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查通知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查通知

各建筑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确保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我县房屋建筑施工领域质量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根据省住建厅《关于认真做好十八届三中全会及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及《关于在全省建筑施工现场设立农民工维权告示牌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准备在全县范围内对建筑相关企业进行大检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县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及公共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商砼搅拌站等建筑相关企业。

二、检查内容

(一)对建筑施工现场进行全面质量安全检查。各施工企业要按照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活动。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强施工现场防火、防坠落、防触电、防坍塌的安全生产管理。进一步强化三级安全教育,重点检查施工现场的塔吊、脚手架、高支模、深基坑、围挡墙、临建设施的隐患排查治理。

(二)检查工程实体质量情况,特别是工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施工质量,建筑节能施工情况。

(三)检查施工单位与监理单位资料是否与工程进度同步、齐全,是否存在违反法定建设程序和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是否办理施工相关手续。

(四)检查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商砼搅拌站是否在资质范围内开展检测业务;企业内部管理情况;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情况;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及质量控制措施、市场行为;分场所、分支机构情况;贯彻落实工程质量检测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情况。

(五)检查各在建项目、房地产开发单位是否做好农名工工资发放工作,是否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督促施工现场设立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三、时间安排

(一)宣传准备阶段(2014年12月2日前)。县住建局将通知要求传达给县各建筑相关单位企业、各在建工地。

(二)单位自查阶段(2014年12月2日—9日)。各建筑相关单位企业、各在建工地要按照通知要求确定实施方案,确定工作计划,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认真开展排查整治工作。

(三)组织检查阶段(2014年12月9日—30日)。县住建局组织相关部门对全县建筑相关单位企业、各在建工地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的提出整改建议书,对做得好的单位通报表彰。具体检查时间届时将电话通知。

四、工作要求

(一)各企业要高度重视质量安全工作,按照检查内容认真组织自查自纠,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加强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的防治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涉及结构、安全重大隐患的要立即停工整改,并落实专人负责,跟踪管理,隐患消除前不得复工。

(二)检查组要认真组织开展执法检查。施工企业要对检查中出现的问题认真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并将整改情况报县住建局建安股。

(三)对于存在安全隐患较多、质量问题严重的工程,将进行挂牌督办,并对参建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对涉及企业、从业人员记不良记录。同时,把本次大检查结果,作为各企业机构资质管理、安全许可动态考核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