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采购招标难点及解决措施

图书采购招标难点及解决措施

 

行政事业单位过去的购置计划没有目的性、管理不善,每年造成的国有资产流失十分严重。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实行严格的采购预算,加强了采购的计划性管理,解决了过去随意采购、监督乏力、不能形成规模采购效益等问题,这不仅能事前加强对预算单位国有资产配置计划的管理,而且还起到细化预算管理的作用,从而避免重复和盲目购置固定资产,节省开支,有效地抑止腐败,遏制采购中的权钱交易和其他腐败行为。   1图书采购招标的优点   (1)增加采购透明度,中标商以质取胜,遏制了图书采购中的不正当交易等腐败现象,完善了图书市场。(2)降低了采购成本,提高了图书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率。图书招标引入了市场竞争机制,书商降低图书报价,图书馆有限的经费得到最有效的使用。(3)有利于寻求理想的合作伙伴。图书招标广泛吸引书商参与图书竞标,扩大了图书馆的选择余地。(4)促进良性合作。通过图书招标建立的图书馆与供书商的供需关系更具有约束力,督促供货商不断提高供货质量,图书馆从而可以得到更优质的服务。   2实施图书采购招标出现的问题   2.1残书换到率低   残书是图书馆工作人员在对到馆图书进行验收、加工、编目时会经常遇到的问题。及时地更换残书,可以保障图书馆藏书的完整性及有序、科学地管理图书,是广大读者利益的保证。在我馆实施招标的最初几年内,残书换到率明显降低,导致这一结果的主要原因在于:(1)招标项目要求在短时间内完成图书采购任务。合同期限一般为几个月,图书馆在对图书的后期加工中发现残缺问题时,与书商的合同有可能已经终止。尽管合同终止后,书商仍有责任更换残书,但是其难度和可能性可想而知。(2)图书采购实施招标使得合作书商的不稳定性大大地增大,书商对待此类较为琐碎事情的积极性降低,可以说是能躲就躲。   2.2现场采购难   现场采购是对网上预订图书的有益、必要的补充。尤其是带领教学、科研一线的广大教师现采,他们的选书更加贴近学生的学习,更能反映教学、科研的需要,是图书馆为广大师生提供良好服务很重要的一环。环境幽雅、图书品种齐全、具备较强专业性的图书城是现场采购的理想场所。但是,一般来讲,这样的书城由于较高的场地费、维护费等原因,图书折扣也相对较高。在竞争激烈的图书市场,如果仅以图书价格取舍合作书商,忽略其潜在的价值,这样的图书城往往就没有了竞争优势。   2.3到书率低   图书到书率是指书商完成图书馆发送订单的比例,是衡量书商服务质量与态度的主要标准之一。这个比例一般保持在80%以上,如果订购及时、书商服务态度积极,可以达到近100%。招标初期,我馆的这一比例下降了近25%。下面几个因素会导致到书率大幅降低。   (1)一些知名的优秀出版社的图书到书率明显降低。由于这些出版社的图书内容丰富、质量较高,因此,其折扣也相对较高。图书中介公司为了降低成本,或对订单中的这类图书不作订,使其成为“死书”;或在提供的书目里剔除这些出版社(如高等教育出版社、商务印书馆等)提供的书目。   (2)外地版图书送到率较低。一些外地版的图书由于增加长途运输等中间环节,从签订合同、书商整理发送书目至图书到达图书馆,这个周期一般至少在一个月以上。对于期限只有二三个月的合同,在合同截止日期必然会有一些外地版的图书无法到馆。   (3)较社科、计算机应用类图书,专业科技类图书的到书率要低得多。科技类及某些出版社的图书折扣较高是图书馆界众所周知的,据了解,一些图书出社的折扣与目前书商普遍报定的平均市场折扣齐平、甚至更高。毫无疑问,报价低于这些折扣的书商势必会极力避开这类图书,才能保证他们自身的利益。这样的结果对于一个以理工为主的高校图书馆的损失是不言而喻的。   (4)书商从出版社拿到的图书折扣是随着图书出版的周期逐渐递增的,书商为了得到最大利润,往往拖延供货时间。综上,完成合同时间的缩短和有些图书的折扣偏低是影响到书率下降的主要原因。图书一次订到率降低会给图书馆带来很大影响,主要体现在:增加图书馆采访人员的重复工作;造成图书采访系统混乱,影响图书馆对系统内部数据的统计和科学研究,;最重要的是造成图书馆错失大量优秀而有价值的图书。图书馆在发出订单超期后,可重新整理未到图书书目发出二次订购。尽管如此,仍有数量不小的畅销或发行量较小的图书已销售一空,再无从购入。   3解决问题的措施   实施图书招标是杜绝浪费与贪污的有力手段,符合国家及图书馆利益,是大势所趋。至于在实施之初出现的一些未可料及的问题是不可避免的。因此,图书馆在采取措施杜绝浪费、贪污的同时,要解决好几个问题。   3.1完善评标委员会职能   评标委员会在取舍合作书商时,除了考虑书商报定的图书折扣,最主要的是听取图书馆人员关于图书市场情况、各个投标商在图书质量、服务水平及信誉度等方面的综合能力。评标委员会在综合考虑、平衡了上述几个因素,才能兼顾国家利益与图书馆建设。   3.2预留零购图书经费   有些不公开发行的内部资料、会议交流论文及部分价格较高的必备图书,对图书馆藏书建设与科研工作是极为重要的,图书经销商无法提供,需要采访人员从发行机构直接购买。2003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一章第八条规定“: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属于中央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国务院确定并公布;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机构确定并公布。”各个省级地方政府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制定了具体的实施办法,对政府采购限额标准有了明确的规定。北京市规定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项目货物类执行限额标准为单项或批量达到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这样就为使用财政性资金零购图书提供了法律依据。#p#分页标题#e#   3.3与信誉良好和服务上乘的书商建立相对稳定的合作关系   近年来,图书市场竞争激烈,涌现出很多新供应商,质量参差不齐,其中不乏一些急功近利者。这些书商往往在图书招标时,以低于市场价的折扣及对招标委员会的种种承诺中标,而在实际操作中却以劣充优、应付了事。因此,在公平竞争的前提下,与部分资信较好的书商建立相对稳定的合作关系,可在一定程度上防止鱼目混珠。另外,长期合作的书商了解图书馆的各种需求,避免不断磨合导致的重复劳动问题,同时也稳定了图书馆的藏书质量。   3.4合理制定评分标准   一般图书馆文献采购招标的评标标准采用100分制,折扣占到60分左右,服务质量约占30分,投标人的资质、信誉等占10分左右。因此应加大资金实力、业务水平、信誉度等商务资质,以及数据加工、信息服务、到货率等技术水平的评分权重,折扣率所占比重可控制在30%以内。   3.5合理制定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   招标文件中的采购招标项目的内容和要求应尽可能的明确具体,服务要求详尽、严谨,如采购方式、数据、供全率、到书率、到书时间、退货等细节,这样可以按要求签订合同。经过招投标签订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在合同签订中需尽量细化各项条款,这样在执行合同过程如发生分歧才能有据可循,同时对供货商形成法律约束,保证图书馆的利益。   通过上述方法,可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招标带来的一些不利因素。但是要想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只有规范招标的过程,让图书供应商在公平、公正、公开的环境下形成良性竞争,才能使图书招标采购工作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