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工作意见

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工作意见

为落实交通运输部门安全监管法定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切实做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区安委会和市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以及国家、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安排部署,就做好2020年度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

2020年交通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精神,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化平安交通建设,强化安全责任落实,明确监管对象,突出隐患排查和风险管控,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系统化、规范化、精细化,防范和遏制交通事故发生,为我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有效预防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坚决杜绝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不突破区安委会下达安全控制指标。

三、工作措施

1、强化责任落实

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责追究”和“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责任制度,落实局主要领导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局班子成员对分管工作、行业的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

厘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的关系,明确各有关站股室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并落实到部门工作职责规定中。渡口站负责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路政大队负责辖区管养道路、桥梁通畅情况的安全监管;公路站负责辖区内管养道路及其桥梁通行条件的安全监管;质监站负责在建交通工程的安全监管;综合(安监)股负责局各责任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协调指导、信息汇总上报,对接区安委会做好日常工作。

2、细化工作任务

各责任站股室按照工作职责,明确监管对象,制定安全监管对象清单,摸清监管对象基本情况,找准每个监管对象的安全风险点,做到不漏一个对象,不留一个监管盲区。对监管对象根据实际情况做到动态化管理,及时更新。

3、加强日常监管和风险排查

各责任站股室对照监管对象清单,对每个对象、每个对象的每个安全风险点,适时开展安全检查和风险排查,对于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要时段要紧盯严查,不留死角,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

对隐患和风险点,要建立隐患台账,实行闭环管理。对能够即时处理的隐患,要按“随查随治”的原则督促立即整改,对限于客观条件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按照隐患整改“五落实”的要求,提出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期限、责任人和应急防控措施。相关监管责任站股室要做好整改的跟踪督促和整改完毕的查验验收,保证隐患整改落实到位。

坚持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追责,因安全隐患疏于监管而导致安全事故,要依法严肃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建立完善检查排查和隐患整改档案。监管对象清单、安全检查记录、隐患整改台账、隐患的整改通知、整改方案、督查情况、查验记录,要及时记录、背书、存档,做到痕迹化、可追溯。

4、做好协调调度

完善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局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主持,由各责任站股室负责人参加,会议定期通报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和风险排查的情况,分析各部门、各领域的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综合性矛盾和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安监股要做好日常协调工作,及时跟踪了解各责任站股室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和风险排查以及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归纳整理、总结反馈。

5、开展宣传教育

各站股室要以、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对安全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决策部署,加大交通安全宣传贯彻执行力度。加强安全文化建设,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文化活动。在重要时段、重要时期进行交通安全宣传和教育,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增强群众自我安全保护意识,自觉抵制不安全行为。

6、开展交通安全执法和专项整治

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动。持续开展“打非治违”、“治超”行动,铲除滋生事故土壤,有效防范重特大事交通故发生。

继续深化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治理,深入推进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建立和落实水上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加大重点渡口、码头和船舶的现场监管,扎实抓好汛期水上安全工作检查,协调做好重点时期鄱阳湖水上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完善公路安全设施,加强公路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抓好危桥险路的加固、整治、观测、监控,做好标志、标牌的设置和配套防护设施完善工作。

深化在建交通工程安全专项整治。落实建设、施工和勘察、设计、监理各方面的安全责任,抓好在建设项目的安全督导。

7、做好应急和值班值守

制定和完善相关应急预案,适时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事件(故)反映和处置能力。加强值班值守,重点时段、重大节日要落实领导带班和干部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发生事故要按规定程序、规定时间如实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