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规划报告范例

土地规划报告

土地规划报告范文1

关键词:B/S三层架构;土地规划;信息管理系统

0引言

我国国土辽阔,但是人口众多,可利用土地逐渐无法满足人们日常生产、生活的需求,因此进行合理的土地规划能达到节约土地的目的[1]。有效的土地规划是以大量土地规划信息作为基础,如土地面积统计报表、人口分布图、土地功能类型图件、遥感图像、文字报告等,这些信息种类繁多,数量十分庞大,并来自不同的业务系统,因此如何整理这些信息,以完成土地档案的信息化管理成为研究的重点。基于上述研究背景,设计基于B/S的土地规划信息管理系统设计。该系统以B/S三层架构搭建系统框架,然后设计系统硬件和软件,最后进行系统实现与测试,测试系统功能和性能是否满足要求,验证系统是否可以用于实际土地规划信息管理工作。

1土地规划信息管理系统设计

随着人口的增加,可利用土地面积越来越少,因此为了满足需求,提高土地利用率至关重要。为提高土地利用率,需要进行有效的土地规划[1-2]。土地规划是以大量信息作为基础的,因此设计了一种基于B/S的土地规划信息管理系统。

1.1系统框架设计

B/S三层架构是基于两层C/S(Client/Server)发展而来,因此与之相比,维护成本低、适用性广,且数据处理性能强。B/S三层架构示意图如图1所示。本系统框架设计以B/S(Browser/Server)三层架构为基础进行搭建,包括基础数据层、业务逻辑层以及结果表示层,分别用于数据集成、数据管理以及管理反馈[3]。

1.2系统主要硬件

1.2.1数据储存设备

运行数据集成程序,从各个业务系统中集成的土地规划信息,信息量庞大,为缓解系统存储压力,需要连接一个数据储存设备进行存储[4]。本系统中的数据储存设备为DH2100NAS网络存储服务器,该设备功能特点如下:NAS专用盘,适合7×24h全天候随时读写数据全面采用CMR技术,支持多用户同时读写,保持高速稳定的存储读写,效率更高;每台设备可支持20个业务系统连接使用,且每个系统都拥有独立的访问账号和独立的存储空间;设备支持“备份模式”和“普通模式”开启双盘备份模式,设备内的2个硬盘互为备份,即使任一硬盘损坏,数据仍可正常读取;高达28TB的海量存储,可在执行处理多种任务的同时提高传输速度。

1.2.2信息通信硬件

信息通信硬件在系统中的作用是实现数据或信息在各个服务之间的流转。本系统中的关键通信硬件为RS232串口模块,该模块功能特点如下。1)OMODBUSTCP转MODBUSRTU,实现以太网型MOD-BUSTCP主站设备与串口型MODBUSRTU从站设备的通信。2)MODBUSRTU转MODBUSTCP,实现将串口型MODB-USRTU主站设备与以太网型MODBUSTCP从站设备的通信。3)网页配置参数,方便快捷,可在网页上配置不同基站属性,修改485通信参数以及网络参数。4)独立的TCP转RS485透传,通信参数可以通过网页设置。

1.2.3微控制器

微控制器是系统的控制核心,系统所有业务逻辑的运行都依靠微控制器来完成[5]。本系统中选择一块超低功耗STM32L071RBT6作为微控制器。该控制器具体参数如下:核心为AtmelAtmega328P-AUMCU;工作电压为5V;输入电压为7~12V;输出电压为6~20V;数字I/O针脚为14(其中6个提供PWM输出);模拟输入为8;每I/O针脚直流电流为40mA;闪存为16KB(ATmega168)或32KB(ATmega328),其中2KB用于引导加载器;SRAM为2KB(ATmega328);EEPROM为1KB(ATmega328);时钟速度为16MHz;功耗为19mA。

1.3系统软件设计

系统软件是指系统内部逻辑程序,因此系统软件设计,即设计系统运行逻辑。本系统的软件运行逻辑主程序为:首先利用集成技术,如数据仓库技术,从各个业务系统中集成相关数据信息,并进行整理,在微控制器中,利用数据进行图层编辑、定位输出、空间分析等,最后根据用户查询要求,将管理结果反馈给用户[6]。

2系统测试

系统设计完成后,为保证系统有效性,并发现系统设计中存在的漏洞或问题,需要对系统进行实现与测试。

2.1研究区域

某一区域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以及国家政策的支持,外来人口大量迁入,人口从152万人逐渐增长到了现在的845万人,因此该地区土地被大量使用。为满足后续人口增长需要,亟需进行土地合理规划。以该区域为例,利用设计系统对该区域的土地规划信息进行管理,以便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合理规划用地。

2.2土地规划信息集成

集成技术下,获得的土地规划信息如图2所示。

2.3土地规划信息管理功能实现

基于获得的土地信息进行土地规划信息管理,管理结果如图3所示

2.4系统性能测试

操作系统、统计系统性能指标,结果如表1所示。从表1中可以看出,系统性能测试结果均达到要求,达到研究目的。

3结语

土地规划报告范文2

关键词:土地利用规划学;大数据;教学改革

《土地利用规划学》是土地资源管理专业学习理论知识、掌握工作程序的主干课程[1]。近年来,《土地利用规划学》人才培养面临着一系列社会变化的新情况:一是国土大数据迅速发展[2],二是土地规划理念不断推陈出新,三是土地规划技术层出不穷。这些新变化给《土地利用规划学》课程教学开展带来了严峻的考验[3]。如何改革传统的授课方式、调整课程内容与教学方法以适应国家大数据发展,培养具有系统思维、能够综合运用国土数据的人才,成为《土地利用规划学》课程教学中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土地利用规划学》课程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一)理论教学课时占比过大

以某地方院校为例,《土地利用规划学》课程安排在第六学期开课,教学环节分为三部分即理论讲授、上机操作和野外实践,根据土地利用规划学教学大纲的规定,《土地利用规划学》总课时为64,其中,理论讲授课时为48,上机课时为16。尤其是在讲授课时方面,重点高校理论讲授课时分别为38课时、40课时,而普通地方院校理论讲授课时高达48课时,导致教学中出现了理论课时过多、知识晦涩难懂、学生学习兴趣难以调动等问题。

(二)理论教学与实践环节脱节

培养高素质、实践能力强的土地资源管理人才是《土地利用规划学》教学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日新月异的数据环境中,高校实践教学存在明显的短板。首先,教学内容与市场人才需求脱节,教师沿用传统理论教学难以与大数据的分析、应用衔接,使得学生在土地资源管理行业人才市场中缺乏核心竞争力。其次,学生上机操作实践能力较弱。《土地利用规划学》上机操作需要学生综合运用ENVI、GIS等技术,但学生在上机操作过程中出现不同程度的技术基础薄弱和操作步骤生疏等问题,与理想教学效果存在差距。最后,学生难以实现知识的迁移与输出,例如:在学习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理论知识后,让学生对某一现实区域进行农业用地需求量预测,但学生因为缺乏实践练习,难以将理论知识与现实情况相结合,也就无法运用已有理论进行知识输出,不会对当地的农业用地进行综合预测。

(三)规划区域系统知识解读能力薄弱

《土地利用规划学》是一门综合性学科,涵盖耕地保护、水利工程、交通运输和居民点用地等多方面的专项规划。它要求学生系统掌握理论知识,能整合专业知识体系,对规划区域进行综合、整体的设计。但在实际教学中,由于理论课时过多,且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脱节,导致学生对课程知识的掌握大多停留在了解、识记层面,并未建立《土地利用规划学》课程与其他专业课程的知识关联体系,从而对规划区域系统知识的解读能力十分薄弱。

二、基于国土大数据人才培养目标的《土地利用规划学》课程改革新要求

(一)国土大数据发展迅速

为使大数据能更好地应用于国土资源管理和决策中,2016年7月,国土资源部研究制定了《关于促进国土资源大数据应用发展的实施意见》,积极推动国土资源大数据的应用和发展,各省市国土资源部门迅速响应文件要求,对国土资源大数据进行积极探索[6]。至此,各省市开展试点,构建了土地利用现状、土地利用规划、基本农田、矿产资源规划等数据库[7],涉及各个领域、多个方面,大力推动了国土资源大数据的应用发展。国土资源大数据的迅速发展,提高了国土资源调查与监督效率,加速了理论知识、技术应用的更新与创新,使各种土地空间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等更趋于合理,已在我国国土空间工作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开创了国土资源管理的新局面。因此,急需一批能够运用大数据开展国土资源规划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二)规划实践推陈出新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总共经历了三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第一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提出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协调;第二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摆在了更加重要的地位,提出城市规划用地规模不得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第三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提出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实施管理。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规划实践也在不断发展。土地利用规划由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两规合一”,逐渐发展为“三规合一”[8]。新时期,中国将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推进“多规合一”,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土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总体规划有机融合,统一为国土空间规划[9]。规划实践的不断发展,给《土地利用规划学》课程教学带来了新的机遇与挑战。

(三)规划技术层出不穷

“大数据”时代,面对类型不一、来源多样、尺度各异的海量数据,传统的数据处理方法面临着挑战,3S技术(GIS、GPS、RS)一定程度上无法满足土地利用规划的发展。云计算、空间数据整合、云分析等技术为土地规划方法提供新的技术支撑[10]。随着社会科学技术的发展,土地利用规划技术顺应时代要求不断更新,3S技术结合大数据、智慧空间和人工智能技术等将成为土地利用规划技术发展的新方向。这就需要《土地利用规划学》课程教学为之培养相应的技术人才。

三、面向国土大数据人才培养的《土地利用规划学》课程改革对策

(一)明确培养目标,优化课程大纲

课程大纲是学校或教育部门为实现教育目标制定的有关课程目标、学时分配,以纲要形式呈现教学内容要求的文件。课程大纲是教师进行教学的主要依据。因此,人才培养方式的优化离不开对课程大纲的调整优化。首先,明确技术人才培养的课程目标。通过调整课程目标,奠定人才培养的基本方向,培养具有良好的规划学水平和一定动手能力,面对海量国土资源数据能分析运用、独立从事土地规划和设计的人才。其次,调整教学安排,合理分配学时。根据教材情况将部分理论知识的学习贯穿到实验教学中,在学习专项规划理论之后安排计算机实训。适量缩短理论课时,减轻学生理论学习负担。最后,调整课程考核要求,注重形成性评价。学生期末考试试卷通常由识记型、理解型、简单应用和综合应用等题型构成,所占分值分别为20分、56分、8分和16分。由此可知,学生期末考试中占分值大的多为识记、理解型题目,其中,理解型题目分值高达56分,而考查学生系统思维的应用型题目却低至24分。因此,应根据专业性质,调整考核要求,提高应用型题目分值比例,应用型题目设置要强调对学生理论知识的考查;增加实验报告、专题设计在课程总成绩中所占比例,根据学生所提交的专题设计和实验报告进行严格打分和记录,报告成绩占期末总成绩的10%,以加强学生土地利用规划实践技能的训练。在授课过程中,注重课程设计反馈,根据学生专题设计作业质量对教学进行及时调整。

(二)补充教学资料,改进教学手段

教学手段是为完成课程任务,配合教师所运用的教学方法而采用的教学资料、教学设施和教具。从教学资料与教学设施入手,首先,要建立土地利用规划经典案例库,摘录当地经典规划案例、国家经典规划案例,总结最新研究成果,将新的规划理念和规划案例融入教学、带入课堂,保持课程前沿性[11]。其次,专项规划的讲解由经典案例展开,以点带面,让学生循序渐进地了解总体规划、专项规划的设计过程,用新型研究成果丰富教学内容。最后,研发基于国土资源大数据的土地利用规划实训软件,配备数据资源库,为学生创造更多上机实验机会,提供接触数据资源的多样化学习条件、创造知识迁移的情境,着力提高学生获取、分析和挖掘应用海量数据的能力,以便学生更好地与大数据时代接轨。

(三)拓展实习平台,提高规划实践能力

《土地利用规划学》课程应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首先,拓展实习平台,丰富学生参观基地的类型,做到既有农业用地规划参观,又有旅游、居民点用地等其他专项规划参观。在参观学习中,依托实习平台建立理论学习、案例讲授、资料研究、实习参观、专题设计、交流展示的综合性实践学习模式,加强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其次,注重模拟设计,充分利用学校地理信息实验室、遥感实验室,给学生提供尺度不同的各类专项规划材料,进行仿真模拟设计,训练学生的知识输出能力。在学习多元化软件技术的基础上,不断强化学生在土地利用规划专业化方面的相关技能、提高规划质量,进而提高其实践能力。

(四)采取案例教学,培养区域规划系统思维

土地规划报告范文3

关键词:地籍管理学;服务产业;教学改革

福建农林大学土地资源管理学科是从1986开设的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专业沿革而来,1995年开始招收土地资源管理专业本科生,2002年获得二级学科硕士点,目前是福建省省属高校中唯一拥有本科和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土地资源管理学科。2016年学科获得福建省教育厅“高等学校服务产业特色专业”立项,进一步明确两类人才培养目标:一是为国土系统输送具有专业技术并熟悉土地资源利用的管理型人才;二是向土地相关的企事业部门提供具备调查、勘测、规划、GIS应用和房地产开发管理等技能的技术型人才。在此背景下,学科相关主干课程也需要以服务产业特色专业为导向,无缝对接国土管理公共服务领域的人才需求。地籍管理学作为专业核心课,课程改革的主要目的是帮助学生正确认识地籍管理的日常业务内容,尤其是现代地籍手段在土地资源管理乃至在政府公共管理事业中的地位和作用,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技能,学会解决地籍管理中的实际问题,能进行地籍管理的内、外业工作。

1服务产业特色专业需求调研

1.1毕业生就业去向和变化趋势

该专业已培养本科毕业生1500多人,主要从事国土资源管理、调查勘测、土地利用规划、房地产开发和管理、资产评估技术服务等工作。据2015—2018届毕业生就业去向的跟踪调查显示(图1),通过考核选拔进入省、市、县、乡各级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住建局、规划局、农林部门等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比重最高,占18%;进入房地产开发商、物管咨询公司、房地产经纪公司的比重次之,占11%;进入土地规划、设计和勘测、测绘单位分别占比9%和7%;房地产评估公司占比10%;从事遥感、地理信息等3S类技术公司占比8%;选择继续攻读研究生的比重也较高,占10%,;其余毕业生主要在银行保险、教育培训、贸易、销售或从事自由职业等。从就业变化趋势来看(图2),近4年的毕业生通过考试选拔进入国土管理等公务员部门和事业单位的比重逐年递增,增幅较显著,房地产相关企业的就业人数也有缓慢增加,3S技术公司近2年的就业增长较为显著,资产评估公司的就业人数基本持平,而从事土地规划设计和勘察测绘工作的毕业生数量有一定幅度减少。基于此,课题组又重点对各级国土部门和近年就业增速较快的3S技术公司和房地产相关企业进行了用人需求调研。

1.2土地管理公共服务领域人才需求

通过对国土管理部门的调研和访谈,发现国土管理部门对土地资源管理专业毕业生有4项突出的专业需求。首先,熟悉地籍管理、土地利用调查、土地规划、耕地保护、执法监察等机构的基本业务,能快速上岗,独立承担工作;其次,通晓最新的土地政策法规,知晓土地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土地管理活动中处理好各种利益关系;第三,动手能力强,专业技能过硬,适应多角色的管理工作,能冷静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和应对各种困难;最后,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能独立撰写土地审批、报告、请示、拍卖通知、征地和补偿方案等公文,具备较强的表达能力,语言组织、沟通协调能力等。而国土管理相关的企业对毕业生的需求则有较大差异,例如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企业更加关注土地法规及政策的敏感度、对市场的认知、分析和判断,注重地价管理、房地产市场营销和项目策划等能力;勘测、测绘类单位则更看重学生对土地调查和地籍管理、地籍测量和3S技术的掌握情况等。因此,从学生就业和用人单位需求来看,课程改革的重点应该在服务产业特色专业导向下,加强理论教学与行业发展、实务技能的对接,保持教学内容与政策和热点的同步更新,激励和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和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

2地籍管理学课程存在的主要问题

地籍管理学是专业核心课,共35学时,2.5学分。选用教材为叶公强主编、中国农业出版社出版的《地籍管理》。课程以管理学、经济学、测量学等课程为基础,系统讲解土地分类、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地籍调查、地籍变更和土地利用动态监测、土地分等定级、土地登记、土地统计、地籍信息管理的基本原理、内容和方法[1]。课程理论性和实践性都较强,在新型人才培养目标导向下,尚存在一些问题,如理论授课比重高、实践技能薄弱,教材内容较滞后于产业发展和社会需求等。

2.1重理论轻实践,授课方式较单调

目前地籍管理课程以理论授课为主,授课方式较单调,学生的学习过程主要是记忆和理解,动手操作和实务演练的机会少。从期末试卷分析情况来看,学生在主观题部分,尤其是案例分析题失分较多,可见学生对知识点的掌握较为死板生硬,应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就业单位对毕业生的评价也反映出学生的动手能力较差,业务上手速度较慢,对实务不熟悉,知识遗忘率高。地籍管理是一门大到与国家发展、政策改革,小到与土地定价、权力纠纷等均息息相关的综合性课程,与实践联系密切[2]。在服务产业特色专业建设背景下,地籍管理学课程改革应从课程内容和授课方式两方面进行改进和完善,提高知识点的现势性、实用性,促进学生更好地将理论储备转化为实践技能。

2.2与其他课程存在知识点重合,教材内容滞后于产业发展

土地资源管理学科的现有课程体系中,地籍管理学与土地资源学、土地调查与评价以及地籍测量等课程存在一些内容交叉。例如,土地分类和土地调查两部分与土地资源学课程的土地类型与土地资源分类、土地资源调查两章出现较多知识点重合,第5章地籍调查与地籍测量课程也存在交叉等。因此,任课教师之间需要协调沟通,避免重复赘述,并合理安排授课先后顺序,在教学过程中有所偏重。同时,近年来国土部门的机构改革以及土地制度的创新,使教材诸多章节的内容已经滞后于经济社会实践,与产业需求脱节。例如,第3次全国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已经于2017年开展,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新版标准已出台,但教材还未及时更新,第3章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的内容仍停留在10年前的二调工作;2018年自然资源部正式挂牌取代了原先的国土资源部,土地管理机构设置和部门职能已发生转变,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要求开展自然生态空间统一确权登记等一系列新的改革和变化[3],教材内容尚未更新;在实践中如火如荼展开的“房地一体”农村土地调查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以及“两权抵押”试点等对地籍调查和土地登记等章节内容也提出了新的挑战。因此地籍管理课程内容需要顺应国土管理部门的新变化和土地制度改革的新方向,充分结合社会热点和政策更新等实时变化情况对教材内容进行延伸和拓展,保持现势性和实用性。

3产业需求导向的课程教学内容拓展和技能目标重构

3.1教学内容拓展

在原有教材的基础上,对接产业需求和地籍管理领域的时政热点,课程对教学内容进行了知识点延伸,重点对第2、3、4、5和7章进行内容拓展。在第2章土地分类和第3章土地利用现状调查部分,结合2017年开展的全国第3次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进行同步更新,对新版土地分类的变化内容进行解读,突出生态用地保护需求和新兴产业用地类型,完善了地类含义,细化二级类划分,调整地类名称,增加湿地归类等[4],并重点介绍了三调的新技术和新变化。第4章地籍调查部分,增加对农村确权颁证(地籍调查)工作的介绍,重点探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的土地产权变更与保护、土地整理后的产权调整等热点问题。第5章地籍变更与土地利用动态监测部分,新增国土管理部门卫片执法的相关内容,讲解如何运用不同时期的遥感影像解译来分析土地利用变化。第7章土地登记部分,补充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和城乡土地统一登记制度改革要点,重点探讨土地登记的过错追究制度和损失赔偿制度,讨论城镇房地产登记中的区分所有权确认与保障等具体问题。上述内容拓展涵盖了地籍管理的前沿和土地管理工作中的热点问题,使学生更好地了解土地管理公共服务领域的产业发展,对接用人单位人才需求,从而提高理论知识的实用性。

3.2技能目标重构

根据用人单位的需求反馈,地籍管理学课程对学生的技能目标进行了重构,重点培养学生开展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地籍调查、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的实务操作技能,熟悉外业调查表、地籍调查表和土地利用变更调查表等“三张表”的填写。在第2章土地分类和第3章土地利用现状调查部分,强化学生开展土地调查外业工作的技能,以校园地块为例开展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地类识别,填写外业调查手簿,绘制土地利用现状图。第四章地籍调查,计划以校园地块为例指导学生实地开展地籍调查,模拟指界和权属争议调处,并绘制宗地草图,填写地籍调查表。第5章着重强化对遥感影像的判读,利用遥感影像分析土地利用变化,填写土地利用变更调查表。第7章通过案例教学法使学生熟悉土地登记业务,能判别不同的登记类型,并掌握相应权属要件等。通过上述技能目标的修订,使课程考评方式也逐步向教学过程倾斜,从而更好地激励学生自主性探索知识,促进实践技能提升。

4结语

在服务产业特色专业建设背景下,地籍管理学课程的教学内容滞后于产业发展,学生的专业技能不能完全满足用人单位的需求。课程改革主要对教学内容进行延伸和拓展,并优化设计考核技能目标,以保持理论知识体系的现势性和实践技能的实用性,从而实现与国土管理、城建、房地产等企事业单位人才需求的对接,提升本专业毕业生的综合素质,为土地管理公共服务领域培养技术性和管理型人才。地籍管理学课程改革为土地资源管理学科建设服务产业特色专业提供了可靠支撑,同时也为本专业其他课程改革研究提供参考。

参考文献

[1]叶公强.地籍管理学[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15:1-6.

[2]孙丽娜,宫月.面向应用型人才的地籍管理教学改革[J].黑龙江农业科学,2017(07):75-78.

[3]朱英.国土资源部介绍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新规情况[EB/OL].(2016-12-25).

土地规划报告范文4

(一)征收集体土地,为城镇化发展提供土地支持

我国实行土地国家和集体所有两种制度,其归属状态不能改变,城镇建设必须使用国有土地。随着城镇化、工业化的快速发展,土地的需求逐年增加,导致城镇建设用地严重紧缺。使用新增土地和利用城镇原有的存量土地,是解决城镇化发展土地瓶颈的两种重要途径,但城镇存量土地的使用在实际执行中面临很多阻力,涉及到规划、拆迁安置、补偿等,需要经过漫长的谈判,牵涉面广、代价高、难度大,容易引起纠纷;而使用新增土地即征收集体土地,是以政府的名义进行的,具有强制性,好规划、成本低、难度小,易操作特点。故各地政府在解决建设用地不足时都将征收集体土地作为主要途径,并一直依赖新增建设用地,频频征收集体土地甚至耕地,以缓和用地紧张的局面。

(二)占补平衡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缓解土地利用紧张的局面

土地是不可再生资源,土地供给总量有限。城镇建设单纯依靠征收集体土地、占用耕地扩张的方式难以为继,且影响到粮食安全。为了解决13亿人的吃饭问题,土地管理法第31条推出了耕地占补平衡政策,是针对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补偿措施,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确保18亿亩耕地红线不被突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的主要途径是土地综合整治,包括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土地开发等可以增加耕地面积的项目。通过土地整治得到的新增耕地可用于城镇建设需要,有利于统筹城镇化和耕地保护两个目标。但在城镇建设用地不断增加的情况下,农村建设用地也在不断增加,各地农村存在人均建设用地超标、空心村、村庄布局分散等粗放用地问题。城镇和农村两头挤占耕地,造成农村和城镇建设用地双扩的局面。为了改善这一局面,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国土资源部在2004年推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即“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该政策是城乡土地统筹配置的制度创新,通过减少农村建设用地的规模,拓展城镇发展的土地空间,在建设用地总量不显著增加的前提下,既实现耕地保护的目标,又保障建设用地的供给。具体做法是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农村居民点、空心村、农村建设用地等进行土地整理复垦为耕地,复垦出耕地所产生的周转指标可以用作城镇建设用地,在保证项目区内各类土地面积平衡的基础上,有效地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二、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土地利用中存在的问题

上述措施的实施为新型城镇化的发展提供土地支持,缓解了土地供需矛盾,但在土地利用方面存在诸多问题。

(一)缺乏科学的城镇土地规划,土地利用效率低

1.土地规划意识淡薄,缺乏对土地利用的控制。

土地规划是国家引导和控制用地的重要手段,但在城镇化建设中规划的引领作用并未发挥:首先是规划之间不协调,城镇化的发展缺乏应有的制约性,重建设、轻规划是其一大弊端。土地利用规划缺乏对土地利用的控制和管理,城镇规划不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和建设规划所确定的用地规模,未贯彻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和科学发展观,导致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社会经济发展规划互不衔接。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与土地利用规划严重脱节,加剧对土地的侵占行为。其次是缺乏科学的规划体系,规划的编制没有经过科学论证,有些城镇建设缺乏长远规划或没有建设规划,城镇建设普遍贪大求全,城镇的发展具有很大的盲目性和随意性,既影响城镇的科学发展,也不利于保护有限的耕地。

2.城乡建设用地粗放利用,土地浪费严重。

城乡用地缺乏有效统筹,城乡建设用地普遍粗放利用。城镇化中盲目追求城镇规模的扩大,导致城镇用地增长速度大大高于人口增长速度,出现“空城”和“鬼城”,土地闲置现象普遍。一方面,出于政绩的考虑,征收的土地多用来进行房地产开发、工业园区建设,以致住宅用地和工业用地占的比例过大,大量土地由于缺少资金得不到有效开发处于闲置状态。而交通用地、园林绿化、基础设施等公共设施用地所占比重较小,土地利用结构失衡。另一方面,城镇用地的内部结构和布局不合理,商品房开发落后,城镇的建筑密度低、容积率小。行政机关、高校、工业企业占据着城市的中心区和重要地段,布局散乱。城镇容积率平均值小于0.3,人均用地超标。据统计,全国人均城镇工矿用地在2000年为130平方米,到2010年则提高至142平方米,现有工业用地存在大量浪费情况。农村建设用地粗放浪费更为严重,农村村庄占地面积大,居民点布局分散“,一户多宅”现象普遍,宅基地超标问题严重,进城农民“两栖”占地。由于“一户一宅”政策没有配套措施,宅基地缺乏退出机制,导致大量的宅基地闲置、废弃,难以盘活,出现农村人口减少,用地却增加的现象。城乡建设用地利用粗放浪费,导致建设用地闲置与紧张并存。截至2012年8月底,全国共有闲置土地95万亩,闲置2年以上的占57.3%,土地浪费现象十分严重。

(二)土地的供给方式,侵害农民的土地利益

1.政府主导征地,农民没有话语权,权益严重受损。

土地征收为城镇化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也带来诸多问题。随着城镇化规模的不断扩大,大量的耕地被占用,导致失地农民的增加。法律虽然对土地征收条件和程序做了规定,但由于立法的缺陷和政府对土地财政的过度依赖,政府凭借手中的权力大肆征收土地,出现过度征收、强行征收和低价征收的现象,征地过程中违法违规的事件时有发生,导致征地范围过广、补偿标准过低、安置方式单一、失地农民缺乏长远生活保障等,造成农民失地又失业,生活得不到可靠保障。在低价征收和高价出让之间,农民没有享受城镇化发展的成果,土地财产权难以实现,农民不满安置补偿导致的群体性事件和上访事件逐渐突出,由征地引发的社会矛盾日益凸显,给农村的发展和稳定留下了巨大隐患。

2.土地整治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违背农民的意愿。

根据《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的规定,要减少农村居民点,增加城镇建设用地的供给。各地采取措施进行土地整治,推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缓解城镇建设用地紧缺的局面,在实际执行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对增减挂钩事项仅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的实施细则和操作办法。在挂钩政策推行过程中出现不少问题:其一,地方政府开展土地整理的主要目的是为城镇发展提供土地指标,在政策推行中片面追求建设用地指标,以扩大城市建设规模,而非协调城乡发展、支持农村建设,出现擅自开展增减挂钩试点或盲目扩大试点范围,背离了制度设计的初衷。其二,没有建立合理的收益分配机制,缺乏完善的安置补偿标准,土地整理的收益大多流向城镇,在挂钩政策实施的过程中常会由于资金的不足使农民得不到妥善安置,损害农民的利益。其三,地方政府组织实施动力不足,部门工作各自为政,质量难以保证。挂钩政策推行过程中,公众参与不足,相关部门尚未形成合力,项目重数量轻质量,以劣地换好地,违背农民意愿强拆强建,农民“被上楼”问题突出,一味做大村民聚住区,相关配套设施跟不上,违背了农民的意愿。

(三)城镇建设盲目扩张,影响耕地的数量和粮食安全

1.城镇化建设占用了大量优质耕地,冲击了耕地红线。

首先是土地征收影响耕地的数量。城镇建设用地粗放式扩张,扩大的建成区中约50%-60%是耕地,大量的优质耕地被占用,耕地面积逐步减少,威胁耕地和粮食安全。《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要求严格控制建设用地,确保到2010年和2020年耕地保有量分别保持在18.18亿亩和18.05亿亩。虽然2013年12月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时称2012年耕地数据是20.27亿亩,但适宜稳定利用的耕地只有18亿亩,已接近保护值。而到2020年要达到60%城镇化率和70%工业化率的目标,还需要上亿亩建设用地,建设用地需求和耕地保护矛盾突出,直接挑战18亿亩耕地红线。目前我国人均耕地面积为1.38亩,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40%。人均耕地下降迅速,人地矛盾突出。其次是耕地后备资源严重不足,数量匾乏。建设占用耕地的补充难度大、质量差,占补平衡中,普遍存在占水田补旱地、占优补劣的问题,整理的耕地与占用的耕地质量难以相平衡,新开发的都是较为贫瘠的耕地。从补充耕地的能力看,后备资源严重不足,上海、天津、海南、北京可供开垦的未利用土地接近枯竭,江苏、安徽、浙江、贵州等省也都很有限,能开发为耕地的甚少。

2.耕地面积逐年减少,严重威胁国家粮食安全。

据预测到2030年,满足95%的粮食自给率需要保有耕地面积18.50亿亩;满足90%的粮食自给率需要耕地面积17.52亿亩,而我国目前的耕地面积已逼近这一临界值,粮食需求压力加大。一方面,大量的耕地由于使用过量化肥、农药而受到污染,工业污水的肆意排放更让其雪上加霜,严重影响到土地的自我更新能力,农地质量的下降影响了我国粮食安全。另一方面,随着人口的增长和社会的发展,城镇外延式扩张难以为继,在土地总供给有限的条件下,建设用地的增加就意味着耕地和未利用地的减少,直接威胁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

三、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土地合理利用的对策

新型城镇化发展对建设用地需求巨大,我国还有3亿多人要城镇化,土地总量有限,要做到既为城镇化发展提供土地需求,又能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不能简单地依靠扩大城市范围来增加城市土地,而要转变城镇化中土地利用方式,做好城镇规划,盘活存量土地,推动土地高效配置,防止城镇低水平扩张,探索农村建设用地市场建立,缓解土地供需矛盾。

(一)坚持规划引领作用,科学制定并严格执行土地利用规划

1.完善土地利用规划,确保规划方案的科学可行。

党的十八大对城镇化发展战略做了新的部署,应加快规划的修改调整,科学合理地编制土地利用规划,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加强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加大政府宏观调控力度。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城乡建设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的衔接,让各类规划适应当前城镇化建设需要。发挥规划对城镇土地利用的管制与引导的作用,合理布局农用地、城乡建设用地和生态用地,确保城镇空间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城镇土地合理利用,促进城镇土地利用格局的优化,引导城镇化协调有序发展。在规划的编制中要改变现有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将任期内城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变化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体系,规范地方政府用地行为,打破政府恣意占用耕地的情形,以平衡吃饭与建设问题。

2.加强对土地利用规划管理,确保土地利用规划的实施。

经批准的土地利用规划具有法定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首先是宣传学习。将编制好的土地利用规划及时公示,组织学习、解读,让全社会了解规划,提高规划工作地位,以加强对土地利用规划的监管。其次是严格建设用地审批。建设项目一律控制在土地利用规划范围内,禁止擅自调整和修改报批建设用地。确需调整土地利用规划的,要按照法定程序,重新报批。对不符合规划的建设项目,不得批准用地。再次是加强监督管理,强化规划的执行效力。建立违反城镇规划的责任追究制度,防止随意调整规划,使规划落到实处。加大执法力度,国土督察局在监督检查中,要加强对土地利用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发现问题要及时提出督察意见并向上级报告,对违反土地利用规划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并依法追究责任人的责任,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二)清理城镇闲置土地,有效增加土地供给

日益增长的人口对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为了保护有限的耕地资源,保证国家粮食安全,在城镇建设用地的供给上应优先使用存量土地和闲置土地,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

1.积极挖掘城镇内部潜力,清理闲置土地。

盘活各类闲置未用的土地,加快消化批而未供、供而未用的土地,缓解城镇化建设用地压力。首先是严肃查处闲置土地。运用卫片和航拍等手段清查闲置土地,摸清存量建设用地的数量和利用现状。综合运用政策、经济、法律等手段,依法严肃查处并立即清理。其次是依法盘活闲置土地,坚决打击囤积土地行为,探索盘活各类存量建设用地的市场运作机制,推进旧城改造,最大限度地再利用已收回的闲置土地。确定各宗闲置土地的处置方式,或收回或延期开发或限期完善。把闲置土地转变为有效土地供应,减少闲置浪费现象。再次是加大监督力度。建立闲置土地防治长效机制,完善闲置土地政策法规,加强对建设用地全程批后监管的管理,防止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圈占”土地的行为,切实预防出现新的闲置土地。

2.优化城镇布局,提高容积率,充分利用低效土地。

充分利用现有空间,盘活各类低效利用的土地,缓解城镇化建设用地压力。首先是积极盘活低效利用的工业用地,这是城镇化发展的希望。在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的前提下,优化布局,提高容积率,建造多层或高层式建筑,合理安排产业用地空间布局,引导产业布局向园区集中,提高园区土地使用综合效益,改变粗放利用的局面。其次是对旧城区和企事业单位利用低效的土地进行改造,增加建筑密度和居住人口密度,提高单位面积的土地使用效率,达到扩大土地供给的目的。破除对中心城区的建筑容积率的过度管制,中心城区一律建高层或小高层,提高城镇土地的有效利用率,积极引导城镇建设节约用地。再次是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和结构,减少住宅用地和工业用地比重,增加公园、绿地和公共设施的比率,促进产业转型和城市可持续发展,努力提高建设用地利用率。

(三)改革建设用地使用制度,打破政府垄断局面

改变由政府主导土地资源配置的现状,实现建设用地的市场化供给。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10》的数据显示,2009年全国乡村人均居住面积为33.58平方米。2013年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称到2012年底,中国农村人均住房面积已达37.1平方米,农民人均宅基地的面积呈不断增加的趋势。要集约和节约利用农村宅基地,加快对农村宅基地整理,提高农村建设用地的利用效率,促进“四化”协调发展。制定农村宅基地处置办法,弱化宅基地的社会保障功能,在坚持一户一宅和标准控制的前提下,建立宅基地有偿退出制度和补偿机制以及具体操作程序,推动专门立法,以正确引导和合理规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行为,推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在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以平等的地位进入市场,享有相同的权能,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打破政府对土地一级市场的垄断,增加土地供应量,释放城市发展空间。深圳允许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合法工业用地申请入市流通,为农村集体所有的工业土地的入市提供了路径。让农民直接参与土地增值收益分配,共享城市化、工业化发展成果,既提高了原土地所有者的积极性,又盘活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实现城乡统筹发展。

(四)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为城镇化发展提供土地支持

耕地占补平衡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是国土部门统筹解决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土地紧缺问题而出台的一项重要政策,有利于缓解城乡土地矛盾,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但在执行中遇到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首先是强化政府领导,注重部门合作,吸收公众参与,及时完善《增减挂钩试点办法》,制定详细的实施细则,研究增减挂钩空间布局,优化用地结构,杜绝擅自开展增减挂钩试点或扩大试点范围的现象,确保增减挂钩沿着正确方向有序地推进。其次是建立合理的收益分配机制,增加市场在土地配置中的作用。严格规范土地整治指标交易与收益分配,土地的收益主要流向农村,妥善安置农民。再次是应切实维护农民的主体地位。在建新选址时,多占未利用地,少占耕地,杜绝大撤大建,迁建农村居民点和撤并村庄必须尊重农民意愿,不强制农民搬迁和上楼居住,真正实现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城镇化质量明显提高的目标。在城乡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的前提下,把农村节约的建设用地指标,调剂到产业集聚区和城镇建设使用,从而使建设项目用地难题得以破解。

四、结语

土地规划报告范文5

关键词:物本;人文;规划;制度

一、以物为本,画好地理兰图

山脉河流,花草树木,豺狼虎豹等猛兽与驴马牛羊猪狗等家畜,皆离不开田野大地。人类以地球为生,尤其是农村更离不开土地,因为土地(地理)乃农民生存之本,是农民赖以生存的命根子。农村的以物为本,归根结底,是以土地为本。所以农村行政体制改革的根据基础就是土地。农村行政体制改革必须以土地为先为本,离开了土地之先之本,农村的行政体制改革便无从谈起。那么怎样经营农村土地呢?首先,土地具有区域性。东西南北中。这是任何一域土地具有的共同特点。如辽宁省总有辽中辽东辽西辽南辽北五个区域,各个区域又有自己的不同。人们必须以其不同来安排其生产经营活动。不同区域的生产经营一定是有所侧重的。如辽南以水果(苹果、南果梨)出名,辽中辽北以粮食为主,而辽西则有新民小梁山的西瓜享名于海内外(远销俄罗斯、蒙古、韩国、日本),还有黑山县的地瓜、小米、芝麻、玉米,绥中的白梨等都远销外地,辽东大连、丹东、营口、盘锦、葫芦岛等沿海地区的海参鱼虾等更是闻名于世。以上是讲土地与土地的关系,即自然与自然的关系。下面讲自然(土地)与人的关系。人与土地的关系是随着时代的不同而变化的。新中国之前,土地是私人所有:地主拥有绝大部分土地,农民则无土地,二者是租种与剥削的关系。拥有部分土地的中农只是极少数。新中国之后,开始是分田到户,实行“耕者有其田”,然后是互助组、合作社、集体拥有土地。改革开放后,实行土地承包责任田制,调动了农民种田的积极性,农村连年丰收,粮食也年年增产增收,农业上取得了重大成就。随着农业科技发展,机械化不断扩大,原来实行的承包责任田制已经落后于时代的发展,阻碍了农业的前进。这就必须重新开发新的土地规划责任制。如何开发?那就必须创新土地制度,完善土地集约利用与增加收入分配制度。这其中包括几项内容:一、把土地规划责任制搞活并丰富起来:可以让土地以多种形式流转(如互换、租赁、转包、使用权入股、抵押等,并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经营规模),为农民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有偿转让,使更多人口从农村转向城镇创造条件。二、明晰土地产权关系,完善土地物权性质。稳定农户承包权,落实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这是放活土地经营权的基础与保障。推动农地有序流转,落实与保护农民土地财产权力,提高农业产业化规模化水平,推进人口城镇化进程。三、城市与乡村建设用地使用量要严格控制,并规范土地供应制度,要使城乡建设用地和使用公开、透明、集约、高效,以便按着法制化、规范化、集约化、市场化、科学化原则进行投标与开发。这就是规范土地使用制度,形成土地集约利用机制。要提高土地利用率,则必须节约集约用地,增大加强土地承载力,确保城镇化集约发展。也就是要加大再开发利用城镇废弃闲置土地,以便盘活城镇建设用地存量,合理规划。四、在土地征收中保障农民的主体地位,确保农民眼下生活水平不降低,以后生计有保障。完善补偿机制,严控征地行为,农民在增值收益中的好处要提高,为农民工进城安居提供方便。以上所讲是土地与人,也即自然与人的关系。综上所述,乃是以物为本,画好地理兰图。

二、以人为核心,搞好人文规化

人是物质发展的最高产物,是万物之灵。是大自然的主人,是一切人类社会的核心。人类社会的所有行政体制改革的制度与改革创新都离不开人。但农村行政体制改革的重点则是乡镇村干部。说过:“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选集》2卷514页)农村干部应该具有哪些重要素质呢?首先,要有政治引领与战斗堡垒作用;这是乡村干部依法治国方略实现的核心与关键。而这种作用主要是由乡村党支部决定的。乡村党支部的优劣与领导能力的高低直接关乎着农村行政体制改革的成功与失败。所以“关键看支部”(农村惯用语)这句话确是说到了点子上。其次,农村干部还要懂农村,爱农村,爱农民。这“三爱”缺一不可。以上两点讲的都是干部因素。下面说农民问题。农村农业的主体毕竟是农民,农民是土地的主人,是粮食的生产者。是一个社会的生存基础。农民的优劣好坏直接决定影响着整个社会的根基是否平稳。那么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到底需要怎样的新型新村与农民呢?我们认为,这种新型农村与农民应该以农民为核心,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提高民主民生水平,不断满足不同收入水平居民的差别化需要,满足人们对美好未来生活的憧憬与需要。为此,必须搞好农村的生态美与环境美。同志在报告中指出:“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建设美丽中国,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为全球生态安全作出贡献”。农村百姓的生存条件与周围环境一定要绿水青山,树木成林,绿草成荫。家家户户的周围都有花草树木(杨、柳、榆、槐、桃、李、杏、枣树)。这样既绿化了环境,又有了经济收益;不仅家家户户的周围要种草栽树,而且还要搞绿色交通。在县乡之间,各乡村之间的公路或交通沿线道路两旁都栽符合当地条件的树木,如最适合北方特点的杨柳榆槐树。使人与车行驶在路上有轻松感阴凉感新鲜感(空气好);与此同时,农村也要发展绿色产业。根据不同地区情况,因地制宜,栽种一些瓜果梨桃或种花种草。只要形成规模,成了气候,找到销路,那么卖花卖草,卖瓜卖果卖菜,皆能挣钱增收,皆能改善农民的生活,从而得到农民的欢迎与拥护。另外,还要解决农民教育问题。积极改进中高考制度,使农民工子女可随父母就近就地就读参加升学考试。要妥善解决农民工子女的教育经费及时到位。要让户口与教育机会教育资源之间无关。确实做到城乡教育公平。再有医疗卫生方面的短板欠缺,也需尽快补上。不能总让农民有病不能医无处医,非得赶车或雇车到城里去看病治病。要深化劳动就业制度改革,消除对农民工就业的歧视性政策,要改革劳动就业制度,通畅劳动力流通渠道。使农民工与城市职工能同工同酬。建立全国网络上农民工就业服务平台,农民工进城购房缺金少钱的问题应解决,要建全完善农村住宅基地与住房流转机度,增加农民财产性收益。下大力气发展职业教育,提高农民工就业能力与就业水平。住房制度要改革,要让农民工在城有房可住。最后,乡村发展规化要有远见。在长远规化中要有短中期的规化指标。各个时间段的规化指标也要相连,并对增加人口后基本服务要求的空间留有余地,从而有效推进农民工城镇化化进程。

三、以治为重、进行制度建设

为了农村的“长治久安”,必须“以治为重”,从根本上做好制度建设工作。我国自秦朝开始,就把县域当作国家最基本最核心的基层单位。县域的特殊之处,在于它是城乡之间的交汇地,因而具有城市与乡村的共同点。县城往往以县域为中心形成自己的农村经济圈。县城处于大城市之末,小农村之始的连接点上。正是这种特殊的地位,使其成了连接我国城乡政治经济文化交通等方面的有机结合点。为了充分发挥它的交接点的独特作用,必须不断增强其经济发展的自身活力,建立与完善县域经济发展的内在机制。其次,乡镇政权建设要搞好。“乡镇”是我国最低一级地方行政建制(《宪法》中有规定)。“乡政”作为县、村之间的分权关系。但在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社会历史上,中央的皇权却到不了县以下的农村,所以乡镇建制往往被忽略,时有时无,或续或断,多表现为非固定性零散性等特点。1950年以后,“乡镇”已经成为我国的一种基层政权形式,但却表现为“党政权力高度统一与政治经济社会与行政权力高度集中”的部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又采取了让县政权有力,乡政权无力的办法,使乡镇政权始终处于“飘忽不定”的不稳定状态。这是极为不妥的,为了改变并彻底克服上述状态,则必须保持乡镇建制数量与规模上的适当性与合理性。这是满足农民公共需求与实现乡村有效治理的础与保障。至于在全国到底设置多少个乡镇,各个乡镇的规模有多大,人口有多少等问题,应该根据客观实际情况,实事求是有的放矢去解决。在乡镇干部的编制上,应当精简为是,避免人浮于事过于庞杂。对于村级行政要充实。不能有在名无实(有村干部,但不管事,也没什么待遇,徒有虚名)。当然,也不能没有村民民主,让村干部搞独裁,一手遮天,不许农民说话,也不为农村农民办事。要确实把村级政权办好,就应该保证村级政权的财力到位。农村干部的报酬要及时发放,村一级经费开支也要及时到位,使农民生产生活能有一个良好的稳定环境。

参考文献

1、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思想政治工作研究》.

2、创新机制走新型城镇化之路康晨《现代营销(下旬刊)》2017.9.

3、乡村振兴:产业、基建、人才与政策杨邦杰《中国人大》2017.12.

土地规划报告范文6

【关键词】基础设施;征地迁占;补偿资金;投资包干;规范管理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政府更加重视基础设施建设。一般情况下,基础设施(以下简称项目)建设征迁量大,征迁资金所占总投资比重大,征迁工作牵涉面广、政策性强、涉及群众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大局。规范项目征迁程序、强化征迁资金管理很有必要。

1征迁资金管理特点及依据

征迁资金包括直接费用、其它费用、基本预备费、有关税费。直接费用包括农村移民安置补偿费、专业项目复改建补偿费、抬田防护工程费、库底清理费。征迁资金实行政府领导、分级负责、县(区、市)为基础、项目建设单位参与的管理体制。征迁资金管理十分复杂,其特点:一是项目建设征迁涉及面广。征迁涉及群众、单位多,涉及需要工作协调的部门、层次多。二是项目建设征迁涉及政策性强。征迁涉及土地征收、房屋征迁、社会保障等多项政策;征迁所涉政策的内容多,仅土地征收政策就涉及土地规划、征用审批、耕地保护、征收公示、征地款发放等。三是项目建设征迁涉及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征迁涉及土地补偿、青苗补偿、房屋征迁补偿等,补偿资金总额固定、行业补偿标准不统一、群众期望值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有关社会和谐稳定。征迁资金管理主要依据:工程初步设计概算批复文件,具有相关资质等级的社会评估机构出具的征迁补偿评估报告,项目建设单位与征迁实施部门、征迁实施部门与被征迁对象签订的征迁协议,具有相关资质等级的社会中介机构的测绘勘测界定报告,与征迁有关的国家、地方政府(部门)政策规定。

2征迁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

1)征迁补偿标准差异大。项目建设征迁存在同期、同区域不同项目的征迁补偿标准不一致情形;相邻征迁补偿区域,城区征迁补偿与农村征迁补偿标准差别大,参照《城市房屋拆迁条例》规定执行的按市场评估价补偿,按照国家关于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政策执行的补偿标准远低于按市场评估价补偿标准。2)征迁程序不规范。项目建设客观上存在先征迁后补征迁手续的违规操作,或边征迁边办理征迁手续,没有按照规定征迁程序办理。项目建设单位未与征迁实施部门签订征迁投资包干协议,征迁实施部门未对土地征用范围、补偿标准进行公告,未与被征迁对象签订征迁补偿协议。项目建设征迁程序被简化,征迁程序执行不到位。征迁后期对“钉子户”妥协,征迁补偿“前紧后松”,同一项目征迁补偿不公。3)调查锁定信息不完善。项目建设单位未将征收调查锁定的信息在拟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对象公示,或虽已向被征收对象公示,但公示的调查锁定信息不全、公示时间少于7d。土地征收补偿协议、房屋及青苗补偿调查表无调查人和物权人签名,房屋土地证号、面积等重要原始信息填列不完整。4)调查与兑付不严肃。征迁补偿兑付表与征迁补偿调查表的内容不一致,征迁补偿调查表无征迁实施部门签字、地面附着物未标注规格。地面附着物补偿执行单价与评估单价不一致或无评估单价,征迁房屋的搬迁费和安置费计算依据不足。临时征地补偿面积大于实际测绘勘测定界面积,地力损失补偿面积大于临时征地面积。征迁补偿兑付表部分补偿表数据在征迁补偿调查表中无对应项目。5)征迁资金管理不严格。征迁实施部门出借征迁资金,擅自动用结余征迁资金支付其他工程款。土地补偿金、安置补助费等补偿款项发放经县、乡、村多环节,有的借故拖延补偿款发放、以补偿款抵扣其它费用,有的弄虚作假克扣、贪污、占用补偿款等。

3征迁资金管理建议

土地规划报告范文7

不仅要有国家统一规划,而且还要有地方城镇规划标准。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不仅要严格按照中央十二五规划要求进行统筹规划、完善功能、合理布局,而且还要再全国范围内加强城镇化建设,确保我国东、中、西,以及大、中、小等,全面协调发展。在每一个城镇建设过程中,要积极结合本地的环境条件、人文地理以及资源禀赋和产业发展基础等,对其发展进行准确定位,做精、做细城镇化建设和发展方案,最终形成自己的发展特色,以此来避免千城一貌、格式化发展局面。在此过程中,城镇规划应当具有前瞻性、连续性以及权威性和衔接性,一旦形成了规划方案,除按必要调整或修改的部分,一律不能随便改动。目前国家已经出台了《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对新型城镇化的发展做了科学、系统的规划和实施步骤。

2、强化非农用地供应控制,确保粮食安全生产

对于13亿的中国而言,只是单纯地依赖国际市场发展,可能无法有效地确保粮食作物的及时供应和生产安全性。因此,实践中为了能够确保我国十八亿亩耕红线不便,地方政府及土地管理部门,应当严格控制耕地总量,尤其是在非农用地规划建设过程中,一定要严格把关,确保土地规划的动态平衡性。在此过程中,还要注意土地的有效利用率,通过城市建成区内部用地结构的合理化和集约利用度的提高,节约土地资源。

3、新型城镇化要全面提升生态文明水平

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还要注重生态建设。在现代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一定要牢固树立低碳、绿色环保理念,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生态经济以及低碳绿色经济。同时,还要不断强化和力求节能减排,从源头上有效控制能耗、防治污染,淘汰落后企业产能,从而促进现代新型城镇化建设。在此过程中,还要有效利用节能技术、新工艺产品和新材料。在生态环境治理过程中,政府应当优先采用经济和法律手段,而且还要适当的采用行政手段。其中,经济手段主要是指收费、排污权交易以及补贴。实践中,补贴和收费制度已经被广泛的应用到实处,但对于部分企业而言,宁愿少交罚款,也不愿投资污染治理。在未来的环境监管中应积极研究和尝试排污权交易制度,以达到污染物总量的控制。

4、要通过信息技术发展,系统推进和引导新型城镇化的科学发展

《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正式出台,为我们展现的绝不是一个大干快上的跃进计划,而是强调人的城镇化和绿色智慧城市的伟大蓝图。作为城市信息化建设的新模式和新阶段,解决“城市病”的重要途径,智慧城市在新型城镇化过程中的作用引起了特别的关注。在最新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政府一再强调要把创新放在深化改革的核心位置,尤其要发挥科技创新的作用,因此,在建设新型城镇化中,李江颖领航动力信息系统有限公司湖北武汉430072信息化被寄予了厚望。如何将信息化、工业化与新型城镇化进行融合发展,似乎也成为诉求相关者普遍关心的问题。城镇化的过程往往也是各种矛盾集中爆发的一个过程,在城市化率快速提升的背后,掩盖的是城市化过程中衍生的巨大经济与社会问题。人口拥挤、交通拥堵、环境污染、住房困难等“城市病”层出不穷。这警示我们:在解决了人口从农村进入城市的问题之后,更大的挑战是如何解决“以人为核心”的宜居环境,以实现健康、可持续的发展,推动城乡保障、社会事业、公共服务设施的均衡化。走新型城镇化道路就是要紧紧围绕全面提高城镇化质量,加快转变城镇化发展方式,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以综合承载能力为支撑,以体制机制创新为保障,走以人为本、四化同步、优化布局、生态文明、文化传承的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智慧城市(镇)是信息化与城镇化结合的有效模式,这样可以有效满足现代化新型城镇居民的日常生活和工作需求,帮助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提高管理质量和服务水准。城镇化建设过程中,采取公共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其中包括污水处理、交通设施、空气质量监测、水电气供应、轨道运输、公共安全、社会保障、金融以及城管等系统,而且对现代信息技术的依赖性不断增强。从实践来看,信息化建设不仅可以有效改善供需结构,扩大消费需求,可不断优化产业结构及其发展,促进新型城镇化转变,促进经济成功转型,以此来确保城镇化建设进程的可持续。在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工业化、信息化有机地融合在一起。互联网、电子商务、电子支付等应用的普及,将改变政府、企业和居民传统的交易和消费行为,推动现代服务业发展壮大。新一代信息技术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到2020年将发展成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2013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城镇化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历史任务,与农业现代化相辅相成。要遵循城镇化的客观规律,积极稳妥推动城镇化健康发展。新型城镇化建设是较为复杂、系统的工程,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既要积极筹划,千方百计推进城镇化的进程,又要保持客观、冷静的态度,稳中求进,不可急功近利,不搞城镇化的“”。

5、结语

土地规划报告范文8

 

生态文明作为一种新型文明形态,其理论精髓为人与自然的高度和谐。生态文化是生态文明的重要支撑,其“核心就是人类的环境意识,集中表现为人类社会经济与环境资源的可持续发展。”[1]生态安全作为生态文化建设的重要落脚点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一直是学界关注的热点,它是指“生态系统的健康和完整情况,是人类在生产、生活和健康等方面不受生态破坏与环境污染等影响的保障程度。”[2]而农村土地的开发利用正是生态安全至关重要的一环。土地是不可再生的重要自然环境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与发展的物质保障,“地者,万物之本原,诸生之根菀也。”(《管子•水地》)“理民之道,地著为本。”(《汉书•食货志上》)英国古典经济学家威廉•配第亦认为“土地是财富之母”。土地利用直接影响着生态安全,是生态环境变化的“晴雨表”。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和环境规划署(UNEP)专家认为,环境退化很大程度上与对土地的不合理利用相关[3]。长期以来,安徽省一些农村在土地利用中,由于急于追逐经济效益,不同程度地引发了水土流失、土地退化等多种问题,带来生态环境状况的恶化,也威胁着人们日常生活的安全。因此,加强农村土地利用的环境生态建设,提高人们的生态环境与可持续发展意识,对构建和谐安徽、富强安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   安徽是一个农业大省,农村人口多,耕地面积少,是我国典型的人多地少的省份之一。据《安徽省(1997—2010)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9年安徽省土地总面积14012579.20公顷,人均土地0.23公顷,分别居全国第22位和第24位。其中农用地11053109.17公顷,占78.88%;建设用地2014504.33公顷,占14.38%。农用地中,耕地面积为5971720.64公顷,园地面积为344875.62公顷,林地面积为3378719.61公顷,牧草地面积为43413.63公顷,水面面积为1314379.67公顷;建设用地中,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面积为1262970.74公顷,交通用地面积为261456.05公顷,水利设施用地面积为490077.54公顷;未利用地中,面积为944965.70公顷[4]。土地利用上,对比《安徽统计年鉴(1995—2011)》中的相关数据不难发现,十余年来,全省各类土地数量皆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变化。农用地中,耕地净减少151265公顷;园地减少1937公顷;新增林地513231公顷。建设用地中,居民点及工矿用地增加了79038公顷,水利设施用地增加了4194公顷;交通用地面积减少154912公顷。未利用地减少1363693公顷。应该说,近十余年来,全省在调整土地利用结构、治理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上,确实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不能忽视一些地区在土地利用方式上还明显存在不能统筹兼顾,致使域内水土流失严重,造成生态环境呈恶化态势的现状,主要表现如下:   (一)可用地资源匮乏   据《安徽省(1997—2010)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全省土地开发利用程度较高,已达93.26%,比全国平均高出19.06个百分点。具体为土地垦殖率42.62%,复种指数达195.30%,水面利用率达到40.34%,森林覆盖率25.60%,城市建筑总面积与用地面积之比为0.233:1。而未利用地仅占全省土地总面积7.74%,耕地后备资源所剩无几。其中就平原区言,耕地开垦几达极限,丘陵岗地部分宜农荒地因水源限制,已难以再农耕,而沿江沿淮湖泊和山区又不宜农耕。全省耕地资源不仅紧张,而且即便在有限的耕地中,亦存在因生态状况差而失去耕作价值的情况。   (二)植被减少迅速   我省人均耕地面积少,且分布极不平衡。据《安徽统计年鉴(2011)》,皖北平原区域耕地面积占全省总耕地面积56.2%;江淮丘陵和沿江平原地区占17.1%和14.4%;皖西大别山区和皖南山区占6.1%和6.2%。农村土地利用中,“由于各种工程建设如高速公路、快速铁路、公路的修建等占用了大量农田,穿过未开发的山林区、山野、平原等,导致土地空间重组现象如河流山川等水路廊道被切断,河流改道或暗渠化使生物生存、栖息与迁移空间受阻,”[5]致使全省每年皆有一定范围的有林地逆转为无林地、疏林地和灌木林地;一些天然成片草地正在不同程度地退化,甚至是沙化。   (三)水土流失加剧   随着全省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人们在改变土地利用结构的同时,也引发了土壤侵蚀的发生、发展和演变。如有的地方大规模地进行开山采石取土、毁林造坟、陡坡开荒等活动,导致多处地段发生水土流失,甚至造成河床抬高,水库、航道和港口淤塞,生态环境破坏严重。众所周知,安徽山区面积较大,占全省总面积2/3以上,较平原地区,山区发生水土流失的几率更大。据项思可先生考证:20世纪90年代初,全省水土流失面积占土地总面积21%,近年来平均每年治理面积约400万公顷,平均每年新增水土流失面积达600万公顷,且治理速度赶不上新增速度,水土流失有继续恶化的趋势[6]353。如此局面如不迅速加以控制,将极大地危害着生态环境安全。   (四)动物多样性降低   由全省十余年的土地利用变化可知,不仅自然植被逐年减少,而且境内的动物种类亦在减少,生物多样性降低。而江河的水质受到污染,许多鱼类也因此失去生存的场所,导致局部鱼类产量急剧下降,加快了生物多样性的减少。显然,这对维护全省大自然生物链的平衡极为不利。   (五)湿地功能退化   安徽湿地资源丰富,但是一些地方政府出于对土地资源的需求,往往变相地把湿地改作他用,如有的湿地被改为人工养殖的水产池塘,有的被改为农业及工业用地,致使湿地面积减少。另一方面,随着全省工业的快速发展、人口的增加,湿地以及流往湿地的沟坝常积聚有工农业生产废水、居民生活污水及垃圾等,水体污染严重,如常年排入水中的COD、无机氮、无机磷、氨氮、石油类等主要污染物,对湿地生态环境造成污染。它们皆给湿地生态系统带来了影响,使湿地生态功能退化。#p#分页标题#e#   (六)土壤质量滑坡   近些年来,安徽一些地方农民为了能增加土地的附加值,使粮食连续增产,他们加大了对耕地的利用强度,不断地增加农药和化肥的使用量,少用或不用任何农家肥或有机肥。毫无疑问,如此做法,加剧了土地的酸化、盐渍化,使农田土壤肥力下降,引起土壤性质的改变,导致土地质量下降,最终使土壤生态环境逐步恶化。   (七)土地污染严重   在一些农村地区,村民的生活污水及固体垃圾被直接排放,位于乡村或周边地域的一些企业排污也很难达标,排出大量有害物质。甚至一些企业的固体垃圾,如矿业开发产生的废石、煤矸石等废弃物因为长期露天堆放直接挤用了耕地,占用、损毁了大量的农田,也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安徽农村土地利用中的如上环境生态“痼疾”,已成为制约安徽经济长远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考析其中原因,大体缘由如下:   其一,土地资源意识不强。土地是不可再生资源,必须进行保护性开发利用。然而一些地方政府的行政人员不能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对土地利用中的环境保护认识不足。有的为了追求政绩,片面追求GDP的快速增长,在土地开发利用上,不顾环境的承受能力,表现出较大的主观随意性,使当地生态环境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如盲目设立开发区、乱批滥占土地,在开发过程中,“把土地资源作为地方上‘原始积累’和政府消费的财源,通过土地‘农转非’这种土地使用形式转变过程中产生的巨大土地经济收益,大量获取土地资本增值收益,却加剧了对生态环境的索取,造成了生态环境破坏污染的问题。”[7]   其二,土地利用规划滞后。安徽是一个以农业为主的省份,人口基数大,对粮食的需求也较大。这就需要对有限的耕地加以高效利用。但现实情况是,有的地方政府长期缺乏有效的土地利用规划,有的虽有规划却得不到实施,有的则规划不合理。“有些地方编制土地利用规划时,不顾本地的实际情况,片面追求‘高起点、高标准’,在没有建立新的体制和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的情况下,盲目提高用地指标,不重视甚至忽视对耕地的有力保护,致使耕地数量锐减,加剧了人多地少的矛盾。”[8]而在某些地区,人们为了生存而大面积毁林开荒、开垦陡坡滩涂、开发荒地和湿地。不难想象,林地湿地面积的减少降低了环境质量,陡坡开垦导致了严重的水土流失,滩涂开垦降低了湖泊的调蓄能力,容易诱发洪水灾害。   其三,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农村土地利用中的生态环境保护方面,虽然已有一些法律法规,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还存在着许多盲点。尤其是针对农村土地利用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暴露出的新问题,现有的法规条文存在着一定不足,不能为土地生态安全提供有力的支撑。如1998年的土地法因为与《水土保持法》没有有效衔接,致使生态退耕地一直被视为耕地,无法获得明确的法律地位,客观上制约了耕地质量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工作的开展[9]。目前在一些农村,很多有关土地利用中的生态环境保护的办法,多是由开发者在具体实践中一边探索一边付诸实施的,缺乏法律上的约束。显然,这些已经无法保证土地利用中生态环境安全,亟待规范和完善。   其四,村民环保积极性不高。安徽农村土地利用中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是村民,就整体而言,他们的文化素质不高,对生存环境的关注度较低,也缺乏一定的环保知识。调研发现,在时下的很多乡村,居家的多是老人和未成年人,他们对周围的一切都不太关心。同时,因为生活相对困窘,他们日常的土地耕作,多是追求短期的经济效益,一切以是否能为其带来收益为目标,根本没有意识去关注他们的行为是否破坏了自然生态环境。还有的村民,受传统道德观念、小农意识的影响,“整体环保意识缺失,缺乏全局观念,不了解个人行为与全球整体环境变化的关系,村民参与环境保护的程度低,尤其是当环保活动给自身带来一些不便或需放弃一些即得利益或要进行一些必要投入时,大多数村民往往会选择放弃。”[10]2010年,在安徽17个市92个乡村开展的“安徽农村生态调查”结果也说明了这一点,当1124位被调查者被问及“如果有一种农药对庄稼的病虫害很有效但属于高度农药,你会用吗”时,只有26.1%(293人)的农民选择了“不会使用”[11]。   其五,部门管理不严。随着城镇化的不断推进,部分农业用地被转化为建设用地,这是安徽乃至全国农村土地利用中不得不面对的现状。有的地方政府为了吸引外资,片面加大筹集建设用地,往往出现侵占耕地的情况,土地违规案件屡禁不止。甚至有些地方政府采取“先上车、后买票”的做法,先给一些项目用地大开绿灯,抱着“出问题再回头来想解决办法”的想法,形成恶性循环。   其六,土地生态建设基础薄弱。就安徽农村土地利用的生态环境保护而言,大多数农村尚缺乏有效的管理机制,乡村所在的地方政府对此也少有投入,缺少生态保护等专业的组织以及承担环境保护宣传的专业人员,难以开展环保宣传、普及工作,无法对村民进行生态、环境、土地资源与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教育。有的地方虽有相应机构及队伍,但机构松散,人员专业素质也不高,宣传得不到应有效果,更谈不上能与农村土地利用中生态环境保护的新形势、新任务相适应。   二   为了解决安徽省农村土地利用中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的上述问题,促使土地利用向合理化方向发展,逐步优化生态环境,通过实地调研,建议如下。   (一)牢记“惜土”国策,科学合理规划   安徽省人多地少,土地资源贫乏。思想上,必须要时时牢记“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坚持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要求以人为本,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要依据社会、经济、生态相统一的发展原则来进行土地利用中的生态环境建设,牢固树立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理念,正确处理眼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的关系,倡导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互利共生。要树立辩证的资源观。土地开发利用中,要始终不忘生态保护,要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对部分农村因为掠夺性使用土地而导致土地质量下降及水土流失等违背土地利用中生态规律的现象,一定要按照科学发展的原则加以解决,促进农业用地及农村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土地是一种不可替代的重要资源,是否可以合理地开发利用土地,将直接影响着经济社会能否可持续发展。安徽是一个人均土地资源相对匮乏的内陆省份,农用地的自然供给和经济供给极为有限。随着中部崛起与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区的不断推进,当前正处于经济社会和工业化的快速发展时期,人地矛盾和环境问题十分突出。因此,在农村土地利用中的生态环境保护上,必须要制定好具有超前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的规划。土地规划是土地管理的“龙头”和依法行政的基本依据,其目的就是为了合理、高效和永续地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土地生产力。要按照规划对土地进行综合开发、利用、治理、保护和管理,改善农业生产的基本条件。否则,就很可能会引发上文已论及的诸多问题。尤其是安徽省能够开发成耕地的后备土地资源本来就少,而一些尚未开发利用的土地资源大多质量差,且开发难度大,有的因为主体功能区的限制也不宜开发。再说土地开发利用本身就具有两重性,开发得不好,就会破坏生态环境。故“要吸收历史上土地开发的经验教训,制定土地整理、开发利用的专项规划,依据规划进行相应的土地利用活动;要根据土地适宜性评价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要以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洪、防灾、防水土流失为前提,适度开发,不能违背自然规律搞过度开发。”[6]353要充分发挥规划的约束和控制作用,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同时,实现好生态环境的保护。#p#分页标题#e#   (二)加强理论研究,保障村民权益   在安徽农村土地开发利用的过程中,要维护好生态环境安全,规划固然重要,但对相关论题的理论研究也必不可少,理论指导实践。当前,首先要加强对农村土地利用中的生态环境保护理论体系建设和基础开发的研究,尤其要关注生态理论的含义、地位与作用、建设的重点和基本框架等方面的研究。其次,要针对土地开发利用中保护生态环境出现的新情况、面临的新问题,结合具体实际展开创新性地研究工作,并努力将相关实践上升为理论,为指导和推进新农村建设土地生态环境体系建设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同时,在安徽农村土地开发利用过程中强调生态环境保护,还应充分尊重村民的合法权益,保护好他们的切身利益。具体来说,农村土地使用首先要征得全体村民的同意,决不能“暗箱操作”,做违背村民意愿之事。要充分尊重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土地利用过程中要时时考虑农民的一些现实、具体困难和长久生计问题。村民作为土地的使用者,理应参与土地收益的分配。根据地方经济建设的需要,在必须征收村民土地的前提下,一定要综合考虑被征收耕地的类型、质量、等级、区位等多种因素,给农民支付足额补偿金,任何单位或部门决不可随意或变相克扣。还可创新方式,探索其他分配途径,如可以用“土地换社保”。村民所承包的土地,本就是他们就业、生活、养老等保障的可靠依托,他们手中有地心里不慌,可以说,“土地是农民最大的社会保障”[12]。因此,在征地的同时,要建立相应的社会保障制度,尤其是医疗和养老保险制度,消除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一些基础较好的乡村,可以创造条件,鼓励农民把土地使用权变成股权,让他们通过土地入股的形式获得股权收益。此外,地方政府还要预留一部分土地出让金,定期地对失地农民进行再就业培训,并在劳动就业方面给予必要的指导,如提供就业信息、组织劳务输出等,鼓励他们自谋职业。   (三)创新工作机制,实行部门协调   安徽农村的土地利用,工作机制上要不断创新。首先要建立农村土地利用信息传递机制。一定意义上,信息的搜集、处理、加工、传递和控制,是保证农村土地科学开发利用的重要基础。各地要结合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应用3S等现代技术手段,获取真实、详细、准确的土地数据和图件,建立起开发利用所需的各类用地数据分析的信息平台。鉴于土地利用变化情况的不断变化,为了能及时有效地加强对农村土地的管理,还需对土地利用状况进行动态监测,并对变化情况的数据适时更新,以便准确地了解不同时期土地利用的变化情况。然后再通过分析监测的数据,随时找出农村土地利用中可能影响到生态环境等方面的问题或隐患,实现对农村土地资源的优化利用。其次要引入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对土地利用过程中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因素进行识别、分析、预测和评价。当前,要重点关注“调查土地生态环境问题,分析土地利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提出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的建议,提出进行土地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分区、确定管制规则,提出重点区域的土地利用调控指标建议,提出生态改善目标和生态建设用地安排的建议”[13]等方面,从源头上减少不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可能性。最后还应引入风险预防机制。将风险预防机制落实到土地的开发利用之中十分必要。当下,要重点运用经济刺激手段,要求相关部门和企业缴纳风险保证金,作出承诺,以确保他们的所作所为不会对土地环境生态资源造成负面影响。特别是对一些大项目,则要求有关法人在土地利用前,必须提交土地开发报告和土地环境影响评价方案,强化他们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诚然,以上机制的落实,离不开各部门的齐抓共管。调研发现,在一些农村的土地开发利用过程中,存在着政出多门、职责不明、执法不一等问题。因此,要加强部门间的交流与合作,在科学发展的目标下冲破行业壁垒。国土部门要加强与农业、林业、水利、规划等部门的工作对接,尽快制定并不断完善评价土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执行标准,处理好耕地保护与工业建设等方面的关系,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此外,土地部门还需积极与各乡镇政府密切沟通,在确保耕地总量不减、质量不降的前提下,使乡镇建设和工业布局规划等与土地利用规划优化配置,以便使土地利用中生态环境保护落到实处。   (四)加强生态教育,优化宣传手段   提高安徽农村土地利用的环境生态质量,必须对全民实施生态意识、资源知识、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教育,全面提高公众的生态文化素养。具体到教育内容,要围绕“为人类的发展而协调自然和社会”这一主题,以生态基本知识和生态协调和谐思想等为主要抓手。教育对象上,首先要加强对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的生态环保知识教育,要让他们充分了解本地的生态环境状况,认识到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改变唯GDP至上的发展观;强化他们为政一方,造福一片的执政理念,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来推动经济的发展。其次,要把生态教育作为中小学生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采取多种形式,对中小学生进行较为系统的环保科普及环境道德伦理教育,提高他们的生态意识和生态伦理水平。教育方式上,鉴于生态教育是一种终身的、持续的教育,需要各方面持久共同的努力。学校应首先担负起教育重任,将生态文化作为学生必修的教育内容。同时,还需要争取各环保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的有力支持,学用结合,同心共力。   在加强教育的基础上,还要注重对有关人员的培训。第一,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生态保护、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知识培训,不仅使他们充分认识保护生态的重要性,也要使他们能够掌握一定的环保知识。第二,加强对企业法人代表、各级环境管理部门干部的生态保护的岗位和技术培训,培训要突出实用知识及技能,能够切实有效地指导其工作实践。当前,尤其要不断推动和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机构和专业队伍建设,完善土地规划师执业资格制度。要明确土地规划师工作中的权力、义务和责任,提高其工作积极性和社会责任感;要“把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队伍纳入巡察序列,落实人员在岗到位,真正拥有一支政治思想过硬、业务熟练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队伍,保障农村土地利用规划管理制度的顺利实施。”[14]加强生态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也是生态教育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生态宣传的目的是提高全民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要让大众尤其是广大农民认识到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忧患感。在宣传主体上,可依靠宣传、文化、工会、共青团、妇联、教育部门等机构或社会团体,广造舆论,使生态保护理念深入人心。在宣传载体上,可创新渠道,通过网络、报刊、影视、广告、舆论、讲座、演出等多种宣传形式,还可“通过在社区便利店设立绿色产品专柜、放置分类垃圾桶和家用电器以旧换新等措施鼓励居民形成绿色生活方式。充分发挥主题活动的作用,在文学创作、书画摄影、广播电视等领域积极创作贴近百姓生活的生态保护题材的作品”[15]等,普及生态文化知识,增强全民的生态责任感。在宣传手段上,可首先积极引导成立村内民间生态环境协会或组织,可在村域经济中每年列入专项资金,组织民间环保公益活动,监督村内环境保护工作。#p#分页标题#e#   其次可充分发挥保护生态环境的榜样示范作用,大力宣传一些组织和个人在土地利用过程中的成功做法。再次,结合“世界环境日”、“土地日”等重要纪念日,组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积极倡导“绿色消费”,让全民了解到注重生态保护和节约土地资源的重要性。同时,要把生态宣传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结合起来,严格控制人口数量,优化人口布局,提高人口素质。最后,构建通畅、便捷的信息和意见反馈渠道与机制,利用农村的广播站、群众性演出活动、路边的墙体、人群较为集中之处的电子宣传栏等,设立开放的公众信息平台,切实有效地提高村民的环境保护意识。   (五)严守法律法规,激发全民参与   农村土地利用的生态环境保护,离不开相关法律的强力支撑。近些年来,国家出台了《土地法》、《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草原法》、《防沙治沙法》、《水土保持法》、《水法》、《环保条例》等一系列政策法规,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制保障。当前,在加大这些法律法规宣传力度的同时,还要从守法和执法两个层面强化宣传效果。实际工作中,首先要守住耕地“红线”,划定基本农田粮田保护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耕地的用途,加强区内耕地质量保护。其次要始终把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土地开发过程中,要根据其类型,遵循客观规律,采取综合措施,提高土地资源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增强土地的生态功能。鉴于安徽山地丘陵区较多,要特别加强对水土流失的防治。把治理与开发结合起来,加强水土流失防治的科学研究和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改善土地生态环境和农业生产条件,切实解决危及这些地域的生态环境的难题。守法及执法的同时,也要注意调动广大村民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只有全民的主动参与,构建环境友好型的生态社会才能真正落到实处。首先要激励村民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自觉性、主动性及创造性。如日常生活中,要求他们每天的生活垃圾尽可能做到定点分类堆放;定期或不定期地参与各类“培绿”活动;要求他们参加环保问题听证会并鼓励他们积极发言等。其次要加大公众参与土地管理的力度。土地利用过程中,必须构建完善的信息公开系统,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土地职能等部门要将土地政策、土地生态安全标准、土地执法进程尽可能公开,并且对其中技术含量较高的内容向公众解释;同时,可能对土地生态造成影响的企业应定期向公众出示与周边环境密切相关的文件,并对污染处理和土地保护措施做出说明,以便公众进行了解和监督。”[16]   (六)积极寻求方略,严格土地管理   安徽农村土地利用中,如何能使生态环境得到切实保护,预防是前提。开发过程中,一定要从源头切断可能对农用地产生污染的诸多物品,如各种农药、化肥,以及生活及工业垃圾;而对于那些已经遭到污染的田地,要注重其环境生态的修复。根据土地的类型和污染的程度,可综合利用工程、生物学及物理化学等方法。安徽省要紧抓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等历史机遇,继续大力推进退耕还林还草工程,恢复植被,狠抓造林质量,确保栽一片树,成一片林。耕地上减少无机肥用量,增施农家肥、草木灰等有机肥,避免土壤板结,改良土地理化性状。注重提高土地效益,实行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其次要改善基础设施,兴修农田水利。各地方政府每年都应安排适量资金改善基础设施,兴修水利。水利是农业的命脉,是改造中低产田的基础。农民一旦家里有粮和其他收益时,就会自觉地投入到改善生态环境的活动之中。最后要加强与农林院校和科研机构的技术合作,依靠科技进步,全面提升耕地的产值。具体说,要加强耕地保护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重点开发保护性耕作、地力培肥、中低产田改造、退化耕地修复等技术,在已有耕地上加大科技含量,提高单位粮油棉等产量及质量;完善耕地保护的预警、预报、评估技术体系,提高耕地生态环境保护的执行力。   农村土地修复和整治过程中,更应严格管理。科学而严格的管理是最终实现生态保护、自然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重要条件。首先要严格定额审批制度。国家和省里下达的用地指标,地方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突破。中小城市、城镇新建或扩建,应本着小而精的原则,制止强占耕地和盲目扩建等行为。各地要严格执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严格控制建设占用耕地,“对于农民住宅、工矿企业等建设项目,要严格审批,能用非耕地的不用耕地;要搞好土地开发管理,鼓励农户、集体组织、土地开发公司有计划地开垦一部分质量较好的宜农荒地,充分利用坡地、滩地,村旁、路旁的零散地来弥补耕地的不足;搞好土地复垦。”[17]其次要建立奖罚分明的制度,完善土地利用中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对那些在土地利用中环境保护方面做得好的企业或个人,要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而对于一些盲目开发土地,造成生态环境污染的的企业主或个人,则要令其向地方政府交纳一定量的罚金。各级土地管理部门应落实各级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严格土地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同时,每年还要将土地利用、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任务进行层层分解,将环保工作成绩列入地方行政领导工作实绩考核的有机内容,与政绩考核挂钩,作为其升降职位的重要依据,以保证其在土地开发利用中时刻不忘保护生态的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