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金融可持续发展路径初探

科技金融可持续发展路径初探

摘要:青海省是国家的生态安全屏障,在新常态下,以科技的支撑推进生态环境保护至关重要,因此为科技创新提供有效的金融资源配置,实现科技金融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推动本省经济的长期稳定增长和高质量发展。本文通过对近几年青海省科技创新和科技金融发展现状的分析,认为科技金融发展中存在科技创新的动力不足、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力度不大、有效金融供给不足和风险防控意识薄弱等问题,探索并构建了促进青海省科技金融可持续发展的绿色特色发展模式、“政府导向+多层次金融市场”的供给体系、普惠科技金融和分享科技金融路径。

关键词:科技创新;科技金融;风险防控;可持续发展

青海省具有丰厚的水资源、草场资源、矿产资源和盐湖资源等,是国家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同时也是欠发达地区,面临着保护生态和发展经济的双重任务。青海省经济发展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促进科技创新与金融业融合发展,创新科技金融的供给模式,优选优育科技企业资源,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有利于改善金融生态环境、提升区域经济活力和促进地方经济可持续发展。

1青海省科技金融的发展概况

党的十八大提出我国将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青海省本着“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双创)的指导思想,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青海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和《关于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加快实施自主创新战略的若干意见》等,深入实施创新发展战略,促进科技金融发展。

1.1青海省科技创新的发展现状

青海省处于欠发达地区,科技创新实践中存在创新人才短缺、创新动力不足和创新资金投入不足等问题,青海省依据发展地方特色产业的目标,开展了鼓励“双创”和大学生创新创业,进行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开展科技援青,引导科技成果转化,加大科技创新奖励等举措,2017年全省科技型企业已达187家,截至2017年10月31日,青海省科技成果登记510项,同比增长8.5%。2015年12月,青海省和科技部共建三江源生态与高原农牧业国家重点实验室;2017年全省建成科技企业孵化器8家,其中5家为部级;2017年度获青海省科技厅认定的众创空间有26家,其中获国家备案的有7家;青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也获批部级第二批双创示范基地。青海省2010—2015年R&D经费支出保持稳定增长,2010年青海省科技研究与开发经费投入83323万元,2015年为115800万元,相当于生产总值的比例为0.48%;2015年技术合同成交额为469488.7万元,其中2011—2015年平均增长速度为6.8%[1]。虽然青海省在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科技与金融融合方面作出了很大努力,但与国内发达地区相比仍差距较大。因此应加强科技金融的有效供给,通过技术进步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促进地方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1.2青海省科技金融的服务现状

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是支撑和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的着力点。青海省制定了《青海省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工作方案》和《青海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并以西宁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为试点,重点服务新能源、新材料和生物制药等行业。通过政府主导、金融机构、企业和社会资本参与,建立多元化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实现对科技金融的有效供给。2015年,青海省省级财政科技投入4.12亿元,带动全社会科技投入20亿元。国家开发银行青海省分行大力支持企业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截至2017年8月,累计支持科技型企业55家,提供融资190亿元。交通银行省分行2017年上半年累计向去年入围的创新及科技类企业发放科技金融委托贷款36笔,金额3387万元。邮储银行省分行积极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金融服务,开展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2017年上半年累计发放贷款2.5亿元。青海省政府积极引导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大学生创新创业投资引导资金、创业发展孵化基金和科技成果转化投资基金。2015—2016年,通过引导资金支持创业企业83家,支持众创空间、孵化器等中介机构16家,支持金额6547万元。截至2017年9月,由青海股权交易中心推出以服务中小微企业的债券和股权融资服务体系的“青易融”互联网投融资平台,累计发行产品36期,融资金额2.39亿元[2]。此外,2017年7月3日西宁市信用担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成立,有利于改善西宁市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融资环境,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增长。

2青海省科技金融可持续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2.1青海省科技创新的动力不足

科技创新是实现产业转型升级的必要条件,需要大量的创新人才、研发机构和平台,来实现产学研结合。相比国内发达地区,青海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数量较少,2015年科技机构只有52家,到2016年青海省拥有研发机构企业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比重为6.6%,一直以来源头创新的动力不足和科技成果转化缓慢,2015年1~12月上海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22513项,成交额707.99亿元,而青海省2015年认定登记技术合同只有953项,全省技术合同总成交额仅为46.95亿元。此外技术产权交易平台发展落后,缺乏一个专利技术变现的通道。

2.2科技金融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力度不够

青海省科技金融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主要体现在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和生物制药产业方面,对新一代信息技术、文化创意产业和互联网产业的服务较弱。2016年,青海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为7.6%,高技术产业(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为6.4%,与全国平均比重12.4%相比差距较大[3]。因此青海应深入金融、科技、产业“三融合”,优化金融资源配置,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将金融资源从传统行业和落后的产能中有序退出,向高科技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倾斜。

2.3青海省科技金融缺乏有效的供给

目前青海省科技金融的供给模式,仅限于片段化的创新,缺乏系统化的创新,虽在政府的主导下,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青海股权交易中心等机构都积极响应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科技创新提供资金支持。但青海省科技型企业大多属于中小企业,其普遍具有轻资产、缺乏抵押物、运作风险较高、发展前景不确定的特征,往往达不到传统的银行信贷和股权融资等金融服务方式的供给标准。并且目前的科技金融产品和服务趋于同质化,对科技创新在实验研究到科技成果转化环节、以及科技创新的主体科技型企业各成长周期的融资需求缺乏针对性的引导和支持,难以形成差异化的有效金融供给。

2.4科技金融的风险防控意识薄弱

科技金融风险具有高发性、杠杆性和传染性,做好科技创新各阶段和资金投放过程中的风险防控至关重要。科技创新在不同的阶段所面临的风险程度也不同,越是处于前期阶段,距离创新目标越远,失败可能性越大,风险愈高。科技成果在实验阶段到转化为生产力阶段会面临着各种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等,如不能进行有效的防控,将使得其资金获取比较困难,缺乏资金支持会使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作用弱化;对科技金融供给主体来说,政策性的资金支持只是暂时的,如果支持科技创新过程中不良贷款比率较高,将会终止资金供给,对科技创新主体来说将不能获取长期有效的资金供给。只有做好科技创新各发展阶段的风险防范和控制,降低企业的运作风险,才能提高科技型企业盈利预期,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为科技进步和产业转型升级营造持续稳定的金融环境。因此,在科技创新各阶段要做好严格的市场准入门槛限制和市场有序退出机制,做好全过程的风险防范和保值策略,配备有效的风险管理产品;建立区域间协作的技术交易市场,促进技术产权和技术产品的交易和流通;创新科技金融的投融资方式,开展银行投贷联动、创投基金和科技股权投资等新型供给方式,构建差异化、系统的科技金融供给体系,实现科技金融的有效供给;建立企业与金融机构、科技创新与企业对接的信息和服务平台,促进政金产学研相结合,来实现生态保护、经济效率不断提高和青海地方经济可持续发展。

3青海省科技金融可持续发展的路径选择

3.1构建绿色科技金融的发展模式

青海省科技金融发展应结合实际状况,构建适合本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发展模式。青海省处于欠发达地区,且是国家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在区域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应树立生态优先的理念,坚持发展为保护让路,才能取得长期稳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青海科技金融的发展特色应围绕着生态保护展开,科技创新的方向以节能环保、草场保护和修复、新材料防污染、新能源汽车减排和保护生态环境、维持生态平衡为主,金融资源的配置也应结合生态优先发展特色,促进科技创新、生态保护和经济效率不断提高,走绿色科技金融和经济可持续发展之路。

3.2建立“政府导向+多层次金融市场”的供给体系

青海省经济发展水平较低,技术进步缓慢,资本市场不太发达,金融供给体系不完善,科技金融的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随着科技创新——技术进步——经济效率不断提高——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联动作用日益显现,青海省政府制定了《青海省“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开展科研工作以及积极引导科研成果转化对接工作。因此,地方政府应在科技金融供给中发挥导向作用。一方面,完善科技金融相关政策措施和法律法规,为科技金融可持续健康发展创造政策环境和提供制度保障;另一方面,通过政府财政资金支持,引导设立创新创业投资基金和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带动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实现科技金融的有效供给,促进科技、金融和科技创新产业的深度融合,实践创新驱动发展战略[4]。科技金融的可持续发展离不开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的结合,以及各供给主体之间的相互配合与协作。科技金融市场在实际发展过程中存在信息不对称和理性预期失灵问题,因此应多关注科技创新主体的技术含量、资产质量和发展前景,建立科技型企业数据库,做好全过程的风险管控和有效制度供给,并根据科技型企业在不同阶段的投融资特性,创新金融产品及服务,为其提供多层次、差异化的金融供给,实现科技资源和金融资源的有效配置。通过科技信贷市场、科技资本市场、创新创业风险投资市场、科技信用担保市场和科技保险市场,开展商业银行投贷联动、技术产权质押贷款、政府+社会资本(PPP)和信托投资基金等供给方式,并借助资本市场股权投资、债券投资和资产证券化等方式加大直接融资力度,设立科技项目保险和科技项目风险补偿基金,使政府财政资金、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合力形成一个“资金池”,实现科技金融市场的有效供给和风险防控。此外,还应完善科技金融配套机制的建设,搭建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建立专业的科技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建立集科技、金融和企业经营为一体的全方位的科技金融咨询专家队伍,设立创新创业导师,培养科技金融综合性人才,促进科技金融的可持续发展。

3.3促进普惠科技金融的发展

普惠金融是青海科技金融发展的必然选择。传统的金融供给存在金融资源配置不平衡的现象,导致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仍然存在[5]。科技创新提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发展理念,现代科技金融应当为有金融服务需求的每一个创新创业主体提供有效的金融供给,使具备创新能力和创业动机的社会各阶层群体无资金之忧,全力投入到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的创造工作中,引领未来经济增长的新动向和新发展。2016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青海为全国普惠金融综合示范区试点省份,目前青海省已形成了具有欠发达民族地区特色的普惠金融“青海模式”,将普惠金融运用到科技创新、技术进步和生态保护领域,通过金融创新助推科技创新和“双创”发展,大力发展普惠科技金融,不仅有利于金融业可持续均衡发展,也有助于青海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升级,是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现实路径。

3.4大力推进分享科技金融的发展

分享金融是青海科技金融发展的必然趋势。青海省科技金融市场目前存在的供给和需求不匹配问题,很大程度上是由信息不对称造成的,科技金融的参与者是否能够及时获取与资金、要素、技术和产品相关的信息,科技成果是否能够迅速地转化为生产力,才是金融资源得以有效配置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分享金融可以通过大数据、互联网信息技术和建立众多共享平台的方式直接参与到科技金融市场,使资金需求者——拥有技术产权、技术专利等科技成果且缺乏资金的创新主体,与资金供给者——手中有闲置资金且愿意投资到技术产品的资金盈余者之间进行信息共享,不仅使金融资源利用更加有效,技术产品和技术产权易于交易和流通,科技成果更加高效地转化为生产力,也使众多社会公众的资本可以参与到科技创新中,真正实现全社会共享创新创业的成果和风险共担。因此青海省应大力推进分享科技金融的发展,树立共享信息、共享技术和共享金融的理念,促进区域协调与合作,缩小与国内发达地区的差距,实现青海经济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2016年青海省统计年鉴[Z].

[2]青海省金融办公室网站[Z].

[3]国家统计局网站[Z].

[4]王静,李明.甘肃省科技金融融合模式选择及路径探析[J].财会研究,2017(6).

[5]阙方平.科技金融新观察[J].征信,2017(5).

作者:赵李曼 单位:青海师范大学经济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