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工程师工作总结范例6篇

质量工程师工作总结

质量工程师工作总结范文1

关键词: 监理 责任作用重要性

中图分类号:U415文献标识码: A

1 总监的责任

我国《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明确规定“建设工程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这是国家对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是国家赋予总监理工程师的权力,也是总监理工程师的责任。总监理工程师是监理单位对工程监理项目的直接组织者和管理者,对外代表监理单位,对内是项目监理机构日常工作管理的负责人,在项目监理过程中,总监的责任重大,作用亦举足轻重。监理单位在选拔、任命总监时,应充分考虑各方面条件。作为项目总监,不仅本人要做好监理工作,而且还要带领项目监理机构全体人员一道做好监理工作,这其中非常重要的内容就是管理。因此总监不仅要懂专业,还要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和独立工作的能力,这样才能带领监理机构搞好项目监理。

2 总监的作用

总监,是监理公司履行监理合同的第一责任人。总监既是技术负责人,也是行政负责人,对项目监理部的全部监理工作负全责,总监在施工阶段现场监理工作中具有核心领导作用。作为监理企业派驻监理现场的全权代表,总监的责任是通过一系列的组织、管理与协调活动使项目目标得以实现,并且,在此过程中使项目利益相关者,包括业主、投资商、承包商、社会及项目内部成员都得到满意。现场监理工作的得失在于“管理、程序、技术、资料”。

3 认真做好现场监理工作

3.1 监理现场管理标准化,为做好监理工作提供组织保证

3.1.1监理机构配备标准化按照监理投标承诺,配备具有相应职业资格、遵守职业道德、年龄结构合理、专业配套、素质较高的监理人员,专业、数量,人员数量满足现场施工监理需要。配备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办公、生活设施、检验检测设备及交通工具。

3.1.2 管理制度标准化建立和健全项目监理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及工作标准,结合建设项目特点制定的监理管理规范性文件,构建结构清晰、职责明确、内容稳定、体现质量、安全、工期、投资、环保和技术创新“六位一体”管理要求,实施有规范、操作有程序、过程有控制、结果有考核的监理管理制度。

3.2 做好施工准备阶段的预控工作

3.2.1 学习掌握法律法规和规范文件学习和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监理规范、委托监理合同、工程承包合同、设计文件、有关技术标准和检验检测方法,明确监理的权利、义务及目标、要求。审阅、核对施工图纸,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技术交底会。认真编写《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明确工程监理的关键部位,编制分项工程、关键部位监理旁站规划及实施细则,抓住质量控制的关键点。

3.2.2认真审查承包单位审查承包单位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核对进场管理人员与投标书的相符性;认真审查承包单位报审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和分包单位有关资质资料、测量放线控制成果及保护措施、开工报告、主要进场人员报审表、拟进场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报审表,符合要求时予以签认。

3.3 做好质量过程控制,及时解决现场问题

3.3.1现场监理人员必须忠于职守,保证施工过程受控,严格按照“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的监理原则,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质量意识,坚持用数据说话,对事不对人。现场监理要做到“五勤”:眼勤,手勤,腿勤,口勤,脑勤,想方设法保证工程质量。

3.3.2加强施工现场定时或不定时的巡视和检测,全面掌握工程现场动态巡视前,做好相应的准备和计划,提前计划好巡视路线,保证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投资控制等业务范围。携带常用的测量工具、拍摄器材和必要的安保用品等。巡视检查、检测的主要检查内容:是否按照设计文件、施工规范和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使用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是否合格;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尤其是质检人员是否到岗到位;施工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操作条件是否满足工艺操作要求、特种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施工环境是否对工程质量产生不利影响、已施工部位是否存在质量缺陷。现场巡视、检测发现的问题,要根据发生的时间、部位、性质及严重程度等情况,采取口头或书面形式及时通知施工单位相关人员进行整改处理;对于不按图施工、材料未经检测合格或擅自使用或存在严重隐患、可能造成或已经造成安全、质量事故的,在向建设单位报告后,及时签发《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以杜绝安全、质量事故的发生,并对处理情况进行跟踪监控直至复查合格,同时将相关问题及处理情况在《监理日志》中做好记录。

3.4 严格过程验收,把住工程质量关

3.4.1严格过程验收,夯实质量基础《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本专业的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及相关隐蔽工程验收。检验批验收:承包单位自检合格后填写《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向项目监理机构报验,专业监理工程师在规定的时限内组织承包单位专职质检人员等进行验收。检验批的质量验收应包括实物检查和资料检查两部分,验收合格后签认《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分项工程验收应在分项工程的所有检验批验收合格后进行。每个检验批的质量检查包括基本要求、实测项目、外观鉴定、质保资料等四个部分,只有当这四个部分的检查都完成并经评分计算出质量得分后,才能得出某个分项工程是否合格的结论。施工过程的监控是质量控制工作得到落实的关键环节。根据审核合格的施工图及承包合同中工程量计算规定,对承包单位申报的已完合格工程的数量进行核验,只有合同范围内且验收合格的工程才能计量计价。

3.4.2 一定要重视平行检验平行检验是监理工程师质量控制的一种重要手段,是监理工程师对施工质量进行验收,作出自己独立判断的重要依据之一。监理工程师不但要对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行“平行检验”,更要对建设工程的工序、检验批、分项工程、隐蔽工程加强“平行检验”。承包单位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向监理机构提出报验。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承包单位报送的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自检结果,利用必要的试验检测手段,按照一定的比例独立进行现场检测或试验,符合设计要求时予以签认。对于不合格的项目,及时发出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承包单位整改。在“平行检验”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该留下具体的记录,形成系统的、完整的、真实的监理资料。

质量工程师工作总结范文2

关键词: 建筑施工;施工监理;质量控制

一、前言

施工监理是工程项目全过程中质量控制的最重要环节,确保了工程建设的质量与安全。监理工程师在监理过程中,应依据工程质量的特点,做到主动控制。依据监理规划,在专业监理细则的编制过程中,应具体明确质量控制工作的事前、事中、事后控制要点。使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顺利开展,并不断总结施工经验及施工技术,使得工程质量检验手段不断创新,从而保证工程建设质量能跟得建筑市场的发展。文章结合作者多年建筑工程施工监理的工作实践,就加强建筑施工质量监理的措施进行了论述,以供同仁参考。

二、加强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监理

做好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是施工质量保证的前提,对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有很大的影响。因此在施工准备阶段必须做好:

(1)制定工程质量监理目标。在承担建筑工程质量监理任务、进驻施工现场后,监理工程师应依据建设项目的概况,针对工程的特点,结合业主的要求,按照《建筑工程管理条例》、《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建筑质量验收标准体系,编制详细工程质量监理目标,明确监控的目标、标准。工程监理目标要充分反映该工程的特点,根据监理目标拟定项目行之有效的技术措施、组织措施,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监理目标的要求,实施专业工程监理,确保工程的建设质量。

(2)帮助施工单位建立好施工项目部机构,提高施工项目部机构人员素质。项目机构人员的素质、施工管理水平在很大程度上直接影响工程质量的好坏,通过复查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主要管理人员的资质资格、审查主要操作人员的上岗证,检查按投标书许诺及合同要求保证项目机构人员到位、健全、良好。

(3)组织设计交底和认真进行图纸会审工作。工程开工前,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使施工单位了解关键部位的施工特点和要求,特殊工艺及分项的操作程序,通过会审减少图纸差错。要求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图纸进行认真细致的阅读审查,以熟悉设计意图、构造要求和结构处理,掌握施工中的难点及容易出问题的薄弱环节,找出图纸中存在的问题与缺陷,以便在施工前提出合理化建议;同时也要求施工单位核对图纸,查看建施图与结施图标高、尺寸是否一致,土建工程与水电安装是否协调,各部位的做法是否有遗漏,对图纸存在疑问等,以便在会审时提出及时解决。

(4)编写“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 做好监理技术交底。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编写的内容要详尽,可操作性强,并在开工之前发放到业主、施工单位及相关单位,从工程开工开始向各方传递监理工作信息,使参与建设各方了解、掌握监理工作的做法与要求。

三、加强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监理

(1)施工现场质量控制监理人员必须抓住重点环节,严格把住关。首先,对原材料、构件、设备的质量认证与核验。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的质量跟踪检查与验收,督促施工企业在各工序施工时,对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及质量目标交底,督促施工企业各工序施工“三检”制度落实,对未经施工企业自检的工程或自检不合格的分项工程不予验收。对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的生产工序和操作,有权加以停工处理。其次,加强施工过程中的巡视和旁站是施工监理最有效的监督管理。加强巡视和旁站就是要使巡视和旁站发挥真正切实的作用,这样监理人员必须首先熟悉施工图纸、施工工序、有关的规范和标准,掌握容易产生质量通病的地方,在巡视和旁站时有理有据地指出存在的问题,使施工人员心服口服地及时整改。监理人员应在做好巡视、检查、旁站等工作的同时,也要把坚持按工作程序办事作为工程质量控制的要点。一要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施工技术交底工作。二要督促施工单位做好自检、互检、专检制度的落实。未实行三检或三检有问题的工序,监理人员不予检查确认。三要监理人员要加强对工序质量的巡视、检查、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实行旁站监理,严把工序质量关。因为工序质量是分部分项工程质量的前提和基础,只有工序质量合格,分部分项工程质量和单位工程质量才有保障。四是监理人员应该检查验收的项目如工序、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质量等,一定要按有关要求检查验收,未检查或检查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2)原材料、试件、试块的检验报告,是质量保证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反映工程质量的一个重要方面。监理人员必须按照规范、标准和《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要求,认真做好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件、试块和材料的见证取样,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真正做到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对于一般原材料、构配件、半成品的质量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确认;但是对于重要原材料、构配件、半成品的质量,总监理工程师应亲自参加并主持检查、确认。同时总监定期或不定期巡视检查工地现场,发现质量问题和质量隐患通知施工单位到现场研讨处理,并签署现场巡视记录或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书,对问题及时整改。利用每周一次工地例会对工程质量进行总结,分析工程质量状况,对质量提出要求和改进提高质量措施,督促施工单位提高施工质量水平。会议纪要由参加各方签字认可,发放施工单位以便对照检查执行,并作为监理资料的一部分存档。总监运用工程款支付权监管工程质量。利用业主授予的权限,要求施工单位每月报送本月完成的工程量及工程款支付申请表,监理工程师进行工程计量,对未经监理人员质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不予以签认,使施工单位认识到只有做出合格的工程,才能得到工程款,只有主动控制好工程质量,才能提高经济效益,从而为提高工程质量而努力。

四、加强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监理

在整个工程项目完成后,施工承包单位应先进行竣工自检。自检合格后,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工程竣工报验单》。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建设、施工等单位有关人员对施工单位工程进行预验。针对检查的土建、水暖、电气和外观等方面存在的质量问题,及时发出整改通知单,整改通知单中应明确内容、部位、要求及整改完成时间。施工单位全部整改后,写出整改报告。预验合格后,报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还应对施工单位准备交付的交工资料等申报材料进行审查,若所提交的验收文件、资料不齐全或有不符之处,应指令承包单位补充、核实及改正。要求真实、完整,符合档案整理要求。监理应参加建设单位统一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实地查验工程质量,听取政府质监部门对监理工作的评价,并在竣工验收报告上签署意见。

质量工程师工作总结范文3

关键词:建设工程;监理;控制;要点 

 

随着工程建设发展,工程建设监理已被广大工程建设者所认识和接受,监理人员的自身素质得到了极大的提高,工作内容也越来越明确和科学,由单一的技术监督向技术和管理相结合的综合监督。 

1.我国建设工程监理现状 

1.1我国监理制度起步较晚,在制度方面存在诸多缺陷。近年来工程质量实行终身责任制,但有了监理后,有些业主忽视了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的质量保证体系,施工单位多以挂靠形式出现,表面看资质等级符合要求,实际现场技术管理能力欠缺。目前监理单位的工作权限仅限于进度和质量的控制,但随着工程管理的综合程度越来越高,监理单位行使权利受到越来越多的限制,往往处于有职无权的尴尬地位。 

1.2监理单位缺乏独立性,专业性低,目前许多监理单位是依托设计院、研究所或集团而存在,缺乏独立性,也影响从业人员的责任心。 

1.3监理收费标准已经不能适应现实情况发展,缺乏科学标准,一些监理单位盲目压价,导致出现“优汰劣胜”的不正常现象,形成恶性竞争。 

2.建设工程监理的基本原则 

监理单位受业主委托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时,应遵守以下基本原则: 

2.1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 

监理工程师在建设工程监理中必须尊重科学、尊重事实,组织各方协同配合,维护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为此,必须坚持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业主与承建单位虽然都是独立运行的经济主体,但他们追求的经济目标有差异,监理工程师应在按合同约定的权、责、利关系的基础上,协调双方的一致性。只有按合同的约定建成工程,业主才能实现投资的目的,承建单位也才能实现自己生产的产品的价值,取得工程款和实现盈利。 

2.2监理工程师承担的职责应与业主授予的权限相一致。监理工程师的监理职权,依赖于业主的授权。因此,监理工程师在明确业主提出的监理目标和监理工作内容要求后,应与业主协商,明确相应的授权,达成共识后明确反映在委托监理合同中及建设工程合同中。据此,监理工程师才能开展监理活动。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监理单位全面履行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承担合同中确定的监理方向业主方所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因此,在委托监理合同实施中,监理单位应给总监理工程师充分授权,体现权责一致的原则。 

2.3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的原则 

总监理工程师是工程监理全部工作的负责人。要建立和健全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就要明确权、责、利关系,健全项目监理机构,具有科学的运行制度、现代化的管理手段,形成以总监理工程师为首的高效能的决策指挥体系。 

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的内涵包括: 

(1)总监理工程师是工程监理的责任主体。责任是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的核心,它构成了对总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压力与动力,也是确定总监理工程师权力和利益的依据。所以总监理工程师应是向业主和监理单位所负责任的承担者。 

(2)总监理工程师是工程监理的权力主体。根据总监理工程师承担责任的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全面领导建设工程的监理工作,包括组建项目监理机构,主持编制建设工程监理规划,组织实施监理活动,对监理工作总结、监督、评价。 

2.4综合效益的原则 

建设工程监理活动既要考虑业主的经济效益,也必须考虑与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建设工程监理活动虽经业主的委托和授权才得以进行,但监理工程师应首先严格遵守国家的建设管理法律、法规、标准等,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和责任感,既对业主负责,谋求最大的经济效益,又要对国家和社会负责,取得最佳的综合效益。只有在符合宏观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条件下,业主投资项目的微观经济效益才能得以实现。

3.建设工程监理控制要点 

我国有关部门陆续出台了许多相关规章制度,对于监理工作的有效开展起到很好的指导作用。各级工程监理人员在日趋规范的工程施工管理中不断总结和积累,更新及完善,并概括性地提出了监理工作的三控制,即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和投资控制,作为监理工作控制的要点。 

3.1质量控制在工程建设中,质量是工程建设的关键。工程监理员必须对工程建设中每一环节的质量严格把关,对影响工程质量的如原材料、施工工艺到成品等必须进行全面监理。全过程监理是质量控制的基本方法,包括对工程质量的事前控制、事中控制、事后控制。事前控制是指对工程准备阶段的控制,是整个质量控制的基础,特别要加强对测量成果的复核试验数据的审批,组织会议对施工工艺进行慎重选择。事中控制要加强旁站监理,对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工程必须全过程全天候全方位地进行旁站并作好施工记录,做到旁站与巡视相结合,对施工中突发性问题应及时果断处理。加强对进场材料的检查,检验和抽查,严禁不合格材料使用到工程中。 

质量工程师工作总结范文4

关键词:水利工程施工 质量管理 影响要素 管理重点

中图分类号:TV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2)06(b)-0157-02

水利工程施工是形成水利工程实体的过程,也是决定最终产品质量的关键阶段,要提高水利工程项目的质量,就必须狠抓施工阶段的质量管理。工程项目施工涉及面广,是一个极其复杂的过程,影响质量的要素很多,使用材料的微小差异、操作的微小变化、环境的微小波动,机械设备的正常磨损,都会产生质量变异,造成质量事故。工程项目建成后,如发现质量问题又不可能像一些工业产品那样拆卸、解体、更换配件,更不能实行“包换”或“退款”,因此在施工过程中对工程质量的控制就显得极其重要。

1 项目质量保证

如果说项目的质量管理目标和质量计划是项目所要完成的任务和完成任务所要达到的程度,即规定了项目要按什么样标准做哪些工作,那么,项目质量管理保证则是要解决确保项目团队顺利完成这些工作的组织措施。项目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与有效运行是项目质量管理中的组织工作,这一工作的目标是要建立和健全项目部的质量管理休系,并通过这一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去开展质量保障的各项活动。项目的质量管理体系是为实施项目质量计划、达到项目质量目标所需的组织结构、工作程序、质量管理过程和质量管理各种资源所构成的一个整体。由此可见项目的质量管理体系是管理工程项目的核心,其建立和健全的基础就是项目配置的各种资源,包括人、财、物等。一般来说,随着项目部的组建工作的完成,实际上就己经固有了一个质量管理体系。也就是说,任何一个为完成项目任务所组建的项目部都必然客观存在着一个质量管理体系,因为它包含了较为完整的组织结构、职责、程序、过程和资源。而我们所要关注的是期望或要求每一个肩负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项目组织能够按照IS09001:2000标准有关质量体系标准来建立和健全该组织的质量管理体系,使之更为完善、科学和有效。只有建立了有效的项目质量管理体系,才有M全面地开展项目质量管理活动。而为了达到项目预定的质量目标,就必须加强项目内部质量管理,采用IS09000质量管理体系的模式科学组织施工,严格贯彻企业制定的程序文件和作业文件,确保质量目标的实现。在全面熟悉施工图,充分领会设计意图的前提下,建立企业一级和项目部一级的质量保证体系、安全体系、工程质量监督体系及质量检验体系,使所有部门能够纵横沟通,相互联系,高速、有效地运作,从而最终保证工程质量目标得以实现。

2.1 企业质量体系组织机构

2.1.1 建立企业质量管理体系

企业一级的质量管理体系侧重于企业多个工程项目质量的宏观管理,并为单个的项目质量管理提供咨询服务和指导。代表企业接受第三方年度质量管理体系的外部审核工作,从而确保持续地为顾客提供质量合格的水利工程产品的能力。

2.1.2 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

企业建立以总经理为负责人,总工程师为技术业务领导,由经营、生产、劳资副总经理及总经济师和总会计师参与的质量管理机构,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控制。企业以质量安全部部长为首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建立质量检查小组,代表企业总经理和总工程师对工程质量进行动态跟踪控制,严把每道工序质量关。

2.2 项目管理的组织机构

组建成立工程项目部,选派有丰富施工经验的人担任项目经理,其他成员均选派具有丰富施工经验,专业配套的优秀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

项目部下设专职技术、质量、安全、资料、材料、合同预算、财务等人员,全面负责现场协调、施工准备、计划调度、工程技术、质量管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资源配置、合同预算、工程回访等方面的工作,对业主和监理单位全面负责,同时接受上级和地方各级领导的监督管理。

2.2.1 建立工程质量监督体系

2.2.2 项目质量监督体系的运行

项目总工程师负责监督文件和资料控制、检验和试验状态及其设备控制、质量记录控制、内部质量审核、纠正措施等要素的具体实施;施工员及各班组长认真进行施工自查、互查,对违反技术、质量操作规程的作业应及时制比、纠正;项目的质检员独立、客观开展质检工作,对质量检验不合格品有权禁止放行;测量员发现因测量数据不准造成质量事故时,应及时通知主管领导,并采取纠正措施;试验计量员参与调查处理因试验计量失准导致的质量事故;现场成立QC小组,专攻质量通病。

2.2.3 项目质量监督体系中与建设、监理及设计三方的配合

质量工程师工作总结范文5

第二条水利部主管全国水土保持工程监理工作,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在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水土保持司的指导下承担具体管理工作。

第三条水土保持工程按国家基本建设程序管理,实行项目法人任责制或项目责任主体负责制,在项目批准立项时予以明确。

第四条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必须由水利部批准的具有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监理资质的单位承担。

第五条水土保持工程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项目法人或项目责任主体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批准的设计文件及工程施工合同、工程监理合同,对工程施工实行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在确定承建单位前,项目法人或项目责任主体应根据有关规定择优选定监理单位。

第七条实施水土保持工程监理前,项目法人或项目责任主体应与监理单位签订书面监理合同,合同中应包括监理单位对水土保持工程质量、投资、进度进行全面控制的条款。监理单位应依据合同,公正、独立、自主地开展监理工作,维护项目法人或项目责任主体和承建单位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第九条水土保持工程监理取费标准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监理单位不得采取压低监理费用等不正当竞争手段承揽监理业务。

第十条水土保持工程监理除应符合本办法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项目监理机构及设施

第十一条监理单位须向工程现场派驻项目监理机构,具体负责监理合同的实施。项目监理机构的设置、组织形式和人员组成,应根据监理工作的内容、服务期限及工程类别、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工程环境等因素确定。监理人员组成应满足水土保持工程各专业工作的需要。

第十二条监理单位应于监理合同签订后十天内,将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人员组成及任命的总监理工程师,书面通知项目法人或项目责任主体。

第十三条项目法人或项目责任主体应根据监理合同约定,提供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办公、交通、通讯和生活设施;项目监理机构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在完成监理工作后移交项目法人或项目责任主体。

第三章监理人员

第十四条水土保持工程监理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必要时可聘用停息员。

第十五条水土保持工程监理人员须经过培训、考试,取得相应水土保持工程监理岗位证书后,方可从事水土保持工程监理工作。

第十六条总监理工程师应由具有三年以上水土保持工程监理工作经验的监理工程师担任,由监理单位征得项目法人或项目责任主体同意后任命。总监理工程师需要调整时,监理单位应征得项目法人或项目责任主体同意并书面通知承建单位。总监理工程师是履行监理合同的总负责人,行使合同赋予监理单位的全部职责,全面负责项目监理工作。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宜担任一个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工作,需要同时担任多个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工作时,应经项目法人或项目责任主体同意。

第十七条总监理工程师根据监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可指定监理工程师担任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具有二年以上水土保持工程监理工作经验。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力。

第十八条监理工程师应由具有一年以上水土保持工程监理经验并具备监理工程师资格的人员担任。监理工程师需要调整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书面通知项目法人或项目责任主体和承建单位。

第十九条监理员应由取得《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监理员岗位证书》或《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监理工程师培训结业证书》的人员担任,在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第二十条信息员由经过项目监理机构组织的业务培训的人员担任,协助监理人员工作。

第二十一条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的具体职责按《水利工程建设施工监理规范》的规定执行。

第四章监理实施

第二十二条监理机构实施监理一般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编制工程监理规划。

(二)依据工程建设进度,按单项措施编制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三)按照监理实施细则实施监理,按规定向项目法人或项目责任主体提交监理月报和专题报告;

(四)建设监理业务完成后,向项目法人或项目责任主体提交工程监理工作报告,移交档案资料。

第二十三条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熟悉有关规章、合同文件、设计文件和技术标准。

第二十四条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建单位报送的项目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具备下列条件时,征得项目法人或项目责任主体同意,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

(一)承建单位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健全,管理人员到位。

(二)第一批施工项目的设计文件已经监理工程师核查。

(三)施工组织计划经监理工程师签认。

(四)年度投资计划已落实。

(五)所需人工、材料、设备已落实。

(六)其他必备的开工条件已具备。

第二十五条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放线和图班界线进行复验和确认。

第二十六条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建单位报送的拟进场的工程材料、籽种、苗木报审表及质量证明资料进行审核,并对进场的实物按照有关规范采用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对未经监理工程师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籽种、苗木等,监理工程师不予签认,并通知承建单位不得将其运进场。

第二十七条监理人员对治沟骨干工程、淤地坝和坡面水系等工程的隐蔽工程、关键工序应进行旁站监理;对造林、种草、坡改梯、小型的沟道治理和蓄水工程、封禁治理工程等可进行巡视检查。

第二十八条对不合格的部位或工序,监理工程师不予签认,并提出处理意见,承建单位整改后,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第二十九条监理人员发现施工中存在重大隐患,可能造成质量事故或已经造成质量事故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下达工程暂停指令,要求承建单位停工整改。整改完成并符合质量标准要求,总监理工程师方可签署复工通知。对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事故,总监理工程师应责令承建单位报送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和经设计等相关单位认可的处理方案,监理工程师应对质量事故的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进行跟踪检查和验收。

第三十条监理工程师应按有关规定对中央投资、地方配套、群众自筹资金到位和实际投劳情况核实统计,并向项目法人或项目责任主体报告。

第三十一条监理工程师应按下列程序进行工程计量和工程款支付工作:

(一)承建单位统计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的工程量,填报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

(二)监理工程师审核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并报总监理工程师审定。对未经监理工程师质量验收合格、不符合施工合同规定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三)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并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报项目法人或项目责任主体。

第三十二条监理工程师应按下列程序进行竣工结算:

(一)承建单位按施工合同填报竣工结算报表。

(二)监理工程师审核承建单位报送的竣工结算报表。

(三)总监理工程师审定竣工结算报表,签发竣工结算文件和最终的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项目法人或项目责任主体。

第三十三条监理工程师应按下列程序进行进度控制:

(一)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承建单位编制的年、季(月)施工进度计划。

(二)监理工程师对进度计划实施情况进行指导、检查。

(三)当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时,监理工程师应分析原因,提出相应的措施,责成有关方面改进或调整计划。

(四)督促承建单位按调整计划进行施工。

第三十四条对原设计有重大变更的,应由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报原批准机关同意;对不影响投资规模、建设地点和工程功能的工程变更,须经项目法人或项目责任主体和监理工程师同意,并报原批准机关备案。

第三十五条监理工程师应对工程的质量等级提出意见,监理工作报告是水土保持工程验收的主要材料之一。监理工程师应参加工程的竣工验收。

质量工程师工作总结范文6

[关键词]监理;测绘项目;项目监理机构

[中图分类号]F4

[文献标识码]A

一、组建项目监理机构

为更好地开展在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监理单位应根据测绘工程项目的规模、性质、业主对监理的要求,委派称职的人员担任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监理单位全面负责该工程的监理工作。一般情况下,监理单位在承接工程监理任务时,就已经选派称职的人员主持该项工作,该人就可作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是一个项目监理工作的总负责人,他是对内向监理单位负责,对外向业主负责,有必要时还要任命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监理单位应该按照有利于工程合同管理,有利于监理目标管理,有利于决策指挥,有利于信息沟通的“四有利”原则组建该项目的监理机构。监理机构中一般有以下三个层次:第一,决策层。由总监理工程师及其助手组成,根据监理合同的要求和监理活动内容进行科学化、程序化决策与管理;第二,中间控制层(协调层和执行层)。由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组成,具体负责监理规划的落实,监理目标控制及合同实施的管理;第三,作业层(操作层)。主要由监理员和检查员组成,具体负责监理活动的操作实施。监理单位将组建的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人员构成及对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通知业主。当总监理工程师需要调整时,监理单位应征得业主同意并通知业主;当专业监理工程师需要调整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书面通知业主和生产单位。

二、参加监理组织机构的人员的素质及培训和学习情况

监理人员要根据工程规模、工期、自然条件、施工安排等因素适当配置人员,人员配置以能够照顾各个主要工作面,各种专业技术和年龄适中为原则,要满足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进度、费用监理和合同管理的需要。一个业务精通,作风正派,具备驾驭在施工和设计可能出现问题时解决问题的能力的总监理工程师将起龙头作用。根据我国经验,监理机构中各级监理人员比例一般在下列范围内:总监办及驻地监理工程师等高级监理人员约为10%~15%;各类专业监理工程师等中级监理人员约为50%~55%;各类监理工程师助理及监理员等初级监理人员约为20%~25%;行政人员约为10%。在这样比例的分配下合理配置监理项目的人数。监理活动的成效,不仅取决于监理队伍的总量能否满足监理业务的需要,而且取决于监理人员尤其是监理工程师的水平和素质。

为了使参加监理工作的人员充分掌握施工监理的方法和程序,有效、公正地执行合同,保护合同双方的利益,避免因监理工作失误给工程带来损失,对监理人员进行培训是十分必要的。培训的内容包括有关监理咨询的内容及监理方法、质量监控、进度监控、费用监控和合同管理等。通过培训既可掌握有关监理工作的理论基础、监理方法等,又可学习和实践测绘理论知识,为自己今后的监理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但是,实践经验是不能完全从书本、讲座中学到的,必须在生产实践中学习,从监理工程师代表和高级监理工程师那里得到指导。

三、监理单位的设施和后勤保障情况

有了符合项目要求的人员投入,还要有必要的监理设备投入,投入使用仪器设备的种类和各项精度指标等硬件要求必须能够达到项目要求的各项指标。比如投入使用的GPS、全站仪、水准仪等型号和标称精度,投入必要的交通工具以及监理人员的办公、通讯设备和居住场所等,这些都必须按照委托合同的约定达到项目的总体要求,保障监理工作顺利地进行。

四、编制监理方案

监理方案,是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的前期框架性文件;监理方案,又是开展项目监理活动的纲领性文件,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编制。对于规模较小的项目也可以不编写监理方案,而直接编写监理细则。

五、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在监理规划的指导下,为具体指导投资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的进行,还需结合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制订相应的实施性计划或细则。监理实施细则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写,并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它是对工程项目监理工作“做什么”、“如何做”等更详细的补充和说明,使监理工作详细具体,具有可操作性。在总结测绘行业监理的实践中,监理实施细则主要是指施工阶段的监理实施细则。

六、编制监理协调工作程序

监理作为业主和测绘生产单位以外的第三方,其协调工作的目标就是以合同为依据,协调好生产过程中各种复杂的工作关系,公正、公平地解决各项矛盾与冲突,确保建设总目标的顺利实现。因此,协调是项目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作为一种管理方法贯穿于整个项目和项目管理过程中。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是协调的中心和沟通的桥梁。监理要编制的协调工作程序主要是投资控制协调程序、进度控制协调程序、质量控制协调程序和其他方面协调程序。

七、健全质量控制体系

工程质量控制的目标,就是通过有效的质量控制工作和具体的质量控制措施,在满足进度和投资要求的前提下,实现工程预定的质量目标。所谓工程质量就是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测绘产品质量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等有关规定,尤其是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也就是同类项目的质量目标具有共性,不因业主的不同而不同。可见,对于监理单位制定出健全的质量控制体系是非常必要的。那么如何制定出健全的质量控制体系,这就要求该体系从系统性、全过程、全方位的角度来控制。

首先,从系统控制角度来说,应避免不断提高质量目标的倾向,应确保基本质量目标的实现。不能盲目地追求“最新”、“最高”、“最好”等,对质量目标要有一个理性的认识。

其次,从全过程角度来说,测绘产品的总体质量目标与该项目的实现过程息息相关,测绘生产的不同阶段质量控制的侧重点不同,比如,在设计阶段主要解决“做什么”和“如何做”的问题,使工程质量总体目标具体化;在招投标阶段主要解决“谁来做”的问题,使质量目标的实现落实到测绘生产单位的身上;在施工阶段通过具体的施工解决“做出来”的问题,使质量目标物化地体现出来;在验收阶段主要解决测绘产品质量是否符合预定质量目标的问题。因此,应当根据项目各阶段质量控制的重点和特点,确定各阶段质量控制的目标和任务,以便实现全过程的质量控制。

第三,从全方位角度来说,对项目的所有内容和影响项目质量的所有因素进行质量控制。

另外,还要加强对测绘生产单位自身质量控制的监督力度,对于出现问题的环节必须经过返工合格后才能进入下一道工序。比如,控制测量环节出现了问题,如果不能及时发现和解决,势必造成下道工序成果的不合格,进而影响工期、进度和总体质量。

八、监理工作中应该注意的几个形象问题

(一)监理人员一定要有良好的业务素质,要精通监理业务,要懂得监理业务的工作程序,要不断地学习,保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谦虚谨慎的工作作风来履行监理的职责。

(二)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工作程序,一切按规定、规程、制度办事,减少工作中的随意性。凡是有规定的按规定办,没有规定的商量了办,重大的事情请示了再办。

(三)监理人员到施工现场行使监督管理的职能,应树立认真、严格、稳重、通情达理的良好形象。要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不要下车伊始,指手画脚。在充分熟悉所管工程的技术要求,仔细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对需要解决的问题作出判断。重要的比较复杂的问题应由监理组集体研究后,请示总监理工程师作出决定。重大问题还得请甲方一起决定,以减少失误。

(四)发出的任何指令都应慎重,处理问题要注意有理、有利、有节。一旦指令发出,必须得到认真执行。否则,失去权威的指令将会严重地损坏自己的形象。

(五)现场联合检验必须按各方认定的规定范围执行。不需要联合检验的项目和工序,不要事无巨细都揽在手中,造成吃力不讨好的尴尬局面。联合检验时,应到的人员都必须到场,不要让监理人员唱独角戏,把监理人员变成了测绘生产单位的现场管理员。

(六)监理人员接受业主委托进行的是“测绘工程监理”,所以在处理具体技术方案(包括技术措施、施工方案、设计变更等)时,应注意发挥监理的协调作用,绝不能替代勘察、设计、施工和生产单位的职能。以防超越职责,陷入不属于管辖范围的具体工作之中,超脱不了,损坏了监理形象。

(七)尊重业主,维护业主的正当权益,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但不是对业主的每一个具体人的意见都要无条件地听从。我们只能按严格的管理工作程序办事,接受业主总代表和总代表委托的人员的有据可查的书面意见。其他的我们应该耐心听取,接受认为可行的部分,并解释清楚。不然我们将无所适从,万一发生问题,无法追究其他人的责任,最终只能由监理自己来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