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理念下的行政管理

监管理念下的行政管理

一、加大市场主体信用监管力度,推进市场监管方式改革,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要求,宁波市局积极推进市场监管方式改革,加快建立市场主体信用监管机制,努力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社会主义市场体系。一是运用信用嵌入和信用引导理念,探索建立业务综合监管平台。一方面,打造市场主体信用综合监管平台,积极推进商品市场信用评价、农贸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农资信用评价、合同监管、广告监测等业务系统建设,着力在信用约束、信用警示、信用评价、信用惩戒上下功夫,使信用在执法监管中无处不在、无所不用;另一方面,积极探索信用综合监管模式的实施。在认真总结近年来实施责任区监管、精细化监管经验的基础上,通过企业信用这一主线,将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区域监管、分类监管、行业监管等方式融合运用到信用综合监管模式中,逐步实现从传统监管模式向科学监管模式转型,不断提升监管的综合效果。二是紧盯严重失信行业领域,严厉查处重点违法行为。市场监管是工商部门的重要职责。

结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市场监管的重心应放到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对经济发展可能造成较大危害、对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可能造成较大影响的领域上来。紧盯传销、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等影响甚至危害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严重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一打到底;紧盯事关百姓消费与生活的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如公用事业单位、大型电信运营服务商、银行保险、房产、汽车以及网络商品市场等,严查合同霸王条款、虚假宣传等严重违法行为,着力破解行业“潜规则”,营造“守信可贵、失信可耻”的环境;紧盯侵犯商标专用权、“傍名牌”、假冒伪劣等行为,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强化对家用电器、儿童用品等涉及消费者人身健康安全的商品质量监测,强化抽查检验结果的处理和运用,积极开展行业治理整顿,严惩失信违法行为;尽快适应新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切实担负起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既坚持“不放松、不懈怠、不拖沓”,主动作为,科学作为,积极作为,充分运用食品检验检测统筹市场监管手段,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防控体系,又需加强对上、对下和横向环节的衔接,确保体制调整过程中不出监管空档、不留监管间隙,切实保障宁波食品消费安全。三是以企业年检制度改革为契机,积极推进日常监管科学化。实施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不仅强调宽进,更强调严管。严格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的要求,研究制订企业年度报告制度等配套落实措施,认真做好改革前后制度转化衔接,确保企业年度报告顺利启动;改革创新日常监管方式,积极构建企业年度报告信用监管体系,围绕“年度报告—抽查—发现—查处—公示”的监管程序安排,依法对企业进行科学抽查,发现违法失信问题及时查处,并将查处信息进行公示、录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进一步强化对市场主体的日常信用监管。四是强化信用监管刚性约束,深化以信用嵌入、业务协同、综合运用为主要内容的信用监管机制运行。依托信用宁波网,将由政府相关部门根据其监管职能及所掌握的企业信用信息,对企业合成设定信用监管等级,再由政府相关部门将企业综合信用等级运用于日常工作中;把信用嵌入各业务系统,如信用嵌入行业监管,推动实施行业信用分类监管等,以此提高各业务线的监管效能和监管层次;强化授信运用,把信用评价结果作为企业争创商标品牌、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等荣誉称号的重要依据,发挥信用激励作用,并将企业信用与公司高管个人信用进行关联,发挥“黑名单”失信惩戒作用,努力营造守信得益、失信受损的良好氛围。

二、拓展消费维权信用信息运用,深化消费维权机制建设,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指出,消费维权水平是一个国家经济文明的重要体现,是市场经济成熟的重要标志。当前,随着我国越来越重视消费拉动经济增长和互联网经济快速崛起,工商部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越来越大。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不仅事关每个百姓的切身利益,而且也事关整个城市乃至国家经济的顺利转型。

一是加强消费维权信用信息数据分析,深化消费维权各项机制建设。大力推进12315行政执法体系的各项平台建设,建立完善12315短信息平台,建立健全利用消费发现问题、通过准入回溯主体、借助信用约束企业的维权与监管互动网络;依托12315平台和“一会两站”实时采集的大量数据,建立常态化的消费维权信息数据分析机制,使数据分析成果更好地服务工商部门前瞻性、针对性地开展执法监管,防止零散的消费投诉演变为公共事件。全面推进消费维权职能化与社会化的融合,在开展“一会两站”建设和12315“五进”工程的基础上,积极搭建和完善各种载体,尤其是加快12315消费维权绿色通道建设,完善“无理由退货”、“自行和解”、“保证金”、“先行赔付”等快速处理机制,充分发挥经营主体的第一责任人作用,将12315行政维权触角延伸至企业商家,方便广大消费者就近投诉、就地解决消费纠纷。强化消费维权信用记录的运用,对消费投诉较为集中或信用记录差的经营者,采取行政约谈等措施,督促经营者改进经营方式、自觉履行社会责任。二是围绕预付式消费、霸王条款等维权重点,深入破题解难。

一方面,针对社会关注热点、消费投诉焦点,创新消费维权的方法和手段,提出破解消费难题的新思路、新办法,尤其是针对预付式消费、合同霸王条款、网上消费纠纷等老百姓关注的问题,突出重点,破解难题,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另一方面,通过热点难点问题的破解,强化信用嵌入,对所涉及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进行规范,严厉打击各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逐一促进行业、领域的规范、诚信和自律。三是运用消费维权信用信息,提升消费教育、消费警示和消费指导的社会效果。充分发挥工商部门拥有的消费维权信用信息优势,及时进行分析提炼,把最新的消费动向和防范消费陷阱的建议,借助各种媒体第一时间传递给广大消费者,努力使工商部门的消费维权信息成为消费者理性消费、绿色消费的风向标。同时,深化消费学校、消费基地、消费中心、消费网站等平台建设,使更多的消费者和经营者参与、了解和宣传工商部门的消费维权工作,不断巩固和提升工商部门消费维权的品牌影响力,动员更多的社会力量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三、围绕信用监管机制运行,强化配套基础建设,服务改革深入推进

实施信用监管是工商部门完善市场监管体系、提升市场监管能力的重要载体,也是工商部门履行职能、营造“三个环境”的重要抓手。为确保信用监管机制顺利运用,必须加强信息化建设、制度建设、队伍建设等各项配套基础建设。一是加强信息化建设。信息化是实施信用监管的首要条件。无论是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市场监管方式改革还是消费维权机制深化建设,都离不开信息化建设的支撑。继续加大信息化建设的投入力度,特别是当前实施的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对信息化建设的要求更高、依赖度更大,随之而来的是相应的信息化高投入。

一方面,宁波市局主动当好地方党委政府的参谋,积极争取地方资金支持;另一方面,将运用多年来全市工商系统信息化建设的经验,统筹合理利用各县(市)区局的信息化建设资金,确保信息化建设与业务建设齐头并进。加强信息化建设的统筹设计和推进,既应对接国家工商总局和浙江省局的顶层设计,确保各类信息系统、各类数据传输双向实时互动,又应体现宁波地方特色,助推地方服务监管履职创新。强化信用信息数据整合应用,对市场主体信息、执法监管信息以及消费维权信息进行专题分析、定期分析并进行及时上报,使工商部门的信息资源更好地服务于自身职能履行、服务于地方党委政府决策、服务于投资者创业引导、服务于消费者科学消费。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度建设是规范信用监管的重要保障。随着工商登记制度等各项改革的逐步实施,许多制度亟待破旧立新。对照信用监管要求,特别是按照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要求,全面梳理各项制度,及时建立企业年度报告公示、经营异常名录、负面清单等系列制度,并修改完善企业登记操作规程等原有制度,以制度化确保各项改革深入开展。同时,积极推进全市企业住所登记制度改革的立法项目,力争依法保障改革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队伍建设是推进信用监管的基础保障。引导队伍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牢固树立信用监管的理念,把信用监管作为广大干部职工的重要学习内容,使每一位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实施信用监管既是形势的倒逼,也是工商部门转变职能、加快服务监管模式创新难得的机遇。加强队伍信用监管能力建设,通过“委托办学、联合办学、自己办学”等方式,分层、分类、分业务条线开展信用监管实务培训,不断提升队伍信用监管的实践应用能力,努力培养一批善于用信用监管思路分析问题、善于用信用监管手段解决问题的业务骨干。加强队伍作风建设,以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为契机,狠抓队伍效率效能建设,强化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不断增强队伍的执行力和创新力,狠抓队伍廉政建设,强化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以优良的作风引领、保障工商行政管理事业深化改革和健康发展。

作者:顾文俊 单位:宁波市市场监管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