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激励机制问题研究

养老保险激励机制问题研究

一、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中的激励问题

(一)建立基本养老保险激励机制的重要性

1.可以进一步提高职工个人保障的意识

在改革开放之前,国家一直承担着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障责任,个人养老完全依赖国家和单位,这种养老制度加重了国家和企业的负担;改革开放之后,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需要在竞争中谋求发展,为了减轻企业的负担,个人也要承担起一部分对自己的养老责任。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中需要通过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多缴多得,使得缴费与待遇水平相关联,让职工的个人缴费结果成为影响年老退休后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水平的一个重要因素,从而能够增强职工的个人养老意识,拓宽养老保险的筹资渠道。

2.有利于扩大养老保险的覆盖面

基本养老保险的征缴具有强制性,所有企业都应该为其职工缴纳养老保险。可是,目前我国的养老保险并没有覆盖到全部城镇职工,一些乡镇企业、中小企业并没有按照要求为其职工缴纳养老保险,存在少缴、拖欠等现象;同时,职工个人的缴费意识并不高,在为自己缴纳养老保险时不具有积极性。有效的激励机制可以提高职工个人的缴费积极性,提高自我缴费的意识,也能够进一步监督和促进企业为职工按照要求缴纳养老保险费用,从而有利于扩大养老保险的覆盖面。

3.可以有效提高参保人的养老待遇水平

最近一些年,中国的经济飞速发展,物价和工资都呈大幅度的增大趋势,城镇企业退休职工的养老保险水平却没有同步提高,在工资增长率逐渐提高的同时,养老保险的替代率却在不断下降。通过建立合理有效的激励机制,可以维持养老保险财务的长期平衡,使养老保险在长期得到有效的保值增值;同时,在激励机制的制度中,个人账户的预期收益由所缴纳的养老保险决定,多缴多得,企业职工可以将自己的养老保险维持在一个相对较高的水平,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养老保险的替代率,由此提高参保人的养老待遇水平。

(二)我国现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中的激励机制

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经过了多次的改革,最初在计划经济的时代企业承担了职工全部的养老责任;在1997年之后,建立起了统一的养老保险体系,并且将非国有企业的职工也纳入到了养老保险的范围之中;2005年之后,我国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又一次进行了改革,改革之后的养老保险待遇水平与缴费水平、缴费年限相挂钩,实行了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统账结合”的模式。按照现行的“统账结合”模式,对于1998年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新人”,只要缴费满15年,就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构成。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职工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2005年之后实行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初步建立起了激励机制,职工最后所能享受到的养老待遇水平由其之前所缴费的年限和个人工资水平所决定。在这种制度下,避免了以前企业职工在社会统筹中吃大锅饭的现象,也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职工的缴费积极性。但是,目前来看,养老保险制度的激励机制还是没能达到预期的水平,个人账户出现了空账的问题,并且存入个人账户的资金有很大增值保值的压力,同时也有一些学者认为我国个人账户所占的比例较小,社会统筹的部分压减了个人缴费与个人收益相关联的积极性。因此,激励机制在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中虽然初步体现;但是,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才能使激励机制在养老保险制度中发挥出更大的作用。

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中激励机制不足的表现及原因

(一)个人账户与社会统筹相比所占比例较小

个人账户规模越小,激励机制就越弱,缴费的积极性就越低,扩大社会统筹范围的难度就越大;相反,个人账户规模越大,缴费的积极性就越高,扩大社会统筹的范围就越容易。在“统账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中,个人缴费部分为工资的8%,全部计入个人账户,与改革之前个人账户所占11%的比例相比较,缩小了3%。目前来看,个人账户与社会统筹部分相比较,所占比例较小,因此,职工的缴费积极性就相对较弱,扩大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就存在一定的难度,个人账户的激励机制的作用就不够明显。

(二)缴费与预期收益相关联性低

为了保持相对合理的养老保险替代率,个人账户中资金的增值率应该与平均工资的增值率相一致。但是,我国的工资增长率一直保持在较高的水平,而计入个人账户的资金却是根据储蓄收益率来决定其增长幅度,由于工资增长率远远高于储蓄率,养老保险待遇水平也就一直相对较低,养老保险的替代率也在逐年降低。职工缴费后,计入个人账户的资金与预期收益严重不相符,也就对个人账户中资金的关注度降低,从而造成了职工缴费的积极性并不高,影响了个人账户的激励作用。

(三)养老保险替代率在行业之间不平等

在各个行业之间,由于不同行业的工资增长率和工作的内容方式不同,养老保险的替代率在不同行业中也就不同。例如,目前我国工资增长率最高的行业是金融业,而工资增长率最低的行业是建筑业,如果根据工资替代率来确定个人账户中的资金增长率,金融行业的养老保险替代率会远远高于建筑行业的养老保险替代率,建筑行业的职工缴纳养老保险的积极性就较低,而建筑行业的职工往往是收入较低的社会群体,基本养老保险对其维持老年生活的作用更大,这种行业之间的不平等制度会严重损害一部分职工的利益,使现行养老保险制度对其缺乏激励作用。

(四)个人账户的携带性差

目前,我国养老保险的统筹层次相对较低,养老保险在各个省份之间进行转移接续时,存在着种种问题,而现今的劳动力流动性较大,劳动力在各个省份之间流动时所面临的个人账户转移接续问题得不到解决,也就影响了其缴纳养老保险的积极性。职工在进行跨地区工作时,其缴入个人账户的资金不能全部带走,并且进行转移时过程较为复杂,这使得其对个人账户的依赖度和重视度下降,现行养老保险制度的激励机制在这种情况下也就失去了作用。

(五)企业中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积极性低

在企业中往往存在着临时工、兼职工等就业灵活性较大的职工,企业并没有为这些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而这些企业中灵活就业的职工因为没有企业为其负担社会统筹部分的养老保险,也就对缴纳养老保险的积极性不高。现在的养老保险制度中对这些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并没有建立起合理的激励机制,而是将这些职工排除在养老保险制度之外,这也引发了社会职业间的不平等,使这些职工得不到应有的职业待遇和养老保障。

(六)职工选择提前退休

职工的退休行为与养老保险制度会相互作用、相互影响。我国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对企业职工的退休行为存在负激励的效果,在一些低收入的行业,很多职工选择提前退休,这无疑增大了养老保险的支出。虽然在大多数行业中,延长工作时间会提高养老保险的替代率,但从终身养老金财富现值的变化情况来看,个人越晚退休所获得的养老金财富越少。在人均寿命日益提高的今天,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激励职工延迟退休,会有效地促进养老保险的收支平衡。

三、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激励机制的构建

(一)完善和发展个人账户

1.做实个人账户或发展名义个人账户

我国现行的养老保险基本制度是“统账结合”的模式,由个人账户与社会统筹两部分组成。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从现收现付制向部分积累制转变过程中因转制成本过高等问题,个人账户出现了空账的问题。要想构建合理的激励机制,首先要解决好个人账户的空账问题,在经济水平较好的地区应通过合理性地变卖国有资产等方式,逐步做实个人账户,让个人账户中拥有实际的资金;而对于一些经济水平较差的地区,可以借鉴瑞典的模式,建立名义个人账户,让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与日后的受益相关联。

2.设定明确的个人账户资金增长率

由于经济发展快速,我国的工资增长率快速上升,个人账户中的资金具有贬值性。要想在高工资增长率的社会中维持既定的养老保险替代率,就要为个人账户中的资金设定明确的增长率,与工资增长速度保持一致,才能让职工对个人账户有信心,愿意将资金存入个人账户来达到保值增值的目的。

3.提高个人账户所占比例

目前,我国存入个人账户的资金来自个人缴费的8%,但是社会统筹部分筹资来自企业缴费的20%,在职工的养老保险中,个人账户所占的比例相对较小。因此,应该适当地提高个人账户所占的比例,将企业缴费中一定比例的资金也划入个人账户,以此来提高职工对自己个人账户的预期收益值,增强养老保险缴费的激励效果。

(二)提高养老保险的增值能力

我国的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机构一直对个人账户中的资金采用风险较为小的增值方式,因此其收益率也较低。通过学习新加坡和智利管理养老保险基金的经验,我国的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机构需要进一步拓宽投资渠道,采用多种方式,在国家的支持下,选择一些资金增值率较高的投资方式对个人账户中的资金进行保值增值。如智利让市场上的保险管理机构进行管理,政府对养老保险承担投资失败的损失;而新加坡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则在政府的支持下,对一些国家的基础设施进行投资,以此来降低投资风险,提高养老保险的增值能力。我国的养老保险机构应学习其他国家的经验,并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提高养老保险的增值能力,来激励职工对自己的个人账户进行缴费,保障其养老。

(三)与延迟退休改革相结合

随着我国人均寿命的提升,受教育年限增长,延迟退休的观点不断得到认可,延迟退休成为了必然的趋势,而养老保险制度势必会影响职工的退休行为。但是,目前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并不具有对职工的退休行为的激励机制,甚至由于行业之间的养老保险替代率不公平,在一些行业中产生了提前退休的行为。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应该与延迟退休的改革相结合,建立起对延迟退休的激励机制。在职工达到延迟退休的条件后,通过降低职工的缴费比例,提高退休后养老保险的预期收益来激发职工延迟退休的意愿。通过养老保险制度促进延迟退休,才能在我国进入老年社会后更好地保持养老保险财务的收支平衡,延迟和放缓养老保险的发放高峰期。

(四)通过税收优惠进行激励

税收不仅是调节经济活动重要的手段,也能成为激励养老保险制度的有效方式。各国已经对养老保险在税收方面建立了一些激励机制,如:美国对于企业中灵活就业的职工在养老保险第一支柱方面给予了延稅和退税的优惠,日本将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计入企业的经营成本,进行减免税费,新加坡通过个税扣除的方式激励职工缴纳养老保险。通过借鉴国外经验,我认为:我国应该在税收方面对养老保险给予更多的激励和优惠,对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采用扣除个税和延迟收税等方式进行激励;对企业,将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计入企业的成本,减免企业的税收,以此激励企业积极地为其职工缴纳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用。

(五)国家在财政方面的支持

对于基本养老保险,国家应该承担起重要的责任,以保障职工因年老丧失工作能力后的基本生活。国家有着巨大的财政权力,充分发挥财政的作用,可以支持养老保险的发展,增强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激励性。通过国家财政对养老保险在个人账户方面保值增值的支持,在社会统筹方面合理补贴,可以增加职工对基本养老保险的信心;对于企业中灵活就业的人员,国家财政可以为其补贴社会统筹的部分,减小与企业正式职工在养老保险方面的差距。

(六)注重收入分配的合理性与公开性

我国目前的收入分配制度有待进一步调整,在收入分配中存在隐性收入的情况,如果这部分隐性收入不计入缴纳社会保险的收入中,就会造成新的不公平,出现贫富分化的问题。虽然我国养老保险的征缴比例在国际上相对较高,但是我国用于计算养老保险征缴比例的工资并不是职工的全部收入。在这种收入分配制度下,大大减少了养老保险的筹资。只有通过改革收入分配方案,让各个行业的职工收入更加公平和合理,才能在养老保险制度中更好地处理公平与效率的关系,构建出合理的养老保险激励机制。基本养老保险是保障企业职工养老的重要方式,也是多支柱养老保障的主要组成部分。建立和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激励机制,可以更好地处理社会保障中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切实提高职工和企业缴纳养老保险的积极性,增加养老保险的资金来源,扩大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而要在养老保险制度中建立合理的激励机制,需要完善个人账户的管理,提高个人账户资金的增值能力,国家在税收和财政方面进行支持,也要求与其他制度改革相配套。

作者:鲁子楠 单位:内蒙古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