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扶贫巩固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生态扶贫巩固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生态扶贫,持续巩固提升脱贫攻坚工作成果,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根据《2020年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实施意见》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扶贫开发与生态保护并重,通过深入实施系列生态工程、加大生态补偿争取力度、大力发展生态产业、巩固提升光伏扶贫、创新生态扶贫等途径,使贫困人口从生态保护与修复中得到更多实惠,实现脱贫攻坚与生态文明建设“双赢”。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生态工程建设

1.全面提升森林质量。全面落实林长制,继续推进低质低效林改造、封山育林和森林抚育,巩固和扩大退耕还林成果;积极防控森林火灾和森林病虫害,加强天然林、公益林保护;继续落实生态公益林补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政策,进一步强化护林员管理培训,出台护林员相关管理办法,使护林员切实上岗履职,发挥守护山林、保护森林生态的作用。〔牵头单位:县林业局;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扶贫办,各乡(镇)〕

2.加大流域综合治理。加快推进东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项目,继续实施系统整治工程,加快应急备用水源地建设,年底前基本建成水库水源工程。〔牵头单位:县水利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委、生态环境局、财政局、新龙乡、车头镇〕

3.纵深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推进化肥、农药减量使用,巩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成果。切实解决农村垃圾治理“最后一公里”问题,提升垃圾收运体系,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城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

(二)加大生态补偿争取力度

1.加强森林生态补偿。全面加强全县国家和省级生态公益林管护建设,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争取国家和省在2020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指标上对我县给予重点倾斜,同时认真组织开展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将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就近安排护林,并落实相关补助资金,着力推动贫困人口脱贫。〔牵头单位:县林业局;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各乡(镇)〕

2.加强流域生态补偿。大力争取第二轮东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项目,加大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争取力度,优先用于生态保护领域。〔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发改委、有关乡(镇)〕

(三)大力发展生态产业

1.做强生态工业。深入实施延链、补链、强链工程,做强首位产业集群。不断加强工业企业与扶贫户链接,继续扶持建设扶贫车间。〔牵头单位:县工信局;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商务局、扶贫办、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

2.做优生态旅游业。基本建成三百山索道和天心整军纪念园、桃源山居、映翠湖度假村(露营基地)等一批重点文旅项目。大力发展全域旅游,制定出台“旅贷通”政策,鼓励贫困户发展民宿、农家乐等生态旅游产业,加大景区链接贫困户力度,引导更多贫困户参与旅游开发。〔牵头单位:县文广新旅局;责任单位:县旅发集团,各乡(镇)〕

3.做精生态农业。打造一批庄园经济、田园综合体。持续抓好脐橙、紫山药、百香果等优势生态农业产业,大力发展蔬菜、林下经济和特色养殖业。鼓励贫困户发展生态农业,增加生产经营收入。〔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果业局、各乡(镇)〕

(四)巩固提升光伏扶贫工作

1.强化沟通协调。严格按照国家光伏扶贫计划推进,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力争我县建设的光伏扶贫电站纳入补助目录,及时发放补助资金。〔牵头单位:县发改委;责任单位:县扶贫办、供电公司〕

2.加强运营管理。对已建成的光伏扶贫电站,制定出台光伏电站管理办法,分片开展光伏电站管理人员培训,切实加强运行维护能力,安排专职人员进行运营管理,进一步摸排电站质量安全隐患,解决电站质量安全问题,确保电站经营收益最大化。同时,做好光伏扶贫发电上网服务工作,按时足额结算电费,并及时做好已纳入补贴目录项目国家可再生能源附加电价补贴的发放。〔牵头单位:县发改委;责任单位:县扶贫办、供电公司、各乡(镇)〕

3.大力扶持深度贫困户。各乡(镇)、村要建立完善扶贫收益管理制度,村级光伏电站所获得的收益,要将80%用于贫困人口承担公益性岗位任务的工资和参加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劳务费用支出,以及支撑各村集体经济发展和采取分红形式保障各村深度贫困人群,主要扶持建档立卡失能、弱能、无劳动力等的深度贫困户。〔牵头单位:县发改委;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各乡<镇>、供电公司〕

(五)创新生态扶贫路径

1.积极打造电商扶贫新路径。继续推动重点乡(镇)、村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打造一批具有特色的电子商务品牌,加大对贫困户的培训和技术支持力度,积极实施电商扶贫“五个一”工程,帮助贫困户通过电子商务实现就业,稳定贫困户收入。〔牵头单位:县电商办;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各乡(镇)〕

2.健全链接贫困户机制。拓宽链接贫困户路径,健全项目申报向扶贫领域倾斜、引导贫困户全过程参与项目建设的利益链接机制;鼓励贫困户参与生态文明项目建设,让贫困户共享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实现生态文明建设与脱贫攻坚的良性互动。〔牵头单位:县发改委;责任单位:县扶贫办、财政局〕

三、措施保障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根据任务分工,进一步提高认识、压实责任、创新举措,全面推动生态扶贫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切实增加和巩固贫困人口直接收入和预期收益,巩固提升脱贫成效,改善生态环境。

(二)加大争资力度。要加强与国家部委、省厅的对接沟通,大力推进对口支援工作,积极北上争资,力争更多生态文明项目、资金向我县倾斜。

(三)加强政策宣传。要加大生态扶贫政策宣传力度,推动贫困户转变思维方式,引导贫困户树立谋发展、想发展的信心和信念,积极参与生态扶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