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发展推进农民权益保护机制刍议

社区发展推进农民权益保护机制刍议

农村社区发展推动农民权益保护系统的特征分析

农村社区发展推动农民权益保护可以体现为在整个复合系统中农村社区子系统对农民权益保护子系统的积极影响,即促进作用,但我们也应该看到农村社区发展对农民权益保护带来的一些挑战因素,甚至是一些负面影响。从农村社区发展与农民权益保护系统基本结构看,农村社区发展子系统与农民权益保护子系统具有相互作用的关系,每个系统内部又可划分为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环境子系统,它们之间也具有相互促进和制约的关系。可以看到,农村社区发展推动农民权益保护所属的复合系统不仅具有一般系统的特征,其系统内部结构以及子系统之间相互作用机制也比一般系统要复杂很多,农村社区发展推动农民权益保护不仅需要各个子系统内部协调发展,更依赖各个子系统之间的高度协调。

(1)可调控性。农村社区发展和农民权益保护之间存在各个维度的能量流、物质流、信息流,如果不加以调控,系统自发作用后的结果可能会使农村社区发展脱离保护农民权益的初衷,出现新农村社区建设与发展的各个维度方面无法使农民满意,无法保障农民的根本利益,从而降低整个复合系统的综合能力。在这个复合系统中,政府和有关部门决策者可以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五方面,在一定程度上调控农村社区发展系统与农民权益保护系统之间相互作用力的大小及方向,从而使农村社区发展成为促进农民权益保护的空间载体。

(2)复杂性。农村社区发展推动农民权益保护复合系统包括若干子系统,各个子系统之间,子系统内部,各个子系统与外部环境之间都存在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关系。同时,这些联系也错综复杂,有单向联系、双向联系、交叉联系同时并存的特点,并且这些联系并非简单的线性,而可能是多元、离散和不可逆的。所以,农村社区发展推动农民权益保护系统具有复杂性的特征。

(3)动态性。农村社区发展推动农民权益保护绝不是一个静态的过程,而是一个充满变数、异常艰辛的动态响应过程。在这个复杂系统中,且不说外部环境因素的变化,多数元素,诸如资金、技术、土地资源、农民的劳动技能、心态特征、文化价值观念等等都是变化的,我们必须把握这种变化,并作出反应,所以,也需要适时恰当调整农村社区发展推动农民权益保护的绩效指标和参数。

(4)地域差异性。农村社区发展子系统与农民权益保护子系统之间的关系在不同的地域所表现出的矛盾结构也不相同。这是因为我国不同地域农村发展水平差异较大,有些农村地区,有自己的农业支撑产业,农村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农民观念开放,农民对新农村社区建设的积极性较高,参与度也较强,农村社区职能结构合理,农村社区建设在很多方面有着较高的农民满意度,从而能较好地促进农民权益的保护;相反,有些农村地区,经济发展落后,农民观念守旧,农民对新农村社区建设缺乏积极性,参与度不高,农村社区职能结构不合理,甚至缺失,无法提高当地农民的满意度,也无法促进农民权益的保护。

农村社区发展推动农民权益保护的PSR分析

PSR模型是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给出的复合系统评价模型,是一种反映可持续发展机理的概念框架[10],即“压力一状态一响应”模型。该模型能够清晰反映子系统之间的相互作用关系,并表征系统运行的内在动力因素及机制。在环境、能源、社会、经济、农业等领域的绩效评价及决策过程中得到广泛应用。农村社区发展推动农民权益保护的作用关系可以用PSR模型来解释,具体来讲,农村社区建设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的活动行为,诸如“有新房无新村,有新村无新貌”现象、环境的破环、重复劳民伤财的建设、紧迫基础设施建设不全面、缺乏长效投入增长机制、不尊重农民意愿的强制建设资金的吸纳、低效能职能机构的配备等活动都对农民权益保护系统形成一定的负面压力,而同时,新农村社区建设中技能培训、经济扶持、文化的丰富等活动又会对农民权益保护系统形成一定的正面压力,即对农民权益保护的推动作用,与此同时,在这种正负压力下,农民权益保护将以一定的状态表现出来,其结果将传导给政府、社会等行为主体,使其作出一定的反应,从而减轻农村社区建设对农民权益保护的负面压力,更好地促进农民权益的保护。在PSR模型中,压力和响应评价系统是对绩效行为的反映,而状态评价系统则是对绩效结果的反映。根据农村社区发展子系统和农民权益保护子系统的系统结构特征,我们构建农村社区发展推动农民权益保护的PSR模型。农民权益保护系统的发展需要与外界进行物质和能量交换,这将受到农村社区建设活动行为的压力,这种外部压力表现在农村社区发展对农民政治权益保护的影响、对农民经济权益保护的影响、对农民文化权益保护的影响、对农民社会权益保护的影响、对农民生态权益保护的影响等5个方面;在受到各种压力后,农民权益保护系统将会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方面表现出一定的结构特征和功能状态,为此,我们可以构建农民政治权益保护子系统、农民经济权益保护子系统、农民文化权益保护子系统、农民社会权益保护子系统、农民生态权益保护子系统的指标体系来反映这种状态,针对农民权益保护系统状态,政府等行为主体将做出一定的反应,以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农民权益保护各个子系统的改善和发展,从而使农村社区发展推动农民权益保护复合系统保持良好的结构功能状态,实现我国农村社区发展与农民权益保护的协调、可持续发展(见图,图略)

农村社区发展推动农民权益保护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农村社区发展推动农民权益保护是农村社区发展与农民权益保护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各个方面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过程,是一个错综复杂的系统,如果仅仅只是运用少量的表面考察指标来度量,是无法准确反映这一复合系统的本质特征。必须有一套恰当且细致清晰适用的指标体系加以正确描述。本文将根据农村社区发展推动农民权益保护复合系统特征及其PSR总模型的基本原理,参照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的基本原则,结合现有关于绩效评价资料状况,构建农村社区发展推动农民权益保护的综合绩效指标体系。该指标体系共有5个层次,即总目标层、具体目标层、系统层、要素层、指标层[10]。

其中总目标层是评价农村社区发展对农民权益保护的总体影响;具体目标层包括农村社区发展对农民权益保护政治层面的影响、经济层面的影响、文化层面的影响、社会层面的影响、生态层面的影响;系统层分为压力子系统、状态子系统、响应子系统,压力子系统和响应子系统反映农村社区发展的绩效行为,状态子系统反映农村社区发展的绩效结果;要素层是对系统层的具体化,每个系统层可以分解为若干个要素;指标层是指标体系的最基本层次,反映要素的特征,是可以直接用于度量的评价因子。农村社区发展推动农民权益保护的绩效指标可以分解为农村社区发展推动农民权益保护的政治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经济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文化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社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生态绩效评价指标体系。1.农村社区发展推动农民权益保护的政治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现阶段,我国农民权益保护在农村社区建设和发展过程中的政治权益保护问题比较严重,存在诸多的农民政治权益缺失以及侵犯农民政治权益的问题,具体包含了农民平等权的缺失,农村基层民主的虚位,村民自治中的问题,农民的政治管理权利、政治参与权利、政治自由权利、政治监督权利等受限的问题,农民严重缺乏利益代表与表达的问题,以及其他农民权益保护与新农村社区发展中的政治法律问题等[5]。#p#分页标题#e#

本指标体系首先通过政治压力子系统体现农村社区建设对农民政治权益保护的推动作用,以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基层民主机构配备、村民利益表达机制和村务公开、透明、议事制度等方面来反映;其次通过政治状态子系统来反映农村社区发展推动农民政治权益保护的状态结果,体现为农民参与自身权益保护的认知、渠道、维权、结果等方面的一个直接状态;再次通过政治响应子系统对于财政在农村社区民主法制建设的支持力度及相对适应性,主要选取财政及法律工具作为调控农村民主法制建设的手段,用基层民主组织建设的投入、基层民主建设的法制化率来反映政府在投入和立法方面所作出的响应,用农村社区专项资金投入、农村社区建设资金来源的配给率、成立农村社区建设专项领导组织的普及率来反映政府从资金的来源及管理组织方面的响应,用农村社区建设专项资金占市财政的支出比例来反映政府在农村社区建设方面的投入力度(具体指标详见表1)。2.农村社区发展推动农民权益保护的经济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农村社区建设的根本所在和生命力所在是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农村社区的经济发展可以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深入推进,使农民的生活更宽裕,便利社区居民生活,为农村地区的整体发展提供坚实的经济支持和物质保证。我国农村社区建设的初衷就是改变农村的落后面貌,稳步提高农民的收入,缩小城乡之间、工农之间的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方面的差距[5]。因此,如何发展社区经济,增加农村社区居民的收入,提高他们的物质文化水平是社区建设与发展的重中之重[1]。

经济压力子系统体现的是农村社区经济建设对农民经济权益保护的推动作用。一般从农业生产基础设施配备投入、农业科技、农村经济组织、农村金融等方面来综合反映农村社区建设对农民经济权益保护的推动能力。经济状态子系统反映了在农村社区经济建设的压力下,农民经济权益保护所呈现的状态。主要通过农民收入的增长,农业产业、城乡收入比,收入增长的抵消因素,农业生产的资金缺口的解决等方面来反映农村社区建设对农民经济权益保护的绩效结果。一般来说,政府调控经济的手段包括财政、税收、金融等,经济响应子系统主要选取科技进步对农村社区农业增长的贡献率来反映政府在农业科技投入方面的水平,用社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占市财政支出比例、农村社区农业补贴总额反映政府在农村社区建设方面的投入力度(具体指标详见表2,表略)。.农村社区发展推动农民权益保护的文化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农村社区文化由一系列基本要素组成,这些文化为农村社区内的所有成员共同拥有,同时又制约着人们的思考方式和行为方式[3]。

宣传并弘扬农村优秀传统文化,开展富有特色的文化活动,以传统文化为纽带并通过社区的道德约束和纪律约束[11],引导居民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这也是社区文化功能的具体要求[1,12]。文化压力子系统主要表现为农村社区建设对农民文化权益保护的推动作用。可以通过开展的各类培训、农村教育进展、文娱活动的开展等方面来体现农村社区建设推动农民文化权益保护的能力。文化状态子系统直接反映了在文化压力系统的作用下,农民文化权益保护的绩效结果。文化响应子系统则反映了政府在推动新农村社区建设中推动农民文化权益保护的具体措施,体现一定的力度和水平(具体指标详见表3)。4.农村社区发展推动农民权益保护的社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农村地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的功能应该由农村社区逐渐承接[1],由社区协助政府开展基层管理和服务工作,建立起政府行政管理和社区自我管理的有效衔接、政府依法行政和村民依法自治良性互动的农村基层社会管理体制[13]。随着国家在广大农村地区逐步建立社会福利网络,农村社区必然成为社会福利和保障制度的实施平台[14]。社会压力子系统直接体现了农村社区建设在推动农村公共事业方面的推动作用,相关指标反映了农村社区建设在推动农村公共事业方面的能力[15]。

社会状态子系统侧重于反映农民生活质量提高的程度,选取了与农民生活质量状态高度相关的政府投入配备指标来阐述本系统。社会响应子系统选取直接影响农民生活质量程度的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文娱基础等方面的指标以反映政府在农村社区建设中农民生活质量提 高 方 面 的 关 注 和 投 入 力 度 (具 体 指 标 详 见表4)。5.农村社区发展推动农民权益保护的生态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生态环境不仅是农村生活的装饰,更能成为农民收入增长的重要途径。农村社区责无旁贷地承担起生态维护的功能[2,16],理想状态的农村社区生态建设应以社区自身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生态维护与利用当中,合理规划生态环境的利用和保护,同时吸引外界社会因素的参加,在农民创收的同时,保护好农村生态的平衡和环境的舒适[17]。在生态压力子系统中,农村社区建设对农民生态方面的压力一般包括两方面,一是对农村社区环境的保护和改进方面,选取社区生态建设的优质指标来反映;二是所带来的对农村环境的污染和破坏,选取代表社区生态恶化的指标来反映[18]。

生态状态子系统分别从绿化、水质、空气质量、污水处理等方面来反映农村社区中农民生态权益保护的状态[19]。生态响应子系统主要表现为对社区生态建设的改进和补偿措施,反映了政府对于农村社区环境整治的能力和水平(具体指标详见表,表略) 四、讨论及建议上述笔者运用PSR模型所构建的农村社区发展推动农民权益保护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反映了政府及相关决策部门的决策需要,具有“天然”的应用基础和广泛的适用、推广价值。但是,由于该指标体系涉及内容广、数量多,且多数指标存在于社区农民自身的感知或前期行为,致使其准确性和完整性都可能会最终影响到计算的综合评价指数的真实性。加之,农村社区建设绩效评价受到农村社区发展环境、数据质量控制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政府在实际选用农村社区发展推动农民权益保护的绩效评价指标的过程中,需要根据这些因素的特点和变化加以适当的调整和修正。因此,针对农村社区建设推动农民权益保护复合系统的复杂性及其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数据循环完善的必要性,本研究认为在运用农村社区发展推动农民权益保护指标体系的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注重指标体系运用方法的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建议采用德尔菲法与层次分析法相结合:首先通过领域专家意见的客观判断将第一层次的元素的重要性进行两两比较,构造判断矩阵,并对矩阵进行分析,找出第一层指标权重,通过归一化处理后,得到各指标的权重系数;其次进行一次性检验,确定判115断矩阵是否具有满意的一致性;再次对矩阵进行运算,得到余下几层的指标组合权重;最后计算各项指标的综合评分指数。该方法弥补了单一定性所缺乏的客观性以及单一定量所缺乏的合理性,能使最终计算的综合评分指数更具公平性与合理性。#p#分页标题#e#

(2)鼓励指标体系在农村社区建设的规划制定时早期介入。将农村社区总体规划与后期以基于农民权益保护的社区管理紧密结合,使农村社区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及社会效益的和谐统一,真正实现农村社区发展与农民权益保护的可持续性。农村社区建设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但对于目前这样一个经济转轨与社会结构转型交织的特殊历史时期,既要大力发展农村社区组织,又要对农村社区相关管理进行强化和控制,比如由于一些农民素质相对低下等诸多现实性问题的存在,农村社区容易出现个别精英主义,歪曲民主,重视短期效益。因此,农村社区建设应明确以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统筹协调发展的目标,以避免权力被异化而偏离农民合法权益保护的初衷。

(3)建议管理部门他评与自我评价同时进行。这将有利于促成建立有效的农村社区建设的工作激励、考核机制,从而形成新农村社区建设的长效机制。新农村社区建设需要各个方面的广泛参与和各部门的配合协作,可以成立一个由各部门参加的农村社区建设委员会,统筹社区建设的指导工作,各部门必须根据自身的工作职责,围绕新农村社区建设的目标,在社区规划、资金、产业、基础设施、要素配置等方面协调配合,采取必要的一系列扶持政策工作。在工作中需要以社区农民权益保护为服务宗旨,明确职责、调整关系、运用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切实解决好新农村社区建设中农民权益保护的问题。并对照相关指标,将农民群众满不满意、答不答应、高不高兴作为判断工作成败的根本标准,让广大农民认可、放心、高兴、满意。

(4)成立第三方评价机构,并确立其地位和作用。推动第三方评估进入到社区建设,可以进一步推动建立农村社区农民权益保护绩效评价的民主监督机制,强化其治理的透明性。使得新农村社区在推动农民权益保护绩效评价管理的内容具体化、程序规范化、评价真实化,又能够加强关系到农民切身利益的相关绩效评价考核决策的做出是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的。同时改革地方政府考核任用机制,将“在哪些方面对于农民权益保护的推动,成绩显著”着重作为其考核任用的指标之一,从而使之更加关注农民利益,真正为农民权益谋福利。

(5)提高指标数据质量。在实际考评操作过程中,由于隐瞒、篡改、欺骗、操作失误等各种因素,很可能导致我们最后收集的数据与其实际值之间有巨大的偏差,从而对最终绩效指标指数产生较大影响,而偏离实际绩效值。因此,应当注重提高指标数据对于所有利益相关者的价值,并寻求使用者的反馈信息,以进一步推进指标数据的实用性、准确性、可靠性,同时增强农民对于社区建设指标数据的可得性,提高指标数据的透明性,从而增强农村社区建设推动农民权益保护绩效信息的客观性、有效性。

本文作者:李玲玲 李长健 单位:华中农业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 文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