规范和成熟的市场,交易方式灵活而方便,对专业投资者以及持有外汇的机构和个人而言,外汇保证金交易是一种稳健而成熟的投资方式。

2008年以来,股市风险加大,而美元持续走弱、人民币加快升值,外汇市场吸引了一部分投资者,国内外汇保证金的推广有加速迹象。但是,投资外汇保证金交易,投资者你准备好了吗?

外汇保证金范文3

 

2008年6月6日,银监会正式通知: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开办或变相开办外汇保证金交易业务。作为otc交易中的一种,外汇保证金交易(forex margin)也被称作虚盘交易,是利用经济杠杆的相关作用, 以经纪投资商所提供的信托担保,用一定数量的保证金从事数倍金额的外汇投资,赚取汇差的交易。上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该业务初登陆大陆市场,后被叫停,2006年银行才重新恢复交易,结果不到两年时间又再次被叫停。叫停的原因究竟是什么?叫停会带来怎样的影响?外汇保证金交易的未来何在? 

 

2 叫停外汇保证金交易的原因 

 

(1)投资者风险大,损失严重。大量投资者对外汇、汇率方面的基本知识、复杂的交易规则和手段了解有限,风险防范意识和承受能力较弱。同时杠杆原理的运用,放大了损失额度,虽然国内银行规定的杠杆上限是30倍,但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存在对客户提供更高杠杆率的现象,从而急剧扩大了可能的损失额度。并且,由于外汇市场24小时运转且没有涨跌幅限制,波动剧烈的时候可能在一天之内就波动数月才能积累的幅度。外汇的走势更受众多因素影响,很难确切地判断汇率的即时变动。而每天外汇市场最为活跃的时段正对应于我国的夜间时段,因此投资者一旦持仓过夜,损失的可能性极大。实际的交易结果也显示绝大多数的投资者目前都处于亏损状态。 

(2)市场投机行为过度,影响整体稳定。近年来热钱不断涌入中国,大批逐利资金有可能流入外汇保证金市场,进行非理性逐利和短期投机,造成市场波动幅度加大。同时股票交易的减少,会对我国股市的发展和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革造成很大的影响。 

(3)服务配套和平台建设不足。银行提供的有关风险预测,汇市走势等方面的信息量和技术指标很少;在分析预测市场走势和评估风险水平等方面的准确性和能力也与国外的经纪商有较大的差距,这都不利于正确引导投资者选择投资方向、提升投资水平。银行交易平台的稳定性、时效性和业务员的熟练性不能完全保证,看盘和实际行情可能会有不超过10个点的点差,会给保证金交易的投资者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 

(4)商业银行经营风险难以控制。因客观条件的制约(市场规模小)和逐利的需求,交易的大部分头寸由银行持有进行对赌,没有在国际市场对冲,一旦汇率的变动与敞开头寸的方向相反就将造成巨额亏损。并且银行的角色从服务者转变为了参与者,面对潜在高额利润的诱惑,银行能否坚持安全性的原则值得警惕。远至巴林银行的倒闭案,近至法国兴业银行巨亏和美国次债危机都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另一方面商业银行的经营成果最后都必须以人民币反映,折算风险也不可避免。更重要的是,若因银行的违规操作,或对风险的提示和交易指导不充分,导致客户在交易中的严重亏损,将会影响公众对银行,监管机构甚至市场的评价和信心。 

(5)监管体系不够健全和有效。法律体系散乱、不统一,法律位阶低,权责不明,多头监管 ,自律监管缺位和法律老化。许多资本市场发达的国家都有在原有证券期货法律的基础上扩充或加强了对外汇保证金交易的监管。与国外相比我国的监管体系不够健全,尚未形成一个一体化的、有效的、明确的监管法规体系。 

 

3 叫停外汇保证金交易的影响 

 

(1)对于国家和监管者而言,面对外汇保证金交易实际操作中的一系列问题,如果不采取措施,坐视大面积的投资者产生亏损,将会严重影响投资者的热情,进而影响其对于商业银行、市场和政府的信任,产生严重的联带效应,不利于社会经济健康平稳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叫停可以迅速、直观的规避这一系列问题。 

(2)对于银行的发展而言,从短期来看,银行在规避该业务面临的经营风险的同时也失去了这项风险相对较小、收益来源稳定、盈利能力强的业务;从长期来看政策的导向作用将不利于银行业对于衍生金融产品的提供和金融创新的发展。 

(3)对于投资者而言,面临两种选择:①进行平仓,承担已形成的损失或收益,永久性退出市场;②将资金转移至境外交易经纪商的平台。目前市场调查结果显示:虽然投资损失惨重,但大部分投资者反对叫停该业务。结合94外汇保证金业务第一次被叫停后大量资金继续通过境外交易经纪商的平台流出进行交易的历史经验和目前投资者动态,可以推断,在此次叫停后,必然会有大量资金再次转入地下进行交易。但在地下交易中交易资金安全得不到保证,并且由于缺乏法律保护,损失无法追讨。从短期来看,投资者的风险将会从与国有商业银行的交易关系中转移至与境外经纪商交易关系中,并且有增无减。从长期来看,银行作为本身承受相对较小风险的主体规避了风险(假设银行不会将抽出的资源投资于其他风险市场),而投资者作为承受相对较大风险的主体却增大了损失可能。因此,在表面矛盾淡化的情况下,问题并不能得到有效率的解决。

2008年6月6日,银监会正式通知: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开办或变相开办外汇保证金交易业务。作为otc交易中的一种,外汇保证金交易(forex margin)也被称作虚盘交易,是利用经济杠杆的相关作用, 以经纪投资商所提供的信托担保,用一定数量的保证金从事数倍金额的外汇投资,赚取汇差的交易。上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该业务初登陆大陆市场,后被叫停,2006年银行才重新恢复交易,结果不到两年时间又再次被叫停。叫停的原因究竟是什么?叫停会带来怎样的影响?外汇保证金交易的未来何在?

2 叫停外汇保证金交易的原因

(1)投资者风险大,损失严重。大量投资者对外汇、汇率方面的基本知识、复杂的交易规则和手段了解有限,风险防范意识和承受能力较弱。同时杠杆原理的运用,放大了损失额度,虽然国内银行规定的杠杆上限是30倍,但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存在对客户提供更高杠杆率的现象,从而急剧扩大了可能的损失额度。并且,由于外汇市场24小时运转且没有涨跌幅限制,波动剧烈的时候可能在一天之内就波动数月才能积累的幅度。外汇的走势更受众多因素影响,很难确切地判断汇率的即时变动。而每天外汇市场最为活跃的时段正对应于我国的夜间时段,因此投资者一旦持仓过夜,损失的可能性极大。实际的交易结果也显示绝大多数的投资者目前都处于亏损状态。

(2)市场投机行为过度,影响整体稳定。近年来热钱不断涌入中国,大批逐利资金有可能流入外汇保证金市场,进行非理性逐利和短期投机,造成市场波动幅度加大。同时股票交易的减少,会对我国股市的发展和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革造成很大的影响。

(3)服务配套和平台建设不足。银行提供的有关风险预测,汇市走势等方面的信息量和技术指标很少;在分析预测市场走势和评估风险水平等方面的准确性和能力也与国外的经纪商有较大的差距,这都不利于正确引导投资者选择投资方向、提升投资水平。银行交易平台的稳定性、时效性和业务员的熟练性不能完全保证,看盘和实际行情可能会有不超过10个点的点差,会给保证金交易的投资者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

(4)商业银行经营风险难以控制。因客观条件的制约(市场规模小)和逐利的需求,交易的大部分头寸由银行持有进行对赌,没有在国际市场对冲,一旦汇率的变动与敞开头寸的方向相反就将造成巨额亏损。并且银行的角色从服务者转变为了参与者,面对潜在高额利润的诱惑,银行能否坚持安全性的原则值得警惕。远至巴林银行的倒闭案,近至法国兴业银行巨亏和美国次债危机都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另一方面商业银行的经营成果最后都必须以人民币反映,折算风险也不可避免。更重要的是,若因银行的违规操作,或对风险的提示和交易指导不充分,导致客户在交易中的严重亏损,将会影响公众对银行,监管机构甚至市场的评价和信心。

(5)监管体系不够健全和有效。法律体系散乱、不统一,法律位阶低,权责不明,多头监管 ,自律监管缺位和法律老化。许多资本市场发达的国家都有在原有证券期货法律的基础上扩充或加强了对外汇保证金交易的监管。与国外相比我国的监管体系不够健全,尚未形成一个一体化的、有效的、明确的监管法规体系。

3 叫停外汇保证金交易的影响

(1)对于国家和监管者而言,面对外汇保证金交易实际操作中的一系列问题,如果不采取措施,坐视大面积的投资者产生亏损,将会严重影响投资者的热情,进而影响其对于商业银行、市场和政府的信任,产生严重的联带效应,不利于社会经济健康平稳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叫停可以迅速、直观的规避这一系列问题。

外汇保证金范文4

很多初碰外汇保证金交易的投资者,都会为其蕴藏的赢利机会所倾倒,恨不得马上入场搏杀。但投资之前,需为自己选择一家外汇现货交易经纪商。有些投资者被黑平台人搞得欲哭无泪,但投诉无门,再加上交易技术不过关,爆仓是可预见到的唯一下场。而谨慎的投资者却发现几乎每家经纪商都有人骂,于是变得更加迷茫。

交易商分类多门道也多

提供外汇保证金交易的经纪商可分为4类。其中,要重点注意做市商模式。

电子交易网络模式(ECN)

ECN(准确地说是ECN+STP平台)是一个使用集中一分散市场结构的电子交易网络,通过与银行、机构、外汇市场及科技供应者紧密合作来完成。交易者的单子都直接且匿名挂在网络上,每个单子都是同等地位,按照价格和时间的最优化公平撮合成交,其价格是真实的市场价格,点差不固定。此类代表是InteractiveBrokers(盈透)、Hotspot等。

直通式处理系统模式(STP)

通过sTP让投资者的下单发送到银行,按银行的价位即时交易。交易量偏高期间可能出现单子悬空,表示单子已执行但仍然留在挂单窗口,即还需时间等待银行确认。交易频繁期可能出现多项下单等待处理,有时会影响银行延迟确认部分单子,视单子的种类可能不同。此类代表是MB Trading Future(MBTF)、InterbankFX(IBFX)等。

无交易员平台模式(NDD)

ECN和STP均类属NDD。这些交易商依靠收取交易佣金或通过加大点差来赚取利润。NDD具有透明、报价好和快速成交的优势。透明意味着投资者可进入真实的外汇市场,订单直接输送至银行间市场自动执行。无交易员的报价通常较低,并且成交迅速。

做市商模式(MM)

这是采用较多的交易方式。个人投资者面对单一的对家进行询价和交易,报价公正性依赖于交易商的诚信。交易商本身就是做市商,他们一般先汇总和过滤银行或ECN的价格,然后加上利润再报价给投资者。因此,投资者实际上是与做市商交易(ECN交易对象是匿名的真实交易者),他们看到以及交易的并不是市场的真实价格,并且执行价格由做市商决定,成交价格常常有利于做市商。比如,投资者从不同经纪商处得到的报价并不完全相同,这也说明经纪商给出的报价是经过后台处理的。投资者的单子进入做市商的系统后,首先进行多头头寸和空头头寸之间的内部对冲,然后将余下的净头寸拿到所依附的银行或ECN上对冲,也可部分对冲或干脆不对冲,这类不对冲的单子属于对赌范畴。

盈利能力强并不一定能赚钱

所谓对赌,就是做市商不把所有净头寸拿到ECN或银行去对冲。比如,某家交易商收到投资者1000手(外汇交易单位,通常是指10万单位基本货币)买人欧元/美元的指令和800手卖出欧元,美元的指令,那么内部对冲后余下200手净多头头寸,但该公司愿意承担这部分头寸的市场风险,并未将其放到银行或ECN上做交易,这便是和投资者对赌。这种模式的存在,意味着在某些特定时段(比如重大数据公布时,或市场价格剧烈波动时),投资者可能无法连接到交易系统上,因为此时交易商很难在有限成本区间内及时地把市场风险转嫁出去,干脆限制投资者下单或采用一些其他方式,随后却把问题归咎于网络故障等原因。这种特定时段出现单子无法成交的现象在国内银行外汇实盘交易中也是普遍存在的。

一些MM交易商会把投资者分类。盈利能力强的投资者被划分出来进入慢速模式,此类投资者面临着滑点、订单难以成交(反复询价)等多重障碍,但交易商会通过谨慎操作不让投资者察觉。而盈利能力差的投资者被归入自动执行模式,从平均数上看,这些投资者最终是亏损的,所以这些单子不用理会,让他们自己开仓平仓,最终净值变成零,而钱自然就进入了做市商的口袋。做市商的优势是开户门槛低,杠杆大,使得很多小资金投资者能参与外汇交易。客观地讲,做市商的存在有其价值和市场需求。此类代表是Oanda、FX Solutions(FXSol/IFX)、ODL、Alpari等。

了解N DD与M M的不同处理方式

对于投资者来说,只要关心所选择的经纪商是NDD还是MM就可以了。因为这两类经纪商对于一些交易行为处理有着截然不同的方式。

超短线交易 是指炒单、剥头皮或EA自动交易这些是否被允许。MM明令禁止,或对这些方式做出了限制。NDD不会对交易有任何限制,但不是说允许超短线交易就一定是NDD,因为有的做市商也公开宣布对交易没有任何限制。有些投资者在开户之前没有详细了解此类规定,结果因为某次交易平仓太快而被交易商封了账号,这种事通常投诉是没有用的,只能怪自己当初开户时没有做足功课。

重新报价 做市商会避免与盈利能力强的投资者对赌交易,那么就必须把单子转移到市场上与真实流动性对冲掉,即询价交易(DD)。可是做市商的市场深度受限加上询价交易在时间上延迟,等到把投资者的单子拿去市场消化时,发现价格已经变化,若此时成交,做市商就要忍受报价差异导致的亏损。这显然是其不愿意承受的,就会把投资者的单子驳回,重新报价,要求投资者重新下单或确认接受新的价格。其实对于做市商来说,重新报价是一种负责任的行为。有些做市商虽不重新报价,但是以滑点(指下单的点位和最后成交的点位有差距)成交处理单子,更让投资者难以接受。比如美国非农数据时,市场波动剧烈,成交异常活跃,当投资者追单时,比如在1.3188买人欧元/美元,但最后的成交点位可能是1.3198甚至更高,这就是滑点。滑点有时会让投资者套在最高或最低处,最后不得不忍痛割肉出场。

挂单位置是否有限制 做市商通常会对挂单的位置有要求,在现价附近的话,投资者只能用市价单进场,不能用限价单。而NDD不会对挂单有任何限制,甚至把单子挂在点差中间都可以。当做超短线交易时,有时需在距离现价很近的点位挂单,但若选择MM平台,就会被提示必须远离现价某个点,导致无法成功挂单。

选择最适合的而不是最先进的

不同投资者也会有不同的交易风格,在选择时,还需考虑多方面的情况。

交易门槛 比如纯粹的ECN公司盈透,它的最小开户资金须达到1万美元以上,只提供50:1的交易杠杆,最小交易台约是0.25标准手,这让很多小投资者望而却步。由于保证金交易的杠杆放大效应,风险也被放大,交易时一定要做到轻仓,如按100倍杠杆来交易,通常的仓位都在10%以下。如果开户资金小于1000美元,最好选择能提供O.1手以下交易台约的经纪商(O.01手最佳)。

资金监管 正规的大型经纪商都接受美国CFTC(联邦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NFA(联邦期货业协会),或英国FSA(金融服务授权机构)的监管。还有很多小型经纪商也宣称接受正规机构的监管,可监管所在地却可能是市场不发达国家。因此,笔者建议尽量选择接受美英两国监管的经纪商来开户。

交易方式 为更好地进行风险控制,美国NFA曾规定将外汇保证金交易杠杆调整到100倍以下,且不可进行对冲交易(先进先出)。如需更高的交易杠杆(如200倍),或有时需锁单(做对冲),那就不能选择只在美国本土注册的经纪商了,可选择英国的经纪商,或在英国有分公司并且接受FSA监管的经纪商。

交易成本 对于MM做市商而言就是比较它们的点差大小,因为MM大多采用固定点差、无佣金的经营方式,新手在选择经纪商时可向客服人员询问它们在几个主要货币对上的点差大小,如欧美、镑美、美日、欧日等。

外汇保证金范文5

【关键词】反洗钱;网络炒汇;综合治理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逐年提高,投资理财的理念渐渐深入人心,一些所谓的“投资公司”、“信息咨询公司”以及境外期货经纪公司的办事处违规开办了外汇保证金买卖、外汇期货交易等金融业务。他们有的用“以小博大”“一夜暴富”为诱饵大肆招揽客户,在完全没有监管的交易过程中又可以肆意误导欺骗客户,造成参与交易的客户大面积亏损;有的根据汇率变动直接与客户对赌,赢了落袋为安,输了卷款潜逃。在国内很多地区已经造成了多起群体上访事件,亏损客户四处举报告状的情况更为普遍。因而,必须站在维护国家经济秩序和金融稳定的高度对其进行综合治理。

一、非法外汇保证金买卖的交易规则

(一)从事非法外汇保证金买卖的企业首先以“投资公司”、“信息咨询公司”以及境外期货经纪公司办事处的名义在国内出现,宣称自己公司系某境外期货经纪公司的分支机构或合作企业。然后通过外汇咨询、讲座和朋友介绍等方式招揽客户,向客户提供境外合作公司的网络交易平台进行外汇保证金交易,并向客户收取手续费。

(二)具体交易过程是:开户―存入保证金―网上交易。客户初次申请开设交易账户时,需签订一份投资合同,合同由客户与境外期货经纪公司签订,表示客户同意使用境外期货经纪公司的交易平台进行投资,顾客服务协议书由客户和境内公司签订。由境外期货经纪公司向客户提供交易账号和密码,客户登录境外期货经纪公司网址,下载软件并安装后就可以进行交易。交易可以双向操作,既可买升(渣),也可买跌(沽)。

(三)保证金、手续费收取方式。境内公司向客户收取保证金,有如下三种方式:一是客户直接将保证金汇入境外期货经纪公司在香港指定的银行账户;二是客户将保证金存入境内公司在本地的基本账户;三是客户将保证金交到境内公司财务部,由公司出纳人员收取。客户交易手续费(一般为4%-5%)直接从交易系统的保证金账户中扣收。

(四)保证金放大交易。在投资合同中明确写明之所以称为保证金交易是因为客户的保证金是放大100-400倍投入到国际外汇市场的,不足部分是由境外期货经纪公司垫付的,例如客户投入5万美元,即可在国际市场买卖500-2000万美元的合约,因而当参与交易的客户保证金亏损到一定程度时,公司有权要求客户追加保证金(补仓)或由公司强制结束交易(平仓)。

(五)投资盈亏计算。保证金转换成美元后,盈亏以外汇行情波动的点数计算(按汇率小数点后第四位变动一个单位为一点),合约单位为每手每点价值为1至10美元不等,客户从买入(渣)或卖出(沽)至平仓为完成一手交易,保证金低于其公司设定的限额时如不补充保证金即被交易平台强行平仓,投资盈亏=(卖价―买价)×合约单位×手数。如某客户在交易保证金专户中存入2000美元,放大倍数为100倍。客户经过分析,预计美元/欧元的汇价将在短期内出现下跌,并决定动用2000美元作为保证金以卖出50手美元/欧元合约,成交价为1.4000,交易量为5万美元,合约单位为每手每点10美元。当日,美元/欧元的汇价下跌至1.3998,客户决定获利了结,买入50手美元/欧元合约进行平仓,客户获利=(1.4000-1.3998)×10×50=2×10×50=1000美元。按照上述交易,如果美欧上涨2个基点,即汇价至1.4002时,客户将亏损1000美元,此时保证金只有1000美元,如果不追加保证金进去,该笔交易将会被强行平仓。

二、非法外汇保证金买卖的经营方式

非法外汇保证金买卖从1992年至今一直存在于民间,1992年至1994年国家外汇管理局曾一度联合公安机关在广东省进行治理和打击,后由证监会下属的期货业管理部门监管。多年以来都是以“投资公司”、“信息咨询公司”以及境外期货经纪公司办事处的名义进行超范围经营,经调查通常包括以下几类经营模式:

(一)纯粹诈骗的公司。以开办外汇保证金买卖为幌子招揽客户,在交易过程中后台给客户提供的是事先编排好可以任意操控的行情录像,前台对客户进行误导达到骗取钱财的目的;或是待客户缴纳保证金较多时携款逃逸。

(二)变相诈骗的公司。此类公司号称自己是某境外合法期货经纪公司的分支机构,客户参照的也是真实行情,但实际收取客户的保证金并没有投入境外市场,而是与客户进行对赌。此类公司与客户是利益对立的关系,所以往往采取误导或通讯故障等方式阻碍客户对已赚钱的合约进行平仓。而保证金交易又是风险极高的投资品种,客户往往在极短的时间里由盈利变成亏损,导致被迫补仓或强制平仓。目前国内此类公司较多,保证金杠杆放大的倍数越大,对此类公司就越有利,据调查,国内此类公司通常将保证金倍数放大到100-400倍。

(三)靠赚取客户手续费为目的的公司。成立“投资公司”、“信息咨询公司”开办非法外汇保证金买卖,同时自己在境外又是合法期货经纪公司的客户。他们完全采用境外交易的规则,只将境内客户的买卖轧差,实际上是自己坐庄让买卖方向相反的客户对赌,双边收取手续费(外汇保证金买卖手续费是较高昂的),将轧差的余额投放至境外外汇市场,自身不担任何风险。

(四)境外合法期货经纪公司的分支机构。此类公司是境外公司希望打开境内市场,拓展大陆业务而设立的,参与投资客户的人民币保证金需要在境外投入外汇市场,往往由此类公司通过地下钱庄兑换转移。因而此类公司有非法买卖外汇和超经营范围的问题。

三、非法外汇保证金买卖的危害

(一)网络炒汇缺少法律保护

1994年证监会、公安部、外汇局、工商局联合出台《关于严厉查处非法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活动的通知》,出台文件中明确规定凡未经证监会和外汇局批准,金融机构、期货经纪公司及其他机构擅自开展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属于违法行为;客户委托未经批准登记的机构进行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无论以外币或人民币作保证金都属违法行为。由此可见,从事“网络炒汇”交易双方都不受法律的保护,资金的安全无法保证。

(二)网络炒汇牵涉面广

网络炒汇多数是利用国际互联网进行交易的高科技、高智商集团犯罪类型,涉案地区大多包括省内外,涉及多个地区及社会各阶层人员,嫌疑人多而复杂;而由于网络炒汇是用保证金的方式买卖外汇,保证金只需极少的一部分,开户金额也极低,再加上网络炒汇公司的宣传,许多普通的市民很容易参与者到其中,由于涉嫌资金巨大,参与交易资金风险高,安全性缺乏保障,因此,此类案件处理稍有不慎,就会引发,直接影响到社会稳定。

(三)危及正常金融秩序

网络炒汇公司拓展业务的主要手法是对获利的可能性进行夸大宣传,同时掩盖亏损的可能性,部分网络炒汇的宣传资料已公然散发到市区各大商业银行,不但与银行争起了客户,甚至还意图从银行挖角充当公司的掮客。在其强大宣传攻势下,地方正常的外汇市场秩序受到了严重冲击,同时由于交易保证金可以人民币存入,而交易的是外汇,要把资金转移到境外,从而达到洗钱的目的,显然与地下钱庄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助长了地下钱庄和其他洗钱犯罪,这样就对当地的经济金融稳定造成了非常不利的影响。

(四)投资风险大,客户亏损额高

从表面上看,客户交易盈亏取决于对外汇市场的判断,但实际上,“杠杆放大”的倍数越大,亏损越快,不少客户反映,其所赚的部份还不够支付手续费。

四、综合治理的具体措施

对非法外汇保证金交易应采取疏导与打击并举的措施加以综合治理。

(一)法律先行。制定的法律法规包含三个层面的内容:一是认定未经批准私自开办或参与外汇保证金买卖的非法性以及应承担的刑事、行政责任;二是明确主管部门,外汇保证金买卖涉及到多个部门,包括公安、工商、证监会和外汇管理部门,为使防治打击工作和将来在国内合法开展此项业务工作顺利开展,必须以法律法规的形式确定该业务的主管机构。三是研究制定类似金融衍生产品的交易规则、监督管理办法,促进我国此类金融业务的正常发展,满足人民不断增长的投资需求。

(二)严厉打击。非法外汇保证金交易危害国家经济秩序和金融安全,易引发,必须加以严厉打击,为此建议由公安部、工商总局、证监会和外汇局等部门于今年组织一次联合行动,清查处理一批非法从事非法外汇保证金买卖的公司,构成诈骗的追究刑事责任,未达到追究刑事责任标准的由相关部门进行行政处罚。

(三)加强宣传。在严厉打击的基础上加大宣传力度,整理一批有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例通过各新闻媒体、互联网络、公益短片短信等形式进行宣传,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外汇保证金交易危害性的认识。通过银行、证券公司的营业网点张贴宣传画引导投资者合法投资理财,从根本上防范非法外汇保证金交易的蔓延。

参考文献

[1]吴燕生.当前网络炒汇的特点、危害和监管建议[J].南方金融,2009(1).

[2]林福和,孙.揭开非法网络炒汇的神秘面纱[J].中国外汇,2009(16).

[3]史秀芬,张君,何平.远离“网络炒汇”[J].金融博览,2009(20).

外汇保证金范文6

1998年4月,日本政府颁布实施了新的《外汇及外国贸易法》,解禁了原来只允许银行进行外汇买卖的做法,使得外汇保证金交易的公司及中介公司如雨后春笋般迅速地发展和壮大,在日华人更是积极踊跃地杀进外汇市场。可是在这几年外汇市场的肉搏战中,人们亲身感受到的不仅仅是它的无穷魅力,还有它的冷酷和无情。它的冷酷和无情就是外汇保证金交易的风险。

来自庄家和中间商的风险:外汇交易市场的参加者有银行、证券公司、投机商及外汇经纪人等等。但没有明确的规定是银行还是投机商,是只限于日本国内的公司还是国外的公司可以进行外汇保证金的立项。以至于日本以外的外汇市场参加者纷纷涌进日本,出现了很多可以进行外汇保证金交易的公司及中介商。庄家和中介商的资金实力、技术实力及信用程度的不同,也就存在着不同的风险。

所谓庄家就是在银行间市场进行外汇交易的同时又与炒汇者做着外汇保证金交易的汇市参加者。在炒汇者面临风险的同时,庄家也同样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风险。近年来,由于外汇交易失败而导致破产的事例屡见不鲜。如原西德赫斯塔特银行和美国兰克林的破产,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外汇交易的失败造成的。这些事例表明,除了外汇交易本身的风险外,投资者还担负着庄家破产所带来的风险。

中介商是在日本解禁外汇市场时诞生的。近两年来由于中介商增长的速度过快,出现了两个明显的问题。一是客户有限,公司内部又奇缺有专业知识的外汇人才。这就出现了有限的客户和无限增长的中介商之间的问题。在日本想炒汇和已经进入外汇市场的客户是有限的,而中介商是靠着客户交易时从中提取手续费来维系和发展的。也就是说,有限的客户所提供的手续费也只能维持有限的中介商的存续和发展。超出了这个限度,也就是超出了正常,进入不正常状态。懂得外汇分析、判断和操作的人才是中介商赖以生存的必要条件。外汇人才不仅要有丰富的外汇知识,还需要有丰富的外汇交易经验。能对外汇市场进行分析和判断,也能指导客户如何躲避风险,实现盈利,但日本的外汇人才不只是不足而是奇缺。这样就出现了外汇人才和中介商增长过快之间的矛盾。二是中介商自身的问题。中介商的快速增长,是因为看到外汇交易的魅力和潜力,为了尽快抢占这个市场,难免出现一些中介商的准备工作做得不充分,盲目立项上马等情况。

欺诈风险: 融市场、银行和中介商于一身的吸金公司欺诈性最大。吸金公司是根本就不存在的公司,他们根本就不在市场上进行交易,也没有庄家银行。客户与他们之间的交易只是口头上的,当他们集资的数额达到了他们满意或是欺诈无法继续时,他们就会像幽灵一样神不知鬼不觉地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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