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规划

论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规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和《省“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规划》等,制定本规划,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指引绿色低碳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深入推进“十四五”时期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以下统称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开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新局面

(一)发展基础。“十三五”期间,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在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精心指导和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十三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规划要求,夯实统计基础,完善制度建设,推行节能技改,开展示范创建,加强宣传引导,能源资源消费总量持续下降,能源资源消费结构逐步优化,能源资源利用效率不断提高,圆满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

——能效利用有效提升。2020年,全市公共机构能源消费总量4.4357万吨标煤,用水总量1314.2342万立方米;单位建筑面积能耗4.55千克标煤/平方米,人均综合能耗100.84千克标煤/人年,人均用水量29.88立方米/人,圆满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

——节能技改不断推广。组织公共机构实施分户计量,娄星区行政中心计量分户至办公室;积极推进空调、照明、配电、电梯等重点用能设备节能改造,完成办公与公共区域LED灯照明、庭院太阳能路灯及绿化、公共卫生节水老旧水网等改造;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市委市政府机关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率先实施中央空调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升级了中央空调能效;改造餐饮设备,市委市政府机关食堂环保等级得到提升,涟源市淘汰食堂燃煤灶改用环保生物油灶;新化县改造县委机关的燃煤锅炉;双峰县行政中心、原县委大院空调系统取消电辅热设制并实行水与电分户计费;市城管执法支队、冷水江市、双峰县城区公交车更换了新能源汽车;市城区学校公寓安装太阳能发电系统与太阳能热水器,涟源市供销社安装了光伏发电,节能、环保成效明显。

——示范引领作用明显。全市各级公共机构积极开展示范单位创建和能效领跑者遴选活动,16家单位申报建成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其中部级5家,省级11家;协同市水利局创建市直节水型单位32家;全市建成第一批节约型机关117家,充分发挥了公共机构的示范引领作用。

——制度建设稳步推进。围绕节约型机关创建、生活垃圾分类、能耗定额管理等重点工作,印发《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市公共机构垃圾生活分类工作评价标准》、《市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方案》等制度,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依据,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逐渐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轨道。

(二)指导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准确把握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对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以绿色低碳发展为目标,完善体制机制,提升治理能力,强化监督考核,推动绿色转型,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的示范引领作用。

(三)基本原则

——坚持系统观念、重点推进。统筹谋划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协调推进机关和教科文卫体系统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围绕贯彻落实中央、省决策部署,突出节能降碳。

——坚持绿色转型、创新驱动。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促进公共机构事业发展绿色低碳转型,通过管理创新、技术创新提升效能。

——坚持分类施策、因地制宜。注重分区分类分级指导,区分地区差异和系统实际,制定更加合理的政策和目标,采取更有针对性的措施。

——坚持市场导向、多方协同。鼓励引入社会资本,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等市场化模式,形成政府引导、机构履责、企业支撑、全员参与的局面。

(四)主要目标。按照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与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聚焦绿色低碳发展目标,实现绿色低碳转型行动推进有力,制度标准、目标管理、能力提升体系趋于完善,协同推进、资金保障、监督考核机制运行通畅,开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绿色低碳发展新局面。积极开展节约能源资源活动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公共机构能源和水资源消费总量与强度双控,实现公共机构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4.79万吨标准煤以内,用水总量控制在1406.23万立方米以内;以2020年能源、水资源消费以及碳排放为基数,2025年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5%、人均综合能耗下降6%,人均用水量下降7%,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下降7%的总目标。

二、实施绿色低碳转型行动

(一)低碳引领行动。根据国家、省要求,对标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组织开展公共机构碳排放量统计。制定公共机构低碳引领行动方案,明确碳达峰目标和实现路径。

(二)绿色节能改造行动。推进公共机构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及能效公示,完善公共建筑能耗监管体系;通过申报省节能补助资金,引导公共机构实施既有建筑以及供暖、空调、配电、照明、电梯等重点用能设备节能改造,推动开展用水器具、设施设备和老旧管网节水改造。

(三)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推广应用绿色低碳、先进适用的新技术和新产品,推动公共机构使用太阳能、空气能、地热能、风能等新能源。推动公共机构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更新用于机要通信和相对固定路线的执法执勤、通勤等车辆时,原则上配备新能源汽车;提高公共机构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充电基础设施数量,鼓励单位内部充电基础设施向社会开放。

(四)节水护水行动。完善节水管理制度,加强重点用水部位节水管理和用水设备维护巡查,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发生。推广应用节水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提高节水器具使用率,新建建筑节水器具使用率实现100%。倡导水资源循环利用,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开展雨水、再生水利用。持续推进节水型单位建设,推动市直机关及60%以上的市直属事业单位建成节水型单位。

(五)生活垃圾分类行动。推动市直公共机构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县级城市公共机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有关工作。加强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推广减量化措施,鼓励建设废旧物品回收设施,推动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办公家具等废旧物品循环再利用。督导市直单位做好有害垃圾统一清运处置。广泛开展志愿服务行动,引导干部职工养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带头在家庭、社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落实国家塑料污染治理有关要求,推动公共机构逐步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通过典型示范带动区域性、系统性工作提升。

(六)反食品浪费行动。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公务接待、商务接待、会议、培训等公务活动用餐管理,常态化开展“光盘行动”等反食品浪费活动。完善餐饮浪费监管机制,加强食品在采购、储存、加工等环节减损管理,抓好用餐节约。将反食品浪费纳入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考核和节约型机关创建等活动内容,加大督查力度。推动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鼓励有条件的公共机构使用餐厨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设备。

(七)绿色办公行动。继续推动无纸化办公,倡导使用再生纸、再生耗材等循环再生办公用品,限制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充分采用自然光,实现高效照明光源使用率100%。常态化开展夏、冬两季室内温控检查,督促严格执行“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高于20℃”标准。倡导公共机构加大单位内部区域绿化工作,提高绿化率,营造绿色办公环境。

(八)绿色低碳生活方式行动。加大绿色采购力度,公共机构带头采购节能、低碳、节水、环保、再生等绿色产品,将能源资源节约管理目标和服务要求纳入物业、餐饮、能源托管等服务采购需求。鼓励绿色出行,积极倡导“135”绿色出行方式。培养绿色消费理念,带动家庭成员节约用能用水、购买绿色产品、制止餐饮浪费、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

(九)示范创建行动。全面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建立健全节约型机关常态化、长效化机制,推动2022年底前全市70%以上党政机关建成节约型机关,2025年底前80%以上党政机关建成节约型机关。积极开展国家示范单位创建活动,重点推进教科文卫体系统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实现“县县有示范”目标;开展公共机构能效、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和市级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树立先进标杆。加大绿色低碳循环新技术、新产品推广示范力度。

(十)数字赋能行动。加强公共机构名录库建设,夯实计量统计基础,加强计量器具配备,严格实行能源资源分户、分类、分项计量,重点用能系统和部位分项计量器具配备率达到100%,强化以标准化推动数字化,完善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调查制度,规范能源资源消费及碳排放数据统计,开展统计数据会审和质量抽查,持续提高数据质量。利用能耗数据,分析各单位、各类型、各层级公共机构用能、用水和碳排放特征及水平,测算各环节、各部位、各设备节能降碳潜力,强化数据分析结果应用,为科学决策、精准施策提供有力支撑。

三、强化管理支撑体系建设

(一)制度标准体系。认真贯彻落实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反食品浪费法等法律法规,修订《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按照省局建立的标准体系开展工作,强化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标准应用,加大标准实施评估力度,提高标准的规范和引领效能。促进标准化与信息化融合发展,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标准落地落实,推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管理信息系统规划、建设、运行等流程标准化,实现数据互通共享。

(二)目标管理体系。深化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推行双控与定额相结合的节能目标管理方式,实行能源资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管理,积极推动省能耗定额系列地方标准施行,对公共机构实行能耗定额管理,指导县市区按照公共机构能耗定额标准开展试点应用。探索建立实施以碳强度控制为主、碳排放总量控制为辅的制度,指引公共机构开展碳达峰、碳中和工作。

(三)能力提升体系。加强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宣传,大力宣传有关法规、标准、知识,突出节约价值导向,传递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培育绿色文化氛围。采取多种形式,积极组织和参加业务培训,加大高素质、专业化管理人才队伍建设。

四、完善规划实施保障机制

(一)协同推进机制。加强组织保障,构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高效推进机制,形成分工明确、运行顺畅、执行有力的管理格局。夯实公共机构主体责任,发挥物业服务企业等社会力量作用,引导干部职工积极参与,促进能源资源节约共治共享。推进公共机构节能、节水、生活垃圾分类等工作与城乡环境卫生整治以及“低碳、节水型、无废”城市建设等有机融合。

(二)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机制。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等市场化机制,鼓励采用能源费用托管等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模式,调动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

(三)监督考核机制。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开展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考核,强化结果应用。持续推动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纳入市政府绩效考核和对县市区人民政府考核,以及文明单位创建等活动指标体系。加大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管理力度,督促开展能源审计、落实整改措施,推动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推进各类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能源管理体系建设试点。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强化检查执法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