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人事管理制度研究

古代人事管理制度研究

一、我国古代人事管理制度的发展及规律

我国古代人事管理制度主要经历了世卿世禄制、军功爵制、察举制、九品中正制和科举制几个重要时期。世卿世禄制其主要特征是嫡长子继承王位,余子分封,形成一个金字塔式的权力结构体系。这种世袭制的出现,是国家产生的重要标志和原因之一,是人类由野蛮向文明的一种过渡,也是原始公有制向私有制演变的必然产物。春秋战国时期,各诸侯国为了富国强兵,破格任用地位低下而才干出众的人,若在战争中获得战功便可获封官爵,这一做法逐步发展成为后来的军功爵制。在军功爵制下,不论身份贵贱、地位高低,所有臣民都有可能按其军功大小获得相应的爵位和利益,故又称因功赐爵制。但即使爵位最尊的封君,也只能在其封邑内“衣食租税”,并不能完全占有土地和人民。军功爵制是在春秋战国奴隶制走向崩溃,封建制逐渐产生和确立的形势下出现的新的军政制度。随后出现的察举制,汉代察举的科目,是由少到多不断增加的;增加科目尤以特科为多,是根据对专门人才的需要而设立。被举者经考试后,由政府量才录用,这样既保证了选才标准能贯彻实行,选出真正的人才,还能保证竞争的相对公平,令下层人士有进入国家管理层的可能。而九品中正制实际是两汉察举制度的一种延续和发展,这种新的选官制度是由魏文帝曹丕时的吏部尚书陈群创议的。具体做法是中央在地方设置中正官,负责选拔人才,同时把推举人才的权力赋予地方豪绅集团,让他们推举一些优秀的人才上来进行考察。这种制度打破了中央对人才选拔的控制,将权力分散到地方,中央具有决定权,大大扩大了选才的范围,使得一些有才之士进入政府官吏的渠道更宽广。而科举制度兴起,从隋代开始实行,到清光绪二十七年(1906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经历了一千三百多年。科举制度按种类划分,主要有贡举、制举、武举、童子举等。其中,贡举是定期举行的,因此被称作“常科”,取士数量最多,延续时间最长,社会影响也最大。科举制起源于隋朝,直到明王朝建立,科举制进入了它的鼎盛时期,科举方法之严密也超过了以往历代。这一时期正式的科举分为乡试,会试和殿试三级,主要考试内容是八股文。到了清代,仍沿用明制,随着封建王朝的没落,科举制也随之灭亡。人事制度是保证和巩固统治者统治的重要举措也直接关系到社会兴衰;历代人事制度在执行初期都主要起到巩固统治的积极作用,但这些制度在执行的后期,逐渐影响和阻碍社会的发展;人事制度的主要标准由家世、财产、门第逐渐发展到才学,选拔方式渐趋严密科学,标准逐步趋向公开、公平、客观;影响我国时间最长的人事制度是科举制度。

二、我国古代人事管理制度的特征

我国古代的人事管理制度,不仅历史悠久,连绵不绝,沿革清晰,渊源可考,而且积累了相当丰富的经验,形成了非常完备的人事管理制度。其特点有:

1.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当然,我们应该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视角去认识这个特点。中国古代人事管理制度应当时封建政治制度而产生,形成了一套完备而又严密的制度体系。这个制度体系是完全服务于皇权政治,为其选拔优秀人才的,也是平民百姓得以进入官员阶层的重要途径。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它是符合科学精神的,也是符合客观需要的,起到了进步的作用。人事管理制度的目的就是为了选拔出优秀的人才,维护当时的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而各个朝代都选择适合当时条件的人事制度,也都达到了这个目的。因此,古代的人事管理制度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是科学合理的。

2.具有时代的局限性。

中国古代封建社会的人事管理制度具有强烈的阶级特征。人事管理制度自然是为独裁专制的皇权政治服务的,具有独裁专制性质。

三、古代人事管理制度的启示

通过研究中国古代人事管理制度,从中借鉴其有益经验,以期达到完善我国公务员考录制度的愿望。为政之道,重在得人。古代人事制度在对人才的选拔问题上采取的是以考试为主,多途并举的制度措施。隋唐时出现的科举制度,将“天下为公,选贤与能”价值追求最大限度地制度化,适应了大一统国家选才的需要。科举制度之所以能在传统社会实施一千多年,是因为其内在的以竞争性考试为核心的制度精神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因此,现阶段实行的公务员考录制度仍以竞争考试为主是具有相当合理性的。当然,科举制度也存在种种缺陷。为了尽量吸纳各方人才,古代社会一直有其他入仕途径作为补充。如重视选拔具有基层工作经验的人才。秦汉、元、明等朝代都十分重视从各级政府低级办事人员中选拔人才,由于这些人有实际工作经验,授予官职后往往能胜任工作,甚至表现出色,由吏员而官至公卿的人不少,有的还成为名臣。除此之外,无论是察举制和九品中正制还是科举制,对于参考人员的政治素质和道德素质还有个人思想品德的考察也是必不可少的。有才能固然重要,道德品质也不容忽略。综合历代的人事管理制度的经验教训,现简要总结一下几点措施完善我国当前的公务员考录制度:首先,现阶段的考录制度要将分类考试推广,扩大类别,层层选拔。目前,公务员法对我国公务员划分了三种职业类别,即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对不同职业类别所要求的能力测查内容和测点均有所不同,因此在考试内容设置上,要有所区别、有所体现,使考试内容设置更具科学性和针对性。其次,从科举制的不断发展和完善中我们可以看到,选拔人才必须使测评手段科学化才能选拔出真正的人才。基于对当前考录制度中能力测试手段薄弱、测评要素忽略特殊性而偏重共性等弊端反思,应该积极引进先进的人力资源能力测评技术,组织力量探讨适合我国国情的人才测评办法,科学设计考试内容和方法。除此之外,负责招录的工作人员要树立全新的考录工作理念。对于公务员的考试招录,不仅要考虑现在的行政效益,还要兼顾未来的发展需要;不仅要注重新进人员的当前素质,还要注重其自身发展的潜力;不仅要注意个人工作能力,更要注意政府工作整体效能的提高。最后,完善考试录用制度体系。良好的考试录用系统是公务员队伍建设的保障。我们不仅要建立独立的公务员管理机构,其次还要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公务员的考试录用制度,从源头上保证公务员队伍的廉洁。

作者:李梦 单位:西北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