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报告范例6篇

审批报告

审批报告范文1

一、从权力腐败看行政审批的主要特征

特征之一:行政审批在管理经济活动中的作用已经发生了变化。这种变化主要体现在三个阶段。改革开放之前,行政审批是政府调控经济的主要手段,通过层层审批实现对社会资源的计划配置。这种高度集中的计划体制,在建国后的一段时间内,集中必要财力物力,打破西方一些国家的经济封锁和垄断,迅速恢复国民经济,曾发挥了积极作用。在“双轨制”时期,计划经济时期延续下来的行政审批日益显露出弊端。一度出现“公章未盖完,腿先跑断”的奇怪现象,这种“马拉松”式盖公章的现实严重地束缚了生产力的发展,而且还成为滋生腐败提供了温床。实行市场经济以来,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成为发展市场经济的必然趋势。计划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对微观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明显减少,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逐步增强。

特征之二:当前的行政审批正向宏观调控加速过渡。通过缩小行政审批范围和内容,指令性计划和实物性指标大幅度缩减。在生产领域,全部取消了农业生产的指令性计划,工业生产的指令性计划减少了95%以上。在物资流通领域,由国家负责平衡和分配的物资,由1979年256种减少到目前的4种。在投资领域,当前国家安排的投资资金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已降低为8%左右,而且政府仅审核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开工报告3道程序。在外贸外汇领域,国家主要通过汇率、关税、利率、出口信贷等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调节对外贸易。在价格管理方面,除对极少数垄断性的公用事业和关系国计民生、不适宜竞争的重要商品和服务继续由政府定价外,绝大多数商品和服务价格都由市场形成。继续实行国家定价的,仅有药品、供电、邮政和少数服务价格等13种。

特征之三:行政审批腐败的低成本现象,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清华大学国情研究中心指出,我国当前正处于转轨时期,腐败的收益远高于腐败的成本和风险。官员腐败受查处的概率更低。年至,我国因腐败而受查处的官员,被判刑的仅有6.6%。各种腐败活动因“低风险,高收益”而日益活跃、猖獗。最近,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派出6个检查组分赴11个市,对贯彻建筑法和工程招投标执法情况进行了检查,结果令人吃惊,违法现象触目惊心,许多所谓的“政绩工程”在建设过程中,以行政命令代替法律,以现场办公会代替审批,严重违法,尤其是招投标领域明招暗定、幕后交易问题突出,已经成为滋生腐败的一个重灾区,而腐败人为之付出代价的却寥寥无几。

特征之四:行政审批与部门收费相互依存的现象较为明显。从行政审批的历史来看,行政审批是政府管理经济的一种主流手段,很多建设基金、事业经费仍然是依靠行政审批来收取的,成了个别部门的生财之道。从行政审批的现实来看,许多行政审批权力,从设置的那天起就带来了一批收费项目,形成了“权力支持收费,收费养育权力”的怪圈。从行政审批的发展来看,行政审批的事项必将越来越少,但是行政审批部门仍然打着“拓展职能”的幌子与民争利。这种权费相互依存的关联倾向,值得各级领导关注,也是从源头治理腐败不可忽视的内容。

二、行政审批权力滋生腐败的主要表现及原因分析

由于体制缺陷,监权不力,利益驱动等因素,导致行政审批领域大量公权被私用,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其主要表现为:

(一)先批条子后批项目------领导权力干预审批是腐败现象高发恶化的主要原因。审批领域许多大要案的发生发展,多数是从领导干部批条子,打招呼开始演变而成的,表现为“先批条子后批项目”。原宁波市委书记,一次一次的通过批条子,打招呼,书记现场办公会等形式,施加压力,指示宁波日报社购买港商钟圣宏投资兴建的宁波华宏国际中心大楼,还要求金融机构和有关单位给宁波五洲有限公司提供资金支持,结果造成数亿元资产损失。从到,从湛江走私案的150亿,到厦门远华案的530亿,不难看出,权力腐败出现了恶化的趋势和高官高发的态势。从众多涉及领导干部腐败案例的剖析看,无不是领导干部批条子、打招呼开始演化成权力干预插足所致。如原广西自治区主席收受大量贿赂后,通过权力干涉正常的招投标活动,直接下指令,指定某房地产开发商成为一块黄金地段的开发商。

(二)马拉松式盖公章-----行政不作为现象是腐败蔓延的催化剂。现行的行政审效率十分低下,有的可以不由政府来管的事政府要审批,可以只由一个或几个部门审批的事却需要许多部门层层审批,可以在一天内办完的事,却拖着不办或无限期地拖着,以致诱发索贿受贿。行政不作为最典型的现象就是“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老三难问题。前些年媒体上披露了不少某某项目费时数年、盖了数百个公章的新闻,引起社会各界的强烈震动,一时“马拉松式的盖公章”成了政府部门在老百姓中的形象代表。许多地方部门和企业仍然要一趟一趟往北京跑,一些省级政府部门实际承担的审批事项仍然多达2000多项。一个建设项目从立项到开工,要经过一、二十个部门审批,盖上几十个、上百个公章,一年半载办不下来,成了花钱的“无底洞”。

(三)个人说了算-----体制缺陷、权力失控是腐败现象难以遏制的源头。中科院有关专家指出,九十年代的腐败高峰期的原因归咎于“家长制”的复活。而“家长制”的复活意味着“权力过分集中”,就是意味着权力的绝对化。这在广西玉林市原市委书记李乘龙陈,山东泰安市原市委书记胡建学的陈述中可以得到印证。从理论上讲,制度可以制约腐败。但是,现实中“有形的制度”往往敌不过“无形的家长制”,严密的制度和严厉的党纪国法,遇到有“绝对的权力”的“第一把手”,都变成了虚设,成了空文。通过对这种现象的深入剖析发现,设置权力者在认识上存在一些误区,认为下放权力就是上级管的事放给下级,结果把本应放给市场的权力下放给了部门。放权不是放给部门,而是应该放给市场,放给企业,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体制缺陷和权力失控已经逐步成为人们反思腐败教训的共识。

(四)一切为了钱------个人和局部利益是诱发腐败的直接驱动因素。近几年,大大小小的腐败案例都与“钱”字有关,“明”钱易究,“暗”钱难查。只要获得审批权就等于拿到了收费的通行证,有的领导也为这些审批权,将大量时间和精力耗费在具体繁琐的事务当中。由于存在行政审批与部门收费相互依存的特征,在现实生活中的隐蔽处,存在收费对权力的诸多诱惑。权力能产生收费,收费能给部门带来实惠,这种直接的利益因素始终诱发着腐败问题的产生。面对1000万元“好处费”的诱惑,便同意南宁西园饭店门口的一块土地由广西银兴实业发展公司开发。随后,指示南宁市政府将该工程85亩用地的出让价格,从评估价每亩96万余元压到55万元。由此,广西银兴实业发展公司负责人周坤给、李平的“好处费”增加到1600万元。由此可见,“钱”成了诱发腐败最直接的因素。

三、从源头上遏制行政审批权力腐败的对策思考

政府管理经济依赖于行政审批,行政审批滋生了腐败现象,腐败让经济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许多经济增长点不能有效培育和发展,非国有经济投资不旺的局面仍无明显改观,根本上是源于行政审批和收费提高了进入市场的门槛和风险。这种形势告诉我们,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已是当务之急。

(一)加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力度,积极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进程。要坚定不移地引入招标、拍卖等市场机制参与行政审批,必须进行合理分解行政审批权力,遏制、权钱交易的行为。必须坚持不懈地营建“企业自主决策、银行独立审贷、政府宏观调控”的新模式。“企业自主决策”,就是要通过深化改革,把应由企业决策的投资决策权交给企业,使企业按照市场经济规律从事投融资活动,成为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银行独立审贷”,就是根据信贷原则独立评审项目,银行自主决定贷款的投向。任何机构和个人,都不能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干预银行的独立审贷。“政府宏观调控”,就是政府按照国家的发展规划,制定产业政策、区域发展政策以及相关的投资政策,制定有关投融资的法律、法规,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对全社会投融资活动实施以间接方式为主的宏观调控。

(二)加强配套制度建设,积极推行法定审批流程工作制。这是防止腐败现象滋生的根本途径和有效办法。第一,合理设置权力。对于审批权的设定必须进行科学的论证,要加强权力源头的治理力度,确保权力的源头是科学合理。分解审批权力,建立制约机制,使审批行为规范透明。赋予行政相对人一定的权利救济手段。对于某些重大事项的审批,应当建立听证会制度。第二,加强经济立法。为了使行政审批行为有法可依,要不断加强地方经济立法工作,以法律的形式明确行政审批部门的审批权限、审批程序。从法律上杜绝政府部门利用行政审批权干预企业经济活动,建议尽快出台《投融资法》。第三,推行稽察制度和复议制度。实行重大行政审批项目稽察制度和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度,对稽察出的违规违法审批问题,坚决进入法律处理程序。推行行政审批复议制,拓展行政复议承办渠道,切实保障行政审批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第四,加强内部程序监管。各级领导在考察调研等活动中,对审批事项一律不得自行承诺。坚持会签制和办公审批制,防止权力过于集中。

(三)提高公务员的工资待遇,实现“以薪奉职”。目前许多级别较低的领导干部存在相当多的不廉洁行为,一个不容回避的原因是,在低薪制下艰难地维持着正常生活的需要。特别是近年来,供给式的实物分配日益减少,公务员享有的许多福利待遇被逐步取消后,随着住房消费、医疗、子女上学等支出的增加,公务员的低薪越来越难以应付必要的生活支出,劳动报酬严重背离了按劳分配的原则。人类的活动逃脱不了利益指导。人类主动性、目的性的活动,无不与物质利益相关联。在任何历史活动的背后,皆有深刻的物质动因。我们现行的公职低薪制严重脱离了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际,造成劳动报酬分配的严重不公。据国家计委社会发展司调查,目前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尚未完全到位,公务员工资水平明显偏低,收入差距在扩大,对党政机关公务员的心理造成了一定冲击。

审批报告范文2

(一)整改情况

根据市审改的要求,结合我局职权的实际情况,全面清理办理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申报材料,重新梳理一次性告知单,取消兜底性条款,优化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流程,精简重复审核或功能雷同的审批环节,对照行政审批事项的承诺时限,结合审批办理实际情况,减少审批环节和层级,进一步梳理审批和服务事项办理环节行政审批事项开展自查。

1、涉及精简材料的事项(2项)

分别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服务(含5个子项)的“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服务”、养老保险服务(含9个子项)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服务”

2、涉及精简申报材料的各称(2项)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3、审批事项材料“瘦身”情况

完成梳理数量共计27项。

4、“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趟”情况

    四批共计上报“最多跑一趟”事项38项,“一趟不用跑”1项。

 

(二)行风整改措施

1、进一步精简申报材料。全面清理办理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及相关证照所需的申报材料。一是没有法律法规规章或省政府规范性文件依据的,原则上予以取消;确需提供的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履行论证、听证程序。二是上一个审批环节已经收取的申报材料,下一个环节不再要求提交;三是申报材料为本部门或本系统发放的证照或批准文书,可要求只提供批准文件名称、文号、编码等信息供查询验证,不再提交证照或批准文书原件或复印件;四是能够通过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的,可不再要求提交;五是探索“告知+承诺”办理模式,由审批部门告知申请人应当符合的条件和虚假承诺应负的责任,申请人知晓条件要求并书面承诺保证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承诺承担违约责任后,审批部门可先予办理相关手续,同时相应加强事后核查和监管。

2、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优化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流程,精简重复审核或功能雷同的审批环节,努力实现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办理“零超时”。对照行政审批事项的承诺时限,可结合审批办理实际情况,减少审批环节和层级,进一步压缩承诺办理时限,提高办事效率。

审批报告范文3

市政府:

根据《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后续监管工作的意见》(盘政发〔2014〕6号)要求,市编办协调各部门对审批事项运行情况进行了事后评估,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建立情况。市直各部门进一步明确行政机关的监管职责权限、程序、方式和手段,规范监管行为;强化许可对象的权利、责任和行为规范,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建立适宜的退出机制。同时,逐项提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定期对下放的权利事项开展检查指导,确保事中事后监管措施落实到位。及时完善本级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并采取切实措施,确保落实到位。承接下放审批事项的单位要切实落实好领导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细化监管措施,形成上下协调的监管体系。

审批报告范文4

大厅管理办公室企业审批服务科 **

(2006年12月)

转眼我到单位工作已经半年了。这半年是我人生旅途中的重要一程,期间在领导的培养帮助、同志们的关心支持下我逐步完成着从象牙塔到政府机关、从大学生到工作人员这种环境和角色的双重转变和适应。岁首年终,我静心回顾这半年的工作生活,收获颇丰。现将我这半年来的学习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自觉加强理论学习,提高个人素质

首先,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党性修养。单位里浓厚的政治学习氛围深深的感染着我,我积极参加各项学习活动,并注重自学,认真学习了王世伟书记的重要讲话、深入贯彻沈阳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提高了自己的理论水平与政治素质,保证了自己在思想上和党保持一致性,强化了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其次,在业务学习方面,我虚心向身边的同事请教,通过多看多听多想多问多做,努力使自己在尽短的时间内熟悉工作环境和内容。同时,我还自觉学习某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核准暂行管理办法、行政许可法等与工作相关的政策、法律常识,积累自己的业务知识。

此外,根据组织安排我参加了工作前的初任培训。在为期一周的培训生活中,严格的军训磨练了我的意志,丰富的课程学习使我的知识储备和层次得到了提高。通过区领导对经济发展状况及党委政府工作的介绍,使我进一步理解了沈北新区“三大目标”战略,看到了新区经济腾飞的巨大潜力,增强了对新区的了解和热爱;通过工作宗旨和行为规范的教育,使我树立了正确的权力观,增强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通过办公室实务的学习,使我了解了公文写作的内涵,提高了办公室实务的处理能力,为我更好的投入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二、踏实肯干,努力完成好各项业务工作

在大厅管理办工作的半年中,通过领导和同事们的耐心指导,我在熟悉的基础上已经基本能完成审批服务中的各项日常工作,期间我具体参与的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配合领导做好入厅项目的前期汇总与编制工作。通过参观学习沈河、浑南、农高等审批大厅,我了解了审批项目与权限落实的重要意义、基本原则、规划程序等,认识审批项目规范化是我们大厅乃至我们中心的主要工作之一。半年来,我们按照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和综合服务中心的工作要求,制定了《编制沈北新区内资企业开办指南》、《沈北新区外资企业开办指南》、《沈北新区基本建设指南》等服务于申请人的参考样本。为及时了解和督促各专项审批权限及市级审批项目的落实情况,12月又组织召开了“学山东,找差距”自查整改月活动。期间,我自觉加强相关知识的学习,密切关注我市及新区的政策理论和进展动态,收集学习其他区及山东的成功经验,为专向审批制度的改革提供依据和素材,同时通过学习调研、听取和参与领导们关于审批权限的讨论,使我逐渐加深了对我大厅审批权限的整体状况的了解,为我处理其他工作奠定了基础。

第二,为配合好新区招引资项目及时快捷的办理。今年8月份以来,根据市区委区政府的要求,我们大厅管理办积极申请市级审批权限下放的工作,布置并督促各相关委局进行相关市级审批项目上报,根据各单位的汇报情况,我们先后对我区9个局41大项102小项的审批项目情况、进行了核实、汇总、筛选、上报。这些工作加深了我对我区综合审批项目的了解,同时加强了我区审批权限项的储备,也为我区实现“三大任务”规划提供了强大的项目支撑。

第三,发挥科室职能,做好项目审批和管理工作。通过科长的指导,我逐步掌握了企业设立、基本建设等的审批程序和处理方法,了解了沈北新区综合服务中心窗口的工作职能。我大厅至成立以来以来,我们共审批各类项目1547个,办理1000万以上的项目10项。

第四,配合科室做好各项文字写作和信息报送工作。半年来,先后参与起草了编制《沈北新区内资企业开办指南》、《沈北新区市级审批权限下放请示》、《关于“以机制创新为突破搭建服务新区经济发展平台”的大讨论》等多篇文章。在主任和科长的指导下,我也参与了我大厅首席代表制确认的工作会议、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协调会等。在此过程中逐渐提高了自己的事件敏感度和文字写作能力。

第五,协助科室同事完成流动红旗的评比的部分工作。

第六,完成好领导交办其他各项基础性和临时性工作。

半年来,我在学习和工作中逐步成长、成熟,但我清楚自身还有很多不足,比如工作能力和创新意识不足、政治理论水平有待提高等。今后我将努力做到以下几点,希望领导和同志们对我进行监督指导:

1、自觉加强学习,向理论学习,向专业知识学习,向身边的同事学习,逐步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审批报告范文5

早在制定《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时,国务院就预见到了后续监管的重要性。但关于如何公正、公开、有效地对行政审批改革进行监管,在实践中和理论界上一直缺乏足够的重视。在改革已经进入到第二轮、第三轮的许多地方,已经日益发现后续监管的必要性和迫切性,很多部委和地方已开始着手探索建立公正、公开、有效的后续监管措施。下面,我仅从如何构建审批制度改革后续监管体系的角度,来谈一谈如何完善行政审批制度。

一、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后续监管体系的研究现状

正如其他改革领域一样,在行政审批后续监管领域的理论研究远落后于改革实践的需要。目前关于行政审批的研究成果大多围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总体思路、改革行政审批制度的途径、建立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以及《行政许可法》的调整范围、行政许可的分类等问题展开,深入、系统的研究如何构建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后续监管体系的很少。并且关于这一问题的探讨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㈠行政审批的概念

在谈到行政审批的后续监管时,很多学者首先提到我国对行政审批这个概念界定不清,无法指导改革进行。北京市将政府的行政审批划分为四个类型:审批、核准、审核、备案,并分别确定了明确的定义。但有的地方仅包括审批、核准、审核,差别十分明显。

㈡行政审批后续监管体系内容

1、对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缺乏有效监管。行政审批项目被取消并不等于就可以放任不管,行政机关有责任做好衔接和后续监管工作。

2、对行政相对人的监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规定了“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监督制度,通过核查反映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情况的有关材料,履行监督责任。”“行政机关可以对被许可人生产经营的产品依法进行抽样检查、检验,对其生产经营场所依法进行实地检查。”

3、对审批机关的监管。目前,理论界研究的应对措施主要集中在建立完善行政审批责任制,加强对行政审批一把手的监管上。在当前要做好以下7个方面的后续监管工作:一对取消审批后仍需加强监管的事项要建立后续监管制度;⑵对改变管理方式的审批项目要做好移交工作;⑶对保留的审批项目要规范审批行为;⑷搞好行政审批项目调整后的上下衔接;⑸全面清理和修订行政审批项目的设定依据;⑹调整和理顺部门之间的审批职能;⑺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创新。

二、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后续监管体系的内容

通过前面的介绍,不难看出目前在研究后续监管这一问题时,事实上是在研究行政审批后续监管或者说行政审批行为的后续监管及取消事项的监管,而本文所要探讨的是整个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后续监管,出发点就是要通过构建一个公正、公开、有效的后续监管体系能完善行政审批制度、巩固改革成果、保证改革的深入进行,而不只局限于审批过程的监管。所以,笔者认为我国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后续监管体系应补充以下监管内容:

㈠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过程的监管。我国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并不是仅局限于改革审批制度,更重要的是要以此为契机改革背后的行政管理体制、转变政府职能,仅对行政审批相对人、审批机关及取消事项进行监管是远远不够的,不能达到巩固审批改革成果进而保证更大范围的改革顺利进行。所以就要对整个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过程进行监管,包括对审批制度改革计划的评估,对改革进程的跟踪监督,改革成果的公开制度。

1、关于对审批制度改革计划的评估。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事实上是个指导全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临时性机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缺乏一个长期规划。虽然改革思路比较明晰,工作小组在做报告时也都指出下一步的工作安排,但是基本上是走一步探一步,无法得知行政机关要在一个比较长的时期内怎样改、会达到怎样的效果、会产生哪些积极效应和消极效应、又将如何应对等问题。由于我们国家的特殊国情,我国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尤其任务繁重,不是几年清理就能解决得了的,需要10年甚至几十年的努力,这就需要我们用发展的观点来看待审批改革。

所以,在完善审批制度时,整个国家要有个长期规划,分为几个阶段,每个阶段的预计目标和其他的参数;各地区和部门在中央的大规划下按照当地实际情况也要进行本地区和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长期规划,使改革不因为领导换届、机构变迁而发生质的变化。

2、对改革进程的跟踪监督。根据近年来的改革实践来看,政府的自利性表现得十分明显。在被称为“削权”运动的审批制度改革过程中,很多地方和部门为了保住地方利益、部门利益千方百计应付改革。例如,有的部门在清理项目和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时,把一些不该列入的内部管理事项或已经废止的审批项目纳入了清理范围,掺进了“水分”;而有些应该列入的审批项目,个别部门未作认真清理,没有据实上报等等,这就需要对改革进程进行跟踪监督。监督的内容应该包括:⑴改革的进度是否按规划进行;⑵改革工作是否认真,报送材料和统计数据是否完整、准确;⑶清理的审批项目是否符合要求;⑷改革过程中的投诉及建议是否得到了妥善地解决等。

3、改革成果的公开制度。我国政府近年来一直大力推行电子政务,但笔者在浏览政府网站(尤其是反映审批制度改革进程的网站)时,发现大部分网站的内容很久都得不到更新,而且按照联系方式发送电子邮件不是杳无音信,就是“发送不成功”。对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外界很难得到及时的信息,这样如何能实现舆论对改革的有效监督呢?事实上,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存在改革主体错位的问题,改革主要是由政府内部力量加以推动的,基本上是依靠权力权威来领导的。事实上,在现有的行政审批制度下,审批对象是最迫切要求审批制度改革的,对原有制度中的弊端也最有切身体会,但是他们在现有体制下无法成为审批制度改革的发起者,不能以一个集体的面目出现并发起改革,有学者认为这是“自发行为团体的缺失”。而靠政府内部来推动改革,会出现推动力递减的情况。所以,应由改革的本来发起主体及时了解改革动态和成果,便于咨询、建议,促进改革平稳进行,降低改革成本,也能起到很好的监督作用。

三、应考虑的问题

虽然后续监管对于完善行政审批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但许多地方在谈及审批制度后续监管问题时仍然漠不关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后续监管体系的构建是完善行政审批制度十分迫切需要重视和研究的新课题。笔者认为,在构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后续监管体系应借鉴他国经验教训考虑好以下问题:

㈠成立专门领导机构,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行长期规划。韩国规制改革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成立了权威的规制改革领导机构,从卢泰愚时期的“行政规制缓和委员会”到金大中时期的规制改革的最高意思决定机构“规制改革委员会”。我国还没有考虑如何通过官产学互动的规制改革机构来长期持续地进行规制改革,虽然在审核审批项目时会组织专家团论证,但政府仍然是发起组织审批改革的主要力量。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事实上是临时性机构,缺乏足够的权威,甚至有审批机关认为地方上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小组是“弱势群体”。审批制度改革是长期的、艰难的,应该成立一个类似韩国规制改革专门委员会的机构(由官、产、学三种力量组成)来领导审批改革,并对改革过程和效果实施有力的监管。

日本在70年代末开始规制改革以来,不断推出规制改革计划;韩国的《行政规制基本法》附则第三条也规定了中央行政机关的首长应制定年度整改规划。但我国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缺乏一个长期规划。这样的规划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非常的重要,可以说是改革的第一环,一定要对规划进行严格的评估,以保证今后改革的顺利推进。

㈡依法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过程和效果进行监管。日本、韩国在推进行政规制改革过程中,颁布了大量的法律法规来保证改革的进行。其中,韩国1997年颁布的《行政规制基本法》指导了改革的进行,日本更是颁布了众多的单行法规,使规制改革依法有章有节、有条不紊的进行。我国在2003年8月颁布了具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里程碑之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为我国审批制度改革的深入提供了法律依据。但不可否认的是《许可法》作用有限并且存在一些界定不清的问题,仅靠一部《许可法》还不足以保证审批改革的进行。因此,需要制定法律法规来监督改革的过程,监督的内容应该包括⑴改革的进度是否按规划进行;⑵改革工作是否认真,报送材料和统计数据是否完整、准确;⑶清理的审批项目是否符合要求;⑷改革过程中的投诉及建议是否得到了妥善地解决等。同时,仍迫切需要大量法律法规出台,例如《行政强制法》、《行政收费法》、《行政程序法》等。

㈢坚持监管主体的多元化,保证信息公开。日韩在规制改革过程中十分重视被规制者的参与,主动接受企业和市民的改革要求,这样既可减少改革的阻力又可以获得国民的支持。我国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为了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变管制型政府为服务型政府,更好的适应市场经济和与国际接轨。所以,行政审批机关在观念上就不能将审批对象看成管理对象,要将依法审批看作是向公众提供公共服务、公共产品的过程,理应接受审批对象和公众的监督。

㈣坚持对监督政府的成本和效益进行分析。可以说,我国有一套比较完整的监督救济体系,但在实际上却一直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很多条例、规定只是被“贴在墙上,说在嘴上”,相对人穷尽手段后还是得不到应有的救济。英国学者研究发现,英国政府近20几年来对政府管制的成本极大的增加了。韩国各部委的规制要先经过委员会审查,并附加《规制成本及效益比较报告书》。我们国家长期忽视对监督政府的成本和效益进行分析,浪费了很多不必要的财力、物力和人力,还没有达到应有的效果。所以,如何在现有的行政监督体系内,进行制度创新,经济、有效的构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后续监管体系是一个需要尽快研究的问题。

㈤后续监管体系应充分考虑到区别对待原则。根据行政法学原理,行政职权是主体特定化了的行政权,需要通过不同的方式来行使,所以也需要不同的监督方式。对行政审批采用不同的监管方式,就要求对行政审批进行科学的分类。很多学者和基层工作人员都强烈要求对行政审批进行统一、合理的分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草案)》将行政审批分为普通许可、特许、认可、核准、登记五种。但考虑到其中的难度,《行政许可法》最终没有采纳这一做法,现在来看,对行政审批进行分类,施之以不同的监管方式还是非常有必要的。

除了对行政审批进行区分监管,对不同地方也要根据不同的改革进程和效果采取有区别的后续监管。南方很多省份和城市很早就着手进行审批项目的清理,并且经济环境良好、政府工作公开,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阻力相对较小,后续监管也比较容易进行。而在很多西部和北部地区,由于受传统观念和落后的政治经济条件的影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阻力重重,后续监管也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因此,应针对不同情况研究不同的后续监管措施。

审批报告范文6

创新服务方式,提升办事效率是一个永无止境的过程,不能有丝毫松懈。建设“服务顺城”、“效率顺城”既是我们矢志不渝的追求,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今年是“十一五”收关之年,明年是“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全面提速要求和八届五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区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全面提速,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更好地方便群众并服务于全区经济发展,助推我区“八型”政府的建设。推动和实现从审批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的根本转变。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采取调查问卷、电话回访、入户走访、考察学习、听取汇报,座谈讨论等多种方式对中心服务环境现状、企业的服务需求、群众对服务的满意度等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在调研中我们发现:近年来,我区高度重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在方便企业、居民办事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企业、服务市民群众的水平明显提高。但在实际运作中,还存在着许多问题。为此,我们进行深入思考,借鉴先进地区经验,结合我区实际,探索我区行政审批服务改革的一些举措,供区委、区政府领导决策参考。

一、“十一五”期间行政服务工作回顾

20xx年8月1日,随着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顺城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在抚顺市率先成立。至今,已经走过了8年历程,经历了起步探索、发展完善和全面提升三个发展阶段。8年来,我们坚持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为目标,以提升行政效能为中心,以规范行政审批、搭建服务平台、强化政务公开、完善行政投诉为重点,以健全制度体系、整合行政服务资源、加强监督管理为保障,沿着“从无到有、由粗放运作到集约运行、变单一审批为综合服务”的轨迹快速发展。在建设运行过程中,立足搭建平台,着眼长远发展,始终把政务大厅作为优化环境促进发展的重要平台来打造。在建设“服务型”、“阳光型”、“高效型”政府过程中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积累了一定的实践经验。在工作思路和具体做法上,总体概括起来就是“五个致力于”:

(一)致力于“健全”,不断完善制度体系

我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是在借鉴兄弟城市经验,结合我区实际建设发展起来的。从筹建之初到运行至今,我们始终将制度设计放在核心位置,运行前,制定出项目进驻、项目审批、人员管理、考勤考核、评优奖励、廉洁自律、投诉处理等17项制度和规定。运行过程中,一方面我们严格落实已有制度。另一方面针对出现的新情况,又先后配套完善了……等一系列制度,基本做到了依靠制度管人、管事、管运行,逐步建立起政务大厅健康运行的长效机制。

(二)致力于“规范”,落实项目集中受理

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的审批程序、办理时限是检验中心运行成效的标尺。运行以来,我们不断规范审批程序,强化监督管理,严格控制申请事项的办理时限。首先对进驻的行政许可和服务项目利用门户网站、公示板、办事须知等形式公开了审批内容、办事程序、政策依据、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让行政相对人在办理申请事项时,能够对所办事项一目了然,心中有数。其次,在大厅管理办监督权限范围内,利用多种手段和办法严格控制了每个办件承诺时限,有效提高了办事效率。

(三)致力于“创新”,全力提高审批效率

为提升“新型中心”的服务性、亲民性、务实性和责任性,指导驻场部门以“服务提质,审批提速”为目标,采取了“四个创新”举措,不断探索服务新方式。一是创新硬件设施。20xx年投资325万元扩建了服务大厅,扩建后的大厅安装了宽带,实现了整体入网,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为无纸化审批奠定了基础,有利地促进了中心工作良性发展。二是创新服务方式。实行 “无假日、导向、即时、主动、优先、延时、承诺、网上”八项优质服务,形成了便捷、高效、规范的集成“服务链”。三是创新审批通道。开设重点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安排专职人员负责协调投资500万元以上市、区确定的重点投资项目审批,并协调区内投资50万元以上新办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同时对经“绿色通道”协调审批后的投资项目,实行“保姆式”服务。四是创新联办制度。凡涉及两个以上部门审批的项目实行联合办理、并联审批、联合踏勘、联合验收;建立实施了项目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并将联席会议办公室与重点投资项目办公室合并办公;制定了“绿色通道”联络员制度,做好跟踪服务,切实为引进重点项目创造良好服务环境。

(四)致力于“扩容”,努力拓展业务领域

中心高度重视项目建设,按照“能进则进,应进必进”的原则,积极开拓项目建设新内容,拓展了业务新领域,扩充了中心的审批职能,切实体现了“新型中心”的务实性、服务性和亲民性。一是争取审批授权。中心通过争取部门对中心窗口的审批充分授权,新增了督办辐射安全许可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解除劳动关系等审批、服务事项10项 ,为中心的有效运行提供了前提。二是拓展业务范围。通过三次清理、核实了区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及时调整了窗口设置,保留了13个窗口,撤消了财政核算中心等5个窗口,新增了新农合窗口,不断拓展业务范围,为中心“一站式”服务高效奠定基础。三是延伸审批空间。中心正在积极争取水、电、气、通讯等与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项目进驻中心,同时探索新的管理办法,尝试设立分中心管理,延伸审批服务的空间,增加审批监管的服务内容。

(五)致力于“完善”,不断提升运行水平

按照审批内容、审批程序和审批时限等要素将进驻项目划分为建设、建证和证照三种类型。在中心运行过程中,证照类项目基本实现了随到随办,对于工作暴露出来的问题,我们一方面积极与各部门协调,寻求部门对大厅的支持和对窗口负责人的充分授权,另一方面我们提出了“两个集中”的解决方案,即部门行政许可职能向一个处室集中,部门行政许可处室向政务大厅整建制集中。特别是为了在优化重大投资项目审批程序方面有实质性进展,我们成立了重点项目推进工作组,对全区重点项目实行全程跟踪,并实施效能监察,为重点项目着实落地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几年来,中心为顺城区重点项目建设作出巨大贡献,20xx年被区委、区政府授予推进项目建设先进单位。

二、既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成因

目前我区行政审批改革工作的整体情况而言,虽然运行较为平稳,但与先进发达地区相比,与我区经济发展相比,与投资者、居民的期望相比,与区委、区政府的要求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改革缺乏一定的深度和广度,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项目进驻不彻底

至目前,中心进驻项目不够,部分窗口单位人员虽已进驻,但项目并没有在中心进行办理,使中心无法实现“进一个门,办所有事”和“一站式服务”的宗旨。有些单位没有在中心设立窗口进行集中办公、公开办事。也有少数单位为保住自身的审批权力,对一些重要的审批事项仍未做到应进尽进,存在“小权进、大权不进”,将重要的服务项目、关键的办事环节,仍放在本单位办理,两头受理,收费标准不一,甚至只是在单位受理的现象依然存在。同时,部分单位的人员或项目不进中心的做法,在很大程度上对其他窗口单位造成了不良的影响,有些单位本已进驻中心办理的项目也因此出现再次移出中心的现象,严重弱化了中心的服务功能和服务质量。

(二)业务开展不平衡

中心业务开展是中心存在的生命线,但我区中心业务情况很不平衡:一是部门之间不平衡,**个入驻部门,目前只有**个部门的窗口开展业务,另外**个窗口单位业务空白。二是业务涉及项目单一,目前,经梳理的**个中心行政许可审批服务项目只有**项开展过业务,其他**项均为空白。造成这种现状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存在两头受理,甚至人员实质上无权办件的事实。由于项目进驻中心集中办理率很低,造成大部分窗口工作人员上班时间无事可干,精神状态死气沉沉,甚至无事生非,纪律上很难管理,久而久之窗口工作人员对中心发展也持怀疑态度,认为中心发展没有前途。

(三)办件质量参差不齐

从已办理的业务来看,存在办件质量不高,没有按相关规范要求办理的现象。部分窗口仍然按原来的办理程序办理,或在原单位先行受理、办理,致使中心成为 “收发室”。如此以来,“中心”在办理过程中成了一个摆设,非但没有起到提高行政效率的作用,反而多设了一道门槛,也增加了行政成本。

(四)考勤考核举步维艰

中心自运行以来,大多数窗口单位工作人员能严于律己,自觉遵守中心考勤制度,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但也有个别窗口单位工作人员更换频繁,工作衔接不够,造成熟悉业务周期变长;还有个别窗口工作人员请假过多,甚至有顶岗不及时超成脱岗现象发生。由于“中心”没有掌握窗口工作人员的人事权,经济权,造成中心在人员管理上十分被动,仅仅依靠表扬、批评、通报等形式已很难有效管理。

(五)依法行政能力不强

一是依法行政的氛围还不够浓。一些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欠缺,执法为民的意识还不强,没有真正把依法办事落实到具体的行政管理工作中去,行政执法水平还不高;二是全区依法行政工作发展不够平衡,部门间差距较大,规范性文件应备不备和报备不及时的现象依然存在;三是法制工作力量还比较薄弱,难以承担日益繁重的工作任务。

(六)中心管理的职能不强

公共行政服务中心是区委、区政府为民办实事的一座桥梁、一个窗口。中心发展状况令人精神振奋,但是由于项目进驻不到位、授权不到位,实际上中心一定程度上并没有起到相应的作用。目前,行政服务中心与各窗口单位只是一种协调服务的关系,虽然区委、政府赋予了一定的管理权力,但实际上很难运用到位。

(七)网上办公与电子政务未能如期运行

加强行政服务网络建设,是行政管理体制和施政方式的一项重要改革。主要目的是通过行政服务网络,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行政审批服务和公共服务,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由于多种原因,我区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办公与电子政务都未能如期运行。虽然09年配备了电子监控系统,但与目前所需的电子监察系统还相距甚远。

以上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创新滞后不适应当前发展需要的集中表现。

一是思想观念上滞后。近年来,我区的经济发展环境、机关工作作风得到了明显改善,但受传统的计划经济行政方式的长期影响,一些落后观念还在不时的发生作用。如重管理轻服务、重收费轻监督、以罚代管的行政观念;高高在上、养尊处优的人治观念;指手画脚、盛气凌人、态度蛮横的工作作风等等,还很自然地在极少部分人身上表现出来。一些部门认为建立“中心”没有必要,不利于现行的行政管理格局和秩序,因此,在认识上、主观上想方设法敷衍了事。

二是体制机制上不顺。首先是部门审批环节多。有的审批项目既要按地域又要按层次报批,涉及到省、市、县级多个部门,这样的项目很难进“中心”按要求一站式集中办理,当事人多头跑的现象难以消除。“中心”无法对其实行有效监督和管理,最多起一个联络沟通的作用。有的部门在“中心”所设的服务窗口,基本上只能起到“收发室”或“挂号台”的作用,体外循环不可避免,审批链条无法紧密连接。其次是权利分割程序多。一个部门的权力划分到好几个科室和若干个人,又各自划归几位领导分管。如果把所有的审批事项都授权给窗口统一办理,明确一名部门领导统管,那么就会出现权力旁落,甚至出现有职无事的现象。

三是在“隐藏”利益上受制。审批项目的背后大都有一系列的收费行为。由于“中心”实行集中收费管理和微机操作,收费行为、收费项目及标准更加公开透明,而一些部门靠收费运转或弥补财政拨款的不足,一般都不愿意把本部门的收费情况完全透明,因此有的部门总是以各种理由婉拒进入“中心”,有的存在肢解审批事项,进“瘦”留“肥”等现象,一家不进就会多家观望攀比,很多工作要求难以落实。以上现象的实质就是一些部门单位的大局意识、群众意识、服务意识淡薄,部门意识、本位意识、权力意识浓厚。

三、解决我区行政服务工作问题的对策与建议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必须加快机关效能建设,提升行政服务水平,坚决防止和克服自满思想、应付态度、畏难情绪,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局的决策部署上来,以求真务实的精神,把这项转变机关作风的“牛鼻子”工程抓紧抓实抓出成效,确保我区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全面提速各项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一)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服务中心工作的组织领导

成立行政服务中心是涉及各部门行政管理机制、行政理念及方式、权力调整的一项综合改革,推进的阻力和难度肯定很大。因此,一方面各部门要统一认识,形成互动合力。要站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践行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严格依法行政、优化投资环境、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高度,支持和做好“中心”工作。另一方面要加强领导,实行强势推动。综观外地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成功经验,组织和领导重视是关键、是前提、是保证。要利用行政、组织及纪律等手段,强化措施、强势推动、强制入轨。要力戒形式主义、形象工程,紧紧围绕建设“服务顺城”、“效率顺城”的总体要求,全力服从服务于“创新服务方式,提升办事效率”的工作大局,勤奋努力,积极进取,真正把我区行政服务中心打造成一流的服务品牌、软环境建设的名牌、人民满意工程。

(二)着力抓好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试点工作

为减少和优化行政审批环节,按照内部机构的设置与行政许可职能相适应的原则,扎实推进两个集中工作。一是集中归并审批职能。在机关内部实行行政许可职能与行政监管职能的相对分离,设立行政许可服务科,将原来分散于内设各科室的全部行政审批(许可)职能归并到行政许可服务科,赋予其受理、初审及其它审批权限,统一承担本部门行政许可职能,原负责行政审批的相应业务科室经职能整合后,综合承担行政监管职能,不再进行行政许可项目审批,逐步形成“许可依法规范,监管到位有力”的“批管分离”机制。二是集中进驻“中心” 窗口办公。试点部门的行政许可服务科(室)成建制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集中办公,所有行政许可项目全部纳入“中心” 窗口统一受理、统一办理、统一送达,真正实现“一个窗口对外”。

(三)着力抓好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建设,确保“五个到位”

一是确保审批事项到位。进一步理清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坚持能进则进“中心”的原则,杜绝该进中心的项目留在部门搞两头受理,不允许项目进入中心后再擅自撤回,由于客观原因确需撤回或取消的,必须报经区政府审查同意。对行政审批项目提出调整,应由区政府法制部门审核,报区政府批准,送行政服务中心备案。各职能单位的职能取向从原来的“审批”转移到“监管”,真正实现管办分离。二是确保业务授权到位。中心窗口要真正实行一站式服务,不能只起“收发室、传达室”的作用,要做到授权到位,使接件、审查、签批、制证、盖章与发证均在中心完成,实行一窗式办结,最大限度方便各企事业单位、社会法人和办事群众。一般的审批事项全部由窗口即办,特殊事项由原单位承诺限时办结;重申各职能单位窗口的行政许可章与本部门行政章在审批事项上具有同等效力。凡在本区进行的审批事项,均只盖单位窗口章,上报市、省及国家的事项可按原来的渠道办理,盖原单位行政章,确保“中心”窗口能办事、快办事、真办事、办成事。三是确保人员设备到位。各部门要按照选优配强的原则,把政治思想好、政策水平高、业务素质强、宗旨意识牢的优秀干部放在“中心”窗口工作,要把“中心”窗口作为展示部门形象的物质载体和培养、锻炼、选拨干部的重要平台。绝不允许把“中心”窗口作为排挤发配异己的场所,做有损自我形象的糊涂事。要加大财政投入,强化“中心”的硬件建设。针对目前“中心”现有服务大厅场地小、窗口存放资料和档案无场所以及群众来办事停车位少的实际,积极创造条件建设一流的集行政审批、便民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行政服务中心工作场所。四是确保办结时限到位。凡法律、法规、规章明确办事时限并可以提前的提前执行;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办事时限的,其办事时限由职能部门参照有关规定做出承诺,并认真履行承诺。对服务对象的申办事项能当场办理的,应立即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应告知办事时限;不予办理的,应说明理由。不符合政策规定的,耐心解释,做好思想工作。五是确保服务质量到位。要组织开展以热心接待群众,规范服务礼仪;耐心回答询问,主动指导申报;细心办理业务,正确把握政策;诚心提供帮助,坚持热情服务;真心为民服务,做到廉洁从政;虚心听取反映,努力改进工作为主要内容的“六心”活动。要通过开展“六心”活动,使窗口工作人员将“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融入审批工作的每个环节,真正做到“仪表整洁在身上,热情微笑在脸上,娴熟业务在手上,文明用语在嘴上”,尽最大努力赢得服务对象的满意和好评。

(四)加快计算机网络及电子政务平台建设

要按照“责权清晰、程序严密、运行公开、公开透明”的总体目标要求,抓好经费保障,及时更新窗口设备,加强网站建设,健全网站功能。改进和完善操作流程,为实现网上审批夯实基础,向广大公众全面展示和宣传政务公开和行政服务动态。

1、编制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各职权行使机关要按照权力运行的程序、承办岗位、职责要求、监督制约环节、相对人的权利、投诉举报途径及方式等项目编制流程图,经法制部门审核后,在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中全程固化。

2、建立行政权力数据库。经区法制部门审核确认的行政权力事项,列入区级行政权力管理数据库,数据库中行政权力目录下的静态信息,除集中清理审核的内容外,其他信息由各职能部门通过网上远程维护的方式,按照统一的规范和时间要求自行补充完整。行政权力的调整应当在机构职能调整确定后20日内完成申报,区法制部门10日内完成审核和行政权力数据库的调整,在法律、法规、规章实施前一个月内完成以上程序。

3、建设行政权力网上运行信息系统。依托全区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平台,按照全省统一规范标准和确定固化的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建立全区统一的“网上政务大厅”、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业务系统和行政权力电子监察、法制监督系统。尚未建立行政权力网上运行信息系统的部门,原则上直接利用全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信息系统,实现行政权力的网上公开透明运行;部门自建的信息系统应按照规范标准进行修改完善,并接入全区统一的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信息系统,实现关键流程数据的共享。

(五)创新机制,从求时效向求功能转型

为了更好地突出行政服务中心的集聚优势,提高人民群众办事的舒适感。应紧紧围绕群众需求,强化功能性服务,放大乘数效应,着力提高行政服务工作的时效性、经济性、便捷性,优化窗口设置、流程设置、功能设置,较好地实现了从“群众找我办”向“我为群众为”转型。

在办公场所的空间布局上,要紧紧围绕便民、便企、便建的服务宗旨做文章;在服务体系建设上,要切实履行“协调、管理、服务、监督”的职能。并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不断改进现有行政服务机制,把互为前置、交叉审批的项目,在科学合理界定部门间权责关系的基础上,理清审批的先后顺序,对内容相近、重复设置的环节予以整合,精简没有法律依据和不必要的审批步骤,减少申报材料,缩短审批流程。

与此同时,还要积极探索行政服务工作的流水作业模式,提高审批服务的能力与效率。为方便乡镇企业群众办事,还应以行政服务中心为主体,以基层便民机构为延伸,建立区镇村三级联动的行政服务网络。为解决市民在办理房产登记等生活事项过程中往返多次等具体问题,我们认真倾听市民呼声,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整建制进驻行政服务中心,放大便民服务功能。要坚持“以市民为中心”的公共服务理念,让中心的工作从单一的审批服务逐步向集审批服务、便民服务和社会服务于一体的公共服务转型。在深入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积极吸纳优势资源,与相关部门和机构合作共建,引入行政效能电子监察、心理咨询服务、法律咨询服务、青少年维权爱心港湾等新内容,逐步拓展社会服务功能。

(六)创新手段,从流程化向信息化转型

要积极调整行政服务的理念和思路,根据服务对象的需要调整我们的流程,而不是让服务对象根据我们的流程办事。为此,可依托全区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平台,按照全省统一规范标准和确定固化的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建立功能完善的“网上政务大厅”、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业务系统和行政权力电子监察、法制监督系统,实现行政权力的网上公开透明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