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合作社与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意见

农民合作社与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意见

近年来,我县农民合作社得到快速发展,并在我县农村经济发展、助推产业扶贫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农民合作社快速发展的同时,一些农民合作社运行不规范、利益联结机制不紧密等问题逐渐凸显出来。为充分发挥农民合作社在产业扶贫、促进贫困户稳定增收方面的带动作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农民合作社提质增效为总目标,坚持以特色富民产业为基础,按照我县产业扶贫要求和农户自愿、服务成员的原则,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和利益分配机制,推动特色富民产业进一步发展,提高农民合作社生产经营能力,保障贫困户获得稳定的收入,真正实现“建一个组织、兴一个产业、活一方经济、富一批群众”。

二、基本原则

——坚持产业带动,政府扶持。以市场为导向,围绕当地特色富民产业,把经营分散、规模较小的贫困户组织起来,引导贫困户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通过政府各类扶持政策,进一步夯实农民合作社发展基础。

——坚持因地制宜,多元发展。按照农民合作社建在产业链上的发展方向,积极探索多元发展路径,发挥其对贫困户的带动作用,建立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在进一步增强农民合作社规范管理和生产经营能力的同时,实现农民合作社与贫困户的“双赢”。

——坚持尊重意愿,保障利益。遵循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的原则,保护贫困户的经营自主权,不搞强迫命令,引导贫困户加入农民合作社发展特色富民产业,让贫困户共享农业发展成果。

三、规范利益联结机制

1.创新利益联结模式。引导有产业发展意愿的贫困户加入农民合作社,形成“农民合作社+基地+贫困户”的产业发展模式。鼓励支持贫困户以土地、林权等各种要素入股或其它方式加入农民合作社,建立稳定的产业发展关系。加快推广“订单农业+分红”、“土地流转+优先雇用+分红”、“农户入股+保底收益+分红”等多种利益联结方式,帮助贫困户就地生产创业和在扶贫产业的生产、加工、流通各环节就地就近劳动务工,让农户尤其是贫困户获得稳定的经营性、生产性和工资性收入。强化党建引领作用,发挥党员在促进产业发展和农民合作社管理上的作用,实现党建强社、合作富民的目标。

2.完善利益分配机制。引导农民合作社加强章程等基础性制度建设,加强规范运行,建立符合本社实际的盈余分配机制,实行每年定期分红,避免出现不分配或分配不及时等现象。积极引导和支持农民合作社开展联合与合作,组建农民合作社联合社,进一步夯实农民合作社的产业发展基础,逐步提高社员及贫困户的分红比率。对贫困户产业扶持资金取得的收益采取保护措施,原则上2020年前贫困户不得退出农民合作社。

3、强化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加强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提高合作社与贫困户利益联结能力。合作社必须要有一个以上长效产业、同时可夹带几个短效产业,实现长短结合,要有产业发展规划,具体生产管理措施,工作责任分工制度。合作社扶贫主要作用是通过为贫困户生产经营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直接增加贫困户生产经营收益,其次才是贫困户入股分红。合作社必须开展了实实在在的服务内容。主要是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产前服务主要包括选择生产经营项目、提供资金支持、统一采购生产资料等服务。产中服务主要是提供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产后服务主要是统一销售服务,如参加展销会、农超对接、农社对接、建立电商平台等。

四、加强完善指导服务

1.加强宣传指导。多渠道、多形式加强新修订《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农民合作社辅导员的主动性和能动性,深入农民合作社开展指导服务,帮助其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及时掌握和总结带动贫困户发展的新模式新做法,培育并推广一批示范带动典型。引导开展农业品牌创建,建立电商平台和淘宝网店,积极参加各类展示展销活动,进一步拓宽销售渠道,打响乡“土”品牌。

2.强化技术服务。围绕特色富民产业,进一步整合各类资源,依托本土农技专家、能人大户等技术人才,积极分类开展产业技术指导和服务,做好对农民合作社尤其是贫困户的“传帮带”,有效解决技术难题,降低产业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