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村寨构筑元素

民族村寨构筑元素

 

中国民间文化遗产抢救工程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王锦强指出:“少数民族文化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民族的固有财富.党和国家对少数民族文化一直采取保护政策,并在相关文化建设项目上给予极大的扶持和相应的倾斜.2009年7月,国务院颁布《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若干意见》,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份以国务院名义出台的加快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发展的文件,具有开创性的意义”[1].因此,保护黔东南原生态民居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所有人的责任和义务,义不容辞.凯里学院建筑工程学院与同济大学研究规划设计院、香港大学等32人组建雷山县民族村寨工作团,及时调研雷山县治安村、陶尧村少数民族文化现状,这是保护人类文化多样性时念的具体体现.根据雷山县政府部门建设局提供的地形、地貌、建筑物方位标注图纸,对雷山县具有代表性的治安村、陶尧村之建筑风貌、建筑年代、村寨路况及水电供给现状进行了实地调研核对,并统计数据,提炼、研究其民族建筑元素.   1民族村寨建筑风貌   建筑风貌按Ⅰ、Ⅱ、Ⅲ、Ⅳ类进行调研、标注.Ⅰ表示该建筑物风貌处于最优等级,可以保持现状(图1);Ⅱ表示该建筑物风貌良好,稍施以修缮即可保留(图2);Ⅲ表示该建筑物风貌一般,与当地民族建筑形式有较大差异或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需做较大的修缮才能保留(图3);Ⅳ表示该建筑物风貌差,与当地民族建筑形式格格不入或无法恢复原貌,需进行拆除(图4)①.陶尧村地势起伏较治安村大,2村建筑皆倚山而建(图5),或依村内道路、地形而修,1~3层房屋约占98.4%,但陶尧村建筑“五柱三开间”居多,石砌堡坎.两村居民为苗族、汉族杂居,因受苗族文化和山地环境影响,村内建筑以木构吊脚楼形式为主,一层圈养牲畜,二楼人居,三楼为仓储.此类建筑皆为穿隼构造,三角形屋架铺檩条、椽皮,侧翼附有屋脊角吻(图6),上盖陶瓦,下有吊挂、吊瓜(图6),墙板大多为木板嵌槽拼装而成,向阳之处屡见“美人靠”(图7).近10年新建的木结构住宅均刷有桐油或清漆防腐,民居大门基本为双扇平开门,以双扇平开窗为主,年代较久(70年以上)的建筑采用平开或固定窗花居多(图8).2村寨有少量新建房屋外观与村寨整体的民族建筑风貌不够和谐,如安装防盗网、铝合金窗、蓝色玻璃窗、钢制卷帘门、外墙贴瓷砖、钢砼结构建筑等显得十分另类(图9).分析认为,陶尧村建筑虽较为陈旧,但整体保存完好,尤显古朴自然,仅需稍作修缮,个别钢砼结构建筑需拆除.但治安村建筑较为破旧,且钢砼结构建筑较多,约占全村总建筑量的30%,急需对整体布局重新规划,拆除Ⅳ建筑,修缮Ⅱ、Ⅲ建筑,遏制乱建现象,以维持民族村寨的原生态与整体民族风韵.   2民族村寨建筑年代   从调研结果来看,治安村约1/3的建筑在30年以下,其中年限在90年以上的古建筑占不到一成,近1/2的建筑年限在31~60年.陶尧村90年以上的建筑约占三成,有10余幢建筑甚至达200多年,个别粮仓有300年以上历史,虽年代久远,但多数结构完好.近1/3的建筑年限在61~90年,近1/4的建筑年限在31~60年,近30年内建的建筑约1/7.治安村、陶尧村的建筑年代统计分别见表1和表2.尽管2村30年以上建筑居多,但整体建筑群落民族特色明显,单体建筑和附件(如:美人靠、窗花等)精致、古朴.   3建筑性质和功能   在调研建筑性质和功能方面,主要从建筑用地的权属、已标注建筑层数的核对以及建筑功能等方面进行调研,其中建筑又分为9大类进行标注,并分别用字母A、B、C、D、E、F、G、H、J标注于图纸中,其中:A—行政、B—宗教文化、C—商业、D—生产(作坊)、E—居住、F—仓储、G—厕所、H—教育、J—混合功能[2].陶尧村和治安村建筑使用功能类型主要有人居、仓储、行政办公以及牲畜用房.调查结果显示,治安村、陶尧村建筑物性质和功能如下:(1)除2村村委会行政办公楼、陶尧小学、治安村篮球场为公共属有外,其余建筑皆归属村民私有;(2)独立仓储用房较少,多以人居住房的底层作仓储使用,两村的建筑物性质和功能统计如表3、表4所示;(3)治安村中独立砖混结构16幢,钢砼结构8幢.层数为4层的建筑2幢,3层的35幢,2层的72幢,其余建筑皆为木结构1层;(4)陶尧村中独立砖混结构18幢,钢砼结构3幢.层数为4层的建筑3幢,3层的建筑117幢,2层的建筑83幢,其余建筑皆为木结构1层.分析认为,治安村和陶尧村的45幢砖混、钢砼结构建筑与村寨整体木结构民族特色建筑群落不协调,需拆除.单体木结构建筑中的底层砖混结构、铝合金玻璃窗、外墙瓷砖等局部构件未能与该木结构建筑整体风格融合,需改造.   4雷山县原生态民族村寨建筑元素   从对治安村、陶尧村的调研及雷山县域内建筑来看,雷山县原生态民族村寨建筑元素可分为整体建筑元素和局部建筑元素2大类.整体建筑元素有西江千户苗寨、朗德苗寨和陶尧村等保存完好、布局得体的木结构建筑群落及独立标志性建筑(如鼓楼、吊脚楼、风雨桥、禾晾等).局部建筑元素有陶瓦、屋脊角吻(植物类和动物类)、斗拱结构、穿隼构造、吊瓜、吊挂、美人靠、窗花和石砌堡坎等等.依据雷山县“十二五”规划纲要中“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增强可持续发展的能力”的政策,坚持开发与节约并举、节约优先的方针,按照有限开发、有序开发、有偿开发的原则,建议对雷山县民族村寨进行具有苗侗族特色建筑元素的修缮和改造,传承、提炼和创新局部建筑元素,组建和谐和美观整体民族建筑群落,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从而实现“人文雷山、生态雷山、魅力雷山、平安雷山、和谐雷山、富裕雷山”的总体目标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