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法制教育途径思索

大学生法制教育途径思索

加强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必要性

当前,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和完善,对于新时期的社会主义建设者来说,学习和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至关重要。大学生担负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重任,必备的法律素质是大学立足社会不可或缺的基本条件。科学技术日新月异、国际竞争日益激烈、法制经济时代需要的是具有法律素质的高素质人才,不学法、不懂法,不会运用法律思维来思考问题和解决问题,就不可能适应时展的需要。所以,新时期的大学生不仅要有广博精深的专业知识,更要具备必要的法律知识,这是实现大学生全面发展的内在要求。

大学生法制教育的现状及原因分析

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和法制观念的养成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就目前高校对大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效果来看,并不尽如人意。长期以来,高校法制教育没有独立的地位,一直被下设在思想道德教育体系内,法制教育从属于道德教育。事实上这样的定位并不利于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尤其自2005年、教育部联合制定和了《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实施方案》以后,原本分别开设的《思想道德修养》课与《法律基础》课被合并为一门必修课,法制教育内容仅占教材篇幅的1/3左右,并且教学课时被大幅压缩,在如此有限的课时内实施法制教育,其效果可想而知。同时从目前情况看,由于诸多原因,从学校到学生对这门课程的重视程度不够,也严重影响了大学生法制教育的效果。目前我国高校法制教育的主渠道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教学(法学专业除外),法制教育的内容集中体现在课程教学内容中。纵观目前《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材,其编写体例基本与法学专业教材相同,内容涉及了宪法、刑法、民商法、经济法、诉讼法等各部门法,这样面面俱到的内容设置使得教学内容繁多庞杂,而有限的教学课时不得不使教授者有所取舍,或者只能是蜻蜓点水,简单罗列知识点。

抽象枯燥的法学理论,无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学生为了应付考试,只能死记硬背,根本无法理解法律精神与实质,法律观念依然淡薄,法律素质依然没有提高,法律信仰依然没有树立。这样的内容设置难以实现法制教育的初衷。拥有一支高素质的师资队伍是大学生法制教育取得实效的根本保证。但是目前高校从事法制教育的教师,多数是德育教师,只有少数是法律专业教师,师资队伍的专业性不强,水平参差不齐。由于德育教师没有受过法学专业培训,自身掌握的法律知识就不是很精通,法律理论不成体系,不少德育教师在讲授法律基础知识时只能是照本宣科,对知识点进行简单的罗列与堆积,使学生只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而对于学生提出的在现实生活中遇到的各类法律问题解答起来明显力不从心。法制教育师资队伍质量严重影响了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实效。当前,学校开展法制教育的形式绝大多数仍局限于传统的课堂教学模式,偏重于法律理论知识的传授,而忽视实践教学环节。法制教育课是一门实践性非常强的学科,单纯的理论灌输,无法激发大学生学习兴趣,空洞枯燥的理论讲解无益于学生法律知识的掌握、法律真谛的理解、法律意识的培养、法律信仰的树立和法律行为习惯的培养。

加强大学生法制教育的途径与模式构建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经济全球化的到来,个人的行为和生活都离不开法律知识和法律技能。大学生作为国家的一个高素质群体,必备的法律素养是大学生立足社会的不可或缺的基本条件。学校要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高度,重视法制教育。学校应该在人才培养方案中明确提出法律素养的要求。考虑从大学生入学到毕业,统筹安排,分层次确立各阶段的教育目标,将法制教育全面渗透到学生工作当中。《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是对大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基本学科,高校应充分发挥其作用,以其为法制教育的基础阵地,使大学生较为系统地学习和掌握法律的基本知识和理论,并初步形成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应注意的是,课程教学不应仅囿于对法的一般原理和法律基本知识的简单解说,教师不应照本宣科,在教学中要“有的放矢”,切实培养和提高大学生的法律素养,为国家培养出既具有高尚道德品质和社会责任感,又具有较高法律素质的新时代大学生。

正如邓小平同志所说:“一个学校能不能为社会主义建设培养合格的人才,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关键在于教师。”搞好高校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关键是要拥有一支高水平、高素质的师资队伍。目前我国部分高校承担法制教育工作的教师本身就不是法学专业出身,对法律知识的掌握就不是很精深,对于一些法学理论也是模棱两可,导致课堂教学仅是法律条款、概念的简单罗列与堆积,枯燥无味,根本无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教育效果可想而知。因此,高校必须吸收优秀的法学专业教师担任大学生法制教育的重任,不仅要讲授法律知识,更重要的是引导学生领会法律精神,把法律知识内化成自己的东西,提高运用法律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于法制教育教师来说,不仅要精通法律专业知识,还要有较全面的教育教学、科研能力,要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法律素质。法律教师要以身作则,模范地遵守法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为学生树立榜样,充分发挥自己的人格魅力,潜移默化地影响感染学生。

法制教育是一门实践性较强的学科,单纯依靠“课堂说教”难以达到预期的教育效果。高校法制教育必须改变传统填鸭式理论教学模式,重视实践教学模式。在教学中应理论联系实际,既要阐述基本理论,又要结合社会热点、典型案例进行综合分析。通过组织大学生开展一些主题鲜明的法制演讲、知识竞赛、辩论赛、专题论坛、“模拟法庭”等活动,使学生能在自觉参与、身临其境中得到教育和启迪。同时要积极开辟第二课堂,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对学生进行直观生动的法律教育以充实、延伸和深化课堂教学内容。如聘请法官、检察官、公安干警等人员给学生作法制报告、开法制讲座;组织学生参观监狱、法院庭审,听服刑人员以身说法;组织学生参加义务普法宣传、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等,开拓大学生的法律视野,促进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的提高。另外有条件的高校可以考虑开设法律选修课,满足不同层次学生的学习兴趣和需求。#p#分页标题#e#

大学生的活动场所主要是校园,校园文化对大学生具有潜在的渗透性和浓厚的感染性。高校应努力营造一个学法、知法、守法、护法的良好法制教育环境,潜移默化地熏陶和影响大学生,有助于大学生自觉形成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首先,高校要依法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使校园管理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给学生树立“依法治校”的榜样。在制定规章制度时,要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与之相抵触,各项规章制度要合法合理。其次,高校要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坚持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原则,对学校全体师生员工要毫无例外地适用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坚持依法办事、照章处理,坚决维护各项规章制度的严肃性。此外,高校可以将法制教育纳入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中,通过积极开展具有丰富法制内涵的校园文化活动,如形成具有特色的校园法律文化氛围,在潜移默化中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高校是对大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主阵地。面对新形势,高校应不断探索加强大学生法制教育的途径与模式,提升大学生的综合素质,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培养合格接班人。(本文作者:于敏 吴雪飞 单位: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