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水电站合同管理模式

二级水电站合同管理模式

1、合同管理模式主要特点分析

1.1引水隧洞开挖及临时支护采用延米综合单价承包

甲米河二级水电站属于典型的长引水隧洞的引水式电站,施工阶段工程造价最大的不确定性因素来源于地下工程,基于这一特点,业主确定合同管理的重要风险源就是控制引水隧洞开挖及临时支护风险。甲米河二级水电站引水隧洞位于甲米河右岸,全长5144.40m,纵坡5‰,其间设有5个支洞和交通洞。隧洞断面型式为马蹄形,围岩主要为三叠系的砂岩、石灰岩、泥灰岩和砂砾岩等组成,根据隧洞线的地形地貌,地层岩性、构造等因素,综合分析计算各类围岩的比例为:Ⅱ类围岩段约占10.28%;Ⅲ类围岩段约占49.13%;Ⅳ类围岩段约占26.04%;Ⅴ类围岩段约占14.55%。为了有效控制引水隧洞开挖及临时支护风险,对引水隧洞开挖及临时支护采取延米综合单价承包。综合单价承包模式核心做法是:根据围岩类别不同,承包人根据自身施工经验和施工水平,在保证隧洞开挖安全的前提下,自行设计不同围岩类别岩石开挖和临时支护参数,在此基础上对不同围岩类别的开挖及临时支护进行综合报价,合同执行过程中按延米综合单价进行结算。实施过程中,承包人可以根据实际开挖揭露的岩石情况调整和优化临时支护参数,充分激发承包人积极性,鼓励承包人挖掘自身施工能力和潜力,优化调整施工参数,确保施工成本最优、利润最大。

1.2统供主材采用市场价格进入合同工程量清单组价

甲米河二级水电站统供材料有钢材和水泥,钢材和水泥价值占工程总造价35%左右,施工阶段工程造价最主要影响因素就是主材的有效管控。基于此,业主建立了材料核销管理机制,包含主材定价机制、调差机制和核销机制。核心做法是明确业主统供材料供应范围,并将统供材料价格确定为与招标同期市场价格基本一致的水平,消除传统定价机制中统供价格与市场价格之间存在的巨大价差,有效规避倒卖材料获取价差谋取不当获利的管控风险。同时建立及时核销制度,每季度定期对承包人申领材料进行核销,通过核销及时发现材料管理中的问题,提前采取预防措施堵住材料管理漏洞。这些机制和措施有效规避材料管理风险。

1.3非统供可调差主材采用固定价格进入合同工程量清单组价

甲米河二级水电站可调差材料为油料和炸药,由于油料和炸药的价格属于国家宏观调控指导价,作为有经验承包商无法预计并且无力承担价格波动风险。因此,业主将油料和炸药确定为可调差材料,按照固定单价进入合同工程量清单组价,由承包人自行采购和保管,发包人按照实际消耗量和市场价差进行调差。核心做法是业主明确非统供主材范围,按照当期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固定价格进入合同组价,发包人按半年进行材料调差。调差原则为对超过合同价±5%以上的给予调差,合同价±5%以内价格差不予调整,其风险属于承包人风险。油料调差单价为省政府物价部门的同期柴油批发价与合同材料基价之差,材料调差范围为合同主体建安工程。调差材料价差计算原则为:调差金额=实际材料核销量×材料价差×(1+3.25%),材料价差=柴油批发价-合同基价。炸药调差原则=民爆公司采购量×材料价差×(1+3.25%),民爆公司采购量以其开具增值税发票量为准,材料价差=采购预算价-合同预算价。

1.4合同双方共同设立节点奖励基金

为了提高承包人合同履约积极性,发包人针对合同工程设立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工程进度、文明施工及施工期环境保护等方面综合奖励基金,综合奖励基金按合同金额3%设置,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各出1.5%共同组成综合奖励基金库。通过节点奖励措施,提高发承包双方积极性,促进合同双方良好履约。发包人根据合同履约目标制定电站工程合同目标履约考核实施办法,考核办法作为合同补充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合同实施期间,监理人对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工程进度、文明施工及施工期环境保护等方面进行检查考核,对考核达标的承包人实施奖励,对考核未能达标承包人进行处罚,并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及时给承包人予以兑现。

1.5利用IMS信息平台进行合同管理

随着现代计算机技术和互联网高速发展,信息化在合同管理过程中发挥的作用日益凸显,特别是针对水电工程条件艰苦、地方偏僻、交通不便的特点,信息化对合同管理的促进作用尤为突出。甲米河二级水电站利用公司开发的投资信息管理平台(IMS平台),实现了项目招标登记、合同评审、合同登记、合同清单录入、合同变更审核、合同结算办理、材料核销、投资分析等业务流程在网上办理,真正实现了无纸化办公,只要有网络的地方便可以实现网上办公,极大提高了管理效率,同时也将繁琐的资料归档整理实现了信息化处理。

2、合同管理的促进作用

2.1促进承包人发挥自身施工技术水平,有效控制工程施工风险

为有效防范引水式电站地下工程风险,通过合理设置合同条款,创新设置引水隧洞开挖及临时支护采用延米综合单价承包模式,充分调动承包人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承包人积极发挥自身施工技术水平,主动进行施工参数设计优化,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合理优化施工参数,降低施工难度,减轻工作强度,利用自身风险控制能力获取利益的最大化,实现发包人和承包人共赢,共同推进工程顺利进展。创新设置引水隧洞开挖及临时支护采用延米综合单价承包模式,在甲米河二级水电站主体工程合同中得到了成功应用,较好地发挥了其双刃剑作用,取得的效果十分显著。甲米河二级水电站最终发电工期较设计工期提前,促进合同顺利履约。

2.2促进承包人发挥自身施工管理水平,有效控制主材管理风险

为有效防范统供主材管控风险,打破主材价格“二元制”结构,通过合理设置合同条款,改变传统主材定价机制,创新设置主材价格采用市场价格的模式,发包人重点管控主材采购和核销的环节,承包人重点管控主材领用和使用环节,一方面消除了“二元制”结构下通过倒卖材料获取价差的弊端,另一方面将主材管控的压力传递给承包人,让承包人要主动管好统供主材,避免材料浪费和丢失。创新设置主材定价机制和核销模式,规范了甲供材料管理行为,解决了甲供材料管理难题。从材料核销情况来看,甲供材料管理一切正常,材料消耗控制在相对合理水平,甲供材创新模式在实践中取得了较好效果,对投资控制起到了积极作用。

2.3合理分担合同风险,体现合同平等自愿原则

为合理分担非统供主材价格波动风险,避免不合理的合同条款,设置非统供主材调差机制,调差材料主要为油料和炸药。由于水电工程建设周期长,油料和炸药占合同总价比重较高,两者价格均属国家宏观调控指导价,价格波动风险作为有经验的承包人既无法预计也无力承受,并且价格波动风险未体现在合同报价中,因此设置调差机制。一方面体现合同双方权利和义务对等的原则,属于谁的风险就由谁承担;另一方面让承包人无后顾之忧,全力推动工程进展,有利于工程顺利履约。调差机制设置有效规避了承包人的价格波动风险,体现合同双方平等互利的原则,保护承包人履约积极性,同时确保承包人资金链正常周转,有利于工程顺利推进。

2.4充分调动参建单位积极性,有效推动合同履约

通过设置综合奖励基金,签订节点目标奖协议,充分调动参建单位积极性;有效运用合同经济手段,推行合同管理方式创新,提高合同双方履约的积极性;利用目标导向机制,引导承包人把优势资源配置到关键线路施工项目上,集中精力解决工程重难点和关键性问题,为工程顺利推进奠定基础,实现合同顺利履约。甲米河二级水电站节点奖励措施,对工程提前发电起到了明显促进作用,有效发挥了节点奖励措施的正向激励和目标导向作用,实现了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共赢的局面。

2.5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合同管理现代化

通过IMS系统全面应用,把合同管理业务流程全部搬到网上,真正实现了无纸化办公和异地远程办公,极大提高了合同管理效率;通过IMS系统表单应用,实现了合同管理制度流程化、流程标准化、标准表单化、表单信息化,极大提高了合同管理信息化水平;通过IMS系统流程固化,极大提高了合同管理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真正体现了合同管理现代化水平的提升。

3、小结

通过对甲米河二级水电站合同管理模式的分析,结合中小型水电站项目特点,从合同风险控制、工程造价控制、合同管理手段、合同管理信息化等角度阐述了合同管理模式应用和思路,重点分析了在新的合同管理思路下的具体做法,同时将其做法转化为具体合同条款,在合同管理中应用,并在此基础上分析了对合同管理的促进作用。通过合同条款设置创建最优合同管理模式,实现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三大目标协同推进。

作者:胡望来 单位:四川盐源甲米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