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局2021下半年工作计划

水利局2021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抓防范、保平安,防汛工作顺利推进

(1)全面落实防汛责任制。针对机关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职能转变,我县及时调整防汛指挥机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总指挥长,县应急和水利部门进行了有效的衔接,县水利部门防办人员已调整落实到位,建立了有效的防汛抗旱工作机制。各乡镇也相应成立了以乡镇长为组长的防汛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落实了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责任制,切实提高基层防汛责任意识,并将各项防汛责任层层分解。同时,明确防汛期间各级防汛指挥长及各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原则上不得擅自离开本辖区。

(2)落实水库度汛计划,加强水库巡查。我县根据往年防汛工作的经验教训及具体情况制定了严格的度汛预案,对存在问题的水库都采取限制蓄水,对部分病险水库都限制0.5-1米水位。

(3)完善各类水利工程预案及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委托水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修订完善了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城市防洪预案、中小型水库应急度汛方案。组织各级防办人员认真学习预案,熟悉预案启动条件、工作规程和响应措施等,积极有效应对突发洪涝灾害。突出抓好县、乡山洪灾害防御预案落实,做到每一个责任人都知道自己承担的责任、负责的对象,将山洪地质灾害明白卡发到每一户群众手中,让每一个受山洪灾害威胁的群众对责任人、预警方式、转移路线和安置地点等都心中有数。

(4)开展汛前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对县辖区内的所有重点水利工程进行了拉网式的排查、检查。对发现有安隐患的及时下达整改措施并督促落实。对全县58个行政村是山洪灾害点,168个自然村是山洪灾害危害区进行隐患排查并向当地群众发放明白卡,确保能紧急避险,安全度汛。

(5)强化调度,切实做好在建工程安全度汛工作。对我县在建涉水的芦河水黄狮渡河段治理工程制定了应急度汛预案,落实了责任人、技术人员和应急抢险分队,备好防汛抢险物资,确保安全度汛。

(6)加强水库、堤防的安全管理,切实保障防洪安全。加强对水库安全管理员的考核培训,督促安全员认真履行职责,使其发挥应有的作用。对“头顶一盆水”的病险水库的坝下涵管、溢洪道、闸门启闭等重点部位和重要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了登记造册,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落实度汛计划。抓好千亩以上圩堤的防洪保安和城市防洪排涝工作。加强河道巡查,督促各地在汛前彻底清除河道内施工围堰、施工便道等阻洪碍洪临时设施及弃渣料,确保了防汛安全。

(7)强化预警,抓好防汛值守和监测预报工作。自汛期以来,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掌握防汛信息。及时雨情、水情、工情和灾情信息,为防汛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提前做好防灾避险准备。密切监视河道、水库水情和工情,加强各类水工程防汛调度。对山洪灾害预警广播、雨水情测报设施、防洪工程设施、通讯预警设施等进行严格检查和安全维护,保证汛情测得到、传得出、报得准。确保汛期有关汛情、雨情信息畅通,特别是遇到出险情况能上下联通,以便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截止6月21日,县防办已发送预警14次,预警短信2254条,涉及相关责任人161人。

(8)落实了防汛物资、抢险队伍。根据上级防汛要求以及往年的防汛经验,积极落实非工程措施,储备了草袋2万条、编织袋3万条、麻袋1万条、砂石料7000余方、救生衣500件等防汛物质。6月10日,开展了汛抢险应急救援实战演练,进一步提升了防汛抢险实战能力,并从实战出发,落实了专业抗洪抢险队伍共250多人。

(二)抓项目、补短板,水利建设务实推进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防洪保安、饮水安全、水环境综合治理和水生态修复能力,提升水利服务的质量,我县大力开展水利工程建设。一是城区支流河道治理工程(麻港、乌珠河)、里塔镇渔良堤防除险加固工程已完工验收,待整理资料后竣工验收;二是新丰街镇防洪工程、芦河水黄狮渡河段治理工程已基本完成,现进入施工收尾阶段;三是廖坊水库库汊矮围拆除后恢复和改善农田灌溉工程已完成80%;四是对全县各乡镇饮水问题进行了摸底调查,并编制完成了《县“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报告》、《县城乡供水一体化规划报告》,组织专家对方案进行审查;五是组织各乡镇对辖区内的泵站、提灌站、排涝站等进行调查统计,并将结果进行了整理归档;六是对株良镇下坊灌区有效利用系数进行了测算分析,选取了四个样点田块安装计量水表,进行灌溉用水计量测算;七是新丰街镇林坊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项目已完成批复,目前该项目预算正在审核,计划7月底开始招标。

(三)抓水资源管理,水事工作依法推进

一是强化取用水监督管理。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制度,严格执行取水许可审批程序,加大巡查打击力度,对无证取水的用水单位,符合法律法规许可条件的,按照取水许可管理权限依法责令补办完善取水许可相关手续,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依法责令限期拆除或者封堵其取水工程设施;二是加强计划用水与定额管理。在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延续、节水载体认定工作中严格执行《省生活用水定额》、《省工业企业主要产品用水定额》等用水定额标准,审批取用水户取水量,对纳入管理的31户取水户和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重点用水企业下达年度取用水计划通知书,对超取水许可水量取水的,依法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三是加强日常巡查和监督管理,对9家水厂、3家企业、19家电站的计量设施运行状况进行不定期巡查,督促落实水资源管理措施,建立取水台账,按月报送取水量(发电量),下达水资源费征收通知书,做到按月征收,应收尽收。四是多渠道宣传水法规。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宣传活动,联合县赣抚建材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深入机关、乡镇、社区、学校、企业、村委会及市民广场等地开展“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水资源集约安全利用”、“搞好水土保持、建设美丽中国”等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手册2000份,宣传海报300张、悬挂横幅3条、节水宣传帽子200顶,《省实施河长制湖长制条例》600份,局机关电子滚动显示屏播放21条,进一步增强了我县广大市民群众的节约用水、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河湖保护意识,营造了人人参与、人人保护的良好氛围;五是积极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方案,推动节水载体建设。按照县节水行动方案,落实责任主体,明确年度建设任务,在企业、公共机构、灌区等推动节水载体创建,提供可复制可推广模板;六是推进水权交易试点。我县在前期已开展水资源使用权确权登记试点基础上,进一步明晰水权,建立水权交易市场,实现水生态产品价值;七是强化了水行政执法,规范河道采砂秩序,始终保持对非法采砂、非法取水等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通过河湖卫士监督执法、春节及两会期间非法采砂专项行动,截止6月21日,共出动执法人员490余人次、执法车辆87台次,查处了6起水事违法案件,非法采运砂案件2起,扣押非法采砂挖掘机一台,非法运砂车辆一台,行政处罚2万元,有效打击和遏制我县非法采砂现象。

(四)抓河(湖)长制,水生态文明纵深推进

(1)加强巡河巡湖。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县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加快我县生态文明建设,我县及时调整了县、乡、村三级河长,各级河长积极开展巡河巡湖工作,有效的维护了我县河湖环境。截止2021年6月21日,县级河长累计巡河26人次,乡级河长累计巡河70人次,村级河长巡河常态化。

(2)持续开展清河行动。根据《省河长办公室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深入推进全省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对东电排站和下电排站进行河道清淤。

(3)开展水库退养工作督察。按照县级总河长要求,我局对全县12个乡镇水库退养工作进行了现场督察。从督察情况来看,全县117座小(二)型以上水库都实行“人放天养”模式,未出现反弹现象。

(4)常态化开展河湖长制宣传。一是我局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活动开展河(湖)长制“进机关、进学校、进园区、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六进宣传;二是联合团县委常态化推行“我是‘河小青’生态行”青年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引导我县广大青年投身保护母亲河、推行河长制工作。

(五)抓质量、强监管,水利建设安全平稳运行

2021年上半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通知精神,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工程监督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了对全县水利工程业主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监管、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建设程序、进一步执行了水利工程规程、规范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做到全员、全过程、全覆盖,确保隐患不漏查,不留死角。1-6月我局开展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对工程建设进行质量安全检查12次,对排水防涝安全检查6次。

(六)抓廉政、优作风,切实履行好“两个责任”。

为进一步建设风清气正的水利政治生态,水利局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一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强化“两个责任”,明确了党委书记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二是扎实开展廉政教育,强化廉政分险防控,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廉政分险防控能力;三是加强执纪问责力度,围绕水利中心工作,加强局机关工作纪律、作风建设、水利工程实施的监督检查,确保水利工作顺利推进、干部作风清正廉洁;四是加强作风建设,优化机关作风,开展了“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等专题教育活动及“水利行业营商环境”座谈会,提高了机关办事效率,提升了机关整体形象。五是不断完善制度,扎紧权利的“笼子”,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1、继续抓好防汛抗旱工作。一是继续强化组织领导、全面落实防汛责任制,贯彻落实好各项防汛责任制度,扎实做好防汛各项工作;二是继续加强和气象、水文等部门和乡镇的沟通,及时了解和掌握雨情、水情变化情况,准确及时地传达上级的决策、指令,确保信息畅通。三是加强督办检查,对重点工程、重点区域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的加大检查力度,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到位,确保水利工程安全度汛。三是继续做好防汛值守和和监测预报工作,为县政府当好参谋,发挥好部门的职能作用。

2、强化项目规划和储备。一是加强项目的规划和储备,争取更多的项目建设;二是加强项目的申报,做好与上级水利部门的沟通联系,对已申报的项目及时跟踪了解,争取项目资金的尽快到位,项目尽快开工建设。

3、抓好在建水利工程建设及验收工作。一是完成城区支流河道治理工程(麻港、乌珠河)、里塔镇渔良堤防除险加固工程竣工验收;二是完成新丰街镇防洪工程、芦河水黄狮渡河段治理工程、廖坊水库库汊矮围拆除后恢复和改善农田灌溉工程的建设任务;三是持续关注全县饮水情况,及时处理饮水安全问题,将年度农村饮水维修养护资金分解下达,为老旧破损的农村水厂维修加固,并积极与县政府及相关单位汇报、协调,加快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四是持续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持续开展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工作;五是继续推进新丰街镇林坊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项目建设,力争9月开工建设,底前完成60%以上的建设任务。

4、继续加大河流治理力度。一是着力整治“四乱”,确保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二是坚持巡河、督查常态化机制,强化河道巡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占河道等破坏水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三是加快河长制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利用网络平台监测水质情况,为河长制工作进展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

5、继续强化水资源管理和水行政执法工作。一是加快推进计量设施标准化建设,加大水资源费征收力度;二是继续强化取水许可日常监督管理,加大对无证取水行为打击力度,推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和利用;三是积极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方案,推动节水载体建设;四是按照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工作要求和《市水权改革试点方案》对我县《方案》进一步完善,明晰水权,建立水权交易市场,实现水生态产品价值;五是继续加大河道非法采砂的巡查、检查和打击力度和水土保持监管力度,严格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行政审批,同时,强化对砂石运营过程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执法问责力度。

6、继续强化部门自身建设。扎实做好“两学一做”常态化学习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开展好“主题党日”活动,健全完善岗位责任制,明确职权范围,做到各负其责,各司其职,依法办事,职责统一;继续抓好本局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优化干部作风,提升机关整体形象,做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不断提升工作水平。

7、认真完成上级各项临时性安排的工作任务。

三、存在的问题

1、基层防办能力仍有待加强。我县大部分(乡)镇水务站专业技术人员少,且身兼数职,应急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的培训仍然不够,在应用预警预报平台、视频会商系统、水库实时监测平台等现代化、科技化的技术手段时显得力不从心,难以适应现代化防汛指挥信息建设发展的需要。

2、乡镇各类预案有待完善。我县各乡镇的各类防汛预案众多,且多数制定于2010年初,虽后期均有修订、完善,但是由于技术水平有限以及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水利工程基础设施建设等原因,其合理性及可操作性与实际情况已有所偏差,如河床断面的改变导致原有的河流警戒水位偏低,预警达不到警示的作用;城市建设改变了原有交通布局和防洪淹没范围,预案里转移条件和范围不切合实际等。

3、部分企业和群众法律意识淡薄,监管难度较大。大部分生产建设单位以盈利为主要目的,项目开工前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或者已经编制了水土保持方案但未落实相应的水保措施。近年来,随着县城“两区”建设的不断扩展,各种开发经营行为和基本建设项目越来越多,很多不能审批的项目被审批下来了,但项目的审批权不在我们手上,在源头上预防对我们来说成为很大的难度,事中监督力量弱,难以形成合力。

4、各个部门协调沟通不够。发改委、建设局、自然资源局、环保局、林业局等有关部门在项目规划立项审批前协作还不够,县里重点项目还未纳入联审联批,县里重点项目开工前主动编制水保方案还有难度。

5、我县水域线长、面广,再加上执法人员不足,监管难度较大。通过全年的努力,虽然我县河道非法采砂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明显下降,但受利益的驱动,在偏远小支流的非法采砂行为及利用人工铲砂作业的水事违法行为仍然时有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