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村居安全管理意见

市政府村居安全管理意见

为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切实加强村居社区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推动全市安全发展、和谐发展,按照上级“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活动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全市村居社区安全管理工作现状

1、村居社区安全管理网络已初步形成。全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超前预防,自年启动村居社区安全管理网络建设,在各村居社区设立安全管理机构,组建安全管理队伍,明确专兼职安全监管员,把安全监管领域覆盖到村居社区,初步构建起了村居社区安全管理网络,为推动全市村居社区安全管理工作奠定了基础。

2、存在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从运行情况看,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村居社区安全管理工作不够深入,“非法”行为时有发生。随着全市城镇化进程加速推进,人口向镇区和新型农村社区加快聚集,给安全管理带来新的更大的挑战和任务;特别是当前,从全国各地发生的较大以上事故看,非法生产、经营、建设,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且非法违法行为大多发生在村居社区,上述“非法”行为在我市也时有发生,且呈现出隐蔽性、顽固性趋势;同时,群众安全意识差、排查不到位、举报不及时等问题亟需解决,加强宣传教育、巡查排查的工作任务也十分繁重。二是村居社区安全管理工作开展不平衡。个别乡镇重视程度不够,工作不到位,致使村居社区安全管理漏洞较大,问题较多。三是村居社区安全管理不规范。部分村居社区对安全管理工作认识不高,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工作落实差,达不到“六有”标准要求。四是村居社区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安全技能不能完全适应农村安全生产工作要求。村居社区安全教育涉及消防安全、电气安全、公共场所安全、居家安全、交通安全等各个方面,巡查排查工作需经常化、持久化,亟需解决人力不足和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二、全市村居社区安全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

3、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出发点,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领导,健全机制,积极预防,齐抓共管,强化安全宣传教育,推进安全综合治理,做到教育与巡查并举、规范与提高并重,全面推进村居社区安全管理工作,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建设经济文化强市和现代化大城市奠定良好的安全基础。

4、主要任务。按照有机构、有人员、有待遇、有装备、有制度、有工作日志的“六有”标准,各村居社区要成立安全管理办公室,充分发挥巡查排查、宣传教育、信息上报三大职能,推动实现以宣传教育、经常性工作和超前预防为主要内容的“三为主”目标。规范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村居社区安全文化建设,形成全民参与抓安全的浓厚氛围,推动村居社区安全管理工作常态化。

5、工作目标。按照“示范带动、全面展开、统一标准、分批实施、积极推进”的工作原则,年90%的村居社区达到“六有”标准,年所有村居社区达到“六有”标准,夯实安全基础,提升安全水平。

三、突出村居社区安全管理重点

6、加强安全巡查排查。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协调调度,指导、督促各村居社区突出重点区域和关键部位,强化安全管理。要按照各级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要求,开展经常性巡查排查,重点排查辖区内存在的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排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状况以及存在的各类隐患。对发现的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在及时制止、确保安全的同时,第一时间上报乡镇街道安监所或市安监局;乡镇街道安监所接到报告后要立即赶到现场,及时消除存在的危险和隐患,情况严重的要立即上报市安监局,市安监局接到报告后要迅速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到现场共同处置。

7、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要切实加强对本辖区住户以及“九小场所”、“三合一”建筑的安全管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积极开展排查摸底,建立安全管理档案。要定期对“九小场所”、“三合一”建筑的用电线路、消防通道、疏散通道、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灭火器配备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

8、加强危险物品安全管理。重点加强本辖区液化气、成品油、农药、炸药、雷管等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行为。加强对液化气、成品油、农药等危险化学品经营、销售和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发现非法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报告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

9、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要全面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加大巡查排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等行为。要做好儿童等重点人群的烟花爆竹燃放知识的安全教育,严禁在易燃、易爆场所及周边燃放烟花爆竹;要严禁燃放孔明灯、礼花弹等非法烟花爆竹。集中燃放烟花爆竹的,要制定燃放安全方案和应急预案,并经有关部门批准,严格现场安全管理,确保公众安全。

10、加强交通安全管理。要认真排查整治本辖区危险路段,危险桥梁,配合公安、交通等部门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在学校幼儿园附近、危桥、人员密集的路段要设置警示标志和必要的减速设施,确保村居内交通安全。

11、加强农业机械和车辆安全管理。要配合农机部门,加强农业机械、农用车辆的年检、驾驶人员资格年审和安全管理等工作,杜绝无牌无证、脱检脱审、无作业证和持假作业证作业等严重违章行为。对农用车辆无证上路、农用车辆违规载客等行为,要坚决制止并做好说服教育工作,教育村(居)民不乘坐农用车。

12、加强农村集市安全管理。对本辖区各类商品交易市场、夜市、灯会、庆典、庙会、集会等活动,要督促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制定安全方案和应急措施,活动选址与公路、易燃易爆场所保持安全距离,要加强交通疏导和销售摊点、进场人员的现场管理,确保安全。

13、加强房屋安全管理。加强对本辖区各类危房的巡查排查和农村拆建房的安全管理。农村拆建房施工队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拆建房施工场所要有安全防护措施。配合公安部门加强对房屋出租的登记管理,严禁将房屋出租用于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等行为。要时刻加强外来人员的管理,教育村(居)民及时将外来人员情况报村居社区,切实做到对外来人员可控在控。#p#分页标题#e#

14、加强用电安全管理。要指导群众加强家用电器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用电隐患。加强供电设施的安全管理,配电室、高压线等危险部位要设置防护护栏和警示标志。教育群众严禁私拉乱扯电线,严禁为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行为提供电力供应。对辖区内新设置动力电源的要到现场查看,是否有合法证照,并建立详细档案,纳入管理。

15、加强农村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定期组织人员排查治理学校、幼儿园危房,督促学校加强小学生的交通、防火等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配合有关部门单位加强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管理,严禁使用报废车辆、不合格车辆接送学生。

16、加强矿山开采安全管理。要加强对各类开采行为的安全管理,加大对非法开采石料、长石、露头煤以及非法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等行为的区域排查,发现线索要第一时间上报乡镇街道。

17、加强煤矿塌陷区和农田机井安全管理。加强对煤矿塌陷区、塌陷区积水坑(塘)的安全管理,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加强河道、水库的隐患排查治理,确保汛期安全。对农田机井要逐一排查登记,明确专人负责,并采取设置警示标志或安装防护盖等安全防范措施。

18、加强各种自然灾害防范工作。要有针对性地组织自然灾害隐患区、隐患点的巡查排查,分析自然灾害可能造成的危害,制定并落实好防范措施。加强对群众防范自然灾害的教育,提高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

19、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各乡镇街道要加强业务指导,提高各村居社区安全监管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要督促各村居社区切实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制定详实的村(居)民安全宣传教育计划并落到实处,增强群众的安全意识。要把“安全生产月”等安全宣传活动向村居社区延伸,充分利用广播、互联网、宣传栏、“安全宣传一条街”、发放安全明白纸等方式,推进安全知识“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进家庭”活动,调动村居社区内人人参与安全管理,实现村居社区安全目标。

20、加强应急管理。各乡镇街道要指导各村居社区加强应急管理,制定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并纳入本乡镇街道应急救援体系。要进一步加强村居社区安全管理与社会治安、森林防火、医疗救护等工作的协调配合,实现资源共享;同时,积极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实战能力。

21、推动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各级关于开展安全社区创建工作要求,加强指导协调,督促各村居社区全面做好交通、工作场所、公共场所、涉水安全、学校、老年人、儿童、家居、体育运动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工作,积极创建安全社区,形成村居社区人人共享安全与健康的局面。

四、进一步完善村居社区安全管理工作机制

22、健全完善安全管理机构。各乡镇街道指导各村居社区设立安全管理委员会和安全管理办公室,支部(总支、党委)书记担任村(居、社区)安全管理委员会主任。各村居社区要明确2—3名专兼职安全监管员,明确安全管理办公室主任,安全监管员应具备与农村安全生产工作相适应的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具有初中以上学历,并经市安监局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做到持证上岗。要充分发挥大学生村官的作用,吸收他们进入村居社区安全监管队伍。要加强安全管理机构设施建设,各村居社区安全管理办公室要有必要的办公场所,配备配齐办公设施和办公设备、器材;要保证安全管理人员的经济待遇和岗位补助发放及时、到位。要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各村居社区要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建设和档案资料管理,明确安全管理委员会、安全管理办公室和安全监管员职责。要按照一套安全管理制度、一张村居社区地图、一张重点区域部位场所监管表、一套安全监管台账、一套宣传教育培训台账和一套巡查排查网格的“六个一”管理要求,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工作日志,确保村居社区安全管理经常化、制度化。

23、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各乡镇街道具体负责本辖区内村居社区安全管理各项工作,按照“六有”标准和安全工作规范标准,认真组织实施。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工作指导和督促协调,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半年组织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单位和村居社区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协调解决问题,研究、分析、部署下一步工作。各村居社区每月3日前向乡镇街道安监所报告上月宣传教育、巡查排查工作情况,各乡镇街道汇总后每月5日前上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每月组织一次全市村居社区安全管理工作分析会,通报工作情况,持续推动村居社区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要健全完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各村居社区书记为本辖区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安全管理负总责。各村居社区要把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全部纳入安全管理范围,与村办企业、民营企业以及“九小场所(小餐馆、小商场、小旅馆、小网吧、小学校、小诊所、小歌舞娱乐、小美容洗浴、小生产加工作坊)”等生产经营单位签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与房屋拆建户、居民楼院、驻地单位、房屋出租户、房屋租赁户等签订安全保证书。与各户签定安全承诺书,确保辖区内无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等行为,及时检举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确保村(居)民安全。

24、加大支持力度。要在人、财、物等方面予以倾斜,多方面大力支持村居社区安全管理工作。要拓宽村居社区安全投入渠道,为村居社区安全管理工作提供保障。要公开举报电话,引导群众积极举报身边的事故隐患和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25、加强绩效考核。要完善并落实好安全管理考核奖惩制度,各乡镇街道对村居社区安全管理实行半年考核和年终考核。市政府安委会要加大考核力度,把村居社区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把考核结果作为各乡镇街道年终奖惩的重要依据。对工作开展不到位、辖区内存有非法违法生产行为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