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思维下文化传承性产品设计

互联网思维下文化传承性产品设计

摘要:通过文化传承性产品设计方法的研究,为文化传承类产品产业化提供参考。通过对互联网思维的分析研究,总结出互联网思维共享、跨界、创新三大特征。以文化产业为例,得出互联网思维下文化传承性产品设计三大设计策略。得出文化传承性产品创新设计方法。该设计方法可为文化传承性产品设计提供有效参考模型。

关键词:互联网思维;文化传承性产品;创新;设计策略

一、文化传承性产品

(一)关于文化传承

文化是一个国家的灵魂、一个民族的根,是推动民族地区创新驱动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的不竭动力。2017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从国家层面对民族文化的传承与发展做出了宏阔精深的规划。同年10月,党的将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列入其中。由此可见,文化实力已成为一个地区竞争力的核心要素,“文化兴城”已成为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的战略首选。文化传承实质上是一种文化的再生产,是民族群体的自我完善,是社会中权利和义务的传递,是民族意识的深层次积累,是民族共同体纵向的“文化基因”复制。[1]文化传承与静态的文化保护不同,它是一种文化延续的动态过程,强调的是民族经济的发展、民族文化的创新。只有将传统文化与现代科技进行创造性融合,才能结出民族文化创新性发展的丰硕果实,助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生产与创新。

(二)文化传承性产品

文化传承性产品是近年来出现的一个热门词汇,学术界对其没有明确定义。文化传承性产品是促进民族文化生产与创新的重要途径之一,其中文化传承是核心,产品是载体。当今民族文化需要的不仅是简单的文化传播,更需要在民族文化深层积淀的基础上进行文化的二次生产与再创新。可以说,文化传承性产品是民族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是文旅时代民族文化创新与发展的有效途径。

二、互联网思维

(一)关于互联网思维

当下的文化产业比以往任何时期更需要互联网思维的助力。2012年底,在考察腾讯公司时提到“现在人类已经进入互联网时代这样一个历史阶段,这是一个世界潮流,而且这个互联网时代对人类的生活、生产、生产力的发展都具有很大的进步推动作用”。[2]互联网思维是一个无处不在的效率提升器,其本质是发散的非线性思维,打破思维定式、主动革新、以变化求发展是其永恒的主题。[3]文化产业运用互联网思维的本质去找到行业的低效点,融入到产业设计开发、生产、销售以及运营环节的效率洼地,帮助其实现增效转型升级。随着国家对民族文化创新的持续关注,互联网思维在文化传承性产品中将爆发出更大的积极推动能量。

(二)互联网思维的特征

伴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带来的是消费不断升级,单纯地传承民族文化已不再适应当下民族区域发展需求,文化传承性产品需要在互联网思维的推动下不断跨界融合,创新出文化产业的新火花。共享、跨界、创新是互联网思维的三个值得关注的特征。

1.共享

共享即分享。冯梦龙著《东周列国志》中将其解释为“将一件物品或者信息的使用权或知情权与其他所有人共同拥有,有时也包括产权”。在信息时代,共享显得尤为重要,已成为互联网思维重要特征之一。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五中全会中明确了“十三五”时期“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2015年9月,总理在夏季达沃斯论坛提出通过共享与协作的方式开展创新创业,大力发展中国的共享经济。共享经济作为互联网时代下的一种新型经济和新商业模式,虽然发展时间不长,但发展速度和规模都很快,据相关机构预测,到2025年共享经济年复合增长率将达到36%。文化产业应紧跟时代步伐,将“共享”理念融入到民族文化传承的各个环节。博物馆文创是文化产业中率先与互联网进行结合且收效甚好的领域之一。其中,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博物馆教育作用,核心使命是通过传统与新型媒介诠释和传播文物所承载的文化内涵,以及我国优秀传统民族文化。基于互联网的数字博物馆等信息化展示手段、人物表情包、博物馆语音导览等,都是利用互联网思维将民族文化内涵以共享的形式传递给社会大众的成功案例。而涉及民族地区文化传承性产品领域,互联网思维的应用则相对较少。因此,我们应当发挥互助共荣的精神,利用课题、扶贫项目等手段与偏远民族地区地区开展帮扶,通过共享、共建的方式,完成少数民族地区优秀文化在新时代下的传承与创新使命,将总理提出的“互联网+”国家战略落实到少数民族地区,利用“互联网+民族文化”新模型带动我国民族地区的文化振兴以及经济发展。

2.跨界

跨界,英文翻译为Crossover。指多学科多领域间的合作,是基于不同地域、文化的交叉与融合。跨界在文化领域是一种全新的理念,通过对新价值环境的营造来促进文化传承性产品的开发及衍生产品的应用。跨界,首先必须跨越思维观念之“界”,打破传统与现代、文化与科技、领域与领域间的界限,碰撞出文化产业的新火花。信息时代,人们普遍认为互联网思维本身就是一种跨界,变革的图1故宫文化衍生品“太上皇系列”洛可可设计公司设计跨界、开放的跨界、融合的跨界。文旅时代背景下的消费者希望将有文化专属性、有故事情感的文化传承性产品带给亲友。设计师只有抓住各民族文化的本质,跨跃文化与文化间的界限,才能通过传统文化与现代科技的碰撞完成传统文化传承性产品的再生产。故宫文创产品设计师擅长从中国传统文化中提取精髓,融入新的消费潮流,并将其巧妙地运用于产品设计当中。在众多故宫文化传承性产品中,故宫博物院与洛可可文创设计团队携手打造、完美诠释巧用不同领域文化跨界的故宫衍生品案例“太尚皇系列”尤为成功(如图1)所示,它结合故宫传统的皇家文化进行创新研发,打造出来满足大众消费需求的产品专属故宫文创IP符号,通过现代艺术再创作,创作出了深受年轻一代喜爱的时尚个性产品的同时,让年轻人爱上并传播故宫文化。这些产品让故宫与国际时尚潮流相接轨,与大众娱乐文化相交融,为文化产业孕育出新的生命和活力。

3.创新

我们所处的时代,有人称之为信息经济、数据经济,甚至有人说创客经济、连接经济来了。[4]总理在2014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上发言时强调:“要营造鼓励探索、宽容失败和尊重个性、尊重创造的环境,使创新成为一种价值导向、一种生活方式、一种时代气息,形成浓郁的创新文化氛围。”[5]长期以来,依靠资源带动文化产业经济增长的传统模式已不可持续,只有通过创新才能真正带动文化产业的转型升级。我国正处于传统向创新驱动转型的关键时期,文化产业的发展应打破传统手工艺为主导的壁垒,跨跃传统机制,大胆运用互联网思维,营造共建共享、跨界融合、创新驱动的环境。有人这样形容互联网思维对传统行业的颠覆式创新,“传统的广告+互联网思维,于是有了百度;传统集市+互联网思维,于是有了淘宝;传统百货卖场+互联网思维,于是有了京东;传统银行+互联网思维,于是有了支付宝;传统安保服务+互联网思维,于是有了360安全卫士。”创新是文化产业创新创业生态的重要组成部分。民族文化产业在互联网思维的引导下,打破传统、巧妙的结合了现代科学技术,才能衍生出适应时代潮流的民族文化新宠。川剧衍生表情包《皮皮金》(如图2)所示,创造性地将传统川剧“皮金滚灯”与互联网思维进行跨界融合,通过当下网络文化中使用频率极高的“表情包”来完成了川剧文化的现代化传承。这套表情包通过手机微信的途径,用夸张的表情以及肢体动作表达发送者的内心情绪,将互联网思维融入川剧“丑角”的妆面形象,从而拉近了普通用户与川剧文化的距离。与此同时,创作者通过微信表情的途径,让更多用户了解川剧的深层内涵,爱上川剧。

三、互联网思维下文化传承性产品设计策略

传统的功能型文化传承性产品已不再适应当下信息时展的需要,只有全面、透彻地理解互联网思维,把握文化本质,才能以这个时代的视角来审析、研磨互联网思维与民族文化之间的相互联系、相辅相成。

(一)以用户为中心

用户,即产品的使用者。自美国经济学家B.约瑟夫•派恩提出“体验经济”概念以来,产品在“以用户为中心”的理念下开始生长。用户作为产品设计的核心,已经真正进入产品设计阶段,消费者拥有越来越多的话语权,那些负责任的用户通过有效的渠道进行反馈,且逐步影响到企业决策的各个环节。以用户为中心的互联网思维作为一种全新的思考方式已成为新时代商业文明的指导思想。以用户为中心是互联网思维的核心,今天的文化产业拥有这种思维才能完成转型升级。传统的文化传承性产品以传承技艺为主导,很少从用户层面去思考,因此,它们更多的是以功能为导向的产品,缺乏精神层面的象征,难以真正实现文化的传承。“以用户为中心”主要是通过了解用户的消费模式、生活习惯、使用过程等来获取用户的真实想法,从而得到良好的使用体验和反馈。当前的流行网络用语“得?丝者得天下”正是普通大众对“以用户为中心”最好的诠释。因此,如何与用户“交朋友”、与用户一起“玩”是当下文化传承性产品设计的重点。

(二)提升用户的参与感

参与性设计,是指从设计之初就对消费者的使用心理以及消费诉求考虑,从本质上颠覆了“设计师—研究人员—市场推广人员—消费者”这一既定模式。真正的参与感必须超越单纯互动,将传统思维模式首尾相连,形成良性循环,让用户从内心深处热爱产品、与设计师一起提升产品的效率。大众商品如此,文化传承性产品亦如此。“参与感”一词在文化传承性产品中的作用越来越凸显,除了当前的消费习惯外,还与体验经济的时代性密切相关,文化消费者将文化传承性产品作为纽带聚集在一起,从而形成一个关系链。在这个关系链中,用户相互分享购买产品的心得、体验,他们希望通过互联网平台来完成文化传承和情感交流。沈阳故宫文创“乌鸦救主”正是“用户参与性设计”的典范(如图3)所示。学者吕燕如认为,“互动游戏作为文创产品在新媒介应用中的重要分支,在故事叙述、视觉呈现及交互设计方面具备直观性、生动性、娱乐性、体验性的特点,因此,适用于典故文化的视觉化再现与数字化创新。”[6]设计师朱月根据典故“乌鸦救主”设计了此款游戏,玩家通过对乌鸦的控制完成相应的游戏闯关,并在每次完成营救“努尔哈赤”的同时获得索伦杆奖励食物。这款文化传承性产品(游戏)通过用户参与其中的方式,使普通观众对传统文化清宁宫前的“索伦杆”的理解更深刻、直观和生动。

(三)数字媒介技术的融入

将数字媒体技术应用于文化传承性产品是民族文化传承与保护的有效手段之一。文化传承性产品应把握“文化兴国”带来的机遇,利用数字媒介技术的优势,以全新的思维实现民族文化的传承与创新。随着文化产业的迅速崛起,文化传承性产品的创新与升级也随之而来。将传统文化产品与数字媒介技术相结合,突破文化艺术界限,在传统文化艺术中植入网络、娱乐、媒体等,对传统内容、媒体和信息等进行跨界重组和整合。在新的经济领域实现传统文化产业与互联网的融合发展,建立文化数字网站、专业电子刊物、VR技术应用等与消费者产生情感上的互动。建立淘宝、微博、微信等网络销售平台,赋予传统民族文化以新的时代氛围,最终建成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的新生态环境。随着数字媒体技术的成熟,今天的大多数博物馆已实现了在线订票、网络讲解等功能。故宫博物院更是上线了基于手机微信平台“微故宫”产品,通过下载APP或关注应用,游客可直接完成博物馆导览、藏品欣赏、游戏娱乐、互动分享等环节。数字媒介技术的融入,标志着文化产业完成了跨越式发展,互联网+民族文化产业的崭新征程正式开启。

四、结语

我国的民族文化产业正处于上升发展的阶段。在国家政策的高度重视下,文化产业迎来了发展的新契机。只有与时俱进,与社会发展新需求结合,在数字媒介等新型技术的推动下,将互联网思维植入文化产业的方方面面,插上“共享”、“跨界”和“创新”的翅膀,才能为民族文化传承性产品的创新发展赢得更多契机,更好地为文化产业服务。

参考文献

[1]刘璐琳;乔枫.教育精准扶贫推进民族传统文化传承发展机制研究——以青海省热贡唐卡工艺传承为例[J].民族教育研究.2018(03):40-60.

[2]向着网络强国进军——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网信事业发展纪实.新华网.

[3]屠淑敏;冯亚慧;李玲丽等.互联网思维视野下的公共图书馆跨界服务思考——跨界OR被跨界[J].图书与情报,2015(01):125-130.

[4]马化腾等.互联网+:国家战略行动路线图[M].北京:中信初版集团.2015.7:49-51.

[5];.中共中央国务院隆重举行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N].人民日报,2015-01-09(01).

[6]吕燕茹;张利.新媒体技术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展示中的创新应用[J].包装工程,2016,37(10):26-30.

[7]姜金麟,陈南.产品造型设计的互联网思维[J].设计,2017,30(20):98-99.

[8]童杰,王计平.移动互联网思维下的旅游APP设计——以旅伴APP为例[J].设计,2016,29(15):135-136.

作者:张桃 单位:四川艺术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