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农户土地依赖性与土地流转意愿连系

论农户土地依赖性与土地流转意愿连系

(一)农户土地依赖性的影响因素

农户土地依赖性的影响因素具有多元性与综合性的特点,既包括宏观影响因素也包括微观影响因素。在现实生活中,农户处理与土地的关系并非只考虑土地的经济效用,还会考虑土地带来的社会效用等。在有限收入状态下,农户的生存问题受到更多的经济和社会因素的制约,这决定了会有更多的经济和非经济因素进入农户的效用函数①。这些因素以不同方式与不同强度组合影响着农户与土地之间的关系。

1.土地收益

土地收益包括土地的经营性收益和土地的财产性收益。土地的经营收益主要指通过种植经营土地获得的收益,财产性收益在本文中主要指土地流转获得的租金收益。若土地收益高,尤其在农户总收入中的比重高,表明农民主要通过耕种或转出土地获得生活的来源,则其对土地的依赖性高;若土地收益低,农民通过耕种或转出土地无法维持正常生活,不得不通过非农渠道获取生活来源,则其对土地的依赖性低。

2.农户的资源禀赋

本文所说的农户资源禀赋情况主要包括农户家庭承包土地总面积、承包土地的地块位置、经营土地的细碎化程度、机械化水平等因素。这些因素决定着农户农业生产效益的高低,因此在不同程度上影响着农民对土地的依赖性。

3.农户家庭特征

农户的家庭规模、劳动力结构、年龄结构、性别结构以及教育程度结构等家庭结构特征均会对农民与土地的关系产生不同影响。例如,在笔者进行的一项相关研究结果显示,农户的家庭规模较大,则农户更倾向于转入土地而非转出土地。非农劳动力比重大的农户通常都拥有较高比例的非农收入,因此对土地的依赖性相对弱一些。一般来说,受教育程度较高的农民与青壮年时期农民的适应能力、掌握非农技能的能力等较之受教育程度低与老年时期农民都要强很多,因此对土地依赖性较弱。

4.当地经济发展水平

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区域所能提供的非农就业机会以及非农收入的稳定性有所不同,这将直接影响到农户总收入中非农收入的比重,因此不同经济区域农户对土地的依赖性就有所区别。此外,对应于各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同水平,区域内的城市化发展程度也具有差异性,不同的城市化发展程度将会最终影响城市周边农村地区农民与土地的关系,越靠近城市边缘农民对土地的依赖性越弱。

5.农民社会保障水平

在我国城乡分治的现实条件下,土地不仅是重要的生产要素,同时也是农民社会保障的载体。土地保障之于农民,不仅具有一定的经济保障功能,在很大程度上还发挥着心理保障的作用。农民之所以对土地有依赖性,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土地的社会保障作用,因此农民的土地依赖性与农民的社会保障水平密切相关。若农民获得的土地以外的社会保障水平高,则对土地依赖性小;反之,则对土地依赖性大。

(二)农户土地依赖性模型的构建

已有研究中,与农户土地依赖性相关的成果不多。黄智英①利用土地收入比重、单位面积贡献度、生活保障程度、重新学艺难度等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来综合判断农民对土地依赖性的强弱,但对依赖性的判断没有具体标准,缺乏现实操作性。乐章②利用农户的土地收入比重来定义农户对土地的依赖性,这种研究方法涉及因素太过简单,缺乏全面性。根据前文分析,可以用农户土地经营收入来反映土地收益和农户资源禀赋水平;农户家庭特征选取劳动力结构予以体现;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农民的社会保障水平等可以从非农经营活动风险与农业经营活动风险的比对中得以反映。

假设:①农户的农业收入全部来自于其承包土地的产出;②土地的产出能力地域差距很小;③农户家庭中的劳动力都可从事农业劳动,但不一定可以从事非农业劳动;④凡有能力从事非农业劳动的劳动力都已经参与非农业劳动。这里可以构建以下模型,用来计算出农户的土地依赖性:Y=﹙I1/I2﹚﹙N1/N2﹚﹙R1/R2﹚﹙1﹚式中,Y为农户的土地依赖性指标;I1为农户年非农经营收入;I2为农户年农业经营收入;N1为农户家庭非农业劳动力总数;N2为农户家庭农业劳动力总数;R1为农业经营风险;R2为非农业经营风险。当农户的土地依赖性指标Y值小于等于1时,农户的土地依赖性强,Y值越小,农户的土地依赖型越强;当Y值大于1时,农户的土地依赖性弱,且的值越大,农户对土地的依赖性越弱。其中农户年非农经营收入﹙I1﹚、农户年农业经营收入﹙I2﹚、农户家庭非农业劳动力总数﹙N1﹚、农户家庭农业劳动力总数﹙N2﹚数据较容易取得。相较之下农业经营风险与非农业经营风险的比值﹙R1/R2﹚较难取得。曹建华等③在构建农户土地流转意愿度指标时采用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的波动标准差作为衡量此风险比值的指标;而詹晨辉等④根据人均非农经营净收益和人均农业净收益的时间变化特征计算出非农业经营风险与农业经营风险,即利用历史数据对非农业经营净收益和农业经营净收益做出相应的一元线性回归模型,将预测外的变动定义为风险值。此上两种方法在本文中都不适用:第一,经营性收入与工资性收入的标准差反映的是数据的离散程度,不能反映风险的太小⑤;第二,对于时间序列有无法预期的部分,不能将风险完全反映出来。本文将农业经营风险﹙R1﹚定义为农户放弃非农经营的机会成本﹙A﹚和农业经营本身的风险﹙B﹚的总和;非农业经营风险﹙R2﹚可定义为农户放弃农业经营的机会成本﹙C﹚、非农经营活动本身的风险﹙D﹚和放弃土地保障的机会成本﹙E﹚的总和。即:R1/R2=﹙A+B﹚/﹙C+D+E﹚﹙2﹚其中,放弃非农经营的机会成本﹙A﹚可用农户的工资性收入和土地流转收入之和做计算,农业经营本身的风险﹙B﹚包括自然风险、市场风险等,风险即不确定性,指事情发生的结果与预期期望之间的差距⑥,因此本文以全样本的平均每亩土地收益与样本家庭的平均每亩土地收益之差的绝对值与农户承包土地亩数的乘积作为农业经营本身的风险值。放弃农业经营的机会成本﹙C﹚可用农户的农业经营收入做计算,非农活动本身的风险﹙D﹚包括从事农业以外的经营自身存在的风险,比如失业风险等,在本文中以全样本平均的人均非农经营收入与样本家庭的人均非农经营收入之差的绝对值与农户非农劳动力数的乘积作为非农活动本身的风险值。放弃土地保障损失﹙E﹚的计算涉及土地保障的衡量,由于土地保障不仅指物质层面的保障作用,也包含精神层面的保障作用,因此较难衡量。

目前学术界只有少数的学者对土地保障进行过具体计量的研究。王克强①将土地对农民的效用分为直接经济效益、基本生活保障、就业机会等6种效用,通过调查计算出每种效用对农户的相对重要性;梁鸿②、双文元③在做土地保障测算时,曾使用农户土地收益减去日常生活支出作为对土地保障的估算。土地保障虽然有多种表现形式,如最低生活保障、养老保障、就业保障等,但归根结底是源于土地的生产能力,可以产出农产品使农民获得一定收入。此外,农户家庭成员可以选择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商业保险等保险,参加险种的多寡对土地的保障功能影响不同,若参加保险的种类少,则对土地保障功能有一定的放大作用。因此根据本文的研究需要及可行性,本文将采用农民土地经营收入减去土地经营支出作为农民的土地保障的初步估计,然后再乘以参加保险种类占全部可参加保险种类的倒数,以此作为对土地保障的最终估值。#p#分页标题#e#

农户土地依赖性与其土地流转意愿的关联性分析

农民对土地依赖性的强弱说明了农民与土地联系的紧密程度,是其选择如何利用土地的基础。当农户的土地依赖性强时,农户家庭成员的就业机会、生活来源、社会保障等主要来自于土地的经济产出,因此为了维持正常的生活水平,农户需要对土地投入较多的资源与精力,或者增加经营土地的数量以获得更大的土地收益;当农户的土地依赖性弱时,农户家庭成员一般会呈现家庭内部分工状态,选择兼业化的生产方式,在家庭劳动力一定的情况下,甚至出现全部从事非农劳动现象,此时,农户倾向于减少经营土地数量释放家庭劳动力,或者完全放弃农地经营。因此农户的土地依赖性是农户是否进行土地流转的决策起点。农户基于自身土地依赖性的特点,需要对土地流转行为预先做出相应的价值判断和风险估计,从而产生不同的土地流转意愿。当进一步存在顺畅的土地流转渠道时,例如完备的土地流转市场、合理的土地流转价格等,具有土地流转意愿的农户往往会做出流转土地的行为决策,如图1所示。在农民土地流转意愿形成过程中,通常受到主观需要和客观推动两大类型动机16的影响,本文的着眼点为农户主观需要动机下的土地流转意愿,而非客观推动下的土地流转意愿。当农户对土地的依赖性强时,土地的经济保障和社会保障功能被强化,农户对土地流出的价值判断会降低,对土地流出的风险预期会增加,对土地流入的价值判断会增加,对土地流入的风险预期会降低;当农户对土地依赖性弱时,土地的经济保障和社会保障功能将被弱化,农户对土地流入的价值判断会降低,对土地流入的风险预期会增加,对土地流出的价值判断会增加,对土地流出的风险预期会降低。因此可以做出如下推论:推论1:当农户对土地的依赖性越强时,农户的土地流出意愿越低,流入意愿越高。推论2:当农户对土地的依赖性越弱时,农户的土地流出意愿越高,流入意愿越低。

实证分析

(一)数据来源

本文数据来自于2011年对中国西部云南、甘肃、宁夏、陕西、四川、新疆、重庆7个省﹙市、自治区﹚农户土地流转的实地调查。调查采用随机抽样调查与问卷调查的方式,共发出问卷1875份,实际收回有效问卷1502份。其中发生了农地流转﹙包括流入和流出﹚的农户为325户。

(二)样本农户土地流转概况

调查结果显示,我国西部地区土地流转已形成一定规模,但流转率仍然较低。调查对象中没有发生土地流转的农户较多,占到调查总数的78.36%,发生土地流转的农户较少,占到调查总数的21.63%。其中,对于未发生土地流转的农户做调查,有流出土地意愿的农户共442户,占全部的37.55%,没有土地流出意愿的农户共598户,占全部的50.81%,目前还说不清楚的共137户,占全部的11.64%;有流入土地意愿的农户共601户,占全部的51.06%,没有土地流入意愿的农户共464户,占全部的39.42%,目前还说不清楚的有112户,占全部的9.52%。

(三)模型应用与分析

1.农户土地依赖性的测度

根据本文构建的农户土地依赖性模型式﹙1﹚,利用调查样本的数据进行计算,得出样本农户的土地依赖性指标的值,如表2所示。计算结果表明样本农户的土地依赖性强弱分布较为均衡,土地依赖性强﹙的值小于等于1﹚的农户共有807户,占总数的53.73%,土地依赖性弱﹙的值大于1﹚的农户共有695户,占总数的46.27%。

2.农户的土地依赖性与农户土地流转意愿的关联性分析

由于农户土地依赖性指标的计算结果表明在现有资源禀赋、收入状况下的依赖性,对于已经发生土地流转的农户,计算出来的数据则表明土地流转后的状态下的土地依赖性,与其已经发生的流转行为没有必然的关联性。且本文前期问卷调查对已经发生土地流转的农户没有进行土地流转后是否有再次流转土地的意愿的调查,因此此处土地依赖性与土地流转意愿的关联性分析主要针对没有发生土地流转的1177个农户样本。从表3中可以看出,对土地依赖性强的农户共有663户,其中有土地流出意愿的仅有24户,573户没有土地流出的意愿;对土地依赖性弱的农户共有514户,其中有土地流出意愿的农户达418户,25户没有土地流出的意愿。另外将土地依赖性指标值划分区间,从区间的统计数据可以看出,随着值的增大,有土地流出意愿的农户数在其区间内中所占的比重也逐渐增大,没有土地流出意愿的农户数在其区间内所占的比重逐渐减小。即农户对土地的依赖性越强,农户的土地流出意愿越低;农户对土地的依赖性越弱,农户的土地流出意愿越高。由此验证了推论1、推论2的前半部分。从表4中可以看出,对土地依赖性强的663个农户中,有土地流入意愿的有584户,29户没有土地流入的意愿;对土地依赖性弱的514个农户中,有土地流入意愿的农户仅有17户,435户没有土地流入的意愿。从土地依赖性指标值的区间划分中可以看出,随着值的增大,有土地流入意愿的农户数在其区间内所占的比重逐渐降低,没有土地流入意愿的农户数在其区间内所占的比重逐渐增大。即农户对土地依赖性越强,土地流入意愿越高;农户对土地依赖性越弱,土地流入意愿越低。由此验证了推论1、推论2的后半部分。

结论与讨论

农民对土地依赖性的强弱说明了农民与土地联系的紧密程度,是其选择如何利用土地的基础,是农户是否进行土地流转的决策起点。依据影响农户土地依赖性的因素可以构建农民土地依赖性的测度模型,该模型的构建是以农户非农经营收入与农业经营收入、农户家庭非农劳动力数量与农业劳动力数量以及从事农业经营风险与从事非农业经营风险的对比为基础的。农户土地流转的意愿是其基于自身对土地的依赖性,在土地流转的价值判断和风险预期之后所形成的是否进行土地流转的愿望。本文利用西部7省﹙市、自治区﹚调查问卷的数据,基于对样本农户土地依赖性的测度结果,对农户的土地依赖性与其土地流转意愿的关联性进行了实证分析。分析结果表明,样本农户的土地依赖性强弱分布较为均衡,土地依赖性强的农户比重略高一些。农户土地流转意愿与农户土地依赖性关联性很强,基本遵循以下规律:当农户对土地的依赖性强时,农户表现为土地流出意愿低而流入意愿高;当农户对土地依赖性弱时,农户表现为土地流出意愿高而流入意愿低。

需要说明的是,首先,农户的土地依赖性是其产生土地流转意愿的基点,但是从该基点到有效的土地流转行为的过程会受到诸多其他客观因素的影响或制约,例如规范的土地流转制度、完备的土地流转市场、合理的土地流转价格等,只有保障该渠道完全畅通,才能推动土地流转意愿顺利转化为有效的流转行为。其次,从土地依赖性视角可以初步判断农户的土地流转意愿,但是合理引导农户土地流转行为还需深层挖掘分析影响农户土地流转意愿的具体因素。因此引导土地流转正常发展,需要针对具体原因有的放矢地制定土地流转政策,消除或减小土地流转各环节中的障碍和阻力。最后,农户的土地依赖性强弱不同,其对于土地保障的诉求也不同,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农户土地基本保障向社会保险转换的难易程度。土地依赖性强的农户,对于土地保障的经济依赖与心理依赖都很强,转换成本较高;土地依赖性弱的农户,对于土地保障的经济依赖较低,主要表现为心理依赖,转换成本较低。因此有必要根据农户对土地的不同依赖程度,逐步推进农户土地基本保障向社会保险的转换。(本文图、表略)

本文作者:韩晓宇 王芳 单位:长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