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移民安顿点的消防布局

生态移民安顿点的消防布局

 

近几年来,国家对贫困地区特别是中西部贫困山区大力开展生态移民工程。通过跨区域搬迁、当地集中安置的方式,帮助改善生态环境恶劣地区的居民生存环境。为保障生态移民安置点消防安全,必须合理的规划与建设生态移民安置点,避免安置点居民在生活刚有改善出现“因火返贫、因灾致困”的情况。   1现状   以宁夏固原市为例,固原市户籍总人口155.5467万人(2009年统计数据),其中,农业人口128.62万人,固原市“十二五”生态移民涉及四县一区62个乡镇,545个行政村,1280个自然村,总规模为53464户232475人[1],移民人口数占实际人口数接近15%,占农业人口数18%,因此,保持生态移民安置点的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对整个地区消防安全有重大意义。目前生态移民主要是当地集中安置和跨区域搬迁两种形式。对于一些生态环境较好的地区,主要采取将散居的居民集中建设就近安排。对于一些生态环境恶劣,当地不具备农业生产条件的采取异地迁建的方式。对于当地集中安置的安置点,由于近几年来大力实施的退耕还林还草和旅游扶贫项目,山地绝大部分被改造为山地林区,相应的安置点大部分集中在山地林区开阔地带。对于干旱少雨缺水地区,政府统一安排通过跨区县,甚至迁至省内其他自然条件较好的地区。   2消防规划与建设   1)安置点的选址。生态移民安置点选址主要考虑接近水源、道路,对于安置在山地林区的安置点宜选择在开阔地带并与山体设置一定的避让距离,避免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与林区边缘距离不宜小于300m,或采取防止火灾蔓延的其他措施,同时宜设置于林区常年全年最大频率风向平行的地带,防止居民生活用火产生飞火引发山林火灾和林区火灾威胁安置点。   2)安置点的总体规划。安置点规划道路设计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宜设置两个出入口,道路设置宜考虑消防车的通行。考虑消防车通行应满足:a.道路承载力应满足消防车荷载的要求。b.车道的净宽不宜小于4m。c.车道的4m高度内不宜有障碍物。d.满足转弯半径。e.尽头式车道满足回车要求。建筑间的防火间距应满足《农村防火规范》[2]对建筑间距的要求。   3)安置点的院落布局。院落布局时宜考虑将柴草堆垛独立设置在院落外的麦场,院落内堆放少量的柴草、饲料时与建筑之间采取防火隔离措施。沼气池宜布置在院落内人员活动较少的区域并与厨房等明火散发地区间距不应小于25m。宜单独建造存放柴草等材料和农具物资的库房。   4)安置点建筑物的防火设计。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不宜低于一、二级,建筑耐火等级应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3]规定执行。建筑屋面宜采用现浇混凝土或预制楼板,当采用木屋顶等可燃材料时,不燃烧体分户墙应高出屋顶不小于0.5m。存放柴草等材料和农具物资的库房与其他用途房间合建时,应采用不燃烧实体墙隔开。   5)消防设施设置。具备给水管网条件的农村应设室外消防给水系统。不具备给水管网条件或室外消防给水系统不满足消防供水要求的农村,应建设消防水池或利用天然水源。消防水池建设时容量不宜小于100m3,建筑耐火等级较低的安置点消防水池的容量不宜小于200m3。同时应采用保障消防用水的技术措施。安置点应根据给水管网、消防水池或天然水源等消防水源的形式,根据经费配备相应的消防车、机动消防泵、水带、水枪等消防设施。建议尽可能配置机动消防泵,机动消防泵应存储不小于3.0h的燃油总用量,每台泵至少应配置总长不小于150m的水带和2支水枪。   6)用火、用电、用气、用油注意事项。用于炊事和采暖的灶台、烟道、烟囱、火炕等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建造制作。烟囱穿过可燃或难燃屋顶时,排烟口应高出屋面不小于500mm,并应在顶棚至屋面范围内采用不燃烧材料砌抹严密。烟道直接在外墙上开设排烟口时,外墙应为不燃烧体且排烟口应凸出外墙至少250mm。燃煤燃柴炉灶周围1.0m范围内不应堆放柴草等可燃物。燃气灶具宜安装在有自然通风和自然采光的厨房内,并应与卧室分隔。室内的电气线路敷设应避开潮湿部位和炉灶、烟囱等高温部位,并不应直接敷设在可燃物上;当必须敷设在可燃物上或在有可燃物吊顶物的吊顶内敷设时,应穿金属管、阻燃套管保护或采用阻燃电缆。卤钨灯和额定功率超过100W的白炽灯泡的吸顶灯、槽灯、嵌入式灯,其引入线应采用瓷管、矿棉等不燃材料做隔热保护。农机具的燃料汽油、煤油、柴油、酒精等可燃液体不应存放在居室内,必须存放时,可设置于开敞的棚房内,且应远离火源、热源。   3结语   目前生态移民安置点的建设主要由政府财政支持并负责建设,这就为统一消防设施最低配置提供可能。各级相关参与建设部门也应积极探索模式,通过统一采购、预制降低成本,节约更多的资金,建设更多的消防设施,让生态移民安置这项改善民生工程实施的更加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