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分析范例

规划分析

规划分析范文1

关键词:员工福利规划;意义;团体员工福利保险;建议

一、员工福利规划与团体员工福利保险概述

1.员工福利规划对于企业发展的意义

随着企业管理理念的成熟,越来越多的企业管理者开始意识到员工福利规划对于企业发展的重要性,愿意投入人力、物力以及财力进行员工的福利规划。对于企业来说,员工福利规划是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良好的员工福利规划能够帮助企业管理好员工,降低员工的流动率,培养员工对企业的忠诚感。因此,对于企业来说,员工福利规划具有重要的意义。首先,良好的员工福利规划的直接受益者就是企业员工。在充分考虑了员工的实际需求后,符合员工切身利益的福利规划方案改善了员工的福利条件,提高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以及热情;其次,良好的员工福利规划能够吸引更多的人才加入企业,为企业带来效益,促进企业的发展。具有竞争优势的员工福利规划能够提高企业的形象,加强企业的知名度,为企业引进人才提供便利。但是,有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就是企业要量力而行,要参考企业本身的经济实力进行规划,不能够一味地提高福利实际却无法满足;最后,进行良好的福利规划其实也是提升人力资源管理水平的一个重要手段。

2.团体员工福利保险

团体员工福利保险主要可以分为四个层级:第一是团体意外险、寿险以及重大疾病险,它们能够转移企业风险;其次是普通团体医疗险,这一部分是员工医保外的小补充,是一种补充福利;第三是高额医疗险,此类保险既能够转移企业的风险,又能够对员工福利起到一个补充作用;最后是企业年金养老,这是企业留住核心人才的重要法宝。当然,前面几种对于企业留住核心人才也具有一定的作用,但是缴纳企业年金就好像是为员工戴上了一副金手铐,在你舍不得取下的同时就会形成一定的约束。一般情况下,如果由于个人原因而离职,已经缴纳的企业年金是不能够取回的,这一部分钱就相当于打水漂了。缴纳企业年金的比例越高,对于核心人才的约束力越强,越能够为企业留住核心人才。因此,有的企业为了留住核心的技术人才就会选择为他们提供条件优异的团体员工福利保险。

二、我国团体员工福利保险现状

1.企业投保团体员工福利保险意识有待提高

追求经济利润最大化永远是企业运行最重要的原则之一,对于企业来说,团体员工福利保险是一种支出,而这种支出的直观效果就是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企业的经济利益。因此,有些目光较为短浅的企业不能够正确认识团体员工福利保险对于企业发展的重要意义,也就不能够为企业员工投保团体员工福利保险。与此同时,随着市场经济竞争的加大,许多企业经济效益变差,通常情况下,这些企业更加注重企业的短期效益,或者说这些企业无法估计企业的长远发展,只能够从企业的短期效益出发,从而导致这些企业不愿意为员工投保。

2.企业与保险机构的沟通效率有待提高

保险机构具有专业的保险知识,对于保险政策具有深入的研究。而企业对这一方面的认识相对来说是比较欠缺的,因此,加强两者的沟通能够使得企业对于团体保险这一企业员工福利具有更加深入的研究。尤其是企业的团体员工福利保险是一种重要的福利方案,需要企业具有深入的研究。比方说,在一个企事业单位中,团体保险的投保人是该企事业单位,被保险人为企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一般包括合同工,有的企业效益好甚至会将员工子女、配偶、临时工和退休人员纳入其中。

3.团体福利保险成本居高不下

对于企业来说,一项福利措施的实行不仅仅要考虑该福利对于员工工作和生活的改善效果,还要考虑该项福利对于企业未来的发展有没有助力作用,这之中有一个重要的考虑因素就是该项福利所需的成本。因此,考虑企业的团体福利保险不得不考虑保险所需的成本。但是团体福利保险中并不是企业的人数越多,所需要的成本就越高,而是说需要根据企业的预算与所需要投保的人数来选择与其相匹配的保险。比方说,在实际的操作中,经常会根据员工级别的不同来选择不同的保额,或者是不同的保险责任。

三、企业员工福利规划建议

1.提高企业投保员工福利保险的意识

福利保险的概念其实在国外已经流行很久了,对于国外企业来讲,已经充分具备了为员工进行福利保险的意识,这不仅仅得益于社会经济的发展,也是由于国外企业管理者的管理理念比较成熟,与国内企业相比对于员工的重要性具有更加正确的认识。随着改革开放的日渐加深,中国的外资企业开始越来越多,许多先进的管理理念开始随之进入中国,我国的企业管理者已经开始有意识地重视员工的福利计划。尤其是一些大中型的企业,对于新理念的接受和学习能力较高,在这方面就做得比较好。但是对于一些中小型企业来说,为员工投保福利保险的意识还有待提高。针对这种现象,我们的保险公司要有针对性的进行宣传,帮助企业充分认识到员工的福利计划不仅仅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的重要构成,更是企业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重要法宝,必须要重视起来。除此之外,政府要通过比较具有公信力的宣传途径来转变企业管理者和员工的福利保险意识,在以后的就业以及择业过程中认识到福利保险的重要性。

2.加强与保险机构的沟通和合作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们能够发现市场上已经出现了很多保险中介机构,我国的保险市场已经非常繁荣了。从中我们就能够发现人们的保险意识正在觉醒,对于工作和生活中的保险也越来越重视。通过保险中介机构购买保险已经成为一种约定俗成的习惯,各个不同的保险中介机构开始进行宣传,宣传自己的价格优势以及理赔简单等优点,吸引更多的人来购买保险。通过保险中介机构购买团体保险能够降低保险成本,提高保险的质量和效率,因此,企业要与保险中介机构进行良好的沟通与合作,以期获得更好的团体保险价格以及团体保险服务。对于保险中介机构来说,团体保险也是一种推广的机会,我国的中小企业数量很大,且企业管理者具有较大的话语权,针对中小企业推行的团体保险一旦打开销路,能够快速的增加保险中介机构的业绩和利润,提高知名度。

3.加快团体保险业务的创新进程

保险中介机构如果想要更好地推进团体保险业务,在众多的保险中介机构中脱颖而出,就必须要有针对性的进行团体保险的设计,并且不断地进行创新。保险中介机构要学会站在企业的角度考虑企业的实际情况,设计出满足不同层次企业要求的团体保险方案。比如,保险中介机构可以根据企业员工的不同职级、司龄等来规划不同保险产品,从而为企业提供差异化的保险服务。在这个基础上,如果企业有一些特定的要求,就继续进行修改,尽量做到让客户满意。只有满足不同客户的多样化的需求,才能够真正做到个性化服务,与其他保险中介机构相比也就更加具有竞争优势。同时,团体保险中还要注意与社保保持衔接,简化员工的理赔流程,最好能够做到在支付费用时进行直接抵扣,真正方便客户,提高客户的使用体验。

4.完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对于企业来说,税收是企业财务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企业的利润以及生产经营都能够产生不小的影响。如果企业能够通过为员工投保团体保险来获得一定的税收优惠,那么很显然,很多企业都会乐意为员工投保团体保险。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会发现有的企业会有意识地招聘一些残疾人员工,尤其是一些中小企业,这主要是因为有政策规定残疾员工的人数能够达到一定比例的话,企业就能够获得一定的税收优惠。团体保险也是一样的情况,如果购买团体保险能够获得一定税收优惠的话,企业还是能够有意识地去进行投保。但是这个政策并没有在全国范围内普及,大部分地区的企业并没有享受到这种政策的优惠。因此,政府要完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通过政策来大幅度地减轻投保企业的税收负担,这对于企业进行团体保险的购买具有重要的刺激作用,对于我国团体保险的健康发展也会产生促进作用。

四、结束语

纵观全文,我们能够发现对于企业的发展来讲,员工福利规划具有重要的作用。增加员工团体保险,做好员工福利规划能够更好地对企业员工进行管理,充分发挥员工的效用,增强员工的企业归属感,提高员工的企业忠诚度。新世纪的竞争说到底还是人才的竞争,尤其是在人才竞争越演越烈的今天,能够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员工福利规划值得所有的企业引起高度的重视。

参考文献

[1]穆艳.浅析中小企业员工福利现状及对策[J].知识经济,2015,(2):137-138.

[2]李灿.浅谈我国团体保险的发展——基于员工福利计划视角[J].保险职业学院学报,2013,(2):35-38.

规划分析范文2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承前启后的历史交汇期,是我省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开局起步期,也是我省“在加快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上作示范、在推动中部地区崛起上勇争先”的关键跨越期。健全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持续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着力扩大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丰富多层次多样化生活服务供给是我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改善人民生活品质、提升民生福祉的重大举措,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稳定、推进共同富裕的应有之义,是更好释放内需潜力、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支撑,对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规划依据国家《“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主要涵盖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以及优军服务和文体服务保障等领域的公共服务,是“十四五”时期乃至更长一段时期促进全省公共服务发展的综合性、基础性、指导性文件。规划期为2021-2025年。

需要说明的是,从公共服务供给的权责分类看,主要包括基本公共服务、非基本公共服务两大类。其中,基本公共服务是保障全体人民生存和发展基本需要、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公共服务,政府承担兜底保障供给数量和质量的责任,引导市场主体和公益性社会机构补充供给。非基本公共服务是为满足公民更高层次需求、保障社会整体福利水平所必需但市场自发供给不足的公共服务,政府通过支持公益性社会机构或市场主体,增加服务供给、规范服务质量,推动重点领域非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化发展,实现大多数公民以可承受价格付费享有。此外,为满足公民多样化、个性化、高品质服务需求,一些完全由市场供给、居民付费享有的生活服务,可以作为公共服务体系的有益补充,政府主要负责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引导产业规范可持续发展,做好生活服务与公共服务衔接配合。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基本公共服务、非基本公共服务与生活服务之间的边界也将随之发生变化,公共服务体系的范围、水平和质量都将稳步有序提升,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第一章 规划背景

“十三五”时期,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各地、各部门积极推进公共服务建设与发展,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健全,重点领域改革稳步推进,基本民生底线不断筑牢,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全面提升,多层次多样化需求得到更好满足,公共服务助力脱贫攻坚作用不断显现,服务水平与全国差距明显缩小,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第一节 发展基础

城乡区域均等化水平不断提高。基本公共服务资源持续向基层、农村和困难群众倾斜,城乡、区域、人群间享有基本公共服务机会均等、差距缩小。“十三五”期间累计农业转移人口630万人,2018年全省整体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2020年全省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或政府购买服务就读的占比达95%以上。基层就业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困难群体实行医疗保险精准扶助,脱贫人口过渡期医疗保障政策有效衔接。城乡之间制度性差异明显减小,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城乡全覆盖。

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出台《省“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构建全省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框架,同步确定了《省“十三五”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各领域研究标准并有效实施,为政府履行职责和公民享有权利提供依据。全省各领域制度规范不断健全,机制创新更具活力,基本公共服务支出责任更加清晰,政府保障职能进一步强化,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化、标准化水平明显提升。

公共服务供给能力稳步提升。全省基本公共服务一般预算支出持续增加,重点领域服务设施不断完善、保障能力明显增强。到“十三五”末,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87.6%,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4.9%,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6.05%,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2.5%,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52%,教育事业进入普及化发展阶段。全民健康保障能力显著提升,每千人口拥有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6.32张、执业(助理)医师数2.32人、注册护士数2.86人,人均预期寿命提高到77.2岁。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更加完善,平均每万人群众文化设施面积达到267.39平方米,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2.08平方米。覆盖城乡的广播电视传输网络基本建成,广播综合人口覆盖率达到99.07%,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达到99.51%。养老服务网络不断健全,建成养老机构1989所(总床位16.4万张),城乡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达1.3万余个。殡葬设施加快完善,改扩建殡仪馆88个,建成城市公益性骨灰堂(公墓)112个、农村公益性骨灰堂(公墓)1.96万个。婴幼儿照护服务加快发展,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明显下降。基本住房保障能力明显增强,累计开工各类棚改住房116.8万套,建设公租房79.14万套。城乡居民社会和医疗保障、公共就业服务等实现全覆盖。

生活服务快速发展。文化和旅游融合深入发展,2020年,全省文化产业实现营业收入3391.67亿元,较上年增长16.7%,全省旅游接待人次55694.73万人次,旅游总收入5422.7亿元。家政服务业加速提质扩容,从业人员超19万人,营业额超30亿元,对稳就业发挥了积极作用。“互联网+社会服务”新业态不断涌现,社会服务朝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及多元化、协同化方向发展。

第二节 发展形势

“十四五”时期我省将与全国同步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进高质量发展,对公共服务体系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可及和非基本公共服务普惠优质,加快构建具有特色的公共服务体系既是机遇也是挑战。

——世界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环境更趋复杂,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泛深远。“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扎实推进,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坚实的经济和物质基础。

——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居民消费向“服务消费+住行消费”的“双支撑”结构升级,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向往对个性化、特色化的高质量公共服务产品需求更加迫切。

——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加快形成,超大规模内需市场潜力加速挖掘,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在我省加快打造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重要战略支点的作用进一步彰显,旅游、文化、教育、医疗、养老、托育等服务性消费迎来广阔市场。

——社会主体多元变化,人口结构持续变迁,总量增长惯性减弱,家庭规模小型化、结构多样化、成员居住分散化趋势明显,同时我省人口将从轻度老龄化转向中度老龄化,健康养老设施、服务等需求持续提升,对健全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提出更高要求。

——以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为特征的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引领全球经济深刻变革,基于互联网、物联网的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推动民生领域的供给能力和服务方式更加多样,公共服务供给更加高效便捷。

面对“十四五”时期新的发展形势,我省公共服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然突出,现有公共服务供给难以有效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基本公共服务仍存短板弱项,农村地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相对滞后,均等化水平有待提高。非基本公共服务优质资源供给不足,托育、托幼、医疗、养老、家政等服务质量和水平与群众期待还有差距,优质资源供给能力仍需提升。城乡公共服务资源配置机制有待完善,公共服务布局与人口分布的匹配度还不够紧密,优质资源配置需进一步优化。

必须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公共服务发展的新特征和新要求、面临的新机遇和新挑战,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努力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推动公共服务高质量发展迈出新步伐,取得新成效。

第二章 总体思路

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和目标导向,明确“十四五”时期省公共服务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推动我省公共服务高质量发展。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总书记视察重要讲话精神,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定位和“五个推进”重要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围绕全面建设幸福,聚焦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持续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有效扩大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不断推动生活服务高品质多样化升级,着力形成统筹城乡、公平可及、服务便利、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公共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努力增强全体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推动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

第二节 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有力保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考虑地方发展实际和财政承受能力,将改善民生水平、提升保障能力建立在经济和财力可持续基础上,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努力增进民生福祉,确保公共服务水平在发展中不断完善、稳步提升。

政府主导、分类推进。强化各级政府兜底责任,优先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稳步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发挥政府作用,积极引导市场配置资源,推进非基本公共服务普及普惠发展、生活服务高品质多样化升级。

优化供给、普惠公平。突出社会效益,优化资源配置,创新供给方式,促进公共服务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生活困难群众倾斜,持续扩大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实现付费可享有、价格可承受、质量有保障、安全有监管。

多元参与、共建共享。注重放管结合,鼓励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充分发挥各类企事业单位、协会商会、公益团体等市场主体和社会组织作用,调动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积极性,形成政府、社会、个人协同发力、共建共享的公共服务发展新局面。

第三节 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显著提高,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提质扩容,基本形成政府保障基本、社会多元参与、全民共建共享的公共服务供给格局,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更加完善,可选择的公共服务更加多样,公共服务市场需求充分激活。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显著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更加健全,标准落实更有成效,标准化手段应用更为广泛,公共资源配置更为高效,基本公共服务实现目标人群全覆盖,城乡、区域、人群间享有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差距进一步缩小。

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质量逐渐提升。紧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等突出问题,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内容更加丰富、获取方式更加便捷、供给主体更加多元,服务供给的数量和质量大幅提升,逐步实现幼有善育、学有优教、劳有厚得、病有良医、老有颐养、住有宜居、弱有众扶。

高品质多样化生活服务快速发展。人民群众多样化、个性化、高品质的健康、养老、托育、文化、旅游、体育、家政等服务需求得到基本满足,高端服务在政府保基本、多元促普惠基础上蓬勃发展,生活服务标准化、品牌化建设取得较大突破,产业规模明显扩大,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逐步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更高水平动态平衡。

第三章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健全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体制机制,加快补齐短板,牢固兜住底线,缩小城乡、区域、人群间基本公共服务差距,推动实现全体公民公平可及获得大致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务。

第一节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

健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重点围绕“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优军服务保障、文体服务保障”的民生保障目标,聚焦教育、卫生、文体、就业、养老、社会保障等领域,突出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重点群体,面向全民提供80项基本公共服务,并逐项确定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负责部门、支出责任及服务流程,以此作为全省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基准和人民群众享有相应权利的重要依据。

推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落实。加强监测预警,掌握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实施情况,督促并推进各项服务标准落地落实,让人民群众方便可及、广泛享有。统筹设施建设、设备配置、人员配备、服务管理等软硬件标准要素。根据国家要求,推动完善重点行业领域标准规范,推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落地实施。加强各行业标准间统筹衔接。

建立基本公共服务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国家动态调整标准,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保障能力,在全面总结评估基础上,对我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实施动态调整。

第二节 加快补齐基本公共服务短板

对标对表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和我省实施标准,积极采取针对性强、覆盖面广,作用更直接、效果更明显的举措,促进公共服务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生活困难群众倾斜,加快补齐基本公共服务人才、设施、经费等软硬件短板弱项。

义务教育。依据学龄人口变化,动态调整优化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创新学位供给方式,扩大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学位供给。健全城乡对口帮扶机制,加快探索镇村一体化办学步伐,全面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逐步化解大校额。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推动“两免一补”政策城乡全覆盖,改善农村小规模学校、乡镇寄宿制学校基本条件,完善基本生活设施,加强学校不卫生厕所改造,加强学校游泳教育和游泳场地设施建设。完善乡村教师补充机制,实行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管校聘”、县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畅通城乡教师双向交流渠道,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探索急需紧缺教师“多点施教”。加强教育、民政等部门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学生资助和社会救助范围,实现应助尽助、精准资助。

卫生健康。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筑牢公共服务卫生安全底线,全面提升疾病预防控制能力。推进公立中医院改造升级和基层中医药服务全覆盖,大力实施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加快打造国内领先、世界知名的中医药强省。整合推进卒中、创伤、胸痛、危重孕产妇、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等急危重症救治体系建设,加强妇幼保健、精神疾病诊疗能力建设和重大传染病疫情救治基地、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加快县级医院提标扩能,推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加强全科、儿科、麻醉、精神卫生、康复管理、心理健康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和公共卫生复合型人才培养培训,加大对基层卫生人才的培养和政策支持,改善医疗服务水平,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健全基本医疗保险稳定可持续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完善医保缴费参保政策。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推动省级统筹。建立健全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健全统一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救助制度。

文化体育。推进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设施达标建设,改善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设施条件,全面推进智慧广电服务网络和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建好管好用好各类宣传思想文化阵地。支持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推动高校博物馆、美术馆等文化设施向社会开放。探索推行“基层体育委员”制度,以县域为单位,对辖区村庄、社区划分片区并选聘体育委员,健全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网络化服务体系。鼓励运动员、教练员、体育专业师生、体育科研人员参与乡村体育指导志愿服务。加强县级公共体育场、全民健身中心、健身步道、体育公园、社区多功能运动场、社会足球场等设施建设。合理利用城市空闲地、金角银边、公园绿地、城市路桥附属用地、厂房、建筑屋顶等空间资源,拓展公共体育设施场所。促进学校体育设施与公共体育设施的双向开放,支持各类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

就业服务。深入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康养职业技能培训计划,扩大职业技能培训规模。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工种与劳动者需求、产业需求对接,职业技能培训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大力提升劳动者适应技术变革和产业转型能力,实现产业升级和劳动者素质提高的良性互动。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对接融入全国统一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加大对脱贫地区、农村地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倾斜力度。健全覆盖城乡公共创业服务体系,对有创业意愿的劳动者,提供创业培训(实训)、开业指导及融资等“一链式”服务。加大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应用,打造集政策解读推送、业务办理咨询于一体的线上智能服务、线下自助服务体系。依托人社一体化综合信息系统鼓励广泛建设基层代办点,延伸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网络,打造“城市十分钟、农村半小时”服务圈。加强创业指导等专业化人员队伍建设。鼓励依托公共实训基地,加大对新型农民创新创业支持力度。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维权服务能力,提高执法效能。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依法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完善欠薪治理长效机制和劳动争议调节仲裁制度,探索建立新业态从业人员劳动权益保障机制。

社保服务。推进工伤保险向职业劳动者广覆盖,实现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完善省级集中的社会保险信息系统,根据国家部署,做好省级集中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与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信息系统对接。探索开展灵活就业人员网上参保、缴费“一站式”办理服务。优化社保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系统,加大省内跨部门数据共享,全面推行信息比对“静默认证”。畅通养老保险跨制度、跨地区转移接续。持续优化社保征管服务,健全对账机制、完善缴费渠道。完善工伤保险经办规程,全面推进工伤医疗费用即时结算。全面提升社会保险数据质量,加强社会保险精算统计。

养老服务。加强公办养老机构建设管理,落实新建城区、居住(小)区“四同步”①工作规则,严格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稳步提高护理型床位占比。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和服务质量达标工程,统筹规划建设公益性养老服务设施,推动将失能失智和高龄老年人家庭成员照护培训、特殊困难高龄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纳入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目录。鼓励有条件的农村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农村敬老院)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前提下,逐步为农村低保、低收入家庭等老年人提供低偿或无偿集中托养服务。健全养老服务培训机制,开展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提升行动,壮大养老护理员、老年社会工作者队伍。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推进长期护理保险试点。(①四同步: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

社会服务。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备、覆盖全省的社会福利服务网络。支持儿童福利机构建设,提升孤弃儿童集中养育、医疗、教育、康复水平。加强留守儿童较多的欠发达地区未成年人保护设施建设。建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机构,保障残疾儿童普遍享有基本康复服务。充分利用现有社会福利设施建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设施或救助站,实现救助服务网络覆盖全部市县。逐步完善残疾人无障碍设施,提升残疾人康复托养服务水平,健全残疾人帮扶制度,帮助残疾人普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险,动态调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建设,提升优抚医院、光荣院、军供站等优抚事业单位建设服务水平。深化惠民绿色文明殡葬改革,推进设施提升改造,完善基本殡葬服务免费政策。加强精神卫生福利设施建设,为特殊困难精神障碍患者救治、康复和享有相关服务创造良好条件,加快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建设,提升法律援助质量和水平。

住房保障。做好城镇住房和收入困难家庭公租房保障,实行实物保障和货币补贴并举,合理确定实物公租房保有量,对城镇户籍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依申请应保尽保。稳步推进棚户区改造,严格把好棚户区改造范围和标准,科学确定棚户区改造年度计划,重点改造老城区内脏乱差的棚户区,加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加快工程进度和回迁安置。结合农村危房改造,对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做到应保尽保。

第三节 大力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区域间共建共享。加强公共服务跨区域统筹协调,鼓励相邻地区打破行政区划限制,推进服务标准协同、信息互联互通、设施共建共享。优化省内社保关系接续流程,推动参保信息共通共享。鼓励大南昌都市圈率先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探索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共享机制,扩大优质服务资源辐射覆盖范围,推动并鼓励南昌市有条件中小学和三级医院开展集团化异地办学办医;健全公共卫生防控预警响应机制;建立住房公积金异地信息交换和核查机制,推动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和异地贷款。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区域合作机制,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赣东北、赣西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协同发展,鼓励具备条件的城市与周边地区加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统筹,建立区域便利共享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与粤港澳大湾区、赣东北地区与长三角地区加强基本公共服务合作。

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延伸覆盖。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社会事业向农村覆盖,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统一、制度并轨,增加农村教育、医疗、养老、文化等服务供给,缩小城乡区域均等化差距。健全以流入地为主的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制度,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由户籍人口向常住人口扩展,有序实现流动人口在常住地便捷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健全以居住证为载体、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义务教育、就医结算、职业技能培训、保障性住房提供机制,并逐步拓展居住证持有人可享有基本公共服务范围。落实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财政支持政策,完善异地结算、钱随人走等相关制度,保障符合条件的外来人口与本地居民平等享有基本公共服务。鼓励城乡共建教育共同体(联合体)、医疗共同体(联合体)等,以城带乡、以强扶弱,推进县乡村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发展、优劣互补、功能衔接。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农村公益事业。

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完善。健全特殊困难老人定期探访制度、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制度。健全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收入家庭重病重残等困境儿童福利保障体系,完善及时发现、紧急救助、临时监护、长期照护等全链条制度,推动建立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完善社会救助领域低保、特困、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认定救助政策措施,制定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低保家庭财产限定标准或条件,建立与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或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建立救助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健全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制度,加快实现社会保险法定人群全覆盖。推进公办养老机构入住综合评估和轮候制度,优先满足失能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需求。

第四章 促进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发展

发挥政府引导作用,聚焦供需矛盾突出的公共服务领域,鼓励并支持社会力量重点加强托育、养老、教育、医疗等领域普惠性规范化服务供给,面向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价格可负担、质量有保障的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

第一节 促进托育托幼服务优质普惠发展

积极推进学前教育。学前三年教育基本普及,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体系基本建成,为幼儿提供更加充裕、更加普惠、更加优质的学前教育。完善县乡村三级学前教育网络,推进城镇住宅区配建幼儿园、农村人口大村新建幼儿园,每个乡镇原则上至少办好一所公办中心幼儿园。利用腾退搬迁的空置厂房、乡村公共服务闲置设施等资源,以租赁、租借、划转等形式举办公办幼儿园。支持街道、村集体、有实力的国有企事业单位、普通高等学校举办公办幼儿园。进一步完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标准和扶持政策,通过购买服务、减免租金、综合奖补、教师交流培训等方式,支持优质普惠学前教育资源扩容。完善学前教育教研体系,提升幼儿园教师综合素质和科学保教能力。加强幼儿师范院校建设,扩大本专科层次培养规模及学前教育专业公费师范生招生规模,扩大教师供给。

大力发展托育服务。多元化、多样化、覆盖城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明显提升,人民群众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建成覆盖城乡、功能完备、优质安全科学保教体系,提供普惠性托育服务以及机构业务培训、家庭育儿指导等综合服务。推动县级综合托育中心建设,利用城乡、社区及闲置校舍等存量资源改造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建立婴幼儿看护中心。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举办婴幼儿照护机构,提供日间照料服务。引导社会力量举办托育机构。鼓励新建幼儿园和有条件的幼儿园按适当比例设置幼儿托班,发展混合型托育服务机构。建立健全婴幼儿照护服务标准规范体系,以及服务机构备案登记、信息公示和质量评估等制度。对婴幼儿托育服务实施动态管理,加强全程监管。逐步实行婴幼儿照护工作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

第二节 促进非义务教育特色创新发展

推进普通高中特色多样发展。加强县域高中建设,新建扩建一批县域高中,全面改善办学条件,缩小区域和城乡教育差距,持续巩固提升高中阶段普及水平。深化招生管理,推进县域普通高中标准化建设,全面化解普通高中大班额,逐步消除大规模学校。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大县域高中托管帮扶力度,健全教师补充激励机制,配齐配足各类学校专科教师,提升县域高中教师综合能力和育人质量。加强与社会场馆基地、科研院所进行合作,扩大办学规模,打造办学特色,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积极推进教育教学综合改革,加大课程开发,加强选修课程建设,加大教学研究,健全指导制度,加强学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培养,引导学生发展正确定位、合理规划。

推进职业教育融合创新发展。积极落实部省共建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新要求,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推动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打造一批实体化运行的示范性职教集团(联盟)。完善职业教育布局,在南昌市、赣州市等地规划建设职教园区。建设一批高水平产学研用融合实训基地,推进国家职业教育虚拟仿真示范实训基地建设,争取部省共建中部地区和革命老区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研究院,打造国家职业教育实训基地示范工程。推动校企合作模式创新,大力开展“引企入教”。实施新一轮职业教育“双高计划”和中职学校质量提升工程。加强省高职学校“G10联盟”①建设,推进高职、中职学校专业升级和数字化改造,深化教师、教材、教法改革,实施职业学校“课堂革命”,制定具有特色的职业技能等级标准。探索更加适应市场需求的办学体制机制,推动建设一批高水平职业学校和专业,遴选一批特色优势专业试办本科层次职业教育。推行“1+X”②证书制度、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等培养模式。(①G10联盟:省内10所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组建的联盟,联盟内学校实现课程互选、学分互认、师资共培、资源共享等。②1+X: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推进高等教育内涵特色发展。推进高等教育分类管理和高等学校综合改革,推动高等教育由数量规模型向内涵质量型转变,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科技创新能力。积极引导新增高等教育资源向自主创新示范区、产业集聚区延伸。创建若干应用型本科院校,加强对人工智能、航空、材料、核能、现代农业、医疗卫生、生态环保等领域重大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补齐我省高校学科门类短板,组建艺术、体育、语言等特色学校。举全省之力办好南昌大学,争取进入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行列,推动2所左右大学进入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行列,建成一批行业特色高水平大学和国内一流学科。加强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建设,引进和培养一批高层次拔尖人才,培育领军型创新团队,建设“世界一流学科”和省高峰优势学科、省高峰特色学科。积极推进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加强高校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力争到2025年,全省在校研究生规模增长60%左右,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增长30%左右,博士学位授权点增长60%左右。

第三节 促进健康养老服务普惠均衡发展

推进优质医疗服务均衡发展。加强临床专科能力建设,区域医疗中心等重大基地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保障能力显著增强,中医药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广大人民群众能够就近享有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高水平医疗卫生服务。聚焦严重威胁群众健康的肿瘤、心脑血管等重点疾病治疗,建立若干高水平的区域医疗中心,扩大优质医疗资源供给。发挥区域医疗中心领头雁作用,加强医学装备购置、科研平台及信息化建设,建立远程医疗和教育平台,加快诊疗装备智能化改造升级。鼓励优质医疗资源通过采取组建专科联盟、建设分支机构、远程医疗协作、“互联网+医疗健康”等多种方式,加快建立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发展医疗联合体、医院集团等多种医共体。支持特殊类型地区县级医院提标扩能,逐步满足群众就近享有更高水平医疗服务需求。集聚医产学研用等各种创新要素,开展癌症治疗、装备制造等重大疾病科技攻关,在医学科研成果临床转化、攻克疑难复杂疾病、研发装备核心部件、建立人才培养模式等领域创新成果,发挥作用。

推进养老服务普惠型发展。积极发展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普惠型养老服务供给明显扩大,养老服务质量持续改善,老年人及其子女获得感、满意度显著提高。推动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所属培训疗养资源转型发展养老服务。鼓励支持境外资本通过公建民营、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参与发展养老服务。全面落实外资举办养老服务机构国民待遇。探索具备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改制为国有养老服务企业。大力发展政府扶得起、村里办得起、农民用得上、服务可持续的农村幸福院等互助养老设施。允许养老机构依法依规设立多个服务网点,实现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运营。鼓励民间资本对企业厂房、商业设施及其他可利用的社会资源进行整合、改造用于养老服务。深化普惠型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根据国家要求持续推进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合理确定城乡普惠型养老服务项目和价格,明确受益范围和支持标准,由市场机制形成普惠养老分级服务价格。建立健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体系,适时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评估。

第四节 积极推动改善住房条件

大力发展保障性住房。积极适应新型城镇化需要,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着力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打通由“租”到“有”保障住房产权通道,因地制宜发展共有产权住房,缓解部分中低收入家庭经济压力,使其“买得起,住得上”,供应范围以面向户籍人口为主,逐步扩大到常住人口。

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紧扣人民群众生活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积极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重点加大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居住环境等配套建设及智慧化改造,提升社区养老、托育、医疗、助残、文体等服务质量和水平,推动建设成为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文明和谐居住社区,不断促进城市更新、提升城市品质。

逐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多措并举促进单位依法缴存,鼓励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积极推动住房公积金制度扩大缴费范围,向新市民覆盖。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租购并举保障缴存人基本住房需求。建立健全依法缴存、有效使用、高效服务的政策体系和公积金管理机制,为广大职工改善居住条件提供制度保障。

第五节 建立健全非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化政策举措

降低服务成本。引导各地政府因地制宜、系统规划本地区托育、托幼、养老、医疗等公共服务发展,统筹用好规划、土地、税收、金融等多种支持政策,盘活现有设施资源,低价或无偿提供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主体,帮助降低服务成本、提升运营效率,扩大普惠性非基本服务有效供给。

促进价格普惠。按照保本微利、优质优价、节约资源、公平负担原则,加快理顺公共服务价格,引导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主体实现保本微利运营,遏制过度逐利行为,鼓励提供与当地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相适应的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依据项目运行情况和绩效评价结果,健全非基本公共服务价格调整机制。及时披露项目运行过程中的成本变化、公共服务质量等信息,提高定价调价透明度。

改革供给方式。加大政府购买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力度,鼓励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推动供给主体和供给方式多元化。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公共服务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规范购买流程,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确定承接主体,实行竞争择优、费随事转。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绩效管理。

第五章 推动生活服务为公共服务提档升级拓展空间

适应人民群众需求增长和消费升级趋势,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增加服务供给,强化服务标准,做大服务品牌,优先发展能够与公共服务密切配合、有序衔接的高品质多样化生活服务,推动生活服务与公共服务互嵌式、阶梯式发展,为公共服务提档升级探索方向、拓展空间、积蓄能量。

第一节 促进重点行业可持续发展

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通过深挖文化、旅游资源,把打造成为红色旅游首选地、最美生态旅游目的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体验地、休闲康养度假热门地、世界著名陶瓷文化旅游目的地,不断唱响并擦亮“风景独好”品牌。实施“文化+”“旅游+”融合工程,继续推进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机构功能融合试点,全面融合丰富的书院文化、客家文化、陶瓷文化、戏曲文化等特色文化资源,推出一批文化和旅游精品线路。依托景德镇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开发创新陶瓷文化旅游新产品;依托丰富的红色资源大力推进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依托庐山、鄱阳湖、三清山、武功山、滕王阁等自然和人文景观,积极发展生态旅游、城市旅游、康养旅游、乡村旅游等业态,不断开发休闲度假旅游新产品。

推动健康养老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医疗健康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合作机制,鼓励发展专业性医院管理集团,建设一批医养结合特色机构和社区,建立满足多元化需求的健康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健康养老服务向精神慰藉、康复护理、紧急救援、临终关怀等领域延伸。依托我省中医药、生态等优势,大力发展中医药保健、森林康养等服务,重点在庐山、井冈山、明月山、樟树等地打造一批健康养老示范基地。支持精准医疗、中医药养生保健、医疗康复、健康管理、心理咨询等新兴健康服务业发展。积极发展智慧医疗,鼓励医疗机构提升信息化水平,支持健康医疗大数据资源开发应用。实施“养老服务+行业”行动,促进养老服务与文化、旅游、餐饮、体育、家政、教育、养生、金融等行业融合发展。

促进智慧广电融合创新发展。加快发展高清超高清电视,推进电视频道高清化改造。扩大优质文化产品供给,壮大广播电视节目栏目、电视剧(电视纪录片、电视动画片)、网络视听等产业,拓展衍生产品市场,提升内容产业价值链。完善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全产业链,加快培育新型业态、新型消费模式。建设全媒体传播体系,推广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传播,丰富移动智能终端呈现形式,提升内容服务品质。依托广电5G网络发展5G广播电视,开通广播电视和公共安全应急服务。持续推动“智慧广电+公共服务”,促进智慧广电参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数字乡村建设。鼓励和支持网络视听业参与提供公共服务。推进省市县三级融媒体中心建设,加强“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建设管理使用,深化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试点。

规范教育培训服务发展。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教育,规范民办教育培训机构。鼓励发展继续教育、职业教育、老年教育、社区教育,创新发展技能培训、兴趣培训,鼓励适宜的教育服务进行外包,引导社会力量提供实训实习等专业化服务。扩大教育培训领域对外开放,支持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开展合作办学。规范校外培训服务,落实“双减”要求,坚持依法治理、标本兼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培训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校外培训负担,维护家长合法权益。

加快体育服务发展。倡导全民健身,推动体育消费产品创新、政策创新、模式创新,激发市场活力和消费热情,促进体育市场繁荣发展。大力培育健身休闲、竞赛表演、场馆服务、体育经纪、体育培训、体育会展等服务业态。实施“体育+”行动,推动体育与医疗、教育、旅游等业态加快融合,促进运动康复、体育影视动漫、体育传媒、体育产品的文化创意与研发等相关业态发展。继续办好环鄱阳湖国际自行车大赛、网球公开赛、玉山中式台球世界锦标赛、南昌国际马拉松、全国农耕健身大赛等具有较大影响力的赛事。因地制宜发展一批群众参与性强、市场增长快的体育赛事,鼓励各地申办和开发国际性赛事,打造体育服务特色品牌。开发线上体育消费服务平台,推动体育消费便利化、个性化,培育打造体育产业新的增长点。

推动家政服务提质扩容。深入实施家政服务业标准规范引领、素质能力提升、信息平台建设、典型示范带动、诚信体系建设五大行动计划,加快建立供给充分、服务便捷、惠及城乡的家政服务体系,推进家政服务业专业化、规模化、网络化、规范化发展。鼓励家政企业进社区,支持依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街坊(邻里)中心、物业(商业)中心等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嵌入式家政服务网点。支持中小家政服务企业专业化、特色化发展,积极发展线上线下结合的家政服务新业态。开展家政服务领域信用建设专项行动,组织开展“诚信家政建设万里行”活动。推行家政服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第二节 推动生活服务品质化品牌化建设

推动生活服务扩容。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紧扣广大人民群众高品质、个性化生活需求,重点围绕健康生活、养老托育、休闲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健身及辅助器具、无障碍等需求量大、发展潜力足的领域,培育发展消费导向,鼓励业态模式创新,不断增加服务有效供给。

提升生活服务品质。坚持需求导向,顺应社会期盼,推动健康、养老、托育、文化、旅游、体育、家政等重点领域服务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广泛吸引社会力量参与,扩大公益性、基础性服务供给,促进服务创新,提升服务质量。支持服务企业拓展经营领域,促进生活服务跨界融合发展,鼓励发展体验服务、私人订制、共享服务、智慧服务等新业态、新模式。

培育生活服务品牌。引导龙头型领跑型服务企业集约式发展,鼓励中小微企业特色发展和品牌打造,保护传承“老字号”、开发打造“特字号”、培育壮大“新字号”。鼓励拥有优质资源的公共服务提供者,通过合作、连锁经营等多种方式,跨地区开设服务网点,参与服务供给,共享先进服务技术和管理模式。鼓励开展服务品牌培育,加大品牌建设投入,健全品牌管理体系,培育100个左右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服务品牌和地方特色的区域服务品牌。

第六章 健全完善公共服务支撑体系

第一节 构建多元多样的公共服务供给格局

深化公共服务领域事业单位改革,鼓励引导社会力量供给,营造公平参与、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加快构建供给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公共服务供给新格局。

深化公共服务领域事业单位改革。加快推进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优化布局结构,完善制度机制,强化公益属性,提高治理效能,促进新时代公益事业高质量发展。聚焦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公共服务需求,引导事业资源参与公共服务供给。统筹盘活用好沉淀和低效配置事业编制资源,解决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公共文化等编制急需,加快补齐基本公共服务短板。能够通过政府购买等方式提供的服务,原则上不再直接举办事业单位提供。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服务供给。深化“放管服”改革,有序放开市场准入,留足发展空间,鼓励社会力量通过公建民营、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参与公共服务供给。扩大社会资本投资服务领域开放程度,围绕育幼、康养、文化和旅游、体育、家政等重点服务领域,集中清理市场准入方面对企业资质、资金、股比、人员、场所等设置的不合理条件,及时清理和废除妨碍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营造激励高品质多样化服务宽松环境,在资格准入、职称评定、土地供给、财力支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等方面公平对待民办与公办机构。推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加快推进重点领域服务企业经营许可事项“证照分离”改革,着力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

培育壮大各类社会组织。坚持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发展公益性社会组织,加大对社区社会组织扶持力度,积极培育发展为社区居民提供各类公共服务的社区组织。支持社区社会组织承接社区公共服务,开展社区志愿服务。逐步扩大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范围和规模,对社会领域公共服务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向社会组织购买。完善激励保障措施,大力发展慈善组织,探索建立社会志愿服务积分制度,提高社会人士参与志愿服务积极性,落实慈善捐赠相关优惠政策,共同营造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服务的良好环境。

积极发挥国有经济作用。鼓励国有经济企业参与社会公共服务发展,进一步明确国有经济企业参与的领域和条件,推动国有资本在提供公共服务、应急能力建设和公益性服务等关系国计民生的关键领域发挥重要作用。更好发挥国有经济在公共服务领域的保障作用,支持国有经济企业参与的社会公共服务做大做优,壮大产业集团和品牌经营,重点培育发展一批实力雄厚、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大型社会服务企业和企业集团。鼓励和引导国有经济企业以兼并、收购、参股、合作、租赁、承包等多种形式参与社会公共服务,拓宽国有经济进入渠道。

第二节 推动公共服务便利可及

科学布局公共服务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坚持功能优先、经济适用原则,注重便利性、可及性,不宜盲目追求大规模的综合性设施。项目选址贴近服务对象,与服务半径和服务对象数量、年龄等因素有机衔接,科学布局。幼儿园和小学、社区养老托育设施及卫生服务站(室)等服务频次高、服务对象活动能力弱的设施,应适度控制规模,合理安排密度,打造居民身边15分钟服务圈。人员居住相对分散的偏远农村地区,因地制宜统筹布局固定服务设施和流动服务设施,流动服务要明确服务时间和地点并保持相对稳定,提高农村居民享受公共服务便利性。加强省会城市以及各地级市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高城镇公共服务承载能力。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前提下,引导居民向区域中心城市、中小城镇适度集中居住,扩大服务规模效应,缩小空间距离,提高服务效率。

推进公共服务智能化发展。适应信息化、数字化发展趋势,推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公共服务领域广泛深入应用,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智能、更加便捷、更加优质的公共服务。促进“互联网+公共服务”发展,推动线上线下融合互动,支持高水平公共服务机构对接基层、边远和欠发达地区,扩大优质公共服务资源辐射覆盖面。促进人工智能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应用,鼓励支持数字创意、智慧医疗、智慧旅游、智慧文化、智慧体育、智慧养老等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探索“区块链+”在公共服务领域的运用,积极推动区块链技术在教育、就业、养老、医疗健康、食品安全、社会救助等领域的应用。坚持传统服务与智能化服务方式创新并行,切实解决老年人等特殊群众在运用智能技术方面遇到的突出困难。

深化民生领域政务信息化建设。整合公共服务数据资源,搭建公共服务数据资源共享平台,提升公共服务信息获取的便利性。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建立互认互通的民生档案数据标准体系,推动基层综合公共服务平台统筹发展、共建共享,建立健全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社会服务等重点领域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强化数据信息交换共享,加快实现民生保障事项“一地受理、一次办理”。加强部门间证明互认,完善信用监管,全面推进告知承诺制。实施证明事项清单管理制度,推动减少不必要的证明事项。加快完善实体政务服务大厅、网上办事大厅、“赣服通”等公共服务平台,持续深化民生领域场景应用,全面推行“一网通办”“一网统管”,不断促进公共服务事项办理智能化、便利化。建立健全政府及公共服务机构数据开放共享规则,推动医疗卫生、养老等公共服务领域和政府部门数据有序开放。加强公共服务数据安全保障和隐私保护。

第三节 健全公共服务要素保障体系

健全财力保障制度。优先保障基本公共服务支出需求,规范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地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和政府财力相适应的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投入保障机制。落实各级政府主体责任,在预算安排上对国家和省级出台的统一民生政策予以优先保障。发挥财政投入引导作用,探索通过风险补偿、财政担保、财政贴息等方式,降低公共服务领域融资成本。着力构建财政资金、社会资本参与的投融资体系,将更多公共服务项目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鼓励地方政府依法合规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建设、运营和服务。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向企业提供以品牌为基础的商标权、专利权等质押贷款,综合利用债券、保险、信贷、产业投资基金等方式,为社会领域公共服务项目融资提供支持。

壮大专业人才队伍。进一步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人才资源市场,积极探索新的人才培养模式。健全公共服务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制度,开发职业培训教材和职业培训包,开展公共服务从业人员培养培训示范点建设,定期组织职业培训和业务轮训。充分发挥高等院校、职业学校、科研院所作用,推进专业服务和管理人才培养,探索公办与非公办公共服务机构在技术和人才等方面合作机制,对非公办机构人才培养、培训和进修等给予支持。加快培养基础教育、卫生健康、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健康管理、文化旅游、法律咨询等领域专业人才。

加强设施用地保障。根据多层次多样化公共服务需求,优化土地供应调控机制,合理确定用地供给,有效保障公共服务用地需求。将公共服务机构和设施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予以保障,农用地转用指标、新增用地指标分配要适当向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和设施建设用地倾斜。鼓励按照规划盘活低效土地和闲置土地优先用于公共服务机构和设施建设。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公共服务机构和设施建设用地,可采取划拨方式予以保障。探索实行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的弹性土地供应方式。

优化要素资源配置。立足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细化完善公共资源与常住人口、服务半径挂钩制度,提高公共服务有效覆盖。逐步完善精准服务、主动响应的公共服务机制,实现从“人找服务”到“服务找人”的转变。坚持系统思维和整体考虑,立足人的全生命周期对不同公共服务需求,完善公共服务资源配置,推动不同领域公共服务制度安排相互衔接配套。

第四节 完善公共服务监督监管体系

加强质量监管。探索包容而有效的审慎监管方式,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标准,构建责任清晰、多元参与、依法监管的服务质量治理和促进体系,规范提高服务质量。强化政府监管能力,开展监督检查结果公开、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质量信用记录、严重失信服务主体强制退出等工作。健全公共服务机构评审评价体系,推行服务承诺和服务公约制度。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拓宽公众参与监管渠道,推广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制度,鼓励第三方服务质量调查。

强化法治保障。深入落实法治建设要求,落实公共服务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民生领域的立法。坚持立改废释并举,推动修改、废止不适应新时期公共服务发展要求的地方性法规。坚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加大卫生医疗、健康养老、住房保障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推进服务标准化建设。加大《省标准化条例》实施力度,发挥“标准化+”效应,加快标准化在服务业各领域的普及应用和深度融合,着力构建高层次、广覆盖、强约束质量标准体系。积极创建部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制定和修订托育、养老、健康、家政等生活服务领域标准。推动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协调配套,以标准化促进服务质量提升,构建责任清晰、多元参与、依法监管的服务质量治理和促进体系。深化企业主体责任,支持社会组织制定团体标准,鼓励企业制定高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

第五节 强化公共服务与重大战略的衔接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发展。适应人口老龄化加快发展、劳动力供给总量持续减少、养老保障需求迅速增加发展形势,加快完善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健全资金筹措渠道,提升社会化为老服务水平。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加强跨部门数据共享协作,加快实现养老保险法定人群全覆盖。

统筹推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健全完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优化教育资源供给,促进教育公平,有效降低普通家庭教育方面开支。落实生育休假与生育保险制度,加强住房保障、女性就业权益保障。坚持政府主导、社会组织参与的扶助关怀工作机制,继续实行对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的各项扶助政策。加快健全生育三孩配套政策。

全面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统筹户籍制度改革和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鼓励有条件的市县为流入人口较多的地区提供更多基本公共服务,推动基本公共服务逐步与户籍剥离,逐步实现服务由户籍人口向常住人口扩展。

大力助推乡村振兴发展。适应农村人口结构和形态变化,强化公共服务供给县乡村统筹和一体化发展。增强县城、人口特大镇对公共服务综合承载能力和对周边乡村的辐射能力。根据人口分布,优化县域服务资源分布和配置。

第七章 推进规划有效落地实施

第一节 加强党的领导

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发展各个阶段、各个领域、各个环节,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发展、促进实现共同富裕的强大动力。各地要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公共服务工作机制,为顺利实现规划目标任务提供坚强保证。

第二节 形成规划合力

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公共服务联席会议机制,加强综合指导和统筹协调,加大对跨区域、跨领域、跨部门重大事项协调力度,推动重点任务、重大改革、重大项目落地见效。各地各部门要制定细化年度目标任务,定期召开协调机制工作会议,分领域谋划和推进具体事项。积极开展公共服务领域创新试点,推进一批示范项目建设,坚持以点带面、点面结合,推进公共服务各项改革落地生根。加强舆论引导,鼓励社会监督,增强社会各界对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认同感和积极性,推动形成规划实施强大合力。

规划分析范文3

本文旨在通过对某一库房原有管理模式的分析,对现场仓储管理提出规划建议,从人力资源、货位规划、业务流程、绩效考核等方面进行说明,以期对目前核电现场仓储管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起到借鉴意义。

关键词:

仓储管理;物流管理;仓储规划

正文:

引言

某核电现场4个机组连续开工建设,这种工程背景影响到现场工作的各个方面,特别是仓储管理板块压力更是巨大。在这个前提下,某核电现场打破常规,在汲取国内已建与在建核电仓储管理经验的基础上,根据仓储物流管理的特点,打破固有的思想观念,突破仓储管理中按照到场设备所属专业进行划分管理的局限性,改变管理理念,突出对物项本身的管理,在核电行业中开创性地进行“以库房为单位”的管理革新。

1.库区业务规划

1.1.人力资源及岗位规划

1)库房管理组长:1人。主要负责仓储区域规划、库内接货作业任务分配、安排人力机具、账务管理、出库作业分配、货位安排与调整、与各业务相关部门的接口等。2)专职安全员:1人。库内所有安全相关的工作范畴。3)账务管理人员:1人。主要负责物项到货信息的打印、录入台账、协助组长汇总月工作量情况等。4)分拣员:2人。主要根据组长的任务分配进行接货作业、对到货物项制作标识卡、根据组长的任务分配进行出库分拣作业等。5)出库复核员:1人。对出入库货物进行复核、对出库作业单据进行复核。6)特种设备作业人员:1人。7)库工:6-8人。开箱检验配合作业,出入库装卸作业配合工作,叉车、行车作业配合工作。

1.2.储存空间规划

规划的仓储现场在使用空间和使用率方面都有很大提升。根据ISO9000管理标准及核电现场工作的实际情况,储存空间明确划分为几个区域:卸货作业区、货物待检区、货品待处理区、不合格货品区、合格货品区以及出库作业区。经过改造后,有效使用面积加大,提升空间在800平方米左右,有效利用率提高百分之十五。

1.3.货位规划

根据核电现场仓储管理的相关规定,对该现场所有库区的货位进行编码,使每一个库区的货位一目了然,清晰地展现在工作人员面前,实际出入库时严格按照货位管理的要求执行,出库入库避免了杂乱,未经仓储管理人员的同意禁止其他人员对货位进行调整,以免调配货出现问题。

1.4.储存策略管理

现场物项储存时,最基本的储存方式就是固定货位储存和随机货位储存。根据核电物项的重量大、体积大、整箱出库、物项重复率小等特点,结合核电现场仓储建造期的施工状况及安装特点,以及现场库容情况,确定物项到货后采用随机存储策略更为合适。

1.5.账务管理

核电现场仓储管理中最重要的一项就是账务管理,良好的财务管理措施才能使仓储账务明晰、准确,仓储等各项工作才能开展得有条不紊,根据此种情况,库内账务必须明确任务,(不同于目前综合科数据管理的物项明细账)设置专人专职管理。主要管理内容有:1)建立库内整批到货管理台账,便于整体统计库内货物情况及进行批次管理。2)建立库内整箱物项管理台账,便于货位管理及出入库作业、盘点作业。3)月工作量统计工作:到货量、开箱检验数量、出库数量、库内调整作业量等。

1.6.作业单据管理

核电现场仓储作业单据是业务开展的重要依据,为保障后续工作的有效开展,必须做好该单据的归档工作,单据的种类有:1)到货信息通知单(现场工作程序中相关规定)2)接货检查任务单3)物项出库单4)货位调整单5)包装物借用回收单

1.7.维护保养工作

针对核电行业物项管理的特点,以及核电行业物项储存级别的要求,加大库内温湿度的控制力度,加强库内清洁度管理的频度,尽可能使此库达到B级存储区(湿度4-40℃,湿度85%以下)的要求,降低现场B级库房的存储压力。

2.仓储业务流程管理

针对现场仓储作业的特点和现状,从业人员加强仓储作业流程的管理,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1)设立流程控制点的设立。每项业务都有相应的业务流程,仓储管理也一样,对于仓储管理流程中的关键环节应设立控制点,以便很好的掌控,一个环节结束可以通过人工手动批准进行下一个环节的操作。2)流程边界的界定。各业务环节都有相应的人员来操作,每个环节应明确界定各自的工作范围,进行交接时各业务环节都有专人负责,能强化每个环节每项工作的责任意识,使交接手续更加完善,提升各个环节的工作效率,流程边界的界定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一旦流程出现问题而无法确定责任的情况,使工作问题降到最低。3)员工培训。仓储人员业务素质的高低影响着仓储工作的顺利开展,相关从业人员必须做到对自己的工作流程了如指掌并能熟练操作,这就需要仓储管理部分定期对员工进行业务流程的培训,运用科学的方法、方式使仓储工作有序进行。

3.作业绩效管理

定期对仓库内的仓储物流作业进行评价,以考评整体作业能力和水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帐务差错数2物项入账差错率3物项领用差错率4库容利用率5科室生产效率6库存周转率7产品标识制作的及时性8报表数据出错率

4.结语

如今,核电现场仓储管理形势严峻,相关管理部门要因地制宜,及时对工作进行科学合理规划,创新工作方法,在作业区域内以库房为单位进行细致划分,对于实施过程中因经验不足导致的偏差进行详细的分析,及时找出原因并予以纠正,使核电现场仓储管理工作向着协调、稳健的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1]冯耕中.物流配送中心规划与设计[M].西安: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2004年.

[2]邵清东.仓储软件业回顾及发展展望[J].物流工程与管理,2008年,第30卷(第10期,总第172期):61-62,68.

规划分析范文4

一、现状与形势

(一)“十三五”成就。

“十三五”时期,我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逐步完善,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持续提升,药品安全形势稳中向好。“十三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药品监管体制改革不断深化。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和完善疫苗管理体制的意见》,制定《省改革和完善疫苗管理体制具体举措》,明确17项重大改革措施,成立省长任主任的省药品安全委员会,在全国率先出台《省政府领导班子成员疫苗药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完成全省16个市和省直管县(市)药品安全委员会组建,各级疫苗药品安全议事协调机制基本形成。加强改革系统集成,首创提出并实施“区划+区域”相结合的派出机构设置方案,完成省药监局9个派出分局和7个工作站的组建运行,实现省本级监管职能向16个市全覆盖延伸。调整优化省市药品核查体系,核定100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用于加强省级职业化专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十三五”末,全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任务基本完成。

药品安全形势稳中向好。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创新实施药品、医疗器械风险分级监管,严防严管严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风险。实施“药品质量安全强基工程”,开展“药品安全春风行动”、医疗器械“清网”、中药饮片集中整治、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等专项整治,疫苗、血液制品等高风险品种检查覆盖率100%。完成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国家抽检7400余批次、省级抽检9万余批次,与“十二五”相比分别增长48.9%、51.2%。加强监管法治建设,出台《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制定《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省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联合印发《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规则》。“十三五”时期,全省共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案件1.4万余件,移送司法机关200余件。建立药物警戒制度,建成覆盖全省范围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测单位3.7万余家,县级报告覆盖率100%。“十三五”期间,全省未发生重大药品安全事件。

药品监管能力不断提升。实施药品监管科学行动计划,与科研机构、高校合作共建中药监管科学研究中心和医疗器械监管科学研究中心,成功申报国家药监局中药质量研究与评价重点实验室。省级药品检验机构实验室面积达到2.3万平方米,拥有各类检测仪器设备2000余台(套),取得1231个产品和2549项参数检验资质,承担国家药品标准研究课题和任务50项。编制《省中药材标准》,颁布实施《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2019年版),推动霍山石斛载入《中国药典》(2020年版)。建成全省药品许可备案系统,上线运行药品综合监管平台,智慧监管水平明显提升。“十三五”期间,举办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管专业培训班143期,培训2.4万人次,药品监管队伍能力素质得到进一步提升。

服务产业发展成效显著。积极推动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出台《服务省药品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举措》《促进药品医疗器械民营企业发展有关措施》《推动药品流通企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指导意见》和《促进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健康发展具体举措》等政策,持续推进审评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审批流程,政务服务事项承诺时限压缩30%以上。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全省32个品规通过或视同通过一致性评价,企业享受政府奖补5330万元。积极推进长三角区域药品科学监管一体化,签署《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药品检查和服务合作备忘录》,联合印发《长江三角洲区域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通过注册人制度,1个产品获准注册上市,78个产品获准受托生产。支持亳州“世界中医药之都”、阜阳太和现代医药产业基地和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医疗健康产业园等建设。建成“十大皖药”产业示范基地44个,基地面积达12.7万亩。“十三五”期间,全省规模以上医药制造业主营收入年均增长11.98%。

疫情防控保障有力。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立即建立应急审评审批绿色通道,完成210家企业的275个产品应急审批,批准168家新开办医疗器械企业生产许可,免收疫情防控用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2659万元。凝聚药品安全监管合力,全力加强疫苗安全监管和医用防疫物资质量安全监管,开展防疫物资质量专项整治、防护类医疗器械全覆盖抽检、医用口罩抽检“回头看”等专项行动,严查假冒伪劣药品、医疗器械产品。出台支持全省药品、医疗器械企业复工复产10项举措,全力帮扶相关企业转产扩能。疫情期间,全省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业产值逆势增长45.5%,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产值逆势增长65.1%。

(二)面临的形势和问题。

当前,党中央、国务院对药品安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围绕改革完善疫苗管理体制、加快临床急需药品上市、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等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共建“一带一路”等多重国家重大战略机遇叠加为我省医药产业发展带来新机遇。人民群众对药品质量和安全有了更高期盼,医药行业对公平、有序、可预期的药品安全发展环境有强烈诉求。

从产业基础看:我省医药产业基础薄弱、产业层次不高、自主创新能力不足等短板依然存在。从监管模式和能力看:现代生物制药新技术、新方法、新商业模式日新月异,对传统监管模式和监管能力形成挑战。药品监管信息化水平不高,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有待加强。药品监管队伍力量与监管对象不匹配,监管人员专业能力不强的问题仍然较突出。从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看:新冠肺炎疫情的爆发反映出人类面临新型疾病风险的挑战越来越大,对药品研发、安全和疗效提出了新的需求。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药品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对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药品安全工作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扎实推进药品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坚决防止重大药品安全事件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我省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现代化美好创造良好的药品安全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到药品监管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坚持党政同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为保障药品安全,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根本保证。

——坚持依法监管。建立健全科学完备的药品安全法规制度体系和标准体系,强化执法监督,严格规范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营造公平正义的药品安全法治环境。

——坚持科学监管。加强监管科学研究,创新监管模式,推进智慧监管,强化风险分析研判,提高监管效能。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技术支撑能力,不断提升药品监管水平。

——坚持改革创新。深化监管体制机制改革,优化监管资源配置,创新服务措施,发挥监管引导和推动作用,激发医药产业活力和创造力,促进医药产业转型升级。

——坚持社会共治。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和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鼓励行业协会和社会公众参与药品安全治理,推动形成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新格局。

(三)主要目标。

展望2035年,我省药品安全治理水平迈上新台阶,科学、高效、权威的监管体系基本建成;药品监管专业化水平达到新高度,建成一支政治过硬、素质优良、业务精湛、廉洁高效的职业化专业化检查员队伍;监管支撑保障能力得到新提升,基本满足药品安全及高质量发展实际需要;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实现新突破,中药传承创新发展国内领先,助力我省医药产业进入全国第一方阵。社会共治达到新水平,全面形成政府监管、企业主责、行业自律、社会协同的药品安全共治格局,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得到有力保障。

“十四五”时期主要发展目标如下:

——药品监管体系更加完善。省药品安全委员会职能充分发挥,各部门各负其责、协同配合,建立药品安全及高质量发展政策协同工具箱,药品安全多部门协同治理合力进一步凝聚。统一、权威的从研发、生产、流通到消费全过程药品监管体系基本建成。

——依法行政水平持续提升。药品监管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重大决策事项、重大执法决定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全部持证上岗。所有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落实清单管理。

——队伍建设取得较大进展。探索建立部级和省级检查员实训基地,实施“药监英才计划”,培养一批高层次审评员、检查员和检验检测领域专业素质过硬的学科带头人。强化执业药师药学服务能力。药品监管队伍专业素质明显提升,队伍专业化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技术支撑能力显著增强。按照国家药监局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指导原则,省、市检验检测机构基本完成能力达标建设,省级建成B级综合性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机构,市级建成C级药品检验检测机构。建成药品进口口岸检验所。构建满足药品全生命周期监管要求的药品审评检查工作体系。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建设,全面提升药品风险预警和防控能力。

——智慧监管实现更大突破。推进江淮大数据中心药品监管分平台建设,药品监管数据分析应用和共享水平不断提升。疫苗信息化追溯体系不断完善,疫苗全过程可追溯基本实现。

——药品安全风险有效防控。对全省疫苗、血液制品、生物制品、大容量注射剂、第三类医疗器械等高风险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年度监督检查实现全覆盖,对疫苗配送企业、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年度监督检查实现全覆盖。我省在产基本药物品种和药品国家集采中选品种抽检覆盖率100%,督促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召回问题药品处理率100%。守住不发生药品安全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

——服务创新发展卓有成效。依托我省特色资源优势,以大品种、大项目、大企业、大集聚区为抓手,支持化学制药、现代中药、生物制药、高端医疗设备等发展,在新产品研发、骨干企业培育、特色园区建设等方面进一步发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水平,加快打造国内外有影响力的皖药基地。推进“十大皖药”品牌化、规模化、规范化建设。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药品安全治理体系。

健全管理制度体系。加快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配套规章制度制修订工作,修订《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完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健全疫苗药品安全制度体系。规范行政执法,提升执法水平,推进权责清单制度落实。

建立部门监管协调机制。充分发挥省药品安全委员会统一领导、指挥调度、督查落实等作用,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政策资源,建立药品安全及高质量发展政策协同工具箱,凝聚部门协同共治合力。建立健全地方政府药品安全责任考核制度,落实药品安全约谈制度。

强化监管上下协同。落实监管事权划分,强化省、市、县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在药品全生命周期的监管协同,打造上下协调、运转高效、执行有力的药品监管工作体系。加强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对市县药品监管工作的指导,健全信息通报、延伸检查、联合办案等工作衔接机制,完善省、市、县药品安全风险会商机制,形成药品监管工作全省一盘棋格局。

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制定药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清单。督促企业加强质量管理体系建设,落实企业不良反应(事件)报告、产品召回、年度报告、停产报告等责任,从源头杜绝不合格产品进入供应链。加强对企业关键岗位人员的法律法规及质量管理知识培训,增强守法意识。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鼓励协会选树行业标杆,加强典型引领,促进行业自律,引导和督促企业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加强科普宣教和社会共治。加强科普基地建设,持续开展全国安全用药月和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等品牌活动。加强舆情监测,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建立健全药品安全“吹哨人”制度。完善新闻机制,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引导公众积极参与,推动形成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新格局。

(二)强化药品全生命周期监管。

严格研制环节监管。强化药品安全源头管控,监督实施药物非临床研究、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严厉打击临床数据造假行为。

严格生产环节监管。实施疫苗生产驻厂检查。严格执行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监督企业严格落实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探索引入第三方认证机构对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进行质量管理体系评估。以数据完整性为重点,对生产企业全面开展系统性全项目全覆盖检查,形成风险清单,明确监管重点。

严格流通使用环节监管。加强疫苗流通使用环节监管,强化冷链保障,健全疫苗电子追溯体系。严格执行《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实施网格化管理与社会共治相结合,加强风险管理、全程管控,强化日常监督检查。认真做好“三医”联动工作。提高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与处置能力。

加强药品网络销售监管。加强对药品网络销售第三方平台的监管。督促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履行主体责任。探索委托第三方开展药品网络销售监测,完善药品网络销售监管制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问题,切实规范药品网络销售行为,净化市场环境。

严厉打击药品违法行为。加强稽查队伍建设,完善药品稽查执法工作机制和区域联防机制,强化检查稽查协同和执法联动,提高监管执法效能。针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和重点领域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加强行刑衔接,畅通药品涉刑案件检验绿色通道,严格落实处罚到人,严厉打击药品尤其是疫苗违法犯罪行为。

(三)加强技术支撑能力保障。

加强药品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实施药品检验检测能力提升工程。加强资源整合,协同推进国家药监局中药质量研究与评价重点实验室、高端医疗器械检测实验室等建设,持续推进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能力建设。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检尽检”能力。稳步推进药品进口口岸检验所建设。积极参与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大健康研究院建设。加强对市县检验检测机构的业务指导,开展能力达标建设,提升检验检测整体水平。

创新审评检查方式方法。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审评管理,完善审评体制机制,充实专业技术力量,建立审评重大疑难问题技术咨询和风险论证专家队伍,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在审评决策中的作用。合理配置审评资源,优化审评流程。建立检查质量评估管理机制,对疫苗、无菌药品等高风险产品实现精准检查。省药品监管部门根据检查稽查工作需要,统筹调派辖区内药品检查员。

建立完善药物警戒制度。强化主动监测、培训与指导,完善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医疗机构药物滥用监测工作机制。加强省、市、县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能力建设。落实持有人主体责任。提高药品不良事件聚集性信号的发现和处置能力。

加快推进监管科学研究。落实国家药品监管科学行动计划。依托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加强省药品监管科学研究中心、省中药监管科学研究中心和省医疗器械监管科学研究中心建设。推动药品监管科学研究纳入省相关科技计划。加强监管政策研究,重点开展中药、人工智能医疗器械等监管科学研究,为药品科学监管提供新工具、新方法、新标准。

(四)促进中药传承创新发展。

促进中药守正创新。发挥医疗机构中药制剂传承创新发展“孵化器”作用,鼓励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向中药新药转化。简化基于古代经典名方、名老中医经验方等医疗机构制剂的审评技术要求和程序。对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实行备案管理。对已取得批准文号,疗效确切、质量可靠,且临床安全使用 2 年以上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允许在医联体内调剂使用。鼓励临床试验机构开展中药临床试验,促进中药临床研究质量整体提升。

服务中药产业创新发展。推动“北华佗、南新安”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支持亳州“世界中医药之都”、六安大别山“西山药库”和黄山中国皖南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等产业集聚区建设,促进我省从中药大省向中药强省跨越。推动中药创新成果转移转化平台建设,促进更多中药创新成果落地。强化中药注册申请技术指导和服务,鼓励、支持古代经典名方制剂、儿童用中成药等创新研发,促进中成药二次开发。支持中医脑病、糖尿病、肺病和风湿病等优势病种医疗机构制剂的中药新药研发。加大中药配方颗粒的研制、生产和使用支持力度。支持中药企业提高智能化制造水平,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中药产品质量。

加强中药全过程质量监管。持续推进“十大皖药”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加强中药质量源头管理,稳妥落实国家中药材产地趁鲜切制产品的管理政策。鼓励中药饮片企业将质量保障体系延伸到种植、加工、仓储、流通等环节。加强对中药生产、流通、使用等全过程、全链条的质量监督管理,严厉打击中药饮片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中药企业建立药物警戒体系,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定期组织开展中药质量安全分析评估,实施中药安全信用监管。强化医院院内制剂规范化生产和管理。

加强中药监管能力建设。实施中药材质量标准提升行动,制定《省中药材标准》。实施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提升行动,积极推动中药配方颗粒地方标准研究。在国内率先建立中药饮片信息化追溯体系。争取国家药监局支持,在我省开展中药饮片监管政策试点,推动监管理念、制度、机制创新。

(五)推进药品智慧监管。

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深度对接省政务服务网和各市分厅,建设全省一体化信息系统,推进审批备案和证照管理数字化、网络化,加快推动计算机智能审批,逐步实现药品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全程网办”。

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深度整合监管业务,运用云计算、图像识别和5G等现代信息技术,加快建设集监督检查、执法办案、公众查询于一体的药品综合监管平台,提升监管信息化、智慧化水平。

持续完善信息化追溯体系。督促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落实追溯责任。加快推进疫苗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整合全省疫苗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追溯信息,逐步实现疫苗药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逐步实施医疗器械唯一标识。

加强监管数据共享分析应用。整合全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数据,构建药品监管数据资源管理体系。筹建中国食品药品监管数据中心协同创新平台。健全数据资源管理制度,推动数据有序共享,开展数据分析应用,促进药品监管能力不断提升。

持续加强网络安全工作。建立健全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防护机制,构建安全可靠的网络安全防护体系,保障药品监管信息化体系高效、安全运转,不断提升网络安全防护水平。

(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完善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健全应急管理机制。强化“全员应急”意识,将应急管理作为药品监管干部教育培训的重点内容,加强应急能力培训和实战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加强药品安全应急办公、应急通讯、现场调查、勤务保障等基本应急处置装备建设。持续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加强疫情防控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七)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打造职业化专业化检查员队伍。严把监管队伍入口关,优化年龄、专业结构,根据我省医药产业发展和监管任务实际情况,鼓励全省从事药品检验检测等人员取得药品检查员资格,参与药品检查工作,打造一支以专职检查员为主体、兼职检查员为补充的政治过硬、素质优良、业务精湛、廉洁高效的药品检查员队伍。

大力推进专业素质提升工程。加大培训力度,优先开展检查员系统化培训,有序开展监管执法人员专业能力培训,有计划开展药学专业人员和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培训,有针对性开展企业质量负责人和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加强高端人才分级分类培养。

实施“药监英才计划”。大力引进高层次药学专业人才和紧缺人才,引进药品监管和技术人才100名。外聘专家100名,建立外部专家库。有计划重点培养高层次检查员、审评员和学术带头人、博士后科研人才。探索开展监管科学研究方向的工程硕士和工程博士培养,培养一批高层次、复合型监管科学研究人才。依托我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企业、科研院所和医疗机构,建立检查员实训基地。

强化基层药品监管专业力量。落实市、县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要求,加强市县药品监管执法力量配备,确保具备与监管事权相匹配的专业监管人员、经费和设备等条件,夯实药品监管工作基础。

(八)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促进产业创新发展。发挥我省生命健康领域科技优势,加强医药科技和产业创新,提升创新药研制和产业化水平,推动医药产业转型升级。对拟申办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或申请成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医疗器械注册人的单位,提前介入给予政策指导。支持药品、医疗器械项目引进和成果购买,对转入我省的创新医疗器械品种依职权实施优先审批。

强化皖药品牌建设。大力培育“十大皖药”相关商标品牌,鼓励以“十大皖药”为基础原料的中药以及化妆品、保健食品、药食同源产品等研发。加快具有新安医学特色的经典名方和民间验方的研发,加大省“老字号”中药品牌保护力度并实现产业化发展。搭建皖药创新成果转化平台。

支持重点产业基地建设。支持中印国际医药产业合作试验区和阜阳、蚌埠、合肥、池州等市省级化学原料药基地建设,推动合肥生物医药和高端医疗器械、阜阳现代医药、亳州现代中药等重大新兴产业基地高质量发展,支持黄山、宣城、池州、六安、安庆等市打造生命健康产业集群。积极参与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借鉴先发地区成功经验,在自贸区设立柔性工作站,科学合理拟定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等有关政策。

(九)推进长三角区域药品科学监管一体化。

建立统一的监管政策标准和区域信用联动惩戒机制。推动长三角区域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管政策及相关标准统一。推进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统一。探索推进中药饮片炮制规范互认共享。加强药品安全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推动建立跨行业、跨领域、跨部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建立区域监管长效合作机制。充分发挥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检查、医疗器械技术审评检查两个长三角分中心作用,推进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医疗器械注册人和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制度落实,推动检查员资格和检查结果互认、监管信息与资源共享。加强区域药品稽查执法协作联动,加快案件协查事项办理、加大重大复杂案件区域联查力度,探索建立区域药品监管“信息互通、监管互认、执法互助、人员互派”长效合作机制,共同推进长三角区域药品科学监管一体化。

建立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柔性机制。利用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优势,加强医药产业布局和行业规划,主动承接沪苏浙医药产业转移。聚力医药产业“双招双引”,搭建长三角区域医药企业交流合作平台,协同促进药品联合科研攻关、成果转化和产业协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药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估体系,将药品安全工作纳入地方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落实地方政府药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充分发挥省药品安全委员会牵头协调作用,加强对药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各地要坚持党政同责,认真履行药品安全尤其是疫苗安全的政治责任。

(二)加强工作保障。结合我省医药产业发展情况,加强疫苗药品安全监管经费保障,依法依规保障药品安全监管基础设施和装备经费投入,加强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创新完善人力资源政策,在人员力量、公开招聘、岗位设置、职称评聘、薪酬待遇保障等方面强化政策支持,破除人才职业发展瓶颈。对疫苗驻厂监管等高风险监管岗位,探索设立特殊岗位津贴。

规划分析范文5

关键词:事业单位;财务人事;管理规划;问题;对策

一、事业单位财务人事管理规划的定义

所谓的财务人事管理规划一般是指结合自身单位的实际发展情况、发展目标以及战略规划,作出对本单位未来的人力需求以及现阶段的人事管理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和预测,对相应的职务进行有效编制,高度重视员工的招聘工作,对于人才选用可以采用测试选拔的方式,加强人力专业知识的培训,在相应的薪酬方面的设计以及进行员工重新配置等,要求单位人事管理的部人员分布以及管理都必须顺应事业单位未来的发展和需要。

二、财务人事管理规划的基本内容

事业单位财务人事管理规划的基本内容主要体现在:①对于单位人事管理的数量规划上,但人员的数量规划一般是结合事业单位在以后的发展速度、业务规模以及地域分布等多个方面进行合理科学的规划,进行数量规划时首先要考虑详细的商业管理模式以及组织结构等诸多因素,合理的对未来需要的认识管理数量以及职责进行安排。不单单要对单位未来需要的人才数量进行预测,还要明确该单位需要哪种类型的人才,要加强这方面的预测和分析。②结构规划是根据单位的行业特点、发展规模以及未来的发展进行人事分层管理,要对需要的人才进行分类,根据他们的职责和岗位不同进行划分,明确人员和岗位,充分地发挥人员自身的作用价值。③财务人事管理规划就是单位要结合自身的发展需求和业务需求,对各种类型的人事管理设定更加全面的职责标准,制定相关培训计划和用人要求。

三、事业单位人事财务管理规划出现的问题

(一)财务资金的使用效率较低

所谓的事业单位就是一种服务于社会的基本职能,它的服务对象主要就是面对社会中各不相同的人们,其中还包括一部分学校财务对课题项目的预算和实施,多以事业单位要紧跟社会发展潮流的步伐,要最大化的满足社会市场经济的需求。并且在事业单位中的财务部门一般都实行年终清算的制度,严格要求相关的资金费用必须进行详细的规划,要最大化的和事业单位最初的预算和决算相互吻合,与此同时,事业单位不能忽略社会市场经济在资金方面的合理预算和对整体资金进行调控,要严格的考核事业单位所使用的经费,还要加强对事业单位的资金进行准确的规划和预算。

(二)财务人事管理规划工作未得到重视

随着信息数据时代的到来,大部分的事业单位在财务和认识管理方面都引进了信息化技术,要想单位顺利运转就要提高对人才的筛选,检出人性化和制度化管理模式,逐渐引起人们对财务人事管理规划的重视,提高整体的认知度。

四、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人事财务管理的方法

(一)加强建设相关的制度

由于财务人事管理工作比较繁琐复杂,如果没有相应的制度作为参照,会很难顺利开展财务管理的各项活动。所以事业单位首先要建设并完善相关的制度,加强在财务管理和监督方面的制度建设。要针对不同的资金来源财务管理制度完善相关的监督制度,确保资金充分利用,同时是还要落实部门监督工作。

(二)加强资金节约,减少资金浪费

规划分析范文6

“十三五”期间,省深入贯彻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水利重点领域实现重大改革,水利事业长足发展,取得丰硕成果。

第一节 发展基础

“十三五”期间,水利重点工程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省纳入国家172项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的8项工程全部开工,区域水资源配置格局进一步完善,省重点输供水工程、猴山水库工程、观音阁水库输水工程均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省重点输供水二期工程有序推进,省重点输供水工程市、县配套工程全部具备通水条件,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的水资源保障;美丽河湖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推进,省河湖面貌明显改善;实施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及高效节水灌溉工程,为确保粮食安全奠定了坚实基础;实施界河治理二期工程、中小河流治理及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防洪保障能力得到稳步提高;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普遍提升;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河湖长制不断从“有名”“有实”向“有能”“有效”转变,水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长足进展。“十三五”水利发展改革主要指标基本完成。

依法治水体系逐渐完善。“十三五”期间,不断强化水治理法规制度体系建设顶层设计,完善地方水法规框架。相继出台《省东水济辽工程管理条例》《省节约用水条例》《省河长湖长制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出台《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方案》《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地下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和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的通知》《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十三五”工作方案和省“十三五”封闭地下水取水工程总体方案》等行政规范性文件30余件,组织修订省《行业用水定额》,进一步完善水治理法规制度体系。开启“一站式”办公新模式,实现“一窗受理、一站办结”“大厅之外无审批”。按照水行政综合执法的要求以及“归口管理、综合执法、协调配合、各负其责”的原则,进一步整合执法职能、执法力量,明确工作职责、划分职责权限、落实执法责任,实行“一个窗口对外”。成立省水利厅水政监察服务中心,为实施全省水政监察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为地区间水事纠纷协调处理及水行政事业性收费稽查提供服务。全省水行政机关与江河流域公安机关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基本建立,形成行政案件公安配合、刑事案件水政配合的良性机制。建立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全面规范水行政执法工作。省、市、县基本形成了上下统一、运转高效的水行政综合执法体制。

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不断提高。“十三五”期间,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推进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实施国家节水行动,推进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落实落地,打响节约用水攻坚战。大伙房水库输水工程、省重点输供水工程全面建成通水,累计供水60余亿立方米,惠及全省4200余万人,水资源配置格局得到不断完善,为全省生态文明建设、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奠定坚实基础。一是“全面节水”实现新突破。加大计划用水管理力度,建立节水评价机制。落实国家节水奖补资金近7000万元。全面推进各类节水载体建设,40个县(市、区)达到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标准并通过国家验收,创建完成98个省直机关、45个省直事业单位节水型公共机构、12所节水型高校,省直机关建成率达到100%,省直事业单位达到50%。提档升级节水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全社会节水、惜水、爱水意识初步形成。二是“合理分水”突出新亮点。编制完成全省14条跨市河流水量分配方案,合理配置流域地表水资源,全面启动地下水管控指标确定工作,初步完成“两类五项”管控指标确定工作,制定省重点河湖名录,合理确定生态流量保障目标,组织编制生态流量保障实施方案,组织省直大型水库实施生态放水,累计泄放生态水量27亿立方米。三是“管住用水”呈现新气象。完成第三次全省水资源调查评价、朝阳市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国家试点和全省14个市、66个县(市、区)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分析工作,完成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和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实现178个重点取用水户在线监测。建成地下水监测站点1067个。开展全省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登记取水口17.7万处,登记取水量106.8亿立方米,实施用水统计调查制度,逐步实现用水统计法制化、常态化。规范取水许可审批,严格水资源费征收。四是“系统治水”收获新成效。继续实行压采地下水行动,削减地下水开采量2.3亿立方米,印发《省压采地下水实施方案(2020-2021年)》,编制完成《省重点区域地下水超采治理与保护方案》,开展全省国家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自评工作。

水资源配置格局初步形成。“十三五”期间,全省水资源总体配置工程加快建设,“北、中、南三线”水资源配置格局初步形成。省重点输供水工程于2018年底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实现既定通水目标;省重点输供水二期工程有序推进,完成隧洞开挖197.35公里,完成隧洞衬砌170.25公里,完成管道安装293.44公里。观音阁水库输水工程于2018年7月1日试通水,结束了本溪市一直以来从天然河道取水的历史。大伙房水库输水(二期)抗旱应急工程于2017年7月建成并投入运行,设计日供水规模110万立方米。大伙房水库输水(二期)工程抗旱应急及盘锦二步应急供水工程于2017年8月建成并投入运行,设计日供水规模39万立方米。猴山水库主体工程完工并下闸蓄水。大雅河水利枢纽工程已完成全部主体工程建设。全省水利工程新增供水能力28亿立方米,供水安全得到进一步保障。

防洪减灾成效显著。“十三五”期间,辽河干流防洪提升工程前期工作有序推进,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具备报请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条件;实施浑河等14条流域面积30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防洪治理工程,实施流域面积200-3000平方公里中小河流治理工程141项;开展6个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共34个项目区实施工作;启动葠窝水库和红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佛寺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完成下闸蓄水验收;实施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67项;实施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工程11项;补充完善13个市、55个县(市、区)的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实施山洪沟治理工程32项。通过有序实施各类防洪减灾工程与非工程措施,全省防灾减灾能力得到不断提升,最大限度地减少洪旱灾害损失。五年间,洪涝灾害年均损失率为0.15%,干旱灾害年均损失率为0.21%,完成了“十三五”洪涝灾害年均损失率小于0.6%、干旱灾害年均损失率小于0.5%的规划目标,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保障作用。

水利项目投资成效显著。“十三五”期间,规划水利投资660.67亿元。其中:中央投资324.69亿元、省级投资108.41亿元、市县及其它配套投资227.57亿元。到“十三五”末期,全省累计落实水利投资493.48亿元,其中:中央投资204.19亿元、省级投资120.17亿元、市县及其它配套投资169.12亿元。

生态建设加快推进。“十三五”期间,全省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347.1万亩,其中水利部门完成省以上治理面积377.7万亩,实施重点区域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控制)面积355.2万亩,实施综合治理坡耕地22.5万亩,开展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试点10项,整治东北黑土区侵蚀沟1685条,重点治理区实现水土流失面积强度“双下降”,全省水土流失状况持续好转。严格执行生态红线制度,对辽河、大小凌河、浑河、太子河及其重点支流等河滩地实施退耕(林)还河生态封育,保障防洪生态廊道畅通。修复减脱水河段10613米。创建省级以上水利风景区10家(部级4家、省级6家)。组织实施丹东市劈柴河、铁岭市铁西干渠和盘锦市大辽河3个江河湖库水系连通项目。通过有序实施生态工程建设,有效提升了河湖健康状况,改善了人居环境,推动了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民生水利状况持续改善。“十三五”期间,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饮水安全保障水平明显提升,建设饮水安全工程3863处,435万人饮水状况得到改善。建设抗旱应急水源工程86处,保障了锦州、阜新、铁岭、朝阳、葫芦岛5市93.5万人的饮水安全。实施浑蒲、营口、灯塔、浑沙、大洼、王石6座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完成海城温香灌区、锦州凌海灌区(三期)2座重点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实施南河沿排灌站、辽绕泵站等5座大型泵站(群)更新改造;实施彰武县饲草料地节水灌溉设施建设1.21万亩。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面积1270.97万亩,占改革总任务的53.86%;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92。建成安全生产标准化电站30座。累计发放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直补资金14亿元,实施后期扶持项目8000余个。通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灌区泵站改造工程、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绿色水电改造等,民生水利得到大力推进,民生发展得到有效保障。

水利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十三五”期间,大力实施水利人才战略,全省水利系统在岗职工总数保持相对稳定,职工队伍学历结构层次逐年提高。按照“政企分开、市场导向”原则,组建省水资源管理集团,完成省水利厅所属15家事业单位4500余人转企改制;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的要求,成立省河库管理服务中心、省水利事务服务中心和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3家省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完成厅直属12家事业单位1200余人优化整合。完成省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二期工程水情、工情和旱情信息采集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移动应急指挥平台及各类防洪抗旱业务应用系统建设。实施大江大河水文监测(一期)建设工程、水资源监测能力(一期)建设工程、省跨界河流水文站网第三期建设工程、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二期项目、省水环境监测中心能力建设、山洪灾害调查评价6个专项工程建设,建设水文测站151处、水文监测中心11处、水文业务系统4套,完成4274处村落山洪灾害调查。组织中心站、沈阳站、东港站、盖州站、建平站、黑山站、阿尔乡站7个灌溉试验站开展灌溉试验工作。强化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二期工程”20个水土流失监测点运行与维护,确保正常运行和发挥效益,为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提供基础数据支撑。完成康平县、站前区、西市区、文圣区、大洼区和盘山县洪涝灾害调查评价、自动监测系统、预警设施设备、监测预警平台、群测群防体系和应急救援保障系统等建设。

水利管理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十三五”期间,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建立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体系,共设置河长近2万名,实现“一河一长”全覆盖,深入推进河湖长制从“有名”到“有实”转变。按照“对应河长、分级设立、属地管辖、逐级负责”的原则,“一对一”配套设立四级河湖警长和三级河湖警长制办公室,共设置河湖警长6000余人。出台《省河长制实施方案》,颁布实施《省河长湖长制条例》,河湖长制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全面建立。开展河湖“四乱”(包含垃圾)清理整治工作。完成845条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段)和4个常年水面面积超1平方公里湖泊的划界工作,划界河流长度27284公里。全面推行河道采砂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度,严格采砂许可审批管理。逐年加大对河道堤防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堤防维修养护工作逐步向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迈进。依托全国水土保持信息管理系统,初步建立了治理、监督和监测3类信息管理数据库;制定监测站点运行维护、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水土保持工程核查评估、生产建设项目第三方跟踪评估、生产建设项目遥感监管5项“水土流失防治监督管理”项目的定额,建立省级财政资金投入保障机制;运用无人机、遥感等现代技术手段,开展水土流失防治监管工作,提升监督检查、项目管理效能和质量,强化水土保持动态监测与预警。严格基本建设程序,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因地制宜推行集中建设管理模式;启动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市场监管,严格市场准入;强化水利工程建设投资计划、资金使用、质量与安全管理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开展全省水利工程质量考核与奖励,全面加强市、县级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借助“大禹杯”(河湖长制)竞赛平台,建立完善涉农水利工程质量考核制度,建立健全河湖长制考评体系;健全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制度,落实工程建设管理安全责任制,推进水利工程管理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和现代化。

截至“十三五”期末,全省建成以2.02万公里堤防为骨干,777座水库(含平原引水水库及电力部门主管水库)为调蓄节点的防洪工程体系,形成以高位推动、联合会商为模式的防洪应急体系。沈阳城市主城区防洪标准达到300年一遇、左岸浑南区防洪标准达到100年一遇,抚顺、本溪、辽阳、盘锦4市城市主城区防洪标准达到200年一遇,鞍山、丹东、锦州、营口、阜新、铁岭、朝阳、葫芦岛8市城市防洪标准基本达到100年一遇,新民等31个县级城市防洪标准基本达到50年一遇。全省农田有效灌溉面积2448万亩,建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34万处,农村集中供水率达到86%,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2%。全省用水总量为129.34亿立方米,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下降21.68%和30.10%,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92,全国重要江河湖库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85.39%,全面完成“三条红线”控制目标。

第二节 面临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水利发展极为关键的五年。省是一个以重工业为主体的工业省份,装备制造、冶金、石化、农产品为四大支柱产业,是服务全国的原材料生产基地和设备制造基地,同时,又是国家重要粮食生产基地。着眼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新突破,省委、省政府提出构建以沈阳、大连“双核”为牵引,“一圈一带两区”联动,优势互补、有效衔接、互为支撑、良性互动的一体化区域发展格局。

水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先导性、控制性要素,水的承载空间决定了高质量发展的成长空间。水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水利既面临着洪涝干旱、工程失事等直接风险,也会影响到粮食供应、能源供给、生态环境等领域的安全保障。进入新发展阶段,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已呈现出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特点,把握好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这个关键尤为重要。因此,要正确认识治水主要矛盾变化,在更好解决水灾害问题的同时,下大气力解决水资源短缺、水生态损害、水环境污染等问题,更好地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高质量发展,必须着眼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通过加强水利行业管理调整人的行为、纠正人的错误行为,重塑人与水的关系,实现人水和谐。面对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水利工程是国家“两新一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要牢牢把握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充分发挥水利工程建设吸纳投资多、覆盖范围大、产业链条长的优势,建设一批强基础、增功能、利长远的重大水利项目,拓展投资空间,优化投资结构,更好发挥水利投资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紧紧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全省江河湖库水系为基础、输排水工程为通道、控制性调蓄工程为节点、智慧化调控为手段,加快构建循环畅通、功能协同、安全可靠、调控自如的水利基础设施网络,进一步提高水资源供给质量、效率和水平,增强水资源要素与其他经济要素的适配性,为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对标“十六字”治水思路和“三新一高”要求,新阶段省水利仍存在防洪减灾体系不完善、供水安全保障程度不高、河湖生态环境累积性问题突出、水治理体系亟待完善、水治理能力亟待提升等问题。

防洪薄弱环节仍然存在,防洪减灾体系不完善。大江大河重点防洪保护区、县级以上城市、中小河流部分重要河段未达到规划确定的防洪标准,险工险段、砂基砂堤等防洪隐患依然存在;中小河流治理任务仍然较重,山区山洪灾害时有发生。病险水库、水闸等薄弱环节尚未完全消除。随着经济增长,人口财富集聚加快,同等量级洪水造成的洪灾损失将越来越大,对防洪保安全的要求越来越高。提升防洪工程建设和管护标准,提高水旱灾害综合防治能力,实现“持续水安澜”目标任务依然艰巨。

水资源均衡性问题依然突出,供水安全保障程度不高。水利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资源性、工程性、水质性缺水问题依然存在,水资源供需失衡已成为区域协调发展的重大制约。城乡供水差别较大,乡村供水水源单一、标准偏低,供水设施老化、净化消毒设施不完备。农业灌溉设施标准低、渠系配套不全、老化破损严重,工程完好率低,耕地灌溉率低。部分城市缺少备用水源,水资源应急备用能力尚不能满足应对风险的需要。城镇供水管网老化、破损,城镇污水再生水利用水平不高。随着城镇化、工业化、农业现代化进程和生态文明建设加快,居民生活用水和生态用水将呈刚性增长,加之气候变化引起水资源系统不确定性增加,保障供水安全的压力越来越大,需要加快构建循环畅通、功能协同、安全可靠、调控自如的水利基础设施网络,进一步提高水资源供给质量、效率和水平,增强水资源要素与其他经济要素的适配性,为增强供给体系的韧性提供有力支撑。

水生态累积性问题突出,河湖健康发展任务艰巨。江河湖库管理范围划定成果未统一整合,河湖水域岸线分区管控有待加强,河湖管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问题尚未根治。重点河湖生态流量(水量)保障不足。农村河道数量众多,农村水系系统综合整治尚未大规模开展。全省水土流失面积36464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面积的24.6%,水土流失问题依然严重。新老水生态、水环境问题叠加,不同程度增加了治理难度,迫切需要营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良好生态环境,需要加强大江大河和重要湖泊生态保护治理,提高水土保持率等水生态安全标准,稳步提升水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满足人民群众对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的要求。

行业监管基础依然薄弱,体制机制亟待健全。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水资源管理、河湖管理、水灾害防御、水土保持、水库移民、农村供水等重点领域缺乏完善的管理标准规范,管理标准化、规范化程度较低,存在管理不到位或缺位的问题。水利行业监管体制机制尚未完全理顺,“重建轻管”现象仍然存在,监督体制机制不健全,水利监管层级间、区域间业务协同不够,监管的权责和程序不明确,监督力度整体薄弱。监测体系不健全,特别是用水计量、工程安全、河湖管理等方面自动监测能力薄弱,水利信息系统及各类水利数据资源有效整合不足,水利信息化智慧化程度不高。适应治水主要矛盾变化,需要加快调整人的行为和纠正人的错误行为,全面提升涉水事务监管能力和水平。围绕统筹发展与安全,树牢底线思维,增强风险意识,真正摸清水利风险底数,既要防范水安全中的“黑天鹅”,也要警惕水安全中的“灰犀牛”,需要加强各领域各环节监管,以严格的水利监管规范各类涉水行为,堵漏洞、强弱项,下好风险防控的先手棋,夯实高质量发展的水安全基础。

水治理体系亟待完善,水治理能力亟待提升。水利工程建设不确定因素多、建设周期长、盈利能力弱,产权制度改革滞后,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的能力较低。水价改革虽然取得一定进展,但良性水价形成机制还未全面建立。水资源税改革有待推开,部分流域水量分配难度大,初始水权尚不清晰,水权改革方向有待进一步推进。节水激励机制还不完善,尚未形成完善的财税引导和激励政策,水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刚性约束不强。部分水利工程长效运行管理机制不健全,存在管理和维修经费不落实、管护工程配套不完善、管理手段落后等问题。农村供水的市场化体制机制还未全面建立。水利科技研究相对薄弱,科研平台还不完善,科研体制机制尚未有效建立,科研与生产结合不够,获得部级、省级科研奖项较少,国内外成熟技术推广应用不够。人才队伍结构亟待优化,高素质技术型和综合型人才相对缺乏,已成为制约全省水利科学发展最关键的因素。水文化市场培育不够,与水利工程建设运行未能有效结合,水文化理念尚未深入人心,水文化还需大力弘扬。水法规仍需充实完善,水利执法的体制机制尚未健全,执法队伍不稳定,现代化执法监管等设备应用不足,执法能力有待提升。

“十四五”时期,在面临严峻水形势的同时,做好全省水利工作有着难得的机遇和良好条件。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水利工作,多次发表重要讲话,提出“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亲临长江、黄河、淮河及南水北调工程考察,就治水工作作出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为推进新时代治水提供了科学指南和根本遵循。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水利工作,明确提出今后一段时期要着力“突破水”,以强化河湖长制为抓手,坚持“五措并举”、推进“五水共治”、强化“五级共抓”,握指成拳、集中力量,啃下“硬骨头”、打好“主动仗”,做到统筹谋划、聚焦重点、综合施策、系统实施,面对阶梯式递进、不断发展进步的历史进程,要立足人民群众对水安全保障的新要求新期盼,充分利用新机遇新条件,妥善应对各种水安全新风险新挑战,大力增强水忧患意识、水危机意识,积极推进持续水安澜、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先进水文化等五个方面提高标准,不断完善普惠共享的水利基础设施体系,强化涉水事务监督管理,深化水利改革创新,建立完善的水治理体制机制,全面提升水治理能力,为建设高品质生活宜居之地、山清水秀美丽之地提供坚实的水安全保障。

第三节 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和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十四五”规划《纲要》,坚持党的领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把水安全风险防控作为守护底线,把水资源承载力作为刚性约束上限,把水生态环境保护作为控制红线,加快建设现代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强化涉水事务监管,全面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解决水灾害和水资源保障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满足人民群众对持续水安澜、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先进水文化的需求,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为实现经济行稳致远、社会安定和谐提供水安全保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基础支撑。

第四节 遵循原则

节水优先,绿色发展。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四水四定”要求,严格用水总量控制和用水效率“双控”指标,推动全社会用水方式由粗放型向节约集约型转变。

空间均衡,统筹兼顾。立足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生态安全、粮食安全、国防安全,构建“空间均衡”水网、优化水资源配置,为经济社会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保障。

系统治理,以人为本。以人民为中心,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作为根本宗旨,统筹解决水灾害、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问题。

两手发力,智慧引领。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建立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水利投融资机制,加快推进水利工程建设、快速提升智慧化管理和服务水平。

第五节 目标任务

围绕“持续水安澜、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先进水文化”目标,实施现代化水网工程等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实现涉水事务监管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智慧化,到2025年,水旱灾害防御能力明显提升、水资源配置格局明显优化、水资源节约集约安全利用水平明显提高、重点河湖水生态环境状况明显改善,涉水事务监管体系不断完善,全省水安全保障能力明显提升,初步建成以水旱灾害防御、水资源优化配置、河湖健康、农业农村水利、水治理现代化为支撑的水安全保障体系。

重点区域防洪问题基本解决。坚守防洪治涝安全底线,基于自然本底和规律,系统考虑洪涝水出路,防洪突出薄弱环节全面解决,进一步完善大江大河及重要江河防洪减灾体系,大江大河重点防洪保护区、县级以上城市、中小河流重要河段基本达到规划确定的防洪标准。对现有病险水库全面完成除险加固,消除安全隐患。江河堤防达标率明显提高,5级及以上重点江河堤防达标率达到75%。防汛抗旱能力提升取得显著成效,水旱灾害预报、预警、预演、预案调度体系不断完善,洪涝灾害年均损失率控制在0.55%以下,干旱灾害年均损失率控制在0.45%以下。全面提升洪涝灾害防御现代化调度指挥能力与应急协同处置能力,重大水安全风险防范化解能力进一步提升。

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与保障能力显著提升。全面实施省节水行动,水资源刚性约束作用明显增强,节水型生产和生活方式基本形成,全社会节水护水惜水意识明显增强,水资源与人口经济均衡协调发展格局进一步完善。全省用水总量控制在162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较2020年下降14%和12%,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至0.593。水资源配置格局进一步完善,推进区域供水水源互联互通、联网联调,打造多源共济、优水优用的城乡供水网,抗旱应急能力明显增强,城乡居民饮水质量明显改善。水利工程新增年供水能力10亿立方米,规模化供水覆盖程度明显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提高到88%。

河湖健康状况明显改善。以辽河流域为重点,实施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开展河湖健康评价,逐步建立河湖健康档案,推进智慧河湖建设,配合做好辽河国家公园建设。科学划定流域面积10平方公里及以上河流和常年水面面积1平方公里以上湖泊管理范围,推进重点河流岸线保护利用规划编制。江河湖库水源涵养与保护能力明显提升,重点河湖生态流量基本得到保障,推行重要河流休养生息,水环境状况明显改善。人为水土流失活动得到基本控制,重点地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全省水土保持率达到78.61%。确定地下水管控指标,继续实施压采地下水行动。

农村水利设施保障升级。进一步加强农业节水,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农业农村水利建设,保障供水安全、粮食安全。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上,通过提质增效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建立完善“从源头到龙头”的农村供水工程体系和管理体系。持续推进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节水改造,加强灌排工程体系改造,改善耕地灌溉条件,提高灌溉供水保障率,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做好牧区水利建设。基本完成全省大中型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继续开展省“大禹杯(河湖湾长制)”竞赛考评活动。有效解决小水电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促进小水电科学有序发展,全面推进绿色水电改造。做好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水库移民生产生活条件显著改善,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进一步完善,移民村社会治理能力得到提升,移民产业升级发展深入推进,收入水平持续增长,移民平均生活水平达到所在县级行政区农村居民平均水平。

涉水事务监管体系基本建成。以建立现代化水治理体系、提升水治理能力为目标,进一步健全法规体系、规划体系、组织保障体系、监督与考核体系、智慧水利信息化辅助体系,基本实现行业监管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智慧化。推进河湖长制法治化、长效化,主要河湖水域岸线得到有效管控。基本建立水文水资源、河湖生态、水土流失、水灾害等监测预警体系,实现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全覆盖。逐步完善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体系,完善取用水监测信息系统建设,水资源节约、保护、开发、利用、配置、调度等各环节得到全面加强。大中型水利工程安全监测全覆盖,水工程运行管理安全规范,水工程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明显提升。推进水权水价水市场改革,探索用水权初始分配和交易制度,探索推进市场化交易。政府引导、金融支持、社会参与的水利投融资机制进一步完善。水利人才队伍进一步优化,人才发现培养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创建水利科技平台,水利数字化智慧化水平显著提升。加强文化传承,推进辽河水文化建设。

第二章 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 实施省节水行动

坚持节水优先,实施国家节水行动,深入推进省节水行动落地见效。坚持以水而定、量水而行,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按照“严管控、抓重点、建机制”的思路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措施,推动水资源利用方式由粗放向节约集约转变,加快形成节水型生产、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把节水作为破解全省水资源供需不平衡等复杂水问题的优先选择。“十四五”时期全省用水总量控制在162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较2020年下降14%和12%,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93。

第一节 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量水而行、节水为重,系统治理、分类施策,明确责任、强化监管”原则,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把水资源承载力作为刚性约束上限,扭转水资源不合理开发利用方式,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集约安全利用水平,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安全利用,严控经济社会发展用水总量,推动人口经济与资源环境相协调,保障基本生态用水需求,实现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助力省经济社会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

健全省、市、县三级行政区水资源刚性约束指标体系。以河湖水资源禀赋条件为基础,以维系河湖等水生态系统结构完整性和功能多样性所需基本生态用水为前提,统筹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配置,合理确定重要河流主要控制断面的基本生态流量(水量)。加快推进江河流域水量分配,确定行政区域在不同流域的地表水水量指标。以县域为单元确定地下水可用水量,加快地下水管控指标确定。推动非常规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确定区域非常规水源利用最小控制量。严控水资源开发利用强度,保护水生态环境,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依据,以管控指标为约束,合理规划产业结构布局和用水规模,引导全社会合理控制用水总量。

严格取用水管理。深入推进全省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摸清取水口及取用水管理现状,完成取水口核查登记,开展问题认定和整改提升工作,重点整治违法、违规取水问题,集合流域区域用水总量管控和水资源超载治理,分类施策,扎实推进。强化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管理,强化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和节水评价制度,进一步发挥水资源在区域发展、相关规划和项目建设布局中的刚性约束作用。完善取水许可制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坚决打击未经批准擅自取水、超许可水量取水、超采地下水、无计量取水等违法取水行为。严格水资源用途管制,在水资源紧缺和水资源过度开发利用地区,压减高耗水产业规模,发展节水型产业。开展新一轮地下水超采区划定工作,统筹考虑地下水资源利用情况以及地质环境条件等因素,划定地下水禁、限采区。

加强水资源及取用水监测计量。加强取水计量管理,实现用水统计调查制度法制化、常态化、精准化,推进取用水计量统计工作,提高农业灌溉、工业和市政用水计量率。到2025年,非农业取水口和大中型灌区渠首取水口计量全覆盖。进一步完善取用水监测信息系统建设及水资源管理系统建设,开发水资源信息管理手机移动端APP,推动水资源管理向信息化发展。加快完善地下水监测站网布设,实现县级行政区地下水监测站网全覆盖,提高地下水超采区监测站网密度和监测能力,推进地下水基础数据应用平台建设,建立地下水水位、水量、水质监测与管理信息平台。加强河湖生态流量监测,强化河道断流点监测。在重要江河湖泊、饮用水水源开展水质自动监测能力建设。加快规模以上取水户取水在线监测计量设施建设,提升取水计量监管能力。

完善水资源监督考核制度。健全督查考核机制,完善考核指标体系,注重工作实绩,改进评价方式方法,注重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的日常监督,推进问题整改。

第二节 实施省节水行动

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落实“节水优先”,大力实施国家节水行动,推动省节水行动落地见效,推进节水制度、政策、技术、管理创新,动员全社会参与节水建设,把节水作为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配置、调度的前提,严格指标管控、过程管控和监督考核,推进用水方式由粗放低效向节约集约转变,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

全力推进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全面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和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建好用好节约用水工作协调机制,确保年度重点任务取得实质性效果,协同推进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重点地区节水开源、科技创新引领等工作,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完成年度任务。贯彻实施《省节约用水条例》,大力推进全方位、多层次、各类型节水载体建设,加大计划用水管理力度,深入落实和完善节水评价机制,加强重点监控用水单位监督管理,积极推动重点领域合同节水管理,提档升级节水宣传教育活动。

严格用水总量强度双控。健全省、市、县三级行政区域用水总量、用水强度管控指标体系,细化分解落实并严格考核各市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下降率、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率、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等用水效率管控指标。不断健全覆盖主要农作物、工业产品和生活服务业的用水定额体系,建立用水定额标准动态跟踪调整机制。强化用水定额在规划编制、节水评价、取水许可、计划用水、节水载体创建、节水监督考核等方面约束作用。

大力推进农业节水增效。因地制宜、分区推进,优化调整作物种植结构,大力发展节水灌溉,提高农业节水水平和用水效益。根据水资源条件,推进农业适水种植、量水生产,建立节水型农业种植模式。在水资源紧缺地区,严控农业用水总量,适度压减高耗水作物,加快发展旱作农业。大力推广低耗水、高效益作物,选育推广耐旱农作物新品种,发展节水渔业、牧业,大力推进稻渔综合种养,积极发展特色生态农业。大力发展节水灌溉。推进大中型灌区现代化改造。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分区规模化推进高效节水灌溉,加大田间节水设施建设力度。推广喷灌、微灌、低压管道输水灌溉、集雨补灌、水肥一体化等技术,推广农机农艺和生物节水等非工程节水措施。健全完善量水测水设施,加强农业用水精细化管理,降低农业用水损失。

深入推进工业节水减排。大力推进工业节水改造,推动高耗水行业节水增效,推行水循环梯级利用,推动实现工业领域水资源合理利用、循环利用和科学利用。加大工业节水改造力度。大力推广高效冷却、洗涤、循环用水、废污水再生利用、高耗水生产工艺替代等节水工艺和技术,支持企业开展节水技术改造及再生水回用改造,对重点企业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用水审计及水效对标。对超过用水定额标准的企业分类分步限期实施节水改造,加快淘汰落后的用水工艺、技术和装备。推动高耗水行业节水。实施节水管理和改造升级,设定工业项目水耗准入门槛,加快淘汰落后产能,采用差别水价、树立节水标杆等措施,推动高耗水企业加强废水深度处理和达标再利用。严格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在生态脆弱、严重缺水和地下水超采地区,严格控制建设高耗水项目,推进高耗水企业向水资源条件允许的工业园区集中。在火力发电、钢铁、纺织、造纸、石化和化工、食品和发酵等高耗水行业建成一批节水型企业。推行水循环梯级利用。加快开展现有企业和工业园区以节水为重点内容的水资源循环利用改造,加快节水及水循环利用设施建设,推动企业间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和循环利用。新建企业或园区应在规划布局时统筹考虑,推动企业间的用水系统集成优化。沿海地区要优先利用海水,在离岸有居民海岛实施海水淡化工程。探索建立“近零排放”工业园区,创建一批节水标杆企业和节水标杆园区。

全面加强城镇节水降损。全面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提高城市节水工作系统性,将节水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改造和管理各环节,实现优水优用、循环循序利用。落实城市节水各项基础管理制度,推进城镇节水改造。推广海绵城市建设模式,构建城镇高效水系统。重点抓好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建设与改造,城市生态景观、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和建筑施工等应当优先使用再生水,提升再生水利用水平,构建城镇良性水循环系统。大幅降低供水管网漏损,加快制定和实施供水管网改造建设实施方案,完善供水管网检漏制度。加快城镇供水管网及污水再生利用设施改造建设,推进城镇供水管网分区计量管理,加强公共供水系统运行监督管理,建立精细化管理平台和漏损管控体系,协同推进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和专业化管理。深入推进公共领域节水,强化公共用水和自建设施供水的计划管理,缺水城市园林绿化宜选用适合本地区的节水耐旱型植被,采用喷灌、微灌等节水灌溉方式,加大城市园林绿化节水灌溉设施建设改造。公共机构要开展供水管网、绿化浇灌系统等节水诊断,推广绿色建筑节水措施,在公共建筑和居民家庭全面推广使用节水器具。严格控制洗浴、洗车、高尔夫球场、人工滑雪场、洗涤、宾馆等行业用水定额管理,并积极推广循环用水技术、设备与工艺。

加大非常规水源利用。加强缺水地区再生水、海水、雨水、矿井水等非常规水多元、梯级和安全利用。将污水资源化利用作为节水开源的重要内容,加快推动城镇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农业农村污水资源化利用。推动非常规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逐年提高非常规水利用比例,并严格考核。统筹再生水、雨水等用于农业灌溉和生态景观。新建小区、城市道路、公共绿地等,因地制宜配套建设雨水集蓄利用设施。缺水地区严禁盲目扩大景观、娱乐水域面积,生态用水优先使用非常规水,具备使用非常规水但未充分利用的建设项目不得批准其新增取水许可,到2025年全省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以上。

完善节水监管机制。建立健全节水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全省节水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强化地方政府主体责任,逐级建立节水目标责任制,推动将节水主要指标纳入对政府的考核评价体系,建立省级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动态跟踪与效果评价机制,严格节水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与定期考核,严格节水责任追究。

加强节水宣传教育。加强国情水情教育,推进水情教育基地建设,向全民普及节水知识。持续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等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强化节水管理与服务职责,加强节水宣传、知识普及、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鼓励社会公众自觉参与爱水、节水行动。加强节水教育培训,逐步将节水纳入国民素质教育和中小学教育活动,积极推进节水教育进校园、进课堂,培育校园节水文化。以节水载体建设为抓手,持续推动节水型城市建设,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充分发挥节水载体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农业、工业、生活等各领域节水。

第三章 加强防洪薄弱环节建设 提升防洪减灾能力

深入贯彻“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按照“消隐患、强弱项”的思路,遵循“确有需要、生态安全、可以持续”的原则,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在科学论证的前提下,集中力量实施一批防洪能力提升工程,构筑“库堤结合、疏挡并举”的防洪安全体系,强化流域防洪调度,整体提升洪涝灾害防御能力和超标准洪水应对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健康稳定。

第一节 全面推进大江大河及主要支流防洪治理

大力推进辽河干流防洪提升工程建设,全面补齐辽河干流防洪短板。对防洪标准未达到规划标准的重要江河及主要支流开展达标建设和河道整治,进一步完善主要江河防洪体系。对因沿河城镇级别、人口等保护对象发生变化的重要河段,适度提升防洪标准。继续实施流域面积3000平方公里以上17条河流防洪治理,提升重要江河防洪防灾能力。通过加强水域岸线管控,实施河道清淤疏浚等措施,恢复河道行洪能力,减轻河道淤积萎缩,确保行洪畅通。优先治理近年来防汛形势紧张、出现险情、存在安全隐患或遭洪水冲毁直接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河段。

第二节 加强重点中小河流治理

实施《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确定的中小河流治理任务。按照“系统治理一批、重点治理一批”的原则,对条件具备的地区选取部分河流开展全流域系统治理,同时对一批存在城镇河段防洪不达标、近年洪涝灾害频发、河堤损毁严重等问题的河段重点治理。“十四五”期间力争完成重点中小河流治理长度3086公里。

第三节 加快推进病险库闸除险加固

开展水库、水闸等工程设施隐患排查和安全鉴定,建立病险水库水闸安全鉴定和除险加固常态化机制,及时消除水库安全隐患。科学实施水库、水闸降等报废,完成葠窝、土门子等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确保水库工程安全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要求,加快推进列入国家规划的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任务,消除安全隐患,充分发挥防洪、排涝、灌溉等各方面效益。开展已到鉴定期限的水库安全鉴定工作,对存在病险的水库进行除险加固。水雨情测报、安全监测设施建设应与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同步完成,同时,加快其他水库水雨情测报、安全监测设施建设,健全常态化管护机制,确保水库安全运行。

第四节 加强山洪灾害防治

按照以防为主、防治结合,以非工程措施为主、非工程措施和工程措施相结合原则,继续实施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优化自动监测站网布局,扩大预报预警信息覆盖面,推动监测预警平台集约化应用,提升监测预警能力。按照职责分工开展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对山洪沟进行全面梳理,根据治理需求,继续实施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作,全面提升防灾减灾能力,减轻山洪灾害损失。建立站点常态化更新改造和运行维护机制。

第五节 完善城市防洪排涝能力建设

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防洪规划,依托流域防洪工程体系和区域防潮体系,完善城市防洪防潮排涝体系。根据城市水系格局和水资源条件,结合大江大河、重要支流及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继续完善各市、县(区、市)和重点乡镇段城市防洪体系建设,推进防洪工程与城市周边生态景观工程相融合,逐步提高城市生态化景观化建设水平。优先实施现状防洪标准与规划防洪标准差距较大城市的防洪工程建设,提高抵御外洪能力。对近年来内涝灾害严重、社会关注度高、具有一定工作基础的城市易涝区段进行整治,通过科学布局洪涝滞蓄空间、建设雨水滞渗调蓄设施、改造排涝泵站等措施,增强雨水收集排放能力,建设一批海绵城市。

第六节 加强沿海防台防潮能力建设

加强与防洪规划、河口规划、海岸带规划、滩涂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妥善处理海堤建设和海岸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因地制宜科学推进生态海堤建设。重点对防潮保护区中标准偏低、毁损严重的海堤进行治理。加强风暴潮监测预警能力,加强与气象部门联动机制,构建沿海防台防潮减灾体系,保护大连、丹东、锦州、营口、盘锦、葫芦岛6个沿海市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及重要基础设施安全。

第四章 推进重大水网工程建设 提高水资源优化配置能力

坚持节水优先,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按照“挖潜力、强骨干、增调配、成网络”的思路,以蓄水工程、引调水工程为支撑,稳步推进一批重点骨干输配水工程,加强供水安全风险应对能力,构建东西相济、南北联通、分区配置的水资源配置格局,推进城乡一体化供水,逐步形成城乡供水安全保障体系,提升城乡供水安全保障能力。

第一节 推进重大引调水工程建设

以保障经济社会用水合理需求和生态环境健康稳定为目标,按照“确有需要、生态安全、可以持续”和“先节水后调水、先治污后通水、先环保后用水”的原则,进一步构建和完善由北、中、南三线组成的“东水济辽”水资源配置格局,增强水资源空间调配能力。稳步推进中线和北线水资源配置配套工程建设,提升现有工程供水能力。加快推进南线水资源配置工程前期论证,解决辽南地区水资源配置不均衡突出问题。针对我省地缘政治敏感、战略储备水源不足现状,统筹调配东北地区水资源,推进北水南调工程论证等前期工作。

第二节 加强水源工程建设

充分挖掘已有工程供水能力,多措并举加强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工程规划与建设,构建多源互补、互为备用、集约高效的城市供水水源格局,提高应对重大灾害和突发水安全事件的能力,提高城市供水水源风险防范化解能力,力争地级及以上城市实现双水源。科学建设一批中小型抗旱应急备用水源工程,逐步形成大中小微并举、蓄引提调结合、水源调节互补的供水保障体系,全面提升抗旱供水水源保障能力。加强战略储备水源建设,提高供水系统的可靠性,增强特大干旱、持续干旱、突发水安全事件的应对能力,全面提升供水水源保障能力。

第三节 加强区域供水工程建设

根据区域水资源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布局,统筹考虑需求与可能,以区域内自然河湖水系为基础,加强重大引调水、重点水源工程与区域供水工程的配套衔接,加快推进区域供水工程建设。针对水资源过度开发、地下水超采、挤占河湖生态用水等问题,开展不同水源工程间、不同水资源配置工程间水系连通工程前期工作,进一步提高区域供水安全保障能力,缓解水资源短缺状况。利用水网建设沟通多种水源,提高地级及以上城市和单一供水水源县级城市的供水水源保障,提高城乡供水保障及应对突发事故能力。开展盘锦供水工程等局部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前期工作并争取尽早实施。

第五章 夯实农村水利基础 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总体部署,按照“保底线、提效能、促振兴”的思路,全方位提升农村水利支撑保障能力。围绕乡村建设行动,通过实施农村供水工程建设、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节水改造、农村水系综合整治、绿色农村水电、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等项目,进一步提高粮食生产水利保障能力,提升农村水利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

第一节 推进农村供水工程建设

按照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部署,聚焦民生改善,以县域为单元,以解决水源不稳定问题为导向,以提升自来水普及率、水质达标率等供水保障水平为目标,优化农村供水工程布局,推动农村供水规模化发展,稳步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向农村供水安全转变,提升农村供水标准和保障水平。规划以稳定水源为龙头和重点,优先依托现有大型优质稳定水源开展水源工程建设,并采取“抓两头带中间”的方式,优化农村供水工程布局,通过建设规模化、小型规范化及老旧管网改造等“三个一批”工程,基本满足农村供水需求,建立供水规模化、建设标准化、管理规范化、用水便利化、运维智慧化和服务社会化的省农村供水“六化”体系。

稳定水源是农村供水的基础和重点。全省以大伙房水库输水工程、省重点输供水工程、大中型水库等为主要依托,初选基础较好、水源条件具备、运行管理能力较强的县(市、区)作为首批试点地区,推进城市管网延伸及万人以上工程建设,逐步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

在具备实施规模化供水工程基础的地区,以乡镇政府所在地等人口集聚区域为中心,建设或改造标准化集中供水工程,并通过以大并小、小小联合、逐渐延伸等方式,逐步扩大规模化供水覆盖范围。针对建设年份较早、设备配备不完善、供水条件薄弱易反复的地区,以更新、改造为主,辅以建设供水小站等措施,推进小型供水工程标准化建设和改造,提升现有工程供水保障水平。

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推进千人以上工程划定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加强水质检测能力建设,完善农村供水工程水质检测监测体系,提高农村供水安全监督水平,落实农村供水水质监督检测责任。深化工程建设和管护体制机制改革,开展农村供水标准化研究与应用。建立合理水价形成和水费收缴机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不断提升供水保障水平,让农村老百姓喝上放心水,实现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第二节 推进灌区现代化建设与改造

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按照现代农业建设要求,实施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完善中型灌区骨干工程体系,加强灌排工程体系改造,配合农业农村部门实施高效节水灌溉,改善耕地灌溉条件,提高水土资源利用效率,提高灌溉供水保障率,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

通过完善渠首工程、开展渠系骨干工程达标建设、完善计量监测设施、建立健全良性运行管理体制机制等措施,建立设施完善、用水高效、管理科学、保障有力的灌区运行管护体系。鼓励以“先建后补”的方式,开展灌区节水改造、牧区水利、小型水源(方塘、拦河坝、引水堰闸、灌溉泵站、灌溉机井、雨水集蓄利用工程等)、灌溉渠系及渠系建筑物改造、排水工程(排水泵站、排水沟道及配套建筑物)、田间配套工程及量测水设施等农村水利项目建设,引领带动社会资本投入农村水利项目建设和管理。实施牧区水利建设。基本完成全省大中型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继续开展灌溉试验,开展河槽雨洪暗蓄资源化利用工程建设,科学利用雨洪资源。

第三节 加快推进农村水系综合整治

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要求,针对农村水系存在的淤塞萎缩、水污染严重、水生态恶化等突出问题,依托乡村天然水网格局,立足乡村河流特点和保护发展需要,以县域为单元、河流为脉络、村庄为节点,通过清淤疏浚、岸坡整治、水系连通、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等多种措施,集中连片推进,水域岸线并治,结合村庄建设和产业发展,开展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治理,恢复农村河湖功能,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不断增强农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促进乡村全面振兴。

第四节 推进农村水电绿色转型

落实绿色发展理念,以修复水生态环境为目标,推进农村水电生态安全和绿色发展进程,实现农村水电助力乡村振兴和改善河流生态双赢局面。稳步落实重点河流(河段)生态流量,修复河流生态。采取修建生态流量泄放设施、安装生态流量监测设施、生态调度运行等工程和非工程措施,全面推进绿色水电改造,保障河流的完整性和原真性。限期退出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违规水电站,全面整改审批手续不全、影响生态环境的水电站,完善建管制度和监管体系,有效解决小水电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促进小水电科学有序可持续发展。建设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和安全生产标准化电站。

第五节 改善水库移民生产生活条件

“十四五”时期是水库移民与当地居民共同发展、共同富裕的共建期,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实施,在做好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直补资金足额及时发放工作的同时,以帮助移民、富裕移民为中心,对水库移民人数较多、有打造美丽乡村条件或产业发展基础的移民所在村,实施美丽家园建设、产业转型升级,切实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多渠道增加移民收入,进行创业就业能力建设,着力提升移民自我发展能力;对于移民较少、居住分散、没有打造美丽乡村或集中发展产业条件的移民所在村,原则上解决普惠政策覆盖不到或没有解决的移民生产生活方面的难题,提高民生保障水平。到2025年,移民平均生活水平达到所在县级行政区农村居民平均水平。

第六章 加强水生态环境修复 建设幸福河湖

以满足人民群众对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的要求为目标,按照“严保护、重治理、提质量”的思路,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加强水源涵养、河湖保护和地下水保护,推行重要河流休养生息,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和流域系统性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恢复水清岸绿的水生态体系,扩大优质水生态产品供给,建立健全水生态保护与修复长效机制,构筑河湖生命健康保障线。

第一节 实施辽河流域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

根据辽河流域自然条件和防洪、水质、生态状况,统筹考虑流域经济、社会、文化发展,坚持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突出防洪和治污两个重点,结合实际情况,总体上按照“山区保护、平原修复”的治理思路进行布局。以水资源保护、清河、补短板、宜居乡村建设、监督执法等五大专项行动为抓手,聚焦河湖管理保护主要工作任务。统筹解决堤防不达标、河流污染、黑臭水体、点源污染、河道垃圾、河道非法采砂等突出问题,确保国家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水污染防治考核和生态功能区恢复“三达标”,建设岸线、排污口、垃圾、水域、水质“五清”的美丽河湖。结合辽河干流防洪提升工程,同步推进辽河干流行洪区居民迁建及生态治理,发挥削减洪峰、防冲护岸、涵养水源、改善水质等重要效益,减弱河道的水文变化,增加河流自我调节能力,推动建立辽河流域生态廊道,解决干支流滩区、河口水环境问题。配合做好辽河国家公园创建工作。

第二节 大力推进水土保持生态建设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着力提升江河源头区水源涵养能力,科学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为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十四五”期间,全省每年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300万亩,其中水利部门每年完成90万亩,重点在东北典型黑土区、重点流域(辽河流域、碧流河流域上游)及东水济辽水资源配置工程体系重点水库水源区涉及的县(市、区)实施水土流失治理。推进坡耕地综合整治、小流域综合治理,推行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以工代赈模式。为建设美丽中国、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奠定基础。

第三节 加强河湖保护生态治理

统筹防洪安全、水资源安全和水生态安全开展河湖综合整治,尊重自然、尊重自然规律,因势利导整治河湖,维护深潭、浅滩、跌水、洲滩等自然形态,满足亲水游憩等需求,开展河湖滨岸带生态治理修复,按照防冲不防淹的原则,通过植被绿化、岸边美化、生态护坡(岸)、生态湿地等措施,提升河湖综合功能,改善河湖生态环境。

规范水利风景资源综合利用,提升景区文化科普内涵和智能管理水平,推动水利风景区建设提质增效,促进新时代水利风景区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对河湖生态产品的需要。巩固辽河、大小凌河、浑河、太子河等河流自然封育成果,依法依规因地制宜推进河流生态封育,全面畅通防洪生态廊道。实施“太子河百里生态水长廊”、大小凌河、北沙河等生态综合治理工程建设。

第七章 加强数字水利建设 提升水利智慧化水平

根据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的战略部署,对标“安全、实用”的水利网信发展总要求,以保安全、长智慧为发展方向,全面驱动和支撑水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按照“强感知、增智慧”的思路,充分运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5G、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加强智慧水利建设,增强水利信息感知、分析、处理和智慧应用能力水平。重点是构建天空地一体化水利感知网,全面加强江河湖泊、地下水、水利工程、水利管理活动和水文、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工程安全、洪涝干旱灾害等涉水信息监测感知,完善全面互联高速可靠的水利信息网,加快水利数据中心和综合监管平台建设,推进涵盖水利核心业务的智能应用,完善网络安全体系。

第一节 水利数据中心建设

构建水利云。充分利用省政府数据中心政务云环境建设水利专有云和公共云,补充完善云资源,支撑全省水利业务需要。为省水利行业提供统一标准、稳定可靠的计算、存储、网络、安全等资源,实现资源集约使用和管理。建设异地灾备中心,实现水利重要业务的数据容灾和关键业务的应用容灾。

建设数据资源池。开展数据整合、治理,建设统一数据模型、统一基础数据、专题库,打通数据孤岛,建立省级水利数据资源目录。分类池化汇聚数据资源,构建数据管理、调度、运维平台,形成数据资源池。开展数据治理和资产管理,构建数据资产地图和多层级数据体系。建设智能决策综合可视化平台,构建数据资产研发体系。

建设数据接收与汇集平台。建立省级感知数据汇集平台,具备直接接收感知数据、汇集已建系统数据及其他行业相关数据的能力。建立三级级联、多级应用的水利视频级联接入平台,实现全省水利视频联网。建立省级遥感数据接收处理服务平台,实现遥感数据接收与分析等管理功能。

建设智慧使能和应用支撑平台。建设智慧使能平台,包括水利模型库、学习算法库、感知使能库、知识图谱库等构建及统一管理,支撑新一代水利业务应用创新;建设应用支撑平台,完善和补充统一认证、授权、门户等基础组件,构建自然水系和行政管理水利网格,实现网格化管理,实现大量应用基础组件和公共服务能力形成基础类应用服务、水利网格、水利模型管理服务等应用支撑服务;建设服务资源管理系统,为业务应用提供各类服务资源的检索、查询和调用。

建设省水利一张图。制定水利空间数据生产、加工、应用和管理的标准规范,进行基础地理、卫星遥感、水利基础、水利专业等多源空间数据整合,建立水利空间数据库;开发水利一张图综合信息系统,实现水利空间数据的查询统计、问题反馈、数据纠错、地图标绘、数据上图、服务上图等;建立流域映射、水利工程映射,建设典型河流数字流场;构建服务支撑平台、运维支撑平台,实现地图数据服务生产、运行管理等功能。省水利一张图为水利业务提供统一的专业化一张图服务平台,为水利业务实现“四预”提供数据基础支撑。

建设网络安全体系。完善网络安全技术体系,提升纵深防御、监测预警、应急响应能力;完善网络安全管理体系,建立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标准体系;完善网络安全运营体系,建设网络安全运营机制,形成闭环安全运营体系。

第二节 完善省水利信息网

扩展水利业务网、依托省水利信息网和省政务网络,融合先进网络技术,实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全面互联;结合水利业务发展需求,全面提升互联带宽;建设完善冗余链路,增强网络可靠性。

在现有视频会商及会商环境基础上,改造完善会商环境,升级水利视频会商的云处理及计算能力,完善移动视频能力,完善综合会商调度功能,建设安全可靠、功能先进的综合视频会商中心。升级改造视频会议系统,建设高清视频会议云平台,实现四级部署、多级应用的总目标,为省水利行业整体业务上下贯通提供支撑,快速提升省水利行业视频会商的综合管理调度能力,构建安全可靠的视频运维体系。

第三节 水利感知体系建设

充分利用遥感、视频、物联网等技术,扩大江河湖泊水系、水利工程设施、水利管理活动等实时在线监测范围,补充完善水文、水生态、水环境、水土流失、工程安全、洪涝灾害、水利管理活动等监测范围和采集内容,提升水利监测自动化、智能可视化水平。主要针对大江大河、中小河流、重点防洪区域、规模以上集中供水水源、灌区、取用水户、重点水土流失监控区域等补充、完善、扩建监测站点,并对现有存在问题的感知设备进行升级改造。针对水利工程设施,补齐和提升重点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监视。针对水利管理活动,全面提升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灾害、工程运行等水利核心业务管理活动中的重要事件、行为和现象的动态感知能力。

第四节 重点水利业务应用系统建设

建设水旱灾害防御综合业务系统。整合重构现有水情业务系统,全面提升全省水旱灾害防御事前监视预警、事中调度应急处置、事后分析评估的全栈式智能洪旱模拟仿真与处置能力。

加强水资源保护利用。整合水资源相关模型,建立水资源动态监管平台;完善水资源、水环境业务系统,增强水资源分析、调控和配置能力;加强饮水安全智能管控,构建需水预测、水源分析和最优调配模型,建立供水安全监控平台。

提升水生态水环境长效保护与动态管控能力。补充完善河湖长制信息平台,整合多源信息构建基于“四查”河湖监管模式的全过程管理体系,提升河湖管理保护能力。建设水土保持综合监管平台,以水土保持生产建设项目预防监督、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信息化监管、水土流失监测评价三大块业务为重点,全面提升水土保持决策、管理和服务水平。

加强水工程全生命周期管理。基于水利工程建设相关已建系统,运用BIM、虚拟现实、大数据等先进技术建设水工程全生命周期管理平台,提升水利工程智能监管力度。

建设水利灌区管理平台。加强水利灌区管理,全面提升灌区立体化监测监控、精准化过程管理、规范化监督执法、智慧化分析决策和便捷化公共服务能力。

建设监督与行政执法业务系统。建立监督与行政执法业务系统,加强水行政事务管理。构建水行政智能应用,实现水利政务、水利移民、水利扶贫、项目规划、财务、机关等智慧化管理。建设水公共服务业务应用,全面提升社会各界的感水知水能力、节水护水、人文素养、管水治水服务水平。

提高综合决策能力。围绕政府监管、江河调度、工程运行、水利政务等综合管理决策需要,横向打通水资源、水灾害、水生态水环境、水工程、水监督、水公共服务、水行政等水利业务,建立综合决策智能应用,提升水利综合监管、江河调度、水工程建管和安全运行保障、水利政务的综合智能决策能力。

提高综合运维能力。优化完善现有运维系统,利用大数据、AI、可视化、VR等新技术,建设一体化综合运维智能应用,实现运维对象、运维人员、运维流程的全覆盖。

第五节 水文现代化建设

建立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水文站网体系,技术先进、准确及时的水文监测体系,覆盖全面、手段多样的水文信息服务体系,精兵高效、管理科学的水文管理体系,显著提升水文测报和信息服务自动、智能、共享水平,更好地为水利行业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支撑。

水文站网体系方面。填补水文监测空白区,实现有防洪任务的中小河流、大中小型水库、沿海地区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及以上入海河流潮位等主要对象水文监测全覆盖,建立重点防洪排涝城市的水文监测站网体系,为防汛抗旱减灾提供及时有效的信息服务。构建基本覆盖地市界和重要县界水资源监测断面、地下水综合治理区等站网体系,满足水资源管理需要;构建国家基本水质站网与专用水质站网相结合,常规监测站网与动态监测站网相结合、符合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实际需求的水质水生态监测站网体系。

水文监测体系方面。补齐水文测报手段落后、现代化水平低等短板,全面加快国家基本水文站提档升级建设,国家基本站全部实现自动监测、全要素、视频监控。水位雨量要素全部实现自动监测,提高流量要素自动化监测率,将雷达技术、卫星遥感影像数据广泛应用于降水、土壤墒情等要素的水文监测分析工作中。构建实验室监测、移动监测与自动在线监测相结合,基础信息监测与实时预警监控相结合的水质监测体系。基本实现巡测基地覆盖主要行政区,提高巡测比例。

水文信息处理服务智能化方面。构建标准统一的水文数据共享和服务平台,基本实现水文要素采集传输、自动报汛与在线整编以及洪水、径流、冰情、泥沙等水文数据存储处理全流程自动化、分析预测智能化、信息服务产品多样化。

水文发展保障能力方面。完善水文机构建制,理顺水文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探索推进县域水文发展,培育基层水文服务体系。积极创新水文运行机制。构建规范水文监测标准体系框架,构建全面完善的水文技术标准体系。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提高人才队伍素质,持续实施技术创新与监测能力提升工程,推进技术装备国产化。

第八章 加强水利管理 提升水治理现代化水平

围绕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水资源管理、河湖管理、水灾害防御、水土保持、水库移民、农村水利等重点领域,按照“建机制、强能力”的思路,坚持依法行政、分级负责、问题导向和奖惩结合,建立健全监管法制体制机制,强化重点领域全过程、全要素监管,全力提升涉水事务监管水平,实现制度治水、制度管水。

第一节 加强水行政执法,完善水制度体系

适应国情水情变化,贯彻法治思想,按照实现水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做好水制度体系顶层设计,加快推进重点领域立法,适时修订完善现有法规规章,健全水法规制度体系,营造良好水法治环境,切实提高依法治水能力。

加快水利立法,完善水制度体系。深入贯彻“十六字”治水思路,以强化法治环境建设为契机,大力加强水制度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地方水法规框架,制定修改一批水利改革发展急需的地方性法规,以良法善治为水利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和保障。到“十四五”末,修订《省河道管理条例》,出台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省水资源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

加强水行政执法,提升执法效能。加强全省水政监察机构建设,配齐配强执法队伍,建立健全水行政执法保障机制,按规定落实执法装备和执法经费,进一步完善部门联合执法、水事矛盾纠纷处理和执法信息公开机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权责明确、保障有力的水行政执法体系,有效实现执法常态化、规范化,切实提升水行政执法效能,确保全省河湖生态和水利工程安全。

第二节 加强涉水事务监管,完善监管制度体系

围绕江河湖泊、水资源、水利工程、水土保持等重点领域,针对监管薄弱环节,强化全过程、全要素监管,全面提升涉水事务监管水平。

完善监管制度体系,推进法治化监管。到2025年,全省水利行业监管体系更加完善,市县级监管体系落地落实,监管体制机制基本成熟,水利监管规章制度和机构队伍更加健全,监督检查成果应用取得实效,推动专项监管向常态监管转变,基本实现监管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依法依规通过明察暗访、绩效考核、项目稽查等方式全面加强水利安全生产、水利工程质量、水利项目建设、农村供水、小型水库安全运行、安全度汛、水闸安全、河湖管理、水资源管理等重点领域的综合监管。制定和完善水利监管工作的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2+N”水利监管制度体系。在国家出台的监督办法和问题清单基础上,对监管制度的适应性和针对性进行梳理,对问题清单进行动态完善。

强化江河湖泊监管,持续改善河湖面貌。以强化河湖长制为抓手,通过划定河湖管理范围、编制岸线保护利用规划、严格河湖岸线用途管制、深入推进“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加强河道采砂监管等措施,持续改善河湖面貌。

严格落实河湖长制考核制度。建立完善河长湖长履职、部门协同、区域联动、激励问责、经费保障、公众参与等工作机制,压紧压实河湖管护责任,深入推进河湖长制“有名有责”“有能有效”。建立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机制,实行台账跟踪督办,将清理整治进一步向中小河流、农村河湖延伸,实现河湖全覆盖。建立执法巡查与管理巡查衔接机制,持续开展河湖定期执法巡查,防止“四乱”问题反弹。巩固生态封育工作成果,规范封育资金管理,加强封育档案建设,确保封得住、管的严。

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在保证防洪、供水、生态、航运、涉水工程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开发利用河道砂石资源,规范实行河道采砂规划、计划和分级审批许可制度,落实河道采砂管理责任,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保持河道采砂有序可控,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完善法规规章,强化顶层设计,鼓励支持河道采砂管理统一开采经营模式,落实河道采砂管理责任制,强化河道采砂监管和执法力量,持续开展打击非法采砂专项行动。

加快推进江河湖库及堤防水闸等工程管理范围划定。推动设立巡河员、护河员公益岗位,健全基层河湖保护队伍。加强水域岸线监督管理。开展河湖健康评价试点,逐步建立河湖健康档案。推进智慧河湖、示范河湖和水利风景区建设。分阶段开展行洪能力复核工作,优先完成沿河有重要保护目标和洪灾频繁的河流行洪能力复核工作。

强化水资源监管,推动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强化用水全过程监管,规范取用水行为,加强水资源调度监管,适时制定重点跨市河流水量调度方案、编制年度调度计划,加强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保证重要控制断面下泄水量(流量)、生态流量(水量)符合管控指标要求,重点解决区域超量用水、挤占其他区域用水、挤占生态用水等问题。强化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取用水动态监管能力,加强对取用水户取水许可执行、用水定额落实、计划用水下达、用水计量等情况的全面监管。加强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加强取用水管理执法检查,重点监督水资源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针对发现问题,依法实施整改。

强化水利工程监管,充分发挥工程综合效益。以守住水利工程特别是水库安全为底线,坚持建管并重,推行水利工程全生命周期监管,压实各方主体责任,加强安全规范运行监管,建立良性运行管理机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工程安全运行,实现水利工程综合效益最大化。严格水利工程质量监管,全面落实工程参建各方的质量责任,加强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严格水利建设市场准入管理和行为监管,规范建设市场行为。抓好工程建设监管,以点多面广的中小水库、河道堤防、农村供水等工程为重点,强化前期工作、设计变更、“四制”执行、质量管理、移民安置、工程验收等环节的监管,全面提升工程建设质量,逐步实现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和智慧化,推动水利工程向“重建强管”转变。

强化水土保持监管,提升水土保持社会管理水平。依托国家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平台,坚持预防为主,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测和水土流失重点治理项目监管,严格督查检查问责,严肃查处生产建设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着力提升管理能力和水平。确定水土保持率分阶段目标,并分解落实到市、县。实施水土保持工程项目前期工作、计划和资金管理、组织实施、建设管理、工程质量和工程验收等全过程监管,对国家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工程、省财政水土保持治理工程开展无人机全覆盖核查和遥感效益评估工作。完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制度体系,对生产建设项目开展水土保持方案第三方跟踪评估。抓好水土保持社会监管,规范监管工作流程和标准,对人为水土流失实施动态监控。全面建立监管发现问题台账,开展水土保持信用监管。加大水土保持信息化应用力度。建立省水土保持数据库,实现各级水利部门和系统内外信息共享。推动生产建设活动常态化全过程监管,不断提升监管效能和水平。

强化水库移民工作监管,保障水库移民政策落地见效。完善水库移民政策制度,加强水库移民工作监督管理,压实各级水库移民管理机构主体责任,保障水库移民政策落地见效。充分运用稽查、监测评估、绩效评价和内部审计等手段,开展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监督检查工作,依法依规统筹考虑监督检查周期和频次,避免随意或重复安排。在明察方式的基础上,稳步推进随机检查、明察暗访有机结合等方式,增强监管效果。通过市场购买服务引入第三方或依托技术支撑单位等方式,增强监管力量。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项目实施和资金走向动态监管,提高监管效率。强化监管成果运用,加大问题分析研判力度,查找问题根源和薄弱环节,举一反三,提出科学有效的对策措施,建立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

第三节 强化水安全风险管控,完善应急处置体系

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妥善应对防洪、水资源、水生态环境、水利工程等领域及水库移民稳定风险,最大程度预防和减少突发水安全事件造成的损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推动水利安全风险预控、关口前移,从注重事后处置向风险防控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降低安全风险转变。

建立水利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健全水利工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制度和规范,建立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自辨自控、水行政主管部门有效监管的安全风险管控工作格局,提升水利安全风险防控能力,科学防范和有效遏制水利生产安全事故。强化部门合作、信息共享,实现实时监测信息和预报预警信息在水利、气象、自然资源、交通、应急、农业等多部门以及省、市、县、乡多层级的资源整合和数据共享,精准灾害预警信息,最大限度减轻气象灾害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和风险。

构建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管控机制。明确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是本单位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责任主体。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风险管控责任,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科学评定风险等级,实施分级风险管控措施,动态调整危险源、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建立安全风险公告制度,定期组织风险教育和技能培训,切实做好安全风险管控各项工作。

健全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风险监管机制。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本地区的水利安全风险管控工作,对直属单位、水利工程安全风险管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省、市两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所属单位、水利工程的风险情况,依法依规确定不同的监督检查频次、重点内容等,实行差异化、精准化动态监管。推进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建立区域和水利工程安全风险数据库,加强基础信息管理,实现安全风险信息报送、统计分析、分级管理和动态管控。提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加强人员培训和应急演练,强化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等工作,提高在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能力。继续开展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维护,及时灾害预警信息,提醒群众主动防灾避险。进一步建立完善覆盖省、市、县、乡、村5个纵向层级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管理体系,建立应急预案编制、修订、管理工作机制,提高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全面提高防汛抗旱预案对防汛抗旱减灾工作和突发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的指导参考作用。完善水文监测预警和防洪调度,建立以防洪安全为核心的水安全风险监控预警机制。

第四节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人才发展制度体系

以破解水利难题、服务水利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快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扎实推进基层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为保障水安全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

努力实现人才发展制度体系和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具有竞争活力的人才体制机制基本形成,科学高效的人才管理体制基本建立的工作目标,建成一支规模壮大、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服务创新驱动、专业技术素质显著提高。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培养一批高层次的创新型人才和基层专业人才,使各类水利人才资源总量与工作任务相适应,能够较好满足水利行业创新发展需要。进一步提高党政领导干部学历层次,年龄结构更加合理。初步建成水利人才发展制度体系,基本建成省水利行业专家体系,加快推进科技成果转换成实际经济效益,人才对水利行业创新发展的贡献率显著提升,水利人才在防洪、抗旱、水资源利用、河湖管理以及水利工程建设等方面的保障功能进一步提高。

第五节 弘扬水文化,构建科学的水文化体系

以保护、传承、利用和弘扬中华水文化为主线,加强水文化建设,繁荣发展先进水文化,积极开展水情教育,引导公众增强节约水资源、保护水生态的思想意识和行动自觉,为保障水安全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

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着力强化水利宣传工作,充分展示水利改革发展成就,统筹做好出版传媒、文博科普、舆情监测、舆论引导、水情教育工作,主动发出水利声音,努力讲好治水故事,全面弘扬管水治水正能量。着力推进水文化建设,宣传治水历史名人,延续历史文脉,坚定文化自信,深化群众性文明创建活动。依托江河湖泊治理工程、重大引调水工程、灌溉节水工程、民生水利工程、重要水源地、江源河口湿地、水利科技试验园区等,创建3—5处特色鲜明、规模适度的省级水情教育基地和专项工程展示基地,推进部级水情教育基地创建活动,面向社会公众展示水知识与水文化,宣传介绍我省水资源及水工程概况、水利法规、先进治水理念与工程技术、河流文明以及河流变迁对风土人情、经济社会等的影响,推动全社会了解水、节约水、保护水、亲近水的氛围。谋划建设水利博物馆。编制省水文化实施方案。持续弘扬“忠诚、干净、担当,科学、求实、创新”的新时代水利精神,广泛宣传郑守仁等“最美水利人”感人事迹和崇高精神,发挥先进典型引领作用,凝聚起新时代水利改革发展的强大力量。

第九章 改革创新 激发水利发展内生动力和活力

针对水治理体制机制不健全、不完善的主要制约因素,按照“重创新、破障碍、激活力”的思路,发挥政府与市场的协同作用,推动水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破除水利改革发展瓶颈。

第一节 深化价税改革,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

深入推进价格改革,完善价格调控机制,提升价格治理能力。以水价改革为突破点,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建立健全补偿成本、合理盈利、激励提升供水质量、促进节约用水的水价形成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以产权制度改革为关键点,合理界定水权,完善水权交易机制,推进市场化交易。以发挥竞争机制为发力点,用改革激发市场活力,用政策引导市场预期,用规划明确投资方向,用法治规范市场行为,依法依规通过落实投资、价格、税收等政策措施,完善项目投资回报机制和相关制度安排,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营。依法依规适时推进水资源费改税工作,不断提升水资源费(税)征收管理水平。全面实行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非居民用水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深入推进全省大中型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立健全合理反映供水成本、有利于节水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合理制定农业水价,原则上不低于工程运行维护成本水平;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普遍实行,可持续的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基本建立,在终端用水环节探索实行分类水价。

第二节 推动管护体制改革,促进水利工程良性运行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实现水利工程安全、有效、良性运行为出发点和着力点,在强化政府责任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市场作用,按产权归属落实工程管护责任,因地制宜探索水利工程管护模式,继续巩固深化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

加快推进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并依法依规逐步确定管理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属,提高水利工程运行管理能力。

加强工程管理,积极筹措管护经费。在管好用好县级以下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基础上,积极协调地方财政加大扶持力度,依法依规建立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经费补助机制,多渠道筹措管理经费,稳定经费渠道。

探索推进水利工程管养分离。鼓励开展“政府购买服务”“物业化管理”等工程管护模式。推广“以大带小、小小联合、以点带片、分片统管”的工程管理模式。鼓励大中型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以大带小”,参与小型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服务;鼓励具有较强专业力量的工程设计、科研、咨询、施工、监理、设备制造安装、维修养护等市场主体,参与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服务。探索建立水利工程养护资格认证制度,推行水利工程管理专业化、标准化、物业化。

第三节 深化水利投融资机制改革,保障建设资金需求

坚持政府和市场两手发力,发挥政府投资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加大公共财政对水利投入,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构建多元化水利投融资体制机制,保障水利建设资金需求。

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水治理。支持社会资本采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等多种方式参与水利工程建设运营。探索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盘活优质存量资产,转让所得用于新建基础设施项目,依法依规通过落实资金补助、价格政策、税收优惠等措施,推进不同盈利能力项目灵活打包,完善项目投资回报机制。对供水对象单一、范围较小的项目,鼓励项目投资经营主体与用户协商定价,探索构建风险分担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鼓励社会投资参与水土保持建设,在完成建设任务的同时,积极培育山区特色产业。

第四节 加强创新引领,提升水利行业科技支撑能力

以国家水安全保障科技需求为导向,以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深化水利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增加创新活力,加强重大科技问题研究,加快科技成果推广应用,为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开展水土保持率专项研究,科学界定各地分阶段的水土保持率目标,推进指标在管理中的应用。建立水利科技创新和推广体系,增加水利科技投入,加强水利科技攻关和科技成果推广,重点在节水灌溉技术、新型水资源开发利用、河流生态治理修复等领域加大科研成果转化程度,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重点扶持农业灌溉、水文监测、水生态调查、水土流失及土壤墒情等试验测站的建设维护,为全省水利科技发展提供最全面、最准确的数据基础。积极申办水土保持、沙化治理、水生态、水工程物理模型等科技创新平台,实施以工程带科研战略,结合重点工程、中心工作、重点任务进行专题攻关,解决工程规划、建设、运行、管理与发展等关键技术,推进科研与实际相结合。遵循“必要性、实用性、规范性、科学性、安全性、生态性”相结合的原则,积极推进开展水利行业各领域标准的制订与修订,使之与行业发展相协调、与市场需求相适应。不断完善水利工程质量、水利技术监督和水利技术标准体系。

第五节 健全基层水利服务体系,推动农村供水工程现代化

进一步明确农村供水管理主体、运行管理单位的行政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和水费收缴机制,吸引社会力量参与供水工程建设运营。推进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把乡镇水利站建成服务农村水利的主力军,推进小型水库水管体制改革示范县建设,扶持物业化、社会化示范县典型。结合特有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探索完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管理的新方法新途径,进一步提升基层水利服务队伍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组织开展“大禹杯(河湖长制)”竞赛活动,突出水工程建设管理、水旱灾害防御、水资源管理保护、水环境治理保护、水生态修复、监管与执法、组织实施等考评重点,进一步激励和引导全省水利工作蓬勃发展。抓好基层水利人员培训、考核和管理,确保履职尽责到位。

第十章 环境影响评价

“十四五”水利建设任务主要包括防洪减灾、供水安全、农村水利、健康河湖、水利信息化等方面工程建设。规划实施后,可有效完善水利基础设施网络,提高水旱灾害综合防御能力、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能力、水土资源保护能力,改善河湖生态环境、提升水利依法管理与公共服务水平,有力保障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改善生态环境。

第一节 有利影响

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工程建设可以进一步增强水安全保障能力。加快辽河干流、界河及重点中小河流防洪治理,全面提升江河流域防洪减灾能力,有力保障地区防洪安全。实施中小河流治理、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山洪灾害防治工程建设和城市防洪排涝工程建设,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基础支撑。通过规划实施,大江大河重点防洪保护区、县级以上城市、中小河流重要河段基本达到规划确定的防洪标准。全省城市、重点乡镇防洪、排涝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实施一批节水供水重大工程,将有效提高区域水资源配置能力,有力保障城乡供水安全。实施农村供水工程,可进一步改善农村供水条件,改善供水水质,提升农村供水安全监管水平。推进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打通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为构建系统完善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体系打下基础。实施水生态修复工程,可进一步改善河湖生态健康状况。加强水源地水资源保护,有力保障饮水安全。推进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将有效控制和减少重点防治地区水土流失。推进江河湖库水系连通工程建设,将进一步优化配置水资源、改善河湖环境面貌,促进乡村振兴。

第二节 不利影响

“十四五”时期是省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的关键期,水利工程建设可能对局部区域带来一定的不利环境影响。引调水工程建设将在一定程度上改变水循环过程、河湖水文情势及水生态环境;蓄水工程可能产生滑坡塌岸,并可能对自然景观和文物、水生生物栖息繁衍环境、生物多样性等产生影响。同时,水库建设导致的淹没和占地移民问题较大,可能引发一些社会问题。此外,水利工程建设还造成土地占用、植被破坏、水土流失以及施工场地的扬尘、污水、泥沙、噪声等方面影响。

第三节 保护措施

规划涉及的水利建设项目,必须高度重视工程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依法加强相关规划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等前期工作,强化相应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并根据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及时优化调整实施方式,强化对工程规划、设计、建设、管理的全过程环境监管,最大程度地减少规划实施的不利环境影响。

坚持节约和绿色发展。坚持节水优先,加强流域和区域用水总量控制,严格执行“三条红线”,减少对水资源的过度消耗,逐步退还挤占的河道内生态环境用水。水资源配置要保障河流的基本生态环境用水需求,维护河流合理流量。水资源开发要高度重视对河流生态环境的保护。水资源利用要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加快建立高效循环利用体系,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推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保护生态环境。

坚持用法律和制度保护水生态环境。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强化行业监管,严格项目审批,严把环保准入关。认真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管理制度。坚决避免束窄河道、减少行洪断面以及河流渠道化倾向,尽量保持河道自然形态,提倡采用生态型河道治理措施,注重与城市景观、生态环境的协调。依法加强相关专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努力从源头上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妥善做好移民安置工作。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尽可能保护和节约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效益。优化工程设计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尽量减少土地尤其是耕地占用和搬迁人口数量,充分听取各方意见,依法依规、深入细致做好移民征地工作。切实做好工程征地补偿、搬迁安置和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确保被征地居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保障其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农村移民集中安置的农村居民点、城(集)镇、工矿企业以及专项设施等基础设施的拆建或者复建选址,应当依法做好环境影响评估、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勘察、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监测评估和管理。加强规划实施可能影响的重要生态环境敏感区和重要目标的监测与保护,及时掌握环境变化,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对直接影响重要生态环境敏感区和重要目标的规划和项目,应优化调整规划项目布局和选址,严格依法落实保护要求。加强规划实施的环境风险评价与管理,针对可能发生的重大环境风险问题,制定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应急管理措施。

第十一章 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的实施,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政治性、政策性较强,涉及地区多、部门多,需要各级党委、政府坚强领导,政府、市场两手发力,水利部门担当作为,有关部门协同配合,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以保障。

第一节 坚持党的领导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确保总书记关于水安全保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有效落实,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水安全保障规划实施的各方面全过程。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水利工作讲政治、业务工作重党建。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健全主责清晰、履责到位、追责严格的责任体系。持续开展“党建+营商环境建设”活动,大力弘扬“忠诚、干净、担当,科学、求实、创新”的水利行业精神,做好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健全完善全面从严治党、法治水利长效机制。

第二节 深化前期工作

“十四五”规划所列的重大水利工程项目部分仅作为“十四五”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依据,而不是必须要开工的约束性任务。规划实施过程中,确需增列或调整的重大项目,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水利厅研究确定,报省政府备案。要按照“确有需要、生态安全、可以持续”的原则,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各地要建立项目前期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有关强制性标准和规程规范,确保项目前期工作质量和深度,确保工程项目早日开工建设。

第三节 加大支持引导

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水利工程建设的引导作用,有效落实各级财政资金,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建设,积极稳定和扩大水利的投入规模。优化水利建设投资结构,充实重大项目储备,在优先保障重大水利工程投资的基础上,加大国家节水行动、重点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大中型灌区现代化改造等领域的投资力度。

第四节 逐级分解落实

实行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规划实施工作机制,明确规划确定的重大工程项目、重大政策和重大改革举措的责任主体和进度要求,合力推进规划有序实施。各地区要根据本规划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组织编制区域水安全保障规划,把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层层分解落实,明确责任,精心组织,精准发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规划落地生效。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发挥牵头作用,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部门要协调联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规划分析范文7

关键词:现代农业;威武普康;园区规划;生态农业

1调查与研究

1.1背景分析

丝绸之路传播了人类最具普适性的核心价值,将历史背景下的文化与当代丝绸之路文化相结合,为新时代背景下丝绸之路文化精神的伟大复兴提供历史借鉴。武威普康集团使“白酒主业呈现了与生态产业、旅游产业、文化产业连体构建,并体运营,融合发展”的良好态势。

1.2战略研判

第一,战略构思:普康天下,融合方圆;创造普康健康的生态营销模式;营企、营文、营旅、营农、营人;客户的普康,普康的——客户。第二,战略定位:丝绸之路经济带层面——以文化输出为主导的全产业链运营交流合作典范区;国家层面——拥有核心科技的国家西部农业战略型新兴产业示范基地;甘肃层面——引导甘肃现代产业“四化同步”转型升级的智慧集团;武威层面——改造传统都市休闲生活的先锋试验场。

2结论与分析

2.1SWOT分析

第一,优势:武威地区浓厚的历史底蕴。包括项目区较优越的水资源,普康集团健康科学的发展战略。第二,劣势:项目区交通网络不够便捷。武威地区都市农业休闲旅游还未成熟。第三,机遇:国家针对精准扶贫,实施农业供给侧结构改革。人民对优质生活、健康食品、特色休闲的追求。第四,挑战:普康集团以酒业为龙头,打造第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模式。项目区“三农”问题的应对和对职业农户的培养。

2.2目标定位

第一,规划思路与理念。立足于农耕文化、西夏文化和武酒文化、梦想文化以及食品安全、休闲娱乐、康体养身的基础上,以立足资源、传承延续、创新突破、对接市场为原则,并且以文化传承为轴线、以田园生产为基础、以生态旅游为突破、以健康生活为目标、以带动百姓为己任。以美好的生态条件和田园环境孕育安全优质的农副产品,以悠久的农耕文化和科技创意打造精彩的游览项目,以诚信科学的营销态度为客户提供线上线下健康的生活体验,实现客户梦想的心灵家园。[1,2,3]在大健康的整体环境下,实现保护自然生态景观、循环人居生产生活环境,创造健康的生态环境、用科技实现安全的农副产品,以创意带动文化旅游产品。第二,规划目标。一是形象定位:生态武威、智慧绿擎。二是具体目标:产业化经营目标——建设标准化养殖种植基地1个、精品花卉种植基地1个、有机蔬菜种植基地1个、生态林果种植基地1个、优质粮食种植基地1个。标准化体系建设目标——武威市特色设施园艺业种植技术指标体系。品牌化经营目标——培育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1个,培育5个以上在甘肃省内外具有较高影响力的名牌农产品。对外合作交流目标:与国内外5家以上的农业科研院所达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建设现代农业科研试验基地。

2.3产业规划

第一,产业策略。适度紧凑模式,簇团体系发展;土地混合使用,紧凑空间结构;网络层级划分,完善生态格局;整合文化元素,彰显旅游特质。第二,五位五为(如表1)。

3方法与实践

3.1方案综述

第一,总体规划布局,空间结构规划。第二,有机蔬菜种植板块。该板块位于园区南部,以精品露地蔬菜和高效设施蔬果种植为核心,为示范区生产、生活、旅游提供优质的健康食品,并依托电商平台为会员客户提供精准配送服务。板块配套建设儿童乐园、生态餐厅等,为青年打造创新、创业空间,为少年建设现代农业创意科普教育基地。第三,生态林果种植板块。该板块位于园区东部,以皇冠梨和优质葡萄种植为核心,打造形成集新示范种植、品种培育、观光采摘为一体的特色水果种植基地。板块配套建设汗血马场、精英教育中心,为青少年了解绅士文化、享受绅士教育、培养绅士气质提供高雅宁静的学习氛围,同时建设森林药苑、五谷养生坊。第四,优质粮食种植板块。该板块位于园区北部,以优质小麦、玉米、高粱种植为核心,为湖羊养殖和武酒生产提供优质的原材料,并挖掘与传承武威市粮食作物种植文化,开发五谷农耕文化旅游产品。板块配套建设农耕文化馆、酿酒体验坊、民俗、农家乐、私家田院,让都市游客享受田园劳作的快乐,找回过去轻松愉快的青春记忆。第五,标准化养殖板块。该板块位于园区西部,以湖羊绿色养殖小区为核心,配套建设优质饲料加工厂、科技研发中心等。以生态循环为主导,加快湖羊良种科教创新成果推广,增强武威市肉羊种业平台品种推广和技术服务能力。通过构建标准化健康养殖体系,规范武威市饲养管理程序、提高饲养水平,推动武威地区养殖业向集约化、规模化生产经营转变,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现代化畜牧业。板块配套建设田园度假酒店区、普康新村社区等旅游服务设施,满足都市游客回园度假、接触自然的休闲需求。第六,滨水运动游乐板块。该板块位于园区中部,以滨水庆典、水上娱乐和拓展运动为主题,建设婚庆中心、拓展运动园、极限挑战园、亲水乐园、林间木屋、地下酒窖等游览服务设施。为都市游客放松身心、挑战自我提供广阔的施展空间及家族文化传承区域。

3.2技术支撑

农业园区的物联网系统使用现代化的安全保密技术和信息工程技术等,规划建设“一网一库六系统”,即“116”工程。[4]“一网”就是以先进的、较为成熟的网络技术为支撑,依托区综合信息网络平台,建立区农业信息中心。“一库”即建立区统一的农业综合信息数据库。“六系统”就是开发六大应用系统,即日常事务管理系统、智能监控系统、信息查询系统、信息处理系统、农产品可追溯系统和农业专家服务培训系统。[5]园区一方面安装监控装置,实时监测园区运营生产状况,同时将数据传输到中控室电脑,根据作物的需水规律性做到灌溉系统智能化和用水自动控制,即通过监测做到对整个项目区灌溉、液体肥料补充和各种作业的动态监控;另一方面定期将现场采集的农产品生产信息数据录入计算机,便于实现农产品网上实时“归档”,为产品绿色认证打下坚实的基础。

4结语

本文通过分析西北地区产业条件的基础,立足于国内外农业科技园的发展现状及特点,从自然区位、环境条件、历史人文和产业基础等方面论述了在西北地区发展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的基本模式及意义。通过对武威普康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的规划设计,融合了农业科学、风景园林等相关理论,对涉及的各个产业环节和功能分区进行了详细规划与设计。以西北地区农业产业的发展为基础选用适合的发展模式,为西北地区建设高质量的现代生态农业园区提供切实可行的发展模式及规划方法。

参考文献:

[1]沈悦林,徐四海,徐长明,等.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的评价考核研究[J].科技通报,1998,14(6):457-460.

[2]潘启龙,刘合光.现代农业科技园区竞争力评价指标体系研究[J].地域研究与开发,2013,32(1):5-11.

[3]朱学新,张玉军.农业科技园区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互动研究——以江苏省农业科技园区为例[J].农业经济问题,2013(9):72-76.

[4]翟金良.中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特点、存在的问题与发展对策[J].中国科学院院刊,2015,30(03):378-385.

规划分析范文8

【关键词】建筑设计;城市规划设计;关系;问题与措施

0引言

建筑在城市形象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在观看城市建筑的时候可以体味到该座城市所拥有的悠久历史和传统习俗,更加全面的认识城市形象,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建筑行业也获得了巨大的发展与进步,根据城市的特点与风俗习惯设计建筑已经成为建筑行业重要业务之一,经济的发展带动城市化的进一步发展,城市化的迅猛进步导致城市建筑物扩建现象的发生,在新形势下进行建筑设计可以更加合理的利用城市有限的公共空间,提升城市的形象,促进城市的进一步发展。

1建筑设计和城市规划设计的关系分析

在进行建筑规划的时候需要充分考虑环境因素对规划的影响,在进行设计的时候需要遵循环境与城市建筑设计相互结合的原则,实现两者的充分结合,建筑设计师在进行设计之前应该要做好充足的准备,对城市周边的环境进行详细的调查,根据调查的结果来设计建筑物,以此来实现建筑物与周边环境的相互融合,从而保证城市规划的整体性。优秀的建筑物应该要具有自己的特点,不应该一味的模仿其他城市的建筑物,对此建筑设计师在设计城市规划计划的时候应该要根据城市自身的特点与自己的设计理念对建筑设计进行创新,让城市建筑物设计呈现自己独特的特性,更好的体现不同城市之间的魅力,除此之外,建筑设计师在进行城市设计的时候需要要将设计理念与城市原有的文化特征结合在一起,让人们在欣赏建筑物的时候感受到该座城市所蕴含的文化修养,为了更好的保护城市的文化,在进行建筑设计的时候可以多采用抽象设计的方法保证城市文化的整体性,以此来达到城市规划设计与建筑设计相互结合的目的,根据城市规划的特点进行建筑设计可以更好的利用有限的城市空间,将城市空间与历史空间进行联合,促进城市的进一步发展。第二在进行建筑设计的时候需要与城市规划相互结合,为了提高建筑物设计的整体性首先要明确与了解城市规划与建筑规划两者的概念,根据城市规划进行建筑规划的主要概念便是根据城市的环境、未来的发展方向与城市化工程等合理的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合理的利用土地资源对城市各个部分的城市功能进行合理科学的划分,根据城市规划进行建筑设计能够大大提高人们居住环境的美观度,给人们带来更好的居住环境,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和环境质量,建筑师在设计建筑规划的时候需要充分考虑广大人们对建筑物外观和建筑材料的要求,在选择建筑材料的时候多选用美观性更强的建筑材料,从而满足对建筑物外观的要求,提高人们生活的幸福度,为城市提供良好的形象,促进城市的进一步发展。第三在进行建筑设计的时候需要根据城市规划进行设计,在合理科学的利用城市有限土地资源的前提下不断丰富与改进建筑物的功能,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对建筑物的审美能力逐步提高,人们对建筑物的设计要求越来越高,为了更好的满足人们的设计与规划需求,建筑师在进行建筑设计的时候需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设计理念,根据城市居民的要求进行建筑规划与设计,在坚持以人为本设计理念的基础上进行建筑设计能够更好的满足人们对城市规划的要求,建筑师在采集居民设计意见的时候需要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需要根据城市规划的实际情况进行规划,将广大居民的实际需求与城市规划的具体情况进行充分的融合,在满足人们对建筑物美观性和多功能性基础上进行合理科学的建筑规划,良好的建筑规划能够有效的利用城市有限的公共土地资源,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为居民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第四便是在考虑城市规划与建筑设计两者之间关系的时候需要联系两者各自的理论概念进行讨论,从相关例子中可以得出城市规划与建筑设计两者之间具有密切的联系,建筑师在进行建筑设计的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两者之间不同的特点,根据特点进行城市规划和建筑设计,在进行建筑设计的时候需要充分考虑城市规划的特点,根据城市规划的特点进行建筑设计的时候需要始终坚持整体性的原则,保证城市规划与建筑设计的相互结合,在进行建筑设计的过程中城市设计可以提供一些规划建议,促进建筑设计工程的进一步开展。

2建筑设计和城市规划设计的现状

2.1没有合理科学的计划对建筑设计与城市规划进行指导

在进行城市规划与建筑设计的过程中需要跟根据不同城市的具体情况进行设计,在设计过程中很对设计过程与工序和国家法律产生矛盾,阻碍了城市规划进程的进一步开展,如果未获批准,有些行动可能在随后的执行过程中违反法律,被政府和人民所接受是困难的。目前,一些房地产企业在没有审批的情况下仍有侥幸的心理,导致许多问题的产生。

2.2缺乏广泛的公众参与机制

由于缺乏有效的组织和渠道,很多居民都没有一定的权利参加到城市规划与建筑设计过程,城市规划与建筑设计的任务多是由政府等管理部门进行承担,政府等管理部门对城市规划与建筑设计总过程有监督和管理的权利,对规划工程监督的权利被政府等管理部门进行集中,从而导致监督工程的落后,人们对规划过程的参与度比较低,不利于对规划过程的监督,难以保证规划的科学性与合理性。

3建筑设计和城市规划设计的优化策略

3.1重点建设一个和谐统一的居住环境

在进行建筑规划的时候需要充分考虑城市规划的具体情况,根据城市规划的现状进行建筑设计,在设计的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建筑物的功能发挥,由于在大城市中土地资源非常有限,为了更好的合理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设计师在进行城市与建筑设计的过程中可以利用高度来提高人们的居住活动范围,以此来满足人们对大的生活区域的要求,除此之外,在进行设计的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人们对建筑设计的意见,提高设计的整体性,营造良好的生活与居住环境,完善该城市的基础设施,打造良好的城市形象,促进城市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3.2坚持以人为本的设计理念进行建筑设计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对生活水平的要求越来越高,在现如今建筑设计过程中需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设计理念,更好的满足人们对居住环境的要求,在进行城市设计的过程中需要从人们生活的角度出发,基础设施的建设首先要满足人们的生活需求,方便人们的日常生活,提高人们生活与工作的效率。

4结束语

城市化进程的不断进步给人们的生活活动区域带来更高的挑战,根据城市规划的现状进行合理科学的建筑设计能够大大的扩展人们的生活区域,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满足人们对居住环境的要求,除此之外,在进行建筑设计的过程中将城市文化融入到建筑理念中可以让人们在观赏城市建筑设计的过程中感受到城市浓厚的文化魅力,促进城市文化的传播,在设计过程中将城市规划与建筑设计进行充分的融合能够树立良好的城市形象,促进城市的进一步发展。

【参考文献】

[1]刘昆郧.新形势下建筑设计与城市规划[J].住宅与房地产,2018(34).

[2]吴艳霞.探讨城市规划与建筑设计的关系[J].门窗,2017(11).

[3]朱益萍.试论新形势下的建筑设计与城市规划[J].建材与装饰,201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