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助理员考察报告范例6篇

民政助理员考察报告

民政助理员考察报告范文1

一、各行政村党员干部一律不准以外出考察为名,进行公款旅游;不准向企事业单位拉赞助款变相公款旅游;不准用土地出让资金等专项资金支付外出考察费用。

二、各行政村组织党员干部外出考察应办理报批手续。

1、组织外出考察要从本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量力而行,考察费用在生产经营性收入中列支。考察前,必须提出书面考察申请,对考察地点、内容、人员、经费来源、外出渠道等内容作出详细说明,提交村民代表大会讨论。

2、外出考察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应填写《农村党员干部外出考察审批表》(见附件一)、《农村党员干部外出考察人员名单》(见附件二),报所属乡镇(街道)审批。

3、经审批同意外出考察的,考察组在考察结束后,要向村民代表大会通报考察情况;外出考察费用经村财务监督小组审核后,在村务公开栏内进行公示。

4、考察结束后填写《农村党员干部外出考察情况报告登记表》(见附件三),连同书面考察报告于半个月内交乡镇(街道)纪检监察组织审核并备案。

三、乡镇(街道)要严格按照程序审批,切实履行监督职能。

1、乡镇(街道)在接到有关行政村的外出考察申请后,要对考察内容进行审核,特别要对考察目的、人员组成、费用来源等内容进行详细审核,严格把关。对不符合外出考察条件的,一律不得批准。

2、对经审核同意外出考察的行政村,考察结束后,各乡镇(街道)纪检监察组织和会计核算中心要对《农村党员干部外出考察情况报告登记表》和考察情况、费用开支金额及途径进行严格审核,防止不合理开支。对不符合本规定或弄虚作假骗取审批外出的,乡镇(街道)会计核算中心一律不予报帐。

四、纪律要求。

民政助理员考察报告范文2

 

2016年3月13日下午,参加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的委员们,针对当天上午的“两高”报告逐一发表自己的看法。

 

在民革中央届别的政协委员小组讨论会上,厦门海事法院院长、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夏先鹏对前来列席讨论的最高法、最高检工作人员抛出了上述意见。

 

“福建的一些法院招聘,像厦门大学法律系这样名校的毕业生,几乎不来参加考试,他们都去当律师了。有的法院里培养了七八年的人才,因为外面公司、律所的高薪聘请就走了。” 夏先鹏说。

 

今年年初,随着第三批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启动司法制度体制改革试点,本轮司法体制改革已进入全面推进时期。

 

在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于3月13日所作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2015年深化司法改革情况”被列为单独的一章。

 

报告指出,本轮司法体制改革已取得了不少成效,包括推行立案登记制,推进法官员额制以及司法责任制等方面,但与此同时,本轮司法改革还存在六个问题亟待解决,如案多人少、配套设施不够、人才流失等。

 

在司法改革全面推进的2016年,中央的各项政策怎样落地,成为摆在各级司法系统法院眼前的命题。

 

员额制期待配套

 

这是一个面试的现场。长条桌的南面,坐着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的8名委员,委员的左边分别是监督席、计分席、核分席,委员的右前方放置着全程记录的摄像机,镜头直直对准长条桌的另一侧。

 

“你更愿意专职做一名法官还是领导干部?”

 

“入额之后你将如何处理好办案与作为院领导之间的关系?”

 

“请介绍一件办案过程中给你印象最深的一件事。”

 

2015年12月中旬的山西太原,来自山西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市县的部分遴选对象,参加为期两天的山西省首批法官、检察官入额遴选陈述答辩考试。

 

问题并不复杂。但无论是见过大场面、从业多年的老法官,还是刚刚入行不久的助理审判员,都有些紧张。

 

一名法官回答道:“法官的职责更具荣耀感和责任感,二选一的话我更愿意做一名法官。”

 

2014年6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意见》提出了司法体制改革的基础性、制度性设施,其中之一便是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建立法官、检察官员额制。

 

按照中央要求,法官员额应当控制在中央政法专项编制的39%以下,入额法官均要到一线进行审判工作。

 

山西省作为第二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之一,于2015年6月在本省1市8县(市区)正式推行试点工作。到当年年末,共有符合条件的264名法官报名参与遴选,包括法院院级领导、院内办案骨干以及资历尚浅的助理审判员。

 

全国政协委员、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文娅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山西的入额法官遴选分五个步骤,分别是报名申请、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业绩考核、测评推荐。至2016年1月下旬,共有214名法官通过遴选,成为首批员额制法官。

 

福建省也是第二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之一。在公布了包括福州、厦门、南平市中院及基层法院在内的18个省内试点单位之后,福建也于2015年10月中下旬进行了法官入额考试。

 

报名参加入额考试,有一定的限定条件,包括学历、从事审判工作的年限等,满足基本条件才可以报名。

 

夏先鹏向《中国新闻周刊》介绍,笔试侧重于司法能力的考察。之后进行考核,结合每一位遴选对象的办案数量、改判发回案件数量、投诉情况等综合考虑。考核完毕后,将初步确定人选上报给福建省法官遴选委员会审查。

 

夏先鹏说,从中院的院领导到基层的法官都要参加笔试,概不例外。

 

福建省法官遴选委员会共有14名委员,其中专门委员7名,专家委员7名,包括资深法官、学者、律师以及人事部门的领导。委员会主任由资深法学专家担任。

 

以上两个省份,为首次法官入额遴选制定的员额比例均不足39%。福建的员额为35%左右,山西的员额则在30%左右。据前述两位副院长介绍,首次法官入额,不能把员额占满,要给之后入额的人留下空间,如年轻人、优秀律师等。首次遴选的百分比是按照各院编制分配的。比如,一个中院有100名中央政法编制人员,则该院入额法官人数不超过39人。

 

作为山西省高院分管业务的副院长,王文娅提出,在下一轮入额遴选时,省内应拥有更多的自主协调性,将员额向案件多的法院倾斜,综合经济发展水平和案件数量增长情况考虑。比如省会城市的法院案件较多,可多分配员额。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截至目前,上海、广东、海南、青海等18个试点省区市已完成10094名法官入额工作。

 

除了法官,各法院编制内还有另外两类人,即司法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

 

对这两类人均无进一步的工作性质阐释。“行政人员”较好理解,司法辅助人员则语义模糊。目前,各地的普遍做法是,将未入额的法官、助理法官等编入司法辅助人员序列,分担入额法官的工作。

 

王文娅认为,司法辅助人员是一个新名词,国家应先修法,给这类人群一个法律地位,规定他做什么、怎么做。比如,成为司法辅助人员的未入额法官,都曾是人大任命的职务法官,他们应该参与案件的其他工作,尤其是在立案率逐年上升的情况下。

 

全国政协委员、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汪利民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他认为,司法辅助人员可以成为年轻人的“半步台阶”。过去,刚刚毕业的年轻人进入法院,通常会被任命为书记员,之后成为助理审判员、审判员。改革后,年轻人未能入额的,会成为司法辅助人员,再根据各个法院的空缺情况参加遴选。但是,由于司法辅助人员、行政人员没有明确的定义,有的年轻人看不清自己的成长路径,尤其是司法辅助人员和法官之间是否存在通道尚不清楚,他们觉得没有未来,因此选择离职,这种情况在一线城市出现得更多。

 

有些法院正在出现人员断层。在山西的一些贫困地区,工资低,案件多,压力大,不少法律专业毕业生都不愿意入职,40岁以下的法官比较少。

 

几位副院长均认为,必须明确法官、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各自的职责范围,给年轻人指明一条上升通道。

 

另外,司法辅助人员除了未入额法官和年轻人之外,还包括了编制内的书记员及法警,而这两项编制也有缺口。政协委员汪利民的提案就与此有关。

 

按照司法体制改革的部署,入额法官与书记员的比例应在1:1,但是目前各地编制内的书记员远远少于法官。

 

2015年内,安徽省内新增书记员1000多人。这些人或者通过劳务派遣公司,由政府购买服务;或者由政府出钱,法院出面聘用,但没有编制。聘用制书记员由于薪酬低,发展前景不明,人员流动性很大。

 

山西省也前后招录了几批书记员,并决定在2016年招聘1500名书记员。这次招聘由山西省人社厅牵头,法院参与,选择合格以后,和劳务派遣机构合作,聘用书记员。山西预期能入额的法官总数在3000人左右,但新招录名额和原有的书记员加起来,仍然无法达到这个数量。

 

汪利民认为,司法体制改革中,应给书记员做顶层设计。“要在法律上给他们地位,也要给他们建立完善的薪酬制度。”

 

据前期报道,司法体制改革中,各法院将推动法官单独职务序列及工资制度改革试点,实行法官等级与行政职级脱钩,建立有别于其他公务员的法官单独序列管理及工资制度。

 

最先做出工资制度改革试点的是上海。上海规定,全市试点法院、检察院进入员额内的法官、检察官收入暂按高于普通公务员43%的比例安排。

 

而在很多省份,这一项改革尚未启动。汪利民表示,有关法官的薪资问题,要看顶层设计,最高法院、财政部或者中央司改小组统一标准,下面才能有据可依。

 

山西省则在承载了80%案件的基层法院,做出了一些尝试。具体的做法是,县一级基层法院除了院长之外,可以保留3到4名三级高级法官和四级高级法官,也就是相当于行政的县处级。

 

“这是为了让优秀的法官明白,他不需要挤行政职务,当法官完全可以享受好的待遇。”王文娅告诉《中国新闻周刊》。

 

夏先鹏认为,法官的待遇保障仍然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指出:“人民法院在推进司法改革过程中,存在政策配套不够、解读不够以及分类指导不够等问题。”

 

如何破解“案多人少”

 

汪利民走出办公楼前,习惯性地抬头看了看。晚上9点,法院办公楼仍然灯火通明。

 

2015年4月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自当年5月1日起,人民法院案件受理制度由立案审查制变为立案登记制,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

 

至2015年末,各省立案数激增。福建省立案数同比上升26.47%,而山西和安徽则同比上升32.3%和33.2%。

 

福建沿海比如福州、厦门的法官,有的人在2015年审理了三四百件案子。也就是说,按照一天一件的速度审理的话,全年几乎无休。

 

这其中占比较大的,是民商事纠纷案件。2015年,中国经济下行,不少企业资金链断裂,纷纷违约倒闭。这一现象十分普遍,从沿海的福建到西部的新疆,民商事案件所占比例都在快速增长。

 

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指出,2016年,法院应继续“依法审理民间借贷等案件,规范融资行为”。

 

随着员额制的推行,法官数量减少,各省怎么能在立案数激增的情况下,保持结案率,已成为当下亟须解决的问题。

 

目前,在试点法院中,院庭长办案都已成为常态。过去,优秀法官通常升迁至管理层,级别越高,办案越少,往往只负责审批案件。现在,这批院长、庭长又重新回到一线,成为审判长审理案件。

 

即便如此,法官的工作量仍远远超出负荷。能应对的最直接也是最常规的方法,便是加班加点,但这并非长久之计。

 

三位副院长均认为,案件应该分流。一部分案件在到法院起诉之前,应交给行业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等进行调解。另一部分案件应通过简易程序、速裁程序解决。只有一小部分案件进入普通程序,这样才能提高诉讼效率。

 

他们认为,这部分进入普通程序的案件,也应由司法辅助人员组织庭前会议、证据调查,法官只应负责上庭、审判。简单的案例直接让司法辅助人员写文书,复杂的案例则由法官指导司法辅助人员写文书。

 

山西省正是试验通过远程办案来提高诉讼效率。王文娅说,目前办过最远的案子在甘肃。一对70多岁的老年夫妇离婚,一个在山西,一个在甘肃。山西法院采用视频远程开庭的方式,办理了案件。

 

案多人少已给法官带来极大的负荷,然而,除了办案之外,法官们还承担着大量的非司法事务,包括送法下乡、送法进企业,以及担任中小学的法制副校长等。

 

汪利民认为,目前确实存在一种现象,有些基层法院为了提高自己在当地党政机关的影响力,承担了很多额外的事务。

 

夏先鹏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法官有义务做法制宣传,但应通过案件的审判来实现,大量普法工作应由司法行政部门、宣传部门承担。“法官本来就减少了,这些事务不剥离开,案子又持续增多,法官无法专心办案,对他的健康和责任感都会造成很大的影响。”

 

2016年,各级法院又增加了一项新的工作,就是处理“僵尸企业”。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提到,法院应“依法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顺利进行。……依法审理企业破产重整案件,建立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新希望,稳妥处理‘僵尸企业’,推动用法治手段化解产能过剩”。夏先鹏认为,法院在其中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是谁来申请“僵尸企业”的处理。“法院不能主动去破产,要有人来申请,如果说符合破产的条件,法院还要组织一个管理人的团队去清查资产,这涉及不小的费用,破产程序很复杂。”

 

从法律上处理“僵尸企业”,还有很多工作要做,比如需要对方保持较为完整的账册。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有些企业账面作假,或者账册尽毁,难以清算。“这个需要债权人、债务人的配合。”

 

另外,入额法官在平均承担300件案子的基础上,每年恐怕只能处理少量破产案件,而且一个案子往往又因清算程序持续两三年。“这个只能逐步、分批次地做。”

 

隔离非法干预

 

作为一名从1985年就开始从业的法官,王文娅感慨,法官的压力越来越大,难度也越来越大。

 

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指出,过去在审判中存在行政化、层层审批、权责不清等问题,司法责任制改革有望改变这种现状,很多地方提出了“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院庭长去一线办案,不再签发未参加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法官在职责范围内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

 

王文娅认为,终身责任制是一个倒逼机制,倒逼法官提高自己的素质,加强业务学习。同时,也倒逼法官不可枉法,每个人都应站在客观的、法律的角度处理案件,净化社会的政治生态环境。

 

与“以审判为中心”相对应的,是以“侦查为中心”,即侦查机关在侦查中获取的证据,对法庭认定事实具有预设效力。在这种情况下,审判程序被架空,法庭审理成了走过场。

 

而“以审判为中心”强调,只有法官才具有定罪的权力,只有经过公正审判才能将一个人定罪。换言之,在刑事审判方面,公安的证据收集能不能认定,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罪名是否有效,均要在法庭上认定。

 

据夏先鹏介绍,这项工作在福建推进得不错,近几年有不少案子是改判无罪的,比如陈夏影案。

 

汪利民认为,这项改革更多是对公安和检察机关提出了要求,需要对方扭转以侦查为中心的思路。而在这项改革推进的过程中,越来越多的律师懂得在庭审中提出“非法证据排除”,质疑证据的取得是否合法,是否涉及刑讯逼供等。

 

2014年12月28日,上海三中院成立。不少外地人提着行李箱,急急忙忙想来登记立案。他们来自江苏、湖南甚至四川。

 

这是中国首个跨行政区划法院,它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民告官”案件受制于地方政府的桎梏。

 

但上海三中院无法跨省审理案件,这些外省来的当事人只好拎着包回乡。但法官们能感受到民众对跨行政区划法院的期待。

 

至2016年1月,上海三中院所受理的上海市政府成为被告的案件有242件,而2014年上海全市法院系统中,告市政府的案件仅有13件。因上海市三中院建立了庭前释明的制度,杜绝非法干预,案件审结后服判息诉率达100%。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指出,推进跨行政区划法院的建设,是为了解决“诉讼主客场”的问题。随着中国经济社会发展,跨行政区划的当事人越来越多。中共中央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办理跨地区案件。

 

2014年12月2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设立跨行政区划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试点方案》。

 

当时,山西省已经在县一级法院探索跨行政区划审理行政案件。过去,山西的一些县城从未有过行政诉讼案件。但是根据最高法的规定,每个法院都要有行政庭。没有行政诉讼案件可审理的法官,只能开庭审理其他案子,造成人员的浪费。

 

2012年下半年,山西省推行“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每个地市均可指定两三个审判人员数量多、素质高的下辖县级法院,集中审理全县行政案件。

 

2015年,该政策进一步扩大实施范围,在诉讼中由市级人民政府做被告的,可在各市级法院之间相互交叉处理。

 

安徽和山西一样,也做出了类似的尝试。

 

安徽省有十六个省辖市,分别指定了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合肥铁路运输法院、蚌埠市禹会区法院以及相对应的这三个地级市的中级法院,处理全省的行政案件。同时,三个地级市的行政案件也彼此交叉处理。

 

在这些地方,当事人拥有选择权,如果愿意在本地起诉,也可以不进行跨区域审理。另外,为了方便当事人,安徽省还考虑试验巡回审判。

 

据汪利民介绍,最高人民法院已经批复了安徽省的这个方案,他们正在做前期准备工作,比如从减少行政案件管辖的法院拿出一些编制来。今年下半年,跨行政区划审理行政案件将正式推开。如此大规模的省域跨区划管辖,在这一轮司法改革中走在了前面。

 

对于地方政府、领导干部对司法的不当干预,中办、国办于2015年3月印发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规定》明确,对任何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司法人员都应当全面、如实记录,做到全程留痕,并定期汇总报告同级党委政法委和上级司法机关。

 

作为分管业务的副院长,汪利民过去常常接到打招呼的电话,但此规定出台实施之后,这类电话明显少了。

 

“但我觉得这项规定还应该更细化,比如说,与案件没有利益相关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过问某个案子,是否属于干预?反映案件审理存在的问题,与干预办案如何界定?” 汪利民告诉《中国新闻周刊》。

 

长期以来,地方法院、检察院经费均按照行政区域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体制,为了摆脱地方政府的不当干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将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

 

半年之后,《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明确了试点地区省级统管的改革路径。其中,对人的统一管理,主要是建立法官、检察官统一由省提名、管理并按法定程序任免的机制。对财物的统一管理,主要是建立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经费由省级政府财政部门统一管理机制。

 

“地方各级法院、检察院经费上收省级统一管理时,要考虑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使各地办公经费、办案经费和人员收入不低于现有水平,为办公、办案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

 

目前,福建和山西均在进行前期摸底工作,清算地市级中院和县级基层法院一年的财政支出、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等,计划在2017年全面推开。

 

安徽已经做了一些探索。最近,安徽几个基层法院的院长履新,均经省高院和省委组织部考察,并报省委同意后,再履行相关的程序。

 

安徽省针对法检系统的财物统一管理,成立了“一处两中心”:省财政厅设立了一个专门的处级单位,对接检察院和法院的财政预算部门。而省高院和检察院也设立了相应的财务管理中心,对接该处,统一管理经费预算的问题。

 

一处两中心的模式,目前已经开始试运行。

 

夏先鹏发现,近两年,涉法涉诉的信访量明显减少了。最直观的例子是,过去,法院门口常常有人堵路信访,现在则少多了。

民政助理员考察报告范文3

2007年,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领导下,以《监督法》为工作依据,按照常委会及委员会工作要点,服务大局,突出重点,认真务实地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深入调查研究,协助常委会做好专项工作监督

(一)为常委会审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服务

2007年6月,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为了做好审议工作,委员会在常委会分管主任带领下,采取视察、检查、座谈的形式,进行专题调研。了解武钢周边治安状况、建筑工地治安状况、中小学周边治安状况、居民区治安状况及火车站周边流动人口聚集地治安状况。随后,又组织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视察江汉区民意派出所“平安社区”建设,市公安局特警队装备建设工作情况,听取市公安局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汇报,使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该项工作有了较深了解。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会后,委员会对审议意见进行了整理反馈,市政府有关部门按期回告了关于整改意见的落实情况。

(二)为常委会审议公检法三机关办案质量检查情况的报告服务

为了贯彻落实《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建立听取和审议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办案质量检查情况报告制度的决议》,进一步推动公检法三机关强化内部监督,提高办案质量,促进公正司法,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三机关”办案质量检查工作报告。围绕这项议题,委员会做了如下工作:一是进行工作部署。4月1日,委员会制发了关于开展2007年办案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对今年检查的内容、时间、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进行部署。要求“三机关”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下列内容:市法院检查申请国家赔偿确认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劳动争议案件;市检察院检查当事人提出刑事赔偿申请案件、当事人提出刑事申诉的案件;市公安局检查当事人提出国家赔偿申请案件、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作出罚款决定后没有执行的案件、提请逮捕没有被批准的案件。二是进行跟踪检查。在办案质量检查的不同阶段,委员会及时与“三机关”沟通,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研究,提出指导性的意见和建议。三是开展调查研究。委员会组织到部分区进行调查研究,与部分市人大代表、部分律师代表进行座谈,征求对“三机关”办案质量的意见。四是对“三机关”办案质量检查报告(征求意见稿)进行初审,提出修改意见,并抽查了部分工作案卷。五是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集中听取“三机关”工作情况汇报,对部分工作案卷进行检查。7月下旬,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三机关”办案质量检查工作情况的报告。会后,委员会及时整理工作审议意见,提出了工作整改要求。

(三)为常委会审议社会保障工作服务

2007年4月,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情况报告。会前,常委会领导要求委员会对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工作开展检查调研,收集工作意见和建议。委员会及时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实地视察市儿童福利院、武昌区福利院、武昌区慈善超市等单位,了解有关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工作情况,听取了市民政局关于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工作情况汇报,为常委会审议此项工作作了必要的准备。

(四)为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决议服务

2007年4月,常委会听取市政府关于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报告。为了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委员会对“四五”普法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调研,并就如何做好“五五”普法工作征求了有关方面的意见。在此基础上,代常委会起草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决议(草案),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听取了市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报告,并审议通过“五五”普法的《决议》。

(五)为常委会审议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服务

2007年11月,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我市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为了做好这项工作,委员会于9月下旬至10月下旬开展工作情况调研,先后到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和市工商局进行走访座谈,了解我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情况,征求工作意见和建议,并会同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视察市法院工作情况,旁听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在常委会会议上,委员会就我市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提出了5条工作建议。一是进一步加强学习和培训,着力造就高素质的知识产权法官队伍;二是遵循司法客观规律,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机制;三是建立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的协调机制,形成多层次保护工作体系;四是加强对基层法院知识产权行政、刑事审判工作的指导,及时总结案件审判工作经验,加大知识产权案件办理力度;五是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强化司法宣传工作,引导社会公众尊重知识、尊重法律,促进社会和谐和经济健康发展。

(六)为主任会议听取人民监督员制度建设和工作情况服务

2007年6月中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市检察院关于人民监督员工作情况的报告。会前,委员会到汉阳区检察院专题调研人民监督员试点工作情况,并就如何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到外省试点城市进行工作调研,整理分析试点工作经验。常委会主任会议在听取工作报告后,肯定了三年来人民监督员制度在基层检察院的试点经验,并就有关问题提出了工作意见和建议。

(七)为主任会议听取和审议我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服务

2007年12月中旬,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市检察院关于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汇报。为此,委员会年初到市检察院走访,专门了解民事行政检察的工作依据、工作方式、工作现状和外地的工作情况,并与市法院进行工作沟通。目前,市法院、市检察院联合制发了《关于建立民事行政审判与检察工作衔接机制的若干意见》,从操作程序上对这项工作进行了规范。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了市检察院的工作汇报后,对这项工作的进展情况给予了肯定。

(八)为常委会审议市政府关于2007年为民办10件实事落实情况做好调研工作

2007年11月,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07年为民办10件实事落实情况的报告。根据工作要求,委员会对10件实事中的加强中小学校园周边环境整治,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生活条件和进一步创建良好的治安环境进行了调查研究,听取了部分中小学负责人的情况介绍和工作意见。到市残联了解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及其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到部分社区与居委会负责人、安保队员和社区居民座谈,收集工作情况反映。随后形成工作意见和建议,为常委会决策当好参谋。

二、对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调研工作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有关规定,地方性法规在颁布实施和修订实施一年后,对其执行情况应进行工作调研。为此,委员会在9月份对《武汉市法律援助条例》和《武汉市养犬管理条例》进行了工作调研。分别到我市法律援助中心、部分律师事务所和犬类留检所进行了走访,听取了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关于法规实施情况的汇报。从调研情况来看,两部地方性法规的实施情况较好。市司法局以法规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了法律援助机构、队伍建设,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社会覆盖面,不断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力,为创建“和谐武汉”,化解社会矛盾做了工作。市公安局进一步强化了执法工作力度,犬类登记办证数量和留检捕杀数量大幅上升,并采取多种方式改进服务和管理措施。同时,针对养犬管理中的问题,委员会也提出了相应的工作要求。一是进一步加大法规宣传力度;二是进一步加快留检所建设进度;三是进一步提高工作效果。

三、开展了有关立法调研工作

(一)开展制定武汉市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的立法调研工作

委员会与常委会法规工作室、市总工会联合组成立法专班,开展了有关工作。一是开展调研工作,委员会与市总工会组成联合考察组赴上海、合肥等地进行了立法考察工作,提出了考察报告。工作专班制定了调研计划,分别召开部分非公有制企业负责人、部分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部分职工代表、部分工会干部和相关职能部门座谈会。二是专班起草了条例(草案),按照边调研、边修改的方法,根据调研情况,多次对条例(草案)进行修改。三是向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报告了立法工作情况,并征求工作意见。目前,这项工作已列入明年继续调研的立法项目。

(二)开展修订《武汉市暂住人口管理条例》的调研工作

2007年7月,委员会领导专题听取了市公安局户政处关于暂住人口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并派员参与市有关部门联合考察组,赴北京考察了外来人员管理工作。同时,到城区部分街道、社区进行了走访调研,对国家相关法律、外省外地的相关地方性法规,以及法规草案的立法目的、制度设计、管理和服务事项以及法规实施的可行性进行了初步研究讨论,形成了工作意见和工作目标。

四、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系,及时反映人民群众的诉求

(一)认真督办代表建议。按照常委会安排,委员会确定将惩治建筑市场砂霸砖霸石霸的代表建议和意见作为重点进行督办,积极督促承办部门认真开展工作,并结合委员会工作对办理情况进行检查。在检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时,专门对有关建筑工地治安情况进行了调研。及时与提案代表沟通情况,进一步征求工作意见和建议,重点代表建议和意见办理的走访率、回复率、满意率均达到100%。

(二)邀请代表参加委员会组织的视察、检查、调研活动。在组织视察、检查、调研过程中,委员会采取就近、便利原则邀请有关代表参加活动,积极为代表履职提供条件和服务。全年邀请代表参加相关活动47人次,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视察有关工作62人次。

(三)开展走访代表活动。委员会结合具体工作事项积极开展走访代表活动,已赴江夏、汉南、蔡甸、东西湖、黄陂等区走访了代表,征求代表对委员会工作的意见,听取代表对市公检法等部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认真做好有关涉法工作。办理涉法是委员会的法定工作职责,2007年受理群众涉法85件,按照有关规定转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有关部门78件,存疑归档1件,自办重点涉法6件,全部办结。

五、几点体会

一是加强学习,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年初,新一届的委员会认真学习了党的十六大精神,认真学习了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明确委员会的工作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站在坚持和完善根本政治制度,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高度,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监督法》为工作依据,认真总结上届委员会的工作经验,充分认识内务司法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是工作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人大工作是全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换届以来,委员会根据中心工作任务,将维护社会稳定,促进依法行政,实现司法公正作为工作重点,积极开展工作,努力有所为,使内务司法工作自觉融入全市中心工作之中。

三是深入调查研究,切实提高工作实效。委员会在全年工作中,对调研议题坚持先务虚,后务实。先提出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再深入调研,了解和掌握实现工作情况,分析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和途径,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和意见。

民政助理员考察报告范文4

为适应新形势下公安工作发展需要,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6〕119号),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35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共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5名,其中:男30人,女5人。

二、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政治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2.道德品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形象良好,身体健康,热爱公安工作;

3.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7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4.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的崇信县生源应往届全日制大专及以上高校毕业生;

5. 男性身高不低于168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厘米;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

6.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的配偶子女、公安院校或政法院校毕业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含免于追究刑事责任)和治安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4.在县级及以上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7.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警务辅助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资格审查及政审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同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程序如下:

1.报名、资格审查

2017年12月18日至2017年12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报考人员到崇信县公安局巡警大队(崇信县环城西路2号大门外南侧)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个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报名表、政审表(详见附件1、2)及个人近期二寸蓝底免冠照片5张,其中居民身份证、毕业证需携带原件进行现场查验。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

2.考察政审

对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由县公安局参照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考察政审。重点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政审环节出现不合格情况的,取消考试资格。

3.准考证发放

考察政审通过后,由招警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一向考生发放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笔试

本次招聘工作,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之比1:1.5,若报名人员达不到1:1.5的比例要求,则不再进行笔试,直接进行面试。

1.笔试内容

主要测试考生的公共基础知识、法律法规和计算机基础知识。满分100分,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一律用汉语作答。

2.笔试时间及地点

应试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笔试拟于2018年1月上旬进行,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3.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于2018年1月上旬在崇信门户网进行公布。

(三)面试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招警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通知面试的时间、地点、所带证件、要求等事项。参加面试的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及《面试通知书》。缺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并由应试人员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低于75分者取消招聘资格,不能进入体能测评。 

  (四)体能测评

面试合格人员全部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组织进行。体能测评共3个项目,分别是纵跳摸高、4×10米往返跑,1000米(男)、800米(女)跑,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得进入体检程序。

(五)考试总成绩的确定

应试人员的最终成绩按照6:4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公式为:最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最终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不进行笔试,则直接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人员。

(六)体检

根据应试人员的最终成绩和体能测试情况,按照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经招警领导小组核准后,按照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从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聘用

体检工作结束后,招警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由招警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在崇信门户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四、政策待遇

此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属县公安局临时聘用人员,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协助人民警察从事辅助性、保障性工作。首次合同期限内除享受公益性岗位待遇(公益性岗位每月补贴600余元,代缴社保补贴800余元存入个人社保账户)外,由县财政每月发放1520元,工资按照《崇信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考核管理办法》考核后发放。三年合同期满后,由县公安局根据工作需要和表现情况,择优续聘。续聘人员不再享受公益性岗位政策,由县财政适当提高执法经费补助标准,保障续聘人员相关待遇。

五、其它事宜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的更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此次招聘工作崇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全程监督。

本公告解释权归崇信县公安局。

民政助理员考察报告范文5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列席会议的各位领导及同志们:

现在召开市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3次会议。经主任会议决定,由我主持本次会议。

出席本次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到26人,实到 人,请假 人,符合法定要求。

列席本次会议的有: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同志(副市长同志下午列席席会议);市人民法院院长同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同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同志,市公安局、司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所负责人;全市乡镇场的人大主席(联络组)主席(组长);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室负责同志。

下面,通过本次会议建议议程。

(宣读建议议程,进行举手表决)

同意的请举手。(请放下)

反对的请举手。(没有)或(请放下)

弃权的请举手。(没有)或(请放下)

一致通过。

下面逐项进行。首先,进行会议第一个程序: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请市审计局同志作辅导讲座。

接下来,进行会议第二个程序: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情况的报告。

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志作关于新型农村农村养老保险工作情况的报告。

请市人财经工委主任同志作关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

说明一下,对上述两个报告的审议表决,与本次会议需要审议表决的其他几个报告一并进行。

下面进行会议第三个程序: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鉴于副市长将代表市人民政府在市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预备会议上向全体代表报告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本次会议已将这个报告印发给了大家,这次会议中就只进行书面报告,请常委会组成人员认真审阅。

下面进行会议第四个议程:审议表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的议案。

请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同志宣读议案。

请市司法局局长同志就我市五五法制宣传教育情况作报告,并对《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决议(草案)》进行说明。

请工作人员宣读《沅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

下面进行会议第五个程序:审议表决市人民检察院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

办理情况报告已印发给大家。下面请市人民检察院院长王贤同志对办理情况作说明发言。

下面进行分组审议发言,具体安排表已印发给了大家,现在请全体与会人员到指定会议室集合,请各组召集人组织,对听取的4个报告一并进行审议讨论。审议时间1个小时,审议结束后继续在本会议室集中。

(集中后)请大家肃静下来,我们继续开会。

首先,请各组召集人通报本组审议讨论情况。

各位委员还有没有其他不同意见?(没有)

下面,我们对听取和审议的几个报告进行举手表决。

1.表决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情况的报告 同意的请举手。(请放下)

反对的请举手。(没有)或(请放下)

弃权的请举手。(没有)或(请放下)

一致通过。

2.表决市人民政府关于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同意的请举手。(请放下)

反对的请举手。(没有)或(请放下)

弃权的请举手。(没有)或(请放下)

一致通过。

3.表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的议案。 同意的请举手。(请放下)

反对的请举手。(没有)或(请放下)

弃权的请举手。(没有)或(请放下)

一致通过。

4.表决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落实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

同意的请举手。(请放下)

反对的请举手。(没有)或(请放下)

弃权的请举手。(没有)或(请放下)

一致通过。

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同志作表态发言。

下面进行会议第六个程序:研究决定召开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有关事宜。

1.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沅江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草案)。

由我宣读决定(草案)

请常委会组成人员发表意见,如无不同意见,举手表决。

赞成的请举手。(请放下)

反对的请举手。(没有)或(请放下)

弃权的请举手。(没有)或(请放下)

2.审议通过大会列席人员名单(草案)。

列席人员名单篇幅较长,在此不宣读,请常委会组成人员认真审阅。 请常委会组成人员发表意见,如无不同意见,举手表决。

赞成的请举手。(请放下)

反对的请举手。(没有)或(请放下)

弃权的请举手。(没有)或(请放下)

【2】政协常委会议主持词

各位副主席、各位常委,同志们:

经区政协六届第八次主席办公会议研究,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区政协六届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应邀列席今天会议的有:区委统-战部,区政协各专委会负责人,各乡镇街道政协工作联络组组长,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台联、侨联负责人,以及在涵的市政协常委。等下,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同志将向大家通报全区上半年经济运行和重点项目建设情况,并听取大家对我区经济发展和重点项目建设的建议意见。

今天会议的议题主要有4个:

1、听取区政府通报全区上半年经济运行和重点项目建设情况;

2、就推进我区经济发展和重点项目建设展开座谈;

3、审议通过区政协有关规范性文件;

4、其它有关事宜。

现在,会议进行第一项议程,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欢迎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同志通报全区上半年经济运行和重点项目建设情况。

刚才,**同志为我们全面介绍了上半年我区经济建设和重点项目建设情况,在这里,让我们再次以热烈的掌声表示感谢。

本次常委会议召开之前,我们组织常委,配合市政协视察组,对我区重点建设项目进行视察,深入了解并亲身感受我区重点项目建设情况。下面,请各位常委结合刚才黄副区长的情况介绍,以及平常的所见所闻,就推进我区经济发展和重点项目建设踊跃建言,积极献策。

刚才,大家围绕我区经济发展和重点项目建设,积极建言献策,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这说明各位常委都作了精心的准备,并进行了深入的思考,所提意见和建议大都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这很好,今后应继续保持和发扬。因时间关系,还有许多常委未发言,没有发言的同志,有什么好的看法、建议,请于会后报办公室,我们将一并汇总,呈送区委、区政府作为决策参考。

现在,会议进行第三项议程,审议通过区政协有关规范性文件。请区政协办公室主任**同志简要介绍有关文件起草的依据及要点。常委会之前,这些文件已经发放给全体常委,请大家边听边思考,多提意见和建议,力求把这些规范性文件制定得更完整、更具操作性,以便更好地指导和推进区政协的各项工作。

现在,进行下一个议题,首先为各位政协常委颁发常委铜牌和常委证。

接下来,协商讨论本届区政协工商经济界委员如何做好帮困助学结对子工作,请**副主席简要介绍有关情况。

集中讨论意见,最后拍板决定。

各位常委,同志们:

XX区政协六届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顺利完成各项议程。我们共同听取了区政府关于我区上半年经济运行和重点项目建设转自况的通报,并围绕如何推进经济发展和重点项目建设展开热烈的讨论。我们共同审议了区政协5份规范性文件,并提出了一些改进和推动区政协工作的措施和办法。办公室要综合大家的意见,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尽快以正式文件下发。

我们还协商讨论了区政协工商经济界委员与贫困学生帮困助学结对子的方案,为把这一活动搞得更扎实有效探索了一些新思路、新办法,专委办要根据刚才定下来的意见组织实施。会议取得了圆满的成功。借此机会,我简要讲三点意见,作为本次常委会的小结:

一、树形象,有条不紊地开展一系列有益的活动

形象决定地位。区政协六届一次会议以来,在各位常委和全体委员的共同努力下,我们按照年初确定的目标和计划,有条不紊地开展了一系列有益的活动,树起了政协奋发有为、参政为民的良好形象。

一是积极开展视察调研活动,分别组织了对农村环境卫生情况、特色农业发展情况和山区寄宿制学校建设情况的调研,目前已形成调研报告2份,提出了一系列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组织了对企业平安建设情况的视察,并积极配合盛市政协对一些课题进行视察,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了许多有用的参考;

二是着力抓好提案工作,区政协六届一次会议以来共收到提案84件,经审查立案76件,确定重点提案11件,提案就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提出了许多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我们采取了领导督办、视察督办、跟踪督办等形式,利用两见面、三结合、电话催办、主动走访等办法,加大提案督办力度,积极推动了提案的办理落实;

民政助理员考察报告范文6

2018年负责机关纪检监察、人民防线、国防教育工作。联系历届政协委员联谊会工作。协助xx、xx同志工作;联系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文化文史资料委员会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市政协党组的坚强领导下,认真学习,勤奋工作,克己奉公,圆满完成政协党组和领导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就2018年度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学习,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注重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提高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精神,对党的报告能做到原原本本学,逐条逐句学,做到边学习边思考,边学习边实践,把学习党的报告精神和本职工作结合起来,突出学习领会好党的报告提出的新时代、新思想、新目标、新征程、新举措、新要求,把握好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内涵,让党的报告精神刻在自己的脑子里,融化在自己的血液中,并成为自己今后前进的方向和奋斗目标。认真学习新《党章》,重温入党誓词,坚信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按照“两学一做”要求,紧扣自己的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的问题,以新《党章》和系列讲话为指导,增强“四种意识”,做到了与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政治思想和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积极参加市委组织的报告精神学习活动,完成了党校组织的各项培训任务。完成了干部在线学习任务和政协党组、机关组织的各项学习活动。完成了市政协组织委员到北大学习任务。通过学习,更加坚定了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和政治立场。能围绕政协“团结民主”两大主题和建设“六个政协”的要求,理论联系实际,结合工作撰写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认真履职》等3篇心得体会,巩固提高了做好政协工作的理论素养、调研能力、民主协商和参政议政能力。

二、认真履行职责,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把调研工作做实,坚持工作的高标准

一是协助xx副主席“走江河流域生态”调研活动。在副主席的带领下,先后对xx市、xx市江河流域分布、生态管理机制、落实河长制、江河污染、生态保护和农业水利建设的投入情况进行调研,全面掌握了两大江河流域的现状、问题及原因、并结合实际提出整改修复的合理化建议;二是协助xx副主席针对委员关于“加快城区供水管网改造,提高市民生活用水质量”提案推进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调研,组织召开了有关部门的协调座谈会,并要求人资委将推动落实情况形成专题报告报市政府,有力地推动了委员提案办理的落实;组织文化文史委完成了走江河流域考察工作;三是协助xx副主席对我市xx日报社、坡头区、开发区等地文化创业发展情况进行调研;四是根据市政协xx主席指示和政协工作规划,积极组织协调文化文史委和有关专家对《xx通史》编纂启动工作,先后组织有关专家和人员赴南宁等地考察学习编纂通史的经验做法,并多次组织专家教授对《xx通史》的编纂提纲等前期准备工作进行研讨和部署,明确了人员、责任及完成时限,确保了《xx通史》编纂工作的有序推进;五是协调组织文化文史委对《xx历史文化名人》、《xx千村简史》、《xx政协志》等文史资料的征编工作;六是协调督办文史委落实年度《委员风采》画册编辑等工作;七是高标准完成了市政协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会务组、组织组的会前、会中、会后的各项工作和新一届委员、常委摄影的组织工作;八是抓好机关纪检监察、人民防线、国防教育、联系历届政协委员联谊会等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积极做好市政协扶贫工作,受到了领导和大家的好评。

三、严格遵守党纪国法,保持良好的品行和高尚的情操

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始终把修身养性作为自己的座右铭,淡化权利,淡化官念,用平常心看待官位,用责任心看待和运用权力,做到了慎权 、慎欲 ,慎微,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把“两学一做”落实到行动上,把转变作风贯穿到工作中。从未谋取规定以外的特殊利益,不放纵自己的欲望,不贪吃喝、不贪钱财、不贪享乐、不贪图名利地位,堂堂正正地做人,明明白白地工作。发扬艰苦奋斗,俭以养德的光荣传统 ,做到了时时刻刻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见微知著,防微杜渐。力争做到大事不糊涂、小事不马虎,不越雷池一步,在防微杜渐上下功夫,追求党性和道德修养的高境界。在廉洁自律上做到了表里如一,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自觉以党性原则和道德规范衡量、约束自己,没有人前一套、人后一套,严格进行自我监督。没有违法乱纪行为,始终保持了一个党员干部的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