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现代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有效途径

论现代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有效途径

摘 要:农业是国民经济建设与发展的基础产业,其是否可以稳定、健康发展,对社会稳定与人们的生活质量都会产生重要影响。当前,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已是必然趋势,无论是对现代农业还是乡村经济发展都有重要意义。基于此,重点研究了现代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有效途径。

关键词: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现代农业

在全球化进程不断加快的背景下,农业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传统的小农户经营模式已经难以适应当前的发展要求,农业产业化经营是今后现代农业的重要发展趋势,也是促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措施,对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意义重大[1]。

1 农业产业化经营概述

在 20 世纪末,农业产业化经营就已在我国山东部分地区发起,随后逐渐在全国其他地区快速发展。与小农户经营模式不同,农业产业化经营是以市场为导向,通过优化组织各种生产要素,扩大了经营规模,提高了生产效率与经济效益。这一经营模式的广泛应用,加速了农业现代化,同时促使农户增产增效,为乡村振兴打下了坚实基础。

1.1 实现生产集约化。传统的农业经营模式是以小农户经营为主,其特点为经营分散、规模小、经济实力弱,面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这种小农户经营模式很难获得更好发展。产业化经营通过将各种生产要素整合与优化配置,实现了集约化经营,不仅扩大了生产规模,提高了生产效率与生产效益,还具备较强的经济实力,能更好地应对国际、国内市场竞争。相比而言,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优势更为明显。

1.2 提高农业经济的整体效益。通过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有助于保证农产品的品质、品种多样化与食用安全,在进行农业产业结构与区域化布局调整上也起到重要作用,可以大幅提升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程度,促进农业生产规模化、标准化与集约化。在此过程中,利用先进的生产技术不仅能提高农产品的产量与质量,还可以在产供销一体化中减少成本,提高经济效益[1]。同时,农业产业化经营还能充分利用农业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延长农业产业链,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进而提高农业经济的整体效益。

1.3 增强市场竞争力。随着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如今市场的竞争已不再是某个产品的竞争,或者是生产者之间的竞争,特别是在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市场开放力度不断增大,国际、国内市场竞争环境越来越复杂,在这种情况下,农户不具备应对不确定风险的能力,尤其是在抵御市场风险、自然风险上缺少足够的实力。但是,农业产业化经营通过将分散经营的农户集中起来,通过技术、信息、市场与管理等,使生产、加工与销售各环节紧密联系起来,其中龙头企业作为骨干力量,由于具备更强的市场适应能力、抵御风险能力,可以与农户形成利益共同体,进行利益共享、风险共担,这样有助于增强市场竞争力,稳定销售渠道。

1.4 帮助农民增收。农业劳动生产率与农产品转化率不足,导致农民增收缓慢与不稳定,使农村劳动力剩余,随着城市化发展,大量农村劳动力流失,乡村经济发展陷入困境。而打破这一困境的关键在于如何让农民可以获得更大的收益,有更多的就业机会,只有解决这一问题农村劳动力才能得到最大化利用,城乡之间的差距也将越来越小[2]。农业产业化经营可以改变这一局面,通过有效调整农业经济结构,农民有了更多就业机会,农村剩余劳动力不用外出就可以就业,除了可以在种植、养殖方面获得收益,也可以参与加工、销售等环节,实现增收,这对于乡村经济快速、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5 加快农村城镇化进程。在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下,农业生产与经营的广度与深度将会得到进一步拓展,具体表现在使第二、第三产业深入融合,形成新的产业,让农业从原来的种植、养殖与简单加工,拓展至精深加工、运输销售、仓储保鲜等环节,这样就会产生更多就业岗位,越来越多的农民会回到农村就业与自主创业,使农村产业逐渐走上科学化、专业化、规模化的发展道路,对加快农村城镇化进程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

2 现代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有效途径

合理运用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作为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各地需要结合自身发展情况,因地制宜,有效提高农业生产的质量与效率。

2.1 以龙头企业带动。农业产业化简单来说就是将农产品的生产、加工、运输、销售等环节联结起来,由当地龙头企业作为骨干力量,带领农户进入市场,这样既能促进企业长远发展,也能让农民实现了增收致富。之所以要由龙头企业带动,主要是因为龙头企业对市场有较强的适应能力,在应对不确定风险方面有科学、完善的机制。龙头企业是农民与市场之间的桥梁,对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基础,龙头企业作为中坚力量,在推动脱贫攻坚、壮大乡村产业中发挥着重要的引领作用[3]。从实践来看,以龙头企业带动的产业化组织形式主要有“龙头企业 + 农户”“龙头企业 + 农户 + 基地”“龙头企业 + 农户 + 合作社”等。为了更好地推动农业产业化高质量发展,各级政府应十分重视对龙头企业的培育与扶持,发挥龙头企业的先锋引领作用,通过为农户提供信贷担保、设立风险资金等,和农民形成稳定的契约关系,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2.2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属于一种互助性的经济组织,基于农村家庭承包经营,由农户或村集体组织。农户入股的方式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土地、资金或农机等方式,该经济组织的服务对象主要是内部成员。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中,主要成员为农民,占总成员人数的80%,并拥有一定的权利与义务;成员之间的互助,主要是通过购买农业生产资料,农产品产、销、加工,以及提供农业生产经营中涉及的信息、技术等服务予以实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特点集中体现在自治、自愿、民主管理,产品一致且具有规模,关键是有经济互助性,可以克服传统农业生产的弊端[4]。但也有一定的局限性,如投入规模不大、组织纪律性不足、对市场反应速度慢等,这就需要通过提高生产技术水平、政府加大引导力度以及创新经营管理模式等方式,让更多农户参与其中,群策群力,带动合作社发展。

2.3 建立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产品生产基地是指经过集中投资与建设所形成的农产品生产区域,通常是以某一类农产品为主。龙头企业一般具有较强的生产能力,并且能在较短时间内获得投资回报,对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有重要作用。具体实践中,需要因地制宜选择合适的农产品作为区域性主导产业,应选择具有地方特色、资源优势、市场空间大以及经济价值高的产业,有利于打造特色品牌,提高影响力与知名度。所建立的农产品生产基地需要有一定的规模,能实现生产的标准化,保证农产品的产出率。在这一过程中,通常有两种方式建立农产品生产基地。一是由国家与地方建立,然后与超市或当地农贸市场签订销售协议,确保所生产的农产品能以合适的价格销售出去。二是企业建立基地雇佣农民,与农民建立雇佣关系,帮助农民实现增产增收。国家需要专门设立补贴资金,用于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让更多企业、农户参与其中,提高产出率。在农业产业化的发展中,务必要重视发展生态农业、绿色农业,这对农业产业可持续发展有重要意义[5- 6]。

2.4 开展土地经营权入股。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有关内容,农民可以通过土地经营权入股的方式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简单来说,就是农民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资本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公司,以此获得股权,这样就能在之后的农业生产经营中获得一定的分红收入。除了可以直接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公司投资,也能先出资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然后以农民专业社的名义出资设立公司[7]。开展土地经营权入股是一种促进农业规模化经营的重要举措,能促进生产标准化、经营规模化,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联结机制。有利于管控与化解不确定风险,保障农民的基本收益。但是,从目前的实际开展情况来看,土地经营权入股还处于探索阶段,有许多的问题与困难需要解决,如股东机制不完善、缺少高素质人才等,对此,农业农村部门除了要给予政策方面的支持以外,还要做好跟踪指导工作,并且不断探索新的发展思路,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以保证最终可以取得较为理想的实效。

3 结束语

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过程中,农业现代化发展意义重大,而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的广泛应用,就是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关键,在促进农民增产增收、农业的发展方面起到了巨大作用,可以为乡村振兴提供内在动力。因此,为加快推动农业产业的高质、高效发展,今后还需不断完善农业产业化经营管理机制、创新经营模式,为促进乡村振兴提供重要保障。

作者:张婷婷 单位:广饶县李鹊镇文化综合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