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群体宴席管理工作通知

农村群体宴席管理工作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群体宴席的监管,规范农村群体宴席报告制度,更好地防范和降低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食品安全,根据文件关于加强乡村群体宴席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经镇政府领导同意,并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提出我镇农村群体宴席监管工作要求并如下:

一、各村委会要高度重视群体宴席监管工作,纳入村委员会工作议事日程,制定好本村群体宴席管理制度,落到实处。

二、明确责任,严格按群体宴席申报程序管理

各村村长为本村群体宴席监管第一责任人,各村文书为群体宴席监管联络员。各村务必严格按群体宴席申报程序进行管理群体宴席,村民举办群体宴席,举办者在举办前,须先向村委会提交《乡村群体宴席申请表》,村食品联络员收到申请表后,及时到现场实地检查,填写《农村群体宴席检查记录》,检查合格后,与举办者签订《农村群体宴席食品安全责任书》,举办者方可如期举办宴席。

三、加强宣传教育

各村要设宣传专栏,要书写宣传标语,要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村组干部、村民会议等形式向村民宣传群体宴席申报程序和注意事项,使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并做好宣传记录。

四、加强资料的报送工作

按照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的要求,5月25日起,各村必须于每月20日向我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报送当月报表表1、表2、表3、表4。每月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村群体宴席资料的报送情况进行登记,将此项工作作为年终考核的内容之一。

五、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将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各村群体宴席制度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对宣传培训不到位、工作人员不落实、责任不明确等导致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村,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和《乡村群体宴席报告制度》的规定办理,年终实行奖惩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