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提升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效益分析

全面提升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效益分析

玉屏侗族自治县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扶贫开发系列重要论述,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贵州省委省政府、铜仁市委市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系列决策部署,真情实意付出,真金白银投入,真抓实干攻坚,2017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位于全省第二名,2018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位于全省出列区县第一名。面对扶贫项目选择不够精准、利益联结“一股了之”、小额信贷“户贷企用”、扶贫对象内生动力不足等问题,县委县政府不断在破解难题中探索创新,在工作实践中总结提炼,形成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办法举措。

一、强化“四权管理”,破解扶贫资产管理问题

2014年来,玉屏县委、县政府累计投入财政扶贫资金66.95亿元,其中用于产业扶贫15.78亿元,形成经营性资产共计5.2亿元。从实际情况看,这些资产分布于县、乡、村等不同层面,资产所有权、经营权、收益权、监管权界定还不是很清楚、责权也不是很明晰,客观上存在资产管理不精准、收益分配不透明等问题,甚至面临扶贫资产流失的风险。结合财政扶贫资金投向、扶贫项目实施主体等实际,研究出台了《扶贫资产管理和收益分配办法(试行)》,探索形成扶贫资产“四权分置”管理机制。一是明确所有权,“把扶贫资产放进集体篮子里”。对2014年以来扶贫项目形成的资产进行全面梳理核查、登记确权,按照属地原则明确资产所有权归属,计划2019年底前完成所有权证登记发放工作。二是放活经营权,“让最能挣钱的人去经营”。围绕油茶、食用菌、精品水果(黄桃)、生猪养殖四大主导产业及其他特色产业中的经营性资产(如集体养殖小区圈舍、基地冷库仓库、农机装备设施等),通过合作经营、委托管理、公开发包、入股分红等方式,做到管用并举,确保盘活用好。三是保障收益权,“让最需要的人能受益”。在扶贫资产收益分配上,主要采用“721”模式:即70%用于作为贫困户分红,20%作为村集体经济收入,10%作为村级管理和发展基金。比如,玉屏2018年投入财政扶贫资金2000万元实施的食用菌加工项目,所形成资产依照“四方协议”,前三年按投入财政资金总额的5%兑现收益,并每年按0.5%比例递增。2019年,这个项目的扶贫资产收益100万元,按“721”比例,分别为项目覆盖的贫困户、村集体和县扶投公司分成,保证了扶贫资产的稳定收益。四是落实监管权,“让每一份资产都能保值增值”。对县级层面龙头企业经营的扶贫资产,由县直业务部门进行监管;对乡镇实施项目所形成的扶贫资产,统一纳入乡镇三资管理平台,明确了乡镇的监管主体责任。同时,建立资产登记管理台账,每年清产核资,定期监督检查,严防资产流失,确保保值增值。

二、突出“全程监管”,破解扶贫项目管理问题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玉屏县委、县政府始终把项目库建设作为扶贫资金绩效管理的“第一粒扣子”,想方设法扣紧扣实。一是聚焦产业选择的“前端”精准谋划项目。玉屏作为“中国油茶之乡”,全县种植油茶已有上百年的历史,油茶种植规模超过20万亩;玉屏黄桃产业通过近年的大户带动、合作社推动,种植规模达到2.5万亩,不管是品质还是品牌都得到了群众和市场的一致认可。另外,玉屏县委县政府还采取超常举措,引进温氏集团、贵福菌业,大力发展生猪养殖和食用菌产业,目前全县生猪养殖规模达到32万头,食用菌生产突破3500万棒。2018年以来,玉屏县委、县政府坚持自下而上谋划,自上而下审核,紧紧围绕脱贫攻坚后三年和三年后,累计谋划入库项目467个,其中涉及四大主导产业项目占比达到80%。二是聚焦项目落地的“中端”实施全程监管。始终坚持未定绩效目标的项目不入库、不在库中的项目不安排资金、未评审的项目不批复、已批复实施的项目不予调项。2018年全县实施的107个项目全部来自项目库。同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坚持一个项目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有力保证了批复项目的顺利实施。三是突出绩效管理的“末端”强化结果问效。为确保实施项目的应有效益,研究出台了《财政扶贫项目后续管理办法》,整合县纪委监委、县督查局、县脱贫攻坚指挥部等力量,采取入户调查、现场核查等方式,对全县扶贫项目的资产经营、资产管护、人员培训及效益评估等进行常态化跟踪问效。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通报或问责,有效防止和避免了影响项目绩效的行为和问题。

三、实行“负面清单”,破解内生动力不足问题

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关键时期,由于脱贫摘帽时间紧、任务重,贫困户就业难、创业难,以及部分产业见效慢、增收难等实际,为全面保证“一达标”核心指标的完成,先后探索建立了财政扶贫资金入股分红、产金互促“541”“10113”产业收益全覆盖等利益联结机制。随着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的不断推进,该项利益联结机制虽然在解决贫困户收入达标问题上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一股了之”“一分了之”“平均主义”等设计缺陷,从某种程度上讲还助长了扶贫“悬崖效应”、贫困户“等靠要”思想。对此,玉屏县委县政府探索出台《建档立卡贫困户差异化管理指导意见》,明确贫困户“六要”义务,列出扣除或取消贫困户产业分红“十条”负面清单,对不履行义务要求、不遵守法律规定、不落实相关政策的,由所在村进行民主评议并公示无异议后,扣除或取消相应分红资金。同时,考虑到村民自治、群众监督等制度设计和现实需求,针对各村具体情况,及时完善村规民约。采取群众会、村民代表大会等形式,将争当贫困户、滥办酒席、等靠要吃低保、不讲诚信、乱建房屋、不赡养老人、不抚养子女等行为列入享受政策福利的限制性条款,作为村支两委日常管理内容,作为群众经常性监督重点,多措并举、群策群力破解贫困户内生动力不足的问题。

四、坚持“分类施策”,破解金融扶贫风险问题

集中开展扶贫资金使用不规范专项治理,既十分必要,也正当其时。从实际情况看,在集中精力脱贫攻坚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的确出现了一些扶贫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比如,受制于特殊历史阶段的制度设计,以及贫困户偿还能力、金融机构风险防范等,在开展“精扶贷”“小康贷”工作中,的确存在“户贷企用”的问题。玉屏县委县政府及时印发了《扶贫资金使用不规范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对脱贫攻坚基金报账慢、部分项目资料不规范等,逐一建立问题台账,对标对表整改销号。特别是针对小额信贷风险防控问题,及时出台《扶贫小额信贷风险防范处置方案》《精扶贷项目贷款本金催收实施方案》,从贷款熔断、贷款贴息、贷款追偿、分类防范、信贷资金到期还款五个方面多管齐下,通过差别化举措分类催收贷款本金。具体来讲,就是对有偿还能力的企业,敦促其及时归还贷款;对涉及“三角债”的企业,协助其清理债务尽快还款;对暂时无力还款的企业,有针对性地制定帮扶方案,明确还款计划;对勉强能够还上,但还款后资金困难的企业,我们帮助其担保贷款、协调融资等。通过采取分别对待、因企施策,最大限度地降低贷款风险。

作者:杨德振 单位:中共玉屏侗族自治县委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