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转的作用及耕地类型

土地流转的作用及耕地类型

作者:王海鸿 杨月菊 单位:兰州大学管理学院

土地流转的用途。鸦儿沟村土地流转前农户一般种植小麦、胡麻、马铃薯、糜子、葵花等秋季作物;土地流转后大面积转包的土地均种植马铃薯。转包没有改变鸦儿沟村耕地以农作物为主的用途,仅仅是将经营权和种植何种作物的决定权转让给承包方,不存在农民所担忧的土地流转后从事非农业、养殖业等这些易改变土地性质的种植项目,也没有违反国家对土地流转后用途的规定。种植适于当地气候、土壤性质的农作物,既有利于承包方获取最大的收益增加对当地的投资项目,也有利于农户安心的将经营权转让他人。

耕地类型(表2)。鸦儿沟村“万亩马铃薯”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过程中,有的农户流转自家的水浇地,有的农户流转的是旱地、沙地等。该村气候干燥的原因,旱地占耕地的大部分面积,鸦儿沟村土地流转面积最多的是旱地,合计流转209.4hm2,占土地承包总面积的57.44%,土地流转面积排在第2位的是水浇地,合计流转面积达到82.6hm2,占流转总面积的22.66%;沙地是鸦儿沟村耕地面积的组成部分部分,流转面积为59.3hm2,占流转面积的16.28%,鸦儿沟村在土地流转前,对该村的耕地进行大面积的整合、修复,置换出土地全部流转。

土地流转的特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转包)在鸦儿沟村2010年首次开展,该村2010~2011年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总面积为364.5hm2,其中绝大多数为农户家庭承包土地的流转面积,涉及鸦儿沟村集体统一经营的土地使用权流转面积相对较少。鸦儿沟村近两年流转的土地面积在逐渐增加,同时农民对政策的认识和认可度也在不断的提升,该村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过程中主要呈现以下特点:第1,自愿自发性的土地流转占流转总面积较少。鸦儿沟村土地流转以政府主导的转包为主,农民自愿自发的土地流转占较少的一部分,原因在于一方面当地村民有着浓厚、虔诚的宗教意识,对自我改造的观念持对立意见,没有强烈的致富思想和积极的参与精神,另一方面地处偏远山区,经济落后,没有相对稳定的市场予以支撑,农民对自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认识不足,彼此之间缺乏信任度。第2,土地流转的对象存在局限性。鸦儿沟村受到经济、环境、气候等因素的影响,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对象比较单一,流转过程中,转包者多数都是外地的承包商,只有小部分的土地流转非外地商人,但仅仅表现为本村农户或者亲朋邻里之间流转。第3,土地流转的形式逐渐多样化。鸦儿沟村在2010年范围较广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之后,农户之间小面积的土地流转也在不断尝试,之前宁愿撂荒也不愿意将经营权让渡的思想逐渐打开,土地既可以有人耕作又可以从中获取相关的收益,使得农户之间的出租、代耕、互换、转让土地现象逐渐的增加。

土地流转的主要表现形式。政府主导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在鸦儿沟村占绝大多数的流转面积,但农户手中所剩的土地也存在着转让、互换、出租、代耕等形式的土地流转与之并存,这种不拘一格的土地流转形式,在一定的程度上也满足了农民对土地流转权益现实方式的自主选择权(图1)。通过农户调查,转包成为鸦儿沟村土地流转的主要方式,其比重已经高达56%,这主要与国家政策的鼓励与扶持息息相关,也有部分农户对农业收益持较消极的态度,迫切希望通过扩大土地经营规模来增加其收入。这样通过转包的形式,使土地资源在供需之间实现重新分配,从而满足了各自的需求。除了转包之外,出租、互换等形式的出现,是由于部分农户外出务工、经商等原因想耕种自己的土地,但没法去耕作,便以装让、互换、出租等形式进行流转,这种形式的流转,有利于外出者安心自家的土地不被撂荒,也以不同方式或多或少的从流转中获取收益。

民族村土地流转中农户的意愿与存在的问题

1农户转让土地的意愿情况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农户,土地经营权流转必须建立在农户自愿的基础上。在承包期内,农户对承包的土地有自主的使用权、收益权和流转权,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承包地是否流转和流转的形式。这是农民拥有长期而又保障的土地使用前的具体体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农户流转土地,也不得阻碍流转土地,也不得阻碍农户依法阻碍土地。

1.1土地转包前后农户的满意度(表3)。调查表明:“万亩马铃薯”大面积的土地转包起步阶段,59.27%的农户对转包是满意的,其中大部分为中青年家庭,年轻有力的农户大多以外出打工为主要经济来源,转包既可以让其有额外的收入还可以不必担心闲置的土地,且这部分农户认识到受当地自然环境的因素,自给自足的农耕活动并非从土地上获取相应的报酬,反而将土地的经营权转移后还可以让渡出劳动力便于提高其家庭收入;22.42%的农户对土地转包不满意,其中以相对年迈的农户为主,年迈的农户值守土地一辈子,受“靠天吃饭”以土地为生的固化思想,即使气候环境导致农作物收获不客观,也宁愿用不利于耕作的土地种植草木发展养殖,都不愿意将自己手中的土地经营权转移到别人手上;18.31%的农户则持中立意见,原因在于土地转包与否对其本身影响不大,这部分人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没有消极的反对也没有乐观的赞成,他们对依靠土地为生的需求相对弱一些,家庭收入来源多半依靠的是自家的小本生意或者其他途径。同时土地转包后,农民看到了“万亩马铃薯”从种植到收获的点滴迹象,与之前对土地转包的态度有了大的转变,其中85.06%的农户的都愿意转让自己的土地,4.36%的农户不满意转让,持中立态度的农户为10.59%。

1.2农户对土地流转方式和时间的意愿(表4)。土地流转方式是农民是否实现土地流转的重要途径,鸦儿沟村村民之间相互免费转让土地的容易实现,也是土地流转方式的表现形式之一。出租给个人使用和转包给带地大商户所占比例较高,分别占全村总户数的26.77%和40.60%,原因是农户外出务工或者忙于别的工作没有精力耕作,为了不让土地失去原有的肥力,部分农户愿意出租给自己可以信任的人种植,更多的农户则愿意转包给外地大商户规模经营。村内愿意让土地撂荒的农户,原因是鸦儿沟村土地流转的信息不通、渠道不畅,农户彼此交易的范围小,自己不能耕种又不愿意放弃对土地的承包权,对他人种植不放心,缺乏对土地承担风险的心理支撑力。土地流转的时间与农户对政策的认识存在相关性,对政策认识较深的农户则愿意流转的时间长一些,但政策含糊不清的农户则愿意土地流转只是暂时性或者间接性的,出于他们的恋土情结,流转的时间久只会让其处于长期的担忧之中。另外流转时间与农户对土地的依赖性也存在相关性,对土地依赖较大的农户则不愿意长期的转让土地,而有外来收入或者生活又保障的农户则希望土地流转的时间长一些。#p#分页标题#e#

2土地流转对农户收入的影响土地流转前,依靠土地为生的农户的月收入在500元左右,从春季农耕活动播种开始,种子、化肥、农药成本较高,每斤马铃薯种子的价格为0.5元/kg,对于收入渠道单一以土地为生的农户较困难,而秋季收获马铃薯的产量为3750~7500kg/hm2,马铃薯的价格为1.2元/kg,这样农户在马铃薯种植前后投入与产出基本持平,甚至肥力不好的耕地会产出小于投入。该村春季沙城大气候干降雨量少,农业耕作的效益逐年递减,而收入渠道相对单一,当地务工的去向较少,也成为鸦儿沟村农户经济落后的重要原因。土地流转后,外地业主种植的马铃薯产量为3.00万~3.75万kg/hm2,农户的月收入在2000元以上,虽然土地的流转使农户失去了经营权,但其收入的渠道有所增加。自3月份马铃薯播种开始,农户便可务工于承包商,“万亩马铃薯”以滴灌和喷灌为主,农户起初拉管道、切种子,每天依据体力拿到工资80~140元不等,紧接着马铃薯除草、施肥等每天的收入同样可观。收获季节由于马铃薯种植面广,气温逐渐降低,务工于承包商的农户工资有所增加,每天都在120~180元不等。这种受雇于承包商的收入渠道,对农户而言一来便于操作,都是熟练的农耕活动,在相对容易和轻松的环境中增加农户家庭收入;二来留守家中的妇女老人增加了生活保障来源,减少了外出务工成员的压力。据调查可知,鸦儿沟村土地流转前后收入增加的有525户,收入减少的有90户,收入较之前没有变化的有188户。其原因在于,收入增加的农户土地流转后家中男士外出务工,而留守的妇女孩子则从3月份马铃薯种植开始到收获季节都受雇于承包商,平均每天都收入在100元左右,这样一来家庭收入来源增加,且只要勤劳不怕吃苦的农户都会获取良好的收入。收入减少的农户则分为两类人群,一类是年迈的农户,没有过多的体力支受雇于承包商;另一类是相对懒惰的农户,失去了土地的经营权又不愿意外出务工或者受雇于承包商。收入无增减变化的农户则属于对土地的需求相对较弱的人群,依靠自己的小本生意或者其他为经济来源。同时,土地流转后农户的收入渠道在原来务农或者外出务工的基础上,增加了承包金和留守人员的务工收益,而土地流转后675元/hm2的粮油补贴仍然归农户所有。

3鸦儿沟村土地流转中存在的问题尽管鸦儿沟村在政府主导下的土地流转形式良好,提高了鸦儿沟村农耕活动生产效益,增加了农户的收益,但是还存在着下列问题。

3.1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稳定性较弱。国家政策不断调整土地来适应农村人口变化,这样的行为让农民也处于矛盾的心理状态。一方面,农民希望得到稳定的土地使用权,使他们有预期的土地收益;另一方面,当家庭人口增加时,他们又希望增加土地以抚养新增家庭成员。同时,土地不断调整的结果是导致土地更加细碎,阻碍农业机械的使用和农业现代化的实现,影响生产效率并造成极大地成本浪费。因此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不稳定使农民不能通过长期有效地投入和积累来实现收益的增加。

3.2租金低于当地消费水平。鸦儿沟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费用为每年3900元/hm2,这样的转包价格相对于当地的消费水平较低,农民以土地为生,而将土地的经营权转交外地承包商手中获取的收益仅有3900元/hm2,对于鸦儿沟村民每户4~6人的家庭而言,满足不了最低生活保障,填补不了失地农户经济损失和生活来源的保障。

3.3农民心理支撑力不足,缺乏安全感。鸦儿沟村大面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使农民失去了对土地的支配权,土地的经营权落在了少数承包方的手中,从土地上获得的利润直接转入私人承包方的手中,久而久之也隐性地拉大了贫富差距,对消除地区间经济不平衡没有积极的影响。外地承包商对土地经营权的掌控,农民处于一种担忧之中,恐慌承包方只关乎自己从中获取的利益而不去保护土地,自己的田让别人耕种使得农民心理支撑力不足;另一方面承包期到后土地的归属成为农户的忧虑所在,多数农民担忧土地的经营权再也无法收回,纵然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为鸦儿沟农户增加了收益,但是农民的恋土情结无法改变,缺乏安全感。

3.4农民手中留有土地较少,粮食供应成为隐患。鸦儿沟村土地除转包、生态移民占地、基础设施用地等剩余耕地91.7hm2,平均每户1140m2,农民手中的耕地都为自家门口零散或者肥力较弱的耕地。从目前土地流转的形式来看,土地流转使农民富裕,绝大多数农户经济收入都呈增加状态,农民受雇于他人可以获取可观的收入。但长此以往,若所有的农民都放弃土地的经营,谁来耕作和谁来提供粮食将成为一个重要问题。

推进民族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相关建议

1加大政策的宣传,提高农民的思想认识土地流转的主体是农民,要让鸦儿沟村农民充分认识到土地流转的必然性和重要性,同时加强对镇、村有关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其政策法律水平、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依法处理农村土地流转中出现的问题,协调解决流转纠纷。以《农村土地承包法》、《合同法》作为依据,加强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宣传,做到每户人都了解和认识政策的内涵和用意,使大家在知法、懂法、用法中合理的实施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土地流转双方能够真正了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性质、流转的意义与方式,掌握土地流转程序及操作规程。在对待土地产权上,要强化经营权,使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化,确保农民利益不受损害,使农民看到实实在在的流转效果,积极主动地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2提高租金,促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提高土地流转的价格,是顺利实施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政策的重要途径,将鸦儿沟村土地流转的价格提高为7500元/hm2,与当地的消费水平相仿,这样才能确保鸦儿沟村每户4~6口人的家庭最低生活保障。提高土地流转的价格,一来农民会调动农民的积极心,农民自会衡量土地流转的价格和农业耕作的收入之间的孰高孰低,对于以土地为生的农民而言,有利于其增加收入的政策自然会积极拥护和参与到其中;二来提高的土地流转的价格会减少因为失地而造成的失学现象,家庭较贫困的农民,失去土地的经营权无粮食收入且从中获取的租金补不足以弥补家庭空缺,失学的现象时有发生,提高土地流转的价格则会缓解且消除这一负面影响。

3政府的投资转向村内有才能人士鸦儿沟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受让方为外地业主,且在政府的扶植下顺利转包,外地业主的入住给该村带来了便利的经济渠道,但同时也造成了很多困扰。由此政府可以把对外地业主的扶植,转入该村村内人士,以相同的方式提高农业设施的投资力度,同样会出现良好效果。政府的投资会挖掘出村内有才能的人士,便于土地流转双方之间的交流,互动的程度远远高于外地业主,减少了土地流转过程中不必要的矛盾和纠纷的发生。同时,土地流转的受让方为本村村内人士,响应了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再带动其他人的一起致富的思想,农民心里的担忧和顾虑也会有所缓解。这样不但提高了鸦儿沟村农民对土地流转的信心,农民的整体素质也会随之提升。#p#分页标题#e#

4加强管理,及时有效解决流转纠纷加强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管理,进一步探索完善仲裁程序、仲裁方法和仲裁制度,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调处流转纠纷能力。村内主管人员加强与纪检监察、司法、信访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起多部门协调解决流转重大问题的工作联动机制,为土地流转纠纷而开展协商、调解、信访、仲裁、司法等多渠道调节办法。对于村内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的纠纷,引导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乡村调解,也可以通过仲裁和诉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