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金融创新风险管理对策分析

商业银行金融创新风险管理对策分析

一、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潜在风险

1.金融创新增加了表外风险。金融期货、金融期权、远期协议、互换均属于表外业务的创新,由于表外业务不在资产负债表中反映,但一定时间又可能转化为商业银行的真实负债,因而表外业务的发展也加大了商业银行经营过程中的潜在风险(即没有在资金平衡表中得到反映而又可能转化为商业银行真实负债的业务或交易行为可能带来的风险)。

2.金融创新可能弱化银行监管。金融创新可能使得金融监管出现“真空”地带,由于监管的创新总是滞后于业务的创新,以至于监管机构对商业银行监管的现有体制中往往缺乏对创新业务的监管措施。另外,表外业务的迅速增长使监管机构对商业银行财务报表的分析更趋复杂,因而增大了金融监管的难度,降低了金融监管的有效性。部分金融创新是应对金融风险的需要,但作为金融创新的结果,相当一部分金融产品的风险却伴随着创新过程不断加大。

二、当前商业银行金融创新风险管理存在的主要不足

金融创新风险管理已得到包括监管部门和商业银行经营管理者在内的高度重视,但由于缺少可靠实践和成熟经验,国内商业银行金融创新风险管理还存在多方面的不足。

1.风险管理意识不强,风险管理体系不健全。全面风险管理理念还没有有效树立,没有形成全行认同的风险管理文化,系统而完整的风险管理战略还有待于加强。同时,部分人员将风险片面地等同为违规、案件和损失,一些风险管理人员将风险管理简单地理解为控制,部分业务人员将风险管理看作是业务拓展绊脚石。

2.风险管理方法单一,风险防范经验相对不足。虽然当前部分银行已经引入了风险价值、持续期等概念和量化管理等模型,但多数还没有得到很好的实际应用,因为银行内部风险管理人员还需要大量时间来消化这些理念和方法,深入了解和准确把握其内在的关键。另一方面,银行对业务创新风险估量也不够,风险防范经验不足,业务创新的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机制还没有真正形成。

三、商业银行金融创新风险管理的对策

1.明确风险管理原则。商业银行在创新新产品,推出新业务时首先要遵循谨慎决策的原则,不能盲目从事,急于求成。其次,商业银行还要遵循分散风险的原则,扩大经营范围,完善产品种类,以达到分散风险的目的。此外,商业银行在创新过程中,还要遵循规避风险的原则,合理避开高风险业务,以达到规避风险的目的。

2.完善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银行内部控制建设在风险管理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因为它是抵御金融风险的第一道防线,创新很大一部分风险可以通过内部科学的制度安排来消除。在组织安排上,要设立独立风险管理部门,使业务创新与风险管理决策适度分离,相互牵制。要构造合理的内部控制组织架构,建立完善的信息系统、网络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

3.进一步树立全面风险管理理念。风险管理的内容应由单一的信用风险管理拓展为分散在不同管理部门的多种风险的集中管理,如信用、市场、操作性风险;风险管理技术应由定性分析向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式转变,逐步运用数理统计模型来识别、衡量和检测各种新型金融交易行为的风险;风险管理的重点应由单纯强调审贷分离向构建风险管理体系转变,建立网状全面风险监管机制。

4.建立银行动态风险评估体系及科学的内部评级体系。充分运用信息技术,建立管理信息系统,加强银行内控电子化管理,健全会计信息质量保证机制,提高信息传递效率,以保障银行业务的正常运行。建立金融创新风险预警系统,建立动态的金融创新风险评估模型,对金融创新活动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控制,以实时反映和控制银行的金融创新风险。另外建立科学的内部评级体系,真正实现评级的制度化,规范化,消除主观因素的影响。

5.加强外部环境的监管。一是加强监管部门对创新风险的监管。国外银行创新是在比较完善的金融体系和市场环境下进行的,而目前中国的市场体系还不够完善,更需要加强监管,提高监管水平。对可能造成巨大风险的创新活动,监管部门要组织人员进行专门研究,必要时还可以直接介入。这是强有力的外部防线;二是行业的自律。与来自监管部门的监管相比,行业的自律具有相当大的灵活性,对银行也具有一定的约束力,这是具有灵活性的外部防线;三是建立并完善社会信用体系,这是防范银行金融创新风险的基础。进一步健全和规范信用环境,强化对企业和个人的约束,可为银行金融创新活动打造更坚实的基础。

本文作者:李学龙 单位:中国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