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重点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安全生产重点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即将到来,为切实加强当前安全防范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九江市安委会《关于实施安全生产重点管理的通知》(九安发〔2019〕12号)和《安全生产重点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瑞安办发?2019?49号)文件要求和省市领导有关部署要求,推动企业安全生产重点管理贯彻落实到位,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及较大社会影响事故的发生,坚决打赢“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的主动战,结合我委各园区及企业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确保思想认识到位,始终把关于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论述作为根本遵循,结合我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深刻认识到实施安全生产重点管理是当前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有效手段,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确保文件精神转化为清晰的重点管理工作思路。

二、时间安排

9月下旬至10月中旬。

三、重点管理内容

(一)建筑施工

1.凡是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及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建设,已开工的一律停工,一律依法上限处罚。

2.凡是违法违规转包分包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超资质承揽业务的,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不按规定进行审核、审批、专家论证或不按专项方案施工的,一律停工整改,一律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3.凡是在重点管理期间发生亡人安全生产事故的施工企业一律暂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律全面停工整改。

4.凡是三项岗位人员(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无证或证件无效的一律不得上岗,违反规定的一律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5.凡是未办理产权备案、使用登记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一律不得使用,违反规定的一律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凡是不具备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相应资质的,一律不得承揽安装拆卸业务,违反规定的一律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6.凡是安全隐患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的,一律全面停工整改;凡是责令停工而未停止施工的、整改后未经行政主管部门验收擅自复工的,一律约谈企业法人或项目负责人并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7.“四口五临边”无安全防护措施或防护措施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一律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到位的一律停产整顿;未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擅自动火作业的,一律责令整改并依法处理。

(二)劳动密集型企业

1.必须证照齐全,确保厂房符合安全标准和设计规范,严禁违法使用易燃、有毒有害材料,严禁安全通道、安全间距违反标准和设计要求。

2.严禁电线私搭乱接、用电超负荷运行。

3.严格作业现场管理,杜绝“跑冒滴漏”现象。

4.加大处罚力度,严惩“三违”行为,杜绝“三违”现象。

5.严禁从业人员未经培训合格上岗和需持证人员无证上岗。

6.严禁作业场所粉尘、有毒物质等浓度超标。

7.严禁堵塞、锁闭和占用安全疏散通道。

(三)涉有限空间企业:要加大安全监管,企业负责人必须坐镇企业。

四、重点管理企业

(一)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

1.事故发生单位应当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2.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应当接受工会和职工的监督。

3.加强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要从安全生产角度开展一轮“解剖麻雀”式的检查,一经发现重大隐患或非法违法行为,一律顶格处罚。

4.凡是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及1个年度内发生过2次亡人事故的,监管部门要实施不少于3个连续工作日的派驻深度执法检查。

(二)2018年以来被行政处罚过的企业

1.经开区对行政处罚过的企业开展一次全覆盖的“回头看”活动,重点检查企业非法违法行为的整改落实情况,针对未整改、假整改、前纠后违的行为,一律从严处理。

2.针对存在多次同类非法违法行为的,视为重大隐患,责令企业停产停业整顿。

(三)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

无法保证安全生产的情况下,一律停产停业整顿。

(四)存在不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行为的企业

1.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2.凡是存在不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及安全生产管理不在状态的企业,辖区监管部门应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五、重点人员管理内容

(一)企业主要负责人

1.开展“学安法、明职责、保大庆”活动。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明确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对照职责找差距,确保依法履责到位。

2.开展算安全生产“五笔账”活动。即算好性命账、经济账、自由账、信誉账、员工幸福账,分别算出由于安全风险辨识和管控不到位、事故隐患整治不彻底、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等因素造成的一次生产安全事故,可能会造成多少伤亡,会给企业及个人造成多少经济损失,按照“两高”安全生产刑事案件司法解释最少会判处几年有期徒刑,按照联合惩戒规定企业及个人信誉会存在哪些影响,会给多少家庭带来毁灭性的打击、让多少员工丧失幸福感和安全感。

3.完善并公开安全生产承诺。对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结合企业实际完善安全生产承诺,通过企业内部文件及企业显要位置进行公开公示。

4.坐镇带班。各企业要实行坐镇带班制度,确需有事外出须到属地监管部门或政府登记备案。

(二)安全管理人员

1.开展“学安法、明职责、保大庆”活动。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明确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职责,对照职责找差距,确保依法履责到位。

2.组织开展好“八问”假设工作。企业管理层、车间、班组三个层面在工作中进行假设“八问”。集体做到“五问”:假设发生人员伤亡事故会是在哪里?开展风险点分析;为什么会发生事故?开展风险成因分析;怎样不发生事故?开展风险管控措施分析;谁来落实?明确风险管控措施责任人;落实好了没有?实施风险管控闭环管理。个人做到“三问”:发生人员伤亡事故会导致什么结果?开展安全警示思考;我应该怎么办?开展安全责任思考和应急措施思考;我办到了没有?开展安全工作落实自省。

3.组织开展好“十查”活动。即通过每月从查人员体系、查责任体系、查制度体系、查监督考核体系、查风险管控、查隐患排查治理、查特殊作业管理、查应急管理、查“三违”管理、查安全培训管理等“十查”,找出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并将自查自改情况报送到属地监管部门。

(三)特种作业人员

1.落实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专项执法,一经发现未持证上岗的情况一律依法顶格处罚。

2.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相关安全管理规定、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企业必须依法配备个人防护用品,禁止从业人员自行购买或采用自制防护用具。

六、重点作业管理内容

严格特殊作业管理,动火、临时用电、高处、动土、断路、盲板抽堵、吊装、受限空间等高风险八大特殊作业,所有作业票必须经“三人签字”,即企业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生产技术分管负责人和企业法人或总经理签字确认。企业法人或总经理不在场时,应采取电话、网络等方式在线审批,并保存相关补签记录备查。严格实行作业票提级审批制,作业前要报行业监管部门办理形式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作业。

七、重点环节管理内容

(一)企业法人和主要负责人签字

下列事项须经企业法人和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

1.安全生产文件;

2.安全生产“五个一”“十查”表;

3.安全生产公开承诺;

4.企业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财务月报表及使用计划完成情况月报表。

(二)事故隐患闭环管理

1.事故隐患治理结果提级验收,班组整治的隐患由车间负责人确认验收,车间负责治理的隐患由企业安全管理机构确认验收,由厂级负责治理的隐患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确认验收。

2.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完成须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报行业监管部门备案。

(三)交叉作业审批管理

实行交叉作业审批管理,审批管理要做到空间管理和行业管理及安全管理联审联批,最终审批人应确认空间管理(如车间)、行业管理(如设备)、安全管理无异议方可批准作业。

八、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企业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实施方案,组织本企业生产管理者按照职责定位主动认领工作任务,准确把握任务要求,抓好落实。

(二)确保宣传到位。各企业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安排步骤,通过文件、会议、培训等方式迅速动员部署,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加大安全生产重点管理的宣传力度,在本企业内形成“抓重点管理、保大庆安全”的浓厚氛围,确保企业全面启动发动。

(三)明确任务底数。各企业建立安全生产重点管理工作清单,对照重点管理内容,摸清本地、本行业领域的管理任务底数,按照逐级分片定点的方式,逐项将重点管理责任明确到人,实行列表对单抓落实,确保重点管理内容所列措施件件有人抓、件件有反馈。

(四)调度推进到位。各企业要对照清单查落实,按照完成程度情况调度推进。经开区对园区各企业安全生产重点管理工作不定期调度一次,各企业每月汇总梳理上月重点管理贯彻落实情况,并以清单的形式报经开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