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基金论文范例

投资基金论文

投资基金论文范文1

1.我国企业年金制度的建立及其发展。

企业年金作为养老保险制度的第二支柱,是在政府强制实施的公共养老金或国家养老金制度之外,企业在国家政策的指导下,以为本企业职工提供一定程度退休收入保障为目的,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经济状况建立的补充性养老金制度,也被称为补充养老保险或职业年金。我国企业年金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是在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保障事业不断改革的基础上逐步推进的。1986年我国政府就开始了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探索,并于1991年国务院正式发文提出建立企业年金的前身――补充养老保险。1995年劳动部出台了《关于建立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对企业补充养老保险进行了初步规定。2000年国务院《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方案》将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正式更名为“企业年金”,明确了年金的市场化管理这一政策要点,此后企业年金开始逐步发展。2004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了《企业年金试行办法》,确立了建立企业年金的主要规则。2013年财政部、人社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确定实施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优惠政策,为企业年金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2014年国务院正式《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规定了机关事业单位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应当为其工作人员建立职业年金。至此,我国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从制度上实现了覆盖全体劳动者的目标。

2.我国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的特殊性。

2004年5月1日起,我国开始实施的《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中的第十条规定:“企业年金基金实行完全积累,采用个人账户方式进行管理”,明确了我国的企业年金制度采取缴费确定型(definedcontribution,DC)模式。在这种模式的运行中,职工的退休收入取决于退休前的缴费额和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收益,因此,在缴费一定的情况下,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管理就显得至关重要。企业年金基金是根据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由两部分组成:一是企业和职工按照企业年金计划规定的缴费,即企业年金基金本金;二是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而形成的收益。企业年金基金实质上是商业基金的一种,与证券投资基金相类似,但是由于年金基金是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这一特点,其投资原则具有一定的特殊性,需要根据其特性加强投资管理。企业年金作为补充养老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求在预测未来时期企业年金需求的基础上,确定一个可以保证在相当长时期内维持收支平衡的总平均缴费率,并将基金积累需求分摊到计划参与职工的整个工作期,使在职职工把一部分劳动收入积累起来,并在职工退休后,用基金积累兑现当初的企业年金承诺。因此,计划参与职工在工作期间的缴费积累就会形成具有长期稳定性的储备基金。但在企业年金基金的累积期间,由于金融市场上各种风险的存在,必须要求企业年金基金进行投资运营,以实现基金保值增值,让企业职工“老有所养”。

3.我国企业年金基金规模及投资管理现状。

随着企业年金治理结构的不断完善,社保机构、保险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商业银行等机构逐渐参与到企业年金的投资运营中来。2004年出台的《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以及2011年修订出台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为规范我国企业年金的运营与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特别是明确了企业年金基金可以进行市场化的投资运营。目前,我国使用的企业年金投资工具主要包括银行存款、债券、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2011年公布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47条规定投资范围包括银行存款、国债、中央银行票据、债券回购、万能保险产品、投资连结保险产品、证券投资基金、股票,以及信用等级在投资级以上的金融债、企业(公司)债、可转换债(含分离交易可转换债)、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等金融产品。从年金基金的规模来看,自2000年以来我国企业年金市场发展十分迅速。博时基金的数据显示,在2000年底,中国只有16000家企业建立企业年金,560万人参加,但企业年金基金规模已经积累了191亿美元。至2009年底,我国已有超过33,500家企业建立了企业年金,参与人数达到1179万人,基金规模为2533.0亿人民币,同比增长1226.18%,年均增长率33.27%,远远高于我国的国内生产总值(GDP)的增长速度。人社部的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8月30日,企业年金基金法人受托机构管理的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为72171个,参加职工2210.46万人,积累基金7092.39亿元,投资管理机构实际投资运作的企业年金基金金额为6855.99亿元,投资组合数为2689个。2014年三季度以来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累计收益额为368.24亿元,加权平均收益率为2.46%,累计收益率为6.01%。由此可见,我国企业年金基金规模增长迅速,其投资管理体制正在逐步健全。

二、我国现行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存在的问题

1.企业年金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

虽然企业年金在我国开始运作已有十余年,但是,在制度建设方面却仍未完善。例如,我国法律法规中缺乏对自我投资的限制。目前我国企业年金运作模式基本上分为三个部分,即企业自行管理、社保机构经办和保险公司经办,在这三部分中都会涉及到自我投资的问题,但我国相关法律法规除了规定企业年金的投资范围以及各种投资工具在投资组合中所占的最大比例外,并未限制企业年金的自我投资,即并没有对养老金投资于购买基金缴费人(企业)所发行的股票和债券进行限制。而对企业年金的自我投资不加约束,一旦该企业经营发生危机,将可能严重危及企业年金资产的安全性。

2.企业年金投资风险补偿机制不完善。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中规定,在年金基金的投资过程中必须有由受托的投资管理机构提供的,作为风险补偿的风险准备金。但是风险准备金毕竟有限,从国际经验来看,我们还可以考虑由企业年金理事会或受托人在企业年金年度投资实现收益高于最低投资回报率时,从高出的部分中提取一定比例形成盈余准备金。当风险发生,企业年金实际回报率低于最低投资回报率时,可以先用盈余准备金进行弥补,再用风险准备金弥补。

3.企业年金风险管理机制不健全。

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运营涉及到财政、税务、劳动社会保障以及专业监管部门等多个监管部门,虽然相关部门联合出台了一些监管法规,但规定比较分散,不够统一,目前我国还没有形成一个有效的监管部门,企业年金协同监管协调的机制还不健全,这就使企业年金基金投资安全性得不到充分保障。同时,现阶段我国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的风险分散主要是靠政策明确投资比例限制来完成的,这就使得风险分散机制缺乏灵活性,一旦出现政策性风险,风险分散机制必将难以迅速适应,导致投资风险的增加。

4.资本市场发展水平有限,投资工具可选范围狭窄。

由于我国资本市场发展时间较短,市场机制不完善等种种原因,我国资本市场存量远远小于世界水平,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发育均落后于发达国家,公司债和资产证券化债券甚至落后于其他发展中国家。因此,我国资本市场上可选择的投资工具品种不多,缺乏有效的避险工具。发达的资本市场是企业年金保值增值的重要保证。根据现行制度的规定,目前我国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营运选择具有较好流动性的金融产品投资范围仅限于银行存款、国债和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产品,包括短期债券回购、信用等级在投资级以上的金融债和企业债、可转换债、投资性保险产品、证券投资基金、股票等,而在实际操作中,由于金融监管水平不高,证券监管部门还存在不同程度的行政干预等各种原因,使得本来已经受限的投资渠道变得更为狭窄。

三、我国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方式改进探讨

1.完善法律法规建设,对企业年金的投资运营进行规范。

目前,我国还未建立完善的专门规范企业年金的法规,企业年金基金投资市场的发展没有形成统一的规则,不同的投资主体探索着不同的模式,市场存在无序状态。因此,我国政府部门应尽快制定统一的政策和规定,从立法角度对企业年金的投资运营进行规范,给予企业年金明确的法律地位和实施办法,其中最重要的是在《企业年金试行办法》的基础之上,进一步完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对基金管理机构的资质条件、基金投资方向、比例限制以及基金投资监管等方面做出更为详细、严格的规定,以法律的形式严格界定企业年金同基本养老保险的关系及其保障范围,确立企业年金的组织体系和监管体系等。同时,注重有关企业年金投资管理的配套立法。其次,在完善律法的基础上,还应制定合理的税收优惠政策。税收优惠政策的缺失与年金基金收益率低下是很多企业积极参与企业年金计划的巨大阻力,税惠政策的实施已经是刻不容缓。从国外实践来看,EET税制模式最为符合我国企业年金现状。第一,在企业年金缴纳时给予税收减免;第二,对企业年金投资收益给予税收减免或延迟征税;第三,在受益人领取资金时征税,以规避税收漏洞问题的出现。目前这方面已迈出了实质性步伐,2013年底实施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优惠政策,为企业年金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

2.建立完整的企业年金投资风险补偿机制。

我国在《企业年金管理管理办法》中提出了企业年金投资管理风险准备金的概念,它是真正意义上的由受托的投资管理机构提供的风险补偿,但在欧美等国家,养老基金管理公司会被要求建立投资储备和盈余储备两种储备金,以防止重大风险的突然发生。因此,借鉴国外经验,我们可以建立同时包括盈余准备金和风险准备金的风险补偿机制。风险准备金由相当于基金管理资产1%的自有资本构成,盈余储备金则由基金一年的实际投资收益率超过所有的年金基金平均收益率的1.5或2个百分点以上的差额部分构成,是年金基金的资产,不属于基金管理公司。而当基金的年实际投资收益率低于所有的年金基金平均收益率的0.5到2个百分点以下时,基金管理公司首先要用盈余准备金弥补差额,如果不足,再用公司的风险准备金弥补;如果仍然不足,则公司要被强制进行破产清算,由政府来弥补基金收益率的剩余差额,个人账户余额被转移到其他基金管理公司。

3.加强投资管理人的监管,健全企业年金风险管理机制。

3.1事前预防,加强投资管理风险控制流程。

第一,由投资管理人的最高投资决策机构(如基金管理公司一般为投资决策委员会)在总体上对投资策略进行把握;第二,投资组合经理在自己的权限范围内,根据研究部门提供的研究成果以及其自身对市场的分析判断,进行投资。投资组合原则上应由备选库选定的投资工具构建,超过此范围的也应由报请批准。

3.2事中监控,贯穿投资管理全过程。

第一,年金基金投资管理机构的内部监察部门应实时、全面地对投资部门的投资业务进行监控,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并出具书面反馈报告;第二,为防止操作风险,年金基金投资管理机构内部应对一些投资品种做出限制,或者直接禁止;第三,借助一系列投资分析及风险控制软件,对投资风险做出定量化分析,做到对风险的提前规避。

3.3事后反馈,总结此前风险控制工作。

企业年金的投资管理机构应建立并严格执行监控报告制度,由内部监察部门和相关业务部门及时跟踪投资的进展情况和结果,并编制监控报告,这一环节不仅保证了投资管理风险控制流程的完整性,而且也可作为对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公司进行评估和作为业绩考核的依据。

4.大力发展资本市场,完善我国企业年金的投资组合。

4.1逐步增加权益类产品的投资比例。

从国外企业年金投资经验来看,股票及基金投资是提高养老金投资收益率的重要途径。适当提高权益类产品在企业年金投资中的比例可以增强企业年金投资的盈利性。我国经济正在稳定快速发展,我国股市也在向理性,成熟的方向迈进,因此,可以逐步加大股票及基金等权益类产品的投资,使企业年金基金充分获取投资成熟市场带来的收益。

4.2投资不动产、国家基础设施等产业经济。

以我国目前经济形势来看,产业经济方兴未艾。一般来说,当经济周期发展到成熟阶段出现通货膨胀时,债券、存款方等投资会有贬值的风险,但产业投资会出现上涨空间。因此,企业年金的投资管理机构可在对宏观经济形势做出正确的判断的前提下,投资技术含量高、产业回报率较好、继续发展和有市场潜力的产业,追逐其中市场潜力大、产业关联度高、经济效益好、有助于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的项目,以提高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的收益率。

4.3适当进行海外投资。

投资基金论文范文2

在国家层面的环境投入状况,根据环境保护部2007~2014年公开的支出预算数据为依据分析。如图1,可看出国家对于环境的投入力度总体上还是呈上升趋势,2012年上升幅度更大,这些投入资金基本上用于环境治理、环境行政、国际交流,总目标只有一个:就是希望这笔资金投入市场能够用以改善当前严峻的环境形势,保障人体健康,实现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然而,事情并不是如我们所想的一样顺利,尽管取得了一些进步,但国内环境问题并没有得到彻底改善,相反,集体性的环境纠纷案件日益增多,大气污染、水污染、森林破坏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现象大量存在。再来看各地方政府的环境投入状况,昆明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报告指出,2008年昆明市环境保护支出完成117494万元,增长354.8%。2009年预计安排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46231万元,占一般预算支出的22%,资金重点用于滇池治理与生态建设、城市交通等基础设施、社会发展与保障性住房建设以及重大项目前期经费、农村基础设施与民生工程。2011年5月9~10日,云南怒江州环保局长座谈会在六库召开,突出以解决影响可持续发展和损害人民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强化环境监管,完善环境法制,加大环境投入,全面加强污染整治和生态环境建设。2012年,甘肃省张掖市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涉及五县区14个乡镇53个行政村,项目共完成投资3217.336万元,惠及78455人。2013年11月22日,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召开部级生态区创建工作推进会,达成统一认识,近年环境投入力度空前,环境变化巨大,有很好的基础条件,生态创建是我区建设现代化公园式城区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是大家共同的责任。的确,我们不能否认国家已经取得的环境保护成绩,政府和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和重视越来越高,每个公民都在做着自己的贡献,但是如此高额的环境保护资金是不是只能达到这样的效果,抑或本应该能实现比现在更好的预期效果,这就关系到环境行政绩效的问题,当前国内不仅仅是在环境领域没有专门的政府绩效管理制度,全国也没有一部综合性的行政绩效规制法,虽然新《环境保护法》确立了环境目标责任制和绿色考核制度,但是因其规定还是停留于原则上,缺乏相应的可操作性绩效评估标准,具体评估实践无法可依,更无法有效提高环境行政组织效率。

2环境保护投入绩效管理制度理论依据

(1)为什么一定要确立该项制度?

首先,涉及到构建一个最优绩效管理制度去推动环境行政组织运行效率,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的问题。按照新制度经济学的分析,产权制度在理论上可分为私有产权制度、公有(共有)产权制度和混合产权制度,它能影响人与人的行为,而人的行为最终决定整个组织或社会效率的高低。科斯和其他制度经济学家都探讨了交易成本与产权安排的关系,认为不同的产权制度会形成不同的交易成本,产权制度的安排形式、具体结构和内容,确定了交易双方在交易中的行为准则和具体行为规范,并促使交易各方必须遵守这一准则和规范,从而降低了交易成本,使得交易顺利进行。明确的产权关系,不单指财产的归属确定,还应当是包含主体责任和义务、权力和利益的统一。那么,如果想要使得各地政府各项环保投入能够得到高效率利用,借用主流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和数学模型对制度进行全方位研究,在我国行政色彩浓厚的大社会背景下,前提应该建立一个良好的政府预算、支出绩效管理制度,以一种效益较高的制度取代一种效益较低的制度,重点解决权责关系,表面上是在内部生效,实质上是作用于环境市场效果,在公开性、客观性、常规性、差别性原则的指导下,辅助公众监督政府组织内部行为,督促负有环境保护义务的相关部门认真贯彻生态保护各项法律、政策。

(2)为什么要重视环境行政组织内部成员作用?

根据巴纳德的组织行为学理论,其关于效率的观点于传统理论有着明显不同,最主要的是将效率提升的研究重点放在组织结构的逻辑分析上,指出了个人目标的重要性,将组织效率与组织内单个人的行为紧密联系起来,强调人际关系与个人目标的重要性,集中以个人的需求和激励激发组织的协作能率。至此,效率的焦点也开始由组织向个人或群体转变。在环境行政领域,环境工作人员是环境行政机关的重要成分,通过外部性激励措施鼓励其合法合理行政将关乎整个环境行政组织运行效率与国家生态环境工作的实际效果,这也是环境行政绩效管理制度的激励功能所在。

(3)如何确定环境绩效评估的考量因素?

提升一个组织的运行效率并非仅是通过某一种方法或某一种模式就可以解决的,尤其是对于复杂且任务繁重的环境行政组织而言更是如此,其环境行政效率的研究方法和评价模式因环境发展本身存在着多样性和复杂性特点。有些学者试图运用综合研究方法,建立一个囊括衡量组织效率的各种标准的详细清单,包括组织的控制、凝聚力、环境行政绩效计划和目标的确定、环境利润、动力、稳定性、人力资源价值等各个方面。但是就环境投入问题而言,如果在短时间内构建360°全方位绩效管理制度并不见得就可行,这种绩效评估虽然全面,但是受制于目前科学发展水平,其成本高,耗时长,工作量大,动用大量人力、物力、财力,甚至可能导致环境行政工作人员疲于应付各种绩效评估而影响了正常工作,这显然有悖于这项制度得初衷。这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有必要保持“先主要后次要”的理性思维。

3国内外环境行政绩效管理模式研究

进入21世纪,已有不少国际组织就环境绩效评估方法投入实践,如联合国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环境绩效展示(OECDEPR),确立了基于压力-状态-响应模型的评估指标体系:2003年启动的大湄公河次区域环境绩效评估,在环境重点关注领域的选择上更注重次区域的定量分析,但也存在某些重要政策目标数据的可得性问题:联合国2006年环境绩效指数(EPI)提出了环境健康、空气质量、水资源、生物多样性和栖息地、生产性自然资源与可持续能源政策六大政策类别中的16项指标,2008年则将可持续能源政策变更为大气变化,16项指标扩展到25个。与EPI采用的方法想类似,加拿大特许会计师协会在《政府环境绩效报告》中列出了资源、公共事业、大型制造业、小型制造业、零售业、交通业和其他服务业七种不同行业23个方面的政府环境绩效指标,包括对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土地破坏和修复、固体废物管理、科技创新、法规遵守等。此外,1993年美国国会在103次国会会议上,通过了《政府绩效与结果法》,先通过试点项目确立一个工作目标,围绕这个绩效目标用客观、可数、可计量的形式进行绩效测量,关注政府行政结果、服务质量以及公众满意度,绩效计划几乎贯穿了美国整个公共行政的发展过程中。我国是发展中国家,正处于经济迅速发展阶段,不可避免的造成环境资源过度利用,虽然政府做出了很多努力,如制定新《环境保护法》,强化社会舆论渲染,但环境问题依然严峻,环境行政组织的积极作为并没有达到预想的效果。一组数据显示,2006年全球环境绩效指数(EPI)排名中,中国在133个参加国中位居第94位,2008年在149个参加国中位居第104位。而目前,我国政府对环境行政绩效评估管理的重视度还不够,还属于行政机关内部的自发行为,多流于书面规定,无可操作性的规则,导致环境投入资金得不到合理利用,这种重投入轻效率的局面既浪费国家资源,又起不到保护环境的效果,相反,是对纳税人的不负责任表现。

4环保投入与政府绩效管理密不可分

结合当前我国环保投入绩效评价的工作实际,我们应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更好地将政府环保投入分配好、使用好、管理好,充分发挥其环境保护作用,提高环境行政组织效率。

(1)构建环境行政绩效管理机制,作为督促环境行政机构实施环境资金管理和改善环境状况的工具。

组织建立一部单行的环境投入方面的绩效法律可能还欠缺理论和实践支持,但是通过条例或者规范性文件的形式立法还是很有必要。将绩效理念融入整个环境治理工作中,制度的设计要结合环境本身的复杂多样性特点,重点明确评估的主体和目标、考察对象、指数指标确定、评估程序、法律后果、公众监督六方面,注重绩效管理的可操作性。就绩效评估主体而言,可以是国家建立,但发挥市场主体的作用也未尝不可,还可节省国家管理成本,但这个评估主体一定是独立的,经验表明独立的评估机构或单位显然更能作出客观、真实、有效的评估结果。

(2)合理选取环境行政绩效评估指标。

学者大卫•米斯顿提出确立指标的八项原则:阐明组织目标,评估政府活动最终结果,激励方案投入,引导消费者选择,为私人服务提供绩效标准:协助决定水准的最大消耗,激发物,可能节省的领域。在环境行政领域,因环境问题复杂性和地域性差异特点,很难在绩效管理上面面俱到,国家可建立一个试点地区,从特殊区域出发,根据不同区域的突出环境问题确立指标。以华北地区为例,主要环境问题就是土地退化、大气污染等,从这几个环境问题分别展开,根据上述八大原则,参考P-S-R概念体系,探索该地区环境行政指标评估体系。

(3)参考与环境工作有关的专家意见。

环境法学是法学与环境科学的交叉学科,部分领域需要医学和经济学辅助,环境问题的复杂性、多样性使得环境行政绩效管理机制的设立主体在面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问题时无从下手,可将专家意见纳入环境行政绩效评估体系,建立不同行业的专家库,尤其是高科学技术行业,遇到不同的环境问题随机抽取相应专家参与评估程序与指标量化。至于这些专家意见的效力如何,应该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从作为参考到成为评估依据的过渡。

(4)不可忽视绩效评估之后的奖惩程序设计。

投资基金论文范文3

1.1我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的主要特征及经验启示

我国的社会保障基金是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统筹基金、个人账户基金、企业年金和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统称,它是由国有股减持划入资金及股权资产、中央财政拨入资金、经国务院批准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收益形成的由中央政府集中的社会保障基金,目前,它由2000年成立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负责管理。其投资管理的依据是2001年颁布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投资运作的基本原则是在保证基金资产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实现基金资产的保值增值。它的具体运作模式是: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直接运作的社保资金的投资范围仅限于银行存款、在一级市场购买国债,其他投资需委托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和运作。社保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银行存款、国债、证券投资基金、股票、信用等级在投资级以上的企业债、金融债等有价证券,其中银行存款和国债的投资比例不低于50%,企业债和金融债不高于10%,证券投资基金或股票投资的比例不高于40%。受到整体投资环境的影响,社保基金近年来投资收益并不稳定。2007年达到43.19%的峰值;2008年受经济危机影响,投资收益率快速下滑,一度为负;自2012年起,投资收益率又开始新一轮的上涨,2012年收益率达到7.01%,2013年也维持了6.29%的高收益率。总体来看,社保基金自成立以来年均投资收益率为8.13%,超过同期2.46%的年均通货膨胀率(数据来源: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基金年度报告<2013年度>)。在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整体宏观投资环境不佳,社保基金的投资运营取得这样的成绩实属不易。社会保障基金作为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主体基金,它的一些成功经验对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有着一定的启示和借鉴作用。其最主要的启示是:社保基金进行实业投资的力度正在加大,参与国企改革的力度也在加强。事实上,社保资金与中石油的合作由来已久,早在2012年5月,全国社保基金就已经出资100亿元入股中石油西气东输三线项目。2013年6月,又以同样方式参股中国石油管道联合有限公司,运营西气东输工程部分管线。而按照国家有关监管部门的规定,全国社保基金进行的实业投资,包括直接股权投资和股权基金投资两部分,其中直接股权投资可占基金总规模的20%,股权基金投资可占10%。据测算,预计从2012到2015年,社保基金用于实业投资的最高规模可达2500亿元,具有很大的发展潜力。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也明确表示,今后一段时间,社保基金将努力加大实业投资力度,积极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事实上,近年来,社保基金正在积极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强与中央企业的合作,深入参与国资国企改革,进一步加大对中央企业的投资力度,力争在中央企业改制、上市、重组或再融资时,以战略投资者或优先股方式投资入股。此外,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先后投资交通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国开银行、中国人保、中国信达及中国银联等金融企业,以及京沪高铁、大唐控股、中航国际、中节能风电等工商企业。可以说,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社会保障基金规模的不断壮大,实业投资在其资产配置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1.2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投资管理的主要特征及经验启示

新加坡是国际上实行集中管理社会基金的典型之一,我国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正是源自于此。1955年新加坡建立了中央公积金制度,经过多年的发展,其资金总额已超千亿美元。新加坡各成员组成的中央公积金是由中央公积金局负责集中管理的,中央公积金局独立于政府财政,上级管理部门为劳工部,公积金局实行董事会制,董事会成员的任命上也体现出对专业人士的高度重视。从投资管理体制看,中央公积金投资主要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由新加坡政府投资管理公司负责,主要投资于国内的住房、基础设施建设以及部分国外资产。第二部分是中央公积金投资计划,该计划允许公积金成员将普通账户和专门账户中超过一定比例的公积金通过购买股票或共同基金的形式投资于资本市场。第三部分是保险计划基金,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包含多个保险计划(包括住房保险、家属保险、大病医疗保险等),保险计划基金的投资主要外包给资产管理公司,可投资于定期存款、可转让存款凭证、股票和债券等。上述三方面的投资中,由中央公积金局通过新加坡政府投资管理公司管理的基金和由公积金成员自主投资的基金构成了新加坡中央公积金的投资主体。新加坡中央公积金的投资管理模式虽有不足,但仍有其可取之处,它的一些成功做法对我国住房公积金投资管理改革也具有一定的启示和借鉴意义。一是相对独立的、专业化的集中投资。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局做出投资决策后,由新加坡货币管理局和新加坡政府投资管理公司负责具体的投资事宜,公积金成员获得中央公积金局支付的记账利率。二是多层次、多元化的投资体系。几十年来,中央公积金制度也不断放宽投资政策,允许其成员进行多元化的积极投资,政府机构的集中投资与成员个人的积极投资共同构成了新加坡当前中央公积金多层次的投资运营模式。三是健全的法令和监督制度保障了资金投资管理的安全性。新加坡政府充分认识到公积金在经济社会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因此不断加强对其投资管理上的规范和监管,并制定《新加坡中央公积金法》,明确公积金局为法定机构,财政和行政自主,其成员主要由雇主代表、雇员代表、政府代表组成,相对独立的机构设置、规格较高的监管以及代表三方利益的管理模式,为保障公积金投资管理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奠定了基础。相比而言,我国住房公积金相关法规和制度建设相对滞后,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迟迟不能上升为《住房公积金法》,新《条例》的修订工作也十分迟缓,到目前为止,住房公积金还没有一部统一的投资管理办法。此外,我国住房公积金的监管机制还存在一定的弊端。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看出:我国的住房公积金制度与我国的社保基金以及新加坡的中央公积金体系均有其相似之处,是我国住房保障体系乃至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上述的经验启示对我国住房公积金的投资管理改革均有着积极的借鉴意义。

2改革创新住房公积金投资管理的思考和建议

2.1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投资管理的相关法规和规章制度

我们可以看到,一些发达国家的社保基金投资管理相关立法是比较完善的,也有着良好的法律环境。比如美国不仅有普通法,还有规范养老金投资的《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而我国住房公积金投资管理在法律法规建设上还较为短板,其投资管理的主要依据是《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按此规定,目前住房公积金的投资方式只能为购买国债,除此之外,就是转为定期存款。实践证明,这一规定具有明显的局限性,它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住房公积金资金投资的安全性,但也严重限制了资金投资的范围,加之住房公积金现行的各自行政区域内封闭式管理,使得我国住房公积金沉淀资金的总体投资运作长期处于低水平、低效率状态。随着我国金融改革和利率市场化进程的加快,《条例》对住房公积金投资管理的这一规定越来越不合时宜。因此,实现住房公积金投资管理创新的首要任务就是要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投资管理的相关法规和规章制度。一是要加快新修订《条例》的出台,进一步拓展住房公积金投资管理的渠道和范围;二是尽快研究和制定统一的、符合住房公积金科学发展的《住房公积金投资管理办法》以及监督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以便住房公积金在实际投资运作中有据可依、有章可循,通过加强法规制度建设,确保资金投资管理的安全和规范。

2.2改革创新更具效率的住房公积金投资管理组织体系

目前,我国住房公积金现行的运行制度中管理与投资经营职能没有分离,绝大部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实际管理运作中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加之现行看似面面俱到、实则缺陷严重的监管体系,导致住房公积金投资管理在效率提升和风险控制方面均存在一定的问题。因此,实现住房公积金投资管理改革的另一重要任务就是要加快住房公积金投资管理组织体系的创新和建设。具体应坚持3条基本原则:一是要全面地考察制度、管理、运作、投资管理等各个环节的风险所在,建立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和约束机制;二是要加大在监督管理环节的投入力度,建立健全统一的、独立强势的监管主体;三是实现住房公积金管理职能部门和投资经营机构相分离,住房公积金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住房公积金业务开展和日常管理,投资经营机构则负责资金的专业投资管理,风险系数较大的专业投资则应委托专业的投资管理人代管。我们可以借鉴我国社会保障基金和新加坡中央公积金的做法,积极打破目前住房公积金相对散乱的投资管理模式,建立起以部级投资管理中心为主体、省级和市级投资管理中心相辅助的多层次投资管理组织体系。此外,多位一体的监管体系负责对住房公积金投资运作的各个环节进行有效的监管,以确保资金投资运作的安全、规范和透明。而对于层次主体之间的资金托管的收益分配问题,可以根据有关规定和资金实际收益情况进行结算。

2.2.1建立起市级、灵活自主的投资管理体系

各市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辖区内各分中心(管理部)富余资金进行集中统筹,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将一定比例的富余资金委托至省级投资管理机构进行托管,只保留一定比例的必要资金自行投资管理,其投资管理的原则是:在保证资金良好的流动性基础上实现必要的资金增值,并负责合理调节辖区内各分中心(管理部)的资金流动,以确保辖区内住房公积金支取和贷款等业务的正常运转。其投资对象可以为国债(逆)回购、大额可转让定期存款等流动性较高的投资产品。

2.2.2建立起省级、次集中的投资管理体系

各省和自治区应设立相对集中的住房公积金投资管理体系,负责集中投资管理各市级中心聚集而来的富余资金。根据本省(自治区)的具体情况,保留一定比例资金进行自行投资管理,其余可委托至部级统一投资管理机构进行托管。其投资原则是:通过市场化、规模化的集中投资,充分发挥规模化的资金优势,以实现兼顾本省(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高效资金运作。其投资渠道有: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较高收益率的银行定期存款;通过公开操作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或投资有国家担保的大型企业债券;通过记名债券方式进入本省(自治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国家骨干的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领域;通过发放项目贷款的方式支持本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此外,也可以尝试参与本省重点城市的土地储备项目和商品住房的收储等。通过稳健审慎的投资运作,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

2.2.3建立起部级、全国统一的投资管理体系

通过设立类似于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层次的部级住房公积金统一投资管理机构。统一负责对全国各地区聚集而来的沉淀资金进行集中投资管理。其投资管理原则是: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通过市场化、专业化的运作,实现资金收益的最大化。具体可以委托经验丰富、经营稳健的专业投资管理人进行资金的投资运作,其投资渠道可以进一步拓展至货币市场、资本市场乃至实体经济项目,投资范围可以包括银行存款、国债、企业债、金融债、股票、信托产品、证券化产品、证券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股票等。未来也可以借鉴社保基金做法,逐步尝试并加强对实体经济项目的投资,积极参与我国国资国企改革,通过参股经营或优先股投资等方式投资重点央企,以此分享经济体制改革的红利。

2.2.4建立起强力有效、多位一体的监督管理体系

建立健全行政监管、金融监管和社会监管多位一体的有效监管体系,建立起严格的资金投资管理规范和制度监管框架。对省级和部级投资运作的监管,主要由财政部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拟订资金管理运作的有关政策规章,并对其投资运作和资金托管情况进行监督,人民银行和证监会按照各自的职权对专业投资人或托管人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各级政府应对本地区住房公积金资金投资管理情况进行必要的行政监管;各地住建部门会同人民银行、财政、审计等部门应对当地住房公积金资金投资管理以及风险防范情况进行严格的同级监督。此外,还要进一步加强对住房公积金资金投资管理的社会监督,社会监督应涵盖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缴存单位、社会组织、新闻媒体及专业人员等;被监督对象则为各级住房公积金投资管理机构、经办机构、委托机构及相关服务机构等。

2.3改革创新符合住房公积金科学发展的投资管理模式

2.3.1坚持适合自身发展的投资管理原则和策略

一是坚持安全规范的投资管理原则。目前住房公积金投资管理原则是在确保资金安全完整的基础上,实现一定的保值增值。这个原则并没有太大缺点,但我们应该结合流动性因素,将其丰富为:在保证资金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通过稳健经营和审慎投资实现资产的增值。二是要坚持分散化的投资管理策略。分散化策略是指住房公积金的投资管理要在投资种类和期限上科学分散,投资分布要在各统筹层次上合理分散。不能一味地为追求资金的收益性,而忽视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也不能一味地为提升资金投资管理的统筹程度,而制约住房公积金保障属性和金融属性的发挥。要通过资金科学合理的分散化投资管理以及在各统筹层次上合理分布,逐步探寻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科学发展的分散尺度。

2.3.2提升投资管理的统筹层次,实行规模化的投资管理模式

从经济学角度来看,市场化和专业化的集中投资管理模式具有高效、低成本以及规模经济等优势。目前在世界范围内,大多数国家的社会基金采取中央政府集中统筹的方式进行管理和运作。以英国为例,英国是中央政府集中管理的单一制典型国家,实行的是高度集权的社保基金管理体制。实践证明,资金投资管理的统筹水平越高,资金规模化运作的优势就越强,防范风险和化解风险的能力也越强。而从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情况来看,万亿级的沉淀资金分散在上千个县市,由于各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水平和能力参差不齐,使得庞大的沉淀资金没有得到有效利用。此外,由于监管的缺失,住房公积金贪污挪用案件时有发生,也给资金安全带来较大的隐患。因此,无论从发挥资金的规模优势,还是从防范化解风险、加强资金运作监管的角度,提高我国住房公积金的统筹管理层次,建立起更加集中、相对独立的住房公积金投资管理机构都非常必要。

2.3.3提升投资管理的专业化程度,实行分离化的投资管理模式

分离化策略是指自主投资和集中投资相分离、货币投资与实物投资相分离、一般投资和高风险投资相分离、管理机构与投资运营相分离。这种分离化策略的目的是理顺住房公积金各投资管理主体的关系,便于监管机构对其实施更有效的监管,同时也是风险分散、资产科学合理配置和精细管理的需要。在这一方面,新加坡中央公积金的做法值得我们借鉴和学习。新加坡相对独立的管理机构——中央公积金局负责统一管理全国的中央公积金,专业的投资机构——新加坡货币管理局负责公积金对国债和银行存款的投资管理,新加坡政府投资管理公司负责公积金对国内的住房、基础设施建设以及部分外国资产的投资管理,各投资管理主体投资品种和比例也均有明确的规定。目前,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已跻身于全球最大的100家基金管理公司的行列,它秉持市场化的管理模式和专业化的投资理念,通过200多名投资专家在世界范围内进行资金投资。此外,由公积金成员自主投资的部分,也是通过在资本市场选择相应的投资工具进行市场化的投资管理。而保险计划基金则更是外包给市场上资产管理公司进行专业化的投资管理,无一例外地体现了市场化和专业性特点。这样一种分工明晰、相互独立的管理架构有利于中央公积金投资管理成本的降低和效率的提升,市场化和专业化的集中投资也使得资金的规模优势得以发挥。

2.4探寻适合住房公积金未来发展的投资方向

2.4.1进一步拓展的货币投资

随着我国金融改革的深入发展,尤其是利率市场化改革进程的加快,近年来,金融市场的改革措施密集出台。自2013年12月央行《同业存单管理暂行办法》后,10家国有银行先后试水同业存单,拉开了开启同业存单的序幕,进入2014年8月以来,商业银行发行同业存单的节奏密集,标志着同业存单扩容进入新阶段,其更重要意义在于为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全面施行铺路。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可以在二级流通市场转让,利率参照市场利率浮动,与传统定期存款相比,可转让大额存单在到期日之前允许转让,因此流动性相对较高,是短期资金融通的重要工具,顺应了利率市场化的趋势,也为住房公积金提供了一个风险较小、收益稳定、流动性较高的良好投资手段。而2014年8月,证监会出台的“融十条”也明确表示:“要积极培育交易所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增强交易所债券市场的融资能力。支持更多的机构投资者在交易所市场开展债券现券与回购交易。完善政策环境,为住房公积金、地方养老保障基金利用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运营、保值增值做好服务,引导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和私募基金投资交易所债券市场”。证监会出台的这一政策春风,也为将来住房公积金突破国债投资范围,走进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进入更广阔的金融债、企业债等投资领域提供了有利的政策契机,甚至为住房公积金通过记名债券方式进入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国家骨干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提供可行性。

2.4.2谨慎进入的资本投资

2014年8月国务院的“国十条”明确表示:“逐步扩大各类长期资金投资资本市场的范围和规模,按照国家税收法律及有关规定,对各类长期投资资金予以税收优惠。”近年来,随着《条例》修改的推进,社会各界提出了一些好建议,大体形成的共识是要借鉴社保基金的投资管理模式,改革现有住房公积金投资管理模式,进一步放宽其投资范围,允许其通过组合投资等方式投资资本市场,以更好地实现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目前来看,要加快《住房公积金投资管理办法》的研究和制定,在全国性的统筹住房公积金投资管理组织体系建立之前,建议有条件的省份可以委托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对一定比例的沉淀资金采用保底分成的模式进行专业化投资经营,也可以自行选择经验丰富、经营稳健的专业资金投资基金或机构进行委托投资管理。

2.4.3彰显保障民生的实体投资

当前,住房保障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各地政府都把安居性保障住房建设列为重点工作任务,但是各地政府在保障住房的建设上普遍存在较大的资金缺口,也急需社会基金或公共基金的参与和支持。住房公积金应该充分发挥其在保障住房建设方面的辅助作用,加大利用项目贷款等投资手段支持保障住房建设的力度。此外,也可以尝试进行地(市)级以上政府的土地储备项目和廉租房或商品房的收储等投资,靠实物资产的稳定升值来实现货币资产的保值增值。可以预见,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住房公积金在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彰显社会保障职能方面将会发挥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2.4.4兼顾社会经济发展目标的实业投资

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在投资运用中兼顾了众多的社会经济发展目标,为新加坡经济的崛起做出了突出贡献,这一点,值得我们思考。住房公积金作为长期而稳定的资金,它的投资运用不能只看短期的收益率,还要看到长期的收益率。因此,在住房公积金的投资运作中,适度的考虑社会经济目标是必要的,但必须要建立相应的评价体系,并结合我国经济战略目标选择适合的投资方向。目前,我国作为发展中的大国,正处在经济腾飞的阶段,面临着许多亟待解决的经济和民生问题,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并且在许多领域的投资中存在着风险较小而投资收益颇丰的良机,正如文初所述,我国国资国企改革正是住房公积金参与经济体制改革、分享改革红利的大好契机。因此,在我国未来住房公积金投资中,应坚持与国家经济战略发展相互结合、相互促进的策略,尤其是要加大对电力、石油、通信、交通等关系国民经济命脉领域的投资。

3结论

投资基金论文范文4

(一)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的经济学分析

1.信息不对称理论

信息不对称理论最早由乔治•阿克尔洛夫提出,其在1970年发表《柠檬市场:质量部确定性与市场机制》论文,用以说明相关信息在交易双方之间的不对称分布对交易市场行为和市场运行效率所产生的重要影响。20世纪70年代,该理论被其他学者约瑟夫•斯蒂格利茨和迈克尔•斯彭斯引入金融市场领域,用于研究不完全信息对资本市场(特别是保险市场)发展的制约,从而开创了一门新兴的经济学分支学科———信息经济学。信息不对称指的是一些市场参与者拥有而另一些市场参与者不拥有的信息。在证券投资基金市场上,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和持有份额较多的投资者比普通投资者知道更多关于基金的情况,相对于普通投资者来说,在获取信息上处于强势地位。这种不对称有导致内幕交易、欺诈行为发生的可能。进而加剧了“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的机会行为主义的发生。逆向选择指资源得不到最优配置,遭到浪费;风险道德指企业经理人员为了自身的效用而做出损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而信息披露制度可以减小这种信息不对称的程度。

2.博弈论

在古典经济学中,个人的决策是指,在给定一个价格参数和收入的条件下,最大化自己的效用,他既不考虑自己的选择对别人的影响,也不考虑别人的选择对自己的影响。但是,事实上,人与人之间的行为与决策是互相影响的,就好比下棋一样。针对人们之间这种相互影响的对策行为所进行的研究,称为博弈论。博弈论更加注重人与人之间的互动,因而日益成为一种重要的分析方法。在个人利益最大化的情况下,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以下原因会减少信息的披露。一是披露越多越频繁,成本越高;二是强制披露会使得对自己不利的信息公之于众。相对于投资者来讲,信息披露的内容是越多越好,可以使其更加全面了解基金信息,做出最优的选择。在个人利益看似最大化的情况下,将产生以下悲剧:一是从信息披露义务人角度来看,披露内容不全面、不及时,将导致自身优良业绩无法被公众及时知悉,也将导致投资者因为无法辨别基金的优良而乱投资或不投资,使得基金行业萎缩。二是从投资者角度来看,信息披露内容事无巨细,将导致单个基金投资秘密泄露,也将导致披露成本上升,使得投资者收益降低。解决这个“囚徒困境”,需要进一步规范基金信息披露的时间、内容,才能使社会整体利益最大化。

(二)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的法理分析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制度在多少情况下最大程度地保护着投资者的利益,保障着证券投资基金市场的发展,是每个国家证券监管制度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是一项重要的证券监管制度。

1.投资者权利保障

信息披露制度是按照投资者的要求建立的信息共享机制,投资者利益的保护正是信息披露制度的根本目的所在。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一条规定:“为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活动,为保护投资人及相关投资人的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制定本办法。”可见,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是立法的目的。投资者购买基金的目的在于获得基金的增值收益。基金信息的公开披露,对于投资者具有公示信赖的利益,基于这种信任而作出决策。信息披露是投资者与基金之间的桥梁,让投资者更加全面、清楚地了解基金的走向。但是,基金管理人作为信息披露最主要的义务人,有优于一般投资者的地位。这使得基金管理人容易形成信息垄断,虚假信息,损害投资者的利益。这与投资者购买基金的初衷相违背。基金信息披露制度可以弥补投资者的弱势地位,同时,明确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规定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通过对违法行为的制裁,使得投资者的权益得到保障。

2.基金市场有效监管手段

基金市场在本质上是一个信息市场,基金市场的运转过程就是一个信息处理的过程。由此可见,信息在整个基金市场运行过程中起着核心作用。不仅如此,信息失灵又往往直接导致基金市场的失灵,因此,对基金信息的监管成为投资基金监管机构关注的焦点。从监管的角度看,维护基金信息的公开性、公平性以及提高基金信息的有效性,是确保投资者的信息、合法权益、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的关键所在。因此,信息披露监管制度在投资基金监管法律制度中居于基础性地位。基金披露信息包括:基金募集信息、基金运行信息和临时信息。这些信息都要按照法定的时间和形式进行披露。我国法律《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也规定,应将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进行披露。在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失灵的情况下,信息披露的强制性规定能保障基金市场的健康发展。

(三)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法律制度原则

基金信息披露原则是规定基金信息披露内容和形式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准则。基金信息披露立足于服务投资者,既是强制性要求,又要体现披露义务人的诚信;既要满足市场各方需求,又要提高信息披露效率,降低披露成本。因此,必须正确确立基金信息披露的原则,正确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简单与详尽的关系,市场需求信息和监管需求信息的义务。根据我国法律以及各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归纳起来,基金信息披露制度主要有以下原则:

1.信息披露内容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真实性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所有信息必须做到准确无误。准确性要求披露信息时不得使用模棱两可的语言误导投资者,不能产生歧义。完整性要求各种影响基金市场价格的重大信息予以全面披露,包括正面信息和负面信息。

2.信息披露时间上的及时性。及时性要求披露的内容具有现实性。首先,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以最快的速度披露其信息,即公司经营和财务发生变化后,应立即向社会公众披露其变更状况。其次,公司所披露的信息应一直保持最新的状态,不能给社会公众过时和陈旧的信息。3.信息披露形式上的规范性、公开性。规范性是指所披露的信息必须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其他相关法规所规定的对不同性质信息的公共标准。公开性要求信息应当向公众展示,被公众知悉。

二、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现状

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法律制度可分为国家法律、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自律性规则等四个层次:国家法律:2004年6月1日起施行的《证券投资基金法》。该法对我国的证券投资基金作了整体性的规定,其中第七章规定了基金的运作与信息披露。对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范围和披露信息的原则、内容、时间和禁止行为作了具体规定。部门规章:2004年7月1日起施行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该办法对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进行了细化,并对各种基金信息披露的时间、方式、事务管理、违法行为、法律责任等作了详细规定。规范性文件:《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7号》和《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前者对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等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格式作了具体规定。后者主要对基金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计算、会计报表附注以及投资组合构成作出了具体规定。自律性规则:我国有两所证券交易所,分别是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交所和深交所为了规范证券交易各自出台了适合自己交易所的规则。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信息披露应遵守该所的业务交易规则。从整体来看,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已经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法律体系,为基金市场高效稳定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但是,也还存在一些问题。

(二)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法律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1.基金信息披露不及时

根据我国《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18~20条规定:基金的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90日内编制公布,半年度报告应当在上半年结束后60日内编制完成,季度报告应当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法律已经给予信息披露义务人很长一段滞后期。法律规定的宽松加上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拖沓,这严重影响信息的时效性,不利于投资人跟踪了解基金的投资动向,滞后的信息甚至会对市场产生误导。

2.基金信息披露不充分

基金信息披露完整性要求,所有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的信息均应得到披露。在披露某一具体信息时,必须对该信息的所有方面进行周密、全面、充分的揭示,不仅要披露对基金管理人有利的信息,更要披露对基金管理人不利的信息,例如潜在或现实风险,不能有所遗漏。实践中,基金管理人为了吸引投资者和减少基金持有人的赎回,在信息披露中逃避对负面相关信息的披露。信息披露的不充分使投资者无法全面、完整地了解和掌握基金的信息,从而作出最优决策。

3.基金信息内容繁琐

基金信息披露的简明性原则要求公开披露的信息从内容到使用术语上都应当尽量做到浅显易懂,用简洁明了的语言,方便普通投资者了解信息。在2004年8月中国证监会修订了《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其中,对于招募说明书正文的规定没有变化,略有变化的是,此次规定首次提出基金公司要编制和披露说明书的摘要。此次规定似乎克服了内容繁琐、重点不突出的缺点。但细细分析,招募说明书摘要中还包括基金合同生效日期、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等17项内容,摘要的篇幅还是很长,字数仍达到万余字。而且基金投资目标、投资策略、费用概览等重要内容置于篇后,没有解决披露信息内容繁琐的缺点。

4.基金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不全面

基金关联交易指基金投资者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其他关联人之间的交易。关联交易本身是中性的,它既可能产生正面效益,也可能产生负面影响。关联方信息了解比较充分,一方面可以节约谈判资本;另一方面可能以自身的优势,损害不知情的第三方。目前,我国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主要存在以下问题:(1)对关联交易的主体缺乏明确性界定。如何确定关联交易的主体决定了一国法律对关联交易规制的广度和深度。《证券投资基金法》对何为“有厉害关系的公司”缺乏明确的规定。(2)对于关联方之间的利益冲突交易缺乏科学的分类。《证券投资基金法》仅列举了几种具体的关联交易形式,并规定了相应的禁止措施,但相关的条款刚性太强,不易做灵活处理。(3)立法不系统。我国证券基金相关的法律规范虽然重视基金运行的信息披露,但其中的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却交由具体的基金合同规定。对于关联交易的内容也散见与部门规章、行政法规中。立法层次较低,完整的法律规范还没有形成。

三、完善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的建议

我国证券基金业在信息披露的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需要我们高度重视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建立完备的信息披露制度是防止违规事件发生的最佳防火墙。针对上一章节提出的四个问题,对应提出相关完善的建议如下:

(一)增强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的及时性

正如前文所述的现状中,我国的基金信息披露在及时性方面还做得很不够,存在着许多问题。反思这些问题所在,我们应在以下方面作出重要改进:目前我国监管部门要求半年后45日之内更新的招募书,这一时间可以缩短。比如在半年后的30日内更新招募说明书。缩短年报、半年报、季报的披露时间,在最短的时间内把基金在报告期内的情况公告给投资者。监管部门要求60日内完成年度报告、30日内完成半年度报告、15日内完成季度报告,披露时间过长,严重影响了信息的时效性。所以应该缩短这些定期报告的披露时间。披露月度报告和周报告,增加定期报告的披露频率。很多发达国家和地区都会公布基金的月度情况,但是我国监管法规对此没有要求,基金公司也就避繁就简。增加月报或周报,是完善基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重要措施,也是我国基金公司与发达国家和地区接轨的必要条件。

(二)提高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的完整性

基金信息披露完整性的缺失在于内控机制的不健全,影响了信息披露的质量。内部权利不平衡是指,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监管的不严和基金持有人对基金管理人监管的缺失。在实践中,一方面,基金托管业务是商业银行的一项重要利润来源,而基金托管人又由基金管理人选定,因此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有可能迁就基金管理人的违法违规行为,这种监督功能往往因为基金托管人的利益衡量而大打折扣。另一方面,基金份额持有人对基金管理人的监督主要通过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来进行,由于存在基金持有人人数过多、分布分散等现实问题,很难召开持有人大会;大量小的投资者往往只关心基金收益,对基金没有主动监管的自觉性。多方面的原因导致了基金在信息披露的过程中缺乏监督而信息披露不充分。针对以上提出来的两点原因,要从内部解决权力制约的不平衡问题。一方面,基金托管人不应当由基金管理人来选任,而应当由投资者选任。另一方面,需要调动基金份额持有人对基金管理人监督的积极性。可以像网上购物的评价机制一样,不管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份额的多少,只要购买了某种基金,就有权利对该种基金的信用、真实度、完整性进行打分评价。

(三)简化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的内容

虽然我国通过编制招募说明书的摘要,试图简化信息披露的内容,但是,如前所述,内容繁琐和重点不突出的问题依旧存在。在内容编制形式这一方面,要善于借鉴国外基金信息披露的经验,使投资者能了解关键和重点信息。以美国开放式基金为例,它的信息披露分为法定公开说明书和附加信息部分。一是法定公开说明书,主要包括:投资报酬与风险、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基金的管理与组织以及基金的重点财务信息等影响投资决策的关键内容。二是附加信息,一些对投资者决策没有重要影响的信息被列入附加信息中,而附加信息只有在投资人要求时才会提供,但对附加信息同样要承担法律责任。美国的信息披露方式既重点突出,又内容全面,为我国提供了信息披露改进的方向。风险提示、基金名称、基金的投资目标、基金的投资方向、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奋勇概览等内容对投资者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应放在信息披露的摘要中,并用简洁明了、通俗易懂的语言表述出来。这样不仅给投资者更清楚地了解基金,而且不影响基金的全面信息披露。

(四)规范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制度

为了能节约基金公司信息披露的成本,同时又能对关联交易实施重点监管,可以将关联交易进行分类披露:不重要的关联交易,无需进行披露;重要的关联交易,需要立即公告;特别重大的关联交易,不仅需要立即公告,而且需要获得股东的批准。同时,应对“重要”、“特别重要”给予明确定义,设立不同的标准。建立具体的衡量标准和相关法条的解读既可以使模糊的概念更加清晰,也可以增强实践中的操作性。《证券投资基金法》是我国基金业的母法,是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市场立法层次最高的国家法律。该法缺少关于基金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的规定,实在是一个遗憾。由于基金管理公司作为规模较大的机构投资者,其投资行为会对市场产生不小的影响,其重仓持有的股份往往在市场上被重点关注。因而,我国应对关联交易予以重视,在《证券投资基金法》中明确规定出来。这样以强行法的方式代替契约的方式规定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其法律效力将大大提高,对基金管理人形成应有的威慑力,最终更有效地保护投资人的利益。

四、结语

投资基金论文范文5

关键词:畜牧业科技推广;基层现状;对策

1畜牧业科技推广在基层的现状

1.1推广体系不完善。乡镇设有畜牧兽医站,承担畜牧业发展规划、计划的组织实施,畜禽品种改良、良种畜禽繁育、标准化生产、种草养畜、现代畜牧业生产方式的建立和畜牧兽医新技术的推广、指导、服务等工作。但是在随着乡镇畜牧兽医站并入综合服务中心,畜牧业科技推广被弱化,出现了法律法规不健全、行业运行不规范、推广体系不完善等现象,导致基层畜牧业科技推广工作出现断层。

1.2推广经费不充足。乡镇综合服务中心和畜牧兽医站都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财政专项资金是开展畜牧业科技推广工作的唯一经费来源。经费不充足以至于基层工作环境得不到改善,必要的设施设备得不到齐配,特聘农技员、村级动物防疫员劳务报酬得不到保障,增加推广难度,影响推广效果。1.3推广人员老龄化受城镇化,特别是农民工市民化的影响,在基层从事畜牧业科技推广的工作人员老龄化严重。环境苦、待遇低使得愿意从事推广工作的人员数量不足。并且在基层接受培训和指导的机会有限,知识结构更新慢,推广人员整体素质不高,阻碍了推广工作的正常开展。

1.4评价机制不健全。目前,通过评选畜牧业科技推广奖和“最美农技员”等形式对基层从事畜牧业科技推广的工作人员进行表彰嘉奖。虽然树立典型标杆可以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但毕竟覆盖面有限,还需建立科学、标准、高效的畜牧业科技推广效果评价机制,用于客观评价推广效果,发掘优点,找出不足,激发推广人员工作积极性,促使推广工作进入越做越好、越做越精、越做越有效的良性循环发展。

2做好基层畜牧业科技推广的对策

2.1完善制度建设。不断探索,努力创新基层畜牧业科技推广工作。完善制度建设,明确责任主体,以乡镇为着力点,村庄为切入点,营造各级政府重视、相关部门配合、群众积极响应的良好氛围,促进推广体系的全面提升。

2.2增加资金投入。加强基层畜牧业科技推广财政保障的同时,鼓励社会资本设立畜牧业产业投资基金和畜牧业科技创业投资基金,开辟增加资金投入的新渠道。使用社会资本投资基金产生的增值收益,改善基层工作环境,配齐设施设备,保障特聘农技员、村级动物防疫员合理劳务报酬,为推广工作提供坚实保障。

2.3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基层畜牧业科技推广队伍建设。发挥科技特派员制度优势,积极探索创新管理机制和服务模式,推进农村科技创新创业,因地制宜培养本地乡土科技人才。定期组织特聘农技员、村级动物防疫员技能培训,聘请行业专家传授畜牧兽医前沿技术,开拓乡土科技人才视野,坚持精准培训,持续提升推广人员整体素质。

2.4健全评价机制。加大对基层畜牧科技推广项目设立、实施、示范的支持力度,夯实管理基础,以项目的形式管理推广工作,通过验收、鉴定等方式评价推广效果,根据客观评价进行延伸绩效管理。投放更多的人力、物力、财力等多方面优势资源,进一步加大对绩效考核优秀地区的支持力度,有效提升推广工作效率。

3结语

投资基金论文范文6

 

在中国经济发展的现阶段,工薪阶层依旧是社会经济人群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这部分人群的证券投资策略分析具有很强的运用价值与现实意义。   1、工薪阶层证券投资的经济条件   工薪阶层的收入现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工薪阶层的收入逐年增加。据统计,2005年我国城镇居民收入增长速度超过8%,工薪阶层缴纳个人所得税占个人所得税总额的65%。以北京市为例,2004年工薪收入在7.44万元以上的共有74.95万人,占到工薪项目纳税人数的10.5%。   2、适合工薪阶层证券投资的基本产品分析   工薪阶层证券投资的主要产品工薪阶层收入有限,风险承受能力相对较小,因此投资的主要目的是在确保安全性的前提下获取一定的收益。目前,我国适宜于工薪阶层证券投资的工具主要有:债券、股票、基金。   2.1、债券债券   债券债券是经济主体为筹集资金向投资者出具的承诺在一定时期支付利息和偿还本金的债务凭证。按照发行主体的不同,分为政府债券、公司债券、金融债券。在我国目前的证券市场上,公司债券的数量很少,金融债券多一些,最多的是国债。金融债券和国债的信用度都非常高,而金融债券主要是由机构投资者买进,因此适合于工薪阶层购买的主要是国债。   2.2、股票   股票投资者获利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利用价格差;二是红利。在现阶段中国股市,个人投资的获利渠道主要是类似的利用价格差投机。按照经济学的观点,决定股票价格的最根本因素是市盈率,但是经常炒股的人都知道,价格和涨幅最高的股票往往和市盈率没什么关系。   2.3、基金产品   基金基金产品主要有股票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保本型基金三种。股票型基金是最主要的基金产品类型,以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作为主要投资对象,其股票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总规模的40%。股票型基金的主要功能是将大众投资者的小额资金集中起来,硕士论文投资于不同的股票组合。这种以追求资本利得和长期资本增值为投资目标的特点决定其受股票市场波动的影响较大。股票型基金在所有基金类型中风险最大,同时收益率最高,适合那些追求较高收益、风险承受能力较强的工薪阶层投资者。经常炒股的工薪阶层可以考虑将部分资金投向股票型基金。   3、工薪阶层证券投资的风险与原则   3.1、工薪阶层证券投资的风险   对于工薪阶层来说。安全性是第一位的,只有在安全性和流动性都得到满足的前提下,投资才是明智的。   (1)、市场风险。任何市场中都存在风险,只是各种市场的风险特点不同。   (2)、利率风险。利率是经济发展的晴雨表,也是许多投资工具利率制定的依据,例如债券、股票、基金等。在利率较低时,债券、定期存款的利息也很低;当利率上浮后,原来那些固定利率的投资工具的利率可能低于现实利率,导致相当的损失。   (3)、流动性风险。流动性指资产的变现能力。债券、定期存款的变现能力很强,利息损失很小;股票的变现比较随机,股价的波动比较频繁,变现的损失也不确定,但一般变现的损失比较大;至于其他的理财工具也同样具有一定的变现损失。   (4)、经济环境风险。经济景气的时候,投资的收益高涨,股票、基金、部分期货,甚至贵重金属都会升值,但是债券就要贬值。   3.2、工薪阶层证券投资的原则   保障生活需要原则。日常生活需要支出的,如家里有小孩要准备上学费用,可以预留现金以备一段时期的生活支出,如果五年后有固定的支出,可以做五年期的长期投资,例如债券、基金等。理财的收入归根结底还要用于生活支出。   量力而行原则。工薪阶层投资要保证资产安全,须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来选择适宜的投资品种。合理规划原则。每个人的收入是长期的,收入也是长期的。   确定一段时期的财务目标可以使个人能够积累资金,满足将来的资金需求。   4、工薪阶层证券投资的策略   (一)抓住时机。低价买进策略“机不可失,时不再来”这句话在工薪阶层证券投资中尤为重要。每一个时机的到来,都包含在政治形势的变化、经济发展趋势、收入水平的升降、消费心理的变化等信息之中。对于个人投资者来说,何时买进是关键的投资策略。就购进时机而言,不外乎于证券行市景气时进场或于证券行市低迷时进场两种情况。在证券行市景气期,此时是短线投资的良机。   (二)分散投资。一“石”多“鸟”策略投资与投机最大的不同在于“戒贪”。它要求投资者把资金分散在股票、债券、基金或存于银行等多种投资渠道。对于同类型的投资品种,也要采取分期限、分产品等适当分散的策略。   (三)深入研究。领先一步策略个人投资想盈多亏少,就必须在审时度势、捕捉商机上高人一筹。很多人风潮一起就很快跟随追涨,当然可能赚上一笔。但想大赚一笔,就必须主动先人一步寻找信息,挖掘商机,并对此作出科学合理的分析与判断,才有可能使自己在投资市场的搏杀中处于主动地位。   (四)高低组合。成本平均策略工薪阶层投资者在将现金投资为有价证券时。通常总是按照预定的计划根据不同的价格分批地进行,以备不测时摊低成本,从而规避一次性投入可能带来的较大风险。如果在证券投资中投入了未来有既定用途的资金,则更应倾向于风险较小证券的投资,如国库券等。   (五)按需而变。时间分散化策略根据投资有价证券的风险将随着投资期限的延长而提高的原理,建议工薪阶层在年轻时家庭收入较少、消费支出水平普遍高于经济收入水平时,由于风险承受能力也较强,可以考虑进攻型的理财策略。#p#分页标题#e#   理性审视。风险转移策略对风险大、收益高的项目,不宜采取直接投资方式,可向负责该项目的富有实力的投资方进行投资,让出部分收益,转移投资风险。如通过申购投资基金的办法,可将部分投资风险转移出去。

投资基金论文范文7

经济学院于2014年前半年进行了专业自评估,根据我院自评估情况,计划对金融学专业围绕培养应用型人才的目标进行综合改革。改革方案将从团队建设、课程与教学、教学方式方法、实践教学、教学管理几个方面展开。其中改革的亮点主要体现在:网络课程的大范围开设;教学大纲的调整将紧密结合各类专业证书的考试大纲来制定;课程考核形式的大幅改革;对专业选修课的课时进行整体规划,开设小课等。

【关键词】

综合改革;改革方案

【基金项目】

本论文由西北民族大学金融学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支持,项目编号为001-10013501。经济学院于2014年前半年进行了专业自评估,根据我院自评估情况,计划对金融学专业围绕培养应用型人才的目标进行综合改革。

一、改革目标

本次专业综合改革的总体目标为:围绕着培养适应民族地区社会需求的高素质的应用型人才这个目标,对现有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管理、团队建设、实践教学等多个方面进行综合改革,以期更好的实现培养目标。总目标中有七个子目标,每个子目标服务于总目标。第一,完成对金融专业的网络课程建设,以网络课程来带动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考核方式的全面改革。第二,提升学生学习的自主性,以教学方法和教学内容的改革来激励学生学习的热情,彻底转变教学中师生的位置,充分体现学生的主导地位。第三,将提升学生实践能力落实在教学的每门课程和每一个教学环节上。第四,探索校企合作的新途径,以校企合作来整合现有的教学资源、实践资源、科研资源等,强化学院与实习基地的合作关系,以期建立稳定的长期合作机制。第五,对金融学所有课程的内容进行综合改革,紧密结合金融专业各类证书考试。第六,改进实践教学工作,使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工作较好的衔接,并充分发挥实践教学在整个本科培养过程中的作用。第七,建设围绕培养应用型人才目标的教学科研互相促进的团队,包括科研方向将逐步转向实务领域,教学团队的成员的实务能力的培养等。

二、现状概述

经济学院金融学专业的培养目标可简述为能从事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及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专业工作的应用型人才。金融学专业现有在编教师12位,校外实习基地外聘教师多位,专业方向分为银行、证券、保险、理论四个方向,其中在编教师中证券方向4人,银行方向3人,理论方向4人,保险方向主要依托于保险教研室的师资。金融学专业现开设课程60门,总修读学分为170学分。所有课程分为四个模块:通识平台课、学科平台课、专业平台课、实践创新平台课,四个模块之间循序渐进,由易到难。在教学内容上,主要围绕以上四个方向展开,以2012版修订后的《金融学课程教学大纲和实验教学大纲汇编》为依据。教学方法以多媒体辅助的传统讲授为主导,并依托金融实验室开展实验与部分课外实践活动。在考核方面,分考试和考查两种形式,专业基础课已基本实现计算机组卷考核,选修课和主要专业课的考核形式多以闭卷考试或课堂考查为主。实践教学方面,主要有课内实验、课外实验开放项目、各类实习、毕业论文几个方面。近几年取得的成绩主要体现在开办了多期全校性的“模拟炒股大赛”、“期货模拟交易比赛”;实验室开放项目成果对实验教学的支持作用表现突出;学生参与各类科研项目的比重不断增加;毕业论文的整体质量不断提升。教学管理方面,主要依托于学校与学院层面的相关制度开展工作,目前,金融学专业教研室层面主要从事对教师的教学进行监督,对新进教师进行辅导,定期针对教学、科研集中开会等工作,尚未形成完善的内部机制。

三、改革方案

本次专业综合建设改革的亮点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第一,网络课程的大范围开设,学科平台中的大部分课程和专业平台中的所有课程借助教师发展中心的BLACKBOARD平台开设网络课程,力争在3年内彻底改变现有的教学模式,提高学生自由选课的自主权和自愿学习的积极性。第二,对所有专业课程的教学大纲进行调整,将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银行从业资格考试、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注册金融分析师考试、金融英语等级考试、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初级会计师考试的内容与相关课程的教学结合起来,并采取一定的激励措施鼓励学生考取这些证书。第三,考核形式的改革,主要分三个方面:1.基础理论课程要进一步加强题库建设与闭卷考试,除了期末采取计算机组卷的闭卷考试外,还应加入计算机组卷的单元考试。2.专业课程的考核形式要向多样化方向发展,课程总评成绩的构成成分将有重大创新。比如:与资格证书考试相关的课程考核将加入资格证书考试的成绩作为总评成绩的部分;期货、股票等金融产品的限期模拟交易的收益率以及排名将作为考核的重要部分,除此之外,现场答辩、上机操作、当日行情分析讲解等将作为期末考查的新形式。3.与实习基地的合作单位共同进行课程内容的建设与考核改革。部分选修课程将实行考教分离,考核环节由证券公司或银行等合作单位与任课教师共同制定考核方案,由合作单位完成评分环节,最终由任课教师、教研室审核评分工作。第四,对专业选修课的课时进行整体规划,开设小课。加入体现金融理论前沿研究成果的课程,服务于计划保送研究生和考研的学生。针对以上四个方面,具体的改革措施将从团队建设、课程与教学、教学方式方法、实践教学、教学管理几个方面展开。

(一)团队建设改革

目前金融学专业教师12人,其中教学副院长1名、院长1名、川大在读博士1人、专职辅导员2人、兼职辅导员1人、特殊情况休假1人、实际以教学工作为主的人员只有6人。根据目前的情况,团队建设应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第一,加强与校外实习基地的合作,将一些有教学能力的,对教学工作有热情的,长期从事实践工作的人员吸收到专业的团队建设中来。这样既可以解燃眉之急,又可以提升实践教学的水平。在实施教学改革的过程中,必须以在编教师为主导。可以考虑每年定期向教务处、人事处报送外聘计划,该计划包括外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拟从事的工作(课程建设、课程考试、独立授课、课外指导等)、人员的工作业绩考核。第二,鼓励在编教师考取金融领域的职业证书,对于国际性的、考试费用较高的证书考试,学院给与一定的资金支持。三年之后,金融学专业的年轻任课教师的授课资格方面,应考虑其是否持有金融领域中与课程相对应的证书。该项条件也可作为后续进人的标准之一。第三,组建科研团队。目前金融学专业的教师科研方向不统一,专业背景差异大,需要进一步作资源整合。另外,为了达成培养目标,日后的科研内容应侧重于实际的、微观领域的问题研究。科研团队的建设可以考虑加入合作单位的人员。第四,继续引进人才。近几年可以抓住国有银行降薪的契机,引进银行的一些管理人员、证券公司的中高级投资顾问等。

(二)课程与教学改革

第一,借助BLACKBOARD平台使用翻转教学法,对专业课程进行网络平台课程建设。网络平台课程建成后要能实现三个目标:1.所有课程重修学生可以通过网络课程的资源完成对课程完整的学习。2.网络课程的资源丰富,足以支持对该课程有兴趣的学生完成自学,并能通过课程考试。3.教师的课程教学工作将从传统课堂讲授转变为课堂案例讨论、在线答疑解惑、组织考试三部分工作。网络课程建设成形后,选修课部分可以允许学生提前选择网络课程学习形式获得学分。4.采用网络课程教学后,大幅度丰富教学内容,难度较低的知识点全部由学生课外自学完成,课程的总体信息量比传统讲授模式下要有大幅度的提升。第二,对课程学时进行调整。选修课部分可以采取课程学时分割、课程配对选择的新模式。本次自评估中,专家提议开设18—20学时的小课,以提高授课效率及课程之间的关联性。根据本条建议,本次教学改革将银行、保险、证券三个方向的选修课进行重修整合,对关联性较高的两门同方向选修课程压缩课时,两门课总共36学时,一门课18学时,1个学分。学生在选课时,必须两门课同时选择。在开课时,两门课同一学期开设。例如:证券方向的选修课中《金融衍生工具》与《期货理论与实务》两门课程关联紧密,内容叠加较多,可以在同一学期开设,学生必须两门课程同时选择。前半学期开设《金融衍生工具》,18学时,后半学期开设《期货理论与实务》18学时。在二年级初次进行选修课选择时,给学生安排一次选课指导,主要介绍课程组合对专业方向与个人职业发展的影响。第三,结合专业类证书考试,对课程的内容进行调整。目前,根据金融学专业学生的学习基础,以及金融学专业的师资情况来看,主要针对以下几个考试进行课程内容调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银行从业资格考试、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注册金融分析师考试、金融英语等级考试、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初级会计师考试。课程内容调整的大致思路如下,以证券方向为例。基础课部分:证券方向主要结合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和期货从业资格考试。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包括五门课程:《证券基础知识》、《证券投资基金》、《证券发行与承销》、《证券交易》、《证券投资分析》。根据目前的培养方案,《证券投资学》为该方向的基础课程,该课程在进一步调整教学大纲时应以证券从业资格考试中的《证券基础知识》课程为蓝本进行课程内容调整。该课程需要进行网络课程建设,网络授课资源与课堂讲授资源的内容加总起来,必须全部涵盖证券从业资格考试中《证券基础知识》考试大纲中的所有考点。选修课部分:《证券投资分析》对应《证券投资分析》;《投资银行理论与实务》对应《证券发行与承销》;《基金管理》对应《证券投资基金》,这些选修课全部进行网络课程建设,使学生可以提前通过网络课程的学习,尽早考取证券从业资格证书。再比如,《金融英语》课程应直接与金融英语考试挂钩,在每年前半年开设,因为金融英语后半年考试。该课程的教材选用金融英语考试的指定用书,并配备中国人民银行指定的辅导用书。课程的教学目标就是帮助学生考取金融英语初级证书。该课程需要建设网络课程资源。银行方向、保险方向也将以以上思路展开课程改革。近几年,金融学专业从事保险专业工作的人员较少,建议压缩保险类课程门数。第四,加入体现金融理论前沿研究成果的课程,主要有《Matlab在金融领域的应用》、《ARCmap在经济领域的应用》、《ARCview在经济领域的应用》、《金融物理学导论》、《金融地理学》、《金融职业道德操守》(参考注册金融分析师一级考试必考课程《金融职业伦理道德操守规则》)等课程。这些课程有一定难度,主要服务于科研。因此,每门课在正式开课的前学期,先开设几次课外讲座,为任课教师积累一些教学经验。另外,该类课程主要适合于计划考研、保研的同学学习,因此在课程选择时应设置一定的基点标准,符合标准的同学可以选择该课程,该课程的考核应尽量宽松,目的只是为有这方面兴趣的同学普及该课程得基本知识。第五,考核方式的改革。考核改革的主导思想有四:1.无论专业基础课还是专业选修课都应加强分阶段考核;2.强化计算机组卷闭卷考试在基础课中的作用;3.选修课的考核形式要趋于多样化;4.加强校企合作,共同参与考核。下面针对以上几点,举几个例子来说明改革思路。例如《证券投资分析》是一门选修课,其总评成绩可以分为三部分:考勤、收益率排名、期末现场投资分析三部分,各占一定的比重。其中,收益率排名可以针对选课的同学开一学期的模拟证券投资组合大赛,即学生通过实验室的比赛,自由选择股票、基金、债券等金融产品组合,最终期末时由系统自动生成的总收益率排名来确定该项成绩。最后期末时,教师选择当日的一支股票或其他金融产品,由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写出一个分析报告,该报告交由与我院合作的证券公司评分,评分标准应事先由证券公司与任课教师共同制定。再比如《商业银行经营与管理》是一门专业基础课,该课程可以考虑建设计算机题库,题目的选择应加入银行从业考试的题目。题库建成后主要用于阶段性考试,期末考试采用上机操作加现场答辩的形式分小组进行。上机操作主要使用金融实验室的《商业银行综合柜员业务模拟软件》。第六,积极联系实习基地,邀请其工作人员参与到我院的教材编写、课程建设、课堂教学等方方面面。

(三)教学方式方法改革

教师的课程教学工作将从传统课堂讲授转变为课堂案例讨论、在线答疑解惑、组织考试三部分工作。网络课程建设成形后,选修课部分可以允许学生提前选择网络课程学习形式获得学分。另外,翻转教学法在当下还存在一定的争议,基础课全部采取网络课程———翻转教学法和传统接受两种教学模式并行,以供学生选择适合自己的听课方式。各门课程在教学方法改革中,都应注意同一个问题,就是不再将一些简单的理论讲授来占用课堂的宝贵时间,基本概念、理论等简单内容全部放到网络资源中去,由学生自学。课堂上应大量使用案例和讨论等新形式。为了更好的整合教学资源,计划在部分课程中,留出2到4学时的课时,使用在线视频由合作实习基地的人员参与或在线视频或音频讲授课程。

(四)实践教学改革

第一,模拟比赛改革。目前,金融学专业的实践教学已经积累了一些经验,但与理论教学的联系还不是很紧密,基本处于单独运行的状态。下一步对于实践教学的改革应着力于将实践教学的工作逐步分解到课程建设、课堂教学、学生课外自学平台等多个方面中去。例如:股票模拟大赛与期货模拟大赛可以逐步变为经济学院对外宣传的途径之一,以及为全校学生普及金融知识的平台,而不再作为专业实践环节的主要构成部分。日后将直接面向不同的课程,根据课程的需求,专为金融班学生开设比赛,比赛的规则设定将更为严格。比如,当前期货模拟大赛的起始资金为1000万,而日后的专业性比赛中,起始资金仅10万元,操作不慎极易暴仓。比赛的结果也会在相应的课程考核中占有一定的比重。第二,毕业论文改革。本专业意在培养应用型人才,但目前的毕业论文撰写完全遵照学术论文的撰写模式进行,与培养目标相背离。计划加入体现实践性的行业研究报告、行情预测分析报告、银行金融产品设计方案等新形式,计划在未来三年中,实践性论文题目应占到论文总题目的50%。教研室在进行论文题目拟定时,可以邀请合作单位参与,共同给出论文题目,最后的论文答辩学术型题目和实务型题目分开答辩,实务型题目的答辩必须由合作单位的参与。第三,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的改革。目前我院申报的该类项目中,金融占比最高,但创新项目全部属于学术研究类,创业项目与金融完全无关。建议下一步创新项目应与实务创新或科研领域涉及MATLAB、金融地理等前沿挂钩,创业项目应鼓励学生使用立项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或是投向银行理财产品,项目运作过程邀请实习基地的相关单位参与指导。

(五)教学管理改革

这部分改革主要涉及教研室的制度建设问题。在学校和学院的框架下,进一步给出具体的措施来保障以上改革的顺利进行。除以上几方面外,还有一些其它方面的内容简单阐述。首先,充分发挥大学生学本营的作用,除了招募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的辅导外,还应加入各类专业证书的辅导。改进奖惩机制,对于辅导同学考取证书的导生应按考取证书的人数给与奖励。鼓励学生组成学习小组,邀请导生,申请教室和实验室的使用,自发性的开展学习。鼓励导生自定辅导课程计划,招募学生开展证书考试类的辅导,学院给与一定的资金支持。其次,由于教学改革的工作量巨大,金融教研室人力有限,可以考虑借助大学生学本营,为需要助教的老师招募网络课程建设助理。第三,对于每门课程的建设思路与规划,应由教研室主任单独约见每位教师共同商讨,关联课程的改革方案应由相关课程教师与教研室主任共同讨论,及时将改革进展报送主管院长。第四,改革过程本着转变思想、兼顾各方利益的原则推进。一方面要积极培养年轻教师的教学与科研能力,提高青年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另一方面,给老教师足够的空间进行教学内容与教学方式的调整,充分发挥老教师的科研长项,与年轻教师和校外合作人员组建教学科研团队。

作者:孙光慧 杨黎琼 单位:西北民族大学经济学院

投资基金论文范文8

关键词:鄞州区;人才生态系统;建设策略

0前言

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建设人才生态系统,是人才强国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基本保障。各级党和政府都对人才发展给予了充分的重视。早在“十三五”规划建议出台时,就提及人才发展的体制政策改革创新的重要性。区域发展应“大兴识才爱才敬才用才之风”,以宁波市鄞州区为例,当前的鄞州正处于人才的大量需求期、各路英才施展才华的机遇期。将鄞州打造成为人才生态最优区,是区域发展对人才大量需求的现实需要,也是实施“名城强区”战略、打造“人才强区”的应有之义。人才生态系统(TalentEcosystem)是指区域内所有人才群体及生存环境。生存环境包括自然、社会、经济、政治和科技环境。人才生态系统包含两方面内涵:一是人才和环境相互作用、相互影响;二是人才生态系统具有可持续发展的性质。一方面,良好优渥的环境对吸引培育优秀人才有促进作用,并充分发挥人才潜力,为区域发展做出贡献;另一方面,人才创新的工作成果促进区域的发展和进步,从而不断反哺优化人才生态环境。本研究旨在以宁波市鄞州区为例,分析人才生态系统的问题,围绕人才生态政策链、人才生态产业链、人才生态服务链、人才生态人文链中的“鄞州特色”元素,提出鄞州区人才生态系统建设的对策建议,对于丰富区域人才生态系统建设实证案例,发展鄞州“名城强区”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对于推进鄞州建设人才生态最优区具有重大的应用价值。

1鄞州区人才生态系统建设的实践

鄞州区始终把人才工作作为战略性工程、先导性工程来抓,运用“生态系统”思维,不断凝练人才队伍方向,完善工作机制。人才创业创新生态持续优化,集聚各类人才约34.6万人,其中高层次人才突破8000人,“国千”“省千”“国万”和省“151”等人才专家近百人。行政区划调整后,新鄞州的人才工作迎来重大机遇,同时也取得了不俗的成绩。

1.1握指成拳,汇聚人才政策新合力

鄞州区实施“名城强区”战略、打造“人才强区”战略,树立人才“引育用留”等人才价值新理念。编制鄞州区“十三五”人才发展规划,出台人才政策总规《关于进一步激发人才创业创新活力加快建设国内一流人才强区的若干意见》,出台一系列重大扶持政策,深入实施“‘名师、名医、名家’引培计划”等人才引进培养新政策,出台“鄞州区高层次人才精英卡”等人才生活保障措施,下放科技成果“三权”,明确完善人才工作的权力责任清单。

1.2优化结构,打造人才优势新长板

引进电商、信息经济、文创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打造从前端基础研究到后端中试、产业化全覆盖的创新人才队伍。全面考虑一线技术人才评价,将各行业,尤其是战略新兴产业、生产性服务业、传统制造业的一线技术人才纳入实用人才评价体系。

1.3提升能级,挖掘人才平台新内涵

鄞州区成立宁波市首个实体化运作的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组建高层次人才服务联盟,建立加速器、孵化器、产业园,引进“国家科技领军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宁波)”等重量级平台落户鄞州,挖掘新材料科技城等人才发展平台新内涵。作为入选“全国第二批双创示范基地”的行政区域,鄞州区为“领航型”科创人才提供发挥才能的舞台。

1.4多元引进,打通人才智力新渠道

设立海外人才工作站10余个,聘请海外人才使者50多人次,与中国青年海归协会等10余个高端人才机构展开引才合作,探索建立离岸创业基地。鼓励企事业单位建立院士工作站,打造院士高端科技智力集聚工程,加强院士团队的柔性引进,开展“人才科技智创周”、“百名院士专家进鄞州”等活动。市级院士工作站新增三家,建有全国示范院士工作站两家。柔性引进院士五名,聘任院士九名、专家担任城南智创大走廊顾问,新增入选国家重点计划人才五名,市级以上各级计划人才(团队)达到93名(个)。

1.5突破瓶颈,发挥人才服务新功能

推出以“便捷、真诚、满意”为目标的“3S”服务法,设置“助创专员”,为人才创业提“一站式”服务。搭建企业技术需求、项目投资需求等数据库,探索成立民营资本人才项目投资基金,定期召开人才与资本的对接交流,实现“四个对接”。

2鄞州区人才生态系统建设中存在的不足

鄞州区人才生态系统建设过程中存在着以下不足:一是人才政策不健全。现有政策集中在引进,服务性与激励性政策占比最大,缺乏培养政策。部分政策分散在职能部门,未形成统一体系。行政区划调整三年来,不少人才政策仍处于“双轨操作”状态,缺乏系统整合。二是培育导向不明确。智能制造职业经理人才、科技研发人才、高技能人才、工匠型人才缺口持续增大,先进制造业人才培育导向不明确,在吸引制造业人才、助力企业留才方面做得还不够充分。三是投入力度不够大。在人力资源服务产业、科技经费投入激励上的力度还不够大,过多依靠政府资助,在借助金融平台、利用多种形式资本建设人才发展平台等方面,仍有较大提升空间。四是人文气息不浓厚。鄞州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有待完善,本土文化特色的挖掘和宣传缺失,高层次的文化街区、文化场所不多,文化消费水平不高,文化氛围的营造有待进一步提升。

3鄞州区人才生态系统建设的对策建议

3.1深化改革,补齐短板,构建人才生态政策链

一是推动人才供给侧改革。结合“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等建设需要,发挥高校院所人才培养的源头作用,建立应用型人才培养基地,提升应用型人才队伍素质水平,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等政策,落实人才新政并“回头看”,争创省级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二是补齐体制机制短板。破除地域、学历等人才流动机制障碍,调整“论文”、“职称考试”等指挥棒,树立业绩、股权、技术投资的评价导向,建立科学化、以市场表现为依据、面向社会的评价机制,完善绩效工资制度,改革科研经费管理。三是打好政策组合拳。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激发人才创业创新活力加快建设国内一流人才强区的若干意见》六大领域共22条新政,升级“精英引领”深化实施意见,对已出台的10项深化细化人才新政的配套政策进行研读、分解并形成具体做法,落实股权期权激励、科技成果作价入股、分红等奖励政策,实施智造精英等培养计划,同时打好“外引+内育”组合拳。

3.2搭梯建台,创新创业,构建人才生态产业链

一是形成市场联动效应。出台专项政策,吸引海外宁波帮和国内新宁波帮回归创新创业。强化企业引才用才主体作用,鼓励设立企业博士后工作站等载体。二是形成产业驱动效应。借着“中国制造2025”的东风,以新材料为主攻方向,打造有影响力的新材料产业高地,用“机器人+”、“互联网+”、“数字化+”、“标准化+”等理念改造传统产业。三是形成平台带动效应。加大宁波城南智创大走廊“三园三谷”等事业型平台的建设力度,发挥“”产业园等龙头平台的“高精尖缺”人才虹吸作用,加强与高校院所、“猎头”公司的合作,引进高能级的科研院所;实现“四众空间”等特色人才平台错位发展,引入适合鄞州区产业的国外人才智力平台项目,建立国际人才创业创新产业园。四是形成资本推动效应。探索政府资金以“补改投”的形式推动培育,通过财政基金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专业管理、市场运作,实现财政资金一次性投入向循环使用转变。鼓励金融机构尝试探索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信贷产品。深化人才创业项目挂牌上市“育苗”工程,指导帮有上市意向的人才企业制定上市计划,扶持作上市“储备”。

3.3全面保障,全程跟进,构建人才生态服务链

一是程度从模糊到精确,实现精准服务。发挥宁波创业创新学院、股权交易中心作用,建立人才服务银行;引进国际医院、国际“双语”学校等资源,打造既有鄞州文化特色又有国际水准的现代化人才居住社区及符合国际人才需求的配套设施服务;细化聘用研究人员和科研辅助人员、支付社会保障费等规定,为科研工作者在科研经费使用中“解绑”。二是手段从僵化到科学,实现高效服务。政务执行缩短流程、加快审批,服务范围拓展延伸,优化人才创新创业服务联盟运行机制,建立完善创业创新服务信息系统,为人才提供“一站式”服务。三是方式从静态到动态,实现柔性服务。在以往调动、聘用等转户口和人事关系刚性服务的基础上,采取讲学、兼职、咨询等灵活多样的方式,提高柔性服务能力水平。在科研立项、成果转化等方面,对待紧缺高层次人才和全职引进人才无差别。四是主体从单一到全面,实现合力服务。人才生态系统建设的顺利推进,需要各地各部门加强协作,在引进、使用、激励、考核等各个环节形成合力,积极主动、靠前、延伸的开展服务。

3.4以人为本,以文化人,构建人才生态人文链

一是营造宽容失败的创业环境。认真研究高层次人才的成长规律,建立健全鼓励创新体制机制,营造出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环境。二是倡导公平公正的用人风尚。挖掘发现人才的“闪光点”,发挥人才专业技能和特长,关心、爱护、成就人才,克服管理服务中行政化的问题。三是弘扬止于至善的工匠精神。给予企业不同类型的人才与高层次人才同等的保障待遇,开展企业“主体推荐”、行业“认可推荐”、社会“品德推荐”三位一体的评价,每年评选“工匠型”人才。四是培育养人心志的城市文化。结合鄞州区核心景观系统建设,建设一批高档次文化街区、文化场所。提升文化服务水准,打响“东亚文化之都”品牌,打造鄞州印记鲜明的“文创港”,推进“文化+制造”、“文化+人才”的深度融合。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关于科技创新论述摘编[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6:3-20.

[2]黄梅,吴国蔚.人才生态链的形成机理及对人才结构优化的作用研究[J].科技管理研究,2008,28(11):189-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