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科技政策范例

农业科技政策

农业科技政策范文1

关键词:土地政策;农业科技;传播;应用

一、近代中国土地政策的演化进程

“耕者有其田”是中国农民最大的心愿。从封建社会以来,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的农地制度确立,作为这种农地产权制度的对立面的自耕农土地所有制就一直伴随而生。作为现代中国革命领导者的中国共产党,也不可能回避农地产权制度改革问题。成为中国共产党在民主革命时期的一项基本政策。在不同的革命阶段,其内容和推行方法也有所变化,但始终围绕所有权的重新分配和使用权收益分配比例这2个基本问题而展开。其基本政策是没收封建地主的土地所有权,变为农民土地所有权。在大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就以进行来获得农民支持,团结革命力量。1927年,中国共产党开始了以农村革命根据地建设为中心的。当时将封建地主占有的土地没收后无偿地分配给农民群众,土地分配成为当时农村革命根据地的一项关键任务。1950年6月28日,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法》。1950年年末,运动开始进行。1952年年末,全国范围的运动基本成功。使全国3亿多无地、少地的农民无偿地获得了0.47亿hm2的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免除了过去每年向地主交纳的350亿kg粮食的苛重的地租,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大幅提高。1978年11月24日,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的18户农民开始了“大包干”,正式开启了中国农村改革的序章,也开始了中国农地产权制度变迁的新阶段——集体所有、家庭经营的两权分离模式。1984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全国大范围推广,由集体所有、家庭经营的农村土地的产权模式开始成型。2014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坚持执行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实现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政府积极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2019年,在新土地政策下,国家加大对农村土地的保护力度,目的是对土地地力的保护,更加有效地利用土地资源,完善土地征收制度。

二、土地政策对农业科技传播与应用的影响

从我国土地政策的演变过程来看,每次土地制度的改革都赋予了农民土地经营权,提高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农业产量随之不断增长,农民的收入也在不断提高。随着土地政策的发展演变,土地经营权掌握在了大多数农民手中,农民为了获得更高的收入就会投入更多的精力在农业生产上。因此,为了提高农作物产量,农民会选择使用先进的农作物品种、农业生产工具、种植方法、管理模式等,这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农业科技的传播与应用。特别是在2014年以后,国家开始鼓励土地经营权流转,将土地经营权从没有能力耕作或不愿耕作的农民手中流转出来,并将流转出的土地交由有能力或有意愿进行农业生产的农民、农业企业及农业专业合作社手中。这是因为在城市化发展进程中,大量的农民为了寻求更好的生活条件及社会资源,为了提高自己的收入,他们会选择到城市打工。同时,由于城市的不断扩张,需要大量的劳动力来从事城市的维护和建设工作,因此,城市会为缺乏技能和知识的农民提供适合他们的就业岗位。农村的推力及城市的拉力使得大批青壮年劳动力涌入城市,而农村只剩下劳动能力不强的老人和儿童。因此,土地经营权流转在当今社会变得尤为重要。在土地经营权转入农业大户、龙头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手中之后,他们可以利用自己的资源进行土地规模经营。在这一过程中由于土地集约便于机械化生产,同时,大规模的机械化生产能减少生产成本,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这会使经营者更倾向于将先进的农业科技运用到农业生产中,从而促进农业科技的传播与应用。

三、案例分析

(一)案例介绍

近年来,国家大力推行土地经营权流转政策,我国大部分地区都在因地制宜地进行土地经营权流转。河南省是中国的农业生产大省,也是进行土地流转的重要地区之一。因此,笔者以河南省周口市商水县的现代农业示范园为例,分析现行的土地政策对农业科技传播与应用的影响。商水县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于2012年,园区建立在商水县西部汤庄乡境内,距离商水县城1km,距离周口市中心5km左右。农业示范园占地面积约为0.18万hm2,其中,示范区有666.67hm2,核心区有333.33hm2,辐射区有800.00hm2。示范区的666.67hm2土地由13家企业分别经营,经营内容主要是农业种植、绿色养殖、果树种植、观光旅游等[1]。商水县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经过近6年的发展,规模达到了0.18万hm2,占汤庄乡全乡0.33万hm2耕地面积的1/2以上。其中,已流转的土地面积为0.10万hm2,还有0.08万hm2土地预留作为园区的拓展区。园区土地流转主要采用政府引导、群众自愿参与的方式。乡政府在土地流转过程中起到了积极的引导作用,政府出面来和群众做协商,为群众做好解释工作,讲解参与土地流转能为农民带来的积极影响,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消除群众对转出土地后的顾虑,赢得群众对土地流转的支持。园区土地流转的租金将国家保护价作为标准。为最大限度地保障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租金逐年支付,价格按国家保护价随时变动。随着国家保护价的提高,转出土地农民所获得的土地租金也在不断提高,群众收益得到了保障。当前,共有19家农业企业进驻园区,其中位于示范区的13家企业已经发挥出了科技引领的示范带动效果,建于园区核心区的6家企业已基本形成了集生态观光、休闲采摘于一体的旅游模式。在促进就业方面,进驻园区的企业由于缺乏劳动力,因此会聘用转出土地的农民,平均每年能提供就业岗位近5000个,这在一定程度上为农民增收做出了贡献[1]。

(二)案例分析

1.良好的经验

(1)商水县现代农业示范园的土地流转采取政府为主导、农民自愿参加的方式,政府在土地流转中起到引导作用。这样会使农民更好地认识到参与土地流转是否能使自己获益,会提高农民参与土地流转的热情,有利于土地流转的顺利进行。(2)流转来的土地用途明确。土地流转不能盲目进行,要有明确的用途和规划,让流转来的土地的效益发挥到最大。商水县流转的土地用于现代农业园的建设,现代农业园既能发展农业种植,又可以用于旅游观光,同时还承担着农业科技指导和培训的功能,既能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又有良好的社会效益。(3)园区对土地转出农民的补偿措施完善。园区土地租金以667m2地每年600kg小麦定价(以国家当年的三级花麦保护价计算),一年一支付,价格随时浮动。这样可以最大限度地保障农民的利益。(4)园区建设引入第三方企业,将土地交由有能力的农业科技企业来进行农业生产,农业企业可以在土地上运用先进的农业技术、优质的农作物品种来进行生产。同时,企业的进入会为农业示范园区提供较多的就业岗位,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使失地农民得到良好的安置,农民的收入也会增加,收入结构也会更加多元化。

2.发现的问题

(1)由于示范园区进驻了19家农业科技企业,难免会出现有企业拖欠农民土地租金的情况,侵害农民的权利,造成农民对土地流转产生抵触情绪。有些农业企业对于农业第一产业和第三产业的融合发展缺乏管理经验和经营经验,这会导致企业在园区经营过程出现亏损,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农业企业参与的热情。(2)商水县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的土地流转是由政府引导,但是在土地流转之后政府的管理却出现缺位。部分企业会在土地流转后改变土地用途,不按规划进行现代农业科技展示,对项目建设的进程缺乏监管。这既会对土地造成损害,又会使农民的利益受损。

3.针对问题提出的建议

(1)加强对企业的准入监管。在引入企业前,要认真审核企业的经济能力和管理能力,要严格检验证企业能否良好地使用土地,按要求进行农业生产,能否起到示范作用。要检查经营者的素质,保证企业的进入不会损害农民的利益。(2)加大政府的监管力度。政府在土地流转的过程中要主动站位,找准自身的定位,做好宣传与引导工作;要加强服务与制度的保障,要做好处理紧急问题的准备。在土地流转后,为投资方提供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对土地转出的农民做好就业、生活等各项安置工作,妥善处理因土地流转产生的各种问题和纠纷[2]。

四、结语

纵观我国历史,每次出现土地政策的变革无一不是为了农业更好的发展、农民收入的提高。在现代社会,农业生产现代化已成为一种趋势,先进的农业科技应用于农业生产已是大势所趋。国家推行农村土地流转政策就是将土地从生产力较低的经营者手中流转到生产能力较强的经营者手中,当生产能力较强的经营者手中的土地形成一定规模时,就可以土地的规模效应使土地的生产效率达到最大,而大面积的土地也为农业科技的传播与应用提供了广大的舞台。因此,土地政策对农业科技的传播与应用有着积极的影响。但是,土地政策的实施必须要有政府部门积极参与,在现行的土地政策下,政府要积极引导农民认识和了解土地政策,使农民在新的政策环境下懂得如何维护自身权益;同时,要对土地政策的第三方参与者进行严格的监管,防止他们损害农民的利益,同时防止土地被破坏和污染。

参考文献:

[1]郭捷.周口市商水县汤庄乡土地流转调研报告[D].郑州:郑州大学,2016.

农业科技政策范文2

关键词:农业科技创新;农技推广;农业科技人才;分类评价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明确提出必须把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加快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当前,我国农业发展进入转方式、调结构的新阶段,也迫切需要强化农业科技对产业发展的引领支撑,进而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更好地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提升农业科技创新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协同创新水平和转化应用速度,本文重点围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农业科技创新、提升农技推广效能、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农业科研机构和人员分类评价等四个方面内容进行分析,并提出对策建议。

一、关于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农业科技创新问题

近年来,农业科技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农业科技创新成果供给不足,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徘徊不前,对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撑乏力。主要问题有:一是投入结构不合理制约了重大科技成果产出。近年来,国家农业科技投入虽然逐年增加,但稳定支持的科研经费仅占20~40%,竞争性比例高达60~80%,这一方面导致重大、关键和长期性农业问题难以得到持续攻关,另一方面导致一流科研人员争项目、二流人员做项目,农业科研短期化、功利化现象普遍存在。二是产业导向的科研组织管理模式尚未建立制约了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农业科研产业导向、问题导向坚持不够,科研项目指南编写、组织实施、验收评价都由同一圈子专家完成,专家“自娱自乐”的项目管理模式普遍存在,导致不少科研项目的立项与生产脱节,没能充分体现农业产业部门的重大需求,科研成果有效供给不足,对产业发展支撑不足。三是农业科研与推广相互分割制约了农业科技成果快速转化。长期以来,我国农业科研和推广分段运行、各成体系,一方面农业科研项目很少有推广和用户单位参与,另一方面科技成果中试、熟化、转化经费严重不足,加大了科技成果转化的技术风险和不确定性,成为整个创新链条上的突出短板。四是协同创新机制尚待完善制约了集中力量办大事。产学研推协同创新明显滞后,跨部门、跨单位、跨学科的科技资源整合亟待加强。中央、省、地三级农业科研机构分工不清晰,竞争有余、协作不足。此外,科技“大牛”、项目“寡头”垄断科技资源,成为新阶段农业科研“专家倾向”的新特点、新表现。为此,加快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农业科技创新需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建立兼顾农业特点及体量与结构的投入机制。充分考虑“三农”工作重中之重的特殊性,在增加农业科技投入总量的基础上,调整资金投入结构,重点增加稳定投入和基本公用经费,聚焦品质、节本、高效、绿色等与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密切相关的关键领域和重大技术,促进前沿技术、重大理论和自主知识产权成果创新,推动农业科技从过去的跟跑、并行向超越、引领转变。以解决重大科技问题为目标,将产学研企科技创新联盟科研和运行费用纳入中央财政支持范围,促进协同创新和集中力量办大事。二是在新一轮科技计划管理改革中有效发挥农业行业部门作用。充分考虑农业在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基础和民生保障作用,发挥农业行业部门熟悉产业需求的优势,在国家重大科技计划需求征集、指南编制、项目评审、组织实施、监督评价中,强化农业行业部门的作用,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三是建立农业科研和推广一体化组织管理方式。借鉴美国科研、教育、推广“三结合”和韩国科研、推广一体化管理的成果经验,完善顶层设计,建立科研与推广一起布局、同步验收的机制,应用型科研项目的研发要把推广单位参与作为重要环节,确保科研成果落地生根;农业技术推广要把新技术研发和熟化作为的源头活水,确保推广技术的先进性和针对性。四是优化农业科研体系和主体结构。贯彻《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精神,明确中央和地方农业科研机构职能和定位,中央农业科研单位侧重于全局性、基础性、长远性工作,地方农业科研机构侧重于技术开发和转化应用,改变农业科研单位“上下一般粗”,竞争有余、协作不足的局面,构建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体制机制。同时,完善农业科研主体结构,创造条件,充分发挥企业在农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中的重要作用。

二、关于提升农技推广效能问题

我国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机构、条件、队伍建设得到明显加强,但实力不强、手段落后、似有似无的现象仍然存在,严重制约体系功能和作用的发挥。主要问题有:一是无财难推。农技推广走村进户,面广量大,既需要稳定经常的工作经费支持,也需要中试、熟化和试验示范投入,而普遍存在“有钱养兵,没钱打仗”实际,致使许多应推技术难到位、亟需技术难熟化、先进技术难储备、试验示范难实施。二是无技可推。由于科研、教育、推广结合不紧密,源头技术供给针对性不强、实用性不够,不能有效解决实际问题,面对出现的生产实际问题,一些农技推广机构出现“无技可推”的窘境。三是无力能推。长期以来,农技推广系统普遍存在年龄老化、队伍断层、知识陈旧、手段落后、方法单一等问题,加上机制不活,不少地方的农技推广机构面对农户综合、集成、高效的技术需求和全程、全产业链、保姆式的服务需求,显得无能为力。为此,要大力提升农技推广效能需抓好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加大投资强度,解决“无财难推”。增加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人员经费、条件保障、试验示范等方面的投入,特别要加大对农机、畜牧、水产等分设的基层农技站条件建设投入,提升体系整体功能。对经营性农技推广机构,依据服务效果,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给予补贴。鼓励社会资本进入经营性服务领域,满足多元化需求。二是强化需求导向,破解“无技可推”。建立“政产研学推”科技创新联盟,完善以需求为导向的技术供给体系,加强对农民经验和创造的总结提升,增加适销对路技术和产品供给。加快构建“专家+科技示范基地+农技推广人员+示范户+辐射带动户”等农技推广服务新模式,提高技术入户率、到位率。三是提升推广能力,改变无“力”能推。继续实施特岗计划,解决农技人员“进得来”的问题。实施新一轮农技推广人员能力提升培训计划和骨干农技人员培训工程,对人员学历提升给予学费补贴,解决“用得上”的问题。加大“一衔接”政策落实力度,优先解决基层农技人员职称晋升等切身利益,解决“留得住”的问题。充分利用移动互联等信息化手段,普及农民田间学校,创新服务方式,解决“推得广”的问题。

三、关于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问题

我国农业科技队伍建设取得了积极的成效,但农业科研领军人才缺乏、中青年骨干培养缓慢、创新团队建设滞后、后备人才总量不足,严重制约了现代农业发展。主要问题有:一是农业科技人才成长环境不宽松。受“平均主义”“大锅饭”“论资排辈”等传统思维的影响,人才脱颖而出的氛围很难形成,已有激励机制难落实。现有人才流动机制不健全、社保政策不配套、服务培养不到位,制约了人才特别是中青年人才的成长和作用发挥。二是农业科技人才评价标准不科学。由于对各类科技人才特点、评价导向、个性需求、考核指标缺乏深入研究,制定的评价标准系统性、针对性、操作性不强,不能完全体现各类农业科技人才的能力与贡献。三是用人单位选人用人不自主。主管部门对用人单位人才培养、引进、使用、管理等方面管得过宽过细,用人单位的主导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用人单位对特需人才的薪酬分配和福利待遇等缺乏自主权,特需人才引进受限,统一考试招考的农业科技人员与专业岗位匹配性较差。为此,加快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需重点抓好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完善人才激励机制,解决动力问题。加强对人才成长和使用规律的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人才激励政策,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制定出台农业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意见及实施方案,建立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的科技人员分配激励机制。破除人才流动障碍,促进人才合理流动。二是完善人才评价标准,解决导向问题。以德才兼备、注重实绩、分类指导为重点,制定符合新常态人才理念的综合评价标准,克服唯学历、唯论文、唯职称的评价倾向,切实发挥人才评价的导向作用,促进各类人才脱颖而出。开展科技人才评价标准的试点工作,不断完善符合现代农业发展需求的人才评价体系。三是探索扩大用人单位自主权,解决活力问题。充分发挥用人单位在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中的主导作用。创新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方式,改进事业单位岗位管理模式,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建立政府人才管理服务权利清单和责任清单,加强人才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相关政策落到实处。

四、关于农业科研机构和人员分类评价问题

我国农业科研机构在分类评价方面开展了一些有益的探索,但尚未建立科学、合理的农业科研机构和人员分类评价体系。主要问题有:一是评价主体的确定与管理不规范,评价质量亟待提高。政府、市场、专业组织、用人单位等评价主体的确定程序不规范、随意性强,各类评价主体不能有序参与评价。政府评价形式简单,准确性不够;市场评价趋利明显,客观性不足;专业组织良莠不齐,权威性不够。二是评价指标针对性不强,评价导向亟待转变。没有建立适合不同类型科研机构和人员的分类评价指标体系,评价工作不规范、不科学。已有评价指标过于强调经费、论文、专利等指标,对能否解决实际问题、实现转移转化、支撑产业发展等重视不够。评价周期过短,功利色彩浓厚,不符合农业科研规律。三是评价结果使用不科学,评价指导亟待增强。评价结果存在不用、滥用、误用的现象。评价结果与奖惩措施结合不紧密,没有起到鼓励先进、激励后进的作用,对改进工作的指导作用没有得到切实体现。为此,开展农业科研机构和人员分类评价需重点抓好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明确职责,积极发挥多元评价主体的作用。政府负责制定分类评价规范,认定、考核和监督其他评价主体。发挥政府在行业重大公益性创新活动评价中的主导作用;增强市场主体在应用型研发活动和产业化技术成果评价中的话语权;增强专业组织开展评价工作的可信度。积极引入国际同行参与评价。二是加强研究,建立科学的分类评价指标体系。基础研究重点评价重大原创性成果产出和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应用研究重点评价技术成果的突破性、带动性和转移转化效益的显著性;示范推广重点评价服务能力、服务质量和实际效果;农业经济和管理研究重点评价理论创新、支撑决策和智库建设能力;科研、管理、服务等不同岗位科研人员重点评价职责履行、实绩贡献和建功立业,实现人尽其才。三是完善政策,强化评价结果使用的导向作用。完善收入分配机制,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调动科技创新、转移转化、示范推广、科研辅助等不同岗位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加大评价结果与科技人员工资待遇、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挂钩力度,将评价结果作为对科研机构经费和项目支持的重要参考。

参考文献

[1]韩刚,方辉,刘英杰,等.我国农业科技评价存在问题及建议[J].农业经济,2012(3).

[2]王广,郭翔宇.农业科技创新动力机制影响因素与创新[J].学术交流,2016(5).

[3]李文.农业科技创新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J].农业经济,2012(3).

农业科技政策范文3

农业政策制订与的主体是执政党或政府,既包括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也包括各级政府的涉农机关。由于农业政策对于农村经济发展具有很强的导向作用,一直以来就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新中国成立以来,随着农业政策的不断调整改革,我国的农村经济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单是近三十多年来在农业政策改革的带动下,我国农村经济发展就取得了喜人的成果,其中不同时期不同的农业政策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这些政策虽然基本上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第一,以家庭联产承包为核心的土地政策改革(1978-1984)。这是我国农村经济发展历史上一件开天辟地的事情,通过这次农业政策的调整,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进入了一个新阶段。改革之后,虽然土地所有权归集体,但是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证了农民的土地支配权和对剩余产品的受益权,从根本上解放了农民,使其积极性大大提高,也因此在很多时期内中国解决了全国的温饱问题,堪称一个世界壮举。第二,以农产品流通和乡镇企业发展为核心的农村政策改革(1985-1997)。经过前一阶段的政策调整,我国的农业生产有了大幅提高,但是由于市场体制不够灵活,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收受到了一定影响,于是国家及时出台“购销同价”、“保量放价”等政策放开市场,促进农产品的流通,从而巩固加强了农业的基础地位。同时又出台产权改革、技术革新等政策加快乡镇企业改革,为整个农村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第三,以“粮食保护价”为代表的农产品价格支持制度(1998-2001)。到了20世纪90年代末,我国粮食价格波动相对较大,一定程度上挫伤了农民的种粮积极性,国家于是出台了“粮食保护价”的农业补贴政策。这是我国第一个保护粮食生产者利益的农业政策,其初衷是好的,而且在初期一定程度上坚定了农民种粮的信心,但是由于实施过程中诸多问题的出现,它并没有从根本上实现农民增产增收的双重效益。第四,农业税的减免(2002至今)。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工业化进程不断加速,同时对农业的依赖性也更趋强烈。为了强化对工业的支撑,更是为了解决多年来农民增收缓慢的问题,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税费改革政策,其中以“取消农业税、反哺农业”、“两减免三补贴”为典型代表,同时从国家预算层面加大了对农村的财政支出。这些政策及时地解决了农民增收问题,也保证了工业化的继续推进,但是从长远来看,它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增收问题。第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背景下的农业政策改革(2006至今)。随着200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出台,我国的农业政策由纯粹的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导向转变为农村社会全面发展的导向。这一阶段,国家除了深化农业增收和农民增收的政策改革外,还从教育、环境、医疗等多个方面出台政策促进农村经济的转型发展,虽然由于实施时间不长、效果不是多么显著,但是这无疑是一个好的开端。

二、农业政策影响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机制分析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的一系列农业政策有效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尽管有些政策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一些核心问题,但是大部分政策还是发挥了应有的作用。那么这些政策是如何发挥效应的呢?这就涉及到农业政策对农村经济的影响机制问题,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农业政策对农村经济的引导。首先,农业政策可以有效引导投资流向,比如农业税取消以后,中央财政成了农村公共投资的主要来源,这样大批资金就直接流向农村的道路交通设施建设、农村水利设施建设、灾害防治工程建设等;其次,农业政策可以有效引导农村经济产业结构的调整;另外,农业政策可以有效引导农村劳动力资源的配置。第二,农业政策对农村经济的调控。首先,农业政策可以调控农产品的供求关系,这既包括农产品的进出口政策,又包括国内供给政策;其次,农业政策可以调节价格,其中比较典型的就是政府的“农产品保护价”政策,我国粮食生产在1998年至2001年连续减产,很大程度上就在于粮食收购价格偏低,于是国家及时出台“粮食保护价”政策保证农民收益;另外,农业政策可以调节收入,比如我国2006年废除农业税以后,又先后出台了种粮直接补贴、农机购置补贴、良种补贴等政策,同时大兴水利建设,这些政策都直接或间接地提高了农民的收入。第三,农业政策对农村经济的激励。首先,农业政策从产权方面激励农村生产,比如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明确了农民的主体地位,从而使农民很自觉地进行农业生产,而不再依靠以前的行政指令计划;其次,农业政策从需求方面激励农业生产,比如国家为了提高农民种粮的积极性,经常合理运用保护价政策,这样即使是粮价下跌到接近或低于生产成本时,政府会通过粮食专属系统买进,从而保证需求关系的平衡;另外,农业政策从创新方面激励农业生产,这包括技术的创新和制度的创新,比如我国在实施“发展现代农业”政策以来,就通过生产经营模式、农业科技运用的创新大力发展集约型农业和生态化农业。

三、如何利用农业政策促进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农业政策是农村经济发展的有力保障,而且是在特定机制下影响着农村经济的发展,这样以来,农村经济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就必须从农业政策入手,尤其是从机制方面着手,寻求一套适合我国农村经济又快又好发展的政策体系,从而有效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笔者认为应当注意以下几点。第一,积极发挥农业政策的引导作用。农业政策引导的根本在于通过提高要素投入效率,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首先,加快深化当前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改革,规范承包、租赁、转让、入股等土地流转形式,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有效集中,从而提高土地要素的利用率;其次,优化农业财政支出结构,通过具体的财务管理、财务监督等手段,使得农业财政支出增加的前提下,保证农村生产性支出、基本建设支出、农业科技开发等支出的效用最大化;另外,强化农村科普知识的教育工作,既要吸引青年学生回到农村创业,又要对现有的农业生产者进行有效培训,在实现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的基础上,通过科技提高各个要素的利用率。第二,积极发挥农业政策的调控作用。农业政策调控的根本在于站在农村经济发展全局的高度,注重各个政策的整合统一,实现最大的政策合力,首先,通过户籍制度、工业反哺农业等政策的完善,打破城乡二元结构,构建和谐的城乡统筹发展机制;其次,通过对建筑工业用地和农业用地使用的调控、经济作物和粮食作物种植的调配、国家投入与社会投入的调配以及科技投入的调配,建立一种长效农业投入机制,促进农村经济的综合性发展;另外,通过现代信息技术的引入构建现代化的农产品流通体系,并结合传统的农产品营销模式,减少流通环节,实现农业生产成本最低化,构建一个高效低廉的农产品城乡流通网络。第三,积极发挥农业政策的激励作用。农业政策激励的根本在于保障农民没有后顾之忧的前提下,实现增产增收,首先,巩固强化农业补贴政策和农产品保护价政策,最好实现二者联动机制的构建,避免过大的浮动性,保证农民生产积极性的长效性;其次,建立完善的农业保险制度,从而降低农民因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引起的损失,这样农民从事生产就少了后顾之忧;另外,强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既要保证农民从事农业生产资金来源的广泛性,又要保证农民资金使用的规范性,从而激发农民扩大生产或增加投入的动力,尤其以更优惠的金融政策鼓励农民从事生态高附加值农业生产,使其在进行农业生产的同时,有助于自然生态的保护。

四、结语

农业科技政策范文4

一、黑龙江省农业科技创新现状

黑龙江省农业科技创新能力稳步提升。2018年粮食生产科技含量进一步提升,全省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7.1%、良种覆盖率连续多年保持在98.0%以上。全面完成了1.67亿亩两区划定任务,新建高标准农田100万亩,全国农产品国检总体合格率98.64%。秸秆还田9000万亩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65%以上。农业“三减”高标准农田示范面积达到3500万亩。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得到进一步巩固,为确保“农业综合产量不降”奠定坚实基础。黑龙江省以现代农业建设为核心,不断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提高农机作业水平。2018年黑龙江省农业机械总动力达到6082.4万千瓦,拖拉机保有量达到161.5万台,联合收获机和水稻插秧机保有量分别达到15.1万台和26.4(2017年数据)万台,为农业生产抢抓农时提供了有力保障,耕、种、收综合作业机械化程度达到97.0%,黑龙江省已成为全国农村综合机械化程度最高的省份。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取得显著成效。黑龙江省拥有农业科技园区38个,其中部级农业科技园区5个,省级农业科技园区33个。黑龙江哈尔滨国家农业科技园区2001年被国家科技部批准为全国首批21个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试点)之一,黑龙江建三江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是2010年12月由科技部等部门批准建设的全国第三批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之一,是黑龙江垦区唯一的部级农业科技园区。黑龙江省大庆农业科技园区、黑河农业科技园区通过了国家科技部组织的现场考察和专家评审等程序,正式获批成为部级农业科技园区。2016年,佳木斯农业科技园区被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协同创新战略联盟认定为第七批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至此,黑龙江省部级农业科技园区已增至5个。农业科技园区承担起了推动黑龙江省农业现代化的重任,促进了黑龙江省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

二、财政对农业科技领域加大投入的必要性

(一)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的必然要求

高度重视龙江发展,明确指出黑龙江省要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进农业现代化、推动绿色发展,端牢放心安全的“中国饭碗”,打造绿色厨房,当好保障国家粮安全的压舱石,争当农业现代化建设排头兵。黑龙江省是农业大省,承担着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责任。“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为黑龙江省农业生产和发展现代化农业指明了方向。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是粮食生产的主要载体,黑龙江省有稳定耕地面积2.08亿亩,居全国首位,农村人均耕地是全国平均水平的近5倍。寒地黑土特征明显,黑土有机质平均含量达4%,因此要加大对土壤保护和修复技术的投入,保护好粮食生产的命根子。科技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支撑,粮食生产的根本出路在科技进步,要想实现农业高质量发展,离不开农业科技的投入和支持,需要给现代农业插上科技的翅膀。

(二)实现农业农村“生产美、生活美、生态美”的重要保障

黑龙江省农业绿色发展具有较强的优势和资源禀赋。因此,黑龙江省坚持农业绿色发展道路,走出一条投入品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的可持续发展道路,实现“生产美”,需要财政加大科技投入,研究全省农业生产中面临的共性问题,突破技术难关,提高科技对农业生产的贡献。农村环境整治、推进农村垃圾革命和污水处理,更需要科技做支撑实现“生活美”,离不开财政的支持和投入。要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促进乡村自然生态系统功能和稳定性全面提升,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实现“生态美”,需要财政加大科技投入。

(三)是“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重要体现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中明确提出要把实现乡村振兴作为全党的共同意志、共同行动,做到认识统一、步调一致,在干部配备上优先考虑,在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在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在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加快补齐农业农村短板。黑龙江省加大对农业科技的财政投入,既是对国家大政方针的贯彻落实,又是黑龙江省“三农”工作的实际需要。加大农业科技投入,推进农业技术供给多元化,满足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农民的科技需求和需要。

三、乡村振兴视角下黑龙江省加大财政对农业科技投入的对策建议

(一)加大财政在农业科技引领、联合攻关领域的投入

农业科技引领、联合攻关、应用推广等三个方面构成了黑龙江省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涵盖了涉农科研机构、农林高校、涉农企业等农业科技创新主体,因此应加大财政投入,建立稳定、多元的农业科技创新投入体系。充分发挥财政投入在农业科技创新中的主导作用,不断加大财政资金对农业科技创新的投入强度,确保农业科技投入的稳定增长;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资本参与农业科技创新活动,逐步建立以财政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新型农业科技创新投入体系。建立财政科技投入追踪问效机制,强化过程管理和绩效考评,努力提高科技投入的使用效益。

(二)加大财政在农业绿色发展科技领域的投入

农业绿色发展是实现乡村“生产美”的重要保障,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黑龙江省是农业大省,承担着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战略任务,对“端牢中国饭碗”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黑龙江省的农业在为国家作出重要贡献的同时,也存在着土地、资源等制约黑龙江省现代农业发展的不利因素,农业绿色发展是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实现农业生产与农业生态环境、农业资源利用协调发展的有效路径。通过农业绿色发展才能够引导黑龙江省农业的高质量发展,农业科技在农业绿色发展中的引领作用不能忽视,没有农业科技的创新,农业绿色发展无从实现。因此,要加大财政对农业科技的投入要向农业绿色发展领域倾斜。黑龙江省乡村要振兴迫切需要科技支撑,需要财政加大对全省乡村振兴领域技术供给的支持力度,增强农业科技成果供给,为黑龙江省产业振兴、生态振兴等提供足够的科技支撑,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不断适应发展现代农业的需求,推动农业绿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

(三)加大农业科技人才、技术应用推广领域的财政投入

农业科技政策范文5

1.1我国农业生产的特点

由于我国地域面积较大,跨越的纬度较多,因此不同地区的气候条件和地质条件,具有很大的差异,在实际的农业生产中,主要受到气候和地质因素的影响,尤其是在传统的农业生产中,如果地质条件较差,那么只能种植一些抗旱、耐旱等作物。在我国不同地区,种植农作物的种类也存在一定差异,根据不同地区的条件不同,农业生产的特点也不同。如在北方的农业生产中,受到气候因素的影响,农作物的种植通常只有1季,而南方通常都是多季种植,每年最多可以种植3次。而根据地质条件的不同,北方主要种植玉米、小麦等,而南方主要种植水稻等作物,此外西北地区的农业生产,也具有一定的特点。由此可以看出,在研究我国农业生产的特点时,应根据所在地区的实际情况,针对性的进行研究。尤其是生产设备的使用上,如果在一些山区中进行使用时,对设备性能的要求较高,相关的机械设备在使用的过程中,不应出现由于地形不适应,导致无法使用等问题。

1.2我国农业现代化情况

随着工业水平的提高,我国的机械制造能力有了很大的提升,因此在实际的农业生产中,大量的机械设备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我国的农业生产效率。但是与西方一些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使用的设备自动化程度较低,据最新的调查发现,发达国家使用的农业生产设备,已经在种植、除草、收割等每个环节中,都能够进行很好的应用,而且具有很高的自动化水平,大面积的农作物种植和收割,只需要一个操作人员即可。目前我国使用的机械设备,显然无法达到这个要求。首先就是设备的自动化程度低,很多设备还处于半自动的水平,如在种植的环节中,需要多个人员配合机械使用,同时受到我国工业水平的限制,生产的机械性能较差,在实际使用的过程中,需要经常对机械进行维护,如果所在地区的地形比较复杂,那么机械就很难进入到田地中,进行实际的生产工作。

2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理念

在工业和经济发展的同时,对环境造成了较大的影响,英国作为2次工业革命的领导者,环境受到了极大的污染,现在的英国首都被称为雾都,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由于当初工业生产排放的废气,对大气造成了严重的污染。因此,人们看到了破坏环境的后果,工业虽然能够改变人们的生活方式,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环境是人类生存的根本,如果环境受到污染,那么人们的生存就会受到威胁,生活方式更是无从谈起。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就是在这种背景下被提出来的,人们想在发展工业水平的同时,尽量的保护环境,最大程度上减少工业等对环境的污染。近些年,为了提高农业生产的效率,人们开始大量的使用工业化肥,这些肥料进入到河流后,对河流等造成了严重的污染,已经对环境造成了影响。因此,人们不得不重视农业生产对环境的影响,并通过各种措施,在提高农业产量的同时,最大程度上减少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3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对农业经济的作用

对于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战略,不仅影响我国的民生问题,对于农业经济的影响也非常显著。通常情况下,农业经济具备其特殊性,不同于市场经济中的企业经济与金融经济。农业经济是建立在我国民生与农业的基础之上的,农业发展的方向与现状,对于农业经济的整体协调有着非常显著的影响。具体情况下,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对于农业经济有以下几点作用:

3.1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使得农业经济更加完善,具备经济活力与经济基础

农业经济的发展与农业现状息息相关,农业基层运行良好在一定程度上给予农业经济以强大的支持。例如,在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农业经济就有了相对长久和稳定的经济基础。由于农业经济的基本要素为农业发展与农业开发,那么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就能够源源不断的提供农业经济以基础实力,从而保证农业经济的稳步发展。

3.2农业经济依靠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在市场经济中得以发挥优势,稳步发展

农业是国家之根本,可持续发展战略是未来世界发展的大方向。在市场经济运行中,不确定因素很多,容易对某一行业造成影响,甚至是毁灭性的影响。但是,对于农业经济而言,由于其构成的因素相对简单,以农业相关元素作为农业经济的市场动态影响元素。因此,作为一种经济形势,农业经济依托现有的农业基础,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在经济意义上对于农业经济有着非凡的意义。对于稳步农业经济,促进经济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3.3将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与农业经济紧密结合,从而实现两者的有机发展

从两者的关系上分析,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是农业经济的基础,只有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农业经济才能够在市场经济中稳步前进,相反,通过农业经济也可以带动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将农业的结构进行产业细化,从而将不同的农业因素结合到农业经济中。改变传统的农业结构,将更多的农业因素转接到农业经济之中,两者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互惠互利的发展状态,保证两者一直处于协调协作的关系。

4结语

农业科技政策范文6

摘要:农业科技协同创新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紧密相连。新时代背景下,提高农业技术创新能力的关键是增强农业技术创新协同效应。协同创新是由主体要素和资源要素的内外部驱动因素共同作用而产生的创新行为。其中,创新要素是合作的基础,多个主体的创新动力及其合作行为是协同的根基。作为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引擎,农业科技协同创新的关键在于整合资源,激发活力。文章通过对蒙阴县蜜桃产业农业科技协同创新现状进行总结,结合蒙阴县实际情况分析了现阶段现代农业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提高乡村农业科技创新的建议和对策。这就需要加强高层次的宏观设计,完善农业科技协同创新的政策策略;整合中观层面的创新资源,加强农业科技协同创新品牌化建设;优化微观机制协同,强化农业科技协同创新机制建设;优化微观机制协同,加强农业科技协同创新机制建设。

中国农业发展进入了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从生产型农业向科技型农业转变的新阶段。“完善农业科技创新机制,打破部门、区域、学科界限,有效整合科技资源,建立协同创新机制”。大力发展农业科技协同创新,成为新时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必然选择。农业科技协同创新是指农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农业科技企业、新型农业经营单位、农业科技服务机构和政府以促进农业科技创新为目标,对知识、技术、资金、设施等创新要素进行整合,以实现资源优化配置、行动同步优化、知识互惠分享和绩效系统优化的过程。农业科技协同创新不仅包含创新主体内外的协同创新,还涵盖产学研一体化和单项的协同创新。其中,创新要素是合作的根本,多主体的创新驱动及其合作机制是协同的重中之重。相较独自创新而言,协同创新在缩短研发周期、降低创新成本和风险的同时,能够实现人、财、物等创新要素的有效配置和共享,发挥创新主体的合力,提高农业科技创新水平。新时代背景下,提高农业技术创新能力的关键是增强农业技术创新协同效应。基于此,本文在剖析农业科技协同创新要素、动力机制及其主要模式的基础上,提出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地处沂蒙山区的蒙阴县农业科技创新的实现路径。

1农业科技协同创新的要素及其动力机制

1.1农业科技协同创新的要素

农业科技协同创新的要素由主体要素和资源要素构成。农业科技协同创新的主体要素是指参加农业科技创新的研发、应用、推广和产业化等过程的机构和人员,主要包括农业科技公司、高校与研发机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科技服务组织和政府等。农业科技协同创新的资源要素是指应用于农业科技协同创新过程的主要生产资料,包括资金、产品、环境、技术、知识等。

1.2农业科技协同创新的驱动力

农业科技协同创新的动力体现在内生动力和外生动力两个方面。内生动力主要源于农业科技公司、高校与研发机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科技服务组织和政府等农业科技协同创新主体的协同创新意愿;外生动力主要包括市场驱动、政府驱动和协同创新平台驱动三类动力因素。由内生动力驱动的农业协同创新意愿可以归纳为取得外部资源,实现成本平摊、风险分担,提高技艺革新的收益和产出。从资源出发点看,各主体合作创新是为了达到资源需求目的,协同的动力在于获取技术、设备、资本、知识、网络、政策等资源,以提升农业科技创新的能力和水平。通过资源交换、聚合和共享的协同创新,促进“新资源”的产生、形成知识溢出收益和“剩余价值”。从成本分摊和风险共享的角度来看,一方面,各方协同创新可以通过成本分摊降低技术创新成本,利用外部资金、技术、知识产权等互补资产提升农业科技研发能力和发展水平;另一方面,科技研发的不确定性和复杂性特点意味着创新本身即具有风险的存在,多主体协同创新可以降低或分散创新风险,通过风险共担来规避不必要的损失。从产出和绩效的角度来看,农业科技协同创新的主体间合作可以加速信息、技术、知识的流动和积累,通过资源的溢出效益来提高产出和绩效,进而提升农业科技创新主体的研发水平和创新能力。由外生动力驱动的农业科技协同创新主要由市场驱动、政府驱动和协同创新平台驱动三类动力因素组成。市场驱动是指农业科技协同创新的动力是由市场竞争或市场需要产生的。随着科技发展和消费升级,农业科技创新在面临高强度市场竞争压力的同时,也存在着对创新性产品或服务的旺盛需求,压力与需求并重是农业科技协同创新的双重市场驱动力。政府驱动是指政府为农业科技协同创新创造有利的政治条件和营商环境,营造良好的创新氛围,通过农业科技创新政策和科技活力引导创新方向,激发各种创新主体的科技创新活力。政府的科技经费资助和优惠政策是农业科技创新的主要催化剂。协同平台驱动创新是指农业科技协同创新通过平台的革新体系和鼓励办法,调和多种产学研要素,帮助整合资源,激发创新动力和提高农业科技协同创新的绩效。

1.3农业科技协同创新的动力机制及其主要模式

农业科技协同创新的动力机制是指创新要素聚合、创新初衷的产生及其作用于创新主体产生创新行为的过程,是聚拢农业科技协同创新的能源要素和驱动力、主体要素,实现知识互利共享、资源完善配置以及行动同步优化的协同创新模式,主要包括产学研一体化、契约合作、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服务推广和科技中介等模式。产学研一体化主要是指农业科技公司、高校和研发院所等农业科研创新机构,通过改变自身组织管理结构,整合资源成为一个综合性组织的创新模式。这种模式可以通过产学研一体化、企业资助或校企合作,打造高效农业科技协同创新实验室或科研基地,发挥资源聚合优势,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契约合作主要是指农业科技公司、高校与研发机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科技服务机构、政府等主体,以协议的方式建立收益共享与风险共担的联合开发模式。该模式目的是通过农业科技研发与合作、科技共享与转移、联合研发等形式,解决农业技术突破的核心问题。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主要是指经过科研实体建设,发挥农业科技协同创新的示范与辐射作用。在现实中,政府主要是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主体和推动者。其主要任务包括规划入门项目、制定优惠政策和提供综合服务,同时农业类大学、科研院所、农业工程公司和农业工程服务技术中心实现创新技术的产品化和产业化。服务推广模式主要是指由政府部门推动的涉农高校、科研机构、农业科技企业与农业经营主体之间的合作,其典型代表就是科技特派员制度。在该模式中,农业科技领域各协同创新单位主要采用免费咨询、技术签约、技术参与等方式开展技术应用推广。科技中介模式是指农业科技服务机构通过为农业科技创新主体提供论证、评价及市场预估等信息,为有合作意愿的组织搭建合作平台。农业高校、科研院所、农业技术公司和农业企业可以利用农业科技服务机构的供需信息寻找理想的合作伙伴,降低技术合作成本,提高转化率。

2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山东省蒙阴县蜜桃产业农业科技协同创新的现实路径

2.1蒙阴县蜜桃产业发展概况

近年来,蒙阴县蜜桃产业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截至2016年,全国蜜桃种植面积1258万亩,年产量1350万吨,是我国六大年产量过千万吨的水果之一,在全国水果的生产与消费中占据重要地位。蜜桃产业的稳健发展,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发挥了重要作用。山东沂蒙山区是我国传统优势果区。这里山清水秀,生态环境突出,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大力发展绿色果业,生态果业,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目前,蒙阴县蜜桃种植面积65万亩,年产量11.75亿千克,其蜜桃种植规模和产量均居全国县级首位。同时,蒙阴县成立了蒙阴桃业研究所,该研究所由蒙阴果业协会出资,相关科研机构提供技术支持,主要从事蜜桃产业发展的设计规划研究,提供蜜桃全产业链技术服务、收集、保护及研发利用蜜桃种植资源,设计、维护、宣传与推广蒙阴蜜桃品牌,引进、研发和推广蜜桃先进管理技术、加工技术、贮藏技术,检验检测蜜桃产品,为全县蜜桃产业提质增效、持续发展提供理论指导,不断延伸蜜桃产业链条,努力提高蜜桃产业附加值、增加农民收入。

2.2蒙阴县农业科技协同创新的现实路径

2.2.1强化顶层设计,完善农业科技协同创新的政策体系

从系统论的角度来看,我国农业科技协同创新的政策体系主要包括组织制度、保障制度、监管制度、奖惩制度、考评制度、风险防控制度等六个方面。围绕这六个方面的政策体系完善与优化设计应包括:

(1)完善农业科技协同创新的组织制度,如蜜桃创新团队建设专门资金管控制度、协同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等;

(2)完善农业科技协同创新的保障制度,如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制度、地方财政科技资金增长制度、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等;

(3)完善农业科技协同创新的监管制度,如农业创新投资信息备案制度、异常信用记录制度、科技评估及公众监督机制、科技创新指标监测体系等;

(4)完善农业科技协同创新的绩效评价制度,包括对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科研院所、企业、金融机构、中介服务机构、行业协会等农业科技协同创新主体的考核评价制度;

(5)完善农业科技协同创新的奖惩体制,如“黑名单”制度、奖惩问责制度、复查落实和考核评比制度等;

(6)完善农业科技协同创新风险防控制度,如协同防控联动制度、应急管理制度等。

2.2.2整合创新资源,加强农业科技协同创新的品牌化

首先,果品的质量是蜜桃产业的根基,应加强蜜桃的质量监管,严格把控蜜桃质量,使其品牌质量得到有效保证。品牌的建设是一项长期工作,在当下大力发展5G、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的“新基建”背景下,农业科技创新的集约化建设需要借助“新基建”的发展机遇,升级农业科技创新的“数字化基础设施”,提升农业科技协同创新的信息化建设。科学规划品牌建设,综合运用声、光、色等多媒体与现代互联网技术,加强网络宣传力度,比如建立蒙阴蜜桃的微博、微信、公众号,并借助宣传片,提高蒙阴蜜桃的知名度。还需要结合蒙阴地方特色,融入地域优秀文化,丰富品牌内涵与价值。其次,加强冷链物流技术的研究与应用,有利于保证蜜桃网上销售的新鲜度与果品质量;加强培训与管理,提高人才素质,培育电商平台服务人员,以提高蜜桃网上销售服务质量与水平。再次,“要想富先修路”,信息网络与物流交通的便利是水果电商发展之“路”。要解决制约电商发展的信息网络与物流交通问题,政府应加大对各村镇道路的资金投入,完善道路交通网络,保证村镇与外界的联通性,为蜜桃的销售提供良好的物质保障,促进水果电商的健康发展。

2.2.3优化协同机制,强化农业科技协同创新的机制建设

一是健全农业科技协同创新的知识共享机制。农业科技协同创新的核心是创新主体间不断实现知识共享与积累,知识共享能够促进创新主体间知识的高效转移,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同时降低创新成本。因此,政府应进一步为参与知识共享的创新主体提供必要的政策激励,降低创新主体间知识共享成本和风险,让知识在共享中不断更新和扩充,以保证创新主体在市场竞争中的相对优势。

二是加强农业科技协同创新动力机制建设。实现农业科技协同创新需要一致的目标和共同的愿景,协同创新的力量不仅需要合作伙伴之间的信任、沟通和良好的协调机制,还需要合理的利润分配。因此,一方面,要加强创新主体之间的信任和沟通机制,建立专职协调服务,规范横向和纵向协同创新,发挥核心作用,通过简化流程引导各类创新主体发挥积极作用。另一方面,要建立适当的利润分配机制,坚持“权利、义务、利益、风险平等”的原则,通过“双赢”公平解决各类农业科技创新课题的利益和矛盾。

作者:李斌 冯丽蓉 单位:重庆三峡学院

农业科技创新篇2

一、引言

农业科技创新关系着农业产业竞争力水平、农业现代化及其可持续发展,提升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是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和实现我国农业现代的必然选择。随着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新兴技术在农业科技领域的广泛应用和快速迭代更新,传统独自为战的农业科技创新模式,正逐步被多主体间的协同创新模式所替代。农业科技协同创新是指农业科技企业、涉农高校与科研机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科技服务组织和政府等主体基于提高农业科技创新能力的目标,对知识、技术、资金、设施等创新要素进行整合,以实现知识互惠分享、资源优化配置、行动最优同步和绩效系统优化的过程[1]。农业科技协同创新既包括创新主体内部和外部的协同创新,也包括单项和产学研一体化的协同创新,其中,创新要素是协同的基础,多主体的创新动力及其合作机制是协同的根本。相较独自创新而言,协同创新在缩短研发周期、降低创新成本和风险的同时,能够实现人、财、物等创新要素的有效配置和共享,发挥创新主体的合力,提高农业科技创新水平[2]。新时代背景下,提升农业科技创新能力的关键便在于增强农业科技创新的协同性。基于此,本文在对农业科技协同创新要素、动力机制及其主要模式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我国农业科技创新的实现路径。

二、农业科技协同创新的要素及其动力机制

(一)农业科技协同创新的要素及其特点

农业科技协同创新的要素包括主体要素和资源要素两个部分。农业科技协同创新的主体要素是指参与农业科技创新的研发、应用、推广和产业化等过程的机构与人员,主要包括农业科技企业、涉农高校与科研机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科技服务组织和政府等。[3]其中农业科技企业、涉农高校与科研机构是农业科技协同创新的主要供给主体,一般根据市场、政策和自身的需求,从事农业科学技术和理论、重大关键技术、前沿核心技术的研究与新技术、新品种的开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农业科技协同创新的主要需求者和应用者,能够通过对农业科技创新成果的应用和改良,反向推动农业科技协同创新的发展;农业科技服务组织是实现创新成果向生产力转化的重要媒介,主要在农业科技协同创新中提供金融支持、技术培训、物资供应等服务,有助于提高农业科技创新成果的转化率,促进创新成果的产业化发展;政府是农业科技协同创新的政策引导者和宏观环境供给者,主要通过健全法律法规进行创新方向的政策引导和氛围营造,为其他创新主体提供良好的政策支持和适宜的宏观环境。农业科技协同创新的资源要素是指应用于农业科技协同创新过程的主要生产资料,包括资金、产品、环境、技术、知识等。其中,资金要素是指农业科技研发、推广、应用等创新活动过程的经费投入,产品要素是指应用于技术创新生产过程的良种、工艺、设备及设施等,环境是指影响科技协同创新绩效的政策、市场及法律法规等,技术要素是指农业科技协同创新所需的农业科学技术和理论、重大关键技术、前沿核心技术等,知识需要是指农业科技协同创新所需的技术信息、应用推广信息以及知识产权信息等。而这些资源要素主要基于信任、沟通、地理接近性、机制环境等因素进行聚合。其中,信任是实现资源聚合的核心,农业科技企业与涉农高校、科研机构之间的信任关系是实现知识高效流动和协同创新行为的重要基础;沟通是影响资源聚合进程的重要因素,良好的沟通不仅能够加强协同创新主体之间的合作关系,也能够对矛盾的化解也起到积极的作用;地理接近性是实现资源聚合的催化剂,能够促进协同创新之间的经验交流和知识转移,有利于集体创新;机制环境是实现资源聚合的主要保障,政府的宏观政策环境对推动资源聚合和加强协同创新具有不可或缺的保障作用。

(二)农业科技协同创新的驱动力

农业科技协同创新的动力主要来源于内生动力和外生动力两个方面。内生动力主要源于农业科技企业、涉农高校与科研机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科技服务组织和政府等农业科技协同创新主体的协同创新意愿,外生动力主要包括市场驱动、政府驱动和协同创新平台驱动因素等三类动力因素。由内生动力驱动的协同创新意愿可以归纳为获取外部资源,实现成本共担、风险共享以及提高科技创新的产出和绩效等[4]。从资源层面来讲,多主体协同创新是为了满足各自的资源需求,协同的驱动力在于获取技术、设备、资本、知识、网络、政策等资源,以提升农业科技创新的能力和水平。通过资源互换、聚合、共享等方式的协同创新,有利于产生“新资源”,形成知识溢出效益和产生“价值剩余”。从成本共担和风险共享的层面来看,一方面,多主体协同创新可以通过成本共担的方式降低技术创新成本,借助外部的资金、技术、知识产权等互补性资产来提高农业科技研发能力;另一方面,科技研发的不确定性和复杂性特点意味着创新本身即具有风险的存在,多主体协同创新可以降低或分散创新风险,通过风险共享来规避不必要的损失。从产出和绩效的角度来看,农业科技协同创新的主体间合作可以加速信息、技术、知识的流动和积累,通过资源的溢出效益来提高产出和绩效,进而提升农业科技创新主体的研发水平和创新能力。由外生动力驱动的农业科技协同创新主要包括市场驱动、政府驱动和协同创新平台驱动因素等三类动力因素[5]。市场驱动是指农业科技协同创新的动力产生于市场竞争压力或市场需求。随着科技发展和消费升级,农业科技创新在面临着高强度市场竞争压力的同时,也存在着对创新性产品或服务的旺盛需求,压力与需求并重是农业科技协同创新的双重市场驱动力。政府驱动是指政府为农业科技协同创新创造有利的政策条件和宏观环境,通过农业科技创新政策营造良好的创新氛围、引导创新方向,激发各种创新主体的科技创新活力。政府的科技经费资助和优惠政策是农业科技创新的主要推动力。协同创新平台驱动是指农业科技协同创新通过平台化的创新机制和激励措施,能够协调融合多种生产要素,产生资源聚集效应和产学研一体化发展体系,有助于整合各创新主体的资源、激发创新动力,提高农业科技协同创新的绩效。

(三)农业科技协同创新的动力机制及其主要模式

农业科技协同创新的动力机制是指创新要素聚合、创新动机的产生及其作用于创新主体产生创新行为的过程,是整合农业科技协同创新的主体要素、资源要素和驱动力,实现知识互惠分享、资源优化配置以及行动最优同步的协同创新模式,主要包括产学研一体化、契约合作、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服务推广和科技中介等模式[6]。产学研一体化主要是指农业科技企业、涉农高校与科研机构等多个农业科技创新主体,通过改变自身组织经营架构,以组织一体化的融合方式进行资源整合的创新模式。这种模式通过产学研的整合,以企业出资或校企合作的方式,可以高效的建立用于农业科技协同创新的实验室或科研基地,发挥资源聚集优势,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契约合作主要是指农业科技企业、涉农高校与科研机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科技服务机构、政府等主体,以契约的方式建立利益共享与风险共担的联合开发模式。这一模式意在通过农业技术研发合作、技术共享与转移、联合培养与研发等方式,解决农业科技发展中的关键问题。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主要是指通过科研实体建设,发挥农业科技协同创新的示范与辐射作用。现实运行中,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主体和推动者多为政府,其主要工作包括规划入园项目、制定优惠政策、提供综合服务等,而涉农高校、科研机构、农业科技企业、农业科技服务机构和农业经营主体等主要创新主体,则主要借助科技中心实现创新技术的产品化和产业化。服务推广模式主要是指由政府部门推动的涉农高校、科研机构、农业科技企业与农业经营主体之间的合作制度,其典型代表就是科技特派员制度。在这种模式中,各农业科技协同创新主体主要采用无偿指导、技术承包、技术入股或合作经营等方式,开展技术的应用及推广工作。科技中介模式是指农业科技服务机构通过为农业科技创新主体提供论证、评价及市场预估等信息,为有合作意愿的组织搭建合作平台。涉农高校、科研机构、农业科技企业和农业经营主体可以借助农业科技服务机构的需求与供给信息,找到理想的合作伙伴,降低技术合作成本,提高转化率。综上所述,农业科技协同创新的实现需要不同创新主体及其所拥有的知识、平台、资金、技术、制度、产业等多种资源要素的支撑,在内生动力和外生动力的共同作用下形成明确的目标和共同愿景,通过一体化协同、契约型合作、创新中心建设、服务推广、科技中介及创新要素之间的相互作用,因地制宜的寻求我国农业科技协同创新的现实路径。

三、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我国农业科技协同创新的现实路径

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要点在于实现乡村“产业兴旺”,而“产业兴旺”的关键在于农业科技的协同创新与融合发展。农业科技协同创新作为实现乡村振兴和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动力,其关键在于整合资源、激发农业科技企业、涉农高校与科研机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科技服务组织和政府等创新主体的活力,并建立系统、有效、可控、可持续的协同创新秩序。这需要从宏观的政策层面、中观的资源层面和微观的机制层面等三个方面进行系统完善和优化。

(一)强化顶层设计,完善农业科技协同创新的政策体系

农业科技协同创新需要整合来自不同机构与单位的农业科技协同创新主体的利益关系,打破组织边界、制度壁垒和小团体意识,防范创新的“负协同效应”。这些政策目标的实现,需要从顶层设计入手,建立系统完备的农业科技协同创新政策体系,让政策在经得起“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考验的同时,为农业科技协同创新提供良好的驱动力。从系统论的角度来看,我国农业科技协同创新的政策体系主要包括组织制度、保障制度、监管制度、奖惩制度、考评制度、风险防控制度等六个方面。围绕这六个方面的政策体系完善与优化设计应包括:

1.完善农业科技协同创新的组织制度,如创新团队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协同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农业科技特派员创业支持机制等;

2.完善农业科技协同创新的保障制度,如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制度,地方财政科技资金增长制度、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地方农业配套资金预算管理制度等;

3.完善农业科技协同创新的监管制度,如农业创新投资信息备案制度、异常信用记录制度、科技评估及公众监督机制、科技创新指标监测体系等;

4.完善农业科技协同创新的绩效评价制度,包括对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科研院所、企业、金融机构、中介服务机构、行业协会等农业科技协同创新主体的考核评价制度;

5.完善农业科技协同创新的奖惩体制,如科学奖励制度、“黑名单”制度、奖惩问责制度、复查落实和考核评比制度等;

6.完善农业科技协同创新风险防控制度,如防控协商制度、协同防控联动制度、应急管理制度等。

(二)整合创新资源,加强农业科技协同创新的信息化建设

农业科技协同创新资源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提高资源配置的整体效率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和农业科技协同创新可持续性的关键。要提高资源的配置效率,需要从农业科技协同创新的主体要素和资源要素两个方面入手。首先,需要整合农业科技协同创新的主体要素。农业科技创新需要各类型农业科技创新主体的共同参与,并充分发挥各主体的自身优势,促进农业科技创新集约化[7]。在当下大力发展5G、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的“新基建”背景下,农业科技创新的集约化建设需要借助“新基建”的发展机遇,升级农业科技创新的“数字化基础设施”,提升农业科技协同创新的信息化建设。政府可以通过建设省、市、县、乡(镇)信息服务平台和网络,加强农业科技协同创新中心的智能化建设,以互联网大数据技术为纽带对农业科技创新主体进行基于战略、知识和组织的协同,通过高效对接农业产学研需求,形成系统性协同组织体制和一体化智慧创新平台。其次,需要整合农业科技协同创新的资源要素,建立农业科技创新资源共享机制。农业科技协同创新过程的资金、产品、环境、技术、知识等农业科技创新资源的共建共享,对提升农业资源的配置效率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8]。政府可以借助“新基建”的发展机遇,加强农业科技协同创新资源的产学研一体化信息建设,建立协同创新信息网络平台。协同创新信息网络平台的建立有助于大力推广新技术在农业技术研发合作、技术共享与转移中应用的新模式,有助于通过供需主体信息的智慧匹配,为有共同愿景的创新主体搭建合作平台,降低技术合作成本,提升资源利用效率,解决农业科技发展中的关键问题。

(三)优化协同机制,强化农业科技协同创新的机制建设

政策体系的完善和资源配置的优化为农业科技协同创新机制的建立提供了重要保障,在此基础上,农业科技协同创新的实现还需进一步激发不同创新主体的合作动力,强化农业科技协同创新的机制建设,这主要包括健全农业科技协同创新的知识共享机制和强化农业科技协同创新的动力机制建设两个方面。

一是健全农业科技协同创新的知识共享机制。农业科技协同创新的核心是创新主体间不断实现知识共享与积累,知识共享能够促进创新主体间知识的高效转移,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同时降低创新成本。因此,政府应进一步为参与知识共享的创新主体提供必要的政策激励,降低创新主体间知识共享成本和风险,让知识在共享中不断更新和扩充,以保证创新主体在市场竞争中的相对优势[9]。

二是强化农业科技协同创新的动力机制建设。农业科技协同创新的实现需要一致的目标和共同的愿景,创新的协同动力不仅需要合作主体间的信任、沟通和良好协调机制,也需要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因此,一方面,要强化创新主体间的信任和沟通机制建设,设立专职协调部门来规范横向与纵向的协同创新,通过简化流程发挥不同创新主体的核心和引导作用;另一方面,要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坚持“权责利险对等”的原则,公平、公正地协调好各农业科技创新主体的利益与矛盾,通过“共赢”来有效地调动创新主体的积极性。

作者:崔锐 单位:青海大学财经学院

农业科技创新篇3

随着农业科技的发展,新时代的到来,国家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重视农业科技创新技术,加快推动现代化农业发展。农业科技创新是农业现代化发展的推动力,也是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障。为深入实施农业科技创新和乡村振兴战略,需要集聚各种创新资源,吸引更多投资者投入到农业科技创新中。本研究从协同理论视角,对农业科技创新与乡村振兴战略的协同联动效应进行经济学分析,抓好农业科技创新和产业振兴的两大政策节奏,合理调整农业科技创新和产业振兴的时间和力度,构建相互促进、关联、协调的运行平台,并提出包括组织保障、绩效评价、激励机制等内容的配套机制,从而探索破解这些年我省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中的难题和深层次问题,提供新思路、新路径、新模式,起到支撑和助力作用,走具有河北省特色的乡村振兴与农业科技创新协同发展道路。

一、农业科技创新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农业科技创新供给不足

我省大多数农业科研团队和机构都是在计划经济时期建立的,主要从事粮食、棉花、石油等大宗农产品的技术创新。尽管多年来农业科技创新政策不断调整和完善,但创新力量的布局和学科结构仍以传统产业和传统学科为重点,以优质农业发展技术、大健康等特色农业技术的供给为重点,农业资源绿色高效利用技术、新业态及新产业开发技术、农产品转化增值技术等方面创新不足,难以对现代农业发展形成有力支撑。

(二)产业化技术体系创新滞后

由于我国农业科技创新学科的划分,农业科技创新与技术推广的成果大多由单一领域的技术创新与推广所主导。虽然随着产业技术体系的建设和产业集成创新政策的实施,这种状况有所改善,但产业技术体系创新仍被细化为单一的小群体,产业技术创新的集成化和系统化程度仍然不高,产业技术的单位分工、产业链分工和学科分工不明确,在产业集成创新方面,技术集成转化和协同创新方面还比较薄弱。值得关注的是,我省的现代农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的建设,推动了农业产业技术创新的发展,效果明显,在未来可能对推动产业化技术体系创新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三)科技成果转化方式传统

我省目前农业科技成果示范转化的主要方式包括自行投资实施转化、许可他人使用科技成果、向他人转让科技成果或者以科技成果折算股份或者出资比例等。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方面,更多的要考虑科技成果的应用对象,农户或者农业企业,要适合分散农户的技术需求,即在农业区域建立“百亩方、千亩方、万亩方”农业示范田;目前,较为普遍的转化方式是通过技术培训和示范现场进行技术推广,效果较好,但对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技术进行大规模集成应用的需要来说,这些方式不能实现相关科技成果有效转化的目的。

(四)科技创新要素配置错位

目前,我国农业科技要素受到传统体制的制约。科技创新机构和人力资源要素大多集中在大中城市,不适应乡村振兴背景下产业向优势地区高度集中集群发展的要求。科技要素只有与产业资本、资源、市场等发展要素相协调、紧密结合,才能有效发挥技术优势。乡村振兴和产业发展迫切需要突破“城市创新”到“农村转化”的道路,打破城乡分割,引导城市科技创新平台和资源向农村发展核心领域推进,在产业集群优势领域搭建创新平台,促进国家创新力量与民营企业创新力量的融合,加快研究领域的整合与转型,在转型中发现创新需求,加快有针对性成果的创新应用。

二、乡村振兴对农业科技创新需求分析

在我国农业的发展进程中,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对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农业科技创新是农业农村现代化快速发展的根本动力。当下,在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过程中,我省农业农村发展到了一个新阶段,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传统资源依附型农业向新时代智能依附型农业推进,由对产量的要求转变为对质量的严格管控。面对新要求新趋势,农业科技创新为产业兴旺、生活富裕、绿色发展带来了强大动力,农业发展的社会需求、经营模式、产业路径、要素配置方式等方面都发生了重大变化。主要表现在:首先,农业发展需求的多样化和层次化日益明显。在品牌的引导下,农业生产正在从产量增长向质量提高转变,同时要引领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第二,农业竞争正在放弃传统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企业竞争,转变为整个产业链的综合竞争。第三,农业产业发展正在摆脱传统农业资源的局限,向农村资源综合开发方向发展,形成农业、文化、旅游和一、二、三产业一体化发展的新格局,推进产村融合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第五,区域农业开始从综合产业向具有优势的特色产业有选择性的发展,特色更加鲜明,优势更加集中,形成优势产业集群发展的产业高地。

(一)技术层次化和多样化

随着人们对丰富多样的农产品和多样化的农业休闲服务功能的需求不断增加,农业生产的范围不再局限于传统的温饱阶段的大宗作物生产和畜禽养殖。很多特色产业在脱贫攻坚阶段有了非常大的推广和发展,如食用菌、种苗、中药材、花卉产业,同时,休闲农业、生态农业、体验农业已成为农业发展的新方向。此外,农业产业发展的类型、质量、功能和目标不断丰富,对农业技术创新提出了层次化、多样化的要求:不仅要保证大宗农产品生产技术的供给,还要提供特色产业的开发技术;不仅要提供农业增量技术,还要提供适合不同层次市场需求的优质农产品生产技术。

(二)技术高度集成和体系化

在现代农业发展的背景下,农业正朝着与产业链紧密相连的纵向联合体、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的综合经济、资源循环的生态循环发展,农业产业的发展不再像传统的小农经济那样只满足单一技术的需要,而是需要生产环节的良种与规律的匹配,还需要农艺与机械化、生产与资源生态建设等技术的匹配。根据产业整合、循环利用和一体化发展的需要,构建产业技术创新链,追求全产业链、全价值链、全循环链的技术创新和综合应用,为农业绿色化、综合化、循环化、一体化发展提供综合技术支持。

(三)成果转化应用的精准化

在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领导下,我国农业规模化、标准化、优质化生产水平全面提高。为了满足农产品层次化、多样化的需求,大多数经营主体根据当地资源环境条件和发展优势,实施特色优质生产、产业化经营和品牌营销,通过订单和电商物流实现精准供应,农产品供应质量和效率全面提升,农业产业的技术供给也必须适应农业产业发展的需要。

(四)创新要素的整合集聚化

农业产业集群发展是农业科技创新成果的转化和推广的主要手段,在国家、省、市现代农业产业园、一二三产业融合示范区、牧区和特色小镇等政策的引导和支持下,各地产业格局进一步分化,产业特色优势区相继形成,产业集群高地不断涌现。产业集聚和集群发展将进一步引导需求、信息、资源、科技等要素的集聚。各种要素集聚发展的结果是,产业集群集聚区的功能将从产业发展中心向市场交易物流中心、产业人才与技术交流中心、产业资本形成中心、产业技术创新中心、产业技术成果交易中心扩展和提升,这必将打破现有农业资源均衡配置的局面。科技创新主体进入产业集聚区,建立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基地,开展有针对性地创新和技术推广活动,能够促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之间的相互联系。

(五)技术等多要素协同化

跨界和一体化是当今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两大特点。加快城乡统筹发展体制机制建设,促进城乡、产村和农村产业一体化发展,是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发展的根本出路。农业产业一体化发展的过程,也是从农业资源开发到农村资源开发、从传统农业生产到一二三产业一体化的过程,从单一生产价值增长到生产、生态、生活价值同步提升。农业和农村综合发展不仅对农业生产技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且对产业发展、生态建设、农村建设、环境美化等综合技术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它不仅需要技术创新、规划创新、文化创新和环境创美,还需要农业硬技术与软技术的结合,科学技术与文化的联系,以及科学技术、文化与生态的协调发展。

三、乡村振兴背景下河北省农业科技创新的动力机制分析

(一)动力机制创新的基本思路

乡村振兴背景下农业科技创新是对现有农业科学技术应用的改革,需要有强大、持续的内部和外部动力推动,为实现农业现代化、农村现代化、培养农业新型农民等方面提供有力支撑。本文从内部动力和外部动力两个方面提出农业科技创新动力机制构建思路。

1.内部动力主要源于农业科技协同创新主体的协同创新意愿,他们在某种目标利益的驱使下,利用自身所具备的技术、设备和资金等创新基础进行农业科技创新行为。

2.外部动力市场从需求和供给两个方面对农业科技创新提出了新的要求,促进了农业科技创新主体的不断创新。这种外部政策对农业科技成果的保护和财政支持,以及外部市场对农业科技创新的促进,形成了外部环境激励,可以激发创新主体的积极性。

(二)河北省农业科技创新与乡村振兴协同联动的实现路径

1.加快推进农业科技供给侧改革

要改变农业科技创新供给不足的局面,推动科技创新供给侧改革是有效手段和路径。科技供给侧改革应坚持优化科技创新资源布局和结构,提升优势,弥补劣势,在不断增强现有技术优势的基础上,加快有利于推进农业供给侧改革和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技术供给,为乡村振兴发展提供综合技术支持。

2.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技术协同创新

打破现有技术创新学科和部门的划分,按照农业产业全过程一体化发展的要求,加快形成全产业链各创新主体的协同创新机制和模式,加快围绕产业现代化建设创新链、技术链和支撑链,构建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不仅要在生产环节形成高度的技术集成,在产业的各个环节形成高度的技术合作,而且要创新和构建各环节技术相互匹配、整合、支撑的产业化技术体系,为新时期现代农业的发展提供全方位的现代高水平技术支持。

3.加快创新农业成果转化推广方式

传统小规模农户只有进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合作组织构建的现代产业体系中,才能在新时代背景下逐步实现农业现代化。农业技术创新必须从新型经营主体出发,对传统技术模式进行改革,需要通过现代化的经营体系、产业体系和生产体系来完成。生产具有高水平市场需求的优质产品,只有在现代农业体系中才能真正满足其技术需求,实现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化销售,从而提高生产效率。通过“再创新”,技术得到改进、再整合和再成熟。根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特点,形成符合其特定生产条件的稳定的有效技术,才能实现技术的精准化供给和高效化应用。

4.加快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建设

积极引导来自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农业创新人才同乡村创业人才紧密合作,形成自上而下、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创新创业人才体系,搭建创新与产业的桥梁。

5.加快打造科技振兴乡村示范样板

围绕乡村振兴目标,以乡镇、村为重点,强化先进技术集成,并以规划为先导,充分挖掘乡村建筑、历史、文化、生态等资源要素,推动农文旅融合、一二三产融合和产村城融合,大力发展优势特色农业、文化创意农业、生态景观农业、休闲体验农业、科普康养农业,要突破单项技术供给思维,将多学科技术进行有效集成、软科学与硬科学相结合、技术支持与文化创意相衔接,更好地发挥示范引导和技术辐射的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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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王博,毛锦凰.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与乡村振兴战略融合发展[J].宁夏社会科学,2021(02):82-89.

农业科技政策范文7

关键词:农业科技金融;湖北省;现状与对策

金融在经济发展过程中起着重要支撑作用。持续加大对农业科技创新的金融支持力度,对深化农村改革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农村发展和农业增效有着深远意义,有利最终实现农业现代化。2012年的中央1号文件强调:把农业科技创新工作摆在首位,加速创新的步伐,指引并激励社会资金、金融机构参与到科技创新领域中去。中国在2013年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55.2%,许多发达国家一般都超过了70%[1]。农业科技发展的金融支持需要充分发挥市场融资机制、政府支持机制和社会参与机制的协同效应,激发社会资本广泛参与农业科技投入的积极性。湖北省是国家创新型省份建设试点,科技金融是试点省份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湖北省是农业大省,有着实力雄厚的现代农业科技龙头企业。农业科技近年来发展较快,多元化融资需求呈现增长趋势。区域金融对湖北省农业科技的支持力度在不断加大,但仍然存在市场机制不够完善、政府机制未充分发挥、社会参与机制不足的问题。本文针对湖北省现代农业科技发展现状与融资需求特征,依据湖北省金融支持农业科技发展中存在问题,进行相应对策研究,对解决农业科技研发与农业技术推广中的融资瓶颈,提高农业技术水平和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农业科技发展中的金融支持机制

1.1市场的融资机制

市场调节可以满足不同成长阶段农业科技主体融资需求,科技资本市场、科技贷款、创业风险投资与科技保险等市场机制发挥着基础作用[2]。农业科技的发展需要经历研发、推广、成果转化,以及产业化阶段,投入比较大、周期较长、风险较高。有相关研究表明:从完成研发到产业化,一个农业新品种平均需要近7年的时间,农业新技术的推广也需要3~4年。在农业科技发展的每一个阶段都需要资金的支持[3]。市场化融资对不同发展阶段的农业科技企业提供了不同的渠道。种子期的农业企业和项目资金主要以政府扶持和内源融资为主;处在创建期的农业科技企业与项目资金依赖的是风险投资、融资租赁,或者申请政府创新基金;成长期的农业科技企业需要更多的资金,仍然以风险投资资本为主,有少量银行信贷资金进入;成熟期农业科技企业和项目信用程度较高,有多种融资手段可供选择:发行债券、股票,银行贷款等,风险投资会适时地退出。所以,合理的市场内在机制能够吸引较多资本投入到农业科技。

1.2政府的支持机制

政府对市场提供服务、加强引导、进行补充和监督,这些都能够从宏观上调控与引导农业科技金融的健康持续发展。农业科技发展中的重要资金之一就是财政资金。中央财政有专项农业技术推广和科技成果转化基金;省级农业部门和科技部门有支持农业科技的项目资金;省级及以下财政有对区域特色农业科技的资金支持。财政投资也引导金融机构的贷款投放。政府可以完善农业科技信用体系、建立政策性担保公司、搭建农业科技融资平台等发挥其职能。政府对科技资本市场、农业科技贷款流向进行监管,以保障合法收益与公平竞争。

1.3社会的参与机制

完善的社会网络给农业科技金融的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农业科技相关企业的信用评级、农业科技信息的共享、在农业合作社内部之间的资金互助、农业产业链主体间拆借、天使投资等融资网络构建都需要社会资本参与。鼓励创新和诚信的社会环境有助于缓解农业科技金融市场失灵。民间农业科技信贷市场建立、农业合作组织间的交流,都有助于农业科技主体间的互保、联保。广泛的社会参与有助于农业科技的推广和宣传,提升农业科技创新意识,完善农业科技和金融的统筹联动机制。综上所述,农业科技发展中的金融支持应由市场机制、政府机制和社会参与机制协同,从而解决农业的融资问题,让各机制之间相互配合、协调发展。

2湖北省金融支持农业科技的发展现状

2.1湖北省农业科技的发展现状

党的十八大到,中央一直强调“三农问题”的重要性,强调农业发展离不开科技支持。从“十二五”以来湖北省就一直支持农业科技的发展。湖北省是农业大省,农业发展基础雄厚。湖北省有12个高新区,排名全国第4,有33所农业科技园,省级重点实验室40多家。湖北省科研投入也在不断增长。湖北农作物新品种2018年已有70个。“十二五”期间,湖北省开展了农民系统化培训,参加人数达94.91万人,农机推广人员培训人员达2.5万人。建立全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管理队伍达321人,师资达3235人。这些有力推进了农业系统人才培养,成为促进农业科技发展、发展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力量。

2.2湖北省金融机构支持农业科技发展状况

农业科技企业的重要资金来源之一是向金融机构贷款,金融机构的支持对农业科技的发展尤为重要。湖北省涉农贷款余额截至2016年3月末达8240亿元,同比增长20.1%,比平均贷款增幅要高1.6个百分点。农业发展银行湖北省分行为全省723家农业科技龙头企业、农业科研项目提供90多亿元,农业科技产品研发方面贷款达7.63亿元,如表1所示。湖北省有着较为完善的金融机构体系,这些农业金融机构为湖北省农业科技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金融支持作用。

2.3湖北省农业科技企业上市融资状况

湖北省在传统农业方面发展较好。集中在谷物加工、种植、饲料等传统产业。湖北省百禾生态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珍友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鲁氏农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等都以上市获得资金支持。但是在湖北省,以上市融资的农业科技企业所占比例还是偏少。农业科技企业可以通过上市获得大量发展需要资金,在发展各个阶段如果资金缺乏就会限制发展速度和发展规模。湖北省也越来越重视农业科技企业的上市,加大力度扶持重点龙头农业科技企业通过上市融资。

2.4湖北省农业保险发展状况

农业保险为农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保障。截至2014年底,湖北省农业保险已覆盖13个市州、86个县区、804个乡镇和18112个村,参保农户累计达5551.39万户次,实现保费收入共34.01亿元,受益农户达到3145.21万户。湖北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得到较快发展,农业风险保障体系初步形成,如表2所示。湖北省在农业保险方面的发展使湖北省的农业科技企业从中受益匪浅。提高了农业科技企业承担风险的能力,拓宽了融资渠道,满足了农业科技企业和农户需求,进而不断提高农业风险保障水平。

3湖北省金融支持农业科技发展存在问题

3.1市场机制中的问题

农业科技金融产品与服务创新不足。处于种子期的农业科技型企业难以提供像房产这样传统的抵押物,一些新型抵押物如知识产权抵押、住房产权抵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等均缺乏相应的评估和交易市场,金融机构也会要求额外的担保条件,从而增加了融资成本[4]。农业科技企业通过直接融资的比例比较低。很多湖北省农业科技企业上市的门槛条件不够。通过上市融资的基本都是各地农业龙头企业。由于信息不对称和退出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市场主导的农业科技风险类投资机构还没有形成聚集效应。政策性保险的目的主要是抵御自然灾害,缺乏农业科技方面的保险。

3.2政府机制中的问题

针对农业科技金融领域方面的政策较少,大部分政策是针对科技金融的。针对农业科技的政策性金融机构贷款门槛较高。农业科技贷款虽然受国家政策的支持,但是门槛比较高,要求比较多。此外,风险投资很难成为农业科技的重要融资渠道[5],农业科技金融的信用体系也存在诸多问题。农业科技企业的信用信息覆盖面比较小,没有将农业科技企业的信用信息共享。科技金融发展需要农业科技金融发展方面的复合型人才,湖北省引进的高层次同时具备科技创新方面的人才和金融类人才比较少。

3.3社会机制中的问题

农业专业合作社与农民之间、龙头企业和上下游企业之间的合作关系比较松散,这使得各农业主体之间的资金拆借、担保等难以实现。农业科技技术管理人员、农业科技金融人员和农户的交流互动比较少,这些都不利于农业科技的宣传和普及、农业科技成果的推广。缺乏创新的社会文化环境,这也使社会机制在治理农业科技金融市场失灵上发挥不了其应有的作用。

4湖北省金融支持农业科技发展的对策建议

4.1引导信贷资金向农业领域倾斜

农业科技企业的贷款融资需要根据其生命周期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信贷方面的支持。金融机构可以针对农业科技企业建立差异化的管理和考核。政策性银行,特别是农业发展银行也应该重点支持农业科技发展。金融监管部门对资本与拨备充足、风险成本计量到位、农业科技企业金融服务较好的金融机构,其考核指标也可以进行差异化监管。

4.2创新农业科技企业的融资工具

农业科技企业由于其行业的特殊性,上市融资面临的障碍更大。资本市场可以适当降低上市门槛,实行差别化监管。对于大部分农业科技企业,他们都不具备进入中小板或者创业板的条件,所以需要建立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以满足他们的融资需要。金融机构可以根据他们不同的发展阶段提供灵活的、符合农业科技特点的融资工具。可以探索大型农机具抵押贷款、集体林权抵押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6]。允许农业科技企业组合信托贷款与股权投资、融资租赁等;发行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方式融资;组合“银行+担保”“银行+保险”“银行+保险+财政补贴”等工具。也可以对信用良好、生产经营稳定的农业科技企业提供信用贷款。

4.3建立良好的农业科技金融生态环境

加强与农业科技金融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调。形成良好的农业科技金融联系制度;营造出农业科技金融信息的共享平台,金融机构、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可以共同通过宣传、征信网络的建立和相应的政策支持等实现农业科技信用信息资源的共享[2]。维护良好的农村科技金融市场秩序。推进农业科技金融中介服务的开展,对农业科技的信用评级、知识产权评估、成果转化和法律服务等中介服务机构给予相应的政策扶持。

4.4加强农业科技金融人才队伍的建设

可以重点培育湖北省本土的人才,具体地,依托华中农业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大学、湖北农科院等高等教育院所,设立农业科技组织与服务、农业科技金融等专业课程,在教育资金、资源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培养出本地农业科技金融亟需人才。同时建立农业科技金融培训和交流制度。定期主办农业科技金融方面的人才招聘和人才交流,通过农业园区创业孵化器、社会培训机构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进行培训,尤其是毕业生和农业科技金融人员。采取多样形式的人才交流合作,如通过农业科技金融展示与交流会等[7]。对于农业科技金融方面的人才引进,尽量给予优惠的条件,以稳定人才队伍。

4.5推进农业保险的发展

保险可以针对农业科技产业化创新研发、成果转化和产品销售等方面提供保障。涉及农业科技方面的项目风险比较大,很多涉农科技保险业务都是亏损的,需要国家给予补贴,加大政策支持,弥补农险公司亏损并提高其积极性,积极支持商业性、专业性保险机构和公司进入农险市场,增加农业保险市场供给。应积累科技保险风险方面数据、科学厘定保险费率,积极探索农业科技保险新险种、进行试点,开发出适合农业科技发展的保险产品。农业保险经营机构应优化保险服务、创新保险品种,进而扩大保险对于风险的补偿能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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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罗启国.农业科技企业金融支持研究[J].中国农村科技,2018(5).

农业科技政策范文8

关键词:农业科技;金融耦合;政策支持;机制管理

农村经济的发展是影响我国城乡收入平衡与经济稳定的重要环节,我国的农村经济建设若想取得进一步发展与进步,需要加强对现代农业科技技术创新的研究。农村金融政策,农业科技创新与农村经济发展间存在着耦合关系,随着时间的推移与市场经济的发展,三者之间的耦合协调关系也在不断加强。为此,在推动农业经济发展的同时,要加强对农村的金融政策扶持与农业科技创新支持,缩小城乡差距,加快经济发展的统一步伐。

一、我国金融发展对现代农业科技创新支持政策

(一)税收政策。我国农业在发展过程中,国家对农业最为直接的金融政策是财税政策,是对农业补贴最为明显的体现。当社会市场经济无法对现有的资源进行合理配置时,税收政策则对农业发展起到极大支持。我国的税收政策主要可以分为财政补贴与税收优惠,对于农业发展中的推广机构,科研机构与科技研究所等进行相对应的财政补贴政策。税收优惠政策则是针对相关农业企业所提出的一系列税收减免的优惠,税收政策的推出对于我国现代农业科技创新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

(二)科技贷款政策。科技贷款政策主要包括政策性的银行科技贷款,商业银行科技贷款与民间金融机构的科技贷款。科技贷款作为农业债务融资的主要工具,对于农业科技企业创新发展的金融引进具有重要作用。

(三)农业技术市场政策。农业技术市场政策主要针对的是农业技术企业与农村技术市场服务体系,通过加强技术管理来确保技术合同法规的严格执行,农村技术市场政策在农村经济发展中起到加强科技与经济沟通的作用。

(四)人才政策。人才是推动科技技术创新发展的最主要原动力,在激烈的市场经济竞争中人才竞争也是最主要的竞争内容。随着农业发展的重要性逐步提加,更多的科技创新型人才加入农业发展中,同时也带动了我国农业技术的创新性进步,人才政策的推出对于农业科技企业可以大幅度减少人才的流失。目前我国的农业企业的福利相对比其他科技行业来说水平较低,农业科技企业为吸引更多人才,需通过福利待遇,工资报酬,住房职称等提供更多的政策性补助。近些年来我国针对农业院校提高了更多的资金投入力度,通过高校的人才培养,为农业发展输送更多全面性综合人才。

(五)创业风险投资政策。近几年来,更多的人参与农业企业的创业发展中,但相对比其他行业的发展,农业科技型企业的创业难度更大,同时遇到的企业风险性也是不可预测的。面对此问题,国家通过推出创业风险投资政策来鼓励更多人参与到农业创业中,解决创业企业存在的风险投资问题,顺利的带动农村企业的发展。

二、农业科技发展下的农村金融发展模式

(一)农业众筹模式。农业发展的现代化需要依靠科技技术的推动,与此同时,农村金融的发展也需要建筑互联网金融平台。因此,农村科技与农村金融之间的耦合关系是较强的。互联网金融时代的发展,推动科技与传统农业的结合,给予了农业生产得更为高效便捷的服务体验。如互联网的销售网络平台的搭建所耗成本较少,但却扩大了农产品对外销售,提高商品销量。金融服务的线上支付也为农村的金融发展提供更多便利。农村众筹模式需要以互联网线上支付为技术支持,当农业科技企业在发展时,若存在交易前生产资金不足的问题,则可以利用农业众筹通过网上交易平台提前收到货款,避免出现资金链断裂问题。特别是对于创业型企业,农业众筹模式可以降低农业科技企业的生产风险性,提高了对农村企业的金融服务质量。

(二)线下体验线上购买模式。农村的经济发展除了基础建设以外,也要推动农村的内部消费,政府等部门通过各种手段来综合农村的居民收入与消费水平,以此带动农村经济。互联网平台下电子商务新型消费模式日益完善,随着农村的产业资源数量的增加,以此为基础全新的销售模式应运而出。线下体验线上购买模式,综合传统购物模式与电子商务消费,这是农村当地政府与农村金融共同支持下所完成的促销模式。农业同意生产商可以与多方投资方进行合作,扩展农村金融收入的渠道多样化,农民的经济收入多样化。同时建立互联网管理平台可以有效地对互联网农村金融的发展进行管理约束,改变农村经济的消费模式,更为有效地确保农村金融的有序发展。

(三)供应链创新模式。基于互联网为发展供应链创新模式,是全新的农业产业链。在此供应链中,农产品作为供应主体,利用互联网平台加强农业产业链与企业间的有机结合,将农业金融服务发展以更为科学性的构建,将农业生产经营者与农村企业间的利益与风险形成共同分担的形式,转变为联合的增信机制,更好地完成以农业为发展的企业融资。供应链创新模式的建立,更好地将农业金融与科技进行连接,以供应链为发展基础完成农业经营的生产销售回款等全过程。互联网平台也可以对产业链起到监督管理作用,保障产业链的安全健康发展。

(四)网贷融资模式。网络购物对于消费者来说已经成为常态化,互联网电子商务平台的日益完善也促进了农村金融发展与互联网的有机结合。对于农村金融经营发展来说,最大的问题是发展中的资金渠道,为解决该问题推出了网贷融资模式,网贷融资模式使得农业经营主体在进行金融贷款申请时具有较大的便利。网贷融资进行金融贷款是通过网络平台进行操作,完成申请审批交接等过程,在进行金融业务申办时,申请者需要进行两次审核,确保网贷融资的安全性。

三、金融创新机制对现代农业科技创新的思考

(一)政策性金融机构对农业科技创新支持。我国针对农业经济发展所提出的金融政策,在农业科技技术创新探索实践过程中取得极大的成效,但因总量的不足导致问题的存在,目前我国农业科技类金融贷款仅占全行贷款的0.2%,科技类金融贷款数量仅是农业现代化贷款余额的3.8%,目前仍未成大规模发展。同时对于农业科技创新的金融模式支持也有待加强,目前金融的资金引入大多数采取的是抵质押担保或保证担保的模式,但这与农业科技企业的轻资产的特征具有不符性,互联网社会的大数据现代化增信手段也很少使用。因农业科技发展的风险较高,目前基层大多数存在的问题是不愿意对民营科技企业提供支持,在主观意识上缺乏对农业科技发展的正确认知。在市场经济发展中已经充分地认识到科技是第一生产力,政策性金融在金融体系中起到指导示范作用,同时也为国家的战略发展与政策的运营提供服务保障。对于农业科技创新发展来说是政策性金融最主要的履行责任。因此政策性金融机构在制定发展战略规划时,应将农业科技创新提高战略高度,加大对农业科技相关企业的扶持力度,通过相关政策的改变,提高政策性金融所覆盖到的面积,加大其影响力。在整体的金融体系中起到良好的代表作用,以此来吸引更多金融机构对农业科技企业的融资发展。

(二)突出政策性金融支持重点。金融机构在对农业科技企业做出政策性金融支持时要明确支持重点,农业科技支持重点主要有以下方面:1.支持现代化种业发展。农业生产状况与种业发展具有直接关系,对于开展分子设计育种高效制繁中,种子深加工等农业科技企业进行支持,通过资金的引入加快企业的研究成果的实际应用。推动区域性的良种繁育基地的建设,以此来带动更多现代化的种业企业发展。2.支持高端农机装备发展。金融机构要加强对大型高效联合收割机,播种机,灌溉机械,仓储设备与一系列智能化农业作业设备技术研究的企业的资金支持。政策性金融通过对农机装备制造企业的支持,为现代化农业的发展提供更多智能化选择,最大程度上降低农业生产的工作难度,提高农业生产效率。3.支持农业科技园区发展。在支持农业科技园区发展时,要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的优势,政府等部门起牵头作用,建设国家创新示范区,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区,农业创新创业园区等科技创新项目。政府通过对民营农业科技企业的数据收集,加大对企业入驻的数据查询走访,择优选择企业进入到科技创新园区内,形成园区内的一系列政策性金融支持。

(三)积极创新支持模式。金融机构应根据农业发展实际需求与农业科技企业特点,来制定具有创新性的金融产品与金融服务模式。在进行资金贷款时,金融机构可以扩展抵押物的范围,针对农业科技企业经营特点可以进行大型农机具机器设备抵押,可以对农业设施使用权专利商标知识产权等作为抵押,降低农业科技企业的贷款门槛,提高企业贷款可得性。金融机构需要加快研发供应链相关金融产品,以服务农业科技为核心,加强对产业链上下游之间的关系设定。以农业科技为核心,农业发展的上下游企业可以选择将订单应收账款存单等当作抵质押物,促进产学研结合与科技成果的经济化转变。在金融市场发展过程中,要加强对同行业之间的合作交流,如融资租赁公司与不同金融机构等。金融机构通过对农业发展提供贷款来达到间接的支持农业科技创新的目的。农业科技行业的投资最大隐患是风险问题,为缓解该问题,可以建设成政府,担保公司,保险公司等多方合作的局面,来促进风险补偿与分担机制的建设。鼓励农业科技发展拓宽资金渠道,加大农业科技企业的资金融入力度,以此来带动股权融资或投贷的发展。

(四)相关体制机制的建设。要提高政策性金融对农业科技发展的扶持力度,通过政策性金融的带头作用来带动基层的金融机构参与到农业科技创新发展中。针对农业科技发展的高风险特征,金融机构需要适当的提高风险容忍度,在经济发展可操作的范围内进行免责机制的设定,对于不良贷款行为要进行更为仔细的分析,适当放宽企业贷款条件要求。打消基层金融机构投资农业科技创新的顾虑,解决基层金融机构不想不敢参与的问题。针对基层性金融机构要进行适当的权力下放,给予金融机构创新发展的权利,鼓励不同地区的金融机构根据当地农业科技发展的实际状况进行创新性产品模式,对于管理水平相对较高的金融机构来说,可以将农业科技企业的贷款进行下批,同时上层金融机构也要给予下层金融机构的更多技术性指导,上级金融机构应宽容下级金融机构的失败。为带动下层金融机构的发展积极性与主动性,应将政策进行适当的倾斜,如政府在针对金融机构进行考核时可以将政策扶持倾向于对农业科技创新起到支持与推广作用的金融机构。农业科技企业应加强对企业内部财政资金管理水平与加强对政策性金融资金的衔接配套,科技企业要充分地发挥出金融机构的风险补偿与风险分担,以此来对自身企业的稳定性发展提供一定保障。政策性金融机构应在市场经济中履行自身责任,对农业科技企业提供更多的财税与货币政策支持,建立健全差异化的监管机制,优化与管理金融的发展环境。

四、农业科技创新与金融发展的耦合机制设计

(一)政府引导农业科技发展。在农业科技发展初期需要政府参与来引导技术的创新发展,在此阶段中政府可以为农村科技发展提供风险创投引导资金,借助此来吸引社会大量的金融资本投入到农业科技中,与此同时政府也要为投资农业科技发展的企业提供更多政策性的扶持,最常见的政策扶持,如财税政策,通过对企业的补贴来避免金融机构的资金亏损

(二)在市场政府推动下共同促进农业经济。为推动农业科技也创新首先需要了解农业科技企业在发展中的需求,金融机构也要完善自身的项目服务,通过金融服务的创新来适应农业科技的创新发展。金融机构通过自身项目的完善可以提高自身的经济收入,同时大量资金的注入也可以也带动农业科技的创新研究。政府在此过程中要完善农业金融产业的发展与农业科技产业的联合市场机制,促进农业科技金融产业集群的扩大发展。在农业科技发展初阶段时,政府为行业发展提供了风险创投引导资金,当社会资金引入的目的达到后,政府就可以推出对农业科技金融资本市场的干预,最大限度地给予市场自由化的发展。

(三)市场的自由性操作。市场的自由性操作是农业科技金融发展的最后阶段,在此阶段中金融机构作为主导力量,要求金融机构应主动结合市场经济的变化形式,以及农业科技企业的发展实际需求,通过金融工具创新与金融文化的创新,来更好地完成对农业科技企业的项目服务,同时也需要金融机构与农村科技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给予市场的绝对性自由,但政府也要做好指导工作,在此阶段中政府起到的作用是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树立公平公正的市场经济环境,建立金融风险防火墙,避免因过度的金融创新而产生金融泡沫,通过对市场经济的环境维护为农业金融机构与农业科技企业的自我发展提供稳定的环境。

五、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