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论文范例

土地承包论文

土地承包论文范文1

推进农村“两权”抵押贷款改革对我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但是,针对实践过程中存在的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问题,必须通过加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土地产权交易平台、构建合理有效的政府投入机制、大力推进农村信息体系建设和充分发挥金融机构自身的作用等多种途径,有效破解制约改革进程的障碍性因素。

关键词:

农村“两权”;抵押贷款;双重失灵;对策

一、农村“两权”抵押贷款改革历程

我国的农村承包土地(指耕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以下简称“两权”)抵押贷款改革经历了一个从严格禁止到逐步松绑的过程,即便在2005年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中,仍然规定“家庭承包方以其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抵押或者抵偿债务的,应当认定无效。”2006年,福建明溪县和宁夏同心县等地开始探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试验,首次突破农村耕地不能作为抵押物的坚冰。此后,中国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陆续制定了一系列文件,积极推进开展“两权”抵押贷款改革试点工作。2008年10月,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的意见》,组织在中部六省和东北三省开展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试点,其中,辽宁法库县首推“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模式,进而引发试点县市纷纷开展耕地抵押贷款试点。2009年3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贷结构调整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探索开办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2010年5月,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提出“探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业务。”2014年2月,出台了《关于做好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提出“积极稳妥推动辖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2016年3月,出台了《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制定了金融机构、试点地区和相关部门推进落实“两权”抵押贷款试点的具体管理办法,并公布了“两权”抵押贷款的试点县(市、区)名单。此外,“两权”抵押贷款改革近年来也逐步得到了中央政府层面的高度重视和积极支持。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上,明确提出要“在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前提下,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2014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在落实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的基础上,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允许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向金融机构抵押融资。”“在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前提下,选择若干试点,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2015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做好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贷款试点工作”。2016年的中央一号文件进一步提出,“在风险可控前提下,稳妥有序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尤为重要的是,2015年8月,国务院了《关于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开展“两权”抵押贷款试点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试点任务。2015年12月,全国人大授权278个土地流转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试点地区暂停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84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37条关于耕地、宅基地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的相关法律条款,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正式进入实施阶段。截至2015年底,全国共有495个县级行政区开展了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贷款余额241亿元。[1]

二、农村“两权”抵押贷款改革动因

关于农村“两权”能否进行抵押贷款的问题曾经不乏争议,反对理由诸如认为“两权”用于抵押违背了既有的法律规定,可能导致农民失去基本土地保障造成重大社会风险问题,可能破坏有限的农地资源影响粮食安全,实际可操作性差难以实施,等等。但是,随着理论和实践的不断探索,这些理由已经不再具有明显的说服力。相反,实行农村“两权”抵押贷款改革的意义日渐凸显,各方推进改革的意愿和动力愈发强烈。首先,有利于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和加快实现农业现代化。开展农村“两权”抵押贷款,可以有效盘活农村的资源、资金、资产,落实农村土地的用益物权,既为传统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贷款资金支持,解决农村金融供给不足的矛盾,更能加速农村土地的流转,促进以市场为主导的农村土地和劳动力优化配置,扩大农业经济的经营规模和推动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其次,有利于涉农金融机构实现健康发展。涉农金融机构通过创新开展农村“两权”抵押贷款业务,不仅可以更好地满足农村的金融服务需求,同时也可以拓宽涉农金融机构的贷款业务产品,积极挖掘农村金融市场潜力,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在经济新常态下实现可持续稳健发展。再次,有利于深入推进统筹城乡发展。允许农村“两权”实行抵押贷款,才能真正体现城乡居民财产权利的公平,“实际上是取消对农村和城市房屋、土地等资产的区别对待,使农民获得正当的权利,有利于土地权利对农民的回归。”[2]同时,开展“两权”抵押贷款不仅能加快缩小城乡收入差距,也能使进城落户农民获得更多的生活和就业资本,并且摆脱土地和房屋的羁绊,解决农民进城的后顾之忧,从而加速城镇化进程。最后,有利于加快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实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重点在农村,难点也在农村,而解决“三农”问题离不开金融的有力支撑。实行农村“两权”抵押贷款,有助于推动金融资源更多向农村倾斜,为农村发展注入所必须的大量资金,从而补齐农村这块全面小康的短板。此外,由于农民工资性报酬收入占整个家庭收入的比重持续增加,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将在“十三五”时期全面建成,农村土地的保障功能正在逐步弱化。同时,随着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全面推进,可以说实行“两权”抵押贷款的约束条件已基本消解,改革时机已经成熟。

三、农村“两权”抵押贷款改革障碍的经济学分析

如前所述,推进农村“两权”抵押贷款改革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但不可否认的是,在实践过程中由于存在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的双重失灵问题,导致诸多现实障碍仍亟待破除。

(一)市场失灵层面

1、信息不对称问题

一方面,信息不对称导致金融机构的供给动力不足。由于金融机构很难准确掌握相对分散的农户和农企的各类社会经济信息,加上农村土地、房屋等产权因评估因素的复杂性和缺乏专业的评估机构而很难确定其真实价值,金融机构只能通过提高放贷门槛来减少风险损失,但高利率又会将低风险的优质借款者挤出市场,产生逆向选择问题。而在贷款发放后,由于农村的现代信用意识相对薄弱,还会产生借款者改变贷款用途、恶意拖欠甚至拒不还贷等道德风险行为。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无疑都会加剧金融机构的经营风险,这也导致金融机构惜贷惧贷,甚至选择退出市场。另一方面,信息不对称也造成了农户和农企的有效需求不足。由于普遍欠缺金融专业知识,对“两权”抵押贷款这种金融创新产品更缺乏足够的了解,加上“两权”抵押贷款发放门槛较高、贷款办理环节繁琐、贷款额度有限等原因,导致农户望而却步产生畏贷心理。

2、不完全产权问题

一方面,关于“两权”的产权界定不清。由于我国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制性质,农民只拥有土地使用权,所有权则属于农村集体所有。但是,由于目前对集体的定义缺乏明确的界定,造成了土地所有权权属不清和所有权主体地位虚置的问题。同时,无论是承包地的经营权,还是宅基地的财产权,都只是细分产权,而不是一个完整的可用于抵押的产权。[3]由于农民的处置权有限,因此当出现抵押风险时,金融机构也很难将抵押物处置变现以实现真正的债权。另一方面,“两权”抵押贷款的交易成本过高。由于“两权”抵押的操作程序较为复杂,大大增加了金融机构的信息成本、签约成本和经营成本。同时,由于目前农村的土地产权交易市场尚不健全,导致违约后作为抵押物的土地和农房也无法顺畅通过交易变现。

3、准公共品问题

农业具有经济价值、生态价值、生活价值和人性复原价值等多元价值,但市场机制并没有对此进行等价支付或补偿,因此存在明显的正外部性。[4]同时,由于农业属于先天弱质性产业,一旦遭受自然灾害或市场风险,农村土地产权抵押贷款将会失去稳定的第一还款来源,导致大范围的信用违约现象,金融机构将遭受巨大的损失。[5]因此,金融机构提供“两权”抵押贷款业务虽然对支持农业发展具有重大社会效益,但这种高风险低收益的业务产品却可能影响其自身的盈利水平。因此,“两权”抵押贷款本身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准公共品性质,如果缺乏有效的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往往导致金融机构的供给意愿不强。

(二)政府失灵层面

市场经济离不开政府的适度干预,尤其是在存在上述市场失灵的情况下,政府更需在矫正市场失灵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但是,在“两权”抵押贷款改革中,目前政府缺位和越位现象并存,造成了制约改革发展的制度瓶颈。

1、法律法规体系相对滞后

虽然目前在试点地区明确暂停了《物权法》和《担保法》中的有关限制性条款,但是仍然存在诸多法律障碍尚待突破,“两权”抵押贷款仍然缺乏有效的法律支持。比如,缺乏专门的法规来明确界定农村土地的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的权属与权益问题;《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等立法中仍然存在产权规定不一致和保护过度的相关条款;目前出台的相关暂行办法仅属于部门规章性质,法律地位和执行效力较弱;等等。

2、土地产权交易平台尚不健全

农村土地产权交易市场不仅是农民实现产权流转顺畅、优化资源配置、实现资产增值的市场平台,也是保证金融机构顺利实现抵押债权降低贷款风险的重要风险管理平台。但是,目前我国各地政府推动的农村土地产权交易平台体系尚处于摸索阶段,市场主体的参与积极性不强,发挥的功能有限。同时,相应配套的中介服务机构,如法律咨询机构、资产评估机构、产权担保机构等还不健全,农村产权定价与风险分摊机制等相应的配套措施也不完善。[6]

3、政府多环节介入成本较大

当前农村“两权”抵押贷款主要属于政府主导型,从制度的构建、机构的设置、业务的开展、抵押品的处置以及最后坏账的弥补等,政府从各个环节都有着不同程度的介入,这对于还处于探索起步阶段的农地金融市场有着明显的激励作用,但是政府多环节的介入不仅增加了制度运行成本,而且无法充分发挥市场活力,可持续性较差。[7]此外,政府在完善农村信用系统建设以缓解金融机构信息劣势、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以弱化土地保障功能、促进新型经营主体发展以增强借款者偿贷能力等方面,同样存在着诸多尚待改进之处。

四、相关政策建议

(一)加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一方面,通过梳理和完善《担保法》、《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农村产权功能,赋予农民更加充分完整的产权,消除农村产权流转和抵押融资的法规政策障碍。[8]另一方面,在试点地区改革经验积累成熟的条件下,考虑制定专门的农村产权抵押贷款法,明确“两权”抵押贷款的主体、范围、条件和程序等具体法律规定,从而提升政策的法律效力等级并增强法律的相对稳定性。

(二)建立健全土地产权交易平台

规范有序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可以保证农村产权以公平、合理的价格高效运转,为交易者提高准确、及时的交易信息,保持交易的稳定性和连续性。[9]因此,为了保证市场主体双方的利益和机制运行的效率,有必要整合现有的各类机构资源,构建统一的农村土地产权交易平台,以农村土地确权登记为基础,建立起支撑“两权”抵押贷款业务的农地基础信息系统、价值评估系统、供需对接与交易支持系统。[10]

(三)构建合理有效的政府投入机制

“两权”抵押贷款的准公共品性质,决定了政府必须投入应有的财政资金给予支持,而在改革前期阶段尤为如此。比如,政府可以考虑设立非盈利政策性农地抵押银行,为农民提供优惠贷款利率和优惠贷款期限,从而提高农民的贷款需求;建立“两权”抵押贷款风险补偿和财政担保基金,缓释金融机构的风险和损失,从而提升其加大信贷投放的信心;对无力偿还贷款而丧失基本生活保障的农民实行社会救助兜底机制,确保其基本的生存权和生活权;等等。

(四)大力推进农村信息体系建设

信息不对称是制约“两权”抵押贷款改革的关键因素,因此政府必须加快推进农村信息体系建设,通过完善农村征信系统、建设农村信息数据库、建立失信惩戒机制、强化诚信意识宣传、构建农村产权交易和价值评估体系等多种途径,缓解金融机构的信息劣势,提升农民的信用意识。当然,金融机构也应积极设计有效的信息传递和甄别机制,以降低借款者产生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的动机和行为。

(五)充分发挥金融机构自身的作用

作为盈利性的商业金融机构,应当在“两权”抵押贷款过程中主动发挥自身作为,通过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积极防范贷款风险,努力挖掘盈利潜力。比如,金融机构必须加强风险识别和风险管理,把好贷前调查关、贷中审查关和贷后检查关,尽量减少抵押贷款的贷前审批风险、贷中执行风险及贷后监管风险;通过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期限和额度、优化贷款管理流程、设计有效的抵押物处置制度等多种方式,更好地满足农民的贷款需求;将农业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主要放贷对象,降低银行贷款风险。当然,金融机构也应切实增强社会责任感,适当提高风险容忍度,将盈利目标与社会利益目标实现有机结合。

作者:潘卫华 单位:上饶师范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1]刘建康等.欠发达地区农村财产抵押权实现的路径分析———基于威远县“两权”抵押贷款的案例[J].农村金融,2016(5):73-76.

[2]邱陈.农村不完全产权资产抵押贷款制度设计———基于宁波市江北区“两权一房”案例分析[D].宁波大学硕士学位毕业论文,2011:15.

[3]张莫、林远.278县级行政区试点两权抵押贷款[N].经济参考报,2016-01-21.

[4]张旭东.论农业的外部性与市场失灵[J].生产力研究,2013(3):43-45.

[5]唐婷.农村土地产权抵押的风险现状及应对策略[J].农村经济与科技,2015(11):121-123.

[6][8][9]何登录.农村产权抵押融资发展的困境与对策[J].贵州农业科学,2015(3):219-222.

土地承包论文范文2

1.1戴庄模式

1)戴庄模式发展历程。2001年,江苏省农科院下属的镇江农科所科技人员在镇江句容茅山老区最贫困村之一的戴庄村,探寻科技促进经济薄弱村发展途径。经过10多年发展,戴庄村建立了有机农业示范园,改变了贫困村面貌。2)戴庄模式主要帮扶措施。一是做给农民看。镇江农科所4名科技人员每年有280天左右驻扎戴庄。科技人员在生产一线提供指导服务,做给农民看,帮助农民及时解决种养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难题。科技人员在戴庄指导推广农业技术达60多项,其中,有机大米、有机水蜜桃等技术和项目都获得巨大成功。年培训当地农民1000余人次,培养出农业技术能手20多人,并组织其赴日本学习,邀请日本农业专家到戴庄村传授经验。二是带着农民干。2006年在科技人员帮助下,戴庄村成立有机农业专业合作社,科技人员兼任副理事长,带领农民一起干。在他们帮助下,戴庄有机农业专业合作社通过申请项目经费等途径投资500多万元建成大米加工厂1座,引进日本大米生产线1条,兴建农作物秸秆炭醋厂1座,引进高校专利技术多项。三是帮助农民销。科技人员帮助戴庄有机农业专业合作社设计并申请“野山小村”商标,帮助其做大做强。科技人员带领该合作社在周边地区开设农产品销售专柜,建立产品直销配送系统,积极结合句容市茅山、九龙山和戴庄村乡村旅游,直销有机农产品,并努力开拓上海市、苏南地区市场。3)戴庄模式帮扶效果。科技人员引领农民发展有机高效生态农业、加工流通业和观光旅游业,大幅提高了农业效益和农民收入水平。2013年全村农民人均纯收入达1.7万元,是2003年的5倍多,高于句容市平均水平15个百分点,村集体收入190万元,是2003年的10倍多,村固定资产1300万元,有42户贫困户实现了增收脱贫,全村达到小康水平。

1.2仰徐模式

1)仰徐模式发展历程。2007年6月,江苏省农科院下属的沿海农科所整合科技、人才和信息等资源,在盐都区仰徐村建立现代高效农业科技示范园区。此后仅用3年多时间,就引导仰徐村完成了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过渡,成为盐城市现代农业、城乡统筹、乡村游和新农村建设的典范和地方名片。2)仰徐模式主要帮扶措施。一是科技团队下乡入股创办农业科技示范园。2007年年底,沿海农科所派出科技人员驻村,在仰徐村流转46.7hm2土地,建设高效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所集体、科技人员和村级企业按3∶4∶3投资比例投资200万元合作创办仰徐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公司+基地+合作社+农户”科技服务平台运作科技兴农项目。科技团队下乡入股,承担驻村专家和公司股东的双重角色,使创新成果直接转化成富民成果,打造一支长年驻扎农村的“不走的科技队伍”。二是帮助发展高效农业。科技团队帮助仰徐村发展高效农业,培植草莓、葡萄、番茄和优质稻米等多个特色产业,培育形成千亩设施葡萄园、千亩设施草莓园、千亩设施蔬菜园、千亩景观园林园和千亩优质稻米园,培育出175个科技示范户,帮办6个合作经济组织,注册7个果蔬产品商标。积极开拓“农超对接”,缩短“从田头到灶台”的流通环节,开辟了专家下乡服务新思路。三是帮助开拓市场。驻村专家协助创办“兴民草莓专业合作社”,并申请注册了“采红”牌草莓商标和“仰徐”牌葡萄商标,积极引导果蔬种植户走向市场,扩大产品的影响力。科技人员还多方争取资源投资兴建果蔬贮藏低温库,使当地果蔬产品特色产业形成生产、包装、加工、贮藏和销售一体化,延长保鲜和销售时间。3)仰徐模式帮扶效果。2013年,仰徐村农民人均纯收入20743元,高出盐城市农民人均纯收入7399元。盐都区番茄、草莓和葡萄产业迅猛发展,2013年农户增收22.38%,位居盐城市前列。科技项目实施有效壮大了当地特色产业规模,种植户普遍得到实惠,辐射并促进整个盐都区果蔬品种和栽培方式的更新换代。

1.3宿迁模式

1)宿迁模式发展历程。宿迁市是江苏省13个地级市中经济最薄弱的地区。2011年,该市被列入全省新一轮农村建档立卡低收入的农户有99.5万人,占全省的24.2%,省定经济薄弱村360个,占全省的23.5%。宿迁的扶贫开发是江苏省“两个率先”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2010年,宿迁市政府与江苏省农科院签署全面科技合作协议;2011年,江苏省农科院选派5名优秀科技人员到宿迁市5个县(区)挂职任副县(区)长;2013年,双方开展第二轮院地合作,该院又派出6名优秀科技人员赴宿迁市挂职。2)宿迁模式主要帮扶措施。一是帮助制订农业发展规划。挂职人员先后帮助宿迁编制《宿迁市现代生态农业示范市建设规划》、《黄河故道农业综合开发发展规划》、《沭阳县高效花木产业发展规划》、《泗阳县现代农业发展规划》以及《宿豫区特色蔬菜产业发展规划》等,对于宿迁加快建设现代生态农业示范市,起到引领和促进作用。二是带着项目下乡做给农民看。挂职干部围绕宿迁市粮食、水产、畜禽、花木、果蔬和食用菌6大农业优势主导产业存在问题和需求,针对性地实施科研创新和示范推广项目近60个,总经费3000多万元。挂职干部精心选择项目实施地点、实施载体,制订实施方案,全程参与指导项目实施,邀请相关专家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并在农业生产、加工流通、品牌创建和市场营销等方面提出建议。三是积极为宿迁农业现代化建设建言献策。在深化农村改革、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的宏观决策中,挂职干部积极建言献策,受到地方党委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例如,在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把握粮食生产适度规模经营、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保障和实现农民土地财产权能、探索传统农业大市新型城镇化路径及探寻农业大市乡镇特色化发展之路等方面提出宝贵建议,被采纳后,发挥了积极作用。四是积极搭建研究和转化平台。通过挂职干部牵线搭桥,江苏省农科院先后在宿迁市成立了宿城蔬菜研究中心、沭阳花木研究中心、苏北农业科技服务中心、泗阳蔬菜研究示范基地和泗阳博士服务工作站等研究平台,将该院科技人才优势与当地产业优势紧密结合起来,促进该院科技成果转化和提高服务“三农”能力,以便更好地支撑当地农业发展。3)宿迁模式帮扶效果。挂职干部在宿迁市实施了一批科研项目,引进了上百个新品种、新技术和新模式,解决了大量农业生产难题,带动了一批地方农业优势产业发展,极大地提高了农业经济效益和农民收入。该市第一产业增加值由2010年187亿元提高到2013年235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由2010年6975元提高到2013年10703元,有56%贫困人口脱贫。

2三种模式存在的不足

2.1戴庄模式的不足

一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平均主义现象偏重,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合作社成员种植有机水稻,无论其产量如何,均按3.75t/hm2、4.1元/kg兑现收益,对于管理得好、产量高的社员,缺乏激励。二是农户经营的土地面积偏小,不利于推进农业现代化。全村220hm2水田80%以上为分散种植,户均经营面积0.33~0.40hm2。三是有机农产品营销难度较大,缺乏稳定的销售渠道。有机农产品销售途径更多地依靠在大中城市摆摊设点、口口相传等传统营销模式,农超对接、网络营销手段还不发达。四是有机农业的旅游功能有待深度挖掘,目前效益尚不显著。

2.2仰徐模式的不足

一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发挥作用不明显,农户对合作社信任感不强。各专业合作社没有把一家一户干不了、干不好和干起来不划算的事承担起来,“统”的功能体现不够,缺少订单式购销服务、深层次加工开发和走出去联合发展等措施。二是单个作物设施面积偏大,市场风险大。葡萄、草莓等作物设施栽培面积均有千亩,产量大,如遇销售不好年份,往往出现滞销、赔本销等现象。三是本村农民参与高效农业经营的人数偏少,外来农民承包经营是主体。四是示范推广的科技成果来源渠道单一,需要广泛拓宽成果来源。

2.3宿迁模式的不足

一是科技帮扶工作面广量大,缺乏整村推进的典型。该帮扶模式以产业为基础,以科技项目为纽带,项目到哪里帮扶到哪里,没有固定在一个村或一个镇集中帮扶、长期帮扶,与前两种模式相比显得不足。二是科技项目实施载体多是企业或专业大户,为数众多的农民得到科技帮扶实惠不多。该模式下培育发展起来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星罗棋布,但是相比宿迁近280万农民而言则是极少数。三是科技成果集成效应不明显,往往靠单一成果单打独斗。四是挂职科技人员兼做地方行政事务,分散精力。

3科技促进农村经济薄弱地区发展模式的启示

3.1科技人员扎根农村是促进成果转化和科技扶贫的最有效途径

三种模式的一个重要共性是科技人员扎根农村,从事农业科技研究、示范、推广和培训,做给农民看、带着农民干,打造“不走的科技队伍”。对落地的科技帮扶项目,科技人员精心培育、打造,保持项目的延续性,没有出现帮扶结束项目就结束的现象。地方政府也为科技人员投身现代农业建设建立利益联结机制,为科技人员“把论文写在大地上”提供广阔舞台,使越来越多的人才和项目成果在农村找到落脚点。

3.2促进农民增收是科技帮扶的最主要目标

对于经济薄弱地区的科技帮扶工作,不论采取哪种模式,都应以促进农民增收为核心。只有实现农民增收致富,才能找到科技帮扶的落脚点。三种模式都将“实现农民富”作为最重要的衡量指标,通过解决生产、加工、流通和销售各环节中的问题,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经济效益,使农民从科技帮扶中受益。农民对科技帮扶的态度由被动响应变为主动配合,双方的联系合作在效益的实现中越发紧密。农民越是愿意表达自身的科技需求,就越有利于科技帮扶有针对性地开展。

3.3因地制宜是科技帮扶成功的关键

农村经济薄弱地区分散,农业自然条件与资源禀赋千差万别,特色产业多种多样,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各异,广大农民对科技帮扶需求存在较大差别。因此,在科技帮扶工作中,必须根据经济薄弱地区实际情况,从农民实际需要出发,从地方农业特点和需求考虑,因地制宜,采取各具特色的帮扶模式。要以企业为龙头、以科研单位为纽带,联合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组建“产业联盟”,形成利益链,带动整个产业链条上下联动,为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升级畅通渠道。

3.4提高科研成果的实用性是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的重要前提

在现有科研体制机制下,很多科研工作者忙于埋头实验室攻关,沉迷于网上查找文献,片面追求论文和成果获奖。我国一些生产应用的优良品种尤其是饲养动物品种和重大技术装备仍要依赖进口。农业科技人员应当经常深入农业一线加强调查研究,从生产需求、现实问题和发展规律中寻找科研立项依据,要紧密结合农业生产实际,不断将成果送到生产实际中检验。当然,增加农业科技投入、转变传统农业发展方式,无疑是促进农业经济增长的重要措施。

4结语

土地承包论文范文3

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全国各地各种纠纷,尤其是土地流转过程中的恶性事件不断发生,为城镇化建设敲响了警钟。政治文明强调文明的主体回归,为城镇化建设指明了方向,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表现为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全民参与社会管理的基础上合理利用市场,采取“顶层设计”和“动力推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诸如征地模式的“单选”向“双选”转变,新型农村建设由“散点布局”向“线性布局”发展等制度创新,体现广大人民群众最根本利益的价值理想。

关键词:

政治文明;新型城镇化;建设评析;制度创新

基金项目:

安徽高校人文社科项目,促进安徽省农民职业化发展的财税政策研究,编号:SK2016A0040;安徽财经大学科研项目,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可持续性问题研究,编号:acky1531。

一、引言

伴随着农村土地流转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土地城镇化速度快于人口城镇化,在此过程中,农村地区的冲突事件直接或间接与土地流转有关,近些年全国各地发生了多起恶性事件,具有代表性的事件如表1所示。在粗放式低成本的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强调自上而下的“顶层设计”,具体执行过程中长官意识强,农民成为弱势群体,发言权和参与度受到了极大的限制,从而导致建设过程中一些矛盾的激化,如解决不得当,就会由小问题累计成为大问题,最终以各种各样的形式表现出来。制度上缺乏详实的安排,处理过程随意,必然产生严重的后果。在信息化时代,无论事件爆发过程中具体的原因是什么,这些信息的快速传播对政府的公信力会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鉴于此,本文提出新型城镇化建设要在政治文明的前提下稳步推进,相应的建设要进行必要的制度创新的建议。

二、文献综述

1、政治文明

政治文明是时展的趋势,也是大众之诉求,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以及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其作用和地位显得愈发突出。“政治文明”一词最早由马克思在1844年11月《关于现代国家的著作的计划草稿》一文中提出(关海庭、吴群芳(2003))。《<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将文明分为物质、政治和精神三个部分,并对政治文明的概念进行了深入的阐述。政治文明,是指“人们改造社会所获得政治成果的总和。一般表现为人们在一定的社会形态中关于民主、自由、平等、解放的实现程度”,通过“建立与生产力、生产关系状况相适应的社会政治制度、法律制度、民主制度”来实现,“其中国家政治制度是政治文明的核心”。①政治文明的基本特征:“第一,政治文明是人类文明的坚实基础,人类文明是要建立在政治文明之上的;第二,政治文明的构成因素包括了政治意识、制度建设和法治等,但不能代替政治文明;第三,政治文明与政治文化有较多的联系,但只有进步的政治文化才可称之为政治文明;第四,政治文明是人类政治生活的进步状态,野蛮、落后的政治生活和政治现象不是政治文明;第五,政治文明是一个整体,包括政治意识文明、政治制度文明和政治行为文明”。②

2、新型城镇化

2000年,中共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的《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正式采用了“城镇化”一词,而对新型城镇化的研究,学术界从2003年开始,从不同的角度对新型城镇化进行了深入的研究,论文数量逐年上升,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刘后平(2015)从农民意愿的角度,提出城镇化的推进要有利于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不应违背人的意愿,特别是广大农民的意愿。刘彦随(2015)从治理“乡村病”的视角,分析了城镇化发展中形成的农地非农化、农民老龄化、农村建筑用地空废化和水土环境污染化等问题。丛玉飞(2015)从社会质量设计角度,引用欧洲的社会质量理论为推进新型城镇化提供了新的参考范式。丁开杰(2015)、刘旭(2013),从法律制度完善的角度,认为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建设,应扩大公众在城镇化建设中的参与、完善城镇化法治体系、坚持维护农民权益、依法进行城市管理、消除行政诉讼障碍和依法加强环境污染处罚。黄锟(2015)、张敬燕(2015)、李楠(2013)等论证了新型城镇化的实质是人的城镇化,根本诉求是以人为本。邹辉(2015)从公共服务均等化视角进行了分析,认为新型城镇化应以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体制改革着力点。刘国斌(2015)从信息化的角度,提出应通过信息化发展来推动新型城镇化向高效、健康、低碳、节约集约的可持续和谐发展道路迈进。刘沛林(2015)从“留住乡愁”的视角,提出新型城镇化建设要保护好家乡的历史文化、历史记忆和人文精神,同时保留好这些地方文化基因,传承乡土文明。陈卫国(2015)、赵丽娜(2015)、曹凤岐(2013)从新型城镇化建设资金筹集的视角,提出完善PPP模式以及城镇金融服务体系,构建多元化的融资渠道,实现新型城镇化发展所需要的建设资金的建议。学术界对新型城镇化的研究多集中于其该如何推进以及推进过程中的资金、指标、质量等方面的问题。

3、小结与评价

自新型城镇化的概念提出以来,理论界主要就新型城镇化的内涵、特征、动力机制、发展路径、指标体系设计以及出现的问题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分析,并取得了很丰硕的成果。但涉及到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各种冲突背后的原因分析,特别是基于政治文明视角的研究还是空白。制度的变迁要遵循一定的内在规律,缺乏可行的制度建设,抑或是得不到相关民众认可的强制推进,结果无疑是失败的。尊重相应的规律,同时要充分体现各方在制度变迁过程中的作用,才能使制度建设更加符合社会发展的需要,而政治文明即是要求文明的主体性回归,强调每一位公民都参与到相应社会事务的治理中去,这就为城镇化建设指明了方向。约翰.W.巴德(JohnW.Budd)在《劳动关系:寻求平衡》一书中对劳动力平衡模型进行了论述,该模型致力于寻求“效率、公平与发言权”的平衡,对效率和公平进行了深入研究,并强调发言权的重要性,体现劳动者参与的过程,不管其是否有利于分配的改善和经营行为的改善。所以在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过程中,要重点加强制度建设,强调文明意识并依据制度去执行,要充分体现农民的意愿,而后进行相应的路径安排并积极在民众中进行相应的宣传和解读,得到民众的认可,在此基础上积极发挥市场的作用,推动新型城镇化的良性发展。

三、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府契约精神和法制意识不强

和谐社会建设需要契约精神,呼唤我们用契约精神所蕴含的平等理念、法律精神和信用机制,塑造人与人、人与政府、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唯有如此,我们才能实现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政府特别是地方政府在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的表现各地有着惊人的相似性,在传统的绩效考核体系下,为寻求更多的政治资本,“政治竞标赛”在各地争相上演,行事作风以行政命令为主,无规划的大拆大建盛行导致“空城”、“鬼城”的出现,追求速度导致的征地过程极不规范等等,都体现出政府的契约精神和法制意识不强,使得政府的公信力受到了很大的影响,从而导致在很多领域出现了“政府欲退而市场不进”的现象,政府的政策不能持久,相应配套不能即时到位等等。

2、民意被忽视且民众参与度不高

民众是城镇化的主体,但民众的想法却总是得不到体现抑或被忽视,民众参与度和知情权受到了很大的限制,“强征地、逼上楼”的现象屡屡发生,激发政府与农民对立情绪,冲突不断。地方政府为了发展,强上项目,采取简单粗暴的管理理念,用所谓的政策去胁迫农民,一切以这是国家的政策为解释由头,强压现象突出。民众的意愿没有表达的途径,从而导致上访、抗议等非正常的民意表达现象突出。由于农村政务公开较差,农民参与民主评议等实践过程较少,导致民众的主体意识、理性意识、权利意识、法治意识不够,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等理念依然没有内化为民众的内心信念,成为民众参与社会治理的内驱力。同时社会组织活力不足,作用没有得到体现,要给予并调动农民参与社会治理创新的积极性。

3、竞争机制的缺失致使效率低下

我国市场化的进程可以划分为四个阶段:完全的政府计划阶段、政府大于市场阶段、市场大于政府阶段到最终的市场化阶段,具体到新型城镇化过程中还处于市场化的前期阶段,依然是行政干预大于市场配置。在征地、承包土地等过程中,更多采取的是政府干预,往往会导致官商勾结,造成严重的“富企不富民”现象,农民的权益受到了极大的损害。制度决定发展路径,所以制度建设的缺失,必然导致发展路径不清晰,缺乏竞争机制,产生寻租腐败等行为,致使效率极其低下。

4、粗放式的推进导致社会成本高

地方政府为了吸引投资,低价出让土地,对农地进行了掠夺式的开发,导致大量农业用地工业化、住宅化,短期地方经济增速很快,这恰好迎合了地方政府的发展思路。但快速低成本的城镇化推进过程,往往忽视了对文化传统、生态发展及社会和谐的影响,短视行为加上缺乏规划以及相应的制度安排,造成社会成本极高,不利于农业经济健康、可持续性发展,形成了对环境的破坏和大气的污染,农村生态问题已然是目前城镇化建设过程中不可忽视的问题之一。

四、政治文明下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建议

1、加强政治文明的制度建设并践行

制度建设是政治文明的保障,在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要加大法律体系建设来实现对农民权益、农村发展和农地收益的保护。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包含着丰富的内容,其核心和精髓就是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保证广大人民当家作主的理想目标得以实现,包括司法制度建设、保障和监管体系建设等。政治文明强调文明主体性功能的回归,强调每一位居民在社会事务中的参与权,这也与目前强调现代化的国家治理相吻合,政治文明就是一个全民参与的社会治理的过程,而在强权社会中,政治文明只是经常被提及却又很少得到贯彻的一种形式主义。从制度建设到具体的实际工作中,要保证政治文明的前提不变开展相应的工作,具体到城镇化的过程中,要发挥文明的内在力量去解决可能出现的一些问题。故不仅要强调政治文明的重要性,而且还要时刻在自己的工作过程中去努力实践并行之有效的发挥作用。

2、建立完整的民意收集、处理与反馈机制

新型城镇化建设,必须尊重村民的意愿,充分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主体作用。涉及的重大问题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农村重大事项议事制度,依法听证、公示,进行重大事项社会风险评估,切实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求民众意愿也是政治文明重要的表现形式,通畅的信息收集和反馈机制的建立对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推进及其重要。发挥民众的积极主动性,就要充分考虑农民的想法,给出合理的处理,提高农民在城镇化建设过程中的参与度和发言权。城镇化的核心是人的城镇化,而人的城镇化即指农民的城镇化,这种城镇化不是简简单单把农民变成市民,而是要重点考虑农民的真实想法,体现出对传统文化的尊重。目前依然有很多农民对农村、土地有着很深的情感,其中承载者诸多的回忆,鉴于此,可以让他们继续生活在村庄,在这个过程中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并形成长效机制,变村庄“散点布局”为“线性布局”,沿村镇主干道建设新型村庄,为他们提供更加便利的公共基础设施,改变距离上的时空分布,这同样是一种可行的城镇化发展路径。为此,要积极发挥基层组织的功能,通过会议、宣讲等形式收集民意,依托基层组织代表民众进行相关事务的处理,形成一套完整的“收集—汇报—处理—反馈”的运行机制。

3、引入竞争机制,提高机制的运行效率

政治文明体现民众、市场的自由度,市场的作用发挥源自于竞争,在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要充分利用市场效率,尽可能减少人为的干预,比如在征地过程中,目前采取的是一种被认为很有效的“单选型”征地模式,即确定性选择,也就是先选择一块地,然后进行谈判。在这种征地模式下,政府与民众各自坚守谈判条件,常常使谈判陷入僵局,其结果往往走向两个方面:一是政府动用警力强行征地,使得警民矛盾冲突,激化政府与民众的对立情绪;二是一些民众(所谓的钉子户)不断提高要价,政府为了快速完成征地任务无原则的迎合,结果使政府公信力下降。在这样的情况下,可以考虑引入竞争机制,实施“双选型”的征地模式,即不确定性选择,也就是政府和民众都可以选择,选择多块可征对象,在不同的地块之间形成竞争,愿意被征地的农民才能成为谈判对象。土地承包过程同样需要引入竞争机制,这样可杜绝官商勾结,减少政府干预,尽量使农民的利益最大化,打破“富企不富民”的怪圈。竞争可以使机制运行过程中的一些障碍降至最低,可以节省大量的成本(包括时间成本、经济成本和社会成本),使各方关系趋于更加的和谐,尽可能地减少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的冲突事件。

4、顶层设计与动力推进相结合

差异化是经济社会发展的趋势,不同地区应因地制宜选择适合自己发展的道路。鉴于我国的制度建设强调统一性,在顶层设计的过程中没有考虑各地区的差异性,各地区都按照中央统一的文件精神进行相关的制度建设,在这种过程中由于各地方差异性非常之大,政策落实的过程会出现很多问题,常常导致政策铺开比较困难,很多政策形成“制定—执行—修改”过程,或者是政策执行到最后执行不下去,或者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在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过程中,全国各地的差异性比较大,东部地区的城镇化率较高已然形成了自己的模式,这些方法和经验在中西部地区往往行不通。再者东部地区城镇化过程中对自然资源和文化传统的破坏非常严重,近乎于掠夺式发展,这种模式更加不能沿用到中西部地区。因此,各地应该根据地方特色,选择不同的模式,注重对自然资源和传统文化的保护,形成绿色和谐、人民幸福的城镇化模式。特别需要尊重农民的选择,听取农民的意见,照顾农民的感情,毕竟城镇化好不好还得农民说了算,注重基础动力源的建设。

五、总结

新型城镇化建设旨在实现人民富裕、社会和谐、生态文明的新时代的美丽乡镇的美好愿景,其基本趋势不会变,但推进过程和建设方式可以适当改进。首先,尽可能多的获取农民的思想动态,为其答疑解惑,并通过制度创新,减少推行过程中的阻力;其次,发挥基层政权的稳定功能,稳定和谐是改革的基础,而基层政权在这方面具有不可替代作用;最后,减少强制干预,积极引入市场机制,在土地流转过程中,严禁强行推进,积极运用市场规则准确定位,引导农民通过合理的渠道表达意愿并详实考虑。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还存在很多不确定的问题,要边推进边摸索,制度建设要跟上,推进方式要科学,在政治文明的基础上切实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作者:张维刚 单位:江西财经大学

注释

①胡乔木:中国大百科全书(政治学卷)[M].中国百科全书出版社,1992.

②虞崇胜:政治文明论[M].武汉大学出版社,2003.

参考文献

[1]林辉煌、欧阳静:土地征收中的权力博弈与制度重构[J].当代财经,2015(6).

[2]约翰.W.巴德(JohnW.Budd):劳动关系:寻求平衡[M].机械工业出版社,2013.

[3]胡乔木:中国大百科全书(政治学卷)[M].中国百科全书出版社,1992.

[4]刘后平、邓霞、韩明月:新型城镇化与农民意愿[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15(4).

[5]丛玉飞:新型城镇化建设的社会质量设计[J].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15(1).

[6]丁开杰:依法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J].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2015(3).

[7]刘旭:新型城镇化推进的法治化路径[J].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6).

土地承包论文范文4

关键词:失地农民;城镇化;社会转型;成人教育

当前,我国城镇化率已经突破50%,在高速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失地农民的数量日益增加。按照中国社会科学院在2015年年底的《中国城市化发展报告》中披露的数据,我国从2011年以来的失地农民达到5000万人,且每年以400万-500万人的速度增长。按照这种发展趋势,到2030年我国失地农民的人数将会在1.2亿人左右[1]。失地农民的出路基本上是走向城市,但由于其缺乏资金、技术、技能,导致其成为城市社会的弱势群体。面对如此庞大的失地农民数量,农村成人教育作为提升农民技能、素养、素质的基本教育形式,理应在时代大潮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通过构建系统化的培育策略,促进失地农民市民化。

一、失地农民社会转型的方向

所谓的失地农民就是在城镇化及工业化发展过程中,其土地被依法征收,全部或部分丧失土地或土地承包权的农民。这部分人的土地原来是集体土地,由于城镇化和工业化的需要,变成国有土地,进而失去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按照国务院的标准,凡是家庭人均耕地低于0.3亩以下的均属于失地农民的范畴。我国城镇化的发展始于改革开放初期,到2013年城镇化率就已经突破50%,随着城镇化速度的加快,失地农民的数量肯定也会不断增加。按照当前的增长速度,到2030年失地农民的数量将会占到农民总数的1/6,这是一个基数庞大的群体,安置好这部分农民的生活和就业是政府、社会不可推卸的责任。从当下看,很多失地农民面临困境,即“无地可种、无班可上、无社会保障可拿”,因此,推进这一群体的市民化进程,既是失地农民转型的基本方向,也是城镇化过程中必须解决的问题。显然,从社会发展的角度看,失地农民市民化、城市化是其身份转型的必然过程。但失地农民转型为市民,过程是复杂的,也是艰难的。从狭义上看,就是这些农民由农村户口变为城镇化户口,具有城市居民身份,享有与城镇居民同等的权利。从广义上看,失地农民市民化是一个再社会化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不仅是户籍、权利的变化,还是其认知规范和行为习惯的变化,需要改变其原有的生产生活方式、价值观念、思维习惯,从身份、思维、观念等方面全方位地市民化,进而成为真正的城镇居民。这种转型的内容和方向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第一,就业岗位的非农化。失地农民失去土地之后,其就业方向必然会向非农业岗位转变,从原来的农业劳动者变为非农业劳动者。通过文化知识、技能技术的学习,能够获得在城市立足,在城市从事一份能够与其职业能力相匹配的工作。第二,生活方式的非农化。当农民失去土地之后走向城市,其必然要对其传统的生活方式进行调整,逐渐形成能够适应城市生产方式及城市文化的生活方式。这种生产方式迥异于其原来的生活方式,其不仅需要适应新的生活环境及人际关系,还要在生活质量、习惯、水平等方面逐渐向城市居民靠近[2]。第三,身份的市民化。当前,大部分省市区户籍改革取消了农业户口和非农户口的差异,但城乡二元分治制度还是存在的。失去土地的农民的出路必然要打破这种二元分割体制,实现其向城市流动。这种流动不仅是一种生活方式、生产方式的变化,还是一种社会阶层的流动,由社会底层走向社会中上层,获得与城市居民一样的生活权利及待遇,进而形成自我的市民化身份认同。第四,社会心理的城市化。失地农民走向城市,在就业、生活方式、身份等方面走向非农化,但由于其长期生活在农村,一时还不能适应城市生活,市民化的心理意识形成还需要较长的时间。因此,这需要通过生活、工作、学习中的素养、习惯的提升和改变来完成。

二、失地农民社会转型中存在的问题

无疑,失地农民市民化、城市化是其转型的基本方向,但要完全走向城市化、市民化还需要时间,也是一项复杂的工程。这种市民化和城市化是一种包含生产方式、生活方式、身份行为、心理习惯在内的复杂过程,难以一蹴而就。在转型的过程中存在诸多的问题,这些问题不能解决,势必会影响失地农民的社会转型。

(一)传统思想观念的存在影响其社会转型

思想观念是个体在社会中的行动指南,对社会个体的行为有着指导作用。任何社会个体的思想观念变化是一个长期的、潜移默化的过程,与其所处的环境是息息相关的。对于失地农民来说,要接受城市文明的影响,要实现身份、生活及生产方式的市民化,其思想观念是个巨大的障碍。显然,当前失地农民的思想观念不能适应其城市化、市民化的要求,在很多农民的内心深处还有很多传统的固守农业、农村的意识,而依托于传统乡土社会中的人伦道德、风俗习惯等观念与城市社会文化要求的思想观念有很大的差异,这会大大影响其转型的过程[3]。具体而言:第一,传统的小农意识的影响。中国农民的小农意识是千百年形成的,这种思想观念与城市的开放性有较大的冲突。比如,很多农民进城之后,将小区的公共绿地据为己有。第二,农民保守思维的影响。对于农民而言,思想保守是其重要的观念,很多人不愿意进城,害怕城市生活的竞争,难以抵御城市生活的压力,对转型有天然的抗拒心理。第三,传统的生活习惯的影响。习惯在本质上也是一种思想观念,生活习惯最能够体现其思想的动态和变化性。土地对于农民而言是重要的,在当下很多农民思维观念里,土地是其家庭生活的来源,没有了土地就失去了保障,这种长期固守土地的观念和习惯,使得很多失地农民不愿意离乡离土,对于市民化转型有长期的抗拒心理。因此,对于这些思想观念,需要加以引导和梳理,否则会影响失地农民融入城市生活。

(二)自身综合素质偏低影响其社会转型

从整体上看,失地农民难以融入城市生活,难以成为城市居民,其科学文化素质偏低是主要的障碍。综合素质的偏低会使得他们难以在城市中实现可持续发展,难以适应城市生活、工作节奏的变化,制约了他们的就业能力和学习能力。具体而言:第一,失地农民的文化程度偏低,在城市顺利就业较为困难。由于他们的受教育年限较低,整体上的文化层次及综合素质不高,极大地限制其职业选择的空间,迫使他们不得不从事一些对文化层次要求不高的职业,从而进入城市中的次级劳动力市场,要融入城市生活更为困难。根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研究,在全国失地农民中,初中及其以下水平的人占大多数,达到82.9%,高中以上水平的只有9.7%,其余的是文盲[4]。如此低的学历层次,自然就会限制其职业发展。第二,失地农民的精神文化生活较为单调,文化融入比较困难。文化融入与职业融入相比,是更为关键和重要的,社会阶层的分工尽管是个经济学意义上的概念,但在很大程度上会受制于文化层面。当失地农民进入城市后,在尚未解决经济问题之前,难以有闲暇的精神文化生活,难以有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与城市居民的文化审美有较大差距,自然就会形成社会分层,融入就更加困难。第三,失地农民的法律意识较为淡薄,规则观念较差。由于他们长期生活在农村,多按照约定俗成的农村方式为人处世,进入城市后,没有法律、规则意识,既不遵守法律和规则,也不按照法律和规则办事和维护自身权益,是城市社会治安的重大隐患,城市居民对其有较强的排斥感,这也会影响他们融入城市生活。

(三)失地农民职业技能匮乏影响其社会转型

土地对于农民而言,无疑是其安身立命之本,一旦失去了土地,就失去了主业,也就失去了生活来源,只有到城市实现其再就业,才能保证其社会转型的顺利实现。随着我国产业结构的转型,城市中有大量的工作岗位,但失地农民的职业技能匮乏导致其无法适应城市的就业岗位,这是制约其市民化的主要障碍之一。具体来看:第一,大部分的失地农民是没有一技之长的,职业技能不足,难以在市场竞争条件下获得就业空间。因为他们长期从事农业生产,对于复杂型、社会分工细致型的工作难以胜任,只能适应那些薪资低、工作条件差的体力劳动力岗位。如此就导致他们在城市中的职业不稳定,最终难以形成对城市生活的归属感,容易陷入生活困顿之中[5]。第二,失地农民基本上没有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无法进入城市就业体系中。在城市中就业,尤其是从事技术型岗位,职业资格证书是必备条件,既是一个人职业技能的载体,也是用人单位招聘的依据。但对于失地农民来说,他们长期从事农业劳作,农村的成人教育及其他职业教育并没有这方面的教育内容,因此,他们进入城市之后就难以从事一些技术性工种。当前,尽管有很多地方针对失地农民开展了职业技术资格培训,但是由于其综合素质不高,参与性不强,很多时候难以顺利拿到职业资格证书,这就阻碍了他们融入城市之后谋求一份令其满意的工作。

(四)失地农民的社会关系网络狭窄影响其社会转型

城市社会是陌生人社会,加之社会分工的细化,人与人之间的交往相对于农村会更为频繁。在交往过程中,基于时间成本的考虑,多数交往关系具有隐名性和陌生性特点。对于长期适应农村熟人社会的失地农民而言,一时间难以适应这种社会关系网络的变化,导致其逐步在城市中边缘化。按照社会资本理论,社会关系网络是一个基本的社会资源体系,其规模的大小、网络层次的高低和范围的位差皆会影响到人际交往关系的运行。具体来看:第一,就网络规模大小来说,失地农民原先是在农村生活,当进入城市之后,其熟人社区被打破,城市中人际关系的陌生性,使得新的社会关系网络难以建立,使得他们的人际交往关系成为真空。陌生的社会环境使其难以适应这种真空状态,自我边缘化就会加速到来。第二,就网络层次的高低而言,当其所达到的高度越高,个体拥有的资源就会越丰富。当然,人际关系网络的这种资源具有互换属性,人与人之间通过各自交换资源来维持这种关系网络。而失地农民刚进入城市,手中并无资源,其与城市居民自愿交换的可能性较小,自然会限制了其向网络层次上游攀升的可能性。第三,就网络范围的位差而言,社会关系网络的范围大小是由资源的多少决定的,失地农民传统的社会关系网络是基于血缘、地缘或亲缘而成的,这种关系网络基础在城市社会关系网络中的位差本身就是边缘的,其交往范围只能是同质性的失地农民,这种关系网络就会日益内卷化、边缘化,无法扩大其范围。

三、失地农民社会转型成人教育的应对策略

有学者曾言,成人教育既是帮助人们应对新环境所进行的最好教育方式,也是促进社会个体发展自我的最好方式[6]。确实如此,成人教育以其丰富的内容、灵活的方式,是失地农民改变自身境遇、适应城市社会的一种较好的教育方式。因此,应该发挥成人教育的特点和优势,因势利导地积极促进失地农民的成人教育顺利开展。

(一)加强成人教育的思想教育,帮助失地农民转型思维观念

如前所述,失地农民融入城市社会的首要障碍是思维观念问题,要破除传统思维观念的障碍,就要求他们能够适应城市社会多元化、开放性的思想体系。在这方面,成人教育可以发挥其优势,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大众媒体,加强对失地农民的行为和观念方面的引导,通过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向其宣传城市文化的内涵、方式、规则及意识,从而使得失地农民能够认识到观念转变的重要意义。具体而言:第一,成人教育应该发挥其思想教育的优势体系,通过思想教育体系来帮助失地农民认识到思想解放的重要性,通过课程学习和引导,培育他们开放、兼容、包容观念的形成,树立起自我发展的意识。第二,成人教育应该发挥其联系社区教育的优势,通过社区教育体系的引导来帮助失地农民形成独立、宽容的思想观念,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发挥农民本身的勤劳、质朴等传统美德,强化其对城市生活的适应感和认同感。第三,成人教育应该发挥其办学点多的优势,让城市居民能够理解失地农民的难处,形成对失地农民适应城市生活困难的认知程度。成人教育在城市社区、学校有众多的办学网点,这些面向城市居民的办学点,通过相关课程的设置及教师的引导,激发城市居民平等对待失地农民的意识,帮助其形成一种平等、公平对待失地农民的文化氛围,进而帮助其转变对失地农民的偏见,主动帮助失地农民融入城市生活中。

(二)加强成人教育的科学文化知识教育,提升失地农民的综合素质

无疑,失地农民的科学文化知识偏低、综合素质不高是影响其融入城市社会的主要障碍因素。成人教育正好在这方面可以发挥其优势,通过设置科学合理的教育模块,提升失地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注重他们的实用性知识需求。具体而言:第一,充分发挥成人教育的补偿教育功能,对失地农民积极开展文化知识教育。在这方面,失地农民在融入城市社会中的最大受限条件是其学历层次偏低,综合素质不高,因此,成人教育在办学过程中,应该积极针对失地农民的实际状况,安排合理的课程体系,拓宽他们的知识面,为失地农民的顺利就业打下知识、学历方面的基础。第二,发挥成人教育联系社区教育的功能,对失地农民开展精神文化教育。精神文化教育尽管不能带来实用性知识,但其是不可缺少的。农民与市民的最大差别是精神文化追求的差异,因此,这方面的教育应该是通过社区教育的形式展开,通过合理的课程设置,积极培养失地农民的理性精神、公民精神及社会责任感,在提升文化内涵的情况下,提升他们的文化素养及品位,增强其对城市社会的融入感和归属感[7]。第三,发挥成人教育形式灵活的优势,对失地农民开展法治教育。可以说,失地农民是一个不稳定的群体,如果在教育上不加以矫治,很可能就会成为城市的边缘群体,成为城市治安的隐患,严重者滑向犯罪的边缘。因此,成人教育应该开展法制课程,加大对失地农民法律法规、城市规则的教育,帮助其树立遵纪守法、明辨是非的观念,增强其法律意识和规则意识以及能够按照法律、规则办事的能力。

(三)加强成人教育的职业技能教育,增强失地农民的就业和创业能力

在社会分工日益细化的条件下,职业能力是每个个体踏入社会的基础性条件。失地农民只有掌握了适应社会分工的职业技能或职业资格,才能在市场竞争中的就业环境下立足,进而改变其在社会分层中的地位。因此,成人教育应该积极发挥其优势,加强对失地农民开展职业技能的教育培训工作。具体而言:第一,强化职业技能培训的实用性和针对性。失地农民要想融入城市社会,第一步就是就业,只有有了稳定的工作和岗位,才会有融入城市社会的可能性。因此,成人教育在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之前,应该做好调查研究工作,按照失地农民自身的意愿、综合素质条件,结合当地的城市产业结构现状,开设一些针对性强的实用技术课程,拓展失地农民的技能和技术,帮助其更好地就业。第二,积极开展针对失地农民的“订单式”教育培训。失地农民大部分是在企业中工作,成人教育机构应该主动与这些接纳失地农民就业的企业建立联系和合作关系,针对企业具体需求,开展订单式培训,将失地农民培养成为企业所需的技能、技术型人才。成人教育机构可以和企业签订培训合同,将失地农民的职业技能教育和职业技术资格教育合二为一,既能够拓展其在企业中的职业技能,又能够帮助失地农民提升自身的职业技能,从而实现就业和职业转换的结合。第三,注重对失地农民的创业技能和能力的教育培训。对于很多失地农民来说,就业只是一个途径,除了就业之外,其还有创业的意愿。因此,针对这些群体的需求,成人教育还应该强化其创业技能、素质等方面的培训。显然,创业技能是极为重要的,是失地农民开展创业活动的前提条件,在对其职业资格进行培训的同时,并要加大对其经营能力、管理知识等方面的系统教育,有条件的地方还应该由相关的企业经营者或管理者对其提供创业实践方面的培训和咨询,帮助其解决创业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进而从整体上提升他们的创业技能、能力和素养。

(四)加强成人教育的社会交往教育,帮助失地农民提升其社会资本

有学者曾说,教育是通过社会规则和规范传递人力资本、社会资本的一种基本形式,所有的教育形态均具备这样的功能[8]。如此,成人教育同样也担负着传递社会资本的功能,其也可以发挥其社会交往教育的优势,来帮助失地农民实现社会资本的提升。一直以来,成人教育是一种面向“成人”的教育,其较为注重社会性教育,关注成人的社会交往和社会参与,可见,成人教育在社会交往教育方面独具优势和特色。对失地农民而言,要提升其在城市社会中的社会资本,必须通过成人教育的社会交往教育来实现。具体而言:第一,成人教育可以发挥其教育范围及教育面向广的特点,对失地农民开展多层次、多样性的社会交往教育,提升其适应城市社会的能力以及适应城市社会关系网络的能力。失地农民通过社会交往教育的学习,会逐渐改变过去乡村社会的交往模式,培育他们逐渐适应城市社会中的异质化、兼容性、陌生性的交往方式。比如,在前述的订单式培训中,成人教育机构可以和相关企业举办联谊活动,为失地农民提供交往演练的平台,拓宽其交往渠道和范围。同样的,成人教育还可以发挥其联系社区教育的优势,在社区范围内帮助失地农民提升其社会交往能力,拓展其与城市居民的交流空间和渠道,为其社会交往网络的形成创造条件。第二,成人教育应该发挥其在终身教育体系中的立交桥作用,加强对失地农民学习型团体的培育,帮助他们树立终身教育的学习理念。失地农民在成人教育学习过程中,需要确定团体意识,团体成员之间的合作和示范效应是极为重要的。由此,成人教育机构在具体教育活动中,应该培养失地农民的团体学习意识,从终身教育的角度,来拓展失地农民的社会关系网络。通过建立各类帮扶团体,如失地农民之间、失地农民和城市居民之间,通过帮扶和交流构建学习型团体,在终身学习的理念下,帮助其形成相互帮助、相互支持的交往关系,进而提升其社会交往资本。

参考文献:

[1]杨继绳.中国当代社会阶层分析[M].南昌:江西高校出版社,2013:136.

[2]宋立平,马海洋.成人教育促进失地农民市民化研究[J].中国成人教育,2015(1):154-156.

[3]刘奉越,花月.基于失地农民市民化的成人教育策略[J].职教论坛,2014(24):37-41.

[4]赵传兵.新型城镇化中失地农民的教育需求及应对[J].成人教育,2013(7):43-45.

[5]霍玉文.失地农民角色转型之障碍因素及成人教育对策探析[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08(6):17-18.

[6]王晓君.失地农民市民化及成人教育的因应举措[D].曲阜:曲阜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

土地承包论文范文5

1围绕突破生态环境压力瓶颈,推进农业科技创新

目前我国的农业生态环境十分脆弱。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公布的资料显示,全国受污染的耕地面积约占耕地总面积的1/10以上。2010年完成的第一次全国污染普查结果显示,我国农村污染排放已占到全国的“半壁江山”,农村排放的化学需氧量占全国的43%,总氮量占全国的57%,总磷量占全国的67%,长江、黄河等七大水系和许多江河湖泊、水库均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1]。在广大农村,环境污染所带来的后果是非常严重的。一方面,固体废物垃圾愈积愈多,侵占了大量土地;另一方面,固体废物以及渗出液会破坏地表植被,影响土壤生态平衡,降低土壤活力,如果进入河流湖泊、渗入地下,会损害水体环境,危害人的健康。实践证明,现代农业的发展,依靠持续消耗水土资源已没有余地,再依靠持续增加化肥、农药使用更难以为继。迫切需要农业科技创新,大力发展节约型、循环型、生态型农业技术,同步推进农业方式转变和可持续发展。只有依靠科技进步,依靠生态文明建设,才能引领现代农业发展。

2强化实施三大根本性战略,推进农业科技创新

创新是源头,应用是目的,制度是保障,人才是关键。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必须突出强化实施科技体制机制创新、成果转化应用和科技人才培养三大战略。

2.1强化实施体制机制创新战略,加快农业科技改革步伐

顺畅的农业科技体制和农村推广管理机制,是加快农业科技创新的制度保障。因此,要不断优化科技创新的体制环境,不断创新科技进步的运行机制,合理配置农业科技资源,着力突破农业技术瓶颈,在良种培育、节本降耗、节水灌溉、农机装备、新型肥药、疫病防控、加工储运、循环农业、海洋农业、农村民生等方面取得一批重大实用科技成果。①加快农业科技创新优先突出种业发展。种子是农业科技的重要载体,种业竞争力决定了农业竞争力。农业国际竞争的核心和焦点是种业的竞争。只有增强种业原始创新、自主创新能力,培养一批以高产、优质、多抗、专用为导向的、具有重大应用价值的突破性农业新品种,才能在发展上赢得主动,跻身于世界农业强国之列。农业科技创新尤其是种业创新既要仰望星空,又要脚踏实地,做到“顶天立地”。“顶天”,就是要着眼长远,超前部署农业前沿技术和基础研究。“立地”,就是要坚持产业需求导向,从农民的实际需要出发,力争把“论文写在大地上、成果留在农民家”。只有这样,才能将农业发展的主动权和产业安全,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②深化乡镇农村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建立健全基层公共服务机构。乡镇农业公共服务机构是实施科技兴农战略、防控动植物疫病、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前沿阵地和“神经末梢”,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基本依靠力量。要按照强化基层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的要求,加快健全基层农业公共服务机构,明确公共性、基础性、社会性定位,细化公益性职能并落实到每个工作机构和每位农技人员身上,确保各种农技职能有效履行,进一步完善乡镇农业公共服务机构管理体制。加快三权归县的改革步伐,将县乡两级农村推广机构的人事、劳资、财产权全部收到县里,由县农业局统一管理,实现管人与管事的有机统一,发挥县乡农村推广服务机构的整体功能,做到服务在乡、管理在县,抓纲带目、纲举目张。彻底改变过去乡镇管人不管事、县局管事不管人的交叉局面。③要进一步明确中央、地方各级财政对农业科技投入的主体地位,建立农业科技投入与农业GDP、政府科技投入、政府财政收入挂钩联动的长效机制。保证农业科技投入强度高于全社会科技投入强度,农业科技投入增长速度高于国家财政科技投入和国家财政收入增长速度。明确政府在农业科技发展中发挥主导作用,公共财政在农业科技投入中承担主要责任,并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社会资金投入农业科技。要优化农业科技投入结构,财政投入要突出保基础、保基本、保基层,农技推广支出重点向基层农技推广服务倾斜,保障其既能“养兵”、又能“打仗”[2]。

2.2实施服务体系构建战略,加大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力度

要普遍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农业公共服务机构,进一步完善乡镇农业公共服务机构管理机制。同时,积极引导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农民专业合作社、供销合作社、涉农企业等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农技推广服务,形成一主多元、有机结合、互为补充的多元化、多主体、多层次的农技推广服务体系。要完善“专家—农技人员—科技示范户”的成果转化快速通道,使所有农业科技力量都围绕产业需求协同工作,使各类农业技术成果都能从实验室到田间顺利传导,形成需求与科研互为因果的良性循环。要鼓励创办领办科技型企业和技术合作组织。在政府优惠政策引导下,科技人员要带着责任、带着使命、带着情感、带着成果下乡创业,既可以解决农村一线科技人员“短板”问题,又可以实现农民增收、企业增效等多方共赢。适应生产环节、农时季节、重点区域和重点品种的需求,依托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园艺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畜禽水产规模化养殖示范基地等,组织发动广大科技人员下乡、进村、到场、入户,深入生产第一线,手把手、面对面、实打实、心贴心地开展科技服务,及时解决农民生产技术难题,及时为农民提供农产品市场信息,有针对性地开展技术服务,提升农业科技成果的入户率和到位率。同时,依托种养大户、专业合作社培育试验示范基地,展示科技集成、熟化成果,让农民看得真真切切,学的明明白白。科技示范户则成为农民看得见、问的着、留得住的“乡土专家”。

2.3实施人才队伍打造战略,增强农业科技创新的后劲

人才是农业科技创新的决定性因素,是关系农业长远发展的百年大计。围绕科研、推广和实用人才三支队伍建设,统筹开展工作。遵循人才成长规律,以培养急需人才为重点,以人才资源能力建设为核心,以创新体制机制和完善体系为保障,紧紧抓住培养和使用两个关键环节。①抓好农业科研优秀人才培养,充分发挥重大农业科研项目、重点学科和重点科研基地凝聚人才、发现人才、培养人才的重要作用,积极培养和引进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探索建立有利于中青年专家快速成长的使用、评价、激励机制,逐步形成以科研优秀人才为核心的优秀创新团队。②抓好农村推广人才队伍建设。选送基层农技骨干到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深造,强化基层科技人员知识更新和素质提升。实施基层农技人员定向培养计划和特岗计划,重点培训种养能手、农机作业能手和专业合作组织领办能手等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急需人才。引导和鼓励高校涉农专业毕业生到县乡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工作,使基层农技推广“后继有人”,充满活力,打造一支农民信得过、靠得住、用得上的“正规军”。③抓好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依托各类农业职业学校、农民教育培训机构、推广机构与涉农企业,紧扣生产周期和农时季节,多类型、多层次、多领域、大规模地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加快培养具有一定专业技能的农业服务人员、农村社会管理人员和生产经营主体。在这方面,要认真借鉴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例如瑞士、德国等国家,他们的农民叫“农业工人”,是经过培训的专门从事农业生产活动的人才。

3搭建三大承接平台,推进农业科技创新

科技在农业农村的推广应用,不是孤立的,需要搭建承接的平台,服务的载体,匹配的基础,才能有效推动农业科技创新向深度和广度进军,才能有效地克服资源与市场的双重约束,缓解经济增长与生态保护的双重压力,应对农民增收与保障供给的双重挑战。

3.1营造规模经营平台,夯实科技成果推广基础

这些年,随着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不断深入,各地出现了一些不同层次的混合型、多样化的农业规模经营模式,走出一条兼容性较强的道路。农业规模经营,已经成为分散经营的小农户承接、运用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的有效载体。要实现农业科技创新成果的推广应用,必须推动家庭经营向采用先进科技和生产手段的方向转变,增加技术、资本等生产要素投入,着力提高集约化水平。要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建立健全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农业生产经营模式创新,推广运用农业科技创新成果。一是通过利用股份合作制,发展集体经济,实现规模化经营。二是通过合作组织引领规模经营,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将从事同类农产品的农民联合起来,形成“生产在家、服务在社”的联合体。三是通过社会化服务催生规模经营,在为农户提供机械化作业、配方施肥、防灾防害、技术培训等专业化服务中,实现成方连片的规模经营。四是通过龙头企业提升规模经营,企业利用反租倒包、租赁转让、土地入股等形式,建立起生产基地。

3.2组建农民合作平台,适应科技转化需要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在家庭承包经营体制下诞生出来的新生事物。从实践看,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强大的生命力,已成为创新农业科技、推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主抓手,建设现代农业的主力军。在发展过程中,不断创新体制机制,加快推广规模化外延扩张、集约化内涵挖掘、一体化纵向延伸、社会化服务驱动、科技化产能提升、市场化品牌经营、企业化兼并重组、竞合化共享共创等八种发展模式,营造出富有生机活力的经营机制。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充分发挥“粘结剂”的作用,把分散的农户抱成团,零碎的地块连成片,有限的资金打成捆,不同的技能拼成盘,形成远看一大片,近看有界限的生产基地。合作社已成为“农技下乡、农民进城”的重要载体,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摇篮,农业标准化生产的生力军。凭借着合作社的平台,就能逐步实现增产增效并重、良种良法配套、农机农艺结合,生产生态协调,促进农业技术集成化、劳动过程机械化、生产经营信息化,构建起适应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发展要求的技术体系。农民合作社正走在路上,还需要加大支持力度,加强辅导服务,强化内部管理,健全规章制度,推进示范社建设行动。同时,专业合作社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联合同类专业合作社,组建农民联合总社,扩大经营规模,拓展服务领域,搭建更加广阔的承接平台[3]。

3.3搭建农业信息平台,加快科技创新步伐

土地承包论文范文6

甘肃祁连山部级自然保护区,面积大,范围广,社区居民多,居民对资源的依赖性极强,使得保护区资源保护与社区之间的冲突也十分明显。如何正确处理好生态保护与社区经济的协调发展,实现保护区与社区经济和谐发展,是自然保护区面临的严峻挑战。通过对祁连山保护区的社区调查,提出了当前祁连山自然保护区在社区管理中所面临的问题,并针对保护区管理特点结合当地实际,提出了促进生态保护和社区经济共同发展的对策。

关键词:

不稳定耕地;利用对策

自然保护区和周遍社区是相依相符,不可分离的,而生态保护和社区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却始终困扰着保护区管理部门和社区居民,如何处理好这对矛盾,对于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通过对甘肃祁连山部级自然保护区社区现状的调查分析,提出了促进自然保护区和社区经济共同发展的具体管理对策,为大型自然保护区社区管理提供参考。

1自然保护区概况

甘肃祁连山部级自然保护区是国务院批准的第二批森林和野生动物保护类型的自然保护区,地处青藏、内蒙古、黄土三大高原交汇地带的祁连山北麓,东邻永登县,西接肃北县,南靠青海省,北临河西走廊,地理位置为东经97°25′~103°46′,北纬36°43′~39°36′。地跨张掖、金昌、武威3市的肃南、民乐、甘州、山丹、永昌、凉州、古浪、天祝8县(区),东西长600km,南北宽50~120km,总面积265.3万hm2,是全国大型自然保护区之一。区内森林资源丰富,主要分布有西北特有的树种-青海云杉,是我国重要的水源涵养林,是保护区的重点保护对象。区内栖息着丰富的野生动物资源,据调查野生脊椎动物共有28目63科286种[1],分布有雪豹、马麝、藏野驴等国家一级保护动物14种,甘肃马鹿、蓝马鸡、猞猁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39种;保护区还是我国雉鸡类集中分布地区之一,据调查有11种。特有昆虫分布有20种,其中祁连山高山绢蝶为世界珍稀种。此外,保护区内分布有焉支山4A级旅游景区、马蹄寺国家4A级风景名胜区、天祝三峡部级森林公园、“七一”冰川等优美的生态景观和悠久的人文景观,为开展生态旅游创造了有利条件。

2社区概况

据调查统计[2],保护区实际管辖范围内现有37个乡(镇)、236村、34162户、14.4万多居民,主要有藏族、裕固族、回族、土族、汉族等17个民族,其中,农业人口13.2万人、占91.4%,非农业人口1.2万人、占8.6%。其中藏族和裕固族为居住人数最多的两个少数民族。区内经济落后,交通不便,社区经济主要以农业和牧业为主,人均收入不均衡,其中保护区西段肃南县人均纯收入6772.4元/人,保护区东段天祝县人均纯收入2010元/人,人口主要居住于林区边缘地带,属农牧交错带,附近居民兼营农牧业生产,对保护区生态影响较大。

3存在的问题

3.1人口压力大,社区经济落后

保护区周遍分布有人口14.4万人,社区人口密度为0.05人/km2,在全国部级自然保护区中属于人口密度比较大的保护区[3]。据调查保护区内古浪县人口密度最大,肃南县最小,其中古浪县境内保护区面积18410km2,社区人口18575人,人口密度1.0人/km2;肃南县境内保护区面积1895650km2,社区人口26496人,人口密度0.01人/km2。由于社区人口数量多,密度大,加之保护区处在大山深处,交通不便,信息闭塞,居民收入主要靠农牧业,社会经济相对比较落后,人们传统的“靠山吃山”的观念依然存在,给保护区自然资源造成巨大压力。

3.2林牧、林农矛盾突出

一是由于保护区成立于农村土地承包责任制之后,土地权属不清,大多地方存在林牧“一地两证(林权证、草原证)”现象,造成林地和草地互相重叠,导致林业和牧业部门互相争夺土地权,既不利于生态保护,也不利于畜牧业的发展;二是林区内由于人口逐渐增长,毁林毁草开荒增多,给资源管护带来一定的困难。这种林牧、林农矛盾造成双方争夺资源,对自然环境和生物多样造成了严重破坏[4]。

3.3管理体制不顺,有法难依

保护区下辖22个自然保护站在行政区划上分别隶属武威、张掖、金昌三市八县(区),受地方和管理局双重领导。这种特殊的管理体制,给保护区管理带来一定的困难,尤其是对社区管理,双方没有建立社区共管共建机构,在资源开发和保护方面,保护区管理机构和地方政府机构间存在许多矛盾,地方政府倾向于资源开发,发展地方经济,保护区管理部门倾向于生态保护,当生态保护与地方经济发展出现矛盾和冲突时,自然保护区管理部门难以做到严格独立执法,保护区管理部门缺乏权威性。

4对策措施

4.1加强社区宣传,提高居民思想意识

祁连山林区居民大多都居住在林缘附近,信息闭塞,思想落后,生态保护意识差,对建立自然保护区的重大意义认识不够,所以,只有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居民思想意识,让居民认识到自然资源对人类的重要性,引导居民合理地利用自然资源和参与到自然资源保护中,达到真正的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4.2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减轻生态压力

通过加强对自然资源的保护,社区居民的生产生活受到了限制,耕地减少、砍伐、采集等活动受限,使当地居民经济收入得到损失。而这种损失并没有得到相应的赔偿以及补偿。应尽快实施《祁连山北坡水源涵养区生态补偿试验示范方案》,并完善相应的补偿法律制度,构建合理的补偿机制,使社区居民的损失得到补偿,从而减轻对自然资源的压力。

4.3发展社区产业,提高居民收入

要利用祁连山林区丰富的自然资源,大力发展生态旅游、种苗、养殖等社区产业,增加就业岗位,提高居民经济收入,减少居民对自然资源的摄取量,缓解人口众多对生态环境产生的压力。

4.4加强法制建设,增强依法管理能力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政府有关自然资源保护的法律、法规及《甘肃祁连山部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要教育社区群众自觉遵守,特别是居民的传统生产生活习惯必须受到自然保护区有关规定的约束,不得从事与自然保护区相悖的生产经营活动,防止对自然资源的破坏,这也是搞好社区参与的重要保证。

4.5建立社区共管机构,促进生态保护和社区经济共同发展

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社区涉及8个县(区),37个乡(镇),面广人多,社区管理基本靠地方政府,没有固定的社区共管委员会或管理机构,保护区要积极与有关部门建立共建共管组织,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和权力,围绕自然保护、资源利用、生产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工作,要把保护区的建设纳入地方政府经济发展规划中,做到保护区和社区经济共同发展。

作者:王小芳 车宗彩 崔冬龙 单位:甘肃祁连山部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参考文献:

[1]杨全生,刘建泉,汪有奎.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综合科学考察报告[M].兰州:甘肃科学技术出版社,2008.

[2]甘肃祁连山部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2010.

土地承包论文范文7

新媒体的飞速发展及在社会领域的广泛运用显著改变了人们的生活,作为特殊群体之一的农民工群体,也自然加入到与新媒体环境融合的浪潮中。从传媒社会管理功能角度看,新媒体环境下农民工社会管理问题需要进行科学设计,精准发现农民工群体与新媒体环境之间的关系变化,为传媒产业升级和社会管理工作提供可靠依据。本文以特殊群体中的农民工群体的社会管理问题为研究范本,着重探讨新媒体环境下的社会管理问题,以及面临的新情况,并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对新媒体环境下的社会管理创新提出完善建议。

关键词:

特殊群体;新媒体环境;社会管理;农民工

随着微信、微博、网络直播等新技术手段的发展,融入百姓生活的新媒体成为当下最受欢迎的信息渠道。繁华都市中的农民工群体,一方面在逐步适应和融入新媒体环境,一方面也受到行业身份特征的制约,在社会生活中的层级和内容方面具有局限性。农民工原本是指在本地乡镇企业或者进入城镇务工的农业户口人员,是我国特有的城乡二元体制的产物。他们远离土地,劳动场所转变为城市,因此,社会管理和政府职能应对此有所回应。

一、农民工社会管理的路径和措施

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组成部分,农民工社会管理的路径分为三种:

(一)基本管控手段的国家政策。国家政策干预是指政府在特定时期内,为实现一定的经济和社会目标对相关对象进行规划、引导、促进、调整、保护、扶持、限制等各种政策的总和。例如,1981年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农村劳动力迁向城市和农业人口转为非农业人口的通知》要求,城市的劳动、财政、公安等部门严格限制农民流动;1995年国务院转发《关于加强流动人口就业证和暂住证制度》,提出要从总量上控制,优先解决城市就业、工种限制等政策;2008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农民工工作的通知》,采取多种措施促进农民工就业。

(二)基本制度框架的法律法规。法律法规包括现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依据法律法规所出台的立法解释、司法解释等。例如,200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土地承包法》,根据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赋予农民长期保障的土地使用权;200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如何签订城市就业劳动合同为主要基本内容,侧重保护弱势群体就业;2004年,北京市印发《北京市外地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暂行办法》和《北京市外地农民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规定在京工作的外地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的范围、流程、主体内容等。

(三)作为基本底线的社会保障。社会保障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部分,其中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的核心。对农民工而言,这是在城市工作生活过程中需要的最基本的社会福利性措施。社会保障内容的特殊性,决定其对于农民工社会管理的无可替代性,如子女入学、医疗保健、工伤保障等。2003年,国务院《关于做好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2004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推进混合所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通知》,规定在工农民工如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等,均有基本保障。

二、新媒体环境提出的社会管理新要求

新媒体改变了信息获取渠道,信息传递的效率被急速扩充,延长了人们了解周围社会生活的信息半径。经调查,在关于个人重大决策问题,农民工群体主要的可靠信息来源依然是亲属和朋友。因此,社会管理务必注意到:

(一)新媒体环境要求管理思路具有预见性。不同于传统社区,新媒体社区经历着不同形态的演变,虚拟社区多样纷呈。无线网络技术和移动WIFI媒体的普及,使得信息交流的成本呈现出低廉化,大量的自媒体不断产生,打破了以往传媒集团的垄断性。农民工群体在这一过程中已适应这种交流方式,通过建立“老乡群”、“同乡会”,以“抱团取暖”的形式融入虚拟社区。鉴于传播速度快,社会管理措施的制定和出台务必具有前瞻预见性,否则,不具有时效性的管理措施是无法达到预期目的的。

(二)新媒体环境要求管理手段具有高科技含量。在大城市工作、生活,农民工群体已不再满足于通讯,互联网信息和智能化服务的含金量随着移动智能手机的普及,已经深入千家万户。由于生活内容或圈子范围相对匮乏,手机和互联网成为农民工群体打发“闲散”时间的基本方式。有意见主张应以妇联、青联、工会等组织形式在社交媒体上多方笼络农民工,越是科技和信息含量高的平台,越在群体中有权威性,特别是能够吸引教育水平仍不算高的农民工群体。例如,使用手机APP终端形成农民工税费减免平台、车辆进京证等证照申领,行政审批类办公都可拓展到信息化渠道上。

(三)新媒体环境要求管理渠道开放透明。新媒体拓展了民众的信息获取渠道,过去的行政秘密主义传统,比如“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愚民政策已彻底成为历史,在当前的社会环境下已难以为继。过去,政府早习惯于在封闭的状态下开展社会管理工作,对信息公开也颇为抵触。然而,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至今,民众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情权保障要求开始逐步提高。不过,客观来看,“我国现行的社会体制缺乏制度化的公民参与渠道和方式,而将公众排除在决策程序之外。”新媒体的出现,很大程度上颠覆了传统政治方式和政治过程的隐秘性和封闭性,传统媒体信息的“守门人”模式被瓦解,信息在官方媒介之前或许已经被上传至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能够瞬间形成事件印象,先于官方信息的。因此社会管理在涉及政务信息时,开放性和透明化是必须的。

(四)新媒体环境要求管理必须尊重民意。自媒体是指为个体提供信息生产、积累、共享,传播内容兼具私密性和公开性的信息传播方式。因为低门槛、实时性以及人脉链接的独特性,自媒体形成了传统媒体难以比拟的传播优势。以农民工为代表的弱势群体可以通过自媒体平台建立自助、互助体系,实现社会资源共享、个人意见表达以及利益群体形成。以微博为例,有数据统计,由农民工和关注该群体的NGO、公共知识分子开设,以声张该群体权益为目的的活跃微博在300个以上,他们相互呼应,提出权利目标,组织维权活动,交流抗争策略,形成了“孙恒为劳动歌唱”“关注新生代农民工”“打工者中心”等粉丝数从几百到十几万不等的网络群体。因此,社会管理者既要重视这一群体的外在行为与表现,又要关注农民工群体的意见表达与文化诉求,监管之余要根据舆论和民意,率先做好服务疏导。

三、新媒体环境下对农民工问题的新思考

有报告指出,20世纪80年代以后出生的“新生代农民工”已达1亿人,成为中国社会转型过程中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加快推动城镇化进程的关键人群。与“老一代农民工”相比,新生代农民工的价值取向和行为规则已发生很大变化。

(一)新生代农民工群体与过去的群体印象不同。过去,社会对农民工的关注多集中在经济层面,很少涉及文化和政治层面。然而,新生代农民工大部分是接受义务教育后的务工人员。国家统计局于2014年5月的《2013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新生代农民工中初中以下文化程度仅占6.1%,初中占60.6%,高中占20.5%,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占12.8%。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新生代农民工占到三分之一。由于大部分人不掌握农业生产技能,但又不愿意回到农村,对城市有强烈的认同和追求,而城市发展还没有能力容纳如此庞大的数量群体,导致“回不去、留不下”成为新生代农民工的“死胡同”。

(二)新媒体环境对政府提出了新的要求。一是在制定社会管理的政策和实施这些政策时,必须考虑到农民工群体对于政策的接受程度。新媒体的传播速度和传播范围,使政府政策能在第一时间普及到农民工群体的绝大多数,不再需要通过乡规民约、口口相传的方式实现传达。如果政策制定不符合农民工群体意愿,很可能引起反弹和抵制。二是在出台管理政策前必须考虑现实中农民工群体的刚性劣势。新媒体渠道通畅便捷,在利益诉求无法走上正常的发泄渠道时,农民工极容易将意见表达至网络上。三是新媒体环境的信息畅达效果要求管理必须具有人文关怀。过去因为信息沟通不便捷,农民工更多通过季节性回家与留守的老人和孩子进行交流,社会管理在服务保障上如果能够满足需要,会得到农民工群体的接受。

(三)社会管理的效果都在新媒体环境下迅速强化。首先,中国农民群体人数多,如果不解决好农民工问题则会在新媒体环境下被负面夸大。其次,已经普遍被接受的农民工“社会弱势群体”的阶层界定,使社会管理在政治和社会方面压力很大,对农民工的态度可以反映执政者的水平,也反馈执政合理性程度。三是在新媒体不断发达的局面下,信息控制和信息封锁难度很大,“懒政”不具有容忍的可能性,对待农民工社会管理问题,只能依法依规进行,过去通过对报纸杂志的内容审查途径或许会为不当行政行为掩盖分毫,而现在已经不具有这方面的条件,全社会所关注的信息平台是共同和共融的。毕竟,“随着公民素养的提高和公共参与意识的觉醒,制度化、多渠道的风险结构机制必将随之打通。”

四、对新媒体与特殊群体管理互动的建言

鉴于以上种种情况,结合新媒体环境的特征和农民工管理面临的新情况、新局面,笔者提出如下建议:

(一)发展整合新媒体平台,作为社会管理改革的突破口。新媒体环境下,农民工社会管理要正确、有效运用新媒体,信息的和搜集形成立体化格局:一是利用微博、博客、政府网站等消息,获取调查结果,增强沟通的公信力,扩大民主渠道。建立跨时空、跨部门的全天候社会服务体系。二是关注网上微博、微信朋友圈、网络社区上的自由表达意见,从中甄别有效信息,形成经验报告汇总至政府工作决策过程。三是运用新媒体提升管理柔性,利用新媒体平台的减压作用,让民意表达畅通无阻。

(二)充分运用新媒体途径获取民生动态,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政府与公众的沟通和互动是减少社会矛盾、降低社会管理成本的重要手段。当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利益格局发生深刻变化,贫富差距拉大、贪污腐败现象增多后,一部分人的情绪不满、心态失衡,社会矛盾“触点”多、“燃点”低。因此,社会管理工作在针对特殊群体时,应当将定位确定在隐患消灭的层面上,从预防和减少矛盾的角度出发寻求出路。一是主动引入新媒体工具,搭建便民服务和监督平台,让公众意见表达释放在阳光下。二是整合民意表达渠道,主流平台与网络渠道要相互支撑,并尝试为社会不同群体提供相对集中的讨论空间。三是实时监测网络舆情热点,收集分析信息,了解社情民意。可考虑建立专业的民意调查机构,对带有一定苗头性、倾向性的利益诉求,在第一时间报送职能部门。

(三)提升优势新媒体的舆论引导效能,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优势新媒体属于在新媒体市场竞争中逐步取得信任、信赖和好评的新媒体终端平台。当危机事件发生时,具有较高声誉的舆论平台在信息不充分前提下,能有效发挥示范效应,赢得信任。政府是很多危机事件的当事人,单纯依靠政府发声,不足以客观陈述,势必要求通过第三方披露事件真相,引导口碑良好的优势新媒体积极参加。特别是“老乡会”等民间组织,能够弥补群体需求与现实供给的鸿沟,可以在群体信息、亲情营造、社交关系等方面起到黏合作用。

(四)挖掘新媒体技术手段的先进性,降低管理工作成本。新媒体的发展是以科学技术进步为支撑的。在信息化和智能化发展的背景下,新媒体的形式和手段层出不穷。一要注重听取农民工群体在信息使用交流过程中的需求,以便捷、高效的沟通效果为追求。二要鼓励信息技术市场化过程中的低成本导向,以最大的技术进步换取最显著的效率提升。三是加强政府服务水平,增加对于新媒体技术手段升级的投入力度。四是以手机通讯手段为主,发展便捷、完整、即时的信息服务模式,扩大信息向农民工群体的渗透程度,缩小主流媒体的覆盖盲区,更广泛地吸引农民工。

五、结束语

“推动公众参与公共政治生活、促进政府政治变革,既是大众传媒主要的政治功能,也是其在社会正义实践中所应担负的重要社会责任。”“国家要想长治久安,就需要平衡社会各阶层群体诉求,从制度上尽可能照顾多方切实期待。”社会管理工作中,农民工社会管理的问题和内容非常复杂,不但需要管理者具有相当的智慧,同时也需要新媒体产业和技术不断提供新的、更大范围的支持,更需要农民工群体与社会管理者之间的理解沟通逐步加深。因此,通过媒体、官方和社会的共同努力,在新媒体环境下重新正确调整和丰富社会管理方式,才是积极应对农民工社会管理问题的正途。

作者:甘露 单位:中国传媒大学新闻传播学部电视学院

参考文献:

[1]李培林.流动民工的社会网络和社会地位[J].社会学研究,1996(4).

土地承包论文范文8

关键词:农村产业融合;就地城镇化;路径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以及资源环境的制约使得大中城市难以再承受大规模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同时,传统的以大工业为推动力带动农民“进城”为主的城镇化衍生出的“城市病”和“农村病”愈发凸显。在此双重背景下,探索以农业自身发展为推动力,带动农民“不离土不离乡”就地城镇化,将成为新时期我国城镇化发展进程中亟待破解的一个重大课题。

一、农村产业融合与就地城镇化的内涵

(一)农村产业融合的内涵

农村产业融合是以农业为基本依托,通过农业与第二、第三产业的融合发展,拓展农业产业链条和产业功能,形成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流通、农资销售和农业休闲旅游等新兴业态,借此推进农村产业协调发展和农业竞争力提升,实现农业现代化、农村繁荣和农民增收。[1]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中,一产是基础,二产是水平,三产是引领,即农业为二三产业发展提供产品基础,农产品的加工、特色农产品开发等第二产业通过对农产品的加工带动一产的种植业和第三产的餐饮业、住宿业、旅游业的发展;第三产业的现代服务产业、休闲旅游业的发展,促进了农业产业审计,增强了种养业和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后劲。可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是农业与二、三产业共赢与发展的过程,是当前我国推进农业现代化的现实选择。

(二)就地城镇化的内涵

就地城镇化是相对于农民的进城城镇化而言的。在我国传统城镇化发展的实践历程中,主要形成了以乡镇工业带动农民“离土不离乡”的就地城镇化发展模式和以城市大工业带动农民“离土又离乡”的进城城镇化发展模式。农村人口不向大中城市迁移,而是在原有的居住地实现生产和生活方式的由传统到现代的转变。但与20世纪80年代乡镇工业(与农业联系较少的工业)带动的农民“离土不离乡”的就地城镇化不同,这里所指的就地城镇化是以农业、农村、农民的内生力量为依托,在不改变农业性质,不对外转移农业人口的情况下,通过农业自身的纵向融合以及农业与工业、服务业等非农产业的横向融合发展,推动农民“不离土不离乡”,就地实现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由传统到现代的转变。可见,这种就地城镇化发展模式既能规避乡镇工业带动就地城镇化进程中农民兼业、进厂不进城的半城镇化现象,也能缓解进城城镇化进程中农业抛荒、农村三留守等“农村病”以及交通拥堵、住房困难、环境污染和雾霾严重等“城市病”,是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的重要实现形式。从农村产业融合与就地城镇化的内涵界定中不难发现,农村产业融合是我国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实现形式,就地城镇化是我国农村、农民的现代化,二者统一于我国的“三农”现代化。同时,农村产业融合本身也内涵了农业生产方式的现代化,农村产业融合所搭建的农业产业化、农业与工业融合、农业旅游业等新的产业体系既为就地城镇化发展提供了重要的产业支撑和物质基础,也为农民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变革提供了引擎。此外,农村的就地城镇化也有利于土地的集约化、规模化生产,大量农民就地接近转移就业也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提供了人力和市场支撑。可见,农村产业融合与就地城镇化不是单向的表征关系,而是互为动力,相互促进,是当前我国破解“三农”难题的重要抓手。

二、农村产业融合推动就地城镇化发展的机理

农村产业融合推动就地城镇化发展的内在机理与城镇化发展的动力规律是相契合的。城镇化发展的动力规律表明:农业发展是城市化发展的初始动力,在城镇化发展的初级阶段,农业发展的推力和工业化发展的拉力成为这一时期城镇化发展的主要动力;随着城镇化水平的提高,进入城镇化发展的高级阶段,以信息技术和服务业为代表的第三产业逐渐成为推动城镇化发展的主要动力。农村产业融合内涵了三大产业的交融互动发展,从其互动发展的模式看,一是农业自身的纵向融合即农业产业化;二是农业与二三产业的横向融合;三是农业与高新技术、信息技术的融合发展。这三种典型融合模式其实质都是依托农业大力发展第二、第三产业,通过发挥农业的基础动力、第二产业的根本动力,第三产业的后续动力来推动就地城镇化发展,并以此来实现农民就地就近的产业转移及生产生活方式的转换的。其具体机理为:

(一)农业产业化推动农民就地城镇化

农业产业化强调工业、服务业等商业活动在农业生产中的融合与延伸,它以市场为导向,旨在将农业的产前、产中和产后各环节联结为一个完整的产业链,从而实现种养加、产供销、农工贸一体化经营。农业产业化是农业生产模式的重大变革,是推进农业经营规模化、市场化、现代化的有效途径。[2]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农业的生产率,为城镇化的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农产品。在农业产业化经营体系中,以农业企业为中心的上下游企业部分属于工业产业,如肥料制造业、农产品加工业等,部分还属于第三产业,如物流运输业、农业技术开发等。这些企业尤其是农产品加工业、农产品销售、储藏、运输企业,就业门槛相对较低,对农业剩余劳动力就地就近进行产业转移提供了产业支撑,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经济新常态下农民工结构性失业问题。此外,对农业进行产业化生产经营能够优化并提高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水平,提高农产品附加值,拓宽农民就业增收渠道,为农民就地城镇化奠定了经济基础。伴随着农业工业化、产业化发展,农工贸相关产业逐渐向农业产业园区聚集,而农业产业区不是孤立存在的,它必然需要农业产业工人、需要配套的基础设施等,随着产业的发展和基础设施的完善,农业区人气、财气逐渐聚集,小城镇逐渐形成。

(二)农业与工业、旅游业融合发展带动农民就地城镇化

农业与工业的融合发展简称农业工业化,从广义上讲,农业工业化是指用现代化的工业设备和技术装备农业,如用现代的生物技术、种植技术、信息技术等改造农业,提高农业的生产效率,用现代工业的经营理念和组织方式来管理农业的生产和经营。[3]其实,农业工业化其实质就是工业化。工业化的实质是一个产业升级和发展的过程,也是一个各产业生产经营方式向规模化、社会化、专业化发展的过程,还是一个社会由自然经济观念向商品经济观念全面转变的过程。具体而言,农业工业化推动就地城镇化一方面是指立足农村实际,用工业化理念、思路对农业生产方式进行脱胎换骨的改造,使农业劳动生产率得到迅速提高,为农民就地城镇化提供生产要素支持;另一方面,要依托农业抓工业,围绕工业抓农业,实现农业资源工业化,带动农民产业工人化,以工业和农业相互融合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农业与旅游业的融合发展就是依托农业生产、农村风貌和农民生活而发展起来的休闲农业、都市农业等。农业与旅游业的融合发展,一方面能够促进城乡之间人员与物质的交流,打破农业、农村、农民相对封闭状态,使现代文明在农村得以传播和普及,促进农民生活、生产观念的城镇化和现代化。通过农业与旅游业的融合发展还能带动农村经济的发展、基础设施的完善,使农民在自己的家园就能享受到城市的生活条件;另一方面,农业与旅游产业的融合发展所形成的休闲农业、乡村旅游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就业层次多,涉及面广,可以吸纳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就近就地非农化,还可以充分发挥女性、老年劳动力等农村弱势劳动力的作用,实现劳动力多元化就业,为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地转移提供了新路。[4]

(三)农业与高新技术、信息产业的融合发展带动农民就地城镇化

农业与现代高新技术的融合发展,产生了工厂式农业、塑料大棚、玻璃温室、无土栽培、沙地种植,水体养殖等技术,摆脱了农业因气候、环境等自然条件带来的发展难题,大大提高农业生产率,为城镇发展提供了充足的粮食保障,也为工业生产提供了充足的生产原料,进而推动了农业剩余劳动力不断向非农产业转移。同时,农业与现代技术的融合发展改变了“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劳动局面,并且农业信息化使得精准农业得以实现,不仅可以帮助农民从繁琐劳累的劳作中解放出来,而且能够实现高层次的耕种细作,无限提高农业的劳动生产率,使农民的生产方式越来越现代化,农民与城里人的区别仅仅在于生产的产品不同,赚钱的方式不同,农民不再是身份的标签,而是与工人一样成为一种职业。此外,互联网+农业的发展,通过云计算、物联网、移动终端通信以及人工智能等技术的支撑为农产品、农业旅游提供服务平台,很大程度地提高了城乡交流的频度和层次,为城乡一体化水平不断向更高级的阶段发展提了供源源不断的动力。

三、农村产业融合推动就地城镇化发展的实现路径

农村产业融合推动就地城镇化发展,其基本要义就是强调在不放弃农业优势、不改变农业性质,通过发展以农业为核心的农业产业化、农业工业化、农业旅游化发展,促进农业生产、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素质、改变生活方式,让农民过上与城市人一样的生活,最终实现农民就地就近城镇化。要实现这个目标,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加大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政策支持

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是农民就地城镇最可靠的物质基础和动力。但是,农业作为弱质性产业,走以农业为核心的产业融合发展之路必须要依靠政府给予政策上的大力倾斜和支持。当前,尽管我国政府一直把“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不断加大对农业、农村的投资力度,但主要以农业直补、农业基础设施的投入为主,缺乏对农村产业发展这一促进农村内生发展模式的支持力度。因此,政府一方面要利用一些宏观调控措施或制度促进农业与其他产业价值链进行交叉、重组、整合以形成新的产业形态,另一方面,政府要注重对农业农村的财政支持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加必要的激励规制,促进其他产业加入到农业竞争中。具体而言,要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项目给予资金支持并通过市场准入、税收扶持、人才引进等方面给予政策性支持;同时积极引导金融资本投向农业开发,农产品生产等项目,在建立完善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和完备的农村金融市场的基础上,引导金融组织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过程中所需的各项资金。

(二)加强农村产业融合推动就地城镇化发展的制度供给

农村产业融合推动就地城镇化发展需要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为其保驾护航。目前,影响农村产业融合带动就地城镇化的制度因素主要有土地制度、户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一是深化土地制度改革。土地制度改革是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以及农民就地城镇化的关键因素。农村的土地制度包括农村土地承包制度和农村宅基地制度。土地制度改革关系到农民生产方式的变革,农户宅基地制度的改革有助于农民生活空间的转变和农民的生活方式转变。土地流转不畅和农村宅基地的闲置,既影响农村产业融合难以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又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因此,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村土地制度,明晰土地产权,健全土地流转机制,实现土地的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进而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从而促进土地的适度规模经营和土地的有效整合,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带动就地城镇化提供最基本的物质条件。同时要探索农村宅基地退出机制,通过以宅基地换房等形式,为分散的农村向中心村集聚提供制度支撑。二是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打破城乡二元户籍制度是实现城乡生产要素自由流动的前提。因此,户籍制度改革的方向是在给原来严格控制人口迁移的政策松绑的同时,拆除户籍壁垒,改革户籍制度与福利挂钩的局面,同时要改变就业、社会保障、就学等制度规定中对户口的特殊要求,建立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现代城乡户籍管理制度,以实现城乡居民的自由迁徙,进而为农村产业融合推动就地城镇化发展提供要素支持。三是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影响农村产业融合推动就地城镇化发展的最大难题就是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虽然近几年农村医疗、养老覆盖率较高,但不能否认的是这是一种低水平的全覆盖。其实,低水平的社会保障是阻滞农村土地的有序流转的最大障碍,也抑制了城乡劳动力资源的双向流动,很多农业科技人才望农村低水平的社会保障而却步。因此,政府要加强对农村社会保障的投入力度,多途径的筹措社会保障性资金,寻求有效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的衔接机制,并通过城市反哺农村加快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缩小城乡社保差距,才能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提供最基本的土地、人才等生产要素。

(三)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入

农民是农村产业融合与就地城镇化的主体,以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就地城镇化,一方面需要农民提高素质技能,适应大量机械化作业和企业化管理这种新型生产和管理方式;另一方面,也需要通过农民文化素质的提高来改变传统后的小农思想。对此,要强化农村的基础教育,加大对农村基础教育的投资,完善农村教育培训体系,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改变农民的思想观念。此外,还要努力探索农村教育的办学体制,发展与农村环境相配合的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培训,培训的内容除了包括现代农业技术和农业经营知识外,还要强化对农民进行农业性质与农业功能、农业政策及农业文化、农业管理、农业法律等农业教育,同时对于培训费用、设施、师资方面要给予支持。通过扎实的基础教育和农业技能及管理培训,为农民提供现代文明社会所需要的最基本的知识与技能,使农民不再是愚昧落后的传统农民,而是有知识有文化有技能的现代新型农业产业工人,从素质上和身份上拉近农民与城镇居民的距离。

(四)加强小城镇的建设

小城镇是农村产业融合带动就地城镇化的空间载体。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就地城镇化发展并不是在原地城镇化,也需要农村人口通过农业产业的发展、农业企业集聚等方式引导村庄合并,形成小城镇。由于小城镇就业门槛低,就业风险低,生活成本相比大城市较低,天然地成为农民就地城镇化的载体。因此,政府要科学规划小城镇建设,要立足于当地的资源优势,科学编制产业规划,发展以农业企业、特色加工业、商贸流通和旅游服务业为主要类型的特色小城镇。同时要注重小城镇功能的完善,加大对小城镇基础设施和商业、科技、教育等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为农村产业融合推动就地城镇化发展提供空间支持。

参考文献

[1]马晓河.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几点思考[N].经济日报,2016-02-25

[2]张贞,曾令秋.促进农业产业化与新型城镇化良性互动[N].人民日报,2014-08-26

[3]孟晓颖,孙一恒.城镇化”视域下的三农问题研究[J].学习与探索,201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