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税费改革水利建设思考

农村税费改革水利建设思考

1税费改革后农村水利建设面临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1劳动积累工使用方面

目前在我国农村水利建设过程中,农村劳动积累工政策是大家普遍接受的,通过雇佣劳动积累工不仅提高了农村水利建设水平也促进农村公益水平。但是在不同地区对劳动积累工的使用方面也存在很多问题。这些地方的劳动积累工除了建设水利工程,也会被使用在其他工程建设中,弥补人力资源不足问题。这种非法挪用劳动积累工现象出现会增加农民的劳动强度。有些地方政府在建设工程项目时为了节省成本,会提高当地劳动积累工名额数量,扩招劳动积累工。劳动积累工违法使用问题不利于农村水利建设水平的提高,也对当地农民的生活产生了困扰,影响了农业经济的发展。

1.2投入机制方面

农民作为农村水利建设投入的主要人力资源,对农村水利建设水平有直接的影响。一般农村的农民都是个体经营户,在缺少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条件下,想要阻止农民进行水利项目建设比较困难。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提高,农民的经济头脑越来越发达,经济观念也日益强烈。建设农村水利工程如果与农民切身的利益无关,很难组织农民参加水利建设中去。农村的水利建设是一项公益性项目,虽然水利建设的主要受益人是农民本身,但是农民无法透过建设水利工程看到水利设施对农业生产的直接影响,这就直接导致农民的投入性不高,缺少参加农村水利建设的积极性。农村水利建设国家投入的资金技术支持还是有限的。国家对水利建设投入的重点在于重灾区的水利建设和大河、大江的疏通和治理工作上,这就直接影响农村水利建设水平。国家财政拨款较少,水利建设的资金成本只能历来地方政府,但是很多地方政府十分贫困,有的地方政府甚至拖欠教职工工资。这种资金投入较少的情况,直接阻碍农村水利建设的发展。“一事一议”政策在理论上行得通,在实践上难操作。从理论上来说,当地政府要发展有利于农民劳动生产,有利于提高当地农业经济的公益性工程,应该发挥农民的主导作用,尊重农民的发言权和选择权。但是在乡镇政府很难实现这一点,民主只是说说而已,缺少真正实现民主的条件,政府官员缺少民主意识理念以及实现民主的系统知识,所以对农村水利建设的整体工作造成了很大的不便。

1.3组织形式方面

取消劳动积累工后,政府“统”的功能将被削弱,不利于基层政权组织群众、动员群众从事密集型的生产活动。原因在于:我国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国家,具有集中综合国力办大事的优越性,尤其是我国口前农业现代化程度低、农村劳动力富余的情况下,更应发挥组织群众广泛参与的政府行为,这是任何私有制国家想办而办不到的。1989年国务院颁发了《关于大力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决定》后,各级政府普遍实行了行政首长负责制。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各级领导经常深入水利建设一线,视察、指导和参加义务劳动。同时,在每年的冬修水利建设中,地方驻军和武警部队,以及广大干部踊跃参与,表现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始终是各级政府和各行业为农民办实事的举措,形成了巨大的向心力和凝聚力。这是劳动积累工政策驱动所带来的组织化程度的具体体现。劳动积累工取消以后,由政府统一组织实施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将改由村组自行组织,力度减小,难度加大。特别是建设跨村、跨乡的水利工程受行政区域的限制难度更大。失去宏观调控手段,势必出现“有很多事无人干,又有很多人无事干”的现象。

1.4管理工作方面

水利建设管理工作在取消劳动积累工后难度相当大。很多农村的水利工程建设没有人管理和维护。在之前的很多年,农村的水利工程建设是在国家和政府的支持下实现的。这些农业水利设施管理选用了农村的劳动积累工进行管理工作并及时维护保养水利设施,保证农村水利建设设施正常运行,为农民的农业生产做贡献。但是在税费改革后,取消了劳动积累工,管理维护农村水利设施的费用无人承担,破坏了水利工程建设,直接影响农村的农业生产和农业经济。

1.5灌溉技术落后,灌排设施老化失修

由于我国农村水利灌溉技术落后,农业灌溉用水量逐年增加,违背国家的节水政策。农业灌溉设备老化,常年没有维修保养,灌溉过程中漏水现场严重,水利用率较低,水浪费现象较严重。落后的灌溉技术和老化的灌溉是被直接影响农业生产的灌溉水平,威胁农业生产水平和农业经济的发展。

2改善农村水利建设问题的政策措施

2.1劳动积累工政策

针对劳动积累工的重要性,政府在对待劳动积累工时不能全盘否定,直接取消劳动积累工机制,应该根据不同地方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劳动积累工改革方案。第一,在经济发达,技术先进,农村基础设施较完善的地区,可以直接取消劳动积累工,减少政府的后顾之忧。第二,经济欠发达居住人口较少的地区可以逐渐取消劳动积累工,需要一个缓冲的过程。第三,在经济贫困地区,由于地方政府拿不出资金支持农村水利建设,暂时不取消劳动积累工。加大国家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当地农民的思想意识,共同监督水利建设的资金使用,共同维护农民自身的权益。

2.2投入政策

国家应该重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国家财政部门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财政支出,尤其是我国的西北部干旱贫穷地区,更要加大政府的支持力度,加快建设当地的水利工程,提高当地农民的生产生活水平。当地政府可以根据本地的优势吸引外资,鼓励社会的各行各业以各种形式帮助农村进行水利工程建设,政府也可以对融资企业进行政策支持。同时政府应该发挥调控作用,鼓励当地银行对农业水利建设提供无息贷款,减少水利施工单位的经济负担。还可以建立合理的农村水价形成机制。对农村引水灌溉工程和供水工程要分别确定合理的水价。运用价格杠杆,逐步使农村水利工程特别是灌区工程和供水工程走上自我维持、自我发展的良胜运行道路,同时将征收的农村水费较大部分返还,专门用于灌区改造、水源工程建设,以及中低产田治理和发展节水农业。

2.3管理工作政策

抓好产权制度改革集体所有的农村小型水利工程,要积极推行产权等各项管理制度改革,通过“承包、租赁、拍卖、股份制及股份合作制”等方式,明晰所有权,搞活经营权,放开建设权,盘活存量资产,实现小型水利工程建、管、用和责、权、利的统一,并向“股份制办水,商品化用水,企业化管水”的方向努力,逐步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建设发展机制。

作者:王瑞光 单位:鹤岗市水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