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扫黄打非进景区示范点工作方案

打造扫黄打非进景区示范点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扫黄打非”进基层工作,根据县“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打造“扫黄打非”进景区、进港口、进畲乡、进德育基地示范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决定打造“扫黄打非”进景区示范点,促进“扫黄打非”工作阵地横向拓展延伸,有效维护意识形态和文化领域安全。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以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牢固把握意识形态领域工作主动权,推进基层治理体系现代化为目标,全面构筑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扫黄打非”工作体系,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在基层的落实,抵御有害思想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侵蚀,营造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文化环境。

二、目标任务

1.工作目标。在2020年结合实际深入开展“扫黄打非”进景区工作,打造樱花谷“扫黄打非”示范点建设。主要围绕对景区内进行巡查,发现上报并配合查处有害出版物、淫秽色情书刊等的销售传播,以及开展“扫黄打非”宣传发动群众群防群治等内容开展工作,守好文化主阵地,夯实基层意识形态安全根基。

2.时间安排。在2020年9月20日前完成示范工作点标牌、人员情况、工作职责、工作制度等上墙,结合实际开展“扫黄打非”日常工作和相关活动,并报送照片、工作总结等材料。

三、工作重点

以樱花谷为示范点,围绕查堵景区非法出版传播活动、清理整治景区文化环境、开展景区普法宣传教育引导等工作任务,打造“扫黄打非”进景区示范点。一是规范经营营业性演出活动、出版物销售网点等,并根据自身特点,因地制宜地挖掘有助于传播景区文化、满足人民群众文化需求的文化市场。二是以摸排非法出版物和有害信息为重点,扎实开展景区出版物市场和文化旅游经营活动日常监管巡查工作,确保景区文化旅游市场健康发展。三是通过宣传栏、警示牌、微信公众号及播放“扫黄打非”公益宣传视频、等形式,普及“扫黄打非”法律法规知识,积极引导游客参与“扫黄打非”综合治理。四是加强对导游“扫黄打非”知识培训,导游人员要引导游客不购买非法盗版出版物,特别是提醒出境游游客不得购买、携带非法有害出版物入境。

四、示范点建设标准

(一)基本标准

“扫黄打非”进景区应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面向游客和社会作出公开展示和承诺,按照“四上四有”的标准,推动“扫黄打非”工作点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1、“扫黄打非”标牌上墙。景区设立“扫黄打非”工作点。

2.人员情况上墙。公开悬挂展示景区“扫黄打非”工作点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基本情况、分工以及联系方式。

3.工作职责上墙。公开展示景区“扫黄打非”工作点的主要职责任务。

4.工作制度上墙。公开展示景区“扫黄打非”工作点的主要工作制度和要求。

5.宣传有阵地。设立相对固定、面向游客的“扫黄打非”宣传专栏、宣传板、显示屏等进行宣传。

6.举报有渠道。畅通游客举报渠道,设立举报电话或其他接受举报监督的网站、社交通信工具等,有人员负责受理和反馈,并协助游客申请举报奖励资金。

7.工作有记录。建立工作点工作台账,有专门记录本记录会议情况、宣传活动开展情况、案件情况以及其他“扫黄打非”相关工作,做到档案齐全、有迹可查。

8.创新有成果。要根据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将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与突出本地特色有机结合,形成既新颖独特、又富有特色、更切实管用的创建工作新举措、新方法。

(二)提升标准

1.规范经营文化活动,全年未被省、市、县督查发现或被群众举报有涉“黄”涉“非”问题。

2.每个星期至少开展一次“扫黄打非”巡查活动,有巡查工作记录。

3.景区以“扫黄打非”宣传栏、公众微信号等形式宣传“扫黄打非”知识。

4.未发现有游客携带或购买有害出版物。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到深入推进“扫黄打非”进景区工作,是巩固深化“扫黄打非”进基层成果、进一步夯实“扫黄打非”工作基础的重要举措。“扫黄打非”领导小组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扫黄打非”办公室要积极主动做好调查研究、推动落实、检查督导等工作;示范点创建景区要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举措,守好意识形态主阵地。

2.深入宣传引导。继续巩固主流媒体宣传的主渠道,同时运用网站、论坛、微博、微信等平台宣传“扫黄打非”工作。要利用各种活动平台播放“扫黄打非”宣传视频,制作一批“扫黄打非”宣传品,使“扫黄打非”宣传教育更加深入人心。要注重收集工作中的照片、视频等资料,对主要做法、活动亮点进行总结提炼,及时推广经验作法。

3.强化要素保障。加强“扫黄打非”队伍建设,充实“扫黄打非”人员力量,抓好日常巡查、活动开展以及“扫黄打非”工作宣传,结合工作实际和财力情况安排工作经费,确保“扫黄打非”工作有序开展。街道“扫黄打非”办公室将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调研等方式,加强对“扫黄打非”进景区工作的指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