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办食用菌产业发展意见

市政办食用菌产业发展意见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林地食用菌产业发展步伐,促进林业增效、林农增收,结合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林地食用菌产业发展的意义

食用菌产业作为产业、富民产业、绿色产业、循环产业,既可以在大田栽培,也可以在林间树下种植,不受土地资源限制,是一项集经济、生态、社会效益于一体的短平快农村经济发展项目。食用菌食药两用的特性,可以满足消费者对安全、健康食品的现代需求。随着人们对食用菌营养、保健作用认识的不断提高,食用菌制品的市场销量逐年增加,呈现大幅增长趋势,市场前景广阔。目前我市林地面积达到62万多亩,适合栽培食用菌的林地面积超过20万亩。因此,大力发展林地食用菌产业符合人们消费增长和现代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对于优化林业产业结构,解决林地闲置空间,提高林地综合效益,促进农民增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明确林地食用菌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和区域布局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市农业农村工作总体部署,以发展标准化、规模化种植基地为重点,积极培育市场、创建产业品牌,通过制定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快推进林地食用菌产业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提高林地综合效益。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注重发挥政府在产业发展规划、宏观政策制定、投资环境优化等方面的作用,吸引社会资金投资林地食用菌产业发展。

2.坚持统筹规划、有序发展的原则。根据区位、资源等优势,突出特色,因地制宜,制定科学、合理的产业发展规划,区域集中,规模发展。

3.坚持适应市场、促进增收的原则。以满足市场需求为导向,通过产业发展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4.坚持科技创新、产业升级的原则。充分发挥科技在产业发展中的作用,引进先进技术,推动产业升级。

(三)主要目标

年,全市新发展林地食用菌5500亩,“十二五”末达到2万亩规模。

(四)区域布局

年,建成两个林地食用菌产业区:一是以柴沟镇为主,辐射镇、街道,各发展500亩;二是以镇为主,辐射街道、镇、镇、工业区,各发展500亩。产业区之外,镇、街道、镇各发展400亩,疏港物流园区发展200亩,经济开发区发展100亩。

三、突出林地食用菌产业发展重点

(一)建立科技示范基地。建立市级示范基地1处,镇级示范基地每个镇(街区)2处。市镇两级要建立菌种站,引进良种,繁育推广,示范带动全市林地食用菌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搞好科学发展规划。根据各镇(街区)经济发展基础、传统种植习惯等因素,本着集中经营、成方连片、便于管理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林地食用菌发展规划。要推行规模化生产,不断扩大种植面积,膨胀生产总量。

(三)发挥龙头带动作用。充分发挥等食用菌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指导企业与种植户签订林地食用菌保护价收购合同,共同抵御市场风险,解除农民的后顾之忧,提高农民的种植积极性。同时,要组织好菌包的生产发放,依靠规模生产,降低成本,让利于农户,实现共赢目标。

(四)强化科技服务指导。一是搞好技术培训。每年秋冬农闲季节,市林业局牵头组织举办一次由镇(街区)农业技术员、林地食用菌生产示范带头户参加的培训班,邀请专家授课,解答生产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提高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更加有效地指导林地食用菌种植户的生产,提高食用菌产量,增加经济效益。各镇(街区)要针对林地食用菌生产需求不定期举办现场培训。二是加强专业合作社建设。促进林地食用菌种植户在菌种、技术、信息、市场等方面交流协作、资源共享,实现共同发展的目标。三是增强品牌意识。积极创建产业品牌,提升市场竞争力。

(五)严抓标准化生产。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食用菌标准化技术规程》操作,在原料选择、合理配方、灭菌接种、储存发酵、出耳管理、采收晾晒等各个环节严格操作,科学管理,增加产量,提升品质。

四、强化林地食用菌产业发展保障措施

(一)成立领导组织。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委农工办、林业局、农业局、财政局、农信社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市加快林地食用菌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在市林业局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市林地食用菌产业发展的指导与协调工作。各镇(街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由一名分管同志专门负责,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要安排一名技术人员,具体负责技术指导。

(二)强化政策支持。一是财政补贴。市财政对面积在2亩以上的林地食用菌种植户,按每袋0.2元的标准进行补贴。各镇(街区)要对达到一定规模的林地食用菌种植户进行相应的配套补助。二是专项贷款。林地食用菌生产相对于其他农业生产,一次性投入较大,银信部门要为种植户提供政策性低息或贴息贷款。三是商业保险。林地食用菌生产过程中受多种不确定因素影响,风险较大,农业、保险等部门要通过组织生产业户投保,最大限度地规避生产风险带来的经济损失,保护林地食用菌产业健康稳步发展。

(三)落实工作责任。林地食用菌生产实行属地负责制,各镇(街区)是食用菌生产宣传、组织、实施的责任主体,行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具体责任人;市林业局是生产规划、服务、技术指导的责任主体;市发改局、科技局、财政局等部门要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对食用菌产业发展给予项目、政策和资金倾斜。

(四)严格督查考核。市食用菌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全市食用菌产业发展的督导考核,抽调专人组成督导组,深入镇、村进行巡回检查督导,解决具体问题,总结先进经验,通报进展情况,确保目标任务按时完成。要将林地食用菌发展纳入农村工作年度任务目标考核,对完成任务好的镇(街区)进行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