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研究

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研究

一、水管体制改革的主要做法

一是夯实水管体制改革基础。为稳步推进水管体制改革,按照《水管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精神,沂沭泗局广泛开展调研,深入研究改革可能遇到的问题,积极探索适合沂沭泗局实际的“管养分离”模式,细致做好水管单位分类定性、定岗定员、经费测算、分流人员安置、维修养护组建、社会保障等各项改革基础工作。编制了《沂沭泗局水管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单位财务会计制度变更衔接方案》,研究出台了《沂沭泗局水管体制改革工作指导意见》,从指导思想、目标与任务、主要内容和措施、工作安排、保障措施等方面作出了具体部署,为改革工作的顺利实施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二是开展水管单位内部改革。通过分类定性,水管单位公益性事业单位性质和管理职责更加清晰,工程管理责任主体地位进一步加强。按照“定岗标准”的要求,水管单位结合工程管理实际,对内设机构和岗位设置进行了调整,人员通过竞争上岗重新定岗,并细化了管理岗位责任制、内部考核等规章制度,建立了竞争机制和分配激励机制,职工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三是实施水利工程管养分离。水管体制改革期间,沂沭泗局共成立四个维修养护公司,分别为沂沭泗水利工程有限公司、枣庄市安澜水利工程处、山东沂沭河水利工程公司、宿迁瑞龙水利工程公司,实现了水管单位与维修养护单位人、财、物和责、权、利的分离。水管单位负责日常管理、运行、观测、检查、巡查、监测、水政监察、维修养护项目管理等,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由水管单位委托维修养护公司承担,实行合同管理。四是完善维修养护制度体系。水管体制改革完成后,为加强工程维修养护项目管理,管好用好工程维修养护经费,沂沭泗局制定了《沂沭泗局直管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管理办法》等8项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管理单位、有关部门以及维修养护企业的职责,细化维修养护各个环节的任务和目标。2011年,在总结前几年维修养护工作基础上,组织对维修养护制度进行了全面修订。2014年,针对各级开展的维修养护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又研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直管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管理工作的意见》,对维修养护设计方案编报、合同签订、维修养护单位选择、结算与验收等关键环节以及责任追究作出了更为严格的规定,各直属局也结合实际制定了相应的实施细则,进一步理顺了管养双方的职责和义务。五是加强维修养护督促指导。局相关部门、各直属局按照各自职责加强维修养护的监督指导。我局水管、财务、监审等部门采用不定期抽查方式联合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研究发现的问题,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整改,每年抽取3个基层水管单位直接组织审计和验收;直属局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考核,对维修养护项目的进度、质量、预算的执行情况、经费的到位及使用情况、合同的签订与执行情况等方面进行检查,及时查找维修养护过程中的问题,督促基层水管单位和维修养护公司整改,有力地促进了维修养护工作的有序开展。六是加强管理与养护能力建设。加大人才引进力度,10年来,基层水管单位和维修养护公司共引进高校毕业生194人,其中参公编制74人、事业编制58人、企业人员62人;大力开展职工技能培训,重点做好维修养护项目管理、施工管理、财务管理、施工技术推广应用等方面的培训。加强内部管理,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工程管理和维修养护工作程序,工程管理和维修养护规范化建设不断增强。

二、水管体制改革取得的主要成就

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水管体制改革打破了水管单位沿袭已久的“专管与群管相结合”“、管养营一体”的管理体制,形成了以“管养分离”为核心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以“合同管理”为核心的运行机制,强化了水管单位的工程管理责任主体地位,明确了管理与养护双方的职能与权利,管理效果明显改善。两项经费得到落实并逐步提高。通过改革,水管单位基本支出和工程维修养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两项经费得到落实,财政保障水平逐步提高,水管单位在职人员基本支出财政拨款由改革前不足1万元逐步增加到2015年的6.07万元,离退休职工支出定额也有一定幅度的提高;工程维修养护经费由改革前年均不足500万元逐步增加到每年1.28亿元。直管工程形象面貌明显改善。随着工程维修养护经费的持续稳定投入,工程维修养护工作得以全面细致开展,有效遏制了工程的老化、退化,保持了工程的完整、安全和正常运用,工程面貌发生显著变化。直管1726.2公里堤顶道路全部贯通,其中硬化路面1321公里,利用维修养护经费治理河道堤防新老险工隐患131处,更新、种植护堤护岸林200余万棵,水闸闸区绿化46万平方米,产生了巨大的防灾减灾效益和社会、生态效益。水管单位人员结构不断优化。通过改革,水管单位人员结构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中大专以上学历人数由改革前的48%提高到75%,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人数由改革的13%提高到17%;技术工人队伍中高级工以上的人员由改革前的65%提高到92%,高级技师4人,技师58人,荣获全国水利技能大奖2人,全国水利技术能手11人。维修养护企业能力稳步增强。经过多年探索与发展,我局四家维修养护企业不断发展,企业职工人数由改革初期的152人增加到218人。员工整体素质不断提高,技术水平持续提升,项目管理能力稳步加强。大专以上学历人数由改革初期的25%提高到65%,其中大学本科学历以上74人,一级建造师14人,二级建造师60人。淮河工程公司于2010年升级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获得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AAA级信用企业荣誉称号,取得实用新型专利3项、发明专利1项。山东沂沭河水利工程有限公司于2012年由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升级为总承包贰级资质,枣庄市安澜水利工程处、江苏瑞龙水利工程有限公司2010年晋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工程管理水平全面提升。结合直管工程维修养护,大力推进工程管理规范化、法治化、现代化建设。水管单位工程运行、观测、检查、监测等管理职责更加明确,程序更加规范;管理基础性工作、制度化建设等得到明显加强;日常管理、水行政管理、维修养护管理、档案管理、财务管理,护堤护岸林管理等工作逐步规范;办公自动化系统、水情信息系统、工程管理系统、河道采砂远程监视系统、闸坝监控监视系统、档案管理系统、护堤护岸林管理系统等管理现代化进程成效明显。2011年、2012年、2013年,灌南河道管理局、刘家道口水利枢纽管理局、嶂山闸管理局先后通过部级水管单位考核验收,2013年沂河刘家道口枢纽水利风景区被水利部评为部级水利风景区。水管单位科技创新能力持续加强,1项技术成果获得淮委科学技术一等奖,3项获得淮委科学技术二等奖,5项获得淮委科学技术三等奖。水管单位精神文明创建硕果累累,1个基层局荣获全国水利文明单位,4个基层局荣获省级精神文明单位,13个基层局荣获市级文明单位。

三、继续推进水管体制改革工作

2011年中央出台了《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央一号文件)。2014年,从为实现中国梦提供更加坚实的水利支撑和保障的高度,提出了“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总理也亲临水利部考察座谈并对水利工作提出明确要求。2014年水利部出台了《关于深化水利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河湖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沂沭泗局水利管理工作的内涵和外延都发生了显著的变化,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也面临新的挑战和考验,水管体制改革工作需要不断完善和向前推进,我们要继续采取有力措施,深入研究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切实加强工程管理和维修养护,确保直管工程安全运行,充分发挥直管工程综合效益。

第一,要准确把握政策,稳步推进改革。

水管体制改革工作关系到水利的健康发展,关系到广大水管单位职工的切身利益。需要认真学习中央、水利部关于水管体制改革精神,加强政策研究,坚持理论联系实际,高度重视水管体制改革工作中问题和困难,认真研究、妥善处理水管体制改革中遇到的问题,准确把握改革方向,推动关键环节改革攻坚,稳步推进改革进程。

第二,要加强制度建设,完善运行机制。

要以建立管理科学、经营规范的水管单位运行机制,建立市场化、专业化和社会化的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体系为目标,加强政策研究,鼓励各有关单位向在维修养护方面有成功经验的系统和行业借鉴学习,结合自身特点,进一步规范维修养护工作流程,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维修养护技术标准和质量体系,逐步推行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物业化管理。

第三,要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管理水平。

水管单位要切实加强维修养护管理队伍建设,一是要结合直管工程维修养护管理需要,进一步细化单位工作职责,明确维修养护管理岗位和人员分工,落实与之对应的维修养护责任。二是根据岗位和人员素质特点,有计划、分层次开展工程维修养护项目管理能力培训,掌握新知识、新技能、新要求。三是结合直管工程维修养护特点,有针对性地引进专业技术人才,以满足维修养护管理的需要。四是在管理和维护中要注重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的研究与应用,不断增强科技含量,促进管理技术水平的提高。

第四,要加强监督检查,保证“四个安全”。

工程维修养护是各级管理单位的基本职责,做好维修养护工作,事关工程完整和运行安全,也关系到资金安全和人员安全。各级管理单位要严格执行维修养护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管理的规章制度,细化工作职责,明确维修养护管理岗位和人员分工,加强维修养护实施方案编制、质量检查、计量与结算、资料收集及归档、项目验收及审计等关键环节的控制,对维修养护全过程监督检查,妥善处理好管养双方的关系,帮助基层单位解决实际问题,保证工程维修养护顺利开展。

作者:郑大鹏 单位:沂沭泗水利管理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