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行业科技信用管理对策

交通行业科技信用管理对策

摘要:

科技活动中的失信行为,严重影响科技事业进步,阻碍社会信用发展。在交通行业科技活动中,也存在一些失信行为,不但给国家造成较大的损失,而且影响社会经济发展,急需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预防。通过梳理我国科技信用以及交通行业科技信用管理制度建设现状,分析交通行业科技活动中的失信行为及其原因,从完善制度、建立共享机制、提高失信成本等方面对交通行业科技信用管理问题提出了几点意见和建议,以期促进交通行业科技信用管理建设,有效预防失信行为的发生,进一步推进交通行业科技活动规范、良性发展。

关键词:

交通行业;科技信用;科技活动;失信行为

随着交通行业科技事业的蓬勃发展,科技资源在科技界的竞争越来越激烈。科技工作者为追逐学术荣誉及相关利益,部分科技工作者违规获取科技资源,引发了科技活动中的失信行为,严重地浪费国家有限的公共资源,偏离科技活动实施的目标,违背了科技创新驱动发展的国家战略。因此,交通行业科技信用管理问题及对策的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相关概念解析

1.1科技信用

信用是履行诺言的一种行为,从而获得他人的信任。2004年9月,国家科技部《关于在国家科技计划管理中建立信用管理制度的决定》,明确“科技信用是指从事科技活动人员或机构的职业信用,是对个人或机构在从事科技活动时遵守正式承诺、履行约定义务、遵守科技界公认行为准则的能力和表现的一种评价”[1]。科技信用具有伦理、法律和经济3个维度的含义[2]。在伦理方面,指学术道德或科研诚信;在法律方面,指知识产权的归属;在经济方面,指科技活动是一种交易活动,如科技工作者获得科技项目立项,得到政府下拨的科研经费,完成约定的任务,即完成了一项交易。

1.2科技信用管理主体

科技信用管理主体是指在科技活动管理过程中,所涉及到的相关人员(或机构),可归纳为执行者、评价者以及管理者。(见图1)(1)科技活动的执行者。执行者是指科技活动申请和实施过程中涉及到的个人或机构,如项目承担单位、项目主持人和项目主要参与人员[3]。执行者的科技信用管理过程包括项目申请与立项、经费管理、项目实施(进度管理、组织协调、项目研究)、结题验收、成果产出与转化等[4]。执行者的科技信用管理包括材料与信息是否真实、抄袭、篡改数据等。(2)科技活动的评价者。评价者是指科技活动评价评估过程中涉及到的评审专家和评估机构,主要负责科技活动立项评审、过程管理和结题验收时开展相关评审与咨询工作[5]。评价者的评价为项目管理与决策提供重要参考依据。评价者的科技信用管理包括工作态度及评审时是否公平、公正。(3)科技活动的管理者。管理者是指履行管理与监督职能的政府部门及其授权的机构或人员。管理者科技信用管理包括是否公平、公正开展管理与监督工作、服务情况等[6]。

2科技信用管理制度建设现状及分析

科技信用的失信行为,不仅阻碍了科技事业发展,并给社会经济造成的严重损害,制定相关的管理措施,能有效惩治各种扰乱社会秩序的失信主体,能进一步加强科技信用的管理规范,并提升全社会的科技信用意识,突出科技信用管理的重要性[7]。因此,我国科技部及交通行业均建立了基本符合国际惯例、相对完善的科技信用体系。(1)2004年9月,科技部首次《关于在国家科技计划管理中建立信用管理制度的决定》,第一次以国家文件形式阐述了科技信用的概念,明确科技信用管理的意义、原则、依据及方向,为相关政府部门制定科技计划信用管理制度提供了指导性设计框架和方向[1]。该《决定》提出“让守信者得到鼓励,让失信者付出代价”信用管理理念,涉及的科技信用主体有管理者、执行者、评价者[3]。(2)2006年11月,科技部再次发力,《国家科技计划实施中科研不端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明确科研不端行为的范围和惩罚机制,建立调查和处理机构[8]。该《办法》有效将科技信用管理工作推向可操作层面,涉及的科技信用管理主体有执行者、评价者。(3)2011年8月,交通部了《交通运输部科技计划项目信用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科技信用管理,提高交通运输科技资源分配的合理性、科学性,规范科技信用行为,该办法明确科技信用的主体、信用信息、信用评价、结果应用等方面的内容[9]。该《办法》有效规范交通行业科技信用管理,并具体到可操作层面,涉及的科技信用管理主体有执行者。(4)2016年3月,为进一步加强科技信用体系建设,科技部印发了《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严重失信行为记录暂行规定》,提出要规范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相关管理工作,保证科技计划和项目目标实现及财政资金安全,推进依法行政[10]。该规定进一步强化科技信用管理工作,涉及的科技信用管理主体有管理者、执行者、评价者。除以上科技部、交通部制定的相关科技信用管理制度之外,国家层面还有国务院、国家基金委员会、教育部等纷纷符合自身特点的科技信用管理制度;地方层面有浙江、江苏、广东、宁夏、新疆、深圳等省市相关政府部门也了科技信用管理制度。综上可知,我国科技信用管理制度建设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制度体系,为科技信用建设事业提供有力的制度规范和法律保障。

3科技信用失信行为及原因

3.1科技信用失信行为

在交通行业科技活动管理过程中,失信行为发生在整个科技活动过程中,包括学科规划、项目设置、组织协调、项目申报与立项、执行、专家咨询、结题验收、成果产出与转化等环节[11]。科技信用的失信行为针对不同的主体有不同的表现形式。(1)执行者失信行为表现。项目申报、执行、验收过程中,执行者的失信行为通常表现为申报时夸大或虚报自身的研究能力及多头申报;执行时擅自更改研究内容和任务或违规使用项目经费;结题时抄袭他人研究成果、篡改科研数据等。(2)评价者失信行为表现。项目立项评审、科技咨询与验收评审过程中,评价者的失信行为通常表现为评审时违背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夸大项目成果价值,隐瞒、弱化存在的问题,贬低与自身利益相冲突的优秀成果,泄露或侵占评审材料。(3)管理者失信行为表现。在科技活动监督管理过程中,管理者的失信行为通常表现为玩忽职守,不按要求认真核对审查申报信息的真实性,与相关申报单位串谋,隐瞒捏造事实,骗取项目经费等。

3.2科技信用失信原因

造成交通行业科技活动失信行为的深层原因,既涉及到社会经济文化环境、体制机制等宏观层面,也涉及到科技信用主体和具体操作等微观层面。具体来说,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经济体制转型带来价值冲突。我国正处在经济转型升级过程中,利益关系正在不断变化中。社会大环境的变化引起人们的价值取向、道德观念在新旧更替之间不断发生冲突,这是导致科技信用缺失的深层社会根源。(2)科技活动主体的信用意识不强。伴随着科研人员数量的增加,其职业竞争也变得愈发激烈,要想获得科学职业上的成功,就必须争取有限的科研经费,招揽优秀的后备力量,抢占稀缺的学术高地。在如此严峻科研环境下,科技信用意识不强的科技信用主体,在巨大的心理压力下,难免有人试图通过特殊捷径获取科研资源,从而造成失信行为。(3)失信成本低、风险小。我国政府对科研领域的监督和管理方面还存在一定的漏洞,主要是科技信用方面奖惩机制不完善,出现了科技信用失信的成本低、风险小。同时,交通行业对失信行为缺少必要的群众监督以及监控机制,过分依赖于科技从业人员的自律意识。(4)科技信用管理制度可操作性不强。在科研项目管理中,部分科技资源分配做不到完全的公平公正公开,大部分科技资源无法共享。虽然我国制定了相关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但由于可操作不强,使得资金使用效率低,甚至存在违规使用经费的现象。

4交通行业科技信用管理建设的几点建议

4.1进一步完善科技信用管理制度

建立完善的交通行业科技信用管理制度,致力于提高科技信用管理的可操作性,从真正意义上实现科技信用评价与管理。管理制度应细化到可操作层面,包括评价指标体系、评级应用、奖惩机制等方面的完善。

4.2建立科技信用管理共享机制

当前,交通行业科技资源分散于不同部门,为消除科技信用管理的“信息孤岛”,解决信息不对称、标准不统一的问题,需要建立相关的信用管理的共享机制,实现科技、金融、工商、公安等部门的信用信息对接,实现科技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和信用等级开放共享的美好愿景。

4.3提高失信成本

提高失信成本,对于失信行为要坚持“零容忍”。在科技活动管理过程中,执行者一旦发生了失信行为,经审核证实后,取消其申报、评奖等资格或撤回经费支持等;评价者一旦发生了失信行为,经审核证实后,取消其评审资格;管理者评价者一旦发生了失信行为,经审核证实后,取消其管理资格。

4.4提高科技信用意识

科技信用在科学工作中的重要性毋庸置疑,建立良好的科技信用体系,有利于科技事业的发展,但树立正确的科技信用意识对个人信用和集体信用也非常重要。提高执行者、评价者、管理者科技信用意识,开展宣传和教育活动,能有效预防科技信用失信行为的发生。此外,社会公众监督也是非常重要的。

5结语

科技信用建设是科技活动顺利开展的前提条件,完善交通行业科技信用管理制度、信共享机制、提高失信成本和信用意识,有利于交通行业科技信用管理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推进科技事业的发展与进步。总之,创造良好的科技信用氛围、建立完善的科技信用监督管理机制,绝非一日之功,还需要全体科研人员和科技管理工作者的长期努力。

作者:陈丽丽 蔡桂兰 李明国 单位:广东省科技创新监测研究中心 广东华路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科技部.关于在国家科技计划管理中建立信用管理制度的决定[Z].2004-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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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王芳,张?元,黄保庆,等.负向半定量同行评议方法在科技项目立项评审中的探讨[J].吉林农业,2014(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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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张明龙,张琼妮.中国建立科研诚信长效机制的探索[J].中外企业家,2012(3):124-125.

[8]科技部.国家科技计划实施中科研不端行为处理办法(试行)[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06,14(6):1-3.

[9]交通部.交通运输部科技计划项目信用管理办法(试行)[Z].2011-08-03.

[10]科技部.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严重失信行为记录暂行规定[Z].2016-03-25.

[11]赵巧萍.科技计划项目的过程管理研究[J].情报探索,2013(5):4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