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哲学论文范例

古代哲学论文

古代哲学论文范文1

中国古代灾害文学的整理与研究却仍然处于起步阶段,目前主要的研究成果是论文。本文在前人相关研究成果基础上,继续搜集文献,以求获得更充分的认识。

关键词:

灾害;古代文学;研究综述

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自然灾害频发的国家,灾害的影响波及社会的方方面面,文学中表现自然灾害的作品更是不计其数。中国古代灾害文学的整理与研究却仍然处于起步阶段,目前主要的研究成果是论文。唐元、张静《古代灾害文学研究现状综述》(《山花》2015.5)梳理了部分相关成果,本文继续搜集文献,以求获得更充分的认识。有的论文属于概述与理论指导的研究。全方位地概括灾害与社会的关系的有邹逸麟《“灾害与社会”研究刍议》(《复旦学报》2000.6)一文,文章指出灾难具有自然和社会双重属性,研究我国历史时期灾害的时空变化,灾害对人口、政治、经济、文化的关系,是认识中国国情的重要方面。黄敏《“灾害与文学”研究范式刍议》(《楚雄师范学院学报》2016.1)认为“灾害与文学”聚焦于自然灾害,也关注天灾与人祸的关系,是强调文学反映功能的文学研究范式,但是我们不仅要关注作品的政治、社会层面及生命、伦理层面,也要关注作品的哲学、美学层面;关注对灾害的本体性书写,强调在灾害面前人类应该具有的现代思想,即哲学层面的思考。从历史学的角度来研究古代灾害文学,近年来比较显著。如陈侃理《儒学、数术与政治——中国古代灾异政治文化研究》(北京大学2012年博士学位论文)结合经学与政治,宏观探讨灾异观念,文章指出,灾异作为一种政治文化,对中国古代政治实践影响很深,远不止在思想层面;同时还指出,灾异说对权力的干预和约束缺少强制性,反而常常被权力所驱使。李军《灾害危机与唐代政治》(首都师范大学2004年博士学位论文)从灾害与政治的角度,讨论国家机构在面临灾害危机时的具体应对政策,包括上至皇帝下至地方官员的对策,同时讨论了灾害与民族战争、藩镇政策与灾民动乱问题;“灾异天谴说”在灾异与政治的互动关系中始终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同时也指出,灾异说对政治的修正效果是十分有限的。史学界研究成果细致入微,而文学研究以史学为依据、以文学作品为基础,但史学研究成果作为文学研究的参考,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对灾害文学进行人类学或者母题研究,也是一个重要的方向。郭子辉《灾害神话:苦难现实的浪漫外衣——灾害文学源头探寻》(《长城》2012.2)认为灾害神话作为灾害文学的源头,对于先秦以来我国灾害文学创作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不但提供了文学素材,还提供了一种写作模式,一直贯穿到当代的灾害文学创作之中。李伟《先秦灾害神话之文学探析》(《防灾科技学院学报》2015.1),认为先秦灾害神话记录了自然灾害,表现了远古先民的原始宗教信仰,同时灾害神话对后世文学题材、结构等方面所产生的深刻影响,更使其成为灾害文学的重要主题之一。对灾害书写进行文学研究的成果有如下角度:以时代为单位进行研究。李瑞丰《先秦两汉灾异文学研究》(河北大学2014年博士学位论文)试图建立“灾害文学”主题研究,并梳理灾异文学主题研究的理论基础与研究范围;关于灾异文学的现实意义,文章指出四点:一、作为赈灾手段之一的巫术禳灾,二、农业社会中作为社会评判的工具和道德评判的尺度,三、作为记实性史料及对灾异与自然和社会关系的反思,四、作为历史记忆的体验与民族凝聚力的激发。李文娟《东汉灾害文学研究》(安徽大学2014年硕士学位论文)文章指出东汉灾害文学的表现形式以及内涵不断地得到丰富拓展,灾害文学对灾害的记录已经超出了单纯的文字记载的范畴。杜玉俭、李莉《唐代文学中灾异观念的表现》(《广州大学学报》2006.6)指出灾异观念是天人感应学说的重要内容,灾异观念在唐代甚为流行,其表现形式与汉朝略有不同。以时代来限定研究范围,从文学史的角度来分析各个阶段的灾害与文学的关系,重点关注灾异观念、道德感召,有的文章从诗文创作者角度来分析灾难对创作动机的影响,具有开拓性。

以作家或具体作品为单位进行研究。杨古月《<左传>中灾异研究》(南京师范大学2015年硕士学位论文)指出上层社会的知识分子和下层社会的普通百姓对待灾异态度往往是截然相反的,而知识分子在谈灾异的时候,往往要把灾异和人民、君主乃至整个国家的兴亡结合起来,灾异对于上层社会的影响远远比对普通百姓的影响来得深刻。刘艺《杜甫天灾诗探微》(《杜甫研究学刊》2013.1)和吴夏平《白居易的灾害诗》(《古典文学知识》2013.3)同样如此。其中杨古月和薛雨的文章值得关注,探讨了灾异观念的变化和灾异对社会不同人群的影响,其余论文则停留在诗史互证的层面。研究灾害对文学创作的影响方面。高璐《嘉靖大地震的发生与明代文学》(《社会科学家》2013.9)指出,此次地震的发生产生的震后文学作品,使得相关的受灾场景得到了生动而周详的描述;就祭悼作品而言,个人所写的悼念诗文更具有真情实感,文学性更强;地方在震后数年内涌现了大量的重修题记,亦有可备观览之作。从文学艺术性角度探讨的,目前只有侯英、唐元《康熙十八年地震诸家诗研究》(《短篇小说》2013.14)一篇,文章从康熙十八年京畿地震诗歌入手,讨论了地震诗歌所应具备的艺术因素。此类文章从更大的角度来研究灾难对文学的影响,涉及灾害对作家本人生活的影响、创作心理的影响,更注重灾害与作家、作品的互动关系。从灾害类型来展开研究的,侯英《由汶川抗震诗歌大潮看中国古代地震诗歌》(《防灾科技学院学报》2010.1)归纳出古代地震诗歌在内容上的某些共同特点。此外还有杨莹樱《中国古代小说瘟疫描写与研究》(上海师范大学2008年硕士论文)等文章。此类文章代表性不强,灾难与文学的互动关系与灾害的具体类型关系不大,而与灾难的造成的影响程度联系更为密切。

综述研究灾害与文学,首先应考虑灾害对社会、经济、政治、人口迁徙造成的影响,其次是是灾害对作家本人的影响,包括作家的生存状态和心理状况,其次是作家在文学作品中对灾害的具体表现,包括文学特色、文学思想等。应以灾害给社会造成的影响为中心,以中国古代“天谴论”与“反天谴论”为暗线,以文学性最强的古代诗歌为例,兼顾古代文章与叙事性小说,分析灾害给作家带来的影响、给文学本身带来的影响,进而分析灾害与文学的互动关系。

作者:栾玉博 单位:西北大学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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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梵文研究中心主办的“梵学与佛学研讨会”于2011年10月22-23日在苏州召开,本次会议得到苏州西园寺普仁方丈及诸寺众的大力支持与协助,来自北京、台湾、香港、上海、广州、成都等地区近50名学者参加了会议,与会学者就中国当前梵学与佛学的研究、人才培养及未来发展趋势展开了热烈的讨论与交流。   本次会议共收到36篇论文,其中基于梵汉或梵藏汉对勘的大乘佛教经论与思想研究的论文,就有16篇。在这些经论中,最受关注的是在中土流传甚广的《维摩诘所说经》。黄宝生研究员在其《〈维摩诘所说经〉梵汉对勘导言》中以梵文本与汉译中的什本、奘本《维摩诘所说经》的对勘为基础展开研讨。台湾中央大学中文系万金川教授的《梵汉对勘研究的文化与思想转向》一文,从思想文化传播的角度,对梵汉对勘的价值与意义做了讨论。中山大学哲学系范慕尤博士的论文《〈维摩诘经〉文本对勘的启示》,列举出数则《维摩诘经》梵文写本与汉、藏各种译本间存在的差异,结合僧肇、窥基等人的注释,剖析不同译本中所体现的哲学思想,认为鸠摩罗什有改译经文的行为,很可能源于中观思想和大乘菩萨道实践思想的影响。中国社会科学院梵文中心常蕾博士在其《〈入楞伽经〉梵汉对勘札记》中指出若能充分利用汉译佛经翻译时间早、同本异译多、时间跨度大的特点,对梵文佛经的校勘工作会有相当的帮助。梵文中心葛维钧研究员的《智者大师解经中的问题及其影响》一文以《法华经》梵汉对勘为基础,指出智者大师对《法华经》经文形式与内容两方面的误读。   中观与唯识典籍的整理与研究是深化当前大乘佛教研究的基础性工作。本次会议上发表的许多论文即是基于梵、藏、汉等不同文本的校勘,对中观唯识典籍所做的文献整理或思想探讨。香港大学佛学研究中心麦文彪博士的《早期“般若经”的流变与梵汉对勘的若干问题》一文,以《出三藏记集》所提供的文献讯息为出发点,配合近年有关“般若经”的研究成果,尝试重建早期“般若经”传入汉地的面貌,分析现存“般若经”文字材料的流变,并对若干梵汉对勘时必需注意的方面做出探讨。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萨尔吉副教授在其《〈中观心论颂〉梵藏对勘举隅》中,通过对勘印度大乘中观派论师清辨的《中观心论颂》梵文写本与藏译文本,发现两者之间存在的文句差异,并对致异的原因做出各种推测。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何欢欢博士的《“瓶空”与“虚空”———试论清辩对吠檀多哲学的批判》一文也是基于对清辩《中观心论》的梵、藏对勘,以此论与乔荼波陀《圣教论》中出现的“瓶空喻”为切入点,还原以清辩为代表的佛教中观自立派与吠檀多派的论辩细节。   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叶少勇博士宣读了《新发现月称造〈六十正理论释〉梵文残叶》一文。复旦大学文史研究院刘震副研究员的《〈赞法界颂〉与〈地藏菩萨请问法身赞〉》一文,通过比勘在西藏流传颇广的题名为龙树所作《赞法界颂》的梵、藏、汉文本,揭示三种文本间的差异。   中国社会科学院梵文中心周贵华研究员提交的《〈解深密经〉的三时判教》一文指出,《解深密经》是瑜伽行派的根本经典。因此经的梵本不存,目前只能根据汉译、藏译的“三时判教”几段译文,进行对比分析,以显示两者思想的异同,由此可更好地体会《解深密经》的判教意趣。台湾政治大学宗教研究所耿晴助理教授在《检讨〈金刚般若论释〉与〈摄大乘论释〉的关联》一文指出,世亲在《摄大乘论释》以prabhāvita描述成佛时法身从遮蔽状态变成被显露状态的转换,这个词在《金刚般若波罗蜜经论》的散文注释中亦有类似的用法,足以说明《金刚般若波罗蜜经论》与《摄大乘论释》皆出自世亲之手。台湾法鼓佛学院释惠敏法师发表的《梵本〈大乘庄严经论〉之研究百年简史》,利用Zotero书目管理系统,展示近百年来梵本《大乘庄严经论》研究的历史,介绍相关的研究成果,并从时段、研究者、成果类型等多个维度,揭示出《大乘庄严经论》百年研究史的细节。   有三位学者分别从密教的成就师、经典与本尊三个角度,探讨了秘密佛教或曰金刚乘佛教的相关问题。中国社会科学院亚太所薛克翘研究员的《印度佛教金刚乘成就师坎诃巴》、梵文中心李南研究员的《略论〈喜金刚本续〉》、台湾佛光大学佛教学系刘国威副教授的《佛教密续独特女性本尊Kurukullā(咕噜咕咧佛母,作明佛母)相关梵藏文献的初步研究》均做了此方面探索和研究。   梵汉对勘是深化当前中国佛教学研究的基础性工作,也是推进汉语史尤其是佛教汉语研究无法回避的瓶颈。香港教育学院中文系主任朱庆之教授的《汉梵佛典双语标注语料库的构建》,介绍了他目前主持的“汉译佛经梵汉对比分析语料库建设及汉语历史语言学研究”项目。梵文研究中心姜南博士的《汉译佛经中标记分明的时体表达式》重点讨论有显性标记的动词形式,揭示出汉译佛经表现动词时体范畴的特点。北京外国语大学中文学院王继红副教授的《论部汉译佛典篇章标示成分考察》意在考察《俱舍论》梵语原典以及真谛、玄奘两种汉译本中的篇章标示成分。。   有论文对名号、词语做了精细考察。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陈明教授的《须大拏太子诸名号考源》、中国人民大学佛教与宗教学理论研究所惟善副教授的《鲁波与阿鲁波的梵语区别》、西南科技大学陈秀兰教授的《“五体投地”语源考》即是如此。   梵语声明学或曰梵语文法研究一直是中国梵学与佛学研究中的弱项,因此,中国藏学研究中心罗鸿副研究员的《关于〈依缘月光疏〉梵藏蒙校勘的初步报告》、北京大学博士生张雪杉的《西藏自治区存梵文语法写本初步调查》、北大硕士生王臣邑的(DiegoLoukota)《波你尼〈八篇章〉中的变位被动动词形式:历史比较角度下的形态与语义分析》等值得推荐。   台湾法鼓佛学院邓伟仁博士的《中国古代僧人的梵语知识:方法论探讨》意在通过汉文藏经中所保存的梵语知识,讨论中国古代僧侣文人对梵语声明学的认知方法与接受情形,探求中国古人对梵语的学习与认知。梵文中心周广荣副研究员的《真言与王权》,以最能体现梵语神圣属性的真言与王权之关系为题,分别探求婆罗门教、印度佛教、汉传佛教传统中,真言与世俗王权之间的不同关系,揭示不同社会文化传统中蕴含的政教关系。医方明在佛教僧团的形成和发展中发挥过积极作用。中国藏医院的刘英华医师的《〈八支心要集〉传承与传译》一文正是基于他对印度古代医方明典籍《八支心要集》在南印度传承状况的实地考察而撰写的。#p#分页标题#e#   在这次会议上,把研究对象限定在正统梵学范围之内或其背景之中的文章只有两篇。梵文中心副主任孙晶研究员的论文《筏罗婆的Anubhasya研究》,对吠檀多重要哲学家筏罗婆的哲学思想及其注释《梵经》的《小注》(Anubhasya)做了论述,意在揭示其“纯粹不二一元论”思想内涵。台湾政治大学黄柏棋教授的《马鸣〈佛所行赞〉及佛教之转型》一文从梵语文学史上宫廷诗与赞咏诗的兴起,考察了马鸣《佛所行传》与佛教“梵语化”转型之间的关系。

古代哲学论文范文3

19世纪末20世纪初,西方思想文化对中国的影响在哲学和自然科学领域最为剧烈,中国文学史学科恰好诞生于这个时期,其学科建制和叙述模式存在明显的西化色彩。因此,讨论中国文学史的叙述模式避不开“西学东渐”和西方哲学这个大的时代和文化背景,尤其如“实体”、“本质”等概念。欲明“实体”、“本质”的内蕴,还得追溯到柏拉图的“理式(理念)”。柏拉图在《理想国》中说:“我们经常用一个理式来统摄杂多的同名的个别事物,每一类杂多的个别事物各有一个理式”。朱光潜先生在《题解》中说:“在柏拉图看,宇宙间只有‘规律’,‘原理大法’———他所谓‘理式’———才是真实的,现象世界只是规律的个别事例,‘理式’的具体化,所以是按照‘摹仿’理式而来的,可以说是‘理式’的影子或仿本”。

柏拉图提出“理式”的目的是为了指出诗、画等艺术是对现象世界的摹仿,诗人和画家描摹的床甚至不如木匠制作的实物的“床”,与“床”的理式相隔就更远了,只能算是“摹仿的摹仿”、“影子的影子”、“和真理隔着三层”。因此,柏拉图要将“迷惑”世人的诗人、画家驱逐出理想国。可见,“理式”是至高无上的,是先验的、抽象的、普遍的,世间纷繁众多的现象只是对它的被动“摹仿”和“分有”。总之,西方自柏拉图开始,认为通过以众多哲学概念为根基的逻辑思维就能了解、掌握世界内在秩序及关联的思维就成了西方哲学悠久的传统。“实体”是西方哲学在“理式”之后才形成的。荷兰哲学家斯宾诺莎(1632—1677)说:“(实体)是在自身内并通过自身而被认识的东西”[3]。黑格尔说:“一切问题的关键在于,不仅把真实的东西或真理理解和表述为实体,而且同样理解和表述为主体”[3]。柏拉图设置了一个最高的“理式”,斯宾诺莎和黑格尔逐步完善主观构建的理论世界。因为,在柏拉图看来,现象世界均在“摹仿”、“分有”理式世界。可是,“理式”又是怎样产生的呢?斯宾诺莎对“实体”的理解很类似我国道家“自本自根”、“先天地生”的“道”。黑格尔则提升了“主体”的外延,主要是为他建构的以“绝对理念”为核心的哲学体系服务。两位哲学家都十分突出“实体”的两个基本特征:一是“实体”的主观能动性;二是“实体”本身只有通过辨证发展才能趋于全面和完善。伴随着西方哲学本体论向认识论的转向,哲学领域兴起了对人的理性的深入探索。

“本质”是一个相对生活化的哲学概念。黑格尔说“我们常认为哲学的任务或目的在于认识事物的本质,这意思是说,不应当让事物停留在它的直接性里,而须指出它是以别的事物为中介或根据的。事物的直接存在,依此说来,就好像是一个表皮或一个帷幕,在这里面或后面,还蕴藏着本质……事物中有其永久的东西,这就是事物的本质”[4]。黑格尔认为“本质”蕴藏在“直接存在”的各种各样的事物里面,要认识一种事物,我们就要通过另外的事物作为“中介”或“根据”。一方面,事物的本质是事物中“永久的东西”,是绝对恒定的;另一方面,我们由事物的直接性认识事物本质的过程却相对地永无止境。那么,我们什么时候可以说认识到了事物的本质呢?因此,“本质”如果离开了丰富、具体的现象,那么它自身的存在也成了问题。还有一种看法认为,事物本就无所谓“本质”,“本质”只是我们去打开认识事物之门的一把钥匙,徐岱先生就认为:“本质与其说意味着对象的所‘是’,不如讲只是我们试图揭示对象之所是的一个手段和道具,也就是说他其实是由我们出于把握对象的需要而被设置出来的一个概念,而并非我们所要把握的实际对象。因此其真正的位置并不在本体论而只属于认识论”[5]。将“本质”视为“手段和道具”虽然还需要商榷,但是,将目光从“本质”拉回到“实际对象”的思路和认识的确是有道理的。

综上所述,西方哲学十分擅长通过逻辑推理而建构起一个抽象的最高原则,如:“理式”、“实体”、“本质”等等。这是西方式思维的固有特征,哲学上的这种思维模式最终简化为现象与本质的对立、内容与形式的对立、主体与客体的对立等表现形式,这即是西方哲学的“本质”观。19世纪末20世纪初,西方哲学的“本质”观涌入我国,渗入恰好诞生于这个时期中国古代文学史学科建设和著述体例之中,从而被鲜明地带着西方哲学“本质”观的烙印。西方哲学“本质”观深深地影响着中国文学史的叙述模式。

二、中国文学史叙述“本质”观的宏观、微观层面

中国文学史叙述模式深受西方哲学以“理式”、“实体”、“本质”等为构架建立起来的“本质”观的影响,呈现出明显的叙述模式上的“本质”观。我国古代文学理论重审美感悟,故而采用西方思维分析我国古代作家、作品时出现了明显的失效症状。大致来看,深受西方哲学“本质”观影响的我国文学史著述体现出两个层面的“本质”观:一是宏观层面上的叙述“本质”观,另外一个是微观层面上的叙述“本质”观。先看宏观层面上的叙述“本质”观。宏观层面的叙述“本质”观是叙述思维、方法的根基,它被当成是先验存在的,高高凌驾于文学的客观实际之上,在无形中制约着中国文学史著述的叙述方向。这个方面主要有:西方“纯文学”观、美国实用主义哲学等。当然,以提倡政教为主流的中国古代文学理论同样存在这种先验的叙述“本质”观。

早期中国文学史著述初步受到西方“纯文学”观的影响。现在,文学史叙述的“纯文学观”模式越来越成型,甚至到了僵化的地步。西方的“纯文学观”起源早,对文学的本质特征和内在规律认识理解细致、深入,将文学分为诗歌、散文、小说和戏剧四大文体,对文学的政教功能和审美功能同样重视。相比西方,我国虽然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兴起过“文笔之辨”的探讨,虽然粗略地厘清了“文”、“笔”的界限,但此后并没有作继续深入的探寻,所以,“杂文学”一直主宰着中国古代文学的发展。中国古代文学对文体的分类全面细致,曹丕《典论•论文》把文体分为奏议、书论、铭诔和诗赋八类,陆机《文赋》将文体分为十类,刘勰对文体分得就更细了。这个特点恰好说明一个问题:中国古代文学对文学的认识有自身的传统。众所周知,因为儒家思想长期居于统治地位,相应地,儒家文艺思想对中国古代文学的影响就更大了,许多有关政治、历史、哲学的文章因为具备文学色彩而长期被认为是文学作品。中国古代文学并不怎么强调作品的文学性与非文学性因素,至于文学的审美娱乐功能,不仅长期得不到承认,而且一旦出现便遭受到打压、抑制,很多时候只存在于士大夫的私人世界中。陈平原先生说:“近百年来以西方‘纯文学’观念为尺度剪裁而成的‘中国文学史’,或许是一种削足适履”[6]。西方文学“纯文学”观注意探寻文学的本质及其规律,它融入到中国文学史叙述模式中去,不仅对中国古代大量的属于“杂文学”的作品失去评判的效力,而且可能会将中国文学史学科引入歧途。

美国以杜威为代表的实用主义哲学对中国文学史叙述模式宏观层面的“本质”观影响也很深。或者为了稳固统治的需要,或者为了革命的需要,文学被作为一种工具和手段,具有自身独特规律的文学观始终没有成为主流。胡适先生于1927年写成的《白话文学史》就是这方面的典型,他在《白话文学史•引子》中自述写作动机:“老实说罢,我要大家都知道白话文学史就是中国文学史的中心部分。中国文学史若去掉了白话文学的进化史,就不成中国文学史了,只可叫做‘古文传统史’罢了”[7]。胡适之所以如此鲜明地将“白话文学”与“古文文学”对立起来,正是秉持实用主义哲学“历史进化”的思想,将中国文学发展的历史纳入其语言工具改革的现实诉求上面(“白话”代“文言”的运动)。实际上,胡适写作《白话文学史》的政治意味是很浓烈的。只要稍微熟悉中国文学史的人都知道,中国文学史的主流并不是白话文学,至少在元代以前是这样的,士大夫文学才是主流。骆玉明先生说:“要说到《白话文学史》的特点,首先要注意到它不是单纯的学术研究著作。它不仅和‘五四’新文化运动紧密相关,其背后还牵连着清末以来一系列的社会变革要求”[7]。虽然《白话文学史》将长期被古文正统掩盖的清新浅易富于批判性、战斗性的“平民文学”解放出来,其贡献是巨大的,但是,这种将某种哲学思想和现实政治目的强加在中国文学史头上的做法显然是要被时代所唾弃的。

其实,不独文学史著述中存在宏观层面的叙事“本质”观,我国古代同样存在这种先验的叙述“本质”观。汉代儒生解经之作即是,当然,最早应追溯到孔子整理、编订西周典籍。齐梁时期刘勰的《文心雕龙》也有先验的叙述“本质”观。王元化先生在谈及《文心雕龙》的文体论时说:“刘勰为了论述上述观点,竟把每种文体的产生都追溯到儒家经典上去,从而在文学史方面制定出一套先验的理论结构”[8]。王先生对刘勰以“原道”、“征圣”、“宗经”、“正纬”、“辨骚”统领文学的各种文体发展有所反思,将其视为“先验的”。也就是说,在中国文学史的各种文体自然演进的过程中,刘勰所说的一些联系可能是不存在的。20世纪90年代袁行霈先生主编的《中国文学史》力求从“文化”的视角梳理中国文学;章培恒、骆玉明二先生主编的《中国文学史新著》则用“人性”作为解剖中国文学发生、发展的工具。其实,类似上述著述中的叙述模式存在一个共同的地方,就是预先设立一个所谓的“本质”观念,然后以此来俯瞰中国文学。殊不知它们忽视了中国文学自身实际的演进过程、特点和规律。百多年的中国文学史著述体例一方面借鉴西方的“纯文学观”,另一方面又时时受到中国古代“杂文学观”的限制,虽然力图东西兼顾,但是吃力不讨好。其实,人为地预设任何的先验的“本质”观对梳理中国文学都是失效的,只有立足于中国文学发生、发展的实际才是恰切、深入阐发中国文学演进规律、特征的必由之路。再看微观层面上的叙述“本质”观。这个方面的“本质”观主要体现在各种文学史的著述的写作模式上,它不像宏观层面的叙述“本质”观在整体上影响读者对中国文学史的认识,它只是零散地体现在对中国文学史某一段、某一个作家、某一篇作品、某一个文学现象或事件的理解分析中,本文主要讨论微观层面叙述“本质”观的两个突出方面。

第一,“思想内容•艺术特色”的分析路径。在各种中国文学史著述中,著述者总会先解读作品的思想内容,接下来才是作品的语言、构思等形式技巧方面的艺术特色。这种分析路径几乎成了文学史著述的惯用手段。其实,这也可以溯源于西方哲学擅长将自然界的万事万物划分成本质与现象且将它们对立起来的传统。或者说,这与文艺理论将哲学中的本质与现象简化为内容与形式的关系有很深的联系。既然采用了一种简化方便的分析手段,势必会形成简化的思维模式。这样做势必忽略两个重要的方面:一是作品的思想内容和艺术特色是相互映现的一个整体,不可人为地将其一分为二,一些文学史著述中存在的重作品思想内容轻作品艺术特色的分析就更加不可取了;二是读者鉴赏的心理过程。读者有时沉浸在作品的语言世界中,有时陶醉于作品精妙的构思中,极有可能无暇顾及作品的主旨或思想。还有一种情况,有些作品本来就是以艺术特色取胜的,就更加不适宜用上述分析手段进行分析了。以往的中国文学史研究很不注重娱乐文学这个方面,现在有些研究者已经开始注意中国古代文学士大夫这个独特的文学趣味,这类作品其实也不适合使用“思想内容•艺术特色”式的分析路径。

第二,作家生平→作品分析→后世影响的分析步骤。大部分文学史著述在分析一个作家的作品之前,都要对作家的生平作一番介绍。实际上,作品的形成是多种原因综合影响的结果,作者生平只是其中的一个原因。作品与作家生平并不是局部与整体的关系,更不是一一对应的关系,如果机械地把作家生平与具体作品的分析一一对应起来,可能会导致牵强附会。文学史著述如果过分强调这一分析思路,那么就会弱化读者对具体作品创作情境的考察辨析。在作家作品对后世文学的影响方面,对成就很大的文学家的评价时常会有溢美之辞,比如:东晋谢混、谢灵运的山水诗对后世山水诗创作的影响。总之,不能先验地认为作家生平与作品的生成有必然联系,也不能先验地认为前一时期的作品对后一时期的作品必然产生影响,而且往往是正面影响。这里面蕴含的先验叙述“本质”观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

三、突破中国文学史叙述“本质”观的对策

前文述及中国文学史叙述模式受西方哲学“本质”观的影响十分明显,宏观层面的叙述“本质”观主要体现在著述者吸取西方的“纯文学观”、美国的实用主义哲学及西方的人性理论和文化批评思潮等梳理总结中国文学的演进特征和规律。微观层面的叙述“本质”观主要体现在采用固定的分析路径、步骤对作家、作品的分析,呈现出比较明显的“本质”观念。上述中国文学史叙述“本质”观主要源于“西学东渐”的时代思潮,当然也留有我们民族自身的一些思维痕迹,比如:贵古贱今的文论传统、“知人论世”的文论思想等等。近年来,西方思想学说与中国古代文学、文论的适应性问题日益受到研究者的重视。研究者们一方面肯定了引进西方思想学说系统梳理总结我国古代文学发生、发展历程所取得的成绩,另一方面也在不断反思中国文学史著述中受西方哲学思想影响和自身传统影响而形成的各种叙述“本质”观念,这些先验“本质”观与重审美感悟的中国传统文论实际上并不相符。那么,如何避免在探寻中国古代文学发展、演进规律时的“失效”和阐释作家、作品时的“误读”现象呢?下面是笔者的一些粗浅看法。

第一,秉持辩证思维。文学史是读者通向作品的一座桥梁,不能将其梳理、总结文学发展、演进规律的学科特征凌驾于回归作品这个终极目的之上。因此,在制定文学史著述的叙述模式时需要秉持辩证思维,同时兼顾中西方思想文化。自1904年京师大学堂教员林传甲写成第一部中国文学史至今,中国学术的传统特征在文学史著述中越来越淡薄。其实,林传甲较少受到西方“纯文学观”的束缚,讲义的内容很广泛,包括:文字学、音韵学、训诂学、修辞学、经、史、子等。然而,之后的文学史著述逐渐地将不符合西方“纯文学观”的内容逐出了文学史的范围。面对诸多文学史著述运用西方“纯文学观”剪裁中国古代作家作品这一趋势,笔者认为对魏晋以前的文学史是不适用的,况且,魏晋以后的中国文学史依然是遵循着“纯文学”和“杂文学”交替或同步前进的逻辑走向。中国在近代面临西方思潮猛烈侵入之前的文学史主要还是“杂文学”引领的文学史观。中国文学史著述如果不顾及中国文学史自身发展的这个独特性,那么对整个中国古代文学的理解和认识就会出现很严重的偏差。

另外,在中国古代文学学科兴起之前,不能认为中国古代就全然没有总结我国文学发生、发展、演进规律的理论,只是说我们古人的看法、见解是以零散、片断的形式存在于一些文话、诗话、文章序跋、书札中,确实不如西方文学系统、全面、深入,但这丝毫不影响它们对我国文学发展得出特别深刻的结论。总之,文学史著述在制定叙述模式时要避免先验的“本质”观,要秉持辩证思维,中西兼顾,最根本的是要与本民族的文学、文论发展的实际状况相契合。中国传统学术风格在现在的文学史著述中愈来愈难觅踪迹无疑给我们敲响了警钟。

第二,以中国古代文论中的“文”为依托。每个民族在梳理总结本民族的文学史时,首先要依托本民族对“文”的特定理解和认识,这应该是不言而喻的。但是,通观中国文学史的诸多著述,其叙述模式所依托的“文”却不是我们民族所固有的,或者说是不纯粹的。现今中国文学史著述叙述模式的形式和内容存在人为嫁接的弊病,这极大地遮蔽了中国文学发展的丰富性和复杂性,这与中国文学史学科产生于中西思想交会碰撞的时代大势关系密切。让我们来鸟瞰以下中国古代“文”的演变及特点。

中国古代关于“文”的理解时有变化。《论语》中的“文”、“文学”是对上古流传下来的文献典籍的总称,是对熟悉古代文献典籍的士的粗略分类。汉代的“文”总括学术,所涵盖的范围更广。总之,在魏晋之前,“文”既指典籍文献,又可指文章、学术。曹丕《典论•论文》“盖文章,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中的“文章”指所有用文字写成的作品。陆机《文赋》虽然以“文”为中心展开论述,文体的分类比曹丕细致了一些,但是也没有对文学性和非文学性做出严格的区分。刘勰《文心雕龙》中“文之为德也大矣”中的“文”包括“颜色、形状、五音、文章”[9],内容更加广泛。刘勰还说“无韵者笔也,有韵者文也”,他初步地以声律为标准区分了文学性和非文学性作品,这显然是受到南朝“永明体”诗歌声律理论的影响,但是,仅仅从声律的角度来对文学与非文学做出区分是不够的。将学术与文学区别开来的标志是南朝宋范晔在《后汉书》中于《儒林传》外另立《文苑传》。中国古代文学在后来的发展过程中,“道”、“声律”、“辞采”、“性情”、“神韵”、“义理”、“考据”、“辞章”等先后成为人们辨析评价文学作品的尺度。可见,中国古代关于“文”的认识是比较宽泛的,并不是源于史诗和戏剧的西方文学观所能牢笼的。中国古代文学既然产生于一个对“文”有着独特理解认识的文化、文论传统中,那么,我们在总结文学发展规律的时候,就有必要将某一特定阶段的文学史还原,了解那时的“文”的内涵和外延,这样才符合中国古代文学学科“史”的性质。

四、结语

古代哲学论文范文4

古代文学世家研究是以家族为视角探讨“文学的家族”与“家族的文学”的历史发展、家族个性、家学本质和社会地位的文学研究。其学术范式或者以文化为本位,或者以文学为本位。前者立足于家族文化的整体性研究,文学世家是家族文化研究有机而重要的组成部分;后者立足于文学世家的特定性研究,家族文化作为文学世家的重要背景而受到重视和研究。两种学术范式各有侧重,各有特点,但都强调“家学”独特性的择微,呈现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态势,并没有优劣之分。不过就文学学科的属性来说,采用以文学为本位的学术范式更为切合古代文学研究自身的特征和要求。文学世家研究是基于古代文学研究的理论“西化”反思和学术创新需求的结果,体现了古代文学研究的本土话语回归和学术范式创新。古代文学世家研究取得了突出的学术成果,从以个案研究为主走向以朝代为主、区域为主和专题为主的多样化研究。以汉族文学世家研究为主体,也有少数民族文学世家的研究。

1.个案性研究成果

文学世家的个案研究成果最多,主要集中在六朝、宋代和明清三个时段上。六朝的个案研究,主要聚焦于陈郡谢氏,琅琊王氏,兰陵萧氏,琅琊颜氏,东海徐氏等。其中陈郡谢氏文学世家研究最突出,有程章灿《陈郡阳夏谢氏:六朝文学士族之个案研究》、丁福林《东晋南朝的谢氏文学集团》、周昌梅博士论文《六朝陈郡谢氏家族文学研究》等论著。宋代的个案研究主要涉及到昭德晁氏,东莱吕氏,临川王氏,鄱阳洪氏,墨庄刘氏,眉山苏氏,浙东高氏,四明史氏等。其中昭德晁氏文学世家研究最显著,有刘焕阳《宋代晁氏家族及其文献研究》、张剑《宋代家族与文学———以澶州晁氏为中心》、何新所《昭德晁氏家族研究》、李朝军博士论文《宋代晁氏家族文学研究》、滕春红博士论文《北宋晁氏家族及其文学研究》等论著。明清的个案研究主要涉及到吴江沈氏、叶氏,常熟翁氏、冯氏,海宁查氏,三山叶氏,滨州杜氏,临朐冯氏等。其中吴江沈氏和叶氏文学世家研究最突出,前者有李真瑜《明清吴江沈氏文学世家论考》、郝丽霞《吴江沈氏文学世家研究》等著作,后者有蔡静平《明清之际汾湖叶氏文学世家研究》、朱萸《明清文学群落:吴江叶氏午梦堂》等著作。个案研究以张剑《宋代家族与文学———以澶州晁氏为中心》较有代表性,该著未停留在家族血脉关系、家族文化和作家作品的简单梳理上,而是注重从家法意识、家族成员主观性和后天因素不确定性等方面来探讨世家文学发展的继承性与变异性,同时又重视家族成员文学创作的分析来探讨世家文学的典型性及与时代的联动性,对“个体—家族—社会”三位一体的整体研究有着较为自觉的意识。

2.断代性研究成果

此指对某个朝代的文学世家作整体的断代研究,以六朝和宋代的研究较突出。前者有程章灿《世族与六朝文学》、吴正岚《六朝江东士族的家学门风》、王永平《六朝江东世族之家风家学研究》、周淑舫《南朝家族文化探微》论著,后者有《宋代文学家庭》、张剑等《宋代家族与文学研究》、张兴武《两宋望族与文学》、刘学《词人家庭与宋词传承》等论著。其中,对宋代的研究较突出,王著对宋代二代至十代以上的文学世家都作了梳理,有较强的资料性;两部张氏著作都注重从宋代的时代变迁、地域文化、政治党争、科举制度和家学意识等方面来探讨,基本上揭示了宋代文学世家发展的时代特征;刘著则重典型文体与典型家庭关系研究,令人耳目一新。

3.区域性研究成果

此指以某个地域为主的文学世家研究,其中江南地区是最突出的区域,时间跨越六朝至清代。主要成果有朱丽霞《清代松江府望族与文学研究》、凌郁之《苏州文化世家与清代文学》、邢蕊杰博士论文《清代阳羡文化家族文学活动研究》、顾世宝博士论文《元代江南文学家族研究》等论著。由梅新林、陈玉兰主编的《江南文化世家研究丛书》已于2010年陆续出版,计划出书50种,其中有不少是江南文学世家研究的成果。此外,中原、关中、河东、山东、江西、广西等地文学世家也受到一定关注,有相关文章发表。区域性研究普遍存在对文学世家的地域性特征揭示不够的缺憾,往往是某一区域内文学世家个案的“组合体”。

4.专题性研究成果

此指围绕某个专题内容对文学世家进行研究,包括政治、经济、科举、出版等专题,都有相关文章发表。其中,女性专题研究最突出,一些论著往往会涉及到,如蔡静平《明清之际汾湖叶氏文学世家研究》、郝丽霞《吴江沈氏文学世家研究》都设有专章来论述世家女性的文学意识和文学创作。此外,还有一些单篇论文,如陈水云、王茁《文学女性从闺内到闺外———以山阴祁氏家族女性文学群体为例》等。徐雁平编著的《清代文学世家姻亲谱系》广涉资料,对清代文学世家姻亲情况作了较为全面的梳理,是专题研究中学术价值较高的著作。以上主要是汉族文学世家的研究情况,近年来,随着研究的深入,对少数民族的文学世家研究也开始涉及。如刘达科《金元耶律氏文学世家探论》、杨镰《元代江浙双语文学家族研究》、陈友康《古代少数民族的家族文学现象》、李小凤《回族文学家族述略》、王德明《清代壮族文人文学家族的特点及其意义》等。

二、学术检讨与未来前瞻

经过三十余年的学术研究,特别是新世纪以来,无论是涉及的家族数量,还是家族时空分布的广泛性,古代文学世家研究都取得极为突出的成就,呈繁荣之势。但同时也存在一些值得检讨和反思的地方。

一是重个案研究轻系统考察。个案研究取得了可喜成就,并且有些家族还是众多研究者关注的“焦点”,典型者如六朝陈郡谢氏、琅琊王氏和颜氏,宋代昭德晁氏和东莱吕氏,明清吴江沈氏和叶氏等都有多部研究论著或博士论文。但对特定区域、特定时代或通代文学世家的系统研究则较少。个案研究固然是基础,但只重个案而轻整体,往往会挂一漏万,见木不见林,且易造成研究模式化和雷同化。张剑等《宋代家族与文学研究》、张兴武《两宋望族与文学》和梅新林《文学世家的历史还原》等在系统考察上具有开拓性意义,前两部论著重横切面的系统研究,紧密联系时代社会、地域文化来研究文学世家;后一篇长文重纵向性的系统研究,对中国文学世家的“经学—文学世家”、“门阀—文学世家”、“科宦—文学世家”前后相承的三重形态进行了提纲挈领的历史还原,气势宏阔而又鞭辟入里。

二是重南方家族轻北方家族。古代文学世家研究所涉及的家族绝大部分是以江南为中心的南方地区,特别是两晋南北朝和明清时期的文学世家研究更是如此。这与古代江南经济发达、人文荟萃和家族兴盛有着密切关系,因而易为研究者所关注。但北方同样也不缺文化望族,而且历史更为悠久,缺少北方家族的参与,对于完整的古代文学世家研究来说是一个残缺,也不符合古代文学世家的实际情况。

三是重汉族家族轻少数民族家族。古代文学世家研究基本上集中在汉族文学世家当中,少数民族文学世家研究只有廖廖几篇论文。中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除了汉族大量的文学家族诗书传家外,也有许多少数民族文学世家留名青史。只有把少数民族的文学世家也纳入到研究视野内才能真正完整地研究中国古代文学世家,并且激发杨义所说的“边缘活力”的少数文学世家研究。

四是重作家梳理轻作品辨析。由于作家是文学世家的主体和核心,古代文学世家研究当中,一般首先关注的是对家族中具有文学特性的成员进行梳理,由此构建起具有血缘关系的文学世家网络,而作品附属于作家分布在网络各个节点上。这一方面有利于快速建立起文学世家网络图,但另一方面也舍弃了作品的文献考辨、文本阅读和文意理解的文学本位研究。这种文学世家研究既偏离了回归文学本位的学术反思和要求,也不利于对家族作家及其文学的深入研究。因此,文学世家研究应该加强作品的考辨和分析,并坚守文学为本位的多元化研究。

五是重现象探讨轻理论归纳。由于只重作家梳理而缺乏作品考析,因此文学世家研究只能对以作家活动为中心的文学现象进行探讨,简单地勾勒出文学世家成员血缘关系的网络图及其文学世家的表面性比较,而难以对文学世家传承的深层规律与外部影响、传承共性与个体变异、成员特性与家族共性等一系列文学现象作出理性描绘和区分,并作理论上的阐释和研究,从而影响文学世家的深层研究。同时又由于指导文学世家研究实践的理论研究也相对滞后,学界虽然有所关注,但总体上还很欠缺,这也必然也影响到文学世家的深化研究。所以,无论是内在理论归纳还是外在理论指导,文学世家研究都显得缺乏而又迫切需要。

六是重家族封闭考察轻家族开放关注。古代文学世家研究总体上来说是局限于家族内部考察,包括家族内部成员关系的梳理、家族作品的排列和文学世家现象的描绘等内容,而很少以开放态度和视角来考察家族与家族、家族与社会、家族与地域之间的关系。这种封闭性的文学世家研究势必影响研究的广度和深度,很难看出研究对象在特定局域或整体文学与文化中的地位和作用,从而也势必影响到研究成果的学术作用和社会效果。

古代哲学论文范文5

(一)先唐文学接受的个案研究

先唐文学接受的个案研究主要有《庄子》、《楚辞》、《史记》和陶渊明等的接受研究。杨柳《汉晋文学中的〈庄子〉接受》(巴蜀书社2007年版)从庄子生命意识、理想人生境界和言说方式三个方面来探讨汉晋文学对庄子的接受,著者认为《庄子》强烈的生命精神及由此生发的诗性精神是汉晋士人和文学对其进行选择接受的一个主要兴奋点。白宪娟《明代〈庄子〉接受研究》(山东大学博士论文2009年)从文学、注本和理性阐释三个方面来探讨明代《庄子》接受的纵向走向。《楚辞》的接受研究虽然还没有专著出版,但也有不少论述文章。如刘梦初《论贾谊对屈原精神的接受》(2004)、孟修祥《论初唐四杰对楚辞的接受与变异》(2002)、《论李商隐对楚辞的接受》(2002)、《试论刘禹锡接受屈骚的契机与必然》(2004)、姚圣良《初唐革新派诗人对〈楚辞〉的接受》(2005)、蒋方《唐代屈骚接受史简论》(2005)、张宗福《论李贺对〈楚辞〉的接受》(2008)、叶志衡《宋人对屈原的接受》(2007),等等。这些文章主要是探讨唐人对屈原《楚辞》的接受情况。

陈莹《唐前〈史记〉接受史论》(陕西师范大学博士论文2009年)和俞樟华、虞黎明、应朝华《唐宋史记接受史》(吉林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分别对唐前、唐代和宋代的《史记》接受情况进行了个案研究。李剑锋《元前陶渊明接受史》(齐鲁书社2002年版)把元代以前的陶渊明接受分为三个时期,即奠基期(东晋南北朝)、发展期(隋唐五代)和高潮期(两宋),并且力求从共时形态和历时形态两个层面上来进行陶渊明接受史的探讨。刘中文《唐代陶渊明接受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年版)按照唐诗的发展线索,全面而有重点地描述了唐人对陶渊明思想与艺术接受的历史特点,阐述了陶诗与唐诗之间复杂的、深层的关系。田晋芳《中外现代陶渊明接受之研究》(复旦大学博士论文2010年)则探讨了现代的陶渊明接受情况,包括中国和外国的接受,视角较独特。此外,唐会霞《汉乐府接受史论(汉代—隋代)》(陕西师范大学博士论文2007年)、罗春兰《鲍照诗接受史研究》(复旦大学博士论文2005年)、王芳《清前谢灵运诗歌接受史研究》(复旦大学博士论文2006年)分别对汉乐府、鲍照诗歌、谢灵运诗歌的接受情况进行了研究。

(二)唐五代文学接受的个案研究

唐代文学接受的个案研究主要有李白、杜甫、韩愈、柳宗元、李商隐、元稹、白居易、姚合、贾岛等人的诗歌接受研究。台湾杨文雄《李白诗歌接受史》(五南图书出版公司2000年版)是第一部古代文学接受个案研究的著作,对李白诗歌接受进行史的梳理和分析。后来,王红霞《宋代李白接受史》(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版)则对宋代李白的接受作了较为具体详细的论述,按宋初、北宋中后期、南宋前期、南宋后期等四个阶段加以探讨。台湾蔡振念《杜诗唐宋接受史》(五南图书出版公司2002年版)对杜诗的唐宋接受进行了史的梳理和分析。黄桂凤《唐代杜诗接受研究》(北京师范大学博士论文2006年)则专注于唐代杜诗的接受研究,把唐代杜诗接受分为盛唐、中唐、晚唐五代三个时期。杜晓勤《开天诗人对杜诗接受问题考论》(1991)、《论中唐诗人对杜诗的接受问题》(1995)等论文则专门论述了中唐诗人对杜诗的接受。谷曙光《韩愈诗歌宋元接受研究》(安徽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一书通过大量的文献梳理系统地探讨了韩愈诗歌在宋元的接受情况,认为“以文为诗”是韩诗与宋、元诗人在艺术上息息相通的中心线索。

查金萍《宋代韩愈文学接受研究》(安徽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则从韩愈的儒学思想、文学思想、诗歌与散文四个方面全面论述了宋人对韩愈的接受情况,指出宋代对韩愈文学的接受是在北宋时期,到南宋则渐趋衰弱。刘磊《韩孟诗派传播接受史研究》(武汉大学博士论文2005年)对韩愈、孟郊等人的诗歌传播接受情况进行了探讨。杨再喜《唐宋柳宗元文学接受史》(苏州大学博士论文2007年)探讨了唐宋时期柳宗元的接受情况,特别是宋代的接受研究尤为详细,先是总论,后是分古文和诗歌两方面来论述。刘学锴《李商隐诗歌接受史》(安徽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一书分为“历代接受概况”、“阐释史”、“影响史”三个部分来探讨李商隐诗歌的接受史,重点是“历代接受概况”,以大量的文献梳理排比了一千多年来的接受历程。米彦青《清代李商隐诗歌接受史稿》(中华书局2007年版)认为李商隐诗歌在理学盛行的宋、元、明三代并没有被广泛地接受,清代才是李商隐诗歌接受的重要时期。全书从虞山派、娄东诗派、黄任和康雍诗坛、黄仲则及乾嘉诗坛、桐城派及曾氏家族、吴下西昆派、樊增祥、易顺鼎、清代女诗人等地域文学、家族文学和女性文学几方面来探讨清代对李商隐诗歌的接受。

李丹《元白诗派元前接受史研究》(武汉大学博士论文2005年)对白居易、元稹、张籍、王建四人的诗歌在唐五代和两宋时期的接受情况进行了详细的研究。此外,尚永亮《论宋初诗人对白居易的追摹与接受》(2009)、赵艳喜《论北宋晁迥对白居易的接受》(2008)等论文对白居易的宋代接受进行了论述。陈文忠《〈长恨歌〉接受史研究》(1998)、陈友康《〈长恨歌〉的文接受史分析》(2000)等论文则对白居易的名篇《长恨歌》的接受情况进行了探讨。此外,白爱平《姚贾接受史》(陕西师范大学博士论文2006年)对贾岛、姚合并称接受进行了史的梳理和研究;张朝丽《论宋末元初文人对李贺诗歌的接受》(2004)、陈友冰《李贺诗歌的唐宋接受》(2008)等论文对李贺诗歌接受进行了探讨;李春桃的博士论文《〈二十四诗品〉接受史》(复旦大学博士论文2005年)对司空图《二十四诗品》的接受进行了论述。五代时期文学接受的个案研究以《花间集》为典型。李冬红《〈花间集〉接受史论稿》(齐鲁书社2006年版)对《花间集》的接受进行了史的梳理。范松义《宋代〈花间集〉接受史论》(2010)、范松义、刘扬忠《明代〈花间集〉接受史论》(2004)等论文也对《花间集》接受进行了研究。

(三)宋金元文学接受的个案研究

宋代文学接受的个案研究主要有苏轼、柳永、周邦彦、辛弃疾等人的接受研究。张璟《苏词接受史研究》(光明日报出版社2009年版)注重于“变”的立论点,从文体正变、词史流变、词风消长、时运盛衰、才性各异等各个方面,对苏词在宋金元明清的接受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论述;仲冬梅《苏词接受史研究》(华东师范大学博士论文2003年)对苏词接受情况也进行探讨。陈福升《柳永、周邦彦词接受史研究》(华东师范大学博士论文2004年)梳理和研究了柳、周二人之词在历代的接受情况。程继红《辛弃疾接受史研究》(吉林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探讨了辛词的接受情况,上编从南宋庆元以前到当代各大学通行的词选本中,选择最有代表性的18种选本作为抽样调查的对象,以总结归纳历代辛词接受与消费的规律;下编通过自南宋至近代王国维的评论,探讨批评史中的辛词接受情况。朱丽霞《清代辛稼轩接受史》(齐鲁书社2005年版)则对清代辛弃疾词的接受进行了研究;李春英《宋元时期稼轩词接受研究》(山东大学博士论文2007年)对宋元时期辛弃疾词接受进行了探讨。陈伟文《清代前中期黄庭坚诗接受史研究》(北京师范大学博士论文2007年)对清代前中期的黄庭坚接受情况进行较为详细地的研究。金元时期的文学接受个案研究以元好问和《西厢记》接受研究为代表。张静《元好问诗歌接受史》(中国社会出版社2010年版)一书把元好问诗歌接受史分为三个时期,即形成时期(金元)、曲折发展时期(明代)、高潮时期(清代)。全书主要是梳理各个时期诗评家对元好问诗歌的阐释、诗人创作受到元好问诗歌影响的情况,并辅以选本、集本的效果和传播研究。伏涤修《〈西厢记〉接受史研究》(黄山书社2008年版)从刊刻、选本与曲谱收录、演唱、本文批评、题评考订、改续之作、文学影响等各方面探讨了《西厢记》在明清时期的接受情况。

(四)小说接受个案研究

古代小说的接受研究成果很少,最早以接受来研究小说的专著是刘宏彬《〈红楼梦〉接受美学论》(1992),但该书更多的是美学意义上的探讨。高日晖、洪雁《水浒传接受史》(齐鲁书社2006年版)对《水浒传》的接受进行了研究,把《水浒传》接受史分为明代、清代、清末民初、现代和当代几个时期。郭冰《明清时期“水浒”接受研究》(浙江大学博士论文2005年)则对明清时期的“水浒”接受进行了探讨,分统治者、文人和民众三个层面来论述。宋华伟的博士论文《接受视野中的〈聊斋志异〉》(山东师范大学博士论文2008年)对《聊斋志异》的接受进行了论述,分古典接受阶段、建国前的现代接受、建国初期的接受阶段、新时期的接受阶段几个时期,并考察了《聊斋志异》的域外接受情况。

二、古代文学接受研究的反思

无庸置疑,古代文学的接受研究取得了较为突出的成就,特别是在借鉴外来的接受美学作为古代文学研究的理论指导方面,经过磨合、融通和拓新后,广泛地运用到古代文学研究当中,不仅使外来理论得到了本土化转换和运用,而且开拓了从读者接受视角研究文学的新视野,促进了古代文学研究新的学术生长点,其学术价值和意义是不言而喻的。同时,古代文学接受研究十分注重经典作家作品的接受研究,这既充分体现了“经典”的艺术价值、艺术魅力和艺术影响力,也展示了研究者对于“经典”研究对象选择的学术锐敏性,有助于几千年的文学经典作家作品的艺术成就和艺术价值得到当代重估和转化,有助于传统文化在当代复兴和繁荣。然而,我们也应该看到古代文学接受研究所存在的一些不足之处:

一是接受理论的进一步转化和深化问题

接受研究强调从读者视角来研究文学的传播问题,而读者接受往往是与文本传播相伴而生的,因此在理论上和实践上如何区分文学接受与文学传播也就成了研究中的现实难题。如张静《元好问诗歌接受史》虽题为接受史,但一些章节内容涉及到传播的问题,如元好问诗文集编定、刊刻显然是属于传播范畴。而有些问题的讨论则很难区分是传播还是接受。像元好问诗歌的选录研究,从元好问诗歌本身来看,它是传播范畴;从诗歌选录者来看,它又是接受范畴。再如清代元好问诗歌的评点与笺注,从评点与笺注者来看,属于接受范畴;从元好问诗歌本身来看,又属于传播范畴。尽管有些学者已经对文学接受的理论作过一些探讨,并且有过文学接受研究的学术反思,但这些理论和反思所提供的答案尚未圆满解决研究中的难题。因此,从理论和实践上进一步理清接受与传播、接受与研究的本质区别,这样才能真正深化古代文学的接受研究,开拓研究新境界。要真正解决传播与接受的区分,突出文学接受,还是应该抓住“读者接受”这一核心观念。因为文学传播本质上是离不开读者接受的,没有读者接受就没有文学传播,在读者接受这一核心观念下,既可以厘清传播与接受的区分,也可以对传播材料作接受解读,从而深入探讨文学接受之于传播的价值和意义。

二是接受研究实践进一步拓展和创新问题

古代文学接受研究以经典文学作家作品的个案研究为主,同时也有一些宏观上的接受研究。其中,个案研究主要涉及到《庄子》、《楚辞》、《史记》、陶渊明、李白、杜甫、韩愈、柳宗元、李商隐、元稹、白居易、姚合、贾岛、苏轼、柳永、周邦彦、辛弃疾等。无疑这些个案研究突出了中国文学的经典性,特别是唐诗和宋词的经典性。但无论是时代的分布上,还是研究对象的数量上,个案研究中经典作家作品都不具有广泛性,采集面显得较为狭窄。因此,突破唐诗宋词的视阈局限,进一步拓展经典作家作品对象采集是个案接受研究努力的方向。宏观研究也取得了一些成果,但正如前面综述所论,其研究也在存较大问题。宏观研究一方面要从时间视阈出发进行通代或断代接受梳理,探讨中国文学的通代或断代接受情况;另一方面也要从空间视阈出发进行某一地域文学的接受情况,探讨某一地域文学的接受或被接受情况。同时,宏观研究还可从作家群体接受、作家流派接受、文学家族接受等方面来创新。宏观研究需注意主流文学与次流文学、主要作家与次要作家之间关系处理,否则宏观的接受研究就容易变成为个案研究的拼盘,而显示不出宏观接受研究所具高屋建瓴的学术价值和意义。

三是接受研究的文化视阈问题

古代哲学论文范文6

 

“超循环”是圈行系统中的各部分以及整体,产生周期性的变化与旋升。②它融合自然之道与社会之道、思维之道与存在之道、研究方法之道与研究对象之道,是世界万物生发的格局与态势。近代,尤其是近几十年以来,随着地球环境污染的不断加剧,西方人文学科领域生发了拯救人类精神生态,呼吁环境保护的生态批评。上个世纪九十年代,西方生态批评开始传入中国,中国生态批评产生。中国生态批评作为一门新生学科,其生长态势自然也遵循了超循环之道。   一、“依生”视角下的中国生态批评———与中国对应学科“看似一体”   生态批评起源于欧美,上个世纪七十年代初见端倪,九十年代兴起。在中国发出的最初声音是司空草1999年11月在《外国文学评论》上发表的《文学的生态学批评》一文。真正传入中国并引起国内学术界的研究热潮是在2002年,以王诺教授的《生态批评:发展与渊源》为标志。国内关于生态批评的综述文章主要有:李洁的《生态批评在中国:17年发展综述》以及其硕士毕业论文《生态批评在中国的传播与发展:1999—2005》、周玮露的《欧美生态批评在中国》等,另外在鲁枢元教授的著作《生态批评的空间》和刘文良教授的著作《范畴与方法:生态批评论》中也提到了中国生态批评的兴起与发展。以上学者在阐释生态批评在中国兴起和发展的时候,一般都把生态美学、生态文艺学和生态文学归入生态批评的发展中来。李洁的《生态批评在中国:17年发展综述》,文章把生态批评兴起的时间定为1987年,其根据是文艺学家鲍桑葵1987年主编的《文学艺术新术语词典》中的词条“文艺生态学”;把生态批评在中国发展的时间定为1994年,其根据是有关“生态美学”论文的发表。[1]周玮露的《欧美生态批评在中国》一文提到了生态批评在中国起步的标志———司空草1999年发表的文章《文学的生态学批评》,这一说法是正确的。但她在提及国内生态批评文章和专著的时候把曾永成教授的专著《文艺的绿色之思》、鲁枢元教授的专著《生态文艺学》、姜澄清教授的专著《艺术生态论纲》和徐恒醇教授的专著《生态美学》列为生态批评的代表作,而且文章后面把国内的生态美学会议看成了生态批评研讨会,把生态美学、生态文艺学和生态批评看成了一体。[2]刘文良教授的《范畴与方法:生态批评论》一书中有关生态批评发展综述的论述在前言的第二部分———“当代生态批评在中国的崛起”,刘教授虽然没有把生态文艺归入生态批评,但是文中提到“2000年出版的鲁枢元教授的《生态文艺学》、曾永成的《文艺的绿色之思》、2002年出版的张皓等人的‘文艺生态探索丛书’、2000年出版的徐恒醇的《生态美学》、2003年出版的曾繁仁的《生态存在论美学论稿》等,都宣示着中国生态批评研究已经‘渐进佳境’。”[3]第三部分“生态批评理论研究的现状”,提到“国内学术界先后召开了几次有关生态批评的大型学术会议,鲁枢元的《生态文艺学》、曾永成的《文艺的绿色之思》、张皓等人的‘文艺生态探索丛书’(《中国文艺生态思想研究》、《老庄生态智慧与诗艺》、《20世纪中国文学生态意识透视》、《小说因素与文艺生态》)等生态批评研究的学术著作陆续推出。”[4]也没有把生态批评和生态美学、生态文艺学分开。然而,中国生态批评起步期为何会与生态美学、生态文艺学“看似一体”?原因就在于这时候的中国生态批评是“依生”于西方生态批评、中国生态美学、生态文艺学而成长的。   二、“竞生”和“共生”视角下的中国生态批评———与中国对应学科“耦合并进”   生态批评在中国兴起后,马上引起了生态美学、生态文艺学两个学科专家学者的关注,这种关注有其必然性。首先生态美学、生态文艺学、生态批评都是在地球生态遭到破坏的情况下而产生的,本是同根而生;另外生态批评与生态美学、生态文艺学彼此有着学科互补性,能够耦合交融。生态批评属于生态美学、生态文艺学的应用研究维度,生态批评的发展能够促进生态美学、生态文艺学的理论构建,生态美学、生态文艺学的理论构建又能反之为生态批评提供更好的哲学支点和理论规范。中国的生态批评是从西方引进的,而中国本土又有其知音———生态美学和生态文艺学,所以生态批评传入中国以后,其发展有两支主流。一支主流是最初把生态批评从西方引入中国的那一批专家学者,这批学者在研究生态批评以前大都是从事比较文学或外国文学研究,一般英语水平高,能直接阅读欧美的最新学术成果,及时了解西方的学术潮流。比如王诺教授还曾去哈佛大学做了一年的访问学者,《生态批评:发展与渊源》为王诺教授在哈佛大学一年访问的学术成果。除王诺教授外,这一支流的代表人物还有韦清琦教授、宋丽丽教授、胡志红教授、刘蓓教授等。另一支主流是在西方生态批评理论传入中国以前就从事生态美学、生态文艺学、文学理论等学科研究的专家学者,代表人物有袁鼎生、鲁枢元、曾繁仁、曾永成、刘文良等专家学者。   前一支主流我们主要看王诺、韦清琦教授的生态批评研究。王诺教授任教于厦门大学中文系,在研究生态批评以前主要从事外国文学研究,2002年开始发表关于生态批评的文章,主要有:2002年发表《雷切尔•卡森的生态文学成就和生态哲学思想》、《生态批评:发展与渊源》,2005年发表《先秦儒家思想的生态意义》,2006年发表《北美印第安神话中人与自然的关系》、《生态批评三人谈》、《生态危机的思想文化根源———当代西方生态思潮的核心问题》、《“我们绝对不可等待”》、《从生态视角重审西方文学》,2008年发表《论华海的生态诗》、《从寄居意识看“圣经”中的生态尺度》、《“生态批评读本”述评》、《生态批评的思想文化批判》,2009年发表《生态批评:界定与任务》、《梭罗简单生活观的当代意义》、《“生态的”还是“环境的”?———生态文化研究的逻辑起点》,2010年发表《从表现到介入:生态文学创始人卡森的启示》、《生态批评的美学原则》,从王诺教授2002年到2010年发表有关生态批评的文章特点来看,主要有两方面转化:一是其生态批评逐渐把生态美学的审美性批评引进生态学、文化学批评;二是其生态批评不断扩展批评空间,从起初的对生态文学、自然写作作品及作家的批评扩大到了对整个西方文学、中国传统经典的批评。韦清琦教授任教于南京师大外国语学院,也是在2002年开始发表有关生态批评的论文。2002年发表《用生命铸造的生态经典———蕾切尔•卡逊的“寂静的的春天”》、《方兴未艾的绿色文艺研究———生态批评》,2003年发表《全球化时代的“非典”及生态学反思》、《生态女性主义:文学批评的一枝奇葩》、《生态批评:完成对逻各斯中心主义的最后合围》,2004年发表《打开中美生态批评的对话窗———访劳伦斯•布伊尔》、《走向一种绿色经典:新时期文学的生态学研究》,2005年发表《生态意识的文学表述:苇岸论》,2006年发表《中国视角下的生态女性主义》、《生态批评三人谈》,2009年发表《农妇•剪纸•狼———重读贾平凹的“库麦荣”》、《生态批评家的职责:与斯科特•斯洛维克关于《走出去思考》的访谈》、《生态批评家的职责———与斯科特•斯洛维克关于“走出去思考”的访谈》,2010年发表《走向一种人文仿生学———论当代中国自然写作的一些特点》。和王诺教授不同,韦清琦教授较少的将中国的生态美学思想引入生态批评,韦教授对生态批评的研究一是努力将西方生态批评理论引入国内,以促进中西生态批评的融合;二是提倡生态批评对文本的解读,注重对生态批评的实践应用维度。#p#分页标题#e#   另一支主流我们主要看袁鼎生教授、鲁枢元教授的生态批评研究。袁鼎生教授是国内生态美学学科领域的大家之一,之前从历史、逻辑、应用、比较、元学科等五个维度系统构建生态美学学科。袁教授2009年出版著作《生态批评的中国风范》,2010年在《文学评论》上发表《生态批评的规范》。在《生态批评的规范》一文中,袁教授指出了“西方生态批评因强调生态功能的价值取向,忽略了文本审美批评的基础,忽略了文化批评与审美批评的结合,偏离了文学艺术本体批评的宗旨与规范。”[5]提倡中国风范的生态批评应当吸收中国生态美学的审美性因素,而构建一种文化、艺术、哲学等中和价值更为完备的新批评。鲁枢元教授是国内生态文艺学学科的创始人之一,发表过很多生态批评论文。主要有:2002年发表的《生态批评的知识空间》,2004年发表的《精神生态:批评理论与实践》,2005年发表的《生态批评的视野与尺度》、《现代都市:让我们失去了什么———关于现代都市生活的生态批评》,2007年发表的《生态批评的视域》,2009年发表的《生态批评中的“自然”含义》。鲁教授生态批评的学术思想主要集中于《生态批评的空间》一本书中,对生态批评研究的贡献主要在“生态批评的空间”这一范畴上。鲁教授指出了生态批评的知识空间是以生物学知识系统为背景的知识空间,它不同于之前的神学知识系统和物理学知识系统下的知识空间。古代文论的形态更多的体现为“精彩灵动的话语片段”[6];现代社会的文学批评让文学艺术创作服从机械的科学定律,其理论形态多表现为“冷漠坚硬的结构”[7];当代社会的文学批评应该是一种“既自成系统又充满活力的批评。”[8]鲁教授认为生态批评的对象“不仅仅是环境文学、自然文学和公害文学,表现人类在社会中地球上生存状态的整个文学系统都可以用生态学的眼光加以透视、研究、批评。”[9]两支主流在“竞生”和“共生”中“耦合并进”。进而为下一步中国生态批评在“整生”中的超循环发展做好了铺垫和准备。   三、“整生”视角下的中国生态批评———与中国对应学科“超循环”发展   “整生”视角下中国生态批评的超循环发展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生态批评的空间、对象的认同上;另一个是对生态批评原则、规范的探讨上。   (一)空间、对象认同的超循环   生态批评刚传入国内的时候,生态批评的批评对象一方面是自然文学、生态文学、环境文学及其作家,另一方面是中外的现当代文学及作家。前一类多以古代自然山水诗人的诗歌、生态文学、环境文学作家的文学作品及其作家为对象,比如何悦玲2001年于《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发表的《共生与和谐:人类家园的古典理想境界———〈花源诗并记〉生态美学解读》是对古代文学中自然山水诗人的作品的解读;张志平2001年11月于《名作欣赏》发表的《对一种生态伦理的诗意想象———贾平凹近作〈怀念狼〉解读》是对生态文学的解读;老树2004年10月于《森林与人类》发表的《草原尽头的狼风景———〈狼图腾〉与生态文化》是对环境文学的解读。以自然、生态、环境文学作家为批评对象的文章,例如李玫2005年于《内蒙古民族大学学报》发表的文章《郭雪波小说中的生态意识》。后一类对中国现当代文学解读的生态批评,如张艳梅2005年于《临沂师范学院学报》发表的《中国现代抒情性乡土小说的生态伦理叙事》;对外国现当代文学解读的生态批评,比如王育烽2005年11月于《商丘职业技术学院学报》发表的《从〈老人与海〉看海明威的自然生态意识》。随着对生态批评认识的加深以及生态批评学科生命力的日益显现,国内专家学者认识到了生态批评批评对象应该扩展至古今中外整个文学系统,显示出对生态批评空间、对象认识的超循环。鲁枢元教授的专著《生态批评的空间》中认为,生态批评的研究对象“不应仅仅着眼于文学作品的题材,仅限于环境文学、自然写作、公害文学的狭小范围内。概而言之,迄今为止的文学所表现的无外乎人类在社会中、在地球上的生存状态,都是可以运用一种生态学的眼光加以透视、加以研究的。从中国古代的《诗经》,到古代希腊的神话;从曹雪芹的《红楼梦》,到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从印度的泰戈尔到日本的川端康成;一直到中国当代文坛上的巴金、王蒙、张承志、莫言、王安忆、韩少功、张炜、阿来,无不可以运用生态学的批评尺度加以权衡批判。……甚至不只是文学艺术,还应包括一切‘有形式的话语’。生态批评不仅仅是文学艺术的批评,也可以涉及整个人类文化的批评。”[10]王诺教授在论文《生态批评:界定与任务》也指出“生态批评的研究和评论对象是整个文学,绝不仅仅是生态文学,绝不仅仅是直接描写自然景观的作品,更不仅仅是‘自然书写’。……从根本上说,古往今来绝大多数文学作品都包含了对人与自然的关系产生直接或间接影响的思想文化因素,对它们进行生态批评完全具有合理性。……正因为如此,生态批评对文本的解读和评论不能仅仅局限于当代文学;传统文学,特别是对人类文明和社会变迁产生了重大影响的经典作品,也是生态批评的重要对象。”[11]王诺教授2005年发表的论文《先秦儒家思想的生态意义》以及2008年发表的论文《从寄居意识看“圣经”中的生态尺度》都是生态批评空间、对象扩展研究上的实践。袁鼎生教授在《生态批评的中国风范》一书中也指出“文学艺术批评的空间与质域,应由文本的审美批评、审美文化批评、艺术哲学批评构成。生态批评,则相应地由文本的生态审美批评、生态审美文化批评、生态艺术哲学批评构成,形成三位一体的质域。”[12]袁鼎生教授从生态学中提炼出生态艺术哲学、生态美学超循环理论和生态学术方法,将更有利于扩展生态批评的空间、对象,审视文本、社会、哲学、艺术中的生态关系。#p#分页标题#e#   (二)原则、规范探讨的超循环   2007年左右,国内生态批评研究的关注点开始转向中国生态批评的原则与规范,展示了中国生态批评的超循环发展。这方面研究的第一篇论文是刘文良教授2007年2月于《理论探索》上发表的论文《试论生态批评的原则》。文章提出了生态批评的四条原则:一是“以文化批评为本,但不忽视批评的审美性原则”;二是“跨文明,跨学科,多角度全方位审视”;三是“‘深层’透析,寻求人类‘内部自然’的回归”;四是“‘以人为本’为归指,‘生态为本’为内核”。[13]2009年4月又在《中国文学研究》上发表《本土精神:生态批评的创新之基》,认为中国生态批评的理论建构和批评实践,要立足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凝练生态智慧,重视本土文学,拓展批评空间,彰显自主思维。[14]袁鼎生教授在《生态批评的规范》一文中,指出了“西方生态批评因强调生态功能的价值取向,忽略了文本审美批评的基础,忽略了文化批评与审美批评的结合,偏离了文学艺术本体批评的宗旨与规范。”[15]提出了“生态和谐标准”、“生态中和标准”和“生态大和标准”生态批评的三重标准,以及“艺术审美生态化”、“生态艺术审美化”和“生态艺术审美化”生态批评的三大规律。2006年王诺教授、韦清琦教授、宋丽丽教授在《三峡大学学报》一致认为中国生态批评需要以一种东西联合的精神进行研究,中国生态批评既要立足本体,又要突破本土而走向世界。[16]之后王诺在《欧美生态批评》一书中结合西方生态思想和我国古代生态智慧,列举了生态批评“生态美的自然性”、“生态审美的整体性”和“生态审美的交融性”三条原则。[17]鲁枢元教授认为生态时代中国学术将走向一个新格局,中国传统文化精神开始发挥独立自主的作用,并成为构建当代世界生态批评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18]   基于此,鲁教授在《生态批评的空间》一书中列举了生态批评的九大尺度:(1)“自然万物之间存在着普遍联系,大自然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2)“人类……不应为了一己的利益、尤其是为了那些已经显得很不正常的利益去无度地掠夺、挥霍大自然。”(3)“生态问题……同时也是一个诗学的、美学的问题。”(4)“不能忽视人的自然醒,人与自然的一体性。……”(5)“决不能把全球化单单看作全球经济一体化,更不能为了全球经济一体化继续破坏全球生态一体化。……”(6)“……诗意的生存,是一种低消耗的高层次生活,是人类有可能选择的最优越、最可行的生产方式。”(7)“生态文艺批评忧患中不丧失信念,悲凉中不放弃抗争,绝路上不停止寻觅,……这是一种理想主义的文艺批评。……”(8)“生态批评……更是一种姿态、一种情感、一种体贴和良心、一种信仰和憧憬。……”(9)“……生态批评并不排斥包括形式主义批评在内的其它各种类型的文艺批评,因为生态学的一个基本原则就是‘多元共存’。……”[19]可见,中国生态批评的当前探讨都一致性的强调了生态批评的审美维度、生态整体主义思想,并提倡借用中国传统哲学中的学术资源。这将是对西方生态批评单调的强调生态功能的价值取向以及生态中心主义思想的一种超越,同时也是中国生态批评超循环发展的一种显现。   四、结语   中国生态批评的发展遵循“超循环”的生发路线主要经过了上述“依生”、“竞生”、“共生”和“整生”四个阶段。从“依生”、“竞生”、“共生”和“整生”四个视角统观而看,生态批评在中国的发展从起步时与中国生态美学、生态文艺学的“看似一体”,到后来与生态美学、生态文艺学的“耦合并进”,再到目前与中国生态美学、生态文艺学的超循环整生发展,显示出其健康的生长态势。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中国生态批评一定能够把自己打造成一个体系完备、话语健全、具有中国风范的成熟学科。

古代哲学论文范文7

关键词:建筑;风水;文化;学术史

风水是依据向阳、风向、交通等条件探求建筑的选址、择地、方位、布局从而促进人与社会、自然和谐统一的学问。其范围涵盖天文学、地理学、生态学、景观学、建筑学、哲学和美学等诸多方面,是我国古代的一种综合性、系统性很强的建筑规划设计理论。风水文化是人们通过对自然规律进行总结的同时又按某种需要加入一些想象而形成的,它的出现满足了当时人们的生活和精神需要。风水在中国历史发展中的作用,就是使自然环境能更好地满足人们在使用功能上和心理上的需求。它与建筑的关系最为密切,其核心理念即在于追求人居环境的最理想状态。传统的建筑风水文化上迄先秦,下至近世,在建筑规划、人居环境等方面对中国乃至汉文化圈的其他东亚国家都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并深深植根于社会民俗之中。

1当代国内建筑风水文化研究概览

自近代列强叩关以降,随着西方科学体系的冲击,加之中国内忧外患,国人对各种传统文化一度妄自菲薄,盲目以西学全盘替代本土学术体系。在此背景下,中国学界大多把风水乃至中医等传统文化视为“迷信”“巫术”,完全无视风水在中国传统建筑学、景观学和规划学中特有的地位。20世纪50年代后,工业文明的一些弊病日渐明显,环境污染、生态恶化引起了发达国家有识之士的普遍反思。伴随着量子物理、系统论、耗散结构论、协同学的发展,西方科学开始由近代的机械宇宙观向强调宇宙整体性、联系性的有机自然观转变,中国传统文化与新科学观的相通之处引起了物理学家玻尔、卡普拉等学者的重视[1]。中国传统风水文化追求人类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文化也开始被一些欧美学者所关注,尹弘基的《韩国堪舆研究———风水的文化与自然之关系》(1976)[2]、利蒲的《中国地理学》(1979)、米切尔的《大地精神》(1975)、罗斯贝奇的《风水:中国的布置艺术》(1984)、斯肯尔的《风水的大地生活方式》(1982)等等都是其中的力作[3]。中国建筑风水文化这种墙里开花墙外香的现象直到上世纪80年代才有所改观。借助改革开放的东风,国内学术界在上世纪80年代兴起了“文化热”,欧美日韩等国研究风水的学术思潮也开始影响中国,这些国内外因素促使我国学者重新审视风水在传统建筑文化中的价值。天津大学的王其亨教授、北京大学的于希贤教授、东南大学的研究生何晓欣等学者首开先河,他们从建筑、历史、地理、生态环保等不同侧面对风水文化进行了初步探索。进入上世纪90年代,建筑风水文化的研究渐趋成熟,分学科的细致研究和多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同时展开。1990年于希贤先生从地理学视角对风水文化的起源和发展作了科学的探究[2]。1994年韩增禄先生从文化心理角度分析了东华门特殊门钉数目的成因是明朝初建紫禁城时出于风水学择吉避凶的考量[4]。1992年王其亨先生主编的论文集《风水理论研究》出版,其学术成果几乎遍及了后来风水文化研究涉及的所有学科。1995年何晓欣、罗隽的《风水史》也从历史、天文、地理、建筑、民俗等多个维度对风水文化的起源和发展作了综合性研究。本世纪的头十年,由于中国加入WTO后迎来了将近十年的经济高速增长期,与之相伴的房地产开发热潮也一波胜过一波,由此引发了全民的“风水热”,与建筑风水文化相关的学术论文和专著如雨后春笋般大量涌现。这一时期的风水文化研究除了在分学科研究方面进一步深化细化外,还出现了比早期探索更为系统的综合性研究,甚至出现理论研究与现实应用相结合的趋势。于希贤先生的专著《人居环境与风水》和《现代住宅风水》是这一时期的代表作。当然,我们还应清醒地认识到这一时期由于风水学的“过热”,一些完全从市场功利出发迎合民众迷信心理的作品将风水研究引向非理性的歧途。最近几年随着我国经济政策对房地产市场调控力度加大,炒房热日趋降温,建筑风水文化的研究回归科学和理性的学术性探索的趋势也在逐渐增强。尤其是一些研究易学和风水的著名专家响应中央提出的“五位一体”总布局,除肯定建筑风水文化的经济价值外,又从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等不同领域对其做了更深入全面的学术探讨。于希贤先生在《风水的核心价值观》(2016)一文中认为传承城市文脉,建设有中国个性特色的新城市是风水的核心价值观,而《周易》则是风水核心价值观的理论基础[5]。唐明邦教授在《风水文化的久远魅力和当今价值》(2016)一文中指出风水文化在和谐社会建设中,不但可以发挥经济效益,更能产生促进社区安定、工作顺利、人际和谐的社会效益[6]。易学专家胡焱照在其论文《易学风水文化与生态文明》(2016)中,从“三才”之道、天人合一、主动作为这三个易学风水文化视角,分别阐发了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7]。我国传统的建筑风水文化包罗万象,涉及到当今诸多学科领域,以下试从哲学内涵、科学原理、历史文化、建筑美学四个不同维度对国内建筑风水文化研究的当代学术史作一番梳理和总结。

2对建筑风水文化哲学内涵的探讨

早在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就有学者展开了对建筑风水文化哲学内涵的探索。王复昆认为“道”、“气”、阴阳、五行、八卦等传统哲学范畴构成了风水理论的基本要素;他肯定了天道人道相通、反映事物的普遍联系这一风水理论的积极因素;同时也指出了传统风水学难以彻底排除迷信的思维局限性[8]89-105。韩增禄先生在1996年发表的《中国建筑的文化内涵》一文中把传统建筑风水文化的哲学内涵归纳为天人合一、师法自然、崇尚和谐、趋吉避凶、唯变所适五个方面,并列举了不少典型实例予以佐证[9]。于希贤在其2010年出版的专著《人居环境与风水》中,从中西学术系统比较的视域,指出风水的理论基础包括易经、五行生克、天人感应、建筑规划的尚中思想和“天、地、生、人系统有机循环观”等多方面的传统哲学思想,与西方建筑文化分属于两种不同的思维方式和学术体系[10]。中国传统建筑风水文化也如其他传统文化一样,蕴含着丰富的辩证法思想,无论是“形势派”还是“理气派”皆是如此。风水中的阴阳观念包含着对立统一思想的萌芽,五行与天人合一观念体现了一种用联系的整体的观点看待世界的朴素辩证思维。与局限于传统话语和思维范式的古代学者议论风水不同,我国当代学者已深受唯物辩证法的熏陶,他们敏锐地发现了传统风水文化中朴素的唯物论和辩证法因素,并以现代哲学话语予以新的阐释和充分肯定。同时他们也清醒地认识到,由于传统农业社会和现代工业社会在生产力水平、科技发展水平上的客观差距,以及在历史传承中流派演变带来的牵强附会,使得传统风水文化在蕴含合理性内核的同时不可避免地披上了一层迷信的外衣。

3从自然科学视角对建筑风水文化的研究

在当代建筑风水文化研究中,不少学者都注重探索其包含的科学性、合理性因素,努力探究其中蕴含的科学原理,力求对风水这一传统文化从科学、理性的视角进行重新审视。上世纪90年代初,徐苏斌在其论文《风水中的心理场因素》中研究了风水的心理空间,他认为传统建筑的风水文化中包含了符合心理学规律的合理因素;并发现风水学中的“气”与物理学的地磁场、量子场具有相似性[8]107-116。史箴认为古代堪舆家的建筑规划和选址活动对指南针的发明和磁偏角的发现做出了贡献,因此传统风水术具有科技史的研究价值[8]214-231。韩增禄在2002年发表的论文《建筑与养生》中,发现传统风水文化在建筑的自然方位、环境的水土质量、住宅的气流状况等方面的认识对人体健康有重要影响,并揭示了其中包含的科学原理[11]。鄢泽兵、万艳华(2003)认为风水文化在理论上强调人与自然相互对应,和谐共处,这与现代生态学的思想是相通的;风水文化在“实践中注重对微观生态要素进行考察和对居住地生态环境进行综合评估,从而选择适宜的居住场所,并加强居住地自然环境保护”[12]。古代社会并不存在近现代社会较为严谨的专业及学科划分,科学技术等许多人类活动是与其他社会生活领域混杂在一起的。我国当代学者将科技因素从纷繁芜杂的传统风水文化中剥离出来,对于深化和拓展我国科技史研究提供了新的线索,并取得了一定成就。而我国学者对风水文化蕴含的养生学、生态学等科学元素的挖掘,也有助于促进当代科技朝着人与环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方向发展。

4从历史文化维度对建筑风水文化的研究

历史文化维度的研究是当代建筑风水文化研究成果最丰富的一部分。王其亨教授1986年发表的《清代陵寝地宫金井考》是当代国内建筑风水文化研究中首篇公开发表的论文,除了从建筑学角度考察地宫金井在选址、设计、施工中包含的科学性,他还揭示了地宫金井体现的风水文化因素[13]。上世纪80年代末,何晓欣较系统地研究了“风水的历史发展及其在东南地区两大流派的理论特点”[14]。同时,她分别从村落、城市、宗教建筑等方面展开,具体分析风水对东南方域传统建筑的影响;并就“风水为什么在中国长期流行以及现代建筑如何吸收借鉴风水中的有益成分等问题展开了研讨”[15]。上世纪90年代,北京大学的俞孔坚教授从中西文化比较的角度,发现在建筑选址中,西方文化表现出对制高点和视控点的偏好,而中国文化偏好隐藏与遮蔽性结构。他通过考察中国与欧洲文化定型时期的地理环境差异,指出中国文化定型时期的生态经验对风水文化中的景观吉凶意识和理想景观模式的形成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俞孔坚教授尤其强调我国商周时期,周人所处的地理环境和地缘政治状况以及由此而形成的深层文化心理构成了传统风水文化的原始观念[16]。于希贤教授(2010)在其著作《人居环境与风水》中,全面而深入地研究了洛阳、咸阳、西安、南京、北京、昆明、苏州等历史文化名城建筑规划中蕴含的风水文化元素,并且以风水文化视角考察了华盛顿、维也纳、莫斯科等国外历史名城的城市设计[17]。林臻辽(2014)通过对睡虎地秦简《日书·相宅篇》的研究,发现战国至秦时期的相宅术已经确立了后世风水术的基本取向与原则,“与后世阳宅理论有着直接的源流关系”[18]。风水文化经过数千年的发展,深入到中华民俗文化的很多方面,其中不乏合理性因素,但也夹杂了不少主观附会、以讹传讹的内容。对传统建筑风水文化产生、发展和演变的历史进行梳理,可以帮助人们了解风水这一文化现象得以产生和变迁的客观历史条件,认清其社会根源,从而达到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的目的。同时,也有助于人们更为客观全面地评价这种传统文化,既不牵强附会将其神化,堕入迷信;也不对其全盘否定,陷入。

5从美学视角对建筑风水文化的研究

史箴是较早发现建筑风水文化美学价值的学者。在《山水画论与风水过从管窥———兼析山水画缘起》一文中,史箴分析论证了山水画及其创作理论同风水密切相关的史实,指出与风水地理相关的古代景观地理图实际是传统山水画的先声;并认为重新审视具有显著美学价值的风水理论与实践,对于深化认识中国山水文化具有重要学术意义[8]198-212。万艳华(1997)发现传统建筑风水文化遵循五个基本美学原则:山水相依,刚柔相济;均衡对称,和谐统一;天人感应,喝形象征;曲屈生动,回顾有情;形势兼备,以势驭形。同时,万艳华认为作为我国古代关于城市、建筑基址选择与规划设计的环境艺术,风水文化具备四项美学特征:即创作对象的自然性、实用性与审美性的统一、象征性和地域性[19]。孟涛、郝赤彪(2006)则认为传统建筑风水文化具有对称美、和谐美、象征美、人文美四方面显著特征[20]。庄馨雨认为传统风水在建筑美学上体现出“自然和谐、比拟象征、曲屈生动、均匀对称”四个主要特征[21]。从上述学者的研究我们不难认识到风水文化的建筑美学特征是中华民族追求天人和谐、阴阳平衡、道法自然等优秀传统文化的外在展现。

6总结和展望

古代哲学论文范文8

 

二十世纪的西方文论,在文学语言研究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就。从世纪初的俄国形式主义开始,直到六十年代以后的接受美学、解构主义、女权主义、新历史主义等等,几乎所有的文论流派,无不给文学语言问题以优先的地位和特别的关注,并且从各自的角度提出了各式各样的问题、观点和意见,所取得的成果也最突出、最引人注目。可以说,西方二十世纪文论是以文学语言的研究为重要标志的。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新时期文论获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从反映论到主体论,从主体论到本体论,都曾领一时风骚。现在又有些学者大谈后现代主义、后殖民主义,所谓的“后”学已在中国学术界引起了一定的反响。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后期开始,随着本体论文学理论和批评的倡兴,文学语言研究也迅速开展起来。一时间,一些有影响的理论家和批评家都不约而同地转向了文学语言问题的研究,以至于到九十年代中期,有些论者认为我国的文艺学、美学出现了“语言论转向”,甚而认为这种转向标志着我国文艺学总体范式的必然转换[1]。无论如何,有一点可以肯定,在文体和语言的研究热潮中,人们对文学与语言的关系以及文学语言的特性有了新的理解和认识,这种新的理解和认识必然影响到总体的文学观念的改变,从而弥补了原有理论的缺失和不足,并为我国新时期文论的发展确立起一个新的“增长点”,其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是显而易见的,不能低估。但是,我国当前的文学语言研究也存在着一些明显的问题。在我们看来,其中有两个方面的问题应该引起特别注意:一是过分的西方化倾向。我国当代文学语言研究是从学习和借鉴西方的有关理论起步的,这原本是非常必要的,但是后来的发展却更多地表现为不顾中国具体语境的机械照搬和盲目“紧跟”,这就有些不太正常了。从目前情况看,为数不少的研究者,眼睛只是盯着西方,不是“跟着说”,就是“顺着说”、“重复说”。这样的研究不能说没有价值,但有一个致命的问题,就是缺乏自己的创造性。二是与过分西方化倾向同时并生的对本土传统文论的忽略和遗忘。尽管已有论者再三呼吁要重视古代文论的研究,并在这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总的趋势依然未得到根本的扭转。一种根深蒂固的思想仍盘踞在某些研究者的脑子里,以为现代的、新的东西就一定是先进的、有价值的,而传统的、旧的东西就一定是保守的、落后的。其实,这种观点、态度本身就是一种非现代的、偏狭的、独断的思想方式的表现。要知道,我国当代文论如果最终不能在辩证思维的基础上打通与古代文论的一脉相承的联系,就不能建成有中国特色的文论。   基于以上认识,我们认为,目前的文学语言研究除了继续深入地学习和借鉴西方现代的有关成果之外,还应该尽力拓宽理论视野,把目光伸展到中国古代文论这个极为广大而丰饶的领域中去。   中国古代文学中,诗歌最为发达,而诗歌创作又最讲究语言形式的创新和语音的抑扬顿挫,因而中国古代文论一方面强调“言志”、“宗经”、“载道”,另一方面又始终对诗歌语言问题相当重视,产生了大量的有关诗歌语言的论述,其成果无论从数量和质量上都远远超过了西方传统文论。   从亚理斯多德到别林斯基,西方传统文论都是以模仿论为基础的。这种理论最重视的是作家的创作、作品的内容和文学的社会功能,文学语言不过是传达作者创作意图和作品内容的手段,是为内容服务的,居于次要的、从属的地位。古希腊的亚里斯多德分析悲剧的构成时提到了六个要素,“语言”虽也列入其中,但排在“情节”、“性格”、“思想”等内容要素之后[2](P20-24)。可见,在亚氏的心目中,语言在文学中的地位并不高。俄国的文豪高尔基倒是说过“文学的第一要素是语言”,但在这句话之前他又附加了一段说明:“文学就是用语言来创造形象、典型和性格,用语言来反映事件、自然景物和思维过程。”[3](P294)这就是说,他是在认定了语言是内容的表达工具的前提下谈语言的重要性的。他所说的语言的“第一”的位置,其实还是排在“第二”,排在内容之后。这与亚里斯多德的观点并无实质上的差别。比较而言,在二十世纪以前的文论中,给予文学语言以较多重视的是十九世纪英国的浪漫主义诗人们。雪莱甚至说过:“较为狭义的诗则表现为语言,特别是具有韵律的语言的种种安排。”[4](P52)这种观点尽管已具有了现代文学理论的某些特征,但依然没有完全脱开传统的文学语言工具论,因为浪漫主义者的总体文学观是把诗歌看作是诗人情感的自然流露,他们最看重的是诗歌的情感内容,而不是语言。西方传统文论既然深受以再现论和表现论为基础的内容主义的影响,总体上把语言界定为内容的从属要素,就不会给予它太多的重视,对它的研究也就不会太深入。可以说,在长达两千多年的时期内,西方传统文论在文学语言研究方面一直处于较低的水平,以至于成为它的一个越来越突出的薄弱环节,越来越严重地阻碍着它的进一步发展。只是到了二十世纪初,俄国形式主义的出现才彻底改观了这种局面,促使文学语言的研究迅速兴盛起来。   中国古代文论并不像西方传统文论那样走极端内容主义的路子,它在强调文学内容的同时,也特别重视文学的语言形式和语言技巧。先秦时代的思想家们就曾从哲学、伦理学、美学等不同的角度论及到文学语言的问题。孔子《论语•雍也》有“文质彬彬”的主张;老子《道德经》有“大言希声”、“信言不美,美言不信”的说法;《庄子》中的《天道》篇提出了“言不尽意”、《外物》篇提出了“得意忘言”的观点;《墨子•非命》反对“以文害用”,强调“先质而后文”;《韩非子•五蠹》认为“好辩说而不求其用,滥于文丽而不顾其功者,可亡也”;《孟子•公孙丑上》主张“知言养气”;《荀子•非相》则断言“凡言不合先王,不顺礼义,谓之奸言;虽辩,君子不听”。先秦诸子们的这些言论,虽然有的并不专指文学语言,但对后世的文学语言研究的影响是极为深远的。   概而言之,中国古代的文学语言研究可归纳为五条路向:一条是由孔子开端的“文质论”。《论语•雍也》载:“子曰: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孔子认为:文采不足,文章就粗野;文采过于华丽,文章就肤浅。只有文质并茂,内容与形式统一,才是君子作文的准则。孔子的这一理论对中国古代文论的影响最大,引发的论述也最多,几乎古代的每个有影响的文论家都谈到过这个问题。#p#分页标题#e#   如:王充的“言事增实”说,陆机的“辞达理举”和“尚巧贵妍”说,刘勰的“情采”说,韩愈的“陈言务去”和“气盛言宜”说,柳宗元的“文以明道”说,白居易的“尚质抑淫”说,欧阳修的“道盛文至”说,程颐的“作文害道”说,黄庭坚的“理得辞顺”说,等等。“文质论”探讨的是文学的语言形式与内容的关系,总的来看,重内容但又讲求文采的观点占上风。   第二条路向是以庄子的“得意忘言”和《周易》中的有关论述为发端的“言、象、意”理论。《易传•系辞》中谈到“卦象”的产生时说“书不尽言,言不尽意”、“圣人立象以尽意”。魏代的王弼在《周易略例•明象》中对《易传》的这一理论作过系统的阐发。他认为“言、象、意”三者的关系,从发生顺序上看是“言生于象,象生于意”,从表达顺序上看是“象者,出意者也;言者,明象者也”,由此他得出结论说:“意以象尽,象以言著。故言者所以明象,得象而忘言;象者所以存意,得意而忘象。”[5](P609)这一原本是阐释《易经》的哲学理论,被后世的文论家所吸取,用来解说诗歌中“言与象”、“象与意”的关系,从而产生了一系列有关诗歌语言特点的论述。例如陆机所说的“意不称物,文不逮意”(《文赋》),皎然所说的“假象见意”(《诗式》),司空图所说的“不著一字,尽得风流”(《二十四诗品》),叶梦得所说的“意与言会,言随意遣”(《石林诗话》),严羽所说的“言有尽而意无穷”(《沧浪诗话》),袁宗道所说的“学其意,不必泥其字句”(《论文》),陈廷焯所说的“意在笔先,神余言外”(《白雨斋诗话》),都是这方面的有代表性的观点。值得注意的是,中国古代文论家的上述观点与西方“新批评”的“合混”、“复义”等理论有异曲同工之妙,也与现象学派英加登的文本结构层次论有不谋而合之处,但至少要比“新批评”和英加登早出现千年以上。   中国古代文论有关文学语言研究的第三条路向肇始于《诗大序》中的“赋、比、兴”理论。《诗大序》把“赋、比、兴”与“风、雅、颂”合称为《诗经》的“六义”,是对《诗经》的一种解释。从唐代的孔颖达开始,“赋、比、兴”被理解为诗歌的三种表达方式,“赋比兴者,诗文之异辞耳”,“赋比兴是诗之所用”(《诗大序正义》)。以这个论点为基础,古代文论家重视诗语的“精巧”与创造性,由此形成了古代文学语言研究中的修辞学向度。例如司马迁从语言表达的角度盛赞屈原的《离骚》,认为它“其文约,其辞微”,“其称文小,而其指极大,举类迩而见义远”(《史记•屈原贾生列传》);扬雄对汉赋过度地铺陈事物、雕绘辞藻提出批评,认为汉赋“极丽靡之辞,闳侈巨衍”,如“童子雕虫篆刻”,“壮夫不为也”(《法言•吾子》);陆机比较重视文学表达的技巧和独创性,提出诗歌创作“其会意也尚巧,其遣言也贵妍”,“选文按部,考辞就班”,“立片言而居要,乃一篇之警策”的主张(《文赋》);刘勰在《文心雕龙》的《熔裁》、《夸饰》、《比兴》、《事类》、《附会》等诸多篇章中,系统地论述了诗歌所运用的各种修辞手法。特别是对“夸饰”的论述(“因夸以成状,沿饰而得奇”),对“比兴”的论述(“比者,附也”,“写物以附意”,“兴者,起也”,“依微以拟议”),对后代的影响更大。其他如何景明提出的“辞断意属,联类比物”(《与司空图论诗书》),王骥德主张的“意常则造语贵新”(《曲律•论句法》),袁宏道赞扬的“本色独造语”(《叙小修诗》),刘大櫆强调的“论文而至于字句,则文之能事尽矣”(《论文偶记》),刘熙载推崇的“词眼”和“极炼如不炼”(《艺概•词曲概》),也都属于诗歌修辞学方面的论述。   中国古代文论中的文体学理论构成了文学语言研究的第四条路向。中国古代的文体学主要是研究文体的分类及其语言风格的。这种研究最早发源于曹丕的《典论•论文》,即“夫文本同而末异,盖奏议宜雅,书论宜理,铭诔尚实,诗赋欲丽”。随后陆机在《文赋》中把文体分为十类,并分别指出其各自的风格特点。刘勰也在《文心雕龙•体性》中用大量篇幅专门论述了各类文章的形式和写作特点,还从语言形式的差别着眼,把所有的文体概括为八种风格,即“一曰典雅,二曰远奥,三曰精约,四曰显附,五曰繁缛,六曰壮丽,七曰新奇,八曰轻靡”。其他如李峤的《评诗格》、王昌龄的《诗格》、皎然的《诗式》、司空图的《二十四诗品》、陈的《文则》等,都是专论文体风格的著作。在中国古代文体研究史上,南朝的萧绎是一个值得重视的人物,他第一次以自觉的文学意识辨析了自古以来的“文笔”之争,明确指出,“善为奏章”、“善辑疏略”的论事说理实用之文,叫做“笔”,而“至如文者,惟须绮纷披,宫徵靡曼,唇吻遒会,性情摇荡”,即具有华美的辞藻,协调的声律,精粹的语言,有强烈感染力的文章,才能称为“文”(《金楼子•立言》)。这种对文学文体和文学语言特性的自觉而深入的认识,在古代文论史上是一个重大进步。   中国古代文学语言研究的第五条路向是以“声律论”为主体的诗歌音韵学。声律理论的开创者是南齐的沈约等人。早在沈约之前,陆机在《文赋》中已对诗歌的音乐美有所描述,他说过:“暨音声之迭代,若五色之相宣。”沈约第一次对诗歌声律进行了专门系统的理论探讨,提出了所谓“四声八病”说,即用“平、上、去、入”四字标四声,并把诗歌创作中出现的使四声不和谐的病犯总结为“平头、上尾、蜂腰、鹤膝”。他强调指出:“一简之内,音韵尽殊;两句之中,轻重悉异。妙达此旨,始可言文。”(《宋书•谢灵运传论》)沈约声律论的提出,直接促成了五言古诗向律诗的演变,同时也开启了诗歌语言研究的一个新领域,即诗歌音韵学。在沈约之后,宋代的李清照强调词“别是一家”,必须“协音律”,反对“句读不葺之诗”(《词论》);明代的李梦阳提倡作诗要“格古,调逸,气舒,句浑,音园,思冲,情以发之”(《潜虬山人记》);清代的沈德潜标榜格调说,提出“乐府之妙,全在繁音促节”,“诗中韵脚,如大厦之柱石,此处不牢,倾折立见”(《说诗1语》)。这几位诗论家都对中国古代诗韵学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难能可贵的是,明代的王世贞在论述曲词的音韵时还谈到了声律的情感意味,提出了“声情”这一概念,并与“辞情”加以区别。他说:“凡曲,北字多而调促,促处见筋;南字少而调缓,缓处见眼。北则辞情多而声情少,南则辞情少而声情多。”(《曲藻》)这种“声情”论与克来夫•贝尔提出的“有意味的形式”的理论显然有相通之处,可以相互参照。#p#分页标题#e#   以上的简略叙述,难免挂一漏万,但也足以见出,中国古代文论中有关文学语言的论述是相当丰富多彩的,所论的问题也非常广泛和深入,有些论点也极富启迪性,确实是一个重要的理论资源宝库,应该尽量纳入当今的文学语言研究的视野之中。当然,无庸讳言,这些论述和理论,也像中国古代文论中的其他理论一样,带有评点式、感受式的弱点,也受历史的局限,其中许多内容已经不能适应或不能完全适应现时代的要求,这就需要对之进行现代性的转换和提升。所谓现代性的转换和提升其实就是综合的工作,就是传统与现代之间的沟通和整合。   所以,综合的观点是与彻底反传统的观点截然相反的,它不仅不排斥传统,不与传统决裂,而且还认为现代是从传统发展而来的,现代与传统之间有着一种不可分割的内在联系,可以站在现代的高度上对传统做出新的阐释和评价,从而实现现代与传统间的综合。只有经过这种综合,现代的文学语言研究才能在原有的水平上获得深入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