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经济法保护分析

消费者权益经济法保护分析

摘要:

经济法的有效实施可保证市场经济运作安全而稳定,在经济法强而有力的保护下,消费者的权益能得到真正保障。本文主要深入探究新时期下消费者权益的经济法保护作用。

关键词:

消费者;权益;经济法;保护功能

一、引言

经济法能对消费者权益起到很好的保护作用,首先,经济法明确规定消费者拥有主体权利;其次,经济法的切实执行也使消费者权益保护得以落实,真正保障消费者权益。因此,消费者权益具有经济法保护功能。

二、消费者权益的经济法保护现状

(一)法律法规不完善

近年电子商务飞速发展,导致消费者权益被侵害情况越来越严重,消费者的投诉也越来越多,行政机关部门、法院部门需要处理的消费纠纷也不断增加。纵观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体系,目前只正式出台了一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虽然明确规定了消费者的权利和义务,但相关内容略显抽象零散,实用性较低,无法在真正意义上给予消费者有力的权益保障。

(二)消费者处于弱势地位

事实上,在我国长期的经济贸易商品市场交易中,消费者一直处于弱势地位。在现今多元化商品经济背景下,消费者仍处于弱势地位的原因主要有两个因素:

1.消费者对商品信息了解不全面

绝大部分消费者在选购商品时,都没有对商品进行深入详细的特点分析才决定是否入手,反而是在推销员的强势宣传和优惠促销下盲目选购,对商品缺点没有全面认识。消费者在这种商品信息不清楚的情况下进行消费必然会引起后续的产品退换投诉,这也是商品售卖经营方式对消费者来说是十分不公平的。

2.政府部门质量监管不力

立法的根本目的在于执行法律去维护人们的合法权益,但我国经济法的执法部门却存在执法不严的情况,比如执法部门对商品质量监管不力、对商品违法生产打击不够等。政府部门对商品质量缺乏规范化管理,必然导致商品质量较差的商品流入市场,一旦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定会对消费者权益带来一定损害。

(三)消费纠纷处理成效低

近年来,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件屡见不鲜,这表明消费者的自我维权意识较为薄弱。受教育文化程度、事物认知水平、法律意识和经济条件的影响,消费者普遍欠缺维权意识,一旦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更是很少采取法律措施进行维权。若消费者在精神方面、时间方面、成本方面受到严重侵害时,就更需要法律的维权保障。但我国目前还欠缺有效的消费纠纷解决措施,且惩罚性赔偿制度尚未完善,使消费者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

三、发挥消费者权益的经济法保护功能

(一)完善商品市场规制法

首先,完善商品竞争法规目标。就商品质量立法部门而言,应充分重视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逐步完善商品质量相关法规的范围、目的、内容等,适当修改、添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条约,细化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工作。其次,构建惩罚性赔偿机制。要全面提高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效性,必须要充分体现出法律发挥的公正公平特征,真正发挥惩罚性赔偿制度的消费者权益保障作用,维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这就需要加以明确惩罚性赔偿责任的性质和内容,扩大惩罚性赔偿制度的范围,提高惩罚性赔偿制度的赔偿标准。

(二)加大商品监管力度

加大商品监管力度,严格监控属于商品监管范围的所有商家行为活动,是有效保障消费者权益的重要途径。比如,对于食品类的监管,首先要保证食品质量处于保质期内,进货渠道符合国家质量安全要求。同时,对整个商品市场的价格调整进行监督控制,禁止商家的恶性竞争,控制好影响商品市场运作的各项因素,保证商品市场的稳定运行,为消费者合法权益提供坚实保障。

(三)扩大司法救济途径

一旦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必须为消费者提供坚实的诉讼支持,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例如可构建消费者诉讼支援制度,为消费者提供证据支持,并在获得法官准许的前提下,允许消费者通过司法途径对自己的消费举证正确性加以证明,切实维护消费者的自身权益。此外,扩大司法救济途径,例如政府可以推行实施消费公益诉讼制度,使公众利益得到有效保障,以此来帮助一些需要维权但没有能力的消费者进行诉讼,缓解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的现象。

(四)健全商品市场经济体制

许多商家在进行商品竞争时都以降价吸引客户为主要形式,商品降价必然要通过节约商品成本来保障商家利益,这样的市场经营模式必然会影响整个商品市场的运行秩序,在这样的情况下,消费者权益必然得不到有效保障。因此,政府部门必须加强对商品质量的监管,采取有效措施健全商品市场经济体制,防止商品恶性竞争,禁止劣势商品进入市场,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真正推动商品市场的可持续发展。

四、结语

总之,基于经济法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措施还有待改进,为有效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我们必须积极构建完善的经济法律体系,逐步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范商品市场经营行为,保证我国社会经济商品市场能和谐、稳定、安全地运行。

作者:任小青 单位:河套学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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