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

民政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开展扫黑除恶重点行业领域整治的总体部署,巩固民政民生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战果,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成效,根据市民政局《关于2020年度全市民政民生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和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以中央、省委、市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议精神为指导,坚持问题导向,强化依法履职,补齐民政短板。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建立健全民政领域打击整治、防范管理长效机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中央“一十百千万”行动目标,按照行业专项整治总体部署,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整治的“一岗双责”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重点领域,全面分析民政监管漏洞及薄弱环节,重点整治民政民生领域涉黑、涉恶、涉乱问题,坚持打防并举,促进民政民生行业领域监管责任落实到位、依法行政执行到位、行业乱象整治到位,为全县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1.社会救助领域。重点摸排和整治胁迫、诱骗未成年人和残疾人乞讨,流浪乞讨人员强讨恶要、跑站骗助;城乡低保工作中的“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和虚报冒领等方面的问题。(责任单位:社会事务股、社会救助局、)

2.福利管理领域。重点摸排和整治福利市场秩序,利用社彩、采取互联网等新科技手段非法销售等方面的问题。(责任单位:募捐办)

3.殡葬行业监管领域。重点摸排和整治违法占地毁林违规乱建墓地,违规销售墓穴,以及殡葬服务市场垄断经营、借机敛财,丧葬用品市场强买强卖、欺行霸市,闹丧、游丧扰民等方面的问题。(责任单位:社会事务股、殡葬管理所)

4.基层组织建设领域。重点摸排和整治破坏“两委”换届选举,横行乡里,以“老头、族头、拳头”把持、干扰破坏基层政权的行为,“两委”候选人联审不到位等问题。(责任单位: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股)

5.社会组织监管领域。重点摸排和整治“离岸社团”“山寨社团”和利用“一带一路”、“军民融合”、“精准扶贫”、“乡村振兴”等国家战略名义骗钱敛财的非法社会组织以及合法社会组织为依托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从事违法活动等问题。(责任单位:社会事务股)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10日前)

制定出台全县民政民生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同志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股。各相关股室、直属单位按照工作职责,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强力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二)整治清源阶段(5月11日—9月底前)

围绕基层民政民生领域薄弱环节、黑恶乱问题多、易滋生漏洞的地方,全面开展摸排线索,强化监管,强力整治落实到位。

1.加大线索摸排力度。通过深入基层、进村入户调研走访,上级督导巡察、转办交办、“四书一函”交办、群众信访件反映及单位自查等形式,全面梳理民政民生行业领域涉黑、涉恶、涉乱等方面的有效线索。

2.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摸排、转办线索及时调查核实,限时清零。同时采取上下联动、交叉检查、联合办案等方式,依法履职,加大对摸排出来线索的行政执法力度,敢于向民政民生行业乱点乱象开刀。

3.严格落实行刑对接。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对接,对涉嫌犯罪及涉黑涉恶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坚决杜绝以罚代刑、降格处理。

4.认真落实“四书一函”意见。认真办理各级纪委监委、公检法机关“四书一函”交办意见,逐件研究、逐项部署、认真办理,逐案整改落实,在1月内将办结情况报送意见发送部门。

建立月报、阶段性通报制度,加强民政民生行业领域整治督导调度,确保全面完成专项整治工作任务。

(三)长效常治阶段(10月初—12月底)

坚持一手抓突出问题整治,一手抓制度建设,将建章立制贯穿于民政民生行业整治全过程。坚持问题导向,注重从在依法查处的涉黑涉恶涉乱案件中查找行业监管漏洞,持续建立完善行业监管办法、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内控机制等常态化工作机制。建立黑名单制度,将查实和处理完毕的涉黑涉恶涉乱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信息,及时录入信用档案,有效发挥信用体系的惩戒作用。通过建章立制,实现民政民生行业整治工作法治化、制度化、常态化。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使命担当,切实履职尽责,仔细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短板,做好各阶段工作,确保民政民生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二)加大宣传力度。要根据行业整治重点,采取标语横幅、专栏、微信、微博,进村入户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营造强大的打击声势和斗争氛围。要进一步提高举报电话、举报信箱、互联网平台等群众的知晓率,鼓励群众积极举报线索,多方面开展全面排查,因地制宜找准突破口、发力点,拓宽线索搜集渠道,着力提升线索获取的广度、深度和精度,切实提高民政民生行业领域线索摸排质量。

(三)压实工作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管稳定”要求,严格落实专项整治责任,对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工作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地方和单位将通报批评并限时整改。

(四)强化信息报送。各地、各单位要及时总结专项整治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加强工作沟通交流,做好工作台账建设和信息报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