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程序规定指示通知

行政程序规定指示通知

一、认真做好宣传、学习、培训工作

㈠宣传发动。

各执法单位要召开专题会议,全面部署本单位对《规定》的宣传培训和贯彻实施工作。要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利用网络、微信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对《规定》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为《规定》的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㈡集中培训。

今年3月底前,各执法单位要对本单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一次集中培训。

㈢领导干部带头学习。

各执法单位的领导干部要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高度,切实做到认真学习、准确理解、严格执行,带头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二、全面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各执法单位要在集中抓好《规定》学习培训的基础上,建立完善有关制度,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切实做好《规定》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

㈠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一是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二是强化对行政决策的监督。实行重大行政决策的后评价制度,通过抽样检查、跟踪调查、评估等方式,及时发现并纠正行政决策存在的问题,减少行政决策失误造成的损失。建立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行政决策行为,以及依法应当作出决策而不作出决策,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行为,要依照有关规定,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理和处分。

㈡严格遵守行政执法程序。

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的基本程序。自2015年3月1日起,各行政执法单位实施行政执法活动,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执法程序的同时,要认真贯彻《规定》确定的执法基本程序。二是努力提高行政工作效率。各执法单位要全面落实法定期限办结制度、限时办结制度、承诺办结制度等。三是严格遵守证据规则。自2015年3月1日起,各行政执法单位在调查取证过程中,要严格遵守《规定》确立的证据收集、举证责任、证据采信、违法证据排除等证据规则,正确认定行政执法事实,并对以往调查取证的做法和规定进行认真清理、修订和完善。四是加强对行政裁量权的管理。各行政执法单位要进一步制定和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对行政裁量权予以细化,能够量化的予以量化,并及时向社会公开,杜绝行政裁量权的滥用。

㈢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内容、程序和方式,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

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各执法单位要紧紧抓住贯彻实施《规定》的有利时机,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解决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结合本单位实际,进一步细化各种程序性、操作性的执法制度,进一步推动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要根据《规定》对行政执法活动提出的新标准和新要求,加强对办理行政案件的执法监督,对违反《规定》办理行政案件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㈤着力构建和谐执法关系。

各执法单位要围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目标,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把行政指导、行政调解贯穿于行政管理工作全过程,创新监管模式,提高行政管理效能。要根据《规定》的要求,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行政合同、行政指导、行政调解工作制度。在具体管理事项办理过程和执法案件办理程序中,融入行政指导等的内容,相关办理案卷材料要有实施行政指导等制度的具体体现。要在行政执法中主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谋求相对人支持、配合执法,不断提升服务意识,构建和谐执法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